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我也很盼望他能自己恋爱结婚……可是,他那个样子,根本不会有好姑娘看上他。我本来是已经打算当自己没生这个儿子了,幸好……”药师娘看著秦宝琳,“你是第一个主动接近他的姑娘,所以,如果你觉得他可怜的话,就嫁给他吧!”
“我从来不觉得他可怜。”她否定她的结论。“我想要嫁给他的理由并不是这个。”
药师娘惊讶地望著她,这个姑娘实在是很特别。“你的意思是……”
秦宝琳无奈地耸耸肩,“你儿子实在够本事,已经让我死心塌地爱上他了。”
“爱……”药师娘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人爱上她儿子,以至于当听到秦宝琳的解释时,倏地老泪纵横。
“爱?真的吗?”她激动地握住宝琳的手,不相信地向她确认。“你确定你真的爱上我儿子了?不是因为可怜他是个白痴?你真的确定吗?”
“我确定。”她回答,“我是真的爱上了阮光竹。”
“常大婶!快来听听啊!”药师娘一把拉过正端著茶点进来的常大婶,“她真的爱上我们家光竹了!”
“哎哟——”常大婶更夸张地朝著南墙上的神龛跪下磕头,“多谢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啊!终于让少爷遇到好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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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宝琳洗去一天的疲累,慢慢回到房间。
擦干发丝上的水,她靠著窗台,抬头望著天上银色的圆月。
皎洁的月光洒满全身,秦宝琳对自己的决定也有点讶异。果然,以正常人的观点来看,她要嫁给一个白痴的这种决定实在是愚蠢极了。但是,现在连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内心真的很想成为那个白痴的妻子。也许自己是疯了吧!但她却好喜欢这种疯了的感觉。
“宝琳在想什么?”
一双长臂环住她的纤腰,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秦宝琳回过头来正欲开口,却被阮光竹成功偷了个香。
他的唇仿佛掺了烈性的酒精一般,让她的大脑变得混混沌沌,分不清东南西北、光明与黑暗……整个地球似乎也因这一吻而停止了转动。
感觉好像过了一世纪,他才极不情愿地放开她。
“你变了……”她娇喘吁吁,好不容易才吐出这三个字。
他腾出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有啊,光竹还是原来的样子。”
“不。”秦宝琳绯红了双颊,伸出青葱似的手指戳上他的眉尖,“你变了,而且变坏了。”
阮光竹翘著嘴角,一脸浓浓的笑意。“宝琳已经很久没有主动亲光竹了,光竹才不坏呢!宝琳坏坏!”
她递给他一个大白眼,有没有搞错?他现在动不动就偷吻她,又力大无比,逮到她就不肯放手。如果还要她也不时主动献吻,那么她一天二十四小时就没有时间可以呼吸了。
“废话少说!”她努力挣扎,“你快放开我,我累了一天,要睡觉了!”
“光竹要晚安吻。”他讨价还价起来。
该死的!他又是从哪里听来什么鬼晚安吻?秦宝琳就像一只刚被煮熟还冒著热气的大虾。
“唔——”他装模作样地闭上眼睛,嘟起嘴唇。
只不过是一个吻……没、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一边这么告诉自己,一面用蜗牛爬的速度往他的方向移动。
为什么她的心跳那么快?为什么她的手心在不停的冒汗?连、连身体也不听话地颤抖起来!
随著他的俊脸慢慢放大,秦宝琳感到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喂!宝琳?”
在她的身体即将触地的前一刻,他一把捞起她。
“宝琳?”幸亏他因等得不耐烦而睁开眼睛,否则她宝贝未婚妻的吻就要献给大地了。
秦宝琳捣住通红的脸,羞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真是丢死人了!她好歹也做了三年的老大,竟然有一天会因为一个吻而激动得几乎要昏倒?如果让她的父老乡亲们知道了,她以后也不用混了!
好不容易移开她的双手,见她没什么事,阮光竹这才放下心来。
“那、那个……”她很抱歉地垂下眼帘,不敢看他。
他又笑了,已经明白刚刚出了什么问题。“晚安。”他低下头在她光滑白皙的额头上轻轻一吻,随即往外走。
“嗯?”她有些惊讶。
阮光竹在门口转过身来,“宝琳笨笨,这个才是晚安吻!”
秦宝琳凝视著他,这才发现他的手臂上已经缠上了绷带,她知道是药师娘刚刚帮他包扎的,想来衣服覆盖著的地方也有许多伤吧。这又让她想起上午发生的那件事了,每次他的伤都是因她而来……
“你、你今天晚上还是要睡门口吗?”额头上残留著他的温度让她脸上的绯红更加深了一层,望著他略显孤单的背影,话就这么脱口而出。
“嗯。”他的回答很快消失在门轴的吱嘎声中。
“白痴!你的伤还没好,烧又没退,睡在外面找死啊?”秦宝琳红著脸小声埋怨,视线就是不敢直视门的方向。
砰的一声木门关上,她赶忙抬头望去。真是的!自己干嘛说得那么小声,他一定没有听见。
出乎她的意料,回应她的居然是他温暖的拥抱。
“光竹?”
“光竹爱宝琳。”他不假思索地接下她的话,“而且,光竹也知道宝琳是爱光竹的。”
听著他绕口令似的表白,她却发现温暖的感觉早已在两人之间蔓延开来。
“宝琳真的愿意嫁给光竹吗?”他到现在都无法相信这是真的。刚才阿娘给他包扎伤口的时候说过,一个女人如果答应嫁给一个男人,便是把自己的生命也交给了他。
他明知自己是绝对不会抛弃她的,心中却总是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惶恐,生怕有一天她会因他而心碎。
秦宝琳抬起头,却跌进他一双悲伤幽眸中。
为什么他会流露出这么伤心的表情?她不忍地伸出手轻抚他微凉的脸颊。
“你放心。”她微笑著在他面前郑重承诺,“我真的愿意嫁给你!”
看著她坚定的表情,阮光竹悬著的一颗心这才放下,笑容也逐渐回到脸上。
“宝琳爱光竹哪里?”他问道,阿娘在给他包扎的时候已经自言自语了不下一白遍,他也实在不知道自己有哪些地方能吸引宝琳。认知到这一点后,他就更加害怕失去她了。
秦宝琳把头舒舒服服地枕在他的胸膛上,思索了好一会儿。“你……长得很不错。”
“光竹长得很不错?”他很不可思议地重复一遍,马上皱起眉头。“宝琳骗人!光竹又不是没看过自己的样子,光竹长得没有一点男子气概,宝琳怎么能说不错呢?”
秦宝琳叹哧一声笑了起来,抬起头看著他十分郁闷的表情。“没有男子气概?谁告诉你的?那是他们不会欣赏,我就喜欢你的样子。”
“真的?”他还是有点不相信,大家都说他长得太像女人,没有一点阳刚之气。
“真——的!”她捧著他的脸笑道。
的确,他的脸是没有那种电影中冷面杀手般的坚毅线条,皮肤也是白皙而非现在流行的古铜色,眼眸更是清澈、温柔的成分居多,而少了一分锐利。可是,很不幸的,在黑道看多了硬汉的秦大小姐只对他这种长相缺乏免疫力。
但说到他没有男子气概她可就打死也不同意了。以前也就罢了,可每当想到他被地痞拳打脚踢时坚定的眼神时,她的心就再一次被冲击,低下头看著腰间一刻也不准备放松的霸道大手,秦宝琳叹了一口气,真该叫那些说他没男子气概的人来看看。
“还有没有呢?”虽然有点沾沾自喜,但他仍旧不满足于她只喜欢他的外表。
嘿!他虽然有时候呆了点,关键时候还真的很精啊!关于这一点她早就起疑了,按理说真正的白痴是绝对不像他这样的,不过,为了不浪费今晚这么好的气氛,秦宝琳还是决定稍后再仔细思考这个问题。
她故作艰难的歪头思索。
阮光竹果然著急了起来,“不会吧,光竹真的一点优点都没了?”
“嘿嘿……”她见效果不错这才开口道:“也不是没有啦!你……很纯洁。”
“纯洁?”阮光竹不解。
“对呀!”秦宝琳一双藕臂圈住他的颈项,“你对我一直很真诚,从来不会骗我,对不对?”
他十分自豪地回答:“嗯,光竹从来没有骗过宝琳!”片刻之后又猛然醒悟,“怎么,宝琳以前被人骗过吗?”
秦宝琳的笑容因这一句话而瞬间冻结,一幕幕不堪回首的画面立时涌上心头。
“够了!”寒冰在下一刻浮现在她的脸上。
“宝琳?”他惊异于她瞬间转变的态度。该死!一定是自己又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我们今天聊得太多了。”她企图挣扎出他的怀抱,“我要睡觉了!”
阮光竹非但没有让她如愿,反而把她拥得更紧。
她愠怒的抬头,他的吻却又一次印上来。
秦宝琳很不服气,她那整个黑道都惧怕的脾气为什么他总是有办法搞定?而且,仅仅一个吻就能让她从一座喷发的火山马上变成羞红脸的小绵羊!
天!难道他真是她命中的克星吗?
“宝琳,对不起……”他的呢哝在她的耳边响起。
“不,你没有对不起我……”她竟然连头都不敢抬起来,只好羞愧得窝在他怀里。
真是的,他只是关心她而已,他并没有说错什么。她、她怎么可以因为别人的错误而迁怒于他呢?
“光竹永远不会骗宝琳。”感觉她微微地颤抖,他赶忙发誓。
“我知道……”合上星眸,她对他还是有信心的。至少她可以肯定——即使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与她为敌,他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站在她这边。
他对她的感情是纯粹的,也是最真心的,她所期盼的就是这个样子的爱。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嫁给这个疯疯癫癫的小白痴,那么她就决定赖他到底,就算他以后想反悔都没门。
也许,他真的是神怜悯她而赐给她的,那她可就真的要谢谢神了,谢谢他给了自己这么好的一个惊喜、这么好的一个礼物。
不知过了多久,阮光竹感觉秦宝琳慢慢沉了下去。低头一看,不禁莞尔——她竟在他怀里睡著了。
轻轻把她抱到床上,盖好被单,他则小心翼翼地在她身边躺下。
秦宝琳咕哝了一声,翻过身来,在阮光竹的怀中寻了个最舒服的姿势,这才安心地会周公去。
阮光竹看著她的动作,惊讶自己不知为何心中会升起一股暖意。她是爱他的,这是多么令他欣喜若狂的一件事,即使他长得不好,即使他什么作为也没有,即使他也许只是一个白痴——她却仍是爱他的!
低头吻上她光洁的前额,她柔柔甜甜的体香缓缓沁入心脾。他贪婪地闻了又闻,舍不得放手。
对他而言,她是一个天使。一个当所有人都排斥自己时降临的天使,更加美妙的是——她也爱上了他!她是他的了!阮光竹一颗心久久不能平静,仿佛一个在耶诞节见到圣诞老人的孩子一般,除了惊喜还是惊喜!她真的是他的了!有了宝琳,他此生别无所求!
搂住她纤细的腰,彻彻底底感受到她真实的存在,他这才安心地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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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一定要穿婚纱!”一大早,秦宝琳就站在客厅的正中央大声宣布自己的决定。
“婚纱?”
阮光竹、药师娘和常大婶异口同声地质疑。
“对啊!”秦宝琳用膝盖想也知道这帮人一定不知道婚纱是什么东西,只好再费唇舌解释一番。“婚纱就是新娘参加婚礼时穿的一种洁白的礼服长裙,还有白色的长纱做装饰……”
“哎哟——”首先发言的是常大婶,“不要穿白色的啦!又不是去奔丧。”
微痛的额角提醒她大清早不应该发脾气。
“是啊!裁缝他们下午就要来了。而且,银匠和乐队的人明天也会来。”药师娘拿了一个小本子记录婚礼期间一切的繁杂事物。他们虽不是什么大家族,但婚礼这等大事是马虎不得的。
依照他们阮家村几百年来的传统,婚礼要整整准备七七四十九天,不然是对新娘家的不敬。她药师娘好歹也是阮家村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可能会不按礼法办事呢?
“乐队?”秦宝琳纳闷,怎么还有乐队?奏结婚进行曲吗?
起初听到要准备一个多月她就已经快晕倒了,现在又搞出这么多的鬼名堂,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果然是平时的娱乐太少了,一个婚礼也要搞成这样,她已经可以想像她会像一只大熊猫似的接受无数父老乡亲的“注目礼”!
常大婶俨然一副见多了的表情,“当然要乐队了,我们要抬著花轿绕村子一周,乐队在前面奏乐。到时候整个乡,哦不!说不定整个县的人都会来看热闹呢!”
“整个县?”秦宝琳惊呼,“我是你们从人口贩子那里买来的耶!是犯法的,不躲躲藏藏的也就罢了,居然还唯恐天下不知似的办那么大个婚礼?你们真的有考虑清楚吗?”
药师娘委屈地回答:“我、我们不过是不想怠慢了你嘛!结婚一辈子只有一次而已,哪个姑娘不想风风光光地嫁出去啊?”
一滴冷汗滴到秦宝琳的额前,如果她真的要风光大嫁的话,应该要坐她家的加长凯迪拉克或是私人飞机,而不是什么鬼轿子。
“就是嘛!”连阮光竹也抗议起来,“光竹要风风光光地迎娶宝琳。”
该死的,他一定料准她见不得他这种哀求时的水汪汪眸子,才会动不动就这样看她,否则怎么会让她屡次妥协?
“知道啦、知道啦!随你们喜欢好了。”秦宝琳无奈地闭上眼睛。没有婚纱就没有吧!反正穿一件婚纱坐在轿子里不伦不类的模样也不是她想要的,她算是败给这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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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阮光竹已经把婚礼的准备工作看成是自己分内的事情了,这几天他都破天荒地没有出去游荡,时时刻刻都不忘给他阿娘、常大婶和常爷帮忙,弄得每个人在惊讶之余都对他称赞有加。
坐在客厅的一角,秦宝琳看著忙碌的阮光竹,她该弄清楚他的问题了。
很明显,他绝对不是白痴!可是,他的所作所为也不是正常人该有的。他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她可不希望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嫁了。
秦宝琳现在有点感谢自己以前偷偷看过老哥的医学书,好歹也了解了一些关于各种病的基本知识。而这些知识也为她在黑道打打杀杀的日子提供了很好的医疗参考。所以,现在只要努力分析一下,相信结果并不难得出才对。
秦宝琳凝视著自己的病人一号,托著粉颊,仔细回忆。
首先,他并没有很好的自理能力。他不会洗澡、不会洗手,甚至连粽叶也不知道要剥。他不懂得很深奥的辞汇,语言表达能力也不好。
第二,他不会用你、我、他等代词,只用人名或昵称代替。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在医学书中也不曾见过,也许是个人的语言习惯。
第三,他很单纯,心理年龄估计只有十岁左右。做事或是说话都和十岁左右的儿童如出一辙。但是,从对待她的事情上来看,却又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成年人!她很肯定,他对她的感觉完全不像是一个十岁孩子的所作所为,他像任何成人一样懂得爱,懂得关心她,甚至懂得霸道。
思及此,只有一个病名符合他的症状——创伤性逆向失忆症。
这种病的病因是一次或几次剧烈的外部创伤造成的。就像许多电视剧或是电影中演的一样,他应该是什么时候遭受了重大的外部创伤,而这些伤又使他脑中储存记忆的神经受到了损伤,使他记不起以前某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
现在看来,他一定是记不得十岁以后到受伤这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创伤性逆向失忆症相比创伤性顺向失忆症而言,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患者的记忆神经并没有损伤得很严重。也许只是一部分瘀血积聚在一起压迫到了神经,对患者今后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所以,他还是健康的!虽然有些地方只相当于十岁左右的儿童,她还是会继续爱著他的。
长长呼出一口气,秦宝琳终于把提了好久的心放下。
谁让她爱上他呢?
既然爱上了,她就不会后悔,即使他真的是一个白痴她也会陪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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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觉得他可怜。”她否定她的结论。“我想要嫁给他的理由并不是这个。”
药师娘惊讶地望著她,这个姑娘实在是很特别。“你的意思是……”
秦宝琳无奈地耸耸肩,“你儿子实在够本事,已经让我死心塌地爱上他了。”
“爱……”药师娘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人爱上她儿子,以至于当听到秦宝琳的解释时,倏地老泪纵横。
“爱?真的吗?”她激动地握住宝琳的手,不相信地向她确认。“你确定你真的爱上我儿子了?不是因为可怜他是个白痴?你真的确定吗?”
“我确定。”她回答,“我是真的爱上了阮光竹。”
“常大婶!快来听听啊!”药师娘一把拉过正端著茶点进来的常大婶,“她真的爱上我们家光竹了!”
“哎哟——”常大婶更夸张地朝著南墙上的神龛跪下磕头,“多谢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啊!终于让少爷遇到好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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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宝琳洗去一天的疲累,慢慢回到房间。
擦干发丝上的水,她靠著窗台,抬头望著天上银色的圆月。
皎洁的月光洒满全身,秦宝琳对自己的决定也有点讶异。果然,以正常人的观点来看,她要嫁给一个白痴的这种决定实在是愚蠢极了。但是,现在连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内心真的很想成为那个白痴的妻子。也许自己是疯了吧!但她却好喜欢这种疯了的感觉。
“宝琳在想什么?”
一双长臂环住她的纤腰,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秦宝琳回过头来正欲开口,却被阮光竹成功偷了个香。
他的唇仿佛掺了烈性的酒精一般,让她的大脑变得混混沌沌,分不清东南西北、光明与黑暗……整个地球似乎也因这一吻而停止了转动。
感觉好像过了一世纪,他才极不情愿地放开她。
“你变了……”她娇喘吁吁,好不容易才吐出这三个字。
他腾出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有啊,光竹还是原来的样子。”
“不。”秦宝琳绯红了双颊,伸出青葱似的手指戳上他的眉尖,“你变了,而且变坏了。”
阮光竹翘著嘴角,一脸浓浓的笑意。“宝琳已经很久没有主动亲光竹了,光竹才不坏呢!宝琳坏坏!”
她递给他一个大白眼,有没有搞错?他现在动不动就偷吻她,又力大无比,逮到她就不肯放手。如果还要她也不时主动献吻,那么她一天二十四小时就没有时间可以呼吸了。
“废话少说!”她努力挣扎,“你快放开我,我累了一天,要睡觉了!”
“光竹要晚安吻。”他讨价还价起来。
该死的!他又是从哪里听来什么鬼晚安吻?秦宝琳就像一只刚被煮熟还冒著热气的大虾。
“唔——”他装模作样地闭上眼睛,嘟起嘴唇。
只不过是一个吻……没、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一边这么告诉自己,一面用蜗牛爬的速度往他的方向移动。
为什么她的心跳那么快?为什么她的手心在不停的冒汗?连、连身体也不听话地颤抖起来!
随著他的俊脸慢慢放大,秦宝琳感到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喂!宝琳?”
在她的身体即将触地的前一刻,他一把捞起她。
“宝琳?”幸亏他因等得不耐烦而睁开眼睛,否则她宝贝未婚妻的吻就要献给大地了。
秦宝琳捣住通红的脸,羞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真是丢死人了!她好歹也做了三年的老大,竟然有一天会因为一个吻而激动得几乎要昏倒?如果让她的父老乡亲们知道了,她以后也不用混了!
好不容易移开她的双手,见她没什么事,阮光竹这才放下心来。
“那、那个……”她很抱歉地垂下眼帘,不敢看他。
他又笑了,已经明白刚刚出了什么问题。“晚安。”他低下头在她光滑白皙的额头上轻轻一吻,随即往外走。
“嗯?”她有些惊讶。
阮光竹在门口转过身来,“宝琳笨笨,这个才是晚安吻!”
秦宝琳凝视著他,这才发现他的手臂上已经缠上了绷带,她知道是药师娘刚刚帮他包扎的,想来衣服覆盖著的地方也有许多伤吧。这又让她想起上午发生的那件事了,每次他的伤都是因她而来……
“你、你今天晚上还是要睡门口吗?”额头上残留著他的温度让她脸上的绯红更加深了一层,望著他略显孤单的背影,话就这么脱口而出。
“嗯。”他的回答很快消失在门轴的吱嘎声中。
“白痴!你的伤还没好,烧又没退,睡在外面找死啊?”秦宝琳红著脸小声埋怨,视线就是不敢直视门的方向。
砰的一声木门关上,她赶忙抬头望去。真是的!自己干嘛说得那么小声,他一定没有听见。
出乎她的意料,回应她的居然是他温暖的拥抱。
“光竹?”
“光竹爱宝琳。”他不假思索地接下她的话,“而且,光竹也知道宝琳是爱光竹的。”
听著他绕口令似的表白,她却发现温暖的感觉早已在两人之间蔓延开来。
“宝琳真的愿意嫁给光竹吗?”他到现在都无法相信这是真的。刚才阿娘给他包扎伤口的时候说过,一个女人如果答应嫁给一个男人,便是把自己的生命也交给了他。
他明知自己是绝对不会抛弃她的,心中却总是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惶恐,生怕有一天她会因他而心碎。
秦宝琳抬起头,却跌进他一双悲伤幽眸中。
为什么他会流露出这么伤心的表情?她不忍地伸出手轻抚他微凉的脸颊。
“你放心。”她微笑著在他面前郑重承诺,“我真的愿意嫁给你!”
看著她坚定的表情,阮光竹悬著的一颗心这才放下,笑容也逐渐回到脸上。
“宝琳爱光竹哪里?”他问道,阿娘在给他包扎的时候已经自言自语了不下一白遍,他也实在不知道自己有哪些地方能吸引宝琳。认知到这一点后,他就更加害怕失去她了。
秦宝琳把头舒舒服服地枕在他的胸膛上,思索了好一会儿。“你……长得很不错。”
“光竹长得很不错?”他很不可思议地重复一遍,马上皱起眉头。“宝琳骗人!光竹又不是没看过自己的样子,光竹长得没有一点男子气概,宝琳怎么能说不错呢?”
秦宝琳叹哧一声笑了起来,抬起头看著他十分郁闷的表情。“没有男子气概?谁告诉你的?那是他们不会欣赏,我就喜欢你的样子。”
“真的?”他还是有点不相信,大家都说他长得太像女人,没有一点阳刚之气。
“真——的!”她捧著他的脸笑道。
的确,他的脸是没有那种电影中冷面杀手般的坚毅线条,皮肤也是白皙而非现在流行的古铜色,眼眸更是清澈、温柔的成分居多,而少了一分锐利。可是,很不幸的,在黑道看多了硬汉的秦大小姐只对他这种长相缺乏免疫力。
但说到他没有男子气概她可就打死也不同意了。以前也就罢了,可每当想到他被地痞拳打脚踢时坚定的眼神时,她的心就再一次被冲击,低下头看著腰间一刻也不准备放松的霸道大手,秦宝琳叹了一口气,真该叫那些说他没男子气概的人来看看。
“还有没有呢?”虽然有点沾沾自喜,但他仍旧不满足于她只喜欢他的外表。
嘿!他虽然有时候呆了点,关键时候还真的很精啊!关于这一点她早就起疑了,按理说真正的白痴是绝对不像他这样的,不过,为了不浪费今晚这么好的气氛,秦宝琳还是决定稍后再仔细思考这个问题。
她故作艰难的歪头思索。
阮光竹果然著急了起来,“不会吧,光竹真的一点优点都没了?”
“嘿嘿……”她见效果不错这才开口道:“也不是没有啦!你……很纯洁。”
“纯洁?”阮光竹不解。
“对呀!”秦宝琳一双藕臂圈住他的颈项,“你对我一直很真诚,从来不会骗我,对不对?”
他十分自豪地回答:“嗯,光竹从来没有骗过宝琳!”片刻之后又猛然醒悟,“怎么,宝琳以前被人骗过吗?”
秦宝琳的笑容因这一句话而瞬间冻结,一幕幕不堪回首的画面立时涌上心头。
“够了!”寒冰在下一刻浮现在她的脸上。
“宝琳?”他惊异于她瞬间转变的态度。该死!一定是自己又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我们今天聊得太多了。”她企图挣扎出他的怀抱,“我要睡觉了!”
阮光竹非但没有让她如愿,反而把她拥得更紧。
她愠怒的抬头,他的吻却又一次印上来。
秦宝琳很不服气,她那整个黑道都惧怕的脾气为什么他总是有办法搞定?而且,仅仅一个吻就能让她从一座喷发的火山马上变成羞红脸的小绵羊!
天!难道他真是她命中的克星吗?
“宝琳,对不起……”他的呢哝在她的耳边响起。
“不,你没有对不起我……”她竟然连头都不敢抬起来,只好羞愧得窝在他怀里。
真是的,他只是关心她而已,他并没有说错什么。她、她怎么可以因为别人的错误而迁怒于他呢?
“光竹永远不会骗宝琳。”感觉她微微地颤抖,他赶忙发誓。
“我知道……”合上星眸,她对他还是有信心的。至少她可以肯定——即使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与她为敌,他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站在她这边。
他对她的感情是纯粹的,也是最真心的,她所期盼的就是这个样子的爱。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嫁给这个疯疯癫癫的小白痴,那么她就决定赖他到底,就算他以后想反悔都没门。
也许,他真的是神怜悯她而赐给她的,那她可就真的要谢谢神了,谢谢他给了自己这么好的一个惊喜、这么好的一个礼物。
不知过了多久,阮光竹感觉秦宝琳慢慢沉了下去。低头一看,不禁莞尔——她竟在他怀里睡著了。
轻轻把她抱到床上,盖好被单,他则小心翼翼地在她身边躺下。
秦宝琳咕哝了一声,翻过身来,在阮光竹的怀中寻了个最舒服的姿势,这才安心地会周公去。
阮光竹看著她的动作,惊讶自己不知为何心中会升起一股暖意。她是爱他的,这是多么令他欣喜若狂的一件事,即使他长得不好,即使他什么作为也没有,即使他也许只是一个白痴——她却仍是爱他的!
低头吻上她光洁的前额,她柔柔甜甜的体香缓缓沁入心脾。他贪婪地闻了又闻,舍不得放手。
对他而言,她是一个天使。一个当所有人都排斥自己时降临的天使,更加美妙的是——她也爱上了他!她是他的了!阮光竹一颗心久久不能平静,仿佛一个在耶诞节见到圣诞老人的孩子一般,除了惊喜还是惊喜!她真的是他的了!有了宝琳,他此生别无所求!
搂住她纤细的腰,彻彻底底感受到她真实的存在,他这才安心地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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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一定要穿婚纱!”一大早,秦宝琳就站在客厅的正中央大声宣布自己的决定。
“婚纱?”
阮光竹、药师娘和常大婶异口同声地质疑。
“对啊!”秦宝琳用膝盖想也知道这帮人一定不知道婚纱是什么东西,只好再费唇舌解释一番。“婚纱就是新娘参加婚礼时穿的一种洁白的礼服长裙,还有白色的长纱做装饰……”
“哎哟——”首先发言的是常大婶,“不要穿白色的啦!又不是去奔丧。”
微痛的额角提醒她大清早不应该发脾气。
“是啊!裁缝他们下午就要来了。而且,银匠和乐队的人明天也会来。”药师娘拿了一个小本子记录婚礼期间一切的繁杂事物。他们虽不是什么大家族,但婚礼这等大事是马虎不得的。
依照他们阮家村几百年来的传统,婚礼要整整准备七七四十九天,不然是对新娘家的不敬。她药师娘好歹也是阮家村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可能会不按礼法办事呢?
“乐队?”秦宝琳纳闷,怎么还有乐队?奏结婚进行曲吗?
起初听到要准备一个多月她就已经快晕倒了,现在又搞出这么多的鬼名堂,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果然是平时的娱乐太少了,一个婚礼也要搞成这样,她已经可以想像她会像一只大熊猫似的接受无数父老乡亲的“注目礼”!
常大婶俨然一副见多了的表情,“当然要乐队了,我们要抬著花轿绕村子一周,乐队在前面奏乐。到时候整个乡,哦不!说不定整个县的人都会来看热闹呢!”
“整个县?”秦宝琳惊呼,“我是你们从人口贩子那里买来的耶!是犯法的,不躲躲藏藏的也就罢了,居然还唯恐天下不知似的办那么大个婚礼?你们真的有考虑清楚吗?”
药师娘委屈地回答:“我、我们不过是不想怠慢了你嘛!结婚一辈子只有一次而已,哪个姑娘不想风风光光地嫁出去啊?”
一滴冷汗滴到秦宝琳的额前,如果她真的要风光大嫁的话,应该要坐她家的加长凯迪拉克或是私人飞机,而不是什么鬼轿子。
“就是嘛!”连阮光竹也抗议起来,“光竹要风风光光地迎娶宝琳。”
该死的,他一定料准她见不得他这种哀求时的水汪汪眸子,才会动不动就这样看她,否则怎么会让她屡次妥协?
“知道啦、知道啦!随你们喜欢好了。”秦宝琳无奈地闭上眼睛。没有婚纱就没有吧!反正穿一件婚纱坐在轿子里不伦不类的模样也不是她想要的,她算是败给这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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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阮光竹已经把婚礼的准备工作看成是自己分内的事情了,这几天他都破天荒地没有出去游荡,时时刻刻都不忘给他阿娘、常大婶和常爷帮忙,弄得每个人在惊讶之余都对他称赞有加。
坐在客厅的一角,秦宝琳看著忙碌的阮光竹,她该弄清楚他的问题了。
很明显,他绝对不是白痴!可是,他的所作所为也不是正常人该有的。他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她可不希望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嫁了。
秦宝琳现在有点感谢自己以前偷偷看过老哥的医学书,好歹也了解了一些关于各种病的基本知识。而这些知识也为她在黑道打打杀杀的日子提供了很好的医疗参考。所以,现在只要努力分析一下,相信结果并不难得出才对。
秦宝琳凝视著自己的病人一号,托著粉颊,仔细回忆。
首先,他并没有很好的自理能力。他不会洗澡、不会洗手,甚至连粽叶也不知道要剥。他不懂得很深奥的辞汇,语言表达能力也不好。
第二,他不会用你、我、他等代词,只用人名或昵称代替。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在医学书中也不曾见过,也许是个人的语言习惯。
第三,他很单纯,心理年龄估计只有十岁左右。做事或是说话都和十岁左右的儿童如出一辙。但是,从对待她的事情上来看,却又像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成年人!她很肯定,他对她的感觉完全不像是一个十岁孩子的所作所为,他像任何成人一样懂得爱,懂得关心她,甚至懂得霸道。
思及此,只有一个病名符合他的症状——创伤性逆向失忆症。
这种病的病因是一次或几次剧烈的外部创伤造成的。就像许多电视剧或是电影中演的一样,他应该是什么时候遭受了重大的外部创伤,而这些伤又使他脑中储存记忆的神经受到了损伤,使他记不起以前某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
现在看来,他一定是记不得十岁以后到受伤这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创伤性逆向失忆症相比创伤性顺向失忆症而言,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患者的记忆神经并没有损伤得很严重。也许只是一部分瘀血积聚在一起压迫到了神经,对患者今后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所以,他还是健康的!虽然有些地方只相当于十岁左右的儿童,她还是会继续爱著他的。
长长呼出一口气,秦宝琳终于把提了好久的心放下。
谁让她爱上他呢?
既然爱上了,她就不会后悔,即使他真的是一个白痴她也会陪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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