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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天亮了。

  从阳光移动的位置,约莫也可以估算出该是起床的时间了。闹钟被鸟叫声所取代,这对她而言可是个新鲜的经验。

  下楼后,环顾一下这间大房子,仍觉得震撼,虽然还没有全部完工,但就眼前所见的部分来看,足可想见它绝对可以名列特色豪宅。

  一边做早餐,一边想着今天要进行的工作,得去采购一些生活用品以及食物。

  方刚也进了餐厅,穿着一件牛仔裤、一件已经汗湿的T恤,额上也已布着汗,看他的样子,像是早就醒来了,而且也运动过了。

  「刚好,菜都弄好了,准备吃吧!」她一边摆碗筷、一边招呼着。

  他心满意足的喝稀饭配小菜,才一会儿,他又递过来空碗。

  「再给我一碗。」这话对厨子而言真是最高的赞美了,她高兴得又盛了一大碗。

  这个雇主最可爱的一点,就是对她煮的东西非常捧场,也不挑食,有什么吃什么。

  「等会儿我要去买一些菜和一些生活用品,调味料之类的。」她向老板报告。

  方刚点点头,递给她一本存折和一张卡片。「这里有三十万先当作是生活费,妳要买什么东西就从里面拿,水电费什么的杂项也从这里领,不够的话和我说一声。而我的秘书会固定将薪水汇到妳的帐户,妳和我公司员工的福利一样。」

  听来真优渥,工作内容听来也轻松,她乐得接受了。

  时间飞快的流逝,一天就在忙碌中陪束了。

  吃完晚餐后,她收拾好餐盘,心里松了口气。

  等她走到客厅时,见到方刚坐在客厅看电视,动人的英文老歌哀伤的响着。

  而他正用手拭着脸,原来脸上已经爬满了泪,发现她走进来,他尴尬的别过头,胡乱的用手抹着。

  「你怎么了?」她有趣的打量着他,难道饭菜难吃到他要痛哭流涕?

  「咳,看……看电影……」

  她瞄了一眼电视,知道这部是描写亲情的影片,小男孩和养父相依为命,养父去世后,他只能到处流浪去找亲生的父母。

  她玩味的盯着他,这么容易感动的男人,可能也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吧!

  「我想安慰你,要怎么安慰你才好?」她认真的说。

  他瞪着她,脸色已经微微涨红。「妳只要装作没看到就是安慰我了。」

  闻言,她笑出声来,看他脸上还有泪痕,又强装无所谓的样子,像个别扭的小男孩。

  「好吧!我没有看到。」她再一次强调。「我发誓我真的没有看到。」

  他瞠着眼,硬挤出了两个字,「谢谢。」

  回过身,她做个鬼脸,看来老板的脸挂不住了。

  她搬张椅子坐在庭院里,看着月色,只觉得满天的繁星比台北看来亮多了,耳朵听着不知名的虫鸣,这才想到,已经有多久了,自己不曾有这样悠闲的心情乘凉。在这个乡间地方,在这栋宅院里,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宁静安详。

  「小河弯弯,月色明亮,船儿带我去流浪,看花儿,看星星,船儿不要停……」她轻轻的哼唱着。

  方刚正从房子内走出来,脸上的泪痕已经不见了。

  她深深的坐在椅子里,第一天穿着的套装显出都市俪人的干练,而今天穿着简便的七分袖和一件牛仔短裙,展露一双匀称的美腿。

  才两天,她已展露出一些戏谑、几分调皮,还有一分的张扬,看来她适应得很好。

  「喝茶吗?」她指了指旁边的一壶鸟龙茶。

  他就着壶口,咕噜、咕噜的连灌了一壶。

  她看得目瞪口呆。「那茶是细细品味的,不该牛饮。」

  他一抹嘴,简单的说:「它是拿来解渴的。」

  可能是嫌热,他又脱掉了上衣,光着健美的上半身,她真的很难把视线从他的胸膛挪开,因为他的身材颇引人遐思。

  若不是两天的相处,知道这老板好像满正派的,她真会怀疑他是不是暴露狂,他总裸着上半身走来走去,有好几次,她都不小心多看了好几秒呢!

  谁说美色对男人才有诱惑力,对女人的杀伤力也是不小。

  她所坐的椅子不够舒服得让她可以仰看天上的星星,她嘟囔几声,「应该要有一把躺椅的,在这里乘凉一定很舒服。」

  他沉吟一下,打量着她身下的椅子,像在思量着什么。

  「这么大的房子够一连的军队住了。」他不怎么爱说话,她只好找话题了。

  这间大宅的主人是很神秘的,她却没有什么兴趣去探问别人的私事。但偌大的庭院只有两人大眼瞪小眼,不和他建立良好、友善的关系,这日子只怕也很难熬。

  「这里以前就是我家。」

  他的眼光落到了前方,一个遥远的地方。「我在这里出生,在我小的时候,这里被大火烧了,成为一片废墟,在一年多前,我重新把房子盖了起来……」

  或许在这样的月夜下特别容易吐露心事,或许她略带低哑的嗓音听来很温柔,眼睛也很温暖,让他不自禁的说出平常不愿说的话。

  她的声音不禁高了三度。「这房子是你自己盖的?」

  他点头。「应该说这房子是我自己亲手设计的。」

  哦……她打量着他,有点难以想象他不是一个建筑工人,而是个建筑设计师。

  他说:「家是最重要的,人一辈子都住在家里,如果家里不舒适、不温暖的话,那就很可悲了。家承载着住的人的记忆,和喜怒哀乐,所以,应该按照住在里面的人的需要来盖房子。」

  讲到这话题,他显然有了好兴致。「房子是要能住很久的,像外国有很多的老房子,一住就是上百年,住了好几代的人,那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建筑物而已。」

  她自小父母双亡,由祖母一手抚养长大的,而祖母在前几年也去世了。自小,她就像无根的浮萍,总是飘来荡去的,对于这种感慨更加深刻。

  「那房子为什么只有盖一半?」

  他爬了爬头发,显得有些苦恼。「盖不下去了,没有灵感,不知道怎么盖才好。」

  听来真随便,她瞪着他。「盖的时候怎么不想清楚?你看看,现在这里真像一个工地。」

  「设计图早就画好了,但是,动工之后,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才发现,我并不知道以后要住的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房子就盖不下去了,现在已经空了快一年了。」

  所以,房子才会维持在这么奇怪的状态,房子的外型结构已经完工了,但屋里还有好几间的空房,而庭院也呈现荒废停工。

  她喃喃自语:「听来真浪漫。」

  多少人一生奋斗就为了拥有一间房子,而他空手建一个家,不也是一个美丽的梦想。

  浓黑的眉不自觉的揽紧。「别说我浪漫,我起鸡皮疙瘩了。」

  「呵,你这个浪漫是属于成人的浪漫,不是小孩似的家家酒。」

  这对原是陌生的男女,因缘际会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在这个月夜下,竟越谈越投契。

  「妳为什么要来这里,很多年轻的女孩子不愿意待在这种乡下地方。」

  闻言,她的唇一抿。「我想休息一段时间,不想看到太多的人。」

  她不愿再多说,但话语间已透露出淡淡的哀愁。

  「每个人都有他害怕的和世俗的一面,要是在意别人的想法,那真是不用活了。」

  这话让她的心蓦地一动,一开始,对他谈不上什么好不好感,只把他当老板看,她只想工作领薪水,至于其他的,她不想去想太多。

  孤男寡女同住一个屋檐下,她也曾不安,但这男人给人稳重诚实的感觉,应该是个可以让人安心的人。

  他是不是也曾受过伤?是不是和她一样也在这里疗伤?这想法让她对这男人有了几分的怜惜。

  「唔……林小姐……」

  她赏他一个大笑脸。「叫我明仪就好了。」

  「好,明仪,可不可以煮点东西给我吃,我饿了……」

  饿了?他明明吃了三碗饭还有半锅汤、两罐啤酒,还有空了的四盘菜,他还饿?

  「妳煮的菜真好吃。」

  这话像是一句魔法,迅速浇熄她的错愕。

  「好吧!老板,你要吃什么?」

  「随便。」

  是啊!她老板不挑食,只要是她煮的菜,他总捧场的吃得干干净净。

  她着手准备饭菜,刚刚的话题已经告了一段落,月夜下的谈心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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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她开始了在方园的日子,居然出乎意外的……舒服。

  是的,舒服,除了喂饱方刚之外,其他的时间,她都是悠闲的。每周固定有清洁公司的人来大扫除,方刚因为工作的缘故,每一周就会去台北一趟,一去可能一、两天。

  她的老板没有架子,也没有烦人的同事,还有优渥的薪水,有这样的工作在梦中部要笑喔。

  她就在觉得对不起他付的薪水的想法下,所以力求在菜色上求新求变,观察他的喜好,为他填满整个冰箱,顺带打扫屋子,为他洗衣服。

  她从一个煮饭的,彻底变成了女佣。

  清早醒来,做好了早餐,她就出门散步,顺便买菜,和街坊邻居熟悉、熟悉。这时候,整条马路会显得生气勃勃的,整个小镇都充满了活力。

  因为家家户户都隔的不远,街坊都是老邻居,彼此都很熟悉,一路上,总会听到各家各户打招呼的声音。

  「早,出门啦?」

  「老婆,我去上班啦!」

  「妈,我去上课了。」

  「嗯,路上小心点,骑车要注意。」婆婆妈妈们都不忘叮咛。

  菜市场里人声鼎沸,传统市场虽然脏乱点,但蔬菜水果都很新鲜,也弥漫着浓侬的人情味。

  「林妈,晚一点,妳送点青菜到我家去。」她熟稔的和卖菜的人说着。

  林妈妈的儿女都在外地工作、读书,她和林伯伯两人无聊,就种菜、卖菜。她家和方园离得满近的,有时明仪就干脆让她直接将自己栽种的蔬菜送到方园,她进出方园多次,对方园也极为熟悉。

  「好,我等会儿就送去。」

  一边漫步走着,她又在海产摊前停了下来,打量着鱼货。

  「老板娘,给我两斤的蛤蜊。」

  欧巴桑熟练的捞起了蛤蜊放在磅秤上。「80元,小姐,我没看过妳,妳刚搬来的吧?」

  「是啊!最近刚来的……」

  「我就说,我在这里卖十几年了,这附近的人都认识,我瞧妳就像外地来的,妳住哪里?」

  敦亲睦邻很重要,明仪耐着性子答,「我住方园。」

  方园?这两个字刚讲完,欧巴桑却像被魔术棒一点静止不动了。「哪里的方园?」

  「过双元桥的那间大房子。」

  一时间,附近的菜贩和顾客都凑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说着。

  「什么?那间方园?」

  「是啊!」瞧这阵仗,明仪也诧异了。

  「不就那间鬼屋嘛!」

  欧巴桑又摇头又叹气的。「那间方园在二十多年前住着一对夫妻,听说先生可有钱了,他太太是本地人,为了讨好她,他才在这里盖了一间别墅。有一天,那个太太好像自杀了,没几天,房子也起了一场大火,将那个先生也烧死了,之后,就有人说那是一间鬼屋。」

  明仪浑身起了轻颤,手臂也窜起鸡皮疙瘩,难以置信那间美丽的房子背后居然有这样的故事。

  「在一、两年前,那间方园又住进了一个怪人,他这个人是一个没有良心的负、心汉……」

  明仪更见错愕,难以将方刚和负心汉的形象联想在一起。

  「妳知不知道,那天,他刚好在这里买东西。」欧巴桑指了指前方的转角。「有一个漂亮的大美人挺着一个大肚子,是他未婚妻专程来找他的,他们两个人就吵起来了,吵得可厉害了,那大美人不小心被后面的车子撞倒而送医,听说孩子流掉了,而他也没娶她。妳说,这种男人是不是个负心汉。」

  明仪仍是震惊,虽然她和方刚并没有深交,只有共处过几天,但也难以想象他居然会让未婚妻流产,又狠心抛弃她。

  「真像电影情节……」她轻声呢喃。

  「我看那男人真不是个好东西,年纪轻轻的,哪来那么多钱盖房子,我看啊!他这人来路不明,妳还是小心点的好。」

  想不到方刚的名声居然这么难听,他足不出户,都能惹来这么多的是非。

  「我看我老板不太像那种人。」

  「哼!知人知面不知心,妳就是涉世太浅了,才会被人骗。小心,妳可别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钞票。」另一个蔡太太轻哼一声。

  都说人言可畏,看来不假,她并不了解她的老板,但是,他除了安静点、邋遢点,也不至于有什么恶行劣迹,他笑起来还有几分孩子气,想不到在这些邻居的眼里,竟是如此风评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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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了家,看到方刚正在院子里敲敲打打,额上微冒着汗,地上是他已刨好的木材,看起来是在做一把椅子。

  他一看到她回来,就扬声喊,「妳去拿电锯给我。」

  依着他指示的方向,她往一个独立的房子迈进。

  哇!

  她张大了嘴,看着这间房子,这根本是一间标准的工作屋,天花板足足挑高了三米,里面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刨木机、电钻、电锯、起重机、千斤顶……一应俱全。

  「天啊!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她认识的男人都是西装笔挺,出入坐轿车,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他们最大的运动量大概就是在健身房看漂亮美眉。

  她只知道方刚在台北有一间公司,他的工作是建筑设计,除了工作原因出门之外,他不是待在书房就是在这间工作屋。

  他对于用木制的东西情有独钟,家中很多东西都是出自他的手,屋里看得到的书籍都和建筑设计以及木材家具有关。

  找到了电锯,看他熟练的锯着木材,上午居民们对她说的话,被她抛到了脑后,她只是来上班领薪水的,老板就算有三千佳丽,也不关她的事。

  外面的太阳很大,但因在大树下,倒是觉得凉意沁人;她坐在他身边,偶尔帮他递递东西,两人闲聊了起来.

  「老板,今天中午你要吃什么饭?」她问;

  「蛋炒饭。」

  「你想喝什么汤?」

  「竹笋鸡汤。」果然,他偏爱喝鸡汤。

  「要炒什么青菜?」

  「高丽菜。」

  「吃什么肉类?」

  「排骨。」

  「排骨要红烧还是糖醋?」

  「糖醋。」他狐疑的看她。「为什么我觉得我像在餐厅里点菜?」

  她微笑。「让你觉得花钱请我是物超所值啊!老板。」

  他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汗。「我一直都觉得妳能来应征是我花过最值得的广告钱。」

  他笑得有些腼腆、有些害羞,她只觉得心跳快了一拍,顿了好几秒钟都说不出话。

  眼看摇椅成型了,他测试着它结不结实,显然,他还算是满意的。「来,妳坐坐看。」

  「咦……」她坐了下去,放松全身,两手摊开,深深的坐在椅子里。「坐起来好舒服,感觉真好。」

  椅子并不华丽,只是木头的原色,但绝对符合人体工学的设计,完全配合她的身形,坐起来舒服极了,背可以延伸的往后靠,脚也可以向前伸着,摇椅晃得不至于让人头昏。

  「老板,你好厉害,做椅子做得这么好。」她已经舍不得起来了。

  他满意的看着她一脸的舒适。「妳喜欢就好了,这是做给妳的。」

  嗄?

  「妳上次说想要有一把摇椅,可以在院子里晒太阳、吹吹风。」

  她愣愣的坐着,看着站在前面的方刚,他的额上还沁着汗,T恤已经湿了大半,咧着一脸的笑,几分憨厚又有几分诚恳。

  她的心脏猛地一撞,有一种陌生的激动在她的胸怀微荡着。「椅子买一把就好了,干嘛要用做的,太麻烦了。」

  「自己做的椅子舒服,和买的绝对不一样。」

  这男人如果不是天生迟钝,就是最会讨女孩子欢心的那种。

  「我很喜欢,谢谢。」心脏仍在胸腔怦怦的跳着,怎么,一把椅子就已经收买了她的心。

  「我再做一张桌子,就可以放东西了,妳想在这里午睡都行。」

  她喃喃自语:「我是一个员工而已。」

  「就当作是妳的员工福利吧!」他咧嘴一笑。「妳起来吧!我还得打磨上腊和上色。」

  她摇头。「我舍不得起来了,我坐在这里看你做桌子吧!」

  他点头,手脚俐落的开始拿木板量了起来。

  线条刚硬的唇紧抿着,专注的眼神,肌肉随着举手投足而有力的伸展扩张,她忍不住瞄了一眼又一眼。他的体格真好,块块肌肉分明,高大健壮的身材,浑身没有一丝赘肉,一点都不输给杂志上的猛男。他常打赤膊工作,男性的体格美,在她面前毫不吝啬的展现。

  虽然已经看了奸几次,但她还是止不住的脸红心跳,而且这情况还越来越严重。

  这样的男人是个负心汉?虽说流言蜚语传的很可怕,但是,一个人的本质怎样是骗不了人的,她偏心的向着他。

  他抬起手臂擦额上的汗,但手也是湿的,汗水进了眼睛,他忙眨眼。

  「等等,我帮你擦。」她拿起挂在椅子上的毛巾为他擦汗。

  两人的身体靠得很近,他灼热的瞪温奸像也影响了地,她只觉心跳加速,用毛巾遮住了他的视线,不间他看到她的脸红。

  让她先近距离的欣赏一下他的胸膛吧!

  「唔……」他发出了抗议声,鼻间嗅到她馨香的气息,却看不到她,他的心跳也加快了。

  门口传来了摩托车引擎声,两人同时抬头。

  「你们两个在这里啊?」林妈打了声招呼。「我把菜送来了。」

  「谢谢。」明仪帮忙卸货拿菜。

  卸完了菜,林妈打量着方刚。「哎哟!年轻人的体格真好。」

  林妈啧啧出声,不客气的往他的胸膛摸去,一边评论着。「有够赞,摸起来真硬,比我家那个年轻时还要棒。」

  他尴尬的站在那里,黝黑的脸上微红,任林妈上下其手摸个过瘾。

  林明仪忍不住咯咯的笑,看他一个大男人手足无措的样子奸好笑。

  「真的是太证了。」林妈呷好到相报,一把抓起林明仪的手,贴在方刚的胸膛上。「怎样?摸起来是不是真赞。」

  轰!

  两人的脸孔瞬间一片爆红,林妈干脆将她的手周游他的胸膛一圈。「是不是很硬?这才是男人。」

  两人僵硬成化石,羞窘的看着对方,林妈意犹未尽地道:「快摸啊!这种体格的查甫人很少见啦!啊,这腿也都是肌肉!」

  「啊!」他惊恐的大吼。

  「哇!」她放声尖叫。

  林妈惊甫未定。「你们两个要吓死我啊?我的心脏冻未条啦!」

  两人已惊吓得说不出话,她脸上一片红辣辣的,但她强忍住低头的冲动,而方刚早已是一张大红脸,血液不往心脏集中,全冲向脑袋了。

  她是想摸他啦,他的胸膛让她想流鼻血,但也不是在这种情形下啊!

  「你们这两个人怎么这么保守,难怪都还没有结婚,我儿子二十二岁结婚的,我侄女十七岁就交了一堆男朋友。」

  林妈又叨念几声之后,发动摩托车,正准备要走时,想到了什么又回头对方刚说:「男人看电视会哭的话,这个男人坏不到哪里去啦!我家那个也是这样。」

  如果有铲子,只怕他已掘地三尺钻进去了。他恼怒的瞪着她。

  「呃……那个明明是事实啦!」她只是拿他当题材来娱乐父老乡亲。

  他咬牙切齿。「那有必要宣传吗?」

  呃……她心虚的吐了一下舌头。「咳!咳!」她清清嗓子,企图引开话题。「你的身材真的很棒。」

  他的大脑停格了,看她大方的瞄着他的身体,他一时忘记对她的恼怒。「谢谢。」

  她噗哧一笑,看他脸上的红潮又起。

  「我可不可以再摸一下?」她微笑。

  「什么!」他低吼出声。

  她哈哈大笑,笑得前俯后仰。「老板,我开玩笑的啦!你不要紧张成那样。」

  「哦……」他清了清喉咙,慢吞吞地道:「妳可以摸啦!」

  啊!

  她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发现他红了脸,但晶亮的双眸一瞬也不瞬的盯着她,好似有什么情绪在眸中隐隐浮动。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那我可不可以也摸摸你的腿?」

  她承认,他发达的腿部肌肉也很让她垂涎。

  「什么!」他大吼了一声。

  看来这超过他的承受范围了,她同情的看着他。

  这个男人真是太赞了,他的体格结实有力,脸蛋……虽称不上英俊好看,但一张脸端正性格得很有男人味,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而且,他好可爱,看他结巴、看他脸红,她就觉得好兴奋。

  连她都觉得自己越来越变态了。她摆摆手,「我这也是开玩笑的啦!」

  他不吭声,又低头工作着,不知过了多久,他头也不抬的低声说:「腿……也可以摸啦!」

  「……」

  奇怪,没有回声,他转头一看,只看她倚着树干居然睡着了。

  哇哩咧,他的脸色由红转黑,最后无可奈何的叹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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