正文 第7章(2)
第三天了。
为了陪第一次自己一个人搬到外头住的丁绮玉,叶倚心已经有三天没见到牧少骅。
这是她的要求,要他不要来找她,因为她总觉得他们俩站在一起面对绮玉有点尴尬,毕竟他原是绮玉相亲的对象,结果却让她这个路人乙阴错阳差的捡了个大便宜。
虽然绮玉表面上笑着说没关系、她不会在意,但她心里究竟是什么感受就没人知道了。
所以将心比心了一下,她觉得还是能避免就避免,才会叫他不要来找她。只是她没想到的是,见不到他,她会这么的想他。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呀。
唉!
不知不觉的她又叹了一口气,让一旁正在上人力银行找工作的丁绮玉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然后想了一下,干脆整个人转身面对她。
「倚心姐姐。」她甜甜的叫。
叶倚心疑惑的看向她,不知道她又在动什么歪脑筋。「干么无事献殷勤?」
「只是叫你一声姐姐而已,哪有献什么殷勤呀?」丁绮玉嘟嘴抗议,别以为她不知道这句话的完整版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所以要干么?」没被她唬弄过去,叶倚心追问。
「你干么从刚刚就一直叹气呀?在烦恼什么?」
叶倚心呆了一下,压根儿不知道自己一直在叹气。她有吗?
「不用怀疑,你有。」丁绮玉点头加重语气,「你在烦恼什么?要不要说出来,我帮你一起想办法解决?」
「我哪有烦恼什么。」
「别不承认了,你是不是在想男朋友,想你的牧先生呀?」丁绮玉以一脸似笑非笑又暧昧的表情调侃她。
没想到会被她看穿,叶倚心恼羞成怒的瞪了她一眼,说:「你还不快点找工作,再找不到,干脆饿死算了!」
「喂,这样说也太狠了吧?不过我大人不计小人过,而且还打算要以德报怨。快点感谢我。」她说着,摆出了等着对方道谢的跩样。
「感谢你的头啦!」叶倚心没好气的啐道。
「我说的是真的。」丁绮玉起身离开座位,然后走到她面前一把将她拉了起来,说:「你可以回你亲爱的牧先生家了,我一个人没问题啦,趁着时间还不会太晚,快点走、快点走,我就不送了。」
说完,她将她推到门外,再将她的大包包塞进她手中,然后朝她挥了挥手,大门砰的一声关了起来。
叶倚心一整个傻眼加无言以对的呆站在门外半晌,这才猛然回神,伸手敲门。
「喂,丁绮玉。」她边敲边叫。
「没听到、没听到。」门里传来那家伙无良的声响,让她好气又好笑。
「你一个人真的可以吗?」她犹豫了一下,问着门里的她。
「OK,没问题啦。」丁绮玉回答,「所以你快点走,看要搭计程车,还是要打电话叫你的牧先生来载都行,快走快走。」
听她像赶苍蝇般的赶她,叶倚心失笑的摇了摇头,决定接受她的好意,顺从自己想念牧少骅的心,今晚就回家去。
「那我走了。」她对门里的丁绮玉说,然后转身离开这个原本被她称之为家,现在却成了外头的地方,准备回家。
归心似箭的她决定直接搭计程车回去,给他一个惊喜。
半个小时之前,他们俩还通过电话,那时她没想过今天就可以回家,自然没跟他说。待会儿他若看见她突然出现,肯定会又惊又喜。
所以下计程车后,她带着些许调皮的心态,偷偷摸摸的溜回家。
时间已过晚上九点半,李嫂应该已经回边房休息了,至于他嘛,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肯定还窝在书房里工作。
果然,她请李嫂帮忙开门,从边房偷渡回主屋后,就见房门半掩的书房的灯还亮着。
她悄悄地走上前,然后讶异的听到他和另外一个人在说话,听声音好像是李钢的样子。
「就是她对不对?」李钢说。
「谁?」
「你离家出走那段时间,救过你一命的女人。」
李钢的话让门外的叶倚心不由自主的止住了步伐。
救过牧少骅一命的女人?
「你怎么猜到的?」牧少骅沉默了一会儿才说。
「你有一阵子没去那个公园了。」
「就这样?」
「这样就足够了。我比任何人都知道你对那个人和那件事的重视,为了她,你甚至甘愿一个人留在台湾而不跟夫人一起去美国,不是吗?」
「我本来也没打算要留下来,只是想在临走前去跟她说一声谢谢而已,没想到她却好像突然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即使她真的从人间蒸发了,这些年来你也没放弃过找她,不是吗?」
「其实说实话,我已经放弃了。」
「放弃的话,为什么还常去那个公园?」
「大概是习惯吧。」
「那你也习惯一找到人就对人以身相许?」
「是呀,想不到我是这么老派的人吧?」
「为报救命之恩而以身相许的确很老派。叶倚心一定作梦都没想到,当年随手救了个流浪汉会断送掉自己的一辈子,真是好心没好报,早知道就不救了。」
站在黑暗客厅中的叶倚心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一步,再一步,头轻轻地摇了一下,再一下,脑袋一片紊乱,难以置信。
流浪汉?为了报恩,以身相许?这是什么,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当年?哪一年?她什么时候随手救过一个流浪汉了?她——她记起来了!
在她高三快要毕业那一年的某个晚上,她因为妈妈又跑来跟她借钱而心情烦躁,那时候的她还没那么认命,甚至有点叛逆,一气之下就跑了出去,然后在附近公园撞见了一个群殴事件。
多人打一人的结果,不用多说,那个被打的家伙几乎去了半条命,身上还有刀伤,血流不止。
基于人道精神,她不仅替他叫了救护车,还把帐户里仅有的两万块领出来,一并送给他。
反正与其被妈妈拿去不知道什么地方浪费掉,不如用来救人。她当时是带着叛逆的心态这么想的,但过几天恢复理智之后就后悔莫及了,可惜覆水难收。
这几年来,她其实还是经常想起这件事,但想的却不是那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家伙,而是她的两万块。
那个家伙……就是牧少骅吗?
她完全不记得他的长相,不仅因为当时是晚上,更因为那时他被打得鼻青脸肿,连眼睛在哪儿都快看不出来了,又怎看得出他的模样?
他一直都在找她吗?为报救命之恩,然后以身相许?
所以不管她长得像路人甲还是路人乙,姓丁还是姓叶,叫绮玉还是倚心,对他而言根本没有差别,因为他的目的就只是找到当年的救命恩人,然后以身相许,就这么简单。
无关长相,无关姓名,无关——爱。
叶倚心面无血色的呆站在暗黑的客厅中,感觉心痛。
她要的不是他的感恩,不是。
她摇着头向后退,一步,两步,停住,然后泪眼模糊的最后一次再看半掩房门的书房一眼之后,安静地转身离开。
这里已不是她的家了,再也不是。
牧少骅,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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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陪第一次自己一个人搬到外头住的丁绮玉,叶倚心已经有三天没见到牧少骅。
这是她的要求,要他不要来找她,因为她总觉得他们俩站在一起面对绮玉有点尴尬,毕竟他原是绮玉相亲的对象,结果却让她这个路人乙阴错阳差的捡了个大便宜。
虽然绮玉表面上笑着说没关系、她不会在意,但她心里究竟是什么感受就没人知道了。
所以将心比心了一下,她觉得还是能避免就避免,才会叫他不要来找她。只是她没想到的是,见不到他,她会这么的想他。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呀。
唉!
不知不觉的她又叹了一口气,让一旁正在上人力银行找工作的丁绮玉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然后想了一下,干脆整个人转身面对她。
「倚心姐姐。」她甜甜的叫。
叶倚心疑惑的看向她,不知道她又在动什么歪脑筋。「干么无事献殷勤?」
「只是叫你一声姐姐而已,哪有献什么殷勤呀?」丁绮玉嘟嘴抗议,别以为她不知道这句话的完整版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所以要干么?」没被她唬弄过去,叶倚心追问。
「你干么从刚刚就一直叹气呀?在烦恼什么?」
叶倚心呆了一下,压根儿不知道自己一直在叹气。她有吗?
「不用怀疑,你有。」丁绮玉点头加重语气,「你在烦恼什么?要不要说出来,我帮你一起想办法解决?」
「我哪有烦恼什么。」
「别不承认了,你是不是在想男朋友,想你的牧先生呀?」丁绮玉以一脸似笑非笑又暧昧的表情调侃她。
没想到会被她看穿,叶倚心恼羞成怒的瞪了她一眼,说:「你还不快点找工作,再找不到,干脆饿死算了!」
「喂,这样说也太狠了吧?不过我大人不计小人过,而且还打算要以德报怨。快点感谢我。」她说着,摆出了等着对方道谢的跩样。
「感谢你的头啦!」叶倚心没好气的啐道。
「我说的是真的。」丁绮玉起身离开座位,然后走到她面前一把将她拉了起来,说:「你可以回你亲爱的牧先生家了,我一个人没问题啦,趁着时间还不会太晚,快点走、快点走,我就不送了。」
说完,她将她推到门外,再将她的大包包塞进她手中,然后朝她挥了挥手,大门砰的一声关了起来。
叶倚心一整个傻眼加无言以对的呆站在门外半晌,这才猛然回神,伸手敲门。
「喂,丁绮玉。」她边敲边叫。
「没听到、没听到。」门里传来那家伙无良的声响,让她好气又好笑。
「你一个人真的可以吗?」她犹豫了一下,问着门里的她。
「OK,没问题啦。」丁绮玉回答,「所以你快点走,看要搭计程车,还是要打电话叫你的牧先生来载都行,快走快走。」
听她像赶苍蝇般的赶她,叶倚心失笑的摇了摇头,决定接受她的好意,顺从自己想念牧少骅的心,今晚就回家去。
「那我走了。」她对门里的丁绮玉说,然后转身离开这个原本被她称之为家,现在却成了外头的地方,准备回家。
归心似箭的她决定直接搭计程车回去,给他一个惊喜。
半个小时之前,他们俩还通过电话,那时她没想过今天就可以回家,自然没跟他说。待会儿他若看见她突然出现,肯定会又惊又喜。
所以下计程车后,她带着些许调皮的心态,偷偷摸摸的溜回家。
时间已过晚上九点半,李嫂应该已经回边房休息了,至于他嘛,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肯定还窝在书房里工作。
果然,她请李嫂帮忙开门,从边房偷渡回主屋后,就见房门半掩的书房的灯还亮着。
她悄悄地走上前,然后讶异的听到他和另外一个人在说话,听声音好像是李钢的样子。
「就是她对不对?」李钢说。
「谁?」
「你离家出走那段时间,救过你一命的女人。」
李钢的话让门外的叶倚心不由自主的止住了步伐。
救过牧少骅一命的女人?
「你怎么猜到的?」牧少骅沉默了一会儿才说。
「你有一阵子没去那个公园了。」
「就这样?」
「这样就足够了。我比任何人都知道你对那个人和那件事的重视,为了她,你甚至甘愿一个人留在台湾而不跟夫人一起去美国,不是吗?」
「我本来也没打算要留下来,只是想在临走前去跟她说一声谢谢而已,没想到她却好像突然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即使她真的从人间蒸发了,这些年来你也没放弃过找她,不是吗?」
「其实说实话,我已经放弃了。」
「放弃的话,为什么还常去那个公园?」
「大概是习惯吧。」
「那你也习惯一找到人就对人以身相许?」
「是呀,想不到我是这么老派的人吧?」
「为报救命之恩而以身相许的确很老派。叶倚心一定作梦都没想到,当年随手救了个流浪汉会断送掉自己的一辈子,真是好心没好报,早知道就不救了。」
站在黑暗客厅中的叶倚心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一步,再一步,头轻轻地摇了一下,再一下,脑袋一片紊乱,难以置信。
流浪汉?为了报恩,以身相许?这是什么,他们到底在说什么?
当年?哪一年?她什么时候随手救过一个流浪汉了?她——她记起来了!
在她高三快要毕业那一年的某个晚上,她因为妈妈又跑来跟她借钱而心情烦躁,那时候的她还没那么认命,甚至有点叛逆,一气之下就跑了出去,然后在附近公园撞见了一个群殴事件。
多人打一人的结果,不用多说,那个被打的家伙几乎去了半条命,身上还有刀伤,血流不止。
基于人道精神,她不仅替他叫了救护车,还把帐户里仅有的两万块领出来,一并送给他。
反正与其被妈妈拿去不知道什么地方浪费掉,不如用来救人。她当时是带着叛逆的心态这么想的,但过几天恢复理智之后就后悔莫及了,可惜覆水难收。
这几年来,她其实还是经常想起这件事,但想的却不是那个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家伙,而是她的两万块。
那个家伙……就是牧少骅吗?
她完全不记得他的长相,不仅因为当时是晚上,更因为那时他被打得鼻青脸肿,连眼睛在哪儿都快看不出来了,又怎看得出他的模样?
他一直都在找她吗?为报救命之恩,然后以身相许?
所以不管她长得像路人甲还是路人乙,姓丁还是姓叶,叫绮玉还是倚心,对他而言根本没有差别,因为他的目的就只是找到当年的救命恩人,然后以身相许,就这么简单。
无关长相,无关姓名,无关——爱。
叶倚心面无血色的呆站在暗黑的客厅中,感觉心痛。
她要的不是他的感恩,不是。
她摇着头向后退,一步,两步,停住,然后泪眼模糊的最后一次再看半掩房门的书房一眼之后,安静地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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