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越成妃 正文 第91章 丫头,以后我养你吧
阳光明媚而柔和,融化在叶晴晚细腻的脸庞上,她抓着那一串气球,开心地走到了一条优美的林间小道上。
四周芳草如茵,轻风微凉,不断有树叶像蝴蝶一样翩迁而落,叶晴晚抬头,看那一片一片的叶子,像一把把可爱的小扇子一样,再向她招手。
站在这里,沐浴着阳光,像洗去了尘埃,洗去了烦恼。
叶晴晚牵着气球开心地奔跑起来,她跑着,跑着,忽然停住,征征看着前方。
前方,那小道的尽头,一个年轻的男人骑着自行车而来。
他微笑着,优雅,英俊,连阳光都似乎没他耀眼。
叶晴晚征征地站着,直到自行车停在了她面前。
男人从车篮里拿出一束芬芳诱人的路易十四玫瑰,递到她面前。
“喜欢吗,丫头。”男人伸出一只手,刮了下她的鼻子。
他在哄着她,打开心门,让他住进去。
午后的阳光透过纵横交错的枝丫,落进了男人温柔的瞳孔里,荡漾起一片柔和的宠溺之色。
叶晴晚一手抓着气球绳,一手捧着玫瑰,娇艳的紫色玫瑰,将她的脸庞衬出了两抹红润红润的胭脂色。
她笑靥如花:“喜欢!”
叶晴晚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捧着玫瑰幸福地笑着,那串心形的氢气球绑在自行车的前面,随着风快乐的飘摇着。
银铃般的笑声传出去很远很远。
这天下午,司夜鸢骑自己车带着叶晴晚,在湖岸花园绕了一圈又一圈。
绕着绕着,绕到读书时的校园外面了。
曾经的校园,里里外外都翻新过了,不过依稀还能看出以前的样子,起码外面这几颗白杨树没变。
“司哥哥,我在这里念初中的,你知道不,初中三年,我给你写好多信呢,但是你一封都没有回过,后来我就没有写了,我以为你把我忘了。”
骑着自行车的司夜鸢停了下来,回头看她:“你说你给我写过信?”
“对呀,你们搬去帝都没多久,我就缠着外公要到你们家的地址,自我妈走后,我就一直写信给你,但是你一封都没回过,我还伤心了好久呢。”
叶晴晚抓着气球,还坐在后座上,小白鞋划着地面,小嘴儿委屈地嘟起,至今想一想都在伤心,写了十几封,都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
司夜鸢摸摸她的头:“乖,司哥哥那时忙,但是心里一直记着你。”
这么说,叶晴晚心里好受一点了。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当初司夜鸢离开的时候十七岁,叶晴晚十一岁。
也是如此明媚的阳光下,大哥哥摸着她的头:“丫头,我等你长大。”
自行车继续走,叶晴晚坐在后面晃着两条腿问:“司哥哥,十年里,你都做了什么呀?”
“我在部队当兵,”所以一直没有回来看看他的丫头长大没有。
“哦,原来是这样,难怪你收不到我的信,”叶晴晚知道司夜鸢的爷爷是个老首长呢,不过儿子却先择从商,所以他希望孙子能继承他的衣钵。
可是司夜鸢也从商了呀,诶,商人赚钱呀,看看现在多牛逼。
司夜鸢确实在部队当了五年的兵,后面又被派往国外,几度死里逃生,还差点造成重度残疾。
他是坐在轮椅上,接过父亲的担子,用了两年的时间几乎缔造了一个商业帝国。
两年的时间,他也重新站起来了,他精心创立的品牌上市后,就飞回了江城,寻找他的小丫头。
幸好,还来得及。
丫头,我会永远护着你。
“你初中都在给我写信,是因为一直记着我吗?”
“嗯,”叶晴晚点头,她确实一直记着司哥哥。
司夜鸢慢悠悠地踩着:“那为什么十年后一见到我就这么凶,还说要把我废了卖到泰国去。”搞得他以为小丫头这么容易就把他忘了。
靠,怎么还记着这茬呀。
“那不是因为你要跟叶星月订婚呀,我给你写这么多信都不回我,突然回来就要跟我姐姐订婚,你还指望我能给你好脸色看。”
“丫头,我从来没想过要跟你姐姐订婚。”
“骗人!”
“我以为我要娶的是叶家的千金大小姐。”
十年前,她不就是叶家的千金大小姐吗,只是十年后变成了二小姐而已。
叶晴晚不说话了。
她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将头靠在司夜鸢背上,这种感觉好幸福。
想起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
青梅竹马,是这个字世上最美好的词。
自行车渐渐远去,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的。
晚上司夜鸢带叶晴晚去了高级会所吃烛光晚餐。
豪华的欧式古洛可可多头烛燃着温馨浪漫的红烛,餐桌上深紫色的路易十四玫瑰散发一阵一阵淡雅的幽香。
司夜鸢一身黑色西装,金色的扣子微微闪光,坐在烛光前,手中拿着一杯红酒,俊美宛如中世纪的欧洲王子。
叶晴晚瞄了瞄四周的环镜,巨大的落地窗可以俯视全城的夜景,顶头露天式的玻璃设计,可以看到稀疏的星光,加独特的流光设计,整个星空极其浪漫而唯美。
“好美呀,”叶晴晚赞叹了一声,接着又嘀咕了声:“来这里吃饭一定超贵吧。”
司夜鸢轻轻地晃着手中的红酒,唇角勾起邪魅的笑,一句:“丫头,以后我养你吧。”
叶晴晚心中感动,脸颊微红,嘟着嘴:“才不要呢,都说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我要靠自己,当大明星,挣大钱,不靠你也能过得很好。”
司夜鸢笑而不语,璀璨的烛光幽幽,在他眼里落下了无数剪影。
叶晴晚对视上他幽暗的眸,不到一秒钟就会脸红心跳加速,赶紧低下头去。
少女心砰砰砰。
侍应生给她端来一杯蓝梅汁,叶晴晚喝了一口,心中一片甜蜜。
她不能喝酒,因为她生理期,这杯蓝梅汁是司夜鸢给她叫的。
叶晴晚能感觉到,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似乎对她很上心呢。
这是叶晴晚过得最甜蜜的一天。
从餐厅里出来,司夜鸢开着车送她回去,叶晴晚捧着路易十四玫瑰,心还在甜蜜地悸动着。
车开了一段路程,司夜鸢往后视镜里看了几眼。
出于一个军人的警觉性,司夜鸢很快就发现了有人在跟踪他。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
四周芳草如茵,轻风微凉,不断有树叶像蝴蝶一样翩迁而落,叶晴晚抬头,看那一片一片的叶子,像一把把可爱的小扇子一样,再向她招手。
站在这里,沐浴着阳光,像洗去了尘埃,洗去了烦恼。
叶晴晚牵着气球开心地奔跑起来,她跑着,跑着,忽然停住,征征看着前方。
前方,那小道的尽头,一个年轻的男人骑着自行车而来。
他微笑着,优雅,英俊,连阳光都似乎没他耀眼。
叶晴晚征征地站着,直到自行车停在了她面前。
男人从车篮里拿出一束芬芳诱人的路易十四玫瑰,递到她面前。
“喜欢吗,丫头。”男人伸出一只手,刮了下她的鼻子。
他在哄着她,打开心门,让他住进去。
午后的阳光透过纵横交错的枝丫,落进了男人温柔的瞳孔里,荡漾起一片柔和的宠溺之色。
叶晴晚一手抓着气球绳,一手捧着玫瑰,娇艳的紫色玫瑰,将她的脸庞衬出了两抹红润红润的胭脂色。
她笑靥如花:“喜欢!”
叶晴晚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捧着玫瑰幸福地笑着,那串心形的氢气球绑在自行车的前面,随着风快乐的飘摇着。
银铃般的笑声传出去很远很远。
这天下午,司夜鸢骑自己车带着叶晴晚,在湖岸花园绕了一圈又一圈。
绕着绕着,绕到读书时的校园外面了。
曾经的校园,里里外外都翻新过了,不过依稀还能看出以前的样子,起码外面这几颗白杨树没变。
“司哥哥,我在这里念初中的,你知道不,初中三年,我给你写好多信呢,但是你一封都没有回过,后来我就没有写了,我以为你把我忘了。”
骑着自行车的司夜鸢停了下来,回头看她:“你说你给我写过信?”
“对呀,你们搬去帝都没多久,我就缠着外公要到你们家的地址,自我妈走后,我就一直写信给你,但是你一封都没回过,我还伤心了好久呢。”
叶晴晚抓着气球,还坐在后座上,小白鞋划着地面,小嘴儿委屈地嘟起,至今想一想都在伤心,写了十几封,都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
司夜鸢摸摸她的头:“乖,司哥哥那时忙,但是心里一直记着你。”
这么说,叶晴晚心里好受一点了。
十年了,整整十年了,当初司夜鸢离开的时候十七岁,叶晴晚十一岁。
也是如此明媚的阳光下,大哥哥摸着她的头:“丫头,我等你长大。”
自行车继续走,叶晴晚坐在后面晃着两条腿问:“司哥哥,十年里,你都做了什么呀?”
“我在部队当兵,”所以一直没有回来看看他的丫头长大没有。
“哦,原来是这样,难怪你收不到我的信,”叶晴晚知道司夜鸢的爷爷是个老首长呢,不过儿子却先择从商,所以他希望孙子能继承他的衣钵。
可是司夜鸢也从商了呀,诶,商人赚钱呀,看看现在多牛逼。
司夜鸢确实在部队当了五年的兵,后面又被派往国外,几度死里逃生,还差点造成重度残疾。
他是坐在轮椅上,接过父亲的担子,用了两年的时间几乎缔造了一个商业帝国。
两年的时间,他也重新站起来了,他精心创立的品牌上市后,就飞回了江城,寻找他的小丫头。
幸好,还来得及。
丫头,我会永远护着你。
“你初中都在给我写信,是因为一直记着我吗?”
“嗯,”叶晴晚点头,她确实一直记着司哥哥。
司夜鸢慢悠悠地踩着:“那为什么十年后一见到我就这么凶,还说要把我废了卖到泰国去。”搞得他以为小丫头这么容易就把他忘了。
靠,怎么还记着这茬呀。
“那不是因为你要跟叶星月订婚呀,我给你写这么多信都不回我,突然回来就要跟我姐姐订婚,你还指望我能给你好脸色看。”
“丫头,我从来没想过要跟你姐姐订婚。”
“骗人!”
“我以为我要娶的是叶家的千金大小姐。”
十年前,她不就是叶家的千金大小姐吗,只是十年后变成了二小姐而已。
叶晴晚不说话了。
她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将头靠在司夜鸢背上,这种感觉好幸福。
想起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
青梅竹马,是这个字世上最美好的词。
自行车渐渐远去,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的。
晚上司夜鸢带叶晴晚去了高级会所吃烛光晚餐。
豪华的欧式古洛可可多头烛燃着温馨浪漫的红烛,餐桌上深紫色的路易十四玫瑰散发一阵一阵淡雅的幽香。
司夜鸢一身黑色西装,金色的扣子微微闪光,坐在烛光前,手中拿着一杯红酒,俊美宛如中世纪的欧洲王子。
叶晴晚瞄了瞄四周的环镜,巨大的落地窗可以俯视全城的夜景,顶头露天式的玻璃设计,可以看到稀疏的星光,加独特的流光设计,整个星空极其浪漫而唯美。
“好美呀,”叶晴晚赞叹了一声,接着又嘀咕了声:“来这里吃饭一定超贵吧。”
司夜鸢轻轻地晃着手中的红酒,唇角勾起邪魅的笑,一句:“丫头,以后我养你吧。”
叶晴晚心中感动,脸颊微红,嘟着嘴:“才不要呢,都说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我要靠自己,当大明星,挣大钱,不靠你也能过得很好。”
司夜鸢笑而不语,璀璨的烛光幽幽,在他眼里落下了无数剪影。
叶晴晚对视上他幽暗的眸,不到一秒钟就会脸红心跳加速,赶紧低下头去。
少女心砰砰砰。
侍应生给她端来一杯蓝梅汁,叶晴晚喝了一口,心中一片甜蜜。
她不能喝酒,因为她生理期,这杯蓝梅汁是司夜鸢给她叫的。
叶晴晚能感觉到,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似乎对她很上心呢。
这是叶晴晚过得最甜蜜的一天。
从餐厅里出来,司夜鸢开着车送她回去,叶晴晚捧着路易十四玫瑰,心还在甜蜜地悸动着。
车开了一段路程,司夜鸢往后视镜里看了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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