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第 30 章
吃了点东西填肚子,又喝过交杯酒, 所有的礼仪就算走过一遍了。
温钧起身进内室换常服。
出来的时候, 嗅到屋子里有淡淡的酒气,定睛一看, 季明珠两颊微红, 眼波似水,坐在凳子上,一只手托腮, 另一只手端着酒杯,歪着脑袋看温钧。
她刚刚喝了一小杯就有点头晕, 温钧不让她喝, 没想到她会偷喝。
温钧直面她的视线,如芒在背, 身体一僵,迟疑半天,才开口叫她。
“夜深了,休息吧。”
季明珠放下酒杯,晃晃悠悠走近,抓住他的袖子,小声地嘟囔“我终于嫁给你了”
温钧拧眉打量她。
她也没有乱动, 半闭着眼, 梦呓一般道“我昨天晚上一宿没睡, 我有点怕, 不过还好, 喝了酒我就不怕了”她还自鸣得意,仰头笑嘻嘻地看着温钧。
温钧无奈,自然地将人扶到梳妆台前,给她取了头上的首饰,给她拧了热毛巾擦脸,又将人哄上床休息。
他是打定主意不碰季明珠的。
不过,也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害羞,季明珠竟然也没有叫他,躺在床上,只冲着他甜甜一笑,闭上眼就睡了。
温钧莫名松了口气。
他站在床前,眉宇间笼罩着淡淡困惑,凝视季明珠的睡颜,怔怔半天,突然像是想通了什么般地一笑,也上了床。
看着绣满石榴图的蚊帐,在她身边闭上眼睡去。
大概是迎亲太累,他一觉睡到天亮,丝毫没有中途醒来过。
睁开眼的时候,喜烛燃尽,天光大盛。
温钧看了眼身边的季明珠,见小姑娘一脸乖巧地还在睡着,小心翼翼地起床,换了一身长袍,推门出去洗漱。
“小弟。”温萤正在院子里,有些不适应地收拾昨天夜里的狼藉,瞧见他出来,和他打了个招呼。
温钧颔首点头,叫道“大姐。”
温萤便立刻笑开了花,眉眼含笑道“昨晚睡得还好吗”
温钧静默了一下,不知道怎么说。
温萤没听见回答,也不在意,只以为他是害羞,笑了笑,示意厨房里有热水,然后继续收拾东西。
温家虽然落魄了,却还不屑于吃隔夜的剩菜,所以昨天酒宴剩下来的菜肴,都任由村子里的乡亲们分了,只有地面散乱着不少垃圾需要收拾。
温萤用不惯温家的大扫帚,一点一点地清扫。
等温钧洗漱出来,就看见院子里还剩下大半没有扫干净,正要开口,正屋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夫君。”季明珠一脸迷茫睡意未醒的样子,瞧见温钧,却立刻露出了笑颜,眼睛亮晶晶看着他。
温钧接住她冲过来的身子,拍了拍,示意她站好。
她立刻小学生一样将手放在身前,老老实实地站好了。
温钧低声给她介绍“这是我长姐温萤,嫁得是千槐县的柯家,你叫她大姐就行了。”
“大姐。”季明珠拘谨地叫人。
温萤是个十分温柔的人,闻言立刻露出了喜爱的笑意“明珠是吧,来,大姐带你去洗漱。”
“不急不急。”季明珠摆手,看了眼温萤手上的大扫帚,眼睛一亮,“我先陪大姐干活,等一下再去。”
她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怎样讨好温萤,两人一起清扫院子,很快就就亲近起来。
等到温萤带她去厨房洗漱,路过温钧,她冲着温钧露出一个求夸奖的眼神,嘴角流露出一丝小骄傲。
温钧怔愣了一下,眼底流露出一丝心疼和怜惜,拍了拍她的脑袋。
洗漱过之后,温常氏也起床了,她年纪大,睡眠少,要不是昨天太累也不会这么晚才起。
温钧带着季明珠给她敬了茶。
温常氏向来注意保养,加上年轻,也才三十八岁,往日面上几乎没有一条皱纹。
可是这一刻,她竟然开心得眼角出现了一道细纹都丝毫不顾忌“诶,快,快起来。”
温常氏给了红包,扶着两人起来,握着季明珠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越看越满意。
小姑娘虽然年纪还小,身量也小,但是看得出来,是个乖巧活泼又好动的性格,和他那个越来越稳重的儿子正好般配。
最重要的是,这是过世夫君定下来的儿媳。
有这一条在,除非季明珠这辈子做出什么偷人忤逆的大蠢事,温常氏都会一直护着她。
新妇嫁人的第一天,按理该给夫家做一顿早饭的。
不过温常氏怜惜季明珠,没有叫她动手,带着温萤在后厨里忙活了半天,整治出来一顿丰盛的早饭。
“这是按照明珠的口味做的,明珠在咱家的第一天,可不要嫌弃饭菜简单。”
季明珠脸颊红红,激动得说不出话。
温钧很好,大姐很好,婆婆也好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为她的口味而费心了。
用过早饭,温常氏和温萤继续去处理婚宴留下来的杂事。
温钧带着季明珠在家里转了一圈。
“上次你走的急,没有仔细看过家里。这是我爷爷那辈留下的宅子,有些荒废了,回头我找人收拾一二,现在先带你去看看。”
老宅地方很大,除了正院外,还有左侧院和右侧院,只是现在温家人口少,除去出嫁的温萤和温蔷,只有三个人住,便只住在正院,占了三间屋子。
正院简单,季明珠已经看过了,温钧今天带她去看的是两边的院子。
左侧院空荡荡,原本用来养两头小猪的猪圈干干净净的,因为小猪已经作为温蔷的陪嫁去了卫家,只留下一堆干净的稻草。
右侧院收拾了两间屋子出来,日后重新修缮了,可以用来做书房,用以静心书。
不过右侧院之前没有人打理,十分荒芜,想要正经使用的话,还得另外好生修缮一番。
走了一圈,季明珠点头,表示了解。
于是温钧带着季明珠出了院子,在村子里又逛了一圈。
这还是季明珠头一回没有顾忌地出门,以前出门总要带着帷帽和面纱,身边跟着七八个下人,后来季家出事,没有下人,她就再也没出门,算起来已经有快半年的时间。
时隔半年,又是在从未见过的村子里,有种奇特的新奇感。
“村子里安静,没有那么大的限制,女儿家彼此走动也很正常,你以后可以经常出门走走,说不定还能有一两个手帕交。”
温钧随口说了一句,见乡间小道有些不平,顺手握住了季明珠的手腕。
季明珠一愣。
耳边是温钧淡淡的、温暖的声线,他牵着她的手腕,表情漫不经心,却给人一种无声的陪伴感。
空气里有淡淡的甜香,鼻尖是泥土混杂着青草的独特气息,身边路过的都是带着笑意、脸上写满友好的乡亲们
季明珠恍惚了半响,那颗隐约有点不安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第三日,温蔷回门。
温蔷脸色红润,身后跟着卫二郎,夫妻两人寸步不离,感情好到让温常氏都嫌弃。
用了一顿饭,两人就回去了,据说是卫二郎明年春天要下场一试,得安静书,不能在外面耗费太多的时间。
温常氏听了猛地一愣,看着温蔷半响,脸色伤感,目光里充满了不舍。
不过到底是书为重,她再不舍,也只能起身送温蔷出门。
还好回来的时候,有温钧安慰她,有季明珠拥着她,在她身边承欢膝下。不然身边骤然失去了温蔷这个女儿,她只怕没那么快习惯。
第四日,季明珠回门。
温钧以前每天都是走路去城里的,反正也不远,走上小半个时辰也就到了。
但是季明珠回门,他自然不会再如此。
花银子雇了一辆马车,将人扶上马车,这才带她回了季家。
在预料中,这是为了习俗而走流程的一天,没想到从,到了季家,却受到了热情到让人侧目的欢迎。
季老爷活像是十八年没有见女儿,视线一刻都不舍得挪开,季明瑞站在他身后,也是一下都不转眼地盯着。就连季柳氏,度过了最开始那段怨恨的日子,面对季明珠,也不再如之前那样的冷淡。
季明珠有点不自在。
匆匆用过一顿饭,又等温钧和季老爷商量了些事情,她就拉着温钧要回家。
温钧理解她的想法,见她不适应,趁势和季老爷告辞,表示过几日他回私塾正常上课,届时两人再继续商量生意上的那些事。
季老爷目露不舍,看着三日未见面的女儿,迟迟说不出送人的话。
唉,有些东西,真的要等到失去了才会觉得后悔。
在季家没破产之前,季老爷腰缠万贯、富有大方,对季明珠十分宠爱。就算后来因为她的原因,导致季家破产,他对季明珠越来越不耐烦,之前那些年的宠爱总不会遗忘,宠着宠着,越来越上心。
一朝失去了这个女儿,那些年的记忆又涌上心头,让他心里十分不好受。
不过,看季明珠的表情,季老爷也只能叹息道“既然如此,贤婿就先带明珠回去吧,过几日我们在城西酒楼碰面,好好商议一二。”
温钧没什么情绪地颔首,转身随季明珠一起离开。
建立养殖场一事,宜早不宜迟。
几日后,温钧重返私塾,见了阔别数日的先生和同窗,一边认真书,一边将生意的事情提上了行程。
他手上有了银子,动作就很快。
在温家村不远的山上挑选了一块地方,和村民说了,又去官府报备了,交了足够的银子,就得到了这块面积为一顷左右的山地。
山地周围缺水,只有一泓山泉,用于种植灌溉是不够的,所以这里才没有人开地。
但是用在养殖场的生活用水,只要再稍微挖开一点,让水流量大一点,就已经足够了。
不过因为养殖场场面铺得太大,必须要一开始就做好规划,温钧近些日子,一下回到家就去山脚那里视察帮忙去了,直到天色暗下来才回家。
有时候碰上休沐,更是一整天都在那里。
温常氏担心儿子饿肚子,便会叫季明珠送餐过去。
她经历过从富家小姐、到秀才娘子、再到孀居寡妇的变化,吃过年轻时候遭遇重变、挣扎蜕变的苦,怕季明珠不适应,从不要求她做事。
只有这等小事,一来可以让季明珠熟悉村里的缓解,二来可以促进小两口的关系,才会让季明珠去做。
季明珠虽然不知道温常氏的想法,但是她嫁进温家之后,就没做过什么事,终日闲在家里无所事事,早就不好意思了,对这份工作的到来十分欢喜。
又能帮上温常氏的忙,又能见到温钧,真是两全其美。
温钧负责选地,赵三老爷负责出钱,季老爷就负责采买猪仔。
他上次去荆楚郡见过不少养殖户,其中有些位于两郡交界线的养殖户,和苍南郡这边的养殖户也同样有交情。他们本着好心劝位于苍南郡的朋友脱手猪仔,免得猪瘟也弥漫到苍南郡。
有些人听了建议,想要脱手猪仔,无奈没有人要。
季老爷一听,当时就留下了名帖,表示他要。
中间人将他视为再生父母,也不关注他买了猪仔要干什么,一直在紧张地等着他。
温钧这边建立养殖场,他就收拾行装出门,去找这些养殖场谈生意去了。
这一去就是大半个月。
半个月后,他满脸风霜地回来,脸色凝重,告诉了温钧一个很不好的消息。
“京城那边,有人和我们一样的想法,也在大肆收购猪仔。”
虽然因为路途遥远,不会收购到苍南郡来,可是对方财力庞大,气势汹汹,一看就知道所图不小。将来猪仔养大了出市,撞上对方,猪肉价格下浮,很可能会导致他们原本的目标失利。
季老爷皱着眉“贤婿,你怎么看”松语文学www.sywx8.coM免费小说阅读
温钧起身进内室换常服。
出来的时候, 嗅到屋子里有淡淡的酒气,定睛一看, 季明珠两颊微红, 眼波似水,坐在凳子上,一只手托腮, 另一只手端着酒杯,歪着脑袋看温钧。
她刚刚喝了一小杯就有点头晕, 温钧不让她喝, 没想到她会偷喝。
温钧直面她的视线,如芒在背, 身体一僵,迟疑半天,才开口叫她。
“夜深了,休息吧。”
季明珠放下酒杯,晃晃悠悠走近,抓住他的袖子,小声地嘟囔“我终于嫁给你了”
温钧拧眉打量她。
她也没有乱动, 半闭着眼, 梦呓一般道“我昨天晚上一宿没睡, 我有点怕, 不过还好, 喝了酒我就不怕了”她还自鸣得意,仰头笑嘻嘻地看着温钧。
温钧无奈,自然地将人扶到梳妆台前,给她取了头上的首饰,给她拧了热毛巾擦脸,又将人哄上床休息。
他是打定主意不碰季明珠的。
不过,也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害羞,季明珠竟然也没有叫他,躺在床上,只冲着他甜甜一笑,闭上眼就睡了。
温钧莫名松了口气。
他站在床前,眉宇间笼罩着淡淡困惑,凝视季明珠的睡颜,怔怔半天,突然像是想通了什么般地一笑,也上了床。
看着绣满石榴图的蚊帐,在她身边闭上眼睡去。
大概是迎亲太累,他一觉睡到天亮,丝毫没有中途醒来过。
睁开眼的时候,喜烛燃尽,天光大盛。
温钧看了眼身边的季明珠,见小姑娘一脸乖巧地还在睡着,小心翼翼地起床,换了一身长袍,推门出去洗漱。
“小弟。”温萤正在院子里,有些不适应地收拾昨天夜里的狼藉,瞧见他出来,和他打了个招呼。
温钧颔首点头,叫道“大姐。”
温萤便立刻笑开了花,眉眼含笑道“昨晚睡得还好吗”
温钧静默了一下,不知道怎么说。
温萤没听见回答,也不在意,只以为他是害羞,笑了笑,示意厨房里有热水,然后继续收拾东西。
温家虽然落魄了,却还不屑于吃隔夜的剩菜,所以昨天酒宴剩下来的菜肴,都任由村子里的乡亲们分了,只有地面散乱着不少垃圾需要收拾。
温萤用不惯温家的大扫帚,一点一点地清扫。
等温钧洗漱出来,就看见院子里还剩下大半没有扫干净,正要开口,正屋的门吱呀一声开了。
“夫君。”季明珠一脸迷茫睡意未醒的样子,瞧见温钧,却立刻露出了笑颜,眼睛亮晶晶看着他。
温钧接住她冲过来的身子,拍了拍,示意她站好。
她立刻小学生一样将手放在身前,老老实实地站好了。
温钧低声给她介绍“这是我长姐温萤,嫁得是千槐县的柯家,你叫她大姐就行了。”
“大姐。”季明珠拘谨地叫人。
温萤是个十分温柔的人,闻言立刻露出了喜爱的笑意“明珠是吧,来,大姐带你去洗漱。”
“不急不急。”季明珠摆手,看了眼温萤手上的大扫帚,眼睛一亮,“我先陪大姐干活,等一下再去。”
她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怎样讨好温萤,两人一起清扫院子,很快就就亲近起来。
等到温萤带她去厨房洗漱,路过温钧,她冲着温钧露出一个求夸奖的眼神,嘴角流露出一丝小骄傲。
温钧怔愣了一下,眼底流露出一丝心疼和怜惜,拍了拍她的脑袋。
洗漱过之后,温常氏也起床了,她年纪大,睡眠少,要不是昨天太累也不会这么晚才起。
温钧带着季明珠给她敬了茶。
温常氏向来注意保养,加上年轻,也才三十八岁,往日面上几乎没有一条皱纹。
可是这一刻,她竟然开心得眼角出现了一道细纹都丝毫不顾忌“诶,快,快起来。”
温常氏给了红包,扶着两人起来,握着季明珠的手上上下下打量,越看越满意。
小姑娘虽然年纪还小,身量也小,但是看得出来,是个乖巧活泼又好动的性格,和他那个越来越稳重的儿子正好般配。
最重要的是,这是过世夫君定下来的儿媳。
有这一条在,除非季明珠这辈子做出什么偷人忤逆的大蠢事,温常氏都会一直护着她。
新妇嫁人的第一天,按理该给夫家做一顿早饭的。
不过温常氏怜惜季明珠,没有叫她动手,带着温萤在后厨里忙活了半天,整治出来一顿丰盛的早饭。
“这是按照明珠的口味做的,明珠在咱家的第一天,可不要嫌弃饭菜简单。”
季明珠脸颊红红,激动得说不出话。
温钧很好,大姐很好,婆婆也好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为她的口味而费心了。
用过早饭,温常氏和温萤继续去处理婚宴留下来的杂事。
温钧带着季明珠在家里转了一圈。
“上次你走的急,没有仔细看过家里。这是我爷爷那辈留下的宅子,有些荒废了,回头我找人收拾一二,现在先带你去看看。”
老宅地方很大,除了正院外,还有左侧院和右侧院,只是现在温家人口少,除去出嫁的温萤和温蔷,只有三个人住,便只住在正院,占了三间屋子。
正院简单,季明珠已经看过了,温钧今天带她去看的是两边的院子。
左侧院空荡荡,原本用来养两头小猪的猪圈干干净净的,因为小猪已经作为温蔷的陪嫁去了卫家,只留下一堆干净的稻草。
右侧院收拾了两间屋子出来,日后重新修缮了,可以用来做书房,用以静心书。
不过右侧院之前没有人打理,十分荒芜,想要正经使用的话,还得另外好生修缮一番。
走了一圈,季明珠点头,表示了解。
于是温钧带着季明珠出了院子,在村子里又逛了一圈。
这还是季明珠头一回没有顾忌地出门,以前出门总要带着帷帽和面纱,身边跟着七八个下人,后来季家出事,没有下人,她就再也没出门,算起来已经有快半年的时间。
时隔半年,又是在从未见过的村子里,有种奇特的新奇感。
“村子里安静,没有那么大的限制,女儿家彼此走动也很正常,你以后可以经常出门走走,说不定还能有一两个手帕交。”
温钧随口说了一句,见乡间小道有些不平,顺手握住了季明珠的手腕。
季明珠一愣。
耳边是温钧淡淡的、温暖的声线,他牵着她的手腕,表情漫不经心,却给人一种无声的陪伴感。
空气里有淡淡的甜香,鼻尖是泥土混杂着青草的独特气息,身边路过的都是带着笑意、脸上写满友好的乡亲们
季明珠恍惚了半响,那颗隐约有点不安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第三日,温蔷回门。
温蔷脸色红润,身后跟着卫二郎,夫妻两人寸步不离,感情好到让温常氏都嫌弃。
用了一顿饭,两人就回去了,据说是卫二郎明年春天要下场一试,得安静书,不能在外面耗费太多的时间。
温常氏听了猛地一愣,看着温蔷半响,脸色伤感,目光里充满了不舍。
不过到底是书为重,她再不舍,也只能起身送温蔷出门。
还好回来的时候,有温钧安慰她,有季明珠拥着她,在她身边承欢膝下。不然身边骤然失去了温蔷这个女儿,她只怕没那么快习惯。
第四日,季明珠回门。
温钧以前每天都是走路去城里的,反正也不远,走上小半个时辰也就到了。
但是季明珠回门,他自然不会再如此。
花银子雇了一辆马车,将人扶上马车,这才带她回了季家。
在预料中,这是为了习俗而走流程的一天,没想到从,到了季家,却受到了热情到让人侧目的欢迎。
季老爷活像是十八年没有见女儿,视线一刻都不舍得挪开,季明瑞站在他身后,也是一下都不转眼地盯着。就连季柳氏,度过了最开始那段怨恨的日子,面对季明珠,也不再如之前那样的冷淡。
季明珠有点不自在。
匆匆用过一顿饭,又等温钧和季老爷商量了些事情,她就拉着温钧要回家。
温钧理解她的想法,见她不适应,趁势和季老爷告辞,表示过几日他回私塾正常上课,届时两人再继续商量生意上的那些事。
季老爷目露不舍,看着三日未见面的女儿,迟迟说不出送人的话。
唉,有些东西,真的要等到失去了才会觉得后悔。
在季家没破产之前,季老爷腰缠万贯、富有大方,对季明珠十分宠爱。就算后来因为她的原因,导致季家破产,他对季明珠越来越不耐烦,之前那些年的宠爱总不会遗忘,宠着宠着,越来越上心。
一朝失去了这个女儿,那些年的记忆又涌上心头,让他心里十分不好受。
不过,看季明珠的表情,季老爷也只能叹息道“既然如此,贤婿就先带明珠回去吧,过几日我们在城西酒楼碰面,好好商议一二。”
温钧没什么情绪地颔首,转身随季明珠一起离开。
建立养殖场一事,宜早不宜迟。
几日后,温钧重返私塾,见了阔别数日的先生和同窗,一边认真书,一边将生意的事情提上了行程。
他手上有了银子,动作就很快。
在温家村不远的山上挑选了一块地方,和村民说了,又去官府报备了,交了足够的银子,就得到了这块面积为一顷左右的山地。
山地周围缺水,只有一泓山泉,用于种植灌溉是不够的,所以这里才没有人开地。
但是用在养殖场的生活用水,只要再稍微挖开一点,让水流量大一点,就已经足够了。
不过因为养殖场场面铺得太大,必须要一开始就做好规划,温钧近些日子,一下回到家就去山脚那里视察帮忙去了,直到天色暗下来才回家。
有时候碰上休沐,更是一整天都在那里。
温常氏担心儿子饿肚子,便会叫季明珠送餐过去。
她经历过从富家小姐、到秀才娘子、再到孀居寡妇的变化,吃过年轻时候遭遇重变、挣扎蜕变的苦,怕季明珠不适应,从不要求她做事。
只有这等小事,一来可以让季明珠熟悉村里的缓解,二来可以促进小两口的关系,才会让季明珠去做。
季明珠虽然不知道温常氏的想法,但是她嫁进温家之后,就没做过什么事,终日闲在家里无所事事,早就不好意思了,对这份工作的到来十分欢喜。
又能帮上温常氏的忙,又能见到温钧,真是两全其美。
温钧负责选地,赵三老爷负责出钱,季老爷就负责采买猪仔。
他上次去荆楚郡见过不少养殖户,其中有些位于两郡交界线的养殖户,和苍南郡这边的养殖户也同样有交情。他们本着好心劝位于苍南郡的朋友脱手猪仔,免得猪瘟也弥漫到苍南郡。
有些人听了建议,想要脱手猪仔,无奈没有人要。
季老爷一听,当时就留下了名帖,表示他要。
中间人将他视为再生父母,也不关注他买了猪仔要干什么,一直在紧张地等着他。
温钧这边建立养殖场,他就收拾行装出门,去找这些养殖场谈生意去了。
这一去就是大半个月。
半个月后,他满脸风霜地回来,脸色凝重,告诉了温钧一个很不好的消息。
“京城那边,有人和我们一样的想法,也在大肆收购猪仔。”
虽然因为路途遥远,不会收购到苍南郡来,可是对方财力庞大,气势汹汹,一看就知道所图不小。将来猪仔养大了出市,撞上对方,猪肉价格下浮,很可能会导致他们原本的目标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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