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舍友是个赶尸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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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欢欢拿着手电筒趴在地上,认真的搜寻着蟑螂身影。林清风感觉她的人生一片黑暗。跟欢欢打了个招呼,冲了个澡就窝进被窝里玩手机了。好不容易等欢欢安静下来,也到了扬子下晚自习的时间,简单的发了几句问候的短信,又陷入了一片沉寂。等扬子下课等了一天,大多数都是林清风单方面输出思念,细细的把自己一天的生活和心情变成手中一个个汉字,变成一串串信号涌入扬子的手机里。当扬子课业繁重,多半只有睡前简单了回林清风几句话,就互道了晚安。林清风理解扬子现在学习任务重,却无法排解一个人身在异乡无依无靠的感觉。
林清风在被窝里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欢欢也跟着林清风翻来覆去,一时之间,满宿舍竟全是翻被声,木板声及铁床撞击墙壁声。
最终还是林清风没忍住向欢欢说道:“欢欢,你睡了吗?是不是我翻身吵到你了?”
欢欢在被窝里嗡声答道:“不是,是我认床,第一次出远门有点想家了。”
林清风想到了昨晚的自己,也是闷在被窝里哭了好久,对欢欢的恐惧瓦解冰消,说到底,大家都是恋家的孩子,只是欢欢的爱好特别了点。想到爱好,林清风没忍住向欢欢发问:“你为什么喜欢养蟑螂啊?”
欢欢在被窝里用纸巾擤了擤鼻涕说:“我不是听人说福建的蟑螂和外地的不一样嘛,说是又大又黑又健硕还能飞,据说一只只都有饭碗那么大!”
林清风对南北蟑螂差异倒是有所耳闻,但福建蟑螂的威名倒是第一次听说。林清风接着问:“就因为这个,所以你就想养只蟑螂玩?”
等半天不见欢欢回应,还以为欢欢不想搭理自己,正准备翻身再找个舒服的睡觉姿势。谁知林清风找到了最佳睡姿,正准备就寝的时候,脚底下传来了讲话声,欢欢悄声的回答:“不是的。”
林清风意识到欢欢再回答自己的问题,但是间隔太长,林清风都忘记自己问过欢欢什么问题了。
欢欢没给林清风太多思考的时间,接着说:“小时候,家里人常常不再家,我一个人睡害怕,常常闭着眼睛把自己闷在被子里,但我还是害怕,我总感觉黑暗里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每到夜晚我都会紧张的睡不着觉,总感觉等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但是夜晚我要是能听见房梁上老鼠的跑步声或者蟑螂的磨牙声,心里就会觉得很安心,原来这个世界,这个空间里原来不止只有我一个生物。”
林清风很理解这种感觉,小时候刚开始尝试自己一个人睡的时候,林清风也深刻感觉到这种源自黑夜和想象力给予自己的窒息感,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童年阴影已经被林清风驱散开来,看来这欢欢还未走出。
感同身受从来都是人与人交往的催化剂,一时间林清风和欢欢都热络了不少。
林清风随意的问道:“那你怎么不养只狗呢?养狗不是更有安全感?”
欢欢好不容易被调动的情绪又低落下去:“在我们湘西,狗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据说我们湘西部落的祖先就是一只神狗变的,后来跟辛女结合生下6个儿女,这6个儿女后来又娶妻生子成了我们早先湘西6个部落的祖先。”
林清风好奇的发问:“那你们是哮天犬的后代,所以不能养狗?”
欢欢道:“不是这样的,相反我们那里家家户户都养狗,只是我小叔的职业有点特殊,所以,我家养的狗常常会发疯,在我们那里照顾不好狗就意味着不被祖先所祝福,本来我小叔的职业特殊本就没几个人愿意跟我玩,再加上周围邻居不太看得起我们家,所以我一家人后来搬离了村庄,跑到山上居住了。我的奶奶只有在有集市的时候才会下山,我的小叔常年在外,偶尔才回来几次。而我爸爸跑去了海南种芒果又在海南成了家,几乎就不回来了。”
林清风有点同情道:“那你母亲呢?”
欢欢低沉了声音道:“跑了。”
林清风撇了撇嘴,心里已经把欢欢的母亲定义成嫌贫爱富的物质女性,怕欢欢伤心忙转移了话题:“你叔叔是干嘛的,特殊职业,是特工吗还是地下党?”
欢欢心里觉得林清风有点傻的可爱,她很想就顺着林清风的思路说自己的小叔是个特工以保持神秘感,以免吓跑自己长这么大以来交的第一个朋友,但天生不会说谎的欢欢还是说了实话:“我的小叔是个赶尸人。”
“哇塞,我这不是在看电影吧!”林清风兴奋的从床上蹦起:“是像英叔电影里演的一样吗?贴条符咒,摇个铃,那些尸体就能乖乖的跟着走吗?”
欢欢对林清风的反应有点傻眼,从小周边的邻居同学都知道自己的家人是从事赶尸的行业,所以他们全都对自己避而远之,就连老师上课也从不提问自己。要知道湘西的教育程度偏低,大多数的学生常常念完初中就着急外出打工,像自己的成绩虽然没能上本科,但也是自己那个村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了。可就算自己从小成绩优异,但是老师同学们无一感对自己亲近,他们可能觉得能从自己的身上闻出尸体味吧,就像自己对着小叔的感觉,敬而远之。
欢欢很喜欢这个不嫌弃自己的新舍友,什么掏心窝子的话直往外蹦:“赶尸并没有电影里演的那么神奇,没有摇铃,尸体也不会自己跟着走。是用着一个大麻袋装着尸体,在脖子上挂着一块回避的牌子,靠着双腿专挑没有生人的小路背着他们回家乡安葬。
我小叔赶尸,有时离家不远的话也是会回来住上一晚再走,做这份工作可辛苦了,常常凌晨四五点天还没亮,我小叔就喝了碗热粥,背着麻袋趁村里还没人,就顺着山里的小路出门,这一出门就是好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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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欢欢拿着手电筒趴在地上,认真的搜寻着蟑螂身影。林清风感觉她的人生一片黑暗。跟欢欢打了个招呼,冲了个澡就窝进被窝里玩手机了。好不容易等欢欢安静下来,也到了扬子下晚自习的时间,简单的发了几句问候的短信,又陷入了一片沉寂。等扬子下课等了一天,大多数都是林清风单方面输出思念,细细的把自己一天的生活和心情变成手中一个个汉字,变成一串串信号涌入扬子的手机里。当扬子课业繁重,多半只有睡前简单了回林清风几句话,就互道了晚安。林清风理解扬子现在学习任务重,却无法排解一个人身在异乡无依无靠的感觉。
林清风在被窝里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欢欢也跟着林清风翻来覆去,一时之间,满宿舍竟全是翻被声,木板声及铁床撞击墙壁声。
最终还是林清风没忍住向欢欢说道:“欢欢,你睡了吗?是不是我翻身吵到你了?”
欢欢在被窝里嗡声答道:“不是,是我认床,第一次出远门有点想家了。”
林清风想到了昨晚的自己,也是闷在被窝里哭了好久,对欢欢的恐惧瓦解冰消,说到底,大家都是恋家的孩子,只是欢欢的爱好特别了点。想到爱好,林清风没忍住向欢欢发问:“你为什么喜欢养蟑螂啊?”
欢欢在被窝里用纸巾擤了擤鼻涕说:“我不是听人说福建的蟑螂和外地的不一样嘛,说是又大又黑又健硕还能飞,据说一只只都有饭碗那么大!”
林清风对南北蟑螂差异倒是有所耳闻,但福建蟑螂的威名倒是第一次听说。林清风接着问:“就因为这个,所以你就想养只蟑螂玩?”
等半天不见欢欢回应,还以为欢欢不想搭理自己,正准备翻身再找个舒服的睡觉姿势。谁知林清风找到了最佳睡姿,正准备就寝的时候,脚底下传来了讲话声,欢欢悄声的回答:“不是的。”
林清风意识到欢欢再回答自己的问题,但是间隔太长,林清风都忘记自己问过欢欢什么问题了。
欢欢没给林清风太多思考的时间,接着说:“小时候,家里人常常不再家,我一个人睡害怕,常常闭着眼睛把自己闷在被子里,但我还是害怕,我总感觉黑暗里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我,每到夜晚我都会紧张的睡不着觉,总感觉等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但是夜晚我要是能听见房梁上老鼠的跑步声或者蟑螂的磨牙声,心里就会觉得很安心,原来这个世界,这个空间里原来不止只有我一个生物。”
林清风很理解这种感觉,小时候刚开始尝试自己一个人睡的时候,林清风也深刻感觉到这种源自黑夜和想象力给予自己的窒息感,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童年阴影已经被林清风驱散开来,看来这欢欢还未走出。
感同身受从来都是人与人交往的催化剂,一时间林清风和欢欢都热络了不少。
林清风随意的问道:“那你怎么不养只狗呢?养狗不是更有安全感?”
欢欢好不容易被调动的情绪又低落下去:“在我们湘西,狗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据说我们湘西部落的祖先就是一只神狗变的,后来跟辛女结合生下6个儿女,这6个儿女后来又娶妻生子成了我们早先湘西6个部落的祖先。”
林清风好奇的发问:“那你们是哮天犬的后代,所以不能养狗?”
欢欢道:“不是这样的,相反我们那里家家户户都养狗,只是我小叔的职业有点特殊,所以,我家养的狗常常会发疯,在我们那里照顾不好狗就意味着不被祖先所祝福,本来我小叔的职业特殊本就没几个人愿意跟我玩,再加上周围邻居不太看得起我们家,所以我一家人后来搬离了村庄,跑到山上居住了。我的奶奶只有在有集市的时候才会下山,我的小叔常年在外,偶尔才回来几次。而我爸爸跑去了海南种芒果又在海南成了家,几乎就不回来了。”
林清风有点同情道:“那你母亲呢?”
欢欢低沉了声音道:“跑了。”
林清风撇了撇嘴,心里已经把欢欢的母亲定义成嫌贫爱富的物质女性,怕欢欢伤心忙转移了话题:“你叔叔是干嘛的,特殊职业,是特工吗还是地下党?”
欢欢心里觉得林清风有点傻的可爱,她很想就顺着林清风的思路说自己的小叔是个特工以保持神秘感,以免吓跑自己长这么大以来交的第一个朋友,但天生不会说谎的欢欢还是说了实话:“我的小叔是个赶尸人。”
“哇塞,我这不是在看电影吧!”林清风兴奋的从床上蹦起:“是像英叔电影里演的一样吗?贴条符咒,摇个铃,那些尸体就能乖乖的跟着走吗?”
欢欢对林清风的反应有点傻眼,从小周边的邻居同学都知道自己的家人是从事赶尸的行业,所以他们全都对自己避而远之,就连老师上课也从不提问自己。要知道湘西的教育程度偏低,大多数的学生常常念完初中就着急外出打工,像自己的成绩虽然没能上本科,但也是自己那个村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了。可就算自己从小成绩优异,但是老师同学们无一感对自己亲近,他们可能觉得能从自己的身上闻出尸体味吧,就像自己对着小叔的感觉,敬而远之。
欢欢很喜欢这个不嫌弃自己的新舍友,什么掏心窝子的话直往外蹦:“赶尸并没有电影里演的那么神奇,没有摇铃,尸体也不会自己跟着走。是用着一个大麻袋装着尸体,在脖子上挂着一块回避的牌子,靠着双腿专挑没有生人的小路背着他们回家乡安葬。
我小叔赶尸,有时离家不远的话也是会回来住上一晚再走,做这份工作可辛苦了,常常凌晨四五点天还没亮,我小叔就喝了碗热粥,背着麻袋趁村里还没人,就顺着山里的小路出门,这一出门就是好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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