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天一亮,小谢就被一脸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的洛斯叫醒了。
「懒虫,起床起床……」他吆喝大笑着,边拍拍她的屁股。
她蠕动了一下,心不甘情不愿地挣扎着坐起来,眨动着睡意犹困的熊猫眼,茫然地问:「啊?」
「啊什么?」他失笑,又亲热地捏了捏她的嫩脸颊,「我订了早上的飞机,我们到垦丁去。」
「垦丁?」她突然醒过来,「可是你不是要回美国吗?」
「先去垦丁再说。」他轻松地挥了挥手,笑道:「我只给妳二十分钟梳洗和准备行李,记得带泳衣……不带也没关系,到那儿再买。」
她眨了眨眼睛,他已经离开房间了。
不管怎么样,至少她还可以跟他快快乐乐地到垦丁一游。
珍惜时光吧,不管他最后的决定是什么,记取眼前欢乐最重要。
她也兴匆匆地动作起来。
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已经抵达高雄小港机场。
高雄阳光灿烂耀眼,热力四射。
小谢连忙戴上淡蓝色的太阳眼镜,把头发绑成高束的马尾,露出粉颈透透凉。
她正想转头问他要搭车还是去租车时,便看到一辆高大神气的吉普车已经停在机场出口,一名西装笔挺的年轻男人跳下驾驶座,恭恭敬敬地走了过来,将车钥匙交给洛斯。
两人迅速交谈了几句英文,小谢反正是鸭子听雷,干脆专心打量这辆车子。
这吉普车真酷!
「上车吧。」洛斯替她打开车门。
她这才注意到刚刚那个年轻男人已经不见了,「咦?你朋友到哪里去了?」
「他先告退了。」他幽默地道。
「噢。」
坐上车,她看着地图,洛斯则开车,往屏东的国道上驶去。
风好清凉,扑面而来,沿途还可以看到美丽蔚蓝的大海,小谢高兴不已,频频大叫。
「哇呜!」她笑得好开心。
洛斯太阳眼镜底下的黑眸笑意盎然,「妳真可爱,没看过海吗?」
「有,在电视上。」她不好意思地道:「我很土包子吧?」
「对,很土,但是土得很可爱。」
小谢面对这不知道是褒还是贬的话,一贯地腼腆一笑。「谢谢。」
他一怔,随即放声大笑,「哈哈哈……妳真的很好玩。」
她抓抓头,反正习惯了啦,从他嘴巴里得出的赞美反复就那几句:好玩,有意思,可爱,活像是在讲动物园里的无尾熊,或是夹娃娃机里的布偶。
但是,她还是挺窝心就是了。
「原来你在高雄有朋友啊。」她突然想起。
「妳是指马可吗?」
「原来也是个外国人。」她哦了一声。
「什么外国人,四海之内皆兄弟。」他纠正她的观念。
「好啦,那么那一个是你兄弟吗?」她还是很好奇,紧咬着这个问题不放。
「当然不是。」他微笑摇头,大手稳稳地操控着方向盘,「马可是属下。」
她脸色有一些古怪。
做舞男做到还有属下的,那恐怕也算是顶尖的了,难怪君媚说他身价非凡。
那么刚刚那个马可也是舞男一员啰?
真可惜呀,长得器宇轩昂的,卿本帅哥,奈何做「鸭」。
「那你们在台湾也有分……分部啰?」她差点脱口说出「分店」。
「当然。」他傲然地道:「我们的势力遍及全世界。」
小谢乍听之下,真不知道该替他高兴还是难过。
「真厉害。」最后她还是挤出了赞美。
「妳怎么了?脸色怪怪的。」
她连忙捏了捏脸,露出笑容,「没有哇,你看。」
车子疾驰在滨海公路上,小谢拿了他的数字相机,只要看到好玩的、美丽的、特别的就连迭声停车、停车,然后啪啪啪地拍个不停。
洛斯在一旁宠溺地微笑着,看着她兴高采烈地对着路边一头慢条斯理在嚼着草的牛大拍特拍。
「相机的记忆卡会不会容量不够,被我拍光了?」小谢忽然担忧地回过头问着他。
「没关系,我带了十几张,妳尽管拍。」他纵宠地道。
她眼儿亮晶晶,「好棒喔,谢谢。」
结果她光是那头牛就拍掉了二十几张。
继续再上车,他们照着旅游杂志建议的行程,车子先开进了恒春镇吃午餐。
他们定进杂志所介绍的某家小吃店里,点了极富盛名的卤肉饭和海鲜羹。
卤肉饭用粗瓷大碗装盛着,晶莹的米饭上堆满了卤香的笋丝和卤蛋,还有一大块红烧滑嫩、入口即化的三层卤肉。
小谢一向不敢吃肥肉,但是她也忍不住吃掉了一大块。
「真好吃。」她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肚子。
洛斯也大快朵颐着,频频称赞,「我从未吃过这样美味的道地小吃。」
他吃完一碗后意犹未足,又叫了第二碗,而且这次还先用数字相机拍照,这才动筷。
「拍卤肉饭干什么?」她感到好笑。
「回去向祖父炫耀台湾美食啊。」他邪恶地一撩眉毛,愉悦地道:「让他看得到吃不到。」
「这样对待老人家不太好吧?」她迟疑,「有点残忍……」
虽然那是一个思想举止都很奇怪的老人家。
「这叫以眼还眼。」他笑吟吟的说,「妳不知他对我做过比这更恶劣百倍的事,我这已经是小意思了。」
讲到这个,小谢又不禁面露担忧之色。
「你一定得回去吗?」
洛斯没有回答,只是含笑温柔地看着她,「妳不用担心,我自有主张。」
她低下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搅动着碗里作料丰富的海鲜羹,已经没了胃口。
「吃饱了吗?我们到恒春镇上绕绕。」洛斯放下筷子,也放下了一张五百元大钞。
老板娘吓了一跳,「先生,请等等,我找钱给你……」
「不用了,妳的卤肉饭真美味,剩下的就当作是小费吧。」他迷人一笑。
老板娘脸红心跳了起来,一张嘴笑得阁不拢。「呵,不不不,不好意思啦!」
「应该的。」
他们上了车,洛斯发动引擎,潇洒地偏过头看着她,「接下来怎么走?」
小谢连忙振作起精神,打开杂志研究。
「我们可以走前面那条路,右转去看旧城门……」
他们在恒春镇的名胜古迹留下了许多合影,等到终于抵达垦丁时,已经近日暮时分了。
「我已经订好了饭店。」他边驾着车边转头看着她笑道。
小谢突然口干舌燥起来,「一、一间房间吗?」
「妳在想什么啊?当然是两间。」
她小脸顿时涨红了,尴尬地道:「两、两间很好,当然是两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我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
他忍俊不住的笑了起来。
此时此刻当然要订两间房,因为他实在没有自信能够克制自己,不在深夜时分悄悄把她「吃」掉。
小谢在他心底有着非常特别的地位,他不希望用这么草率的态度来对待他们的「第一次」。
她是个乖巧守礼的女子,值得所有的尊重与细细的呵护疼宠。
他就算很想,也不能那样随便地放肆。
「小谢,妳曾经想过希望自己拥有一个什么样的婚礼吗?」他突然问道。
女孩子总是希望有个盛大如世纪婚礼的典礼吧?再不就是在布满玫瑰花的白色小教堂里,在神父面前接受爱的礼赞与祝福。
「我要坐花轿,穿凤冠霞帔的那一种!」小谢眼睛一亮,热烈而认真地叫道。
他一愣,错愕地问:「什么轿?什么披?」
「就是古时候八人大花轿,摇摇晃晃把新娘子抬进家门的那一种。」她兴奋的说着,「然后新郎倌穿著大红长袍,胸前戴着一朵大喜球,骑着神俊的白马,前面还有一大队笙鼓丝竹乐队吹吹打打,后面则是扛着聘礼和跳舞祝贺的少女们,穿著很飘逸的舞衣……」
洛靳听得一头冷汗。
「新娘子戴着明珠凤冠,穿著大红的霞帔喜服,手里还抱着一颗苹果……」她无限向往。
他插嘴问:「苹果是做什么用的?拿来啃吗?」
「哎呀。」她大大跌脚,一副他烹琴煮鹤大杀风景的表情。「你没看过琼瑶阿姨的清装大戏吗?就像『还珠格格』的婚礼,苹果是代表平安吉祥的,怎么可以吃进肚子里去呢?」
他越听越茫然,「妳是说真的,还是在讲电视上的东西?」
「你不懂,每个女孩子都会梦想有那样美丽古典的宫廷婚礼。」她叹息道。
他耸了耸肩,「我只参加过英国皇室婚礼,没参加过『还珠格格』的婚礼。」
小谢噗哧一声,忍不住大笑。「『还珠格格』不是一种婚礼的名字,那是一出八点档连续剧的名字,很有名呢!」
开玩笑,他哪里知道「还珠格格」是什么?若是问他「24-反恐任务」的剧情,他倒是可以倒背如流。
洛斯揉了揉眉心,「随便啦。」
中国式的婚礼?骑白色骏马是没问题,可是胸前还要戴一颗红不隆咚的大喜球……开什么玩笑?
洛斯赶紧将话题转移到安全地带,「可要到沙滩上看完落日再住房?」
「好。」她点点头,有一丝失望和迷惑地望着他。
刚刚不是在谈婚礼吗?怎么现在又草草结束话题了?
难道……难道他只是在询问她的意见,以供做他以后和陶总经理结婚时参考用的吗?
她脸色登时惊白了。
不不,不要哇!
「其实我觉得两个人相爱的话,倒也不用结婚这个形式。」她急急忙忙地道:「我个人是建议,同居也不错啦,男女双方都自由,而且又没有太大的责任和压力,还可以浪漫地谈一辈子的恋爱,还是不结婚好。」
洛斯纳闷地瞥了她一眼,她是哪根筋不对?
「这不像是妳会讲出来的话。」
她也不想啊,可是教她眼睁睁看着他和陶总经理两个男人结婚……噢,那她干脆当场吐血倒毙好!
「因为你身分特殊,自然不能用一般人的规范来衡量你。」
他蹙眉,眸光锐利,「这是什么意思?妳怎么会知道我身分特殊?」
哎呀,怎么一时说溜嘴了?
小谢连忙摆手否认道:「不是特殊啦,就是特别……啊,也不是,我是说,如果你有喜欢的人,其实一直谈恋爱下去,不要结婚也不错。」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话颠三倒四的,毫无逻辑可言,她脑子烧坏了吗?
「我若是爱一个人,是要爱一辈子的,所以我不可能不给她承诺和保证,不管妳相不相信,我是个很守旧传统的男人,我也有我的骄傲和责任。」洛斯一脸严肃的说。
一个顶尖舞男同志口口声声表示自己是个守旧传统的男人?
小谢脸色突然古怪得不得了。
「妳那是什么表情?」他不悦地捏了她的脸颊一记。「怀疑啊?」
她痛得龇牙咧嘴,赶紧摇头,「没有、没有,我不敢怀疑。」
「没有就好。」他哼了一声。
他们在一处近沙滩畔停了车,小谢不待他开门,就自己蹦跳下车,脱下鞋子赤脚踩在软软细细,又留有太阳余温的沙滩上。
「哇,你看,太阳好象一个红红的蛋黄哦!」她快乐地比画着,「快来看。」
洛斯噙着一抹微笑,缓缓来到她身边,长臂闲适地搭靠在她肩上,眺望那美丽的落日余晖。
「蛋黄?妳饿了吗?」他笑问道。
小谢不好意思地讪讪一笑,「没有,我只是……很俗气,不知道该用什么更诗情画意的形容词。没办法,成天算帐记帐,脑袋里都是数字,不过像君媚就很厉害哟,她起码可以用十句成语形容眼前的美景。」
想想她真的挺惭愧的,一样都是同学,气质和等级就差那么多。
「没关系,我也不懂什么诗情画意。」洛斯揉揉她的头,亲昵宠爱地一笑,「妳这样就很好,蛋黄就蛋黄吧,反正它本来就像颗蛋黄。」
她心底温暖感动得要命,半天说不出话来,只能静静地偎在他身边,小手悄悄地将他的衣角揽得更紧。
如果,他真的是她的情人就好了。
唉,她真的好嫉妒好嫉妒君媚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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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当天晚上在垦丁知名的五星级大饭店过夜。
这座南台湾美丽又壮观的大饭店里还包含了精品商店街,海水游乐场,以及一座大大的花园和浪漫的法国长堤餐厅。
小谢从来没有住过这么豪华的饭店,她的房间足足有十几坪大,装潢典雅动人,还有个外推式的阳台可以看见碧阔的蓝天与大海。
花几上还放置了一水晶盆的新鲜水果,柔软的大床上搁了两颗巧克力和一枝长柄的香水玫瑰花。
简直就像是在作梦一样。
这里一晚要不少钱吧?
说也惭愧,她还是让他破费了;可是洛斯一贯的霸道与坚持——男人怎么可以让女人出钱呢?
参加了三届的同学会,她可以归论出这已经是当今世上男人稀少罕见的一种优良品行了。
天知道有多少女同学暗暗跟她抱怨过自己的丈夫或男朋友,出门吃饭总是一人付一半,更不济的还是女人买单。
而且她们的男伴还会动不动就讽刺她们是女强人,给予他们无比的压力,所以拿出点钱来付帐或是家用也属应当,更有人的老公摆明了「我就只能赚这一点,其它的妳自己想办法」……林林总总诸如此类,听得小谢背脊大冒冷汗。
总归一句就是——现在有担当,有肩膀又有能力,肯负责任的男人已经是稀有动物了。
小谢在洛斯身上完全不用担心这点,事实上他坚持只能男人来的事太多太多了,有时多到几近霸道跋扈的地步。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他呢!」她痴痴地叹了口气,又忍不住偷偷窃笑起来。
哎呀,她又像个小花痴一样了。
陡然,清脆悦耳的门铃响起。
她急忙跑过去开门。
洛斯穿了一件雪白丝质衬衫,修长的双腿裹着黑色长裤,胸前的扣子开到第二颗,袖子卷至肘边,浓密的黑发和英俊的笑颜……
唉,性感到令她又想叹气了。
反观自己,她洗过澡换了一件米色的衬衫和米色长裤,小脚穿著一样的平底凉鞋,从头到脚就只有那头如丝缎般的长发勉强可以称作动人,否则她简直跟颗马铃薯一样不起眼。
「饿了吗?我已经在法国餐厅订好位。」洛斯优雅地伸出手臂,风度翩翩地挽起她的手,微笑道。
「我穿这样吃法国菜,会不会太寒酸了?」她低头打量自己的简单服饰。
「不会有人介意的。」
「可是我也没有穿高跟鞋。」她一扬小脚,显示跟平底拖鞋没两样的凉鞋,忧心忡仲。
他失笑,摇了摇头,「傻蛋,谁会认真去看妳穿什么?就算妳光着脚也没人管妳。」
「才不是,像那种高级的法国餐厅都会派专人盯着你有没有服装整齐的。」她可没有那么笨。
他笑了起来,「妳几时那么在意自己的衣着打扮了?」
「在身边有高贵帅哥为伴的时候。」她忍不住嘀咕了一句。「而且我以前去过最了不起的地方也就是同学会时参加的民歌西餐厅,那里就算T恤、牛仔裤也不显得失礼。」
「我也不觉得妳穿得失礼啊。」他现在是怎么看她怎么顺眼。
「真的吗?」她不怎么有信心。
「走吧。」他干脆用拎的,把她拎出房间。
真是个啰啰唆唆想太多的小女人,才二十几岁却搞得跟八十几岁一样暮气沉沉,他的祖母去年整八十,还特爱穿著大红紧身旗袍去跳爵士舞呢。
洛斯不由分说,将她拎进法国餐厅,坐入经理特意为他们安排的最好座位里。
每一张淡金色缎面餐桌上,都有着一小瓶铃兰,还有一盏温馨浪漫的浅紫色蜡烛。
他们的餐桌上还特别放了一只盛装着冰块的银盆,里头斜插着一瓶上好香槟。
真像透了差殷的情人晚餐。
只可惜她没有那么好的福气,有他这样的情人。
对此良辰美景,小谢决意不让内心怅然的失落感影响眼前美好的时光。
她提振起精神,高高兴兴地道:「好美喔,我从来没有来过气氛这么好的地方吃皈。」
「我们昨天在台北吃的也不错。」他提醒她。
「那不一样,那是白天,而且我穿著三九九的休闲服和一九九的凉鞋,心里还一边惦记水饺皮跟猪肉馅。」
结果搞了半天,水饺还是没包成。
洛斯被她逗笑了,「那么下次咱们换个方法玩玩看,妳我都盛装打扮,再共同吃一顿烛光晚餐,如何?」
她心猛地一跳,红着脸道:「我个人是不介意啦。」
说谎!她明明哈得要死。
「就这么说定。」
可是下次是几时呢?小谢禁不住有一丝惘然。
他们点了餐厅招牌的情人套餐,还有全套美味的点心与情人巧克力小蛋糕,香草舒芙里。
小谢吃得肚皮朝天,瘫在椅子里喘气。
「天啊,我太饱了。」觉得好象接下来一整个月都不用再吃了。
洛斯啜饮着沁凉的香槟,微微一笑,「没想到妳真的把全部的东西都吃光了,厉害、厉害。」
「浪费食物最不应该。」她一脸认真地说:「我爸爸说,如果饭粒没有吃干净,以后是会嫁给麻脸老公的。」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颊,庆幸道:「幸好妳吃得很干净,连半点渣都没剩下。」
「了不起吧?」她不禁有一丝得意洋洋。
洛斯强忍着笑,「对对,了不起。」
她突然又担心了起来,「可是听说上流社会的淑女,是不会把所有盘于里的食物都吃掉的。」
「我一向认为那是很不合理的作法。」他嗤之以鼻,「留下一半的食物在盘里,表示胃口小得跟只鸟一样,就是高贵有教养的表现吗?」
她又惊又喜,觉得自己的信心指数又增高了。
「你真的很好、很好。」可是应该大部分的男人都不这么觉得吧,由此可知男同志真的是比较体恤女人。
唉!
「妳又皱眉头了。」他不爱看她秀眉打成结,不悦地伸出手指轻轻抚平。
小谢有一丝迷惘地看着他,「洛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有一天会换工作?」
「为什么这么问?」
「你不觉得你现在的工作太……」她咽了咽口水,语气艰涩困难地道:「累了吗?我觉得你懂得很多,看起来又很有才华能力的样子,你为什么不愿意跳脱这一切,重新开始呢?」
他不解地盯着她,「重新开始?」
「对啊,不要再背负那么沉重的『家族企业』压力,做你自己就好了。」她双眸炽热的看着他。
他沉吟了一会儿,随即微微笑了,「但是我喜欢这份压力,虽然有的时候仍不免想要逃脱,稍稍喘口气,但是我知道我最终还是无法舍弃它……妳知道的,有太多人需要我继续维持这庞大的事业体系,我不能放手。」
她沮丧到了极点。
小谢真想不明白,他怎么会这么乐在其中呢?而且大有将家传舞男的行业发扬光大,并且变成百年企业。
天,这根本超出了她所有思考逻辑所能理解与分析的范围。
但是她好难过,真的真的好难过。
无论如何,她和他都是不可能的了吗?
「妳怎么了?」洛斯察觉到她的异样,还有那渐渐苍白的脸色。
小谢摇了摇头,努力咽下哽在喉头的硬团,试图轻松地对他一笑,「没什么,我们出去散散步好吗?我觉得肚子好撑,胃……有点不舒服。」
他满眼关怀之色,急切地牵起她的手,「好,我们去散步,但是妳确定妳可以吗?如果不舒服的话,我马上带妳去就医。」
「我没事,散散步就好了。」她借机将脸颊靠在他的臂弯。
真想要永远这样贴靠着他,不必再去揣测忧虑什么,不必伤心他也许一辈子也不可能会爱上自己……
寂静的夜色里,一轮明月皎洁当空,远处传来的海浪徐徐拍击沙岸,和着林间不知名唧唧的虫鸣声,他们俩依偎漫步着,谁也没有开口说话,仿佛谁也不愿破坏这美好静谧如梦的一刻。
只是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不去思量,却又如何能不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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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虫,起床起床……」他吆喝大笑着,边拍拍她的屁股。
她蠕动了一下,心不甘情不愿地挣扎着坐起来,眨动着睡意犹困的熊猫眼,茫然地问:「啊?」
「啊什么?」他失笑,又亲热地捏了捏她的嫩脸颊,「我订了早上的飞机,我们到垦丁去。」
「垦丁?」她突然醒过来,「可是你不是要回美国吗?」
「先去垦丁再说。」他轻松地挥了挥手,笑道:「我只给妳二十分钟梳洗和准备行李,记得带泳衣……不带也没关系,到那儿再买。」
她眨了眨眼睛,他已经离开房间了。
不管怎么样,至少她还可以跟他快快乐乐地到垦丁一游。
珍惜时光吧,不管他最后的决定是什么,记取眼前欢乐最重要。
她也兴匆匆地动作起来。
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已经抵达高雄小港机场。
高雄阳光灿烂耀眼,热力四射。
小谢连忙戴上淡蓝色的太阳眼镜,把头发绑成高束的马尾,露出粉颈透透凉。
她正想转头问他要搭车还是去租车时,便看到一辆高大神气的吉普车已经停在机场出口,一名西装笔挺的年轻男人跳下驾驶座,恭恭敬敬地走了过来,将车钥匙交给洛斯。
两人迅速交谈了几句英文,小谢反正是鸭子听雷,干脆专心打量这辆车子。
这吉普车真酷!
「上车吧。」洛斯替她打开车门。
她这才注意到刚刚那个年轻男人已经不见了,「咦?你朋友到哪里去了?」
「他先告退了。」他幽默地道。
「噢。」
坐上车,她看着地图,洛斯则开车,往屏东的国道上驶去。
风好清凉,扑面而来,沿途还可以看到美丽蔚蓝的大海,小谢高兴不已,频频大叫。
「哇呜!」她笑得好开心。
洛斯太阳眼镜底下的黑眸笑意盎然,「妳真可爱,没看过海吗?」
「有,在电视上。」她不好意思地道:「我很土包子吧?」
「对,很土,但是土得很可爱。」
小谢面对这不知道是褒还是贬的话,一贯地腼腆一笑。「谢谢。」
他一怔,随即放声大笑,「哈哈哈……妳真的很好玩。」
她抓抓头,反正习惯了啦,从他嘴巴里得出的赞美反复就那几句:好玩,有意思,可爱,活像是在讲动物园里的无尾熊,或是夹娃娃机里的布偶。
但是,她还是挺窝心就是了。
「原来你在高雄有朋友啊。」她突然想起。
「妳是指马可吗?」
「原来也是个外国人。」她哦了一声。
「什么外国人,四海之内皆兄弟。」他纠正她的观念。
「好啦,那么那一个是你兄弟吗?」她还是很好奇,紧咬着这个问题不放。
「当然不是。」他微笑摇头,大手稳稳地操控着方向盘,「马可是属下。」
她脸色有一些古怪。
做舞男做到还有属下的,那恐怕也算是顶尖的了,难怪君媚说他身价非凡。
那么刚刚那个马可也是舞男一员啰?
真可惜呀,长得器宇轩昂的,卿本帅哥,奈何做「鸭」。
「那你们在台湾也有分……分部啰?」她差点脱口说出「分店」。
「当然。」他傲然地道:「我们的势力遍及全世界。」
小谢乍听之下,真不知道该替他高兴还是难过。
「真厉害。」最后她还是挤出了赞美。
「妳怎么了?脸色怪怪的。」
她连忙捏了捏脸,露出笑容,「没有哇,你看。」
车子疾驰在滨海公路上,小谢拿了他的数字相机,只要看到好玩的、美丽的、特别的就连迭声停车、停车,然后啪啪啪地拍个不停。
洛斯在一旁宠溺地微笑着,看着她兴高采烈地对着路边一头慢条斯理在嚼着草的牛大拍特拍。
「相机的记忆卡会不会容量不够,被我拍光了?」小谢忽然担忧地回过头问着他。
「没关系,我带了十几张,妳尽管拍。」他纵宠地道。
她眼儿亮晶晶,「好棒喔,谢谢。」
结果她光是那头牛就拍掉了二十几张。
继续再上车,他们照着旅游杂志建议的行程,车子先开进了恒春镇吃午餐。
他们定进杂志所介绍的某家小吃店里,点了极富盛名的卤肉饭和海鲜羹。
卤肉饭用粗瓷大碗装盛着,晶莹的米饭上堆满了卤香的笋丝和卤蛋,还有一大块红烧滑嫩、入口即化的三层卤肉。
小谢一向不敢吃肥肉,但是她也忍不住吃掉了一大块。
「真好吃。」她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肚子。
洛斯也大快朵颐着,频频称赞,「我从未吃过这样美味的道地小吃。」
他吃完一碗后意犹未足,又叫了第二碗,而且这次还先用数字相机拍照,这才动筷。
「拍卤肉饭干什么?」她感到好笑。
「回去向祖父炫耀台湾美食啊。」他邪恶地一撩眉毛,愉悦地道:「让他看得到吃不到。」
「这样对待老人家不太好吧?」她迟疑,「有点残忍……」
虽然那是一个思想举止都很奇怪的老人家。
「这叫以眼还眼。」他笑吟吟的说,「妳不知他对我做过比这更恶劣百倍的事,我这已经是小意思了。」
讲到这个,小谢又不禁面露担忧之色。
「你一定得回去吗?」
洛斯没有回答,只是含笑温柔地看着她,「妳不用担心,我自有主张。」
她低下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搅动着碗里作料丰富的海鲜羹,已经没了胃口。
「吃饱了吗?我们到恒春镇上绕绕。」洛斯放下筷子,也放下了一张五百元大钞。
老板娘吓了一跳,「先生,请等等,我找钱给你……」
「不用了,妳的卤肉饭真美味,剩下的就当作是小费吧。」他迷人一笑。
老板娘脸红心跳了起来,一张嘴笑得阁不拢。「呵,不不不,不好意思啦!」
「应该的。」
他们上了车,洛斯发动引擎,潇洒地偏过头看着她,「接下来怎么走?」
小谢连忙振作起精神,打开杂志研究。
「我们可以走前面那条路,右转去看旧城门……」
他们在恒春镇的名胜古迹留下了许多合影,等到终于抵达垦丁时,已经近日暮时分了。
「我已经订好了饭店。」他边驾着车边转头看着她笑道。
小谢突然口干舌燥起来,「一、一间房间吗?」
「妳在想什么啊?当然是两间。」
她小脸顿时涨红了,尴尬地道:「两、两间很好,当然是两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我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
他忍俊不住的笑了起来。
此时此刻当然要订两间房,因为他实在没有自信能够克制自己,不在深夜时分悄悄把她「吃」掉。
小谢在他心底有着非常特别的地位,他不希望用这么草率的态度来对待他们的「第一次」。
她是个乖巧守礼的女子,值得所有的尊重与细细的呵护疼宠。
他就算很想,也不能那样随便地放肆。
「小谢,妳曾经想过希望自己拥有一个什么样的婚礼吗?」他突然问道。
女孩子总是希望有个盛大如世纪婚礼的典礼吧?再不就是在布满玫瑰花的白色小教堂里,在神父面前接受爱的礼赞与祝福。
「我要坐花轿,穿凤冠霞帔的那一种!」小谢眼睛一亮,热烈而认真地叫道。
他一愣,错愕地问:「什么轿?什么披?」
「就是古时候八人大花轿,摇摇晃晃把新娘子抬进家门的那一种。」她兴奋的说着,「然后新郎倌穿著大红长袍,胸前戴着一朵大喜球,骑着神俊的白马,前面还有一大队笙鼓丝竹乐队吹吹打打,后面则是扛着聘礼和跳舞祝贺的少女们,穿著很飘逸的舞衣……」
洛靳听得一头冷汗。
「新娘子戴着明珠凤冠,穿著大红的霞帔喜服,手里还抱着一颗苹果……」她无限向往。
他插嘴问:「苹果是做什么用的?拿来啃吗?」
「哎呀。」她大大跌脚,一副他烹琴煮鹤大杀风景的表情。「你没看过琼瑶阿姨的清装大戏吗?就像『还珠格格』的婚礼,苹果是代表平安吉祥的,怎么可以吃进肚子里去呢?」
他越听越茫然,「妳是说真的,还是在讲电视上的东西?」
「你不懂,每个女孩子都会梦想有那样美丽古典的宫廷婚礼。」她叹息道。
他耸了耸肩,「我只参加过英国皇室婚礼,没参加过『还珠格格』的婚礼。」
小谢噗哧一声,忍不住大笑。「『还珠格格』不是一种婚礼的名字,那是一出八点档连续剧的名字,很有名呢!」
开玩笑,他哪里知道「还珠格格」是什么?若是问他「24-反恐任务」的剧情,他倒是可以倒背如流。
洛斯揉了揉眉心,「随便啦。」
中国式的婚礼?骑白色骏马是没问题,可是胸前还要戴一颗红不隆咚的大喜球……开什么玩笑?
洛斯赶紧将话题转移到安全地带,「可要到沙滩上看完落日再住房?」
「好。」她点点头,有一丝失望和迷惑地望着他。
刚刚不是在谈婚礼吗?怎么现在又草草结束话题了?
难道……难道他只是在询问她的意见,以供做他以后和陶总经理结婚时参考用的吗?
她脸色登时惊白了。
不不,不要哇!
「其实我觉得两个人相爱的话,倒也不用结婚这个形式。」她急急忙忙地道:「我个人是建议,同居也不错啦,男女双方都自由,而且又没有太大的责任和压力,还可以浪漫地谈一辈子的恋爱,还是不结婚好。」
洛斯纳闷地瞥了她一眼,她是哪根筋不对?
「这不像是妳会讲出来的话。」
她也不想啊,可是教她眼睁睁看着他和陶总经理两个男人结婚……噢,那她干脆当场吐血倒毙好!
「因为你身分特殊,自然不能用一般人的规范来衡量你。」
他蹙眉,眸光锐利,「这是什么意思?妳怎么会知道我身分特殊?」
哎呀,怎么一时说溜嘴了?
小谢连忙摆手否认道:「不是特殊啦,就是特别……啊,也不是,我是说,如果你有喜欢的人,其实一直谈恋爱下去,不要结婚也不错。」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话颠三倒四的,毫无逻辑可言,她脑子烧坏了吗?
「我若是爱一个人,是要爱一辈子的,所以我不可能不给她承诺和保证,不管妳相不相信,我是个很守旧传统的男人,我也有我的骄傲和责任。」洛斯一脸严肃的说。
一个顶尖舞男同志口口声声表示自己是个守旧传统的男人?
小谢脸色突然古怪得不得了。
「妳那是什么表情?」他不悦地捏了她的脸颊一记。「怀疑啊?」
她痛得龇牙咧嘴,赶紧摇头,「没有、没有,我不敢怀疑。」
「没有就好。」他哼了一声。
他们在一处近沙滩畔停了车,小谢不待他开门,就自己蹦跳下车,脱下鞋子赤脚踩在软软细细,又留有太阳余温的沙滩上。
「哇,你看,太阳好象一个红红的蛋黄哦!」她快乐地比画着,「快来看。」
洛斯噙着一抹微笑,缓缓来到她身边,长臂闲适地搭靠在她肩上,眺望那美丽的落日余晖。
「蛋黄?妳饿了吗?」他笑问道。
小谢不好意思地讪讪一笑,「没有,我只是……很俗气,不知道该用什么更诗情画意的形容词。没办法,成天算帐记帐,脑袋里都是数字,不过像君媚就很厉害哟,她起码可以用十句成语形容眼前的美景。」
想想她真的挺惭愧的,一样都是同学,气质和等级就差那么多。
「没关系,我也不懂什么诗情画意。」洛斯揉揉她的头,亲昵宠爱地一笑,「妳这样就很好,蛋黄就蛋黄吧,反正它本来就像颗蛋黄。」
她心底温暖感动得要命,半天说不出话来,只能静静地偎在他身边,小手悄悄地将他的衣角揽得更紧。
如果,他真的是她的情人就好了。
唉,她真的好嫉妒好嫉妒君媚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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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当天晚上在垦丁知名的五星级大饭店过夜。
这座南台湾美丽又壮观的大饭店里还包含了精品商店街,海水游乐场,以及一座大大的花园和浪漫的法国长堤餐厅。
小谢从来没有住过这么豪华的饭店,她的房间足足有十几坪大,装潢典雅动人,还有个外推式的阳台可以看见碧阔的蓝天与大海。
花几上还放置了一水晶盆的新鲜水果,柔软的大床上搁了两颗巧克力和一枝长柄的香水玫瑰花。
简直就像是在作梦一样。
这里一晚要不少钱吧?
说也惭愧,她还是让他破费了;可是洛斯一贯的霸道与坚持——男人怎么可以让女人出钱呢?
参加了三届的同学会,她可以归论出这已经是当今世上男人稀少罕见的一种优良品行了。
天知道有多少女同学暗暗跟她抱怨过自己的丈夫或男朋友,出门吃饭总是一人付一半,更不济的还是女人买单。
而且她们的男伴还会动不动就讽刺她们是女强人,给予他们无比的压力,所以拿出点钱来付帐或是家用也属应当,更有人的老公摆明了「我就只能赚这一点,其它的妳自己想办法」……林林总总诸如此类,听得小谢背脊大冒冷汗。
总归一句就是——现在有担当,有肩膀又有能力,肯负责任的男人已经是稀有动物了。
小谢在洛斯身上完全不用担心这点,事实上他坚持只能男人来的事太多太多了,有时多到几近霸道跋扈的地步。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他呢!」她痴痴地叹了口气,又忍不住偷偷窃笑起来。
哎呀,她又像个小花痴一样了。
陡然,清脆悦耳的门铃响起。
她急忙跑过去开门。
洛斯穿了一件雪白丝质衬衫,修长的双腿裹着黑色长裤,胸前的扣子开到第二颗,袖子卷至肘边,浓密的黑发和英俊的笑颜……
唉,性感到令她又想叹气了。
反观自己,她洗过澡换了一件米色的衬衫和米色长裤,小脚穿著一样的平底凉鞋,从头到脚就只有那头如丝缎般的长发勉强可以称作动人,否则她简直跟颗马铃薯一样不起眼。
「饿了吗?我已经在法国餐厅订好位。」洛斯优雅地伸出手臂,风度翩翩地挽起她的手,微笑道。
「我穿这样吃法国菜,会不会太寒酸了?」她低头打量自己的简单服饰。
「不会有人介意的。」
「可是我也没有穿高跟鞋。」她一扬小脚,显示跟平底拖鞋没两样的凉鞋,忧心忡仲。
他失笑,摇了摇头,「傻蛋,谁会认真去看妳穿什么?就算妳光着脚也没人管妳。」
「才不是,像那种高级的法国餐厅都会派专人盯着你有没有服装整齐的。」她可没有那么笨。
他笑了起来,「妳几时那么在意自己的衣着打扮了?」
「在身边有高贵帅哥为伴的时候。」她忍不住嘀咕了一句。「而且我以前去过最了不起的地方也就是同学会时参加的民歌西餐厅,那里就算T恤、牛仔裤也不显得失礼。」
「我也不觉得妳穿得失礼啊。」他现在是怎么看她怎么顺眼。
「真的吗?」她不怎么有信心。
「走吧。」他干脆用拎的,把她拎出房间。
真是个啰啰唆唆想太多的小女人,才二十几岁却搞得跟八十几岁一样暮气沉沉,他的祖母去年整八十,还特爱穿著大红紧身旗袍去跳爵士舞呢。
洛斯不由分说,将她拎进法国餐厅,坐入经理特意为他们安排的最好座位里。
每一张淡金色缎面餐桌上,都有着一小瓶铃兰,还有一盏温馨浪漫的浅紫色蜡烛。
他们的餐桌上还特别放了一只盛装着冰块的银盆,里头斜插着一瓶上好香槟。
真像透了差殷的情人晚餐。
只可惜她没有那么好的福气,有他这样的情人。
对此良辰美景,小谢决意不让内心怅然的失落感影响眼前美好的时光。
她提振起精神,高高兴兴地道:「好美喔,我从来没有来过气氛这么好的地方吃皈。」
「我们昨天在台北吃的也不错。」他提醒她。
「那不一样,那是白天,而且我穿著三九九的休闲服和一九九的凉鞋,心里还一边惦记水饺皮跟猪肉馅。」
结果搞了半天,水饺还是没包成。
洛斯被她逗笑了,「那么下次咱们换个方法玩玩看,妳我都盛装打扮,再共同吃一顿烛光晚餐,如何?」
她心猛地一跳,红着脸道:「我个人是不介意啦。」
说谎!她明明哈得要死。
「就这么说定。」
可是下次是几时呢?小谢禁不住有一丝惘然。
他们点了餐厅招牌的情人套餐,还有全套美味的点心与情人巧克力小蛋糕,香草舒芙里。
小谢吃得肚皮朝天,瘫在椅子里喘气。
「天啊,我太饱了。」觉得好象接下来一整个月都不用再吃了。
洛斯啜饮着沁凉的香槟,微微一笑,「没想到妳真的把全部的东西都吃光了,厉害、厉害。」
「浪费食物最不应该。」她一脸认真地说:「我爸爸说,如果饭粒没有吃干净,以后是会嫁给麻脸老公的。」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颊,庆幸道:「幸好妳吃得很干净,连半点渣都没剩下。」
「了不起吧?」她不禁有一丝得意洋洋。
洛斯强忍着笑,「对对,了不起。」
她突然又担心了起来,「可是听说上流社会的淑女,是不会把所有盘于里的食物都吃掉的。」
「我一向认为那是很不合理的作法。」他嗤之以鼻,「留下一半的食物在盘里,表示胃口小得跟只鸟一样,就是高贵有教养的表现吗?」
她又惊又喜,觉得自己的信心指数又增高了。
「你真的很好、很好。」可是应该大部分的男人都不这么觉得吧,由此可知男同志真的是比较体恤女人。
唉!
「妳又皱眉头了。」他不爱看她秀眉打成结,不悦地伸出手指轻轻抚平。
小谢有一丝迷惘地看着他,「洛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有一天会换工作?」
「为什么这么问?」
「你不觉得你现在的工作太……」她咽了咽口水,语气艰涩困难地道:「累了吗?我觉得你懂得很多,看起来又很有才华能力的样子,你为什么不愿意跳脱这一切,重新开始呢?」
他不解地盯着她,「重新开始?」
「对啊,不要再背负那么沉重的『家族企业』压力,做你自己就好了。」她双眸炽热的看着他。
他沉吟了一会儿,随即微微笑了,「但是我喜欢这份压力,虽然有的时候仍不免想要逃脱,稍稍喘口气,但是我知道我最终还是无法舍弃它……妳知道的,有太多人需要我继续维持这庞大的事业体系,我不能放手。」
她沮丧到了极点。
小谢真想不明白,他怎么会这么乐在其中呢?而且大有将家传舞男的行业发扬光大,并且变成百年企业。
天,这根本超出了她所有思考逻辑所能理解与分析的范围。
但是她好难过,真的真的好难过。
无论如何,她和他都是不可能的了吗?
「妳怎么了?」洛斯察觉到她的异样,还有那渐渐苍白的脸色。
小谢摇了摇头,努力咽下哽在喉头的硬团,试图轻松地对他一笑,「没什么,我们出去散散步好吗?我觉得肚子好撑,胃……有点不舒服。」
他满眼关怀之色,急切地牵起她的手,「好,我们去散步,但是妳确定妳可以吗?如果不舒服的话,我马上带妳去就医。」
「我没事,散散步就好了。」她借机将脸颊靠在他的臂弯。
真想要永远这样贴靠着他,不必再去揣测忧虑什么,不必伤心他也许一辈子也不可能会爱上自己……
寂静的夜色里,一轮明月皎洁当空,远处传来的海浪徐徐拍击沙岸,和着林间不知名唧唧的虫鸣声,他们俩依偎漫步着,谁也没有开口说话,仿佛谁也不愿破坏这美好静谧如梦的一刻。
只是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不去思量,却又如何能不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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