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棠》正文 情起情灭-10
汪大人的声音肃然响起:“十三爷。”
我这个人,总被梦补说读书读得木木呆呆,为人不够精明。但我这思路尚还算是清晰,譬如我对汪大人当着众人的面,唤这位年轻公子一声“爷”这个称谓,就挺敏感。这位汪大人好说歹说也有了一把年纪,再瞧瞧这位公子,不过与刘承泽一般年纪罢了。
我脑海中迅速投石问路,将京城中身份尊贵、实绩显著、名列十三的世家子弟过了一遍,除了爱新觉罗家的十三阿哥胤祥,我也没想出哪一个世家有这么多的儿子。想着想着,嘴角不由得露出了一个战战兢兢却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垂着的头,重得愈发抬不起来。
但于情于理来讲,今日我爽约的缘故,明明白白就是因为他这样的公子太过风流,我不愿沾惹。那时那刻,我当时心中很是伤怀,虽然的确是没有为他落上一回泪,但我总归是因为他的缘故才没有看上女儿棠,并且还在外逃避了半日。
思来,阿玛还曾经教导过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有志者不食嗟来之食、亦不为五斗米折腰。这样一想,我心中顿时有了些莫名其妙的底气,心道:管他是不是阿哥的身份,该服得软还是要服的。即如此,便还是假装不认识,低下头,比方才还要专心地钻研起研墨这门学问来。别说,这个学问,还是挺深奥的。
那公子……不,是十三阿哥,他显然没有要直接离开的意思,对汪绎道:“好生热闹,汪大人瞧什么呢?”我手下顿了顿,瞥一眼脸上笑眯眯的汪绎,他捧上苏樱写得那一张纸,呈给十三爷看,介绍道:“这位是苏樱,苏姑娘,一代才女佳人,文人墨客都是知晓她的。”我的精神立刻集中起来,十三爷今日果然艳福不浅。
我虽垂着头,却不妨碍我敏锐的辨识力,只听他淡淡道:“昨日遇见过。”他的声音中隐隐有笑意,我捏着墨锭的手不自觉更紧了些。
汪大人引见:“苏樱,这位是……”
“汪大人,樱樱是识得的。”
天气不冷,我却打了个寒战,听着那口吻,胸口憋得厉害,低着头,吐出一口恶气。十三爷秋香橡木色的衣襟在我眼角一摇,我下意识抬眼,见他朝我微微颔首,我不禁有些拿捏不定他的用意。只听他道:“苏姑娘聪颖,心思缜密,”他看着手中的一幅字,笑着摇摇头,“这幅字……”
周围顿时鸦雀无声,苏樱似乎很有信心,娇俏的面容上,泛起些许红晕。十三爷却皱了皱眉头,转向汪绎道:“在汪大人面前,我也不敢妄言。只不过今日是我生辰,有件贺寿之礼,倒可以拿出来给汪大人瞧一瞧。”生辰二字惊得我不由抬头看向他,他却没有看过来,只将苏樱的字放在案上,从跟在身侧的侍从手中拿过我那幅卷成纸筒的字,递到汪绎面前,说:“请汪大人过目。”
“喔。”汪大人诚惶诚恐地接过纸筒,慢慢展开,恰时馆子内味道参差,哪里还有昨晚海棠的芳香,他笑着看向十三爷,“近来京城文人居士,以白石道人为雅,不过很是凑巧,竟都是‘旧时月色’,大约与苏姑娘一般,都含着不知何时重逢的隐喻,故此才想到这一首……”他垂眼细看下去,眼睛里颇含了几分兴趣,“……这字。”
我微闭了闭眼,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灵建树。以汪绎的造诣,即便是批评两句,也并没什么不妥,何况,此时除了汪大人和十三爷,众人并无人知晓,这一幅字出自我手,丢人也终归只是在十三爷面前丢了而已,再者,是他提议让我好生写一幅字,并非我存心卖弄。
“这字瘦硬峭拔,刚劲峻洁,温润之中,却有倪高士的柔媚笔法。不过如今与笔却还显得拘谨,假以时日,必成气候。”顿了顿,“这字与我昨日所见的一位允公子,笔法相似……不过允公子写得是行书,不知十三爷这幅小楷究竟是出自佳人之笔,还是公子之手?”这话方说完,苏樱与宋询的目光都已落在我身上,火辣辣的,唯有一旁的刘承泽,轻笑出声来。
店中瞧热闹的人群里不乏好事者,力挺苏樱:“苏姑娘乃一代女流,若是与文士公子相比,怕是有失公允。”
十三爷抬头看向那好事者,微微一笑,转望着我,道:“实不相瞒,确实出自佳人之手。”他收回目光看向汪绎:“不过那佳人身份贵重,我却不宜宣扬。”又对那苏樱致歉,“这一回实非要拿这一幅字与苏姑娘的做攀比,只是我想,爱字之人,惯喜切磋,但凡见到好字,必将爱不释手,苏姑娘也一定会喜欢。若姑娘觉得在下冒失,胤祥在这里给姑娘赔罪了。”说着便抱了抱拳。
苏樱咽下一口干沫,与十三爷的目光一汇,即刻欠了欠身,垂眼说:“樱樱也是爱字之人,自然明白十三爷的好意。”那一头,十三爷点点头的功夫,汪大人哈哈一笑:“只可惜这是给十三爷的贺寿之礼,若不然,汪某愿重金购得此扇面。”他一面说,目光一面恋恋不舍地又把那扇面细看一遍,啧啧道:“此乃佳品,不仅字态遒劲,选墨、筛纸、研墨,都有一番功夫,若不知墨性,不能驾驭,便是暴殄天物了。”周围众人听闻,远的赞许汪绎果然不负文士独到的目光,近的凑着点评着那一副扇面,都是不亦乐乎的模样。
十三爷此时已转回了眼看着我,仿佛店中再无二人,我心中百感交集,却不敢长久与他对视,遂垂眼搓着手上墨迹,不露声色。
他此举于我而言,堪称侠义。侠义二字却不仅仅是说弯弓搭箭、舞刀弄枪,单凭刀棍莽撞相向,无非就是个粗人,若是女子不慎误将侠义与莽撞混作一谈,嫁给一个粗人,定然是要日日费尽心思、顺夫君心意、使他一见自己就通体舒畅,不然,一顿暴揍都是最轻的责罚。但显然,市井百姓口耳相传的这位侠义阿哥,配得起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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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总被梦补说读书读得木木呆呆,为人不够精明。但我这思路尚还算是清晰,譬如我对汪大人当着众人的面,唤这位年轻公子一声“爷”这个称谓,就挺敏感。这位汪大人好说歹说也有了一把年纪,再瞧瞧这位公子,不过与刘承泽一般年纪罢了。
我脑海中迅速投石问路,将京城中身份尊贵、实绩显著、名列十三的世家子弟过了一遍,除了爱新觉罗家的十三阿哥胤祥,我也没想出哪一个世家有这么多的儿子。想着想着,嘴角不由得露出了一个战战兢兢却又不失礼貌的微笑,垂着的头,重得愈发抬不起来。
但于情于理来讲,今日我爽约的缘故,明明白白就是因为他这样的公子太过风流,我不愿沾惹。那时那刻,我当时心中很是伤怀,虽然的确是没有为他落上一回泪,但我总归是因为他的缘故才没有看上女儿棠,并且还在外逃避了半日。
思来,阿玛还曾经教导过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有志者不食嗟来之食、亦不为五斗米折腰。这样一想,我心中顿时有了些莫名其妙的底气,心道:管他是不是阿哥的身份,该服得软还是要服的。即如此,便还是假装不认识,低下头,比方才还要专心地钻研起研墨这门学问来。别说,这个学问,还是挺深奥的。
那公子……不,是十三阿哥,他显然没有要直接离开的意思,对汪绎道:“好生热闹,汪大人瞧什么呢?”我手下顿了顿,瞥一眼脸上笑眯眯的汪绎,他捧上苏樱写得那一张纸,呈给十三爷看,介绍道:“这位是苏樱,苏姑娘,一代才女佳人,文人墨客都是知晓她的。”我的精神立刻集中起来,十三爷今日果然艳福不浅。
我虽垂着头,却不妨碍我敏锐的辨识力,只听他淡淡道:“昨日遇见过。”他的声音中隐隐有笑意,我捏着墨锭的手不自觉更紧了些。
汪大人引见:“苏樱,这位是……”
“汪大人,樱樱是识得的。”
天气不冷,我却打了个寒战,听着那口吻,胸口憋得厉害,低着头,吐出一口恶气。十三爷秋香橡木色的衣襟在我眼角一摇,我下意识抬眼,见他朝我微微颔首,我不禁有些拿捏不定他的用意。只听他道:“苏姑娘聪颖,心思缜密,”他看着手中的一幅字,笑着摇摇头,“这幅字……”
周围顿时鸦雀无声,苏樱似乎很有信心,娇俏的面容上,泛起些许红晕。十三爷却皱了皱眉头,转向汪绎道:“在汪大人面前,我也不敢妄言。只不过今日是我生辰,有件贺寿之礼,倒可以拿出来给汪大人瞧一瞧。”生辰二字惊得我不由抬头看向他,他却没有看过来,只将苏樱的字放在案上,从跟在身侧的侍从手中拿过我那幅卷成纸筒的字,递到汪绎面前,说:“请汪大人过目。”
“喔。”汪大人诚惶诚恐地接过纸筒,慢慢展开,恰时馆子内味道参差,哪里还有昨晚海棠的芳香,他笑着看向十三爷,“近来京城文人居士,以白石道人为雅,不过很是凑巧,竟都是‘旧时月色’,大约与苏姑娘一般,都含着不知何时重逢的隐喻,故此才想到这一首……”他垂眼细看下去,眼睛里颇含了几分兴趣,“……这字。”
我微闭了闭眼,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灵建树。以汪绎的造诣,即便是批评两句,也并没什么不妥,何况,此时除了汪大人和十三爷,众人并无人知晓,这一幅字出自我手,丢人也终归只是在十三爷面前丢了而已,再者,是他提议让我好生写一幅字,并非我存心卖弄。
“这字瘦硬峭拔,刚劲峻洁,温润之中,却有倪高士的柔媚笔法。不过如今与笔却还显得拘谨,假以时日,必成气候。”顿了顿,“这字与我昨日所见的一位允公子,笔法相似……不过允公子写得是行书,不知十三爷这幅小楷究竟是出自佳人之笔,还是公子之手?”这话方说完,苏樱与宋询的目光都已落在我身上,火辣辣的,唯有一旁的刘承泽,轻笑出声来。
店中瞧热闹的人群里不乏好事者,力挺苏樱:“苏姑娘乃一代女流,若是与文士公子相比,怕是有失公允。”
十三爷抬头看向那好事者,微微一笑,转望着我,道:“实不相瞒,确实出自佳人之手。”他收回目光看向汪绎:“不过那佳人身份贵重,我却不宜宣扬。”又对那苏樱致歉,“这一回实非要拿这一幅字与苏姑娘的做攀比,只是我想,爱字之人,惯喜切磋,但凡见到好字,必将爱不释手,苏姑娘也一定会喜欢。若姑娘觉得在下冒失,胤祥在这里给姑娘赔罪了。”说着便抱了抱拳。
苏樱咽下一口干沫,与十三爷的目光一汇,即刻欠了欠身,垂眼说:“樱樱也是爱字之人,自然明白十三爷的好意。”那一头,十三爷点点头的功夫,汪大人哈哈一笑:“只可惜这是给十三爷的贺寿之礼,若不然,汪某愿重金购得此扇面。”他一面说,目光一面恋恋不舍地又把那扇面细看一遍,啧啧道:“此乃佳品,不仅字态遒劲,选墨、筛纸、研墨,都有一番功夫,若不知墨性,不能驾驭,便是暴殄天物了。”周围众人听闻,远的赞许汪绎果然不负文士独到的目光,近的凑着点评着那一副扇面,都是不亦乐乎的模样。
十三爷此时已转回了眼看着我,仿佛店中再无二人,我心中百感交集,却不敢长久与他对视,遂垂眼搓着手上墨迹,不露声色。
他此举于我而言,堪称侠义。侠义二字却不仅仅是说弯弓搭箭、舞刀弄枪,单凭刀棍莽撞相向,无非就是个粗人,若是女子不慎误将侠义与莽撞混作一谈,嫁给一个粗人,定然是要日日费尽心思、顺夫君心意、使他一见自己就通体舒畅,不然,一顿暴揍都是最轻的责罚。但显然,市井百姓口耳相传的这位侠义阿哥,配得起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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