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喂,小婕,我本来今天跟你约好要一起去看ㄚ达学长的,但恐怕我们得改期了,因为我感冒了!”电话里传来彭璋的声音,夹带着浓浓的鼻音。
“呃,那你好好休息吧!至于去看侗达学长,我自己去探望他也可以。”项婕说道。
她和璋从中学时代就认识了,大学又考上同一所学校,虽然不同科系,但两人的感情依旧很好。
昨天在学校,听到社团的同学说,侗达学长已经一个月没到学校上课,可能生病了,她听完之后一颗心全纠成一团,于是她邀璋 利用今天休假,一起去探望侗达学长。
侗达学长是高她们一届的大四资讯系学生,她们和侗达学长在大二曾是国乐社二胡组的一员,当时他还是她和璋 的指导学长。
不过,侗达学长升大四后,就离开社团,因此彼此就较少联络。
“什么?你要自己去探望那个怪胎ㄚ达学长?不危险吗?特别是你又长得这么漂亮,你确定你要一个人去探望他!”彭璋 略拔高音量,要好友三思。
ㄚ达学长会被称为怪胎是因为他一年四季都穿着宽松的长衬衫,看似营养不良、弱不禁风的模样,虽然他人长得高,但却一点肉也没有,像根竹竿,且头发还乱得可以,看起来活脱就像是竹竿上的鸟巢。
不只这样,他那张再平凡不过的脸上,还挂着一副黑框厚片的千度近视眼镜,整体看起来极不协调。
“璋,你说得太夸张了!”项婕轻声地回道。
听到侗达学长被同学们称为怪胎,她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因为侗达学长不论是外表或作风,都给人有点神秘的感觉。
“其实侗达学长是一个很温柔的人。”项婕又补上一句。
“他温柔?真是见鬼了!你也真怪,老是对那个又丑又怪的ㄚ达学长这么关心,你可别忘了,你是英文系之花耶!”彭璋 为好友感叹,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她真是太浪费上帝给她的一张花容月貌了,有着一头乌黑柔亮的长发,白皙红嫩的肌肤,完美细致的鹅蛋小脸,配上晶亮的双眸,和浅浅的甜美笑靥,宛如初春时绽放的花儿,娇艳迷人。别说男同学了,就连她自己都常看得着迷呢!
但是,她对那些追求她的同学都没一个中意的,老是说那群男生太肤浅,惟独对ㄚ达学长不同,说他是一个温柔又神秘的人。
怪了,ㄚ达学长在教她们拉二胡时,既严厉又凶,哪里温柔了?而他的外表更是丑得可以,哪有什么神秘可言?
“那是别人乱取的封号,无聊!”项婕不怎么喜欢别人这么说她,但嘴长在大家脸上,人家要这般说,她不会去理会。
“小婕,你到底喜欢那个ㄚ达学长什么呀?论成绩,普通而已;论长相,那更是不值一提,只有丑字可以形容!”彭璋 老实地说出自己对宋侗达的感觉,更不了解好友究竟在想些什么。“难道就只因为那天下雨他扶了你一把?”
面对好友的质问,项婕也说不上来,自己为何这么关心侗达学长,或许是自从那次之后。但是,喜欢一个人要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你不会了解那种感受的,我不跟你多说了,你好好休息吧!”项婕说完将电话挂上。
她想,好友可能无法了解她当时那种心跳急遽起伏、呼吸困难的心境。
大二刚开学,那天下午突然下起雨来,雨势不大,但因为她没有带雨伞,因此用手稍微挡在额头上。
由于她急着赶去搭公车,因此未留意路况,也没发现从身后骑来的一辆机车,当她突然向左边走时,后方的机车虽紧急煞车,但仍擦撞上她。
她猛地吓了一跳,一个重心不稳身体向后方倒下,突然自她身后伸出一双有力的手臂,即时抱住她,然后以他的身体向地上撞下,让她免于受伤……
“对不起!你……受伤了!”她记得当时自己感到很抱歉地向为了救她而受伤的男同学道歉。
他长得很高,前面的刘海盖住他的眼睛。
“没关系。下雨天,你应该要走慢一点,小心一点才是!”
那是一个低沉磁性,很好听的男声,让她的心莫名地狂跳着。
“喏,拿去!”高瘦的男同学自摔落于一旁的便利商店袋子里拿出一把伞,然后拉过她的手,放在她的手心上,微笑地对她说。
虽无法完全看清他的长相,但他脸上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让她感到非常窝心、舒服。而在那一瞬间,她瞄到他隐藏在刘海下的一双眼睛,那是一双深邃迷人的黑眸。
一时之间,她怔愣住了,内心浮上一种渴望,想看清他的长相,更想看他的眼睛。
“你不是要去赶公车吗?赶快去,否则晚了,公车就走了。”他低沉的声音,给人一种绅士与温柔的味道。
只是听到他那好听的嗓音而已,就让她的心怦怦然地跳着,她从来没有过像这样的感觉,那是一种甜蜜和紧张的感觉。
他对她笑了笑,她发现自己居然对他的笑着迷!
直到他离去,她仍是直望着他的背影,而一颗起伏的心,仍急遽的狂跳着……
走回房间坐在床上的项婕,完全沉浸在回忆里,就算现在回想,她的心依旧狂跳不已。
“OK,雷夫,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我会在明天给你一个正确的评价数据。还有其他的事吗?”宋侗达对着电脑萤幕前的一个小型摄影机,严肃地说着。
宋侗达,也就史帝芬·宋,他借由网路的视讯影音传输功能,与人在旧金山的雷夫一起讨论公事。
他们两人两年前曾经在美国科技业引起一阵不小的旋风,因为他们是麦瑟科技生化企业的两个年轻创办人,耀眼的科技新贵,总裁史帝芬·宋和执行长雷夫·布顿,因为当时他们两个才不过二十岁,但公司的总资产却已经有二十亿美元了!
他们是旧金山一所市立小学同班同学,又是邻居,两人感情一直很好,直到六年前史帝芬·宋因为家庭因素而回台湾,但两人仍彼此有联络。
五年前,有一次他回美国,抱了一堆厚厚的公司发展计划书,说要成立一家投资公司,之后,两人多次规划后,于四年前成立了。
四年前刚成立时,雷夫劝其父亲提供他毕生的所有积蓄近五万美元当作投资资金,因为他很相信史帝芬的能力与智慧。他们先在投资市场中,赚了不少的利润后,接着他们共同成立一家科技投资顾问公司,借由投资股市所获得的利润,转投资生化科技。
在开始大大获利后,史帝芬趁着目前美国科技股的衰弱,开始策划收购一些遥遥欲坠的科技公司,然后集结成一个新的科技制造厂,这一计划若成功,他们所成立的公司,将可望成为全美前五大科技生产公司,而他们预估获利将超过百亿美元。
雷夫对好友史帝芬深具信心,虽然公司是由两人共同来领导,但是所有公司的决策与发展策略,全都是由史帝芬决定,虽然史帝芬目前人在台湾,但是他会替他准备,任何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然后传输给他,让他了解任何情况。
“我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雷夫顿了下。
“不过什么?”宋侗达问道。
“下次和我谈话,可不可以不要戴上你那用来伪装的眼镜?看来令人……感到碍眼!”影像上出现戴个黑框大眼镜的史帝芬,一副落魄的俗样,跟他原来的相貌实在差太多了。
宋侗达看到萤幕上雷夫脸上的苦笑,苦涩地说道:“已经养成习惯了,毕竟已经戴了好些年了,有时不戴还真感到怪怪的呢!”
“你虽是为了某个原因而非得伪装不可,但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哪会有女孩子喜欢你。”雷夫忍不住嘲笑好友一番,因为眼前这个看似很无能、相貌丑陋的男人,谅谁也想不到他会是一个科技新贵,身价已经超过五十亿美元的男人。
他一直很欣赏史帝芬的才华,像他自己就没有啥能力、特别的专长可言,不过幸运的是,老天让他认识了史帝芬,他决策,然后由他下达命令、推行,他们两个之间合作无间。
“或许没有人会喜欢我吧!”宋侗达干笑着。
“如果真有女孩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而喜欢上你现在这副拙样,那她肯定头脑有问题。”雷夫取笑地说着。
“你有喜欢的女孩吗?在台湾。”以前读书时,史帝芬虽是东方人,但凭着他那张俊俏的脸,在学校受欢迎的程度,可不输给他这个金发的道地美国人呢!
宋侗达征了下,沉默不语。
听到雷夫这么问,他脑海里立即浮现一个美丽的小脸蛋——项婕!
没错,他的确真的很喜欢她。
他回来台湾的这几年,脑子想的全都是报复,根本就没想过要谈感情,更不用说去爱人。
但是,自从在校园里见到当时还是新生的项婕时,在她漂亮的双颊上,显现出一种白里透红的娇艳,她真的很美,美得清丽脱俗,美得纯真可人,令他内心赞叹不已。
之后,他会经常不由自主的在校园里寻找她的芳踪,不过,他想以自己这样一个落魄、邋遢的模样,是不可能引起她的注意的。
“看来不仅有喜欢的人,而且这个人还让我们的总裁,破天荒地为了她而发愣呢!她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宋侗达拿下沉重的眼镜,搓揉了下眼睛。
“当然是在床上,她的功夫很了得吧!否则你怎么会为她着迷呢!”雷夫帅气的脸上有着一抹邪笑。
“没试过,怎么知道。”宋侗达不理会雷夫脸上那抹诡笑,淡淡地说着。
“不会吧,你还没有对她出手。”雷夫不敢置信的大喊着,“喂,史帝芬,这真不像是你的作风,想你从七年级第一次享受性爱经验,之后,只要你看上的,没有一个能逃出你的手掌心,甚至许多女孩子都是主动的贴向你,没想到你这一次居然……还没将她弄上床?”雷夫瞪大了眼。
在学校时,史帝芬是个风云人物,因为他明明是个东方人,却有着和西方人一样高的身材,那双炯亮深邃的黑眸,有种莫不可测的魅力。
升上七年级后,史帝芬突然又长高了不少,俊美的外表迷死了不少女孩,而他也很懂得如何抓住女孩们的心理,只要他看上的,隔天就一定在他的床上。只是这一次,居然还没有将那个令他发呆的女孩给弄上床,这……完全不像是他的作风嘛!
“她不一样!”宋侗达说到项婕,俊美的脸上有着淡淡的笑意。
项婕是他所见过的女孩子中最单纯、可人的,美得就像是个珍贵易碎的陶瓷娃娃,他不想伤害她。
“她不一样?没想到会从你嘴里说出这样的话来。”的确不一样,因为他所认识的史帝芬,对女孩从来都是抱持着你情我愿的态度。
“算了,别再聊这些了,你还有没有其他的问题?”宋侗达不想再聊私人感情问题。
“史帝芬,你还要在台湾待多久呢?欺负你们母子,害你母亲发病而死的那个老巫婆,还没找上你吗?这样你怎么让她好看?”雷夫转移话题问道,他知道为什么史帝芬这几年会执意的留在台湾的原因。
“她应该快来找我了,杂志上报导我老头突然心脏病发挂了,子承父业是很正常的,但那个女人,握有不少利兆国际企业集团的股权,我想她不会甘愿让出董事长的位子给任何人的,不过,就算她没来找我,我也会去找她!”宋侗达眼底闪烁着令人寒栗的辉芒。
“喔,那么看来你快达到你的目的了,期待在美国看到你,这样我们开会也就不用这么的累人了。”雷夫笑着说。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后,彼此向对方说拜拜,结束谈话。
宋侗达又戴回他的厚重眼镜,走出小房间,将衣柜又推回去,谁也想不到,在这一栋看似破旧的公寓里,在这么一个不起眼的衣柜后方,有着世界顶尖的通讯传输工共。
他将手上的资料看了一遍后,感到些许的疲惫,便拿下眼镜,躺向一旁的大床。
脑海里浮现项婕那娇丽的容颜。
雷夫错了,他其实不是不想让项婕躺在自己身边,抚摸她美丽动人的脸蛋,碰触着她柔软细嫩的身子,只是,他不能让她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他又不想欺骗她,因此,只好克制自己的欲望了。
有一点雷夫说对了,他变了,没错,他忘记自己曾经有过多少的女人,但是,从没像这一刻,这么地想要一个女人。
他闭上眼睛,对女人有着怜爱的心,这他还是第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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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那你好好休息吧!至于去看侗达学长,我自己去探望他也可以。”项婕说道。
她和璋从中学时代就认识了,大学又考上同一所学校,虽然不同科系,但两人的感情依旧很好。
昨天在学校,听到社团的同学说,侗达学长已经一个月没到学校上课,可能生病了,她听完之后一颗心全纠成一团,于是她邀璋 利用今天休假,一起去探望侗达学长。
侗达学长是高她们一届的大四资讯系学生,她们和侗达学长在大二曾是国乐社二胡组的一员,当时他还是她和璋 的指导学长。
不过,侗达学长升大四后,就离开社团,因此彼此就较少联络。
“什么?你要自己去探望那个怪胎ㄚ达学长?不危险吗?特别是你又长得这么漂亮,你确定你要一个人去探望他!”彭璋 略拔高音量,要好友三思。
ㄚ达学长会被称为怪胎是因为他一年四季都穿着宽松的长衬衫,看似营养不良、弱不禁风的模样,虽然他人长得高,但却一点肉也没有,像根竹竿,且头发还乱得可以,看起来活脱就像是竹竿上的鸟巢。
不只这样,他那张再平凡不过的脸上,还挂着一副黑框厚片的千度近视眼镜,整体看起来极不协调。
“璋,你说得太夸张了!”项婕轻声地回道。
听到侗达学长被同学们称为怪胎,她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因为侗达学长不论是外表或作风,都给人有点神秘的感觉。
“其实侗达学长是一个很温柔的人。”项婕又补上一句。
“他温柔?真是见鬼了!你也真怪,老是对那个又丑又怪的ㄚ达学长这么关心,你可别忘了,你是英文系之花耶!”彭璋 为好友感叹,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她真是太浪费上帝给她的一张花容月貌了,有着一头乌黑柔亮的长发,白皙红嫩的肌肤,完美细致的鹅蛋小脸,配上晶亮的双眸,和浅浅的甜美笑靥,宛如初春时绽放的花儿,娇艳迷人。别说男同学了,就连她自己都常看得着迷呢!
但是,她对那些追求她的同学都没一个中意的,老是说那群男生太肤浅,惟独对ㄚ达学长不同,说他是一个温柔又神秘的人。
怪了,ㄚ达学长在教她们拉二胡时,既严厉又凶,哪里温柔了?而他的外表更是丑得可以,哪有什么神秘可言?
“那是别人乱取的封号,无聊!”项婕不怎么喜欢别人这么说她,但嘴长在大家脸上,人家要这般说,她不会去理会。
“小婕,你到底喜欢那个ㄚ达学长什么呀?论成绩,普通而已;论长相,那更是不值一提,只有丑字可以形容!”彭璋 老实地说出自己对宋侗达的感觉,更不了解好友究竟在想些什么。“难道就只因为那天下雨他扶了你一把?”
面对好友的质问,项婕也说不上来,自己为何这么关心侗达学长,或许是自从那次之后。但是,喜欢一个人要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吗?
“你不会了解那种感受的,我不跟你多说了,你好好休息吧!”项婕说完将电话挂上。
她想,好友可能无法了解她当时那种心跳急遽起伏、呼吸困难的心境。
大二刚开学,那天下午突然下起雨来,雨势不大,但因为她没有带雨伞,因此用手稍微挡在额头上。
由于她急着赶去搭公车,因此未留意路况,也没发现从身后骑来的一辆机车,当她突然向左边走时,后方的机车虽紧急煞车,但仍擦撞上她。
她猛地吓了一跳,一个重心不稳身体向后方倒下,突然自她身后伸出一双有力的手臂,即时抱住她,然后以他的身体向地上撞下,让她免于受伤……
“对不起!你……受伤了!”她记得当时自己感到很抱歉地向为了救她而受伤的男同学道歉。
他长得很高,前面的刘海盖住他的眼睛。
“没关系。下雨天,你应该要走慢一点,小心一点才是!”
那是一个低沉磁性,很好听的男声,让她的心莫名地狂跳着。
“喏,拿去!”高瘦的男同学自摔落于一旁的便利商店袋子里拿出一把伞,然后拉过她的手,放在她的手心上,微笑地对她说。
虽无法完全看清他的长相,但他脸上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让她感到非常窝心、舒服。而在那一瞬间,她瞄到他隐藏在刘海下的一双眼睛,那是一双深邃迷人的黑眸。
一时之间,她怔愣住了,内心浮上一种渴望,想看清他的长相,更想看他的眼睛。
“你不是要去赶公车吗?赶快去,否则晚了,公车就走了。”他低沉的声音,给人一种绅士与温柔的味道。
只是听到他那好听的嗓音而已,就让她的心怦怦然地跳着,她从来没有过像这样的感觉,那是一种甜蜜和紧张的感觉。
他对她笑了笑,她发现自己居然对他的笑着迷!
直到他离去,她仍是直望着他的背影,而一颗起伏的心,仍急遽的狂跳着……
走回房间坐在床上的项婕,完全沉浸在回忆里,就算现在回想,她的心依旧狂跳不已。
“OK,雷夫,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我会在明天给你一个正确的评价数据。还有其他的事吗?”宋侗达对着电脑萤幕前的一个小型摄影机,严肃地说着。
宋侗达,也就史帝芬·宋,他借由网路的视讯影音传输功能,与人在旧金山的雷夫一起讨论公事。
他们两人两年前曾经在美国科技业引起一阵不小的旋风,因为他们是麦瑟科技生化企业的两个年轻创办人,耀眼的科技新贵,总裁史帝芬·宋和执行长雷夫·布顿,因为当时他们两个才不过二十岁,但公司的总资产却已经有二十亿美元了!
他们是旧金山一所市立小学同班同学,又是邻居,两人感情一直很好,直到六年前史帝芬·宋因为家庭因素而回台湾,但两人仍彼此有联络。
五年前,有一次他回美国,抱了一堆厚厚的公司发展计划书,说要成立一家投资公司,之后,两人多次规划后,于四年前成立了。
四年前刚成立时,雷夫劝其父亲提供他毕生的所有积蓄近五万美元当作投资资金,因为他很相信史帝芬的能力与智慧。他们先在投资市场中,赚了不少的利润后,接着他们共同成立一家科技投资顾问公司,借由投资股市所获得的利润,转投资生化科技。
在开始大大获利后,史帝芬趁着目前美国科技股的衰弱,开始策划收购一些遥遥欲坠的科技公司,然后集结成一个新的科技制造厂,这一计划若成功,他们所成立的公司,将可望成为全美前五大科技生产公司,而他们预估获利将超过百亿美元。
雷夫对好友史帝芬深具信心,虽然公司是由两人共同来领导,但是所有公司的决策与发展策略,全都是由史帝芬决定,虽然史帝芬目前人在台湾,但是他会替他准备,任何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然后传输给他,让他了解任何情况。
“我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雷夫顿了下。
“不过什么?”宋侗达问道。
“下次和我谈话,可不可以不要戴上你那用来伪装的眼镜?看来令人……感到碍眼!”影像上出现戴个黑框大眼镜的史帝芬,一副落魄的俗样,跟他原来的相貌实在差太多了。
宋侗达看到萤幕上雷夫脸上的苦笑,苦涩地说道:“已经养成习惯了,毕竟已经戴了好些年了,有时不戴还真感到怪怪的呢!”
“你虽是为了某个原因而非得伪装不可,但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哪会有女孩子喜欢你。”雷夫忍不住嘲笑好友一番,因为眼前这个看似很无能、相貌丑陋的男人,谅谁也想不到他会是一个科技新贵,身价已经超过五十亿美元的男人。
他一直很欣赏史帝芬的才华,像他自己就没有啥能力、特别的专长可言,不过幸运的是,老天让他认识了史帝芬,他决策,然后由他下达命令、推行,他们两个之间合作无间。
“或许没有人会喜欢我吧!”宋侗达干笑着。
“如果真有女孩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而喜欢上你现在这副拙样,那她肯定头脑有问题。”雷夫取笑地说着。
“你有喜欢的女孩吗?在台湾。”以前读书时,史帝芬虽是东方人,但凭着他那张俊俏的脸,在学校受欢迎的程度,可不输给他这个金发的道地美国人呢!
宋侗达征了下,沉默不语。
听到雷夫这么问,他脑海里立即浮现一个美丽的小脸蛋——项婕!
没错,他的确真的很喜欢她。
他回来台湾的这几年,脑子想的全都是报复,根本就没想过要谈感情,更不用说去爱人。
但是,自从在校园里见到当时还是新生的项婕时,在她漂亮的双颊上,显现出一种白里透红的娇艳,她真的很美,美得清丽脱俗,美得纯真可人,令他内心赞叹不已。
之后,他会经常不由自主的在校园里寻找她的芳踪,不过,他想以自己这样一个落魄、邋遢的模样,是不可能引起她的注意的。
“看来不仅有喜欢的人,而且这个人还让我们的总裁,破天荒地为了她而发愣呢!她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宋侗达拿下沉重的眼镜,搓揉了下眼睛。
“当然是在床上,她的功夫很了得吧!否则你怎么会为她着迷呢!”雷夫帅气的脸上有着一抹邪笑。
“没试过,怎么知道。”宋侗达不理会雷夫脸上那抹诡笑,淡淡地说着。
“不会吧,你还没有对她出手。”雷夫不敢置信的大喊着,“喂,史帝芬,这真不像是你的作风,想你从七年级第一次享受性爱经验,之后,只要你看上的,没有一个能逃出你的手掌心,甚至许多女孩子都是主动的贴向你,没想到你这一次居然……还没将她弄上床?”雷夫瞪大了眼。
在学校时,史帝芬是个风云人物,因为他明明是个东方人,却有着和西方人一样高的身材,那双炯亮深邃的黑眸,有种莫不可测的魅力。
升上七年级后,史帝芬突然又长高了不少,俊美的外表迷死了不少女孩,而他也很懂得如何抓住女孩们的心理,只要他看上的,隔天就一定在他的床上。只是这一次,居然还没有将那个令他发呆的女孩给弄上床,这……完全不像是他的作风嘛!
“她不一样!”宋侗达说到项婕,俊美的脸上有着淡淡的笑意。
项婕是他所见过的女孩子中最单纯、可人的,美得就像是个珍贵易碎的陶瓷娃娃,他不想伤害她。
“她不一样?没想到会从你嘴里说出这样的话来。”的确不一样,因为他所认识的史帝芬,对女孩从来都是抱持着你情我愿的态度。
“算了,别再聊这些了,你还有没有其他的问题?”宋侗达不想再聊私人感情问题。
“史帝芬,你还要在台湾待多久呢?欺负你们母子,害你母亲发病而死的那个老巫婆,还没找上你吗?这样你怎么让她好看?”雷夫转移话题问道,他知道为什么史帝芬这几年会执意的留在台湾的原因。
“她应该快来找我了,杂志上报导我老头突然心脏病发挂了,子承父业是很正常的,但那个女人,握有不少利兆国际企业集团的股权,我想她不会甘愿让出董事长的位子给任何人的,不过,就算她没来找我,我也会去找她!”宋侗达眼底闪烁着令人寒栗的辉芒。
“喔,那么看来你快达到你的目的了,期待在美国看到你,这样我们开会也就不用这么的累人了。”雷夫笑着说。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后,彼此向对方说拜拜,结束谈话。
宋侗达又戴回他的厚重眼镜,走出小房间,将衣柜又推回去,谁也想不到,在这一栋看似破旧的公寓里,在这么一个不起眼的衣柜后方,有着世界顶尖的通讯传输工共。
他将手上的资料看了一遍后,感到些许的疲惫,便拿下眼镜,躺向一旁的大床。
脑海里浮现项婕那娇丽的容颜。
雷夫错了,他其实不是不想让项婕躺在自己身边,抚摸她美丽动人的脸蛋,碰触着她柔软细嫩的身子,只是,他不能让她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他又不想欺骗她,因此,只好克制自己的欲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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