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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第九十三章

  熊猫儿离开扬州虽久,但他自己是个好酒贪杯的人物, 扬州别的地方, 他不一定记得, 但是卖酒的地方,他一定记得清清楚楚。这丽春院位于瘦西湖湖畔的鸣玉坊中,三人来到鸣玉坊,但见碧水如镜,垂柳拂水,湖畔花团锦簇, 映水而红。其时天色渐晚, 各门各户中传出丝竹管弦之声, 夹杂着猜拳唱曲,淫声浪笑。

  这三人皆是欢场上的老手,金粉楼里的常客,来到此处, 便好像回到自己家里似的。站在门口的两个龟奴瞧见他们,躬身笑道:“施爷,您终于过来了!香香姑娘自从知道您今晚要过来以后,便一直待在房间里, 焚香沐浴, 梳妆打扮,无论是谁叫她,她都不过去,就等着今晚陪您喝几杯酒, 博您一笑呢。”

  施传宗虽知道这不过是欢场上的客套话,当不得真,但他不是独自一人过来,身边还跟着沈浪和熊猫儿,只觉这龟奴很给自己长脸,心中很是欢喜,笑道:“我就知道她对我好,你快把她请下楼。”

  那龟奴应了一声,施传宗突然间想到一事,笑道:“今天咱们这么多人来你们这里喝酒,既有我们这些熟客,也有沈公子这样头一回来扬州的新客,还有猫儿这样好几年没回扬州的老客,你们这里的漂亮姑娘,可别舍不得送出来,尤其今晚咱们主要是给王惜石接风洗尘的,那小子家里的丫鬟,各个貌美如花,他眼光极高,嘴也很毒,那些庸脂俗粉,可就不要送上来了!”

  这龟奴没来几年,一时想不起这王惜石是什么人物,只是满口答应下来,笑道:“施爷尽管放心,咱们怎么敢让那些庸脂俗粉去伺候您们呢,必得叫那些百里挑一的美人过去陪您们喝酒。”

  倒是老鸨听到动静,走了过来。但见这老鸨满脸脂粉,穿着粉红缎衫,头上别着两朵红纱堆的芍药,年纪虽大,仍是体态风骚,脚步轻盈,一双眼睛娇滴滴,水汪汪的,依稀能看出年轻时的风情。

  她拉着施传宗的手,笑嘻嘻道:“施爷,原来王公子已经回扬州了。我还记得几年前王公子和您几位过来喝酒,我们家纤纤和蓝玉都是刚出来接客,正是玫瑰花苞似

  的人物,谁看了不心疼?哪想王公子年纪小小,却半点也不留情面,几句话就把她俩气哭了。

  几年过去了,这俩丫头越来越招人疼,只是这桩仇啊,可始终没有放下,就等着什么时候王公子过来了,好好灌他几杯酒,才算报了当年的涌泪之仇了。听说今晚施爷要过来,她俩心里已是高兴之极,不想王公子也要来,当真是双喜临门。一会儿啊,我就去把这件事告诉她俩,让她俩好好准备准备。”

  这纤纤和蓝玉皆是丽春院中年轻貌美的红妓,一个舞姿动人,一个弹唱绝佳,在丽春院中行情很好,若非施传宗早就派了人来,点名要她们晚上陪酒,只怕早就被旁人点走了。老鸨这番话自然只是戏言,施传宗听了此言,也跟着笑了起来,说道:“她俩也就现在说说大话,等一会儿瞧见了王惜石,只怕就要两眼发直,说什么也不舍得灌他酒了。那小子别的不说,模样生得倒是真俊。”

  老鸨一笑,一面陪施传宗三人走去接待富商豪客的“甘露厅”,一面说道:“施爷,您这话放到昨天说,那还有可能,今天可不会了。毕竟王公子模样再俊,能比得上贾珂贾侯爷生得俊吗?”

  施传宗听了这话,啧啧两声,笑道:“怎么?那位贾侯爷也来你们这里喝酒了?”

  老鸨笑道:“那倒没有,只不过今天贾侯爷骑着白马,从咱们丽春院后面那条街上经过的时候,咱们家的姑娘们听说了这事,都跑到街上去看热闹了。可惜他那位夫人不知是怕羞还是怎的,一直将脸埋在贾侯爷的肩头,因此咱们谁也没有看见,他长的究竟是什么模样。”

  施传宗听了此言,不由好奇心起,问道:“既然你家这些姑娘都去看这热闹了,依你的性子,一定也不会错过这个热闹了。怎么样,那位贾侯爷真如传闻中的英俊吗?”

  老鸨听了这话,脸上一红,伸手摸了摸花白的发髻,竟露出几分小儿女的情态,悠悠道:“施爷,不瞒你说,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和江枫江公子打过照面。当时他从桥的一端走上来,我从桥的另一端走上来,转眼间二十三年过去了,那一幕仍然清清楚楚地烙在我的心上,就仿佛这一幕,其实昨

  天才刚刚发生。

  今天我站在路边,看见贾侯爷骑着白马,从我面前经过,就仿佛看见了江公子从我的记忆中走了出来一样,他们可真像,真的太像了!”说到这里,忍不住长叹口气,突然间反应过来,自觉失态,忙笑道:“您也知道这江枫江公子生前一直被称为‘江湖第一美男子’,天下间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抵挡他的轻轻一笑,您说这贾侯爷是何等的英俊?”

  熊猫儿哪有兴趣听一个老鸨的心事,看向施传宗,说道:“男人长得俊不俊,丑不丑,那不都是女人关心的事吗?贾珂自小到大,做了这么多件厉害的事,他就算是一个丑八怪,也是一个响当当的汉子,你关心他长得俊不俊干吗?”突然间一笑,说道:“难不成你这章台走马客,也转性去南风馆了?”

  施传宗“呸”了一声,笑骂道:“便是你这猫儿不爱女儿爱男儿了,我也不会踏足南风馆半步的,这不顺口说起来了吗?何况你既然来了这王孙买笑的金粉楼,不在这里谈风月,又要谈什么?”

  他突然间想到什么,又是一笑,说道:“你也别把话说的太满!今天晚上,你虽然见不到这天下第一美男子,但是这天下第一丑男子,你却一定可以见到!等到那时候,你再跟我说,男人长得俊不俊,丑不丑,这件事是不是只有女人会关心!”

  熊猫儿奇道:“怎么,今晚还有外人来吗?”

  施传宗点了点头,说道:“嗯,是王惜石的一朋友,姓江,叫什么……”他略一寻思,愣是没想起来,那麻子脸自始至终都没介绍过自己,只道是自己忘了,便继续道:“嗯,我给忘了。我活这么大,可头一回见到这么丑的人!若非王惜石这小子本就生得俊俏,我都要怀疑,他是专门找了一个这么丑的人,来把自己衬托的好看一点了。”

  熊猫儿哈哈一笑,说道:“王惜石那小子素来心高气傲,又喜欢美色,家里丫鬟都挑的一个比一个漂亮,既然肯留他在身边,那他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我倒很想见上一见。”

  说话间,三人已经走进甘露厅,只见厅中红烛高烧,中间设着一张圆桌,已有十二三个年轻人坐在桌旁,说说笑笑

  ,每个客人身边都坐着年轻貌美的妓|女。

  三人各自就座,熊猫儿又向大家介绍沈浪一番,其实他对沈浪了解甚少,既不知道他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他师承何处,只不过两人意气相投,自然就成为朋友了。众人见沈浪面目英俊,气度不凡,也都纷纷与他喝了几杯。

  刚放下酒杯,就听到叩门声响,随即便有七名妓|女走了进来,为首的一人乌发白肤,香风阵阵,正是香香。众人坐在一起,划拳唱曲,觥筹交错,好不欢乐。

  众人之中有一位白公子,他坐在纤纤对面喝酒,喝了几杯,见气氛正好,笑道:“纤纤姑娘,久闻你最擅长‘霓裳羽衣舞’,何不给我们跳上一曲?”

  那坐在白公子旁边的陈公子,和白公子交情一向很好。他知道这纤纤的心气很高,仗着自己生得花容月貌,霓裳舞在扬州无人能比,向来对客人百般挑剔,无论是白公子还是自己,都不被她放在眼里。他们只在和施传宗这样的厉害人物来丽春院之时,才有机会叫纤纤过来作陪,白公子这么说,便是想要借此机会,欣赏一番纤纤的“霓裳羽衣舞”。

  陈公子见纤纤身着霓裳,发挽步摇,眉心贴着白玉梅花,走起路来环佩叮当,香风隐隐,正是跳“霓裳羽衣舞”时的打扮,于是起哄道:“你这不是存心为难纤纤姑娘么!人家今天这般盛装打扮,便是想要跳给王惜石看,如今王惜石还没过来,你便要纤纤跳上一曲霓裳舞,等一会儿王惜石过来了,纤纤不还得再跳一遍?”言下之意是说,你在纤纤姑娘的眼里算什么东西,人家怎么会因为你想看了,就乖乖跳给你看?

  倘若没有陈公子这几句话,纤纤倒还可以找个借口,婉拒白公子,但是有了陈公子这几句话,纤纤再不答应,便要坐实陈公子的话,她真的半点不把白公子放在眼里了。

  纤纤的心气再高,也是在欢场上讨饭吃的人,哪敢轻易得罪恩客?当下嫣然一笑,说道:“陈公子说笑了,纤纤今日特意穿上这件霓裳,便是想要给大家献上一曲,又怎会只想跳给王公子看?既然白公子想看,那纤纤就献丑了。”说着站起身来,衣袖轻拂,转身走到一旁。

  这甘露

  厅既是专门用来接待豪客的,自然十分宽敞,以便客人可以随时欣赏歌舞,在房里伺候的仆妇见状,连忙跑出厅去,请来了丽春院中的奏乐师傅。

  这“霓裳羽衣舞”本是宫廷之乐舞,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之”,这“霓裳羽衣舞”既然得了皇帝的喜好,皇帝以下的王公大臣,富商豪商,自然人人想看看这种乐舞究竟有多么奇妙,不过几年,这“霓裳羽衣舞”便在民间流传开来 。

  昔年白居易在宫中陪宴,欣赏了一曲“霓裳羽衣舞”,还特意写了一首《霓裳羽衣歌和微之》。这首诗中有两句话写的是这“霓裳羽衣舞”的初态:“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三年前,纤纤在扬州知府的寿宴中献上了一曲“霓裳羽衣舞”,知府的公子看得入迷,便在一块匾额上提了这两句话,送给了纤纤,自此她身价大涨,一度成为丽春院中最红的妓|女。

  只听得曲调柔媚宛转,洞箫、短笛,古筝,琵琶、胡琴、月琴等诸多乐器在屋中缓缓荡漾,令人如行春郊,如见微风初起,浮云遮了残月,只见纤纤衣袖一扬,莲步微移,和着乐声,跳起舞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之间,甘露厅外陷入了一片寂静。

  这丽春院本是扬州城最出名的妓院之一,聚集在这里的妓|女和嫖客,至少也有二三百人,便是不算那些在别厅中喝酒和在房中快活的客人,也有四五十人在大堂之中喝酒,更不用说在外面走来走去,恭迎客人的龟奴、仆妇和老鸨了。

  却不知怎么回事,这么多人,竟都不约而同的没出声,连坐在甘露厅中的众人也为外面这寂静的气氛所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想说话,但是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只听得丝竹箫鼓之声,伴着柔媚的唱腔,在厅里厅外缓缓荡漾。

  便在此时,忽听得叩门声响,跟着门呀的一声推开,珠帘掀处,众人眼睛陡然一亮,一个少年自阴影中走了过来。但见他十八|九岁年纪,穿着粉红色的锦缎长衫,在灯光下闪着微光,更衬得脸如冠玉,唇若涂丹,一双桃花眼,透着七分风流,三分薄情,实是一个绝顶的美少年

  。虽然久不见面,但众人一眼便认出来,这个美少年定是王惜石。

  他走出阴影之下,身后再没旁人,众人早就听施传宗说过,王惜石这次回到扬州,身边还跟着一个极为丑陋的朋友,这时见他独自进来,均想:“莫非王惜石也知道他那朋友实在太丑,所以就没带他过来倒大家的胃口?”

  王怜花一进甘露厅,见众人偎红倚翠,说不尽的快活,心下登时虚了,再一细看,见好几个人不满足于一个妓|女,居然同时要两个、三个甚至四个妓|女相陪,愈发心虚起来,忍不住横了施传宗一眼,心想:“下午我明明趁着贾珂不在,叮嘱过你,不要找妓|女相陪,你当时答应的好好的,怎么一眨眼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他却不知道他下午说的那几句话实在太过委婉,施传宗听入耳中,只道他这是刚回扬州,与大家分开太久,玩乐时也放不开手脚,才故意这么叮嘱自己。施传宗只道大家从前都是好朋友,无论分开多久,只要一起玩过一次女人,自然就不会扭手扭脚,放不开了,因此才违背了他的叮嘱,不仅提前点好了妓|女,并且点的都是年轻貌美的红妓。

  这时施传宗见王怜花看向自己,没看出他心下不悦,只道他这是看见这么多已经不太熟悉的朋友,不免有些怯场,才叫自己过来圆场,正待站起身来,帮他解围,突然之间,他眼前一花,随即定了定神,只见王怜花手拿一双筷子,筷子之间,夹着一只宫灯形金耳坠。也不知王怜花如何在顷刻之间,竟来到桌前,拿起筷子,然后提起手来,用筷子夹住这只缓缓向他飞来的耳坠的。

  众人看向纤纤,只见她站在原地,微微含笑,望了过来,左耳上悬着一只宫灯形金耳坠,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右耳上却空空的,什么也没有。众人皆知她将耳坠抛过来,不过是调情的手段,但见她双颊晕红,艳丽不可方物,都不由痴了。

  熊猫儿一怔之下,大笑道:“这几年你究竟勾引了多少个女子,快从实招来,不然怎的用筷子夹耳坠,居然夹的这般熟练?”

  王怜花坐到给他留的座位上,笑道:“当真是淫者见淫,我不过是把这只耳坠当成了暗器,又唯恐

  上面有毒,才拿起筷子,将它夹住的。倒是你,看见我用筷子夹耳坠,就去想我究竟勾引了多少个女子,嘿嘿,以我看啊,应该将近日来自己勾引了多少个女人这件事从实招来的人,是你才对!”突然摇了摇头,笑道:“错了,错了,我应该说:‘应该从实招来的猫儿,是你才对!’”

  熊猫儿笑道:“你这话可没说错,我这几日确实找来了两个绝色佳人,这不听说你今天回扬州了,就特意送来给你瞧瞧么。”

  施传宗和沈浪皆知熊猫儿说的两个绝色佳人,指的是那两个给人喂下迷药、换了容貌的姑娘,不禁暗暗好笑。

  王怜花拱了拱手,随意笑道:“多谢了,不过小弟身边早已有这世上最绝色的佳人相伴了,你那两位绝色佳人,还是留着自己瞧,小弟可敬谢不敏了。”

  众人听到这话,皆是好奇心起,其中一人笑道:“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居然已经成家了,还真是看不出来!不知弟妹是什么样的人才,居然能得你这么高的评价?”

  王怜花一听“弟妹”二字,登时飘飘然起来,笑道:“他啊,是……”说到这里,突然一时语塞。贾珂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足智多谋?心狠手辣?心思深沉?善于逢迎?随机应变?慷慨大方?……不,好像都不是,他有时候觉得贾珂是一个幼稚的小鬼,有时候又觉得在贾珂面前,他才是一个幼稚的小鬼。

  王怜花想到这里,心中泛起丝丝的甜意,继续笑道:“是一个很单纯的人。”

  众人听到这话,脑海中立时浮现了一个画面:一个清丽绝俗的少女,站在王怜花的身侧,满脸爱意地看着他,脸上满是稚气,眼中满是懵懂。

  众人想到这里,再看王怜花那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明知道他这双桃花眼天生目光迷离,无情时也看上去多情,仍不禁觉得他处处滥情;明知道他进来以后,一个妓|女也没有碰,一口酒水也没有喝,仍不禁觉得他随时都会左右手各抱一个妓|女,膝上再坐一个妓|女,然后一口酒水,四张嘴来喝。再想到那心思单纯的少女,不由在心中大骂一声:“禽兽!”

  只听得脚步之声细碎,纤纤走到王怜花身后,盈盈

  一拜,笑道:“妾身一时不慎,竟将耳坠甩了出去,还请王公子帮妾身戴回耳上。”

  王怜花嗤的一声笑,说道:“原来姑娘是一时不慎,才将这只耳坠掷过来的,我还当姑娘是希望我能效仿古人,来一个投我以耳坠,报之以琼瑶呢。”

  纤纤微微一笑,说道:“纤纤虽是一时不慎,但是这只耳坠或许自有灵性,帮纤纤寻到了有缘之人呢。”

  那白公子听了此言,不由大为嫉妒,看向王怜花,笑道:“王兄,你刚回扬州,不知道咱们纤纤姑娘现在在扬州是多么的炙手可热。换作寻常人,就算奉上一百两银子,纤纤姑娘也未必让人家帮她戴耳坠。难得纤纤姑娘念着旧情,仍像从前那样待你,你可别辜负了人家的一番情意。”

  王怜花一怔,心想:“我什么时候和她有旧情了?”

  正待去打量纤纤,便在此时,忽听得呀的一声,房门又推开了。

  众人吃了一惊,心想:“这又是谁?”循声看去,就见一个人站在阴影之下,关好厅门,然后掀开珠帘,走了过来。

  灯光下只见这人的眼睛又大又亮,鼻子又直又挺,薄薄的嘴唇,淡淡的笑意……明明厅中灯火通明,但他一进厅堂,登时满堂生辉,众人“啊”的一声惊呼,跟着心中都怦怦而跳。这不是贾珂,又会是谁?但是贾珂怎么会来这里?难道他走错地方了?

  突然之间,四下里万籁无声。甘露厅中这么多人,再次不约而同地谁都不出声,人人张大了口,竟然合不拢来,只顾着屏息凝神,看着贾珂。便是有人想要呼出一口气,也生怕这一口气呼出去后,就把贾珂吹跑了。反倒厅外热闹起来,说话时,抽气声,大叫声连成了一片。

  贾珂和王怜花过来之前,先去了一趟万花门,找了一个手下,让他先一步去丽春院包下一间花厅。之后贾珂和王怜花来到丽春院,王怜花来到了甘露厅,贾珂则去找那个手下,在那间花厅中小坐片刻,然后再过来找王怜花。

  这样一来,便是有人将他来丽春院这件事捅到李湛和李淳面前,他也可以拿这间花厅当幌子,说其实自己先去丽春院找了一个朋友,请他帮忙调查皇帝的行踪,但他担心有人

  会调查他的行程,继而怀疑他找到这个人身份特殊,不是他说的那么简单,因此让王怜花约了昔日的朋友在甘露厅中喝酒,以便装作自己是为了后面这件事,才来的丽春院。

  贾珂见众人目瞪口呆,手足无措,似乎见到了一件大出他们意料之事,向王怜花笑道:“怎么,你还没说吗?”

  王怜花早在贾珂推门之时,便将手里的耳坠,扔到了施传宗手里,他两手空空,自觉罪证已然销毁,心下非常放松。

  这时听到贾珂的话,王怜花当即站起身来,先是拽了一下纤纤的手臂,省得她在前面挡路,纤纤惊呼一声,跟着倒在施传宗的怀里,然后他走到贾珂面前,拉着贾珂的手,看向众人,得意道:“我刚刚不是说过,我身边早已有这世上最绝色的佳人相伴了,这位贾珂贾公子,便是我说的那位绝色佳人了。”

  那赵公子愕然道:“但……但是……”

  他这句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王怜花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又或许没有明白他的意思,因为王怜花根本不在乎这位赵公子心里想的究竟是什么,他只是接着赵公子的话,自顾自地笑道:“不错,王惜石这个名字,其实只是一个假名,在下姓王不假,但是草字不是惜石,而是怜花。”

  沈浪性情内敛,在席上一直没怎么说话,这时听到王怜花自报家门,突然之间,一道光芒在他眼中一闪而过。

  众人听了此言,一怔之下,倒也不觉得太过惊讶,毕竟他们和王怜花来往之时,便觉得他年纪虽小,却神秘得很,有时觉得他就是一个风流自赏的富家公子,有时却觉得他行事诡秘难测,绝非池中之物。

  当年王怜花跟随家人突然间离开扬州,便引得众人议论不休,人人都觉得这其中定有几分古怪。如今天下间谁人不知,王怜花就是那位昔年在江湖上卷起腥风血雨的“云梦仙子”的儿子,他既然有这样树敌无数的母亲,那当年他仓促间离开扬州,倒也说得通了。

  众人想到这里,自然而然地想起来,刚刚王怜花评价自己的绝色佳人时,说他是一个很单纯的人。大家思及此处,忍不住上下打量贾珂,先见他眉宇间沉着三分威严,又见他周身掩

  不住的雍容华贵,只觉无论是用眼睛看到的贾珂的相貌,还是用耳朵听到的贾珂的事迹,没有一样,能用单纯来形容。

  人人只道王怜花这是随口编了句谎话,来哄他们开心,不由得又好笑,又好气,全没想过王怜花虽然满口谎话,但是那一句话,却是他难得的一句真话。

  王怜花究竟是王怜花,还是王惜石,熊猫儿半点也不在意,他听了此言,突然间想起一事,忍不住纵声大笑。

  众人听到这笑声,不由心下纳罕,齐齐向他看去。

  王怜花心下不悦,面上却不动声色,拉着贾珂各自坐下,笑道:“你这猫儿又淫者见淫地想到了什么,干吗笑得这样开心?”

  又向贾珂说道:“这人姓熊,名叫猫儿,我从前和他打交道,还觉得他虽然贪酒好吃,但为人还算正经,岂知几年不见,今天刚和他见面,没说两句话,他就要送我绝色佳人。假如我不认识他,定要以为他是丽春院的龟公,仗着咱们这里人多,不一定互相认识,就来这里混吃混喝了。”

  众人听了他这一番促狭的话,皆是齐声大笑。

  贾珂面露笑容,心中却是一动,暗道:“原来他就是熊猫儿!”然后目光右移,只见熊猫儿身旁,坐着一个青衫少年,模样英俊,笑容懒散,便是欢笑之时,笑容也是淡淡的,当真说不出的讨人喜欢,不由心头一跳,暗道:“难道他是沈浪?”

  贾珂随即转开目光,以防给沈浪察觉到他的不对,寻思:“虽然书里没有明说,但沈浪十有八|九就是沈天君的儿子。当年沈天君虽是在衡山上自杀身亡,但是归根结底,他其实被柴玉关和王云梦害死的。可是沈浪不仅没有去找王云梦和柴玉关报仇,反而睡了王云梦,当了怜花的便宜老子,与柴玉关交手之时,更是一直在逃命,从未设法对柴玉关下手,他到底想不想报仇?”

  贾珂倒不担心沈浪能对自己下手,毕竟原著里沈浪一直被白飞飞玩弄于股掌之中,他太清楚沈浪的弱点是什么了,但他知道王怜花绝不是沈浪的对手,不禁暗暗担忧。

  熊猫儿笑骂道:“我一片好心,送来两个绝色佳人,想让你瞧瞧,竟被你编排成了龟公!看来你现在得

  偿所愿了,就不记得当年别人对你的好了,真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小泼皮!”

  王怜花正待问:“我怎么忘恩负义了?”突然间想起一件事,不由脸上一热,拿起酒杯,笑道:“这确实是我的错了,来,我敬你一杯,当作赔罪了。”显是想要用美酒来堵住熊猫儿的嘴。

  熊猫儿也看出了他的意图,忍不住哈哈一笑。

  贾珂见王怜花这般遮遮掩掩,不由好奇心起,于是斟了杯酒,站起身来,笑道:“那我也来敬熊兄一杯。”

  熊猫儿素来喜欢英雄好汉,他从前听了贾珂那么多故事,这时见贾珂居然要来给他敬酒,心中说不出的激动,笑道:“贾兄你这杯酒,我是一定要喝的。”顿了一顿,又道:“这酒杯实在太小,咱们不如用碗喝。”

  旁边侍候的仆妇见状,立时拿了三只酒碗,拿起酒坛,将酒碗斟满,依次递给贾珂三人。

  贾珂接过酒碗,却不急着与熊猫儿喝酒,笑道:“熊兄,咱们既然要喝赔罪酒,总得有个名目,你刚刚说怜花不记得别人对他的好了,却不知道这好指的是什么?”

  王怜花干笑道:“我那时候年纪很小,多劳猫儿照顾,他说我忘恩负义,说的便是这照顾之情。”

  贾珂笑道:“只这照顾之情,就当浮一大白!”

  王怜花听了此言,不由松了口气,随即就见贾珂脸上摆出疑惑之色,问道:“只是熊兄照顾你,和你得偿所愿有什么关系?不知这个‘愿’,指的究竟是什么愿望?”

  王怜花干笑道:“这个‘愿’指的是——”

  熊猫儿一来急着和贾珂喝酒,二来想要拆王怜花的台,谁叫他刚刚说自己是龟奴,当下哈哈一笑,说道:“贾兄,你有所不知,王怜花当年在扬州名气不小,你猜他是因为什么出的名?”

  贾珂摇头笑道:“这我可就猜不到了。”

  王怜花连着向熊猫儿瞪了好几眼,见他始终不看自己,不由脸上一阵发热,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羞的。他忿忿地举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坐回椅上,将酒碗扔到桌上。

  只听熊猫儿笑道:“只因他这样一个风流自赏的富家公子,平日里最大的爱好,不是斗鸡走犬,不是眠花宿柳,而是走遍大

  街小巷,四处向人打听你的事。连那些说书先生自己虚构的故事,大多是今天谁看上你了,明天谁看上你了,无论多么乱七八糟,荒诞可笑,他都听得津津有味。

  要是有人从京城过来,那就更不得了了,他听说以后,一定会找到那人,问那人有没有见过你。倘若那人见过你,他就向那人询问,他见到你时,你是什么模样,身体是否安康,在做些什么……倘若那人没有见过你,他就向那人询问,近日来京城中有没有什么新的关于你的传闻。

  其实那时扬州城中,喜欢你的人可不算少。毕竟你一来杀了石观音,二来在西泥国打破皇太妃阴谋,三来模样长得很俊,四来好多说书先生都喜欢给你编故事么。但是如王惜石——不,王怜花这般疯狂的人,可再没有第二个了,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他有多喜欢你了,所以我才说他得偿所愿。

  至于说他忘恩负义,则是因为当年我通过丐帮,帮他打听了不少你的事情,那时他没和你成亲,对我自然是万分感激,现在他和你成亲了,就立马翻脸不认我这个媒人了!哼,也不想想,我这个媒人成了龟奴,他成什么了?”

  贾珂越听越难过,越听越怜惜,他一手拿着酒碗,一手去摸王怜花的脸颊,只觉王怜花的脸颊滚烫如火,却又非常柔软,忍不住连着摸了几下。

  王怜花听着熊猫儿向贾珂说起这事,心中又尴尬,又羞涩,还非常生气,恨不得立刻钻进桌子底下,再也不要出来见贾珂了。这时感到贾珂的手指落到了脸上,只觉他的手指冷冰冰的,心中大为担忧:“他的手这么冷?莫不是中毒了?”正待去抓贾珂的手腕,搭一下他的脉搏,刚握住贾珂的手,便反应过来,不是贾珂的手太冷,而是他的脸太热了。

  王怜花想到这里,脸上又是一热,想着自己这些丢脸的事情,全被熊猫儿说了,索性破罐破摔地笑道:“你这猫儿可别自吹自擂了,你算什么媒人?我和贾珂谈婚论嫁的时候,你还在流着鼻涕玩泥巴,连姑娘的手都没牵过呢!”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间发现周芷若和邀月其实才是一种人。

  ——杀你就杀你,需要理由吗?

  邀月不

  用细说,逼婚不成就杀人,手下笑了也杀人,敢来求婚,直接打落悬崖。

  周芷若前期因为武功太低,一直压抑本性,但是也没做过什么善良热心的事情,只对张无忌好过,也是因为当年舟上喂饭之情(虽然我觉得是主角光环)

  到了灵蛇岛,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她暴露了本性,虐杀和她没仇的殷离,只因为殷离和张无忌有夫妻名分,去杀仇人赵敏(没成功),之后还要杀非常热切的希望她当儿媳妇的谢逊(没成功)

  到了屠狮大会,直接开始龙傲天模式:你敢说风凉话?杀!有人敢指责我?杀!有人敢不服我?杀!

  如果不是张无忌主角光环爆发,让她撕破了衣服,看见昔日的剑伤,张大教主也要命丧周傲天的手下了。

  除了这点以外,两个人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骨头特别硬,在底线(自己的尊严)上绝不退缩。

  比如邀月,女魔头的最佳打开方式,书里她不是没落难过,但根本不会求饶,反而借此突破了桎梏,明玉功大成了。

  面对心爱的江枫,她宁可气的天天自虐,在胳膊上扎无数针孔,也不愿意来一招美人计。

  比如周芷若,前期赵敏威胁她,要在她脸上划二十七八道(当时剑已经到她脸上了,如果张无忌不出手,真的毁容了),她怕得要命,都不肯求饶,中期金花婆婆用性命威胁她,她宁可吃毒药,也不向金花婆婆求饶,给峨眉派丢脸,后期她被黄衫女打败,她宁可闭目等死,也不求饶,骨头是真的硬。

  面对张无忌大婚时跟着赵敏跑了,还说了一句他是有要事在身,婚礼推后,一定会来娶周芷若的,但是周芷若理都不理,直接在婚礼上说的那么绝,之后又立马找了宋青书来当丈夫来和张无忌划清界限,可见她也是尊严大于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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