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说不想念,她又买了鱼了!
三年来,她已经习惯在想念他的时候,煮一锅鱼汤,慢慢的喝,慢慢的思念他。
她很努力、很努力不去想他,只是,喝鱼汤的习惯,很难戒得掉。
推开门,电话铃声响起,她心头一愣——
会是旭森吗?
他要找她,不是问题,想知道她的电话号码,也是轻而易举,或许,他是打来告诉她分手的理由的……
脚步加快,三步并作两步,把鱼往桌上一丢,她急忙接起电话——
“喂——”
心头的狂颤,在听到电话彼端那个熟悉声音时,怅然。
“二哥!”是她的二哥岑恩。
岑恩在那端,嘀嘀咕咕了许久,言语间难掩兴奋——
“……旭森他有没有变?变胖还是变瘦?你们谈了结婚的事没?他回来打算做什么?岑思,你怎么不说话?叫旭森来听电话,我要和他说话——”
深吸了一口气,芩思努力挤出轻松的语调。
“二哥,旭森他……他还没回来,说还有一些重要的事要处理,所以会延后回台湾。”
以二哥护她的个性,难保听了旭森要和别女人订婚的消息,不会火冒三丈。
既然旭森作了那样的决定,她会成全他,不会再强求他回头。
“你怎么没告诉我?”岑恩在那端,颇有微辞。“我还打算,如果他不回来,我和你二嫂要上台北去——”
岑思急忙打断他的念头。“不,二哥,你别来!呃,我……我最近在赶稿,所以忘了告诉你,我很忙,我怕你们来了,没法招待你们。”
乡下资讯比较不发达,二哥留在乡下好,至少他不会知道旭森的事,如果他来台北,她就瞒不住他了。
“喔,这样啊,好吧,那等你不忙时,我们再去台北看你。”
“嗯。二哥,爸、妈身体还好吧?家里都好吗?”
“都很好,你放心。对了,下个月妈生日,你要回来,还是我们到台北去?妈一直念说,好久没到台北去走走了,其实她是要看看你的房子里,有没有藏着未来的女婿!”
努力的挤出笑声,回应二哥的玩笑话语。
“旭森没回来,我能藏谁?”她笑得苦涩,但语落,她脑里浮现了另一个人的身影。
雅旭飏——她藏了他一个晚上,应该不算数吧!
“好了,那你去忙。别熬夜喔,小心累坏了身体。”
“嗯,我知道,再见。”
挂了电话,她鼻头泛酸,还是亲情最可靠,家人的关心,永远都不灭。
进了厨房,煮开一锅水,把姜片丢人滚烫的热水中,她想到刚才和二哥的对话,泪水又禁不住地泛流——
把切好的鱼块,全丢人锅内,盖上锅盖,把火调小,她蹲下身,两手掩住脸,又哭出一肚子的委屈泪水、一肚子的心酸泪……
释然的成全,说来简单,要做起来,真的很困难啊!
不去问、不去争、不去舍……
她总有权利落泪吧!
铃——铃——
又是一阵电话声响。
她已经不期望是旭森打来的,倒比较担心是二哥发现真相的催骂铃声。
走到客厅,她接起电话,一道熟悉的嗓音,窜人了她心田。
“岑思,你今天快乐吗?”雅旭飏的声音,温柔的如冬阳一般。
一听到他的声音,她笑了,泪也跟着流下。
好几回,她被成全两个字虐待的快喘不过气来时,好想打电话给他,向他索取快乐的方法。
但她始终克制住了。她知道他会很忙的,要挽救一间面临倒闭的银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她相信他的压力一定很大,所以,她不想吵他,尽管她非常需要快乐的因子
“不回答?那就是不快乐啰?”他的话在一阵敲门声后,再度传人她耳内。“快来帮我开门,我带了满满一筐的快乐,要送给你。”
“你……你来了?”一丝讶喜的情绪,止住了她的泪。“等一下,等我五分钟,好吗?”
“只要别让我等十年——五分钟,我很乐意等的!”
挂上电话,岑思急忙转身进入厨房,在鱼汤里,加了调味料,熄火。
她在楼下的浴室,把脸上的泪渍洗净,再去开门,请他进来。
雅旭飏一进门,一眼就看到她红红的眼眶,心中有一丝揪疼。
“又哭了!”他笑着皱眉。
她轻笑,难掩羞赧神色。
一个多星期没见了,他还是那么优雅从容,还是一派斯文温柔的俊貌。
他拉着她纤细的手。“我就想念这种感觉,所以任性的要求银行那边,无论如何,要准我一天假期,否则,我就罢工抗议!”
才认识多久而已,他的心中满满都是她的影子。
“你放一天假,不会危及银行的营运吧?”她甚为担忧。
“你放心!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我要他们另外去搜集我要的资料,所以今天我很空闲。”
他轻拍着她,让她安心。
“那就好!”
“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他摸摸她的脸。“把自己的眼睛都哭红了。”
“我怕吵到你工作!”她没隐瞒原因,在他面前,她总是没有任何防备。
“我是很忙没错。不过,过一阵子,应该会好一些!”空气中热滚滚的气味,引得他鼻翼动了动。“好香,你煮了什么?”
“喔,我煮了鱼汤。你坐,我去端来。”
他在客厅等她,桌上的商业周刊,吸引了他的视线。翻开第一页,熟悉的人影,吸引他阅读那篇报导。
岑思把鱼汤端出来时,发现他拿着那本商业周刊看。
放下鱼汤,她突然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他发现了吗?知道惹她伤心的人是谁了吗?
半晌后,雅旭飏阖上周刊。“为什么站着?坐啊!”
她先帮他盛了鱼汤,再坐下。
“好鲜美的滋味,你一定会是个贤妻良母。”他喝了一口,赞扬她的厨艺。“这鱼汤煮得真好,美味极了。”
她淡淡一笑,望他一眼。
是她鳃鳃过虑了,他压根不了解她,又怎会知道旭森是她的初恋怀念人、电是惹她伤心的人——
“你喜欢喝鱼汤吗?”他突然偏头一问。
这鱼汤虽然清爽鲜美,但若当早餐,仍嫌油腻。
“只是一种习惯。”她笑的凄然。
碗里的珍珠鱼斑,肉质鲜嫩,但人她喉中,夹带一种凄酸苦楚。
“怀念的滋味?”
他猜。他吃来颇觉美味可口,但她的表情,活像是啃了一条大苦瓜。“如果怀念的滋味,成了隔夜茶,那就别喝,喝了伤身,也伤心。”
他把她的碗端过来,举筷,把碗里的鱼,送进自己的肚里。
“食不知味,会对不起这条鱼的!”美食还是该由懂得品尝的人下手。
他的正经话,引的她噗哧一笑。
只要他出现,总是能淡化她心中的苦、心中的忧。
“对了,我还没问你,你做什么工作的?你不用上班吗?”
他一空,一心只想过来看看她,倒忘了她可能会去上班,可能会找不到她,不过,她就在他眼前,他没有失望而回。
“我?!”岑思犹豫了一下。
她向来不习惯向人说自己是写小说的那个岑思,一来怕周遭的朋友太过热情;二来,怕被骚扰。
当初没有另外取笔名,是因为用自己的本名,感觉上,真实的拥有自己的作品。
只要有需要出示身分证的场所,总会人对她问上一句:“你是不是xx出版社那个岑思?”
大部分的人,都是带着惊喜神情问她,但她习惯淡然摇头。
看到问话人的惊喜神情,在瞬间褪去,还对她报以歉笑容,那个时候,她总觉得心有愧意。
只是,她不习惯大刺刺为自己冠上作家的头衔,那太沉重。
她喜欢自由自在的写作,写尽世间男的情、爱、嗔、痴,只是,她却写不来自己的爱情故事。
一抬眼,发现他还在等她的回答。
“我是个Soho族,在家中工作的。”
雅旭飏笑眯着眼。“哪方面的工作?”她给他的答案太笼统,他要详详细细的了解。
“写作方面。”她笑着,知道他还想问,她便自己招了。“我在写爱情故事。”
她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本,上星期她到出版社拿回来的新书。
递给他,她在他眼中看到惊讶。
“原来你是作家。难怪你的气质这么与众不同。”
“与众不同!?那我是异类啰?”她自嘲。
“不,你像一朵白莲,远离尘世的白莲。”黑眸中的异采,有着情爱的成分存在。
他愈来愈喜欢她,只是不懂,为什么有人不珍惜她、害—她伤心?
避开他威力强大的放电目光,她低首,“你看得懂中文吗?”
“当然看得懂!虽然我国小毕业就到英国去了,但我天资聪颖,小学一年级学的,我都还记得,而且,回国之前,我还请了中文老师,帮我上课。”雅旭飏哂笑着,“如果我看不懂中文,怎么接管台湾的银行?说不定哪个下属看不惯我的作风,在文件中夹着骂我的三字经,我还会签名批还给他。”
他的话,又让她的脸上,浮现笑容。
“穿着婚纱去流浪?”他读着她的书名。“这是怎样的一个故事?”
“是写一个逃婚的男主角,和一个追婚女主角的故事。”她在他兴致勃勃的神情下,简述着书中的故事。
“男主角是个艺术画家,在结婚当天,他抛开一切,搭乘飞机,跑到英国,只为了他突然涌现的灵感,觉得伦敦的美景,正等着他去作画。”
“女主角当然很生气,固执的她,一气之下,当场决定要一路穿着婚纱,到英国去找她的新郎,并暗自立誓,找不到新郎,她就不脱下婚纱……”
“会有个很完美的结局吗?”她的故事,深深吸引着他。
一听完她的简述,他为男女主角的情路担忧。
岑思轻点着头。“经过了一些风风雨雨,两人终于懂得,爱是一种包容、爱是要互相尊重。最后,男女主角穿着结婚礼服,搭机回到台湾,举行婚礼。”
“很棒的故事。这本书送给我,我要拿,回去,仔细阅读。”
“书当然可以送给你。不过,你很忙,一定没空看的。”
“我会在每天睡前阅读它,借由文字和你相会。”他凝视、对上她眼中的轻愁。
心头一阵悸动,她羞涩地一笑,刻意对他灌满爱情的目光,视而不见。
“你坐一下,我把碗筷收到厨房去。”
端着碗筷,她疾步走入厨房。
他是个温柔的男人,除了对他不完全了解之外,他给她的感觉是很好的。
老天爷是厚待她的,虽然她痴等旭森三年,换来一场空,但雅旭飏的出现,像是来给她当依靠的。
只不过,旭森在她心里,已经很根深蒂固了,要拔除,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在她还没把旭森完全摒除心外之前,她没有勇气再接受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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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雅旭飏的坚持下,她跟着他,到了他的别墅。
他说,要让她知道他住在哪里,想找他的时候,她就不会迷了路。
于是,她跟着来了。
他的别墅空间,足足比她的那幢透天厝,大上三、四倍,精致的造景和鹅卵石铺成的小径,让她有种要掉进童话世界中的感觉。
“喜欢这里吗?”他牵着她的手,像个带路的英俊使者。
“嗯,这里很漂亮。”美丽的景物,让她的心情开朗许多。
“还有一座花园,你要去看吗?”他相信,她会喜欢花的。
如他预料,她惊喜的点头。
他的手,一直不放,温暖的掌心,厚实的令人感到一股安全。
他把她从身后,拉到身边,牵着她的手并肩走着。
没有太阳的秋天,徐徐的凉风吹来,令人心悦。
他带领她进到一间占地约有三十坪的温室,一进入,满园奇花异草,跃进她眼里。
“好漂亮!”岑思的惊呼声,为眼前的美景逸出。
温室内的每个花盆,都是手工精雕的,曲曲折折的造景,让花儿更加突显艳丽。
“在温室内,可以随时调整气候,你要它出太阳,它就会出太阳——”
语落,他伸手按了一个开关,屋顶上的布幔,缓缓的向两边移开,光线照了进来。
“如果要营造浪漫的气氛,太亮的光,可能就成了破坏者。”
他再按一个开关,把布幔拉阖。他想,女孩子大都怕晒太阳,怕会把皮肤给晒黑。
“我带你去看看。”他带她进入。“这些都是依照我和我母亲画的设计图做出来的。”
“你母亲也来台湾了?”
“没有。不过,她过一阵子,或许会来。她喜欢花,我们在英国那边,也有一个大花园。我接管银行后,可能会很忙,我怕她来,我会没时间陪她,所以来台湾之前,我就请人打造这个温室花园。”
看得出来,他像个孝顺的孩子。
“你觉得你比较像你母亲,还是父亲?”她对教养出这么优秀男子的长者,好奇满满。
他们一定也是优秀的父母。
“以外表来说,我像父亲,在理念和个性来说,我是他们的综合体。”她对他的家人感兴趣,这代表他有和她筑梦的机会。他笑,很高兴地笑了。
“我觉得你父母,一定也是绅士和淑女。”
“没错,他们是如此!”他反问:“你呢?你像母亲多一点,还是父亲?”
“我是我妈的翻版,任何方面都是。”
“任何方面!?你母亲也写小说?”他开着玩笑。
噗哧一笑。“当然没有。我是指……外表和个性。”
“喔,那我真想见见你母亲。”
“你想见我母亲?”和她想见他母亲的念头一样吗?
不知怎地,她对他母亲的感觉很强烈,感觉她是一个高雅,又温柔慈善的女人。
“如果她到台北来,也许你可以见到她!”
“如果我想以未来女婿的身分去见她,也可以吗?”他半认真半开玩笑。
她晃首轻笑,没回答他的问题。
走前一步,她霍地发现,角落边有一台钢琴。
“为什么会有钢琴在这里?”她疑惑的问他。
“这是我母亲要求的。”他拉着她,走向钢琴。“她说,花儿要听优美的曲调,花朵才会开的美、才会绽放迷人的清香。”
“我真的好想见你母亲一面,你对她的形容,让我着迷了。”
“可以,不过,你要以未来儿媳的身分见她。”他设下圈套,要她跳进,他好收网,捕获她这个美人儿。
轻睨了他一眼,她聪明的识破他的计谋,不答话。
“你会弹琴吗?”她转移话题。
“我会。”骗不到她跳下陷阱,没关系,他多的是时间。总有她迷糊的一天,自动跳进他的爱情陷阱中。
“真的!?”
“你呢?你会吗?让你弹一首,如何?”他打开琴盖。
岑思摇着头。“我不会,我只会弹小蜜蜂。”
“那不正好!这里是花园,蜜蜂可以来采蜜。”
他邀她入座,用微笑鼓励她伸手弹琴。
笑望他一眼,她纤纤十指,伏上琴键,记忆中的音符,在右手手指敲动下,缓缓流泄……
嗡嗡嗡、嗡嗡嗡……
敲错了一个音节,她停顿了一下,小吐舌头。
他拉着她的手,找到正确的那个音键,曲子又继续延续。
第一遍,他一直帮她找正确的音键;第二遍,她弹的顺手多了;第三遍,她顺心顺手;第四遍,她边弹边哼,自得其趣。
“再来。”
“还要?你听不腻吗?”她是喜欢弹,但简单的曲调,怕他听烦、怕花朵会被她破烂的演奏方式给弄枯。
“不会,你弹得愈来愈棒,而且,你有一双很适合弹琴的手。”
他的信心喊话,让她意犹未尽的玩心浮现,敲着琴键,快乐的因子,在键上弹跳着。
在她弹得忘我之际,他的手,也跟着弹,手臂不时和她的藕臂交叠。
奕奏的曲调,加入她的原音,一点也不突兀,反倒像是为原曲,加入了新生命。
天暖花好不做工……
他们一遍一遍的弹着,笑容一遍遍的泛绽,园中的花朵,似乎也喜欢上这四手联弹的曲调,花朵轻晃,像是优闲自在,跟着轻哼。
嗡嗡嗡、嗡嗡嗡……
简单的曲调中,快乐和幸福的因子在唱和着,他们齐唱的歌声,也在园中轻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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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努力、很努力不去想他,只是,喝鱼汤的习惯,很难戒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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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是旭森吗?
他要找她,不是问题,想知道她的电话号码,也是轻而易举,或许,他是打来告诉她分手的理由的……
脚步加快,三步并作两步,把鱼往桌上一丢,她急忙接起电话——
“喂——”
心头的狂颤,在听到电话彼端那个熟悉声音时,怅然。
“二哥!”是她的二哥岑恩。
岑恩在那端,嘀嘀咕咕了许久,言语间难掩兴奋——
“……旭森他有没有变?变胖还是变瘦?你们谈了结婚的事没?他回来打算做什么?岑思,你怎么不说话?叫旭森来听电话,我要和他说话——”
深吸了一口气,芩思努力挤出轻松的语调。
“二哥,旭森他……他还没回来,说还有一些重要的事要处理,所以会延后回台湾。”
以二哥护她的个性,难保听了旭森要和别女人订婚的消息,不会火冒三丈。
既然旭森作了那样的决定,她会成全他,不会再强求他回头。
“你怎么没告诉我?”岑恩在那端,颇有微辞。“我还打算,如果他不回来,我和你二嫂要上台北去——”
岑思急忙打断他的念头。“不,二哥,你别来!呃,我……我最近在赶稿,所以忘了告诉你,我很忙,我怕你们来了,没法招待你们。”
乡下资讯比较不发达,二哥留在乡下好,至少他不会知道旭森的事,如果他来台北,她就瞒不住他了。
“喔,这样啊,好吧,那等你不忙时,我们再去台北看你。”
“嗯。二哥,爸、妈身体还好吧?家里都好吗?”
“都很好,你放心。对了,下个月妈生日,你要回来,还是我们到台北去?妈一直念说,好久没到台北去走走了,其实她是要看看你的房子里,有没有藏着未来的女婿!”
努力的挤出笑声,回应二哥的玩笑话语。
“旭森没回来,我能藏谁?”她笑得苦涩,但语落,她脑里浮现了另一个人的身影。
雅旭飏——她藏了他一个晚上,应该不算数吧!
“好了,那你去忙。别熬夜喔,小心累坏了身体。”
“嗯,我知道,再见。”
挂了电话,她鼻头泛酸,还是亲情最可靠,家人的关心,永远都不灭。
进了厨房,煮开一锅水,把姜片丢人滚烫的热水中,她想到刚才和二哥的对话,泪水又禁不住地泛流——
把切好的鱼块,全丢人锅内,盖上锅盖,把火调小,她蹲下身,两手掩住脸,又哭出一肚子的委屈泪水、一肚子的心酸泪……
释然的成全,说来简单,要做起来,真的很困难啊!
不去问、不去争、不去舍……
她总有权利落泪吧!
铃——铃——
又是一阵电话声响。
她已经不期望是旭森打来的,倒比较担心是二哥发现真相的催骂铃声。
走到客厅,她接起电话,一道熟悉的嗓音,窜人了她心田。
“岑思,你今天快乐吗?”雅旭飏的声音,温柔的如冬阳一般。
一听到他的声音,她笑了,泪也跟着流下。
好几回,她被成全两个字虐待的快喘不过气来时,好想打电话给他,向他索取快乐的方法。
但她始终克制住了。她知道他会很忙的,要挽救一间面临倒闭的银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她相信他的压力一定很大,所以,她不想吵他,尽管她非常需要快乐的因子
“不回答?那就是不快乐啰?”他的话在一阵敲门声后,再度传人她耳内。“快来帮我开门,我带了满满一筐的快乐,要送给你。”
“你……你来了?”一丝讶喜的情绪,止住了她的泪。“等一下,等我五分钟,好吗?”
“只要别让我等十年——五分钟,我很乐意等的!”
挂上电话,岑思急忙转身进入厨房,在鱼汤里,加了调味料,熄火。
她在楼下的浴室,把脸上的泪渍洗净,再去开门,请他进来。
雅旭飏一进门,一眼就看到她红红的眼眶,心中有一丝揪疼。
“又哭了!”他笑着皱眉。
她轻笑,难掩羞赧神色。
一个多星期没见了,他还是那么优雅从容,还是一派斯文温柔的俊貌。
他拉着她纤细的手。“我就想念这种感觉,所以任性的要求银行那边,无论如何,要准我一天假期,否则,我就罢工抗议!”
才认识多久而已,他的心中满满都是她的影子。
“你放一天假,不会危及银行的营运吧?”她甚为担忧。
“你放心!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我要他们另外去搜集我要的资料,所以今天我很空闲。”
他轻拍着她,让她安心。
“那就好!”
“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他摸摸她的脸。“把自己的眼睛都哭红了。”
“我怕吵到你工作!”她没隐瞒原因,在他面前,她总是没有任何防备。
“我是很忙没错。不过,过一阵子,应该会好一些!”空气中热滚滚的气味,引得他鼻翼动了动。“好香,你煮了什么?”
“喔,我煮了鱼汤。你坐,我去端来。”
他在客厅等她,桌上的商业周刊,吸引了他的视线。翻开第一页,熟悉的人影,吸引他阅读那篇报导。
岑思把鱼汤端出来时,发现他拿着那本商业周刊看。
放下鱼汤,她突然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他发现了吗?知道惹她伤心的人是谁了吗?
半晌后,雅旭飏阖上周刊。“为什么站着?坐啊!”
她先帮他盛了鱼汤,再坐下。
“好鲜美的滋味,你一定会是个贤妻良母。”他喝了一口,赞扬她的厨艺。“这鱼汤煮得真好,美味极了。”
她淡淡一笑,望他一眼。
是她鳃鳃过虑了,他压根不了解她,又怎会知道旭森是她的初恋怀念人、电是惹她伤心的人——
“你喜欢喝鱼汤吗?”他突然偏头一问。
这鱼汤虽然清爽鲜美,但若当早餐,仍嫌油腻。
“只是一种习惯。”她笑的凄然。
碗里的珍珠鱼斑,肉质鲜嫩,但人她喉中,夹带一种凄酸苦楚。
“怀念的滋味?”
他猜。他吃来颇觉美味可口,但她的表情,活像是啃了一条大苦瓜。“如果怀念的滋味,成了隔夜茶,那就别喝,喝了伤身,也伤心。”
他把她的碗端过来,举筷,把碗里的鱼,送进自己的肚里。
“食不知味,会对不起这条鱼的!”美食还是该由懂得品尝的人下手。
他的正经话,引的她噗哧一笑。
只要他出现,总是能淡化她心中的苦、心中的忧。
“对了,我还没问你,你做什么工作的?你不用上班吗?”
他一空,一心只想过来看看她,倒忘了她可能会去上班,可能会找不到她,不过,她就在他眼前,他没有失望而回。
“我?!”岑思犹豫了一下。
她向来不习惯向人说自己是写小说的那个岑思,一来怕周遭的朋友太过热情;二来,怕被骚扰。
当初没有另外取笔名,是因为用自己的本名,感觉上,真实的拥有自己的作品。
只要有需要出示身分证的场所,总会人对她问上一句:“你是不是xx出版社那个岑思?”
大部分的人,都是带着惊喜神情问她,但她习惯淡然摇头。
看到问话人的惊喜神情,在瞬间褪去,还对她报以歉笑容,那个时候,她总觉得心有愧意。
只是,她不习惯大刺刺为自己冠上作家的头衔,那太沉重。
她喜欢自由自在的写作,写尽世间男的情、爱、嗔、痴,只是,她却写不来自己的爱情故事。
一抬眼,发现他还在等她的回答。
“我是个Soho族,在家中工作的。”
雅旭飏笑眯着眼。“哪方面的工作?”她给他的答案太笼统,他要详详细细的了解。
“写作方面。”她笑着,知道他还想问,她便自己招了。“我在写爱情故事。”
她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本,上星期她到出版社拿回来的新书。
递给他,她在他眼中看到惊讶。
“原来你是作家。难怪你的气质这么与众不同。”
“与众不同!?那我是异类啰?”她自嘲。
“不,你像一朵白莲,远离尘世的白莲。”黑眸中的异采,有着情爱的成分存在。
他愈来愈喜欢她,只是不懂,为什么有人不珍惜她、害—她伤心?
避开他威力强大的放电目光,她低首,“你看得懂中文吗?”
“当然看得懂!虽然我国小毕业就到英国去了,但我天资聪颖,小学一年级学的,我都还记得,而且,回国之前,我还请了中文老师,帮我上课。”雅旭飏哂笑着,“如果我看不懂中文,怎么接管台湾的银行?说不定哪个下属看不惯我的作风,在文件中夹着骂我的三字经,我还会签名批还给他。”
他的话,又让她的脸上,浮现笑容。
“穿着婚纱去流浪?”他读着她的书名。“这是怎样的一个故事?”
“是写一个逃婚的男主角,和一个追婚女主角的故事。”她在他兴致勃勃的神情下,简述着书中的故事。
“男主角是个艺术画家,在结婚当天,他抛开一切,搭乘飞机,跑到英国,只为了他突然涌现的灵感,觉得伦敦的美景,正等着他去作画。”
“女主角当然很生气,固执的她,一气之下,当场决定要一路穿着婚纱,到英国去找她的新郎,并暗自立誓,找不到新郎,她就不脱下婚纱……”
“会有个很完美的结局吗?”她的故事,深深吸引着他。
一听完她的简述,他为男女主角的情路担忧。
岑思轻点着头。“经过了一些风风雨雨,两人终于懂得,爱是一种包容、爱是要互相尊重。最后,男女主角穿着结婚礼服,搭机回到台湾,举行婚礼。”
“很棒的故事。这本书送给我,我要拿,回去,仔细阅读。”
“书当然可以送给你。不过,你很忙,一定没空看的。”
“我会在每天睡前阅读它,借由文字和你相会。”他凝视、对上她眼中的轻愁。
心头一阵悸动,她羞涩地一笑,刻意对他灌满爱情的目光,视而不见。
“你坐一下,我把碗筷收到厨房去。”
端着碗筷,她疾步走入厨房。
他是个温柔的男人,除了对他不完全了解之外,他给她的感觉是很好的。
老天爷是厚待她的,虽然她痴等旭森三年,换来一场空,但雅旭飏的出现,像是来给她当依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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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里吗?”他牵着她的手,像个带路的英俊使者。
“嗯,这里很漂亮。”美丽的景物,让她的心情开朗许多。
“还有一座花园,你要去看吗?”他相信,她会喜欢花的。
如他预料,她惊喜的点头。
他的手,一直不放,温暖的掌心,厚实的令人感到一股安全。
他把她从身后,拉到身边,牵着她的手并肩走着。
没有太阳的秋天,徐徐的凉风吹来,令人心悦。
他带领她进到一间占地约有三十坪的温室,一进入,满园奇花异草,跃进她眼里。
“好漂亮!”岑思的惊呼声,为眼前的美景逸出。
温室内的每个花盆,都是手工精雕的,曲曲折折的造景,让花儿更加突显艳丽。
“在温室内,可以随时调整气候,你要它出太阳,它就会出太阳——”
语落,他伸手按了一个开关,屋顶上的布幔,缓缓的向两边移开,光线照了进来。
“如果要营造浪漫的气氛,太亮的光,可能就成了破坏者。”
他再按一个开关,把布幔拉阖。他想,女孩子大都怕晒太阳,怕会把皮肤给晒黑。
“我带你去看看。”他带她进入。“这些都是依照我和我母亲画的设计图做出来的。”
“你母亲也来台湾了?”
“没有。不过,她过一阵子,或许会来。她喜欢花,我们在英国那边,也有一个大花园。我接管银行后,可能会很忙,我怕她来,我会没时间陪她,所以来台湾之前,我就请人打造这个温室花园。”
看得出来,他像个孝顺的孩子。
“你觉得你比较像你母亲,还是父亲?”她对教养出这么优秀男子的长者,好奇满满。
他们一定也是优秀的父母。
“以外表来说,我像父亲,在理念和个性来说,我是他们的综合体。”她对他的家人感兴趣,这代表他有和她筑梦的机会。他笑,很高兴地笑了。
“我觉得你父母,一定也是绅士和淑女。”
“没错,他们是如此!”他反问:“你呢?你像母亲多一点,还是父亲?”
“我是我妈的翻版,任何方面都是。”
“任何方面!?你母亲也写小说?”他开着玩笑。
噗哧一笑。“当然没有。我是指……外表和个性。”
“喔,那我真想见见你母亲。”
“你想见我母亲?”和她想见他母亲的念头一样吗?
不知怎地,她对他母亲的感觉很强烈,感觉她是一个高雅,又温柔慈善的女人。
“如果她到台北来,也许你可以见到她!”
“如果我想以未来女婿的身分去见她,也可以吗?”他半认真半开玩笑。
她晃首轻笑,没回答他的问题。
走前一步,她霍地发现,角落边有一台钢琴。
“为什么会有钢琴在这里?”她疑惑的问他。
“这是我母亲要求的。”他拉着她,走向钢琴。“她说,花儿要听优美的曲调,花朵才会开的美、才会绽放迷人的清香。”
“我真的好想见你母亲一面,你对她的形容,让我着迷了。”
“可以,不过,你要以未来儿媳的身分见她。”他设下圈套,要她跳进,他好收网,捕获她这个美人儿。
轻睨了他一眼,她聪明的识破他的计谋,不答话。
“你会弹琴吗?”她转移话题。
“我会。”骗不到她跳下陷阱,没关系,他多的是时间。总有她迷糊的一天,自动跳进他的爱情陷阱中。
“真的!?”
“你呢?你会吗?让你弹一首,如何?”他打开琴盖。
岑思摇着头。“我不会,我只会弹小蜜蜂。”
“那不正好!这里是花园,蜜蜂可以来采蜜。”
他邀她入座,用微笑鼓励她伸手弹琴。
笑望他一眼,她纤纤十指,伏上琴键,记忆中的音符,在右手手指敲动下,缓缓流泄……
嗡嗡嗡、嗡嗡嗡……
敲错了一个音节,她停顿了一下,小吐舌头。
他拉着她的手,找到正确的那个音键,曲子又继续延续。
第一遍,他一直帮她找正确的音键;第二遍,她弹的顺手多了;第三遍,她顺心顺手;第四遍,她边弹边哼,自得其趣。
“再来。”
“还要?你听不腻吗?”她是喜欢弹,但简单的曲调,怕他听烦、怕花朵会被她破烂的演奏方式给弄枯。
“不会,你弹得愈来愈棒,而且,你有一双很适合弹琴的手。”
他的信心喊话,让她意犹未尽的玩心浮现,敲着琴键,快乐的因子,在键上弹跳着。
在她弹得忘我之际,他的手,也跟着弹,手臂不时和她的藕臂交叠。
奕奏的曲调,加入她的原音,一点也不突兀,反倒像是为原曲,加入了新生命。
天暖花好不做工……
他们一遍一遍的弹着,笑容一遍遍的泛绽,园中的花朵,似乎也喜欢上这四手联弹的曲调,花朵轻晃,像是优闲自在,跟着轻哼。
嗡嗡嗡、嗡嗡嗡……
简单的曲调中,快乐和幸福的因子在唱和着,他们齐唱的歌声,也在园中轻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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