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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西元二○○○年旧金山

  又开始下雨了。

  最近一入夜就飘起细雨,蓝谷讨厌这样的雨。

  要嘛,就痛快泼洒,最恨这种雨丝绵绵,拖泥带水的。

  没有什么存在感的雨,懒得撑伞;偏偏这雨就是能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

  咒骂一声,蓝谷抬头看了一下四周,想找个地方暂时躲雨。

  这里是旧金山不热闹的城区,要找个栖身的店面不甚容易。搜寻一阵,他的视线停留在一个灯光微弱的招牌上——BlueMoon。

  招牌上有个霓虹灯制成的酒杯,发亮的酒杯盛着飘落的雨丝,闪烁着奇异的美感。

  就到这家店躲雨,他决定。

  推开沉重的门,轻柔的钢琴音乐立刻涌入他的耳膜。

  或许因为这场连续好几个夜晚的雨,店里只稀稀疏疏地坐着三两个客人,显得冷清空旷。没有人朝他多望一眼,昏暗的钢琴酒吧,正好适合他安静的躲雨。

  他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脱下微湿的外套,静静打量这个阴错阳差被他闯进的空间。

  “长岛冰荼。”他对侍者说。

  饮料没多久就送上来,他握着晶莹的玻璃杯并不想喝,只专心注视舞台上弹奏钢琴的表演者。虽然刻意躲避了好一段时间,但是对于音乐敏感的天性却改不掉。

  完全不带感情的钢琴指法,弹奏者一意孤行的诠释,反倒使得大卫.鲍依的“中国女孩”由原来摇滚的节奏被改为缓慢的节拍,好诡异的转折。虽然效果青涩,但起码不是那种令人厌腻的煽情演奏。

  分析完毕后,他的注意力很快离开音乐。于是几首乐曲在他耳边流过,他却只瞪着玻璃杯里逐渐融化的冰块发呆。

  这场莫名其妙的雨让他莫名其妙的走进这家酒吧,也好。

  哪里都一样,哪里都没有意义。

  音乐嘎然停止,突来的静寂让他烦闷,宁可要那种没有感觉的音乐也胜过四下无声,嘈杂总能让他安心。

  四周传来微弱的交谈声浪,但仍然太安静了,既然这裹不能提供噪音,那么他到别的地方总可以吧?

  骞然响起的歌声打断了他脑中所有的思绪——

  雾来了我被赶到记忆的窗口

  你走了世界只剩下猫来陪我

  我在回忆里寻找你的踪影

  琴声一段一段说出爱的心情

  猫在钢琴上留下梦的脚印

  谁在一步一步牵引你的背影

  猫在钢琴上睡着了

  悲伤的情歌特别温柔

  我陪你最久季节已深秋

  美丽的开头不一定有美丽的结果

  柔柔的指头轻轻地弹奏

  最美的情歌总是写在心碎的时候

  猫在钢琴上睡着了

  你走了以后寂寞不休

  (词:许常德)

  谁预料得到他竟然会在旧金山一家落魄的钢琴酒吧里听见用中文演唱的歌曲?

  但让他停止脑中所有想法的不是因为他听到了母语——中文,而是因为她的歌声,歌声里明显的感情。

  他毫无心理准备地在这样的地方、邂逅这样的声音。

  换气、转音、爬升和降落,微哑低柔的嗓音熨贴着他的心跳,钻到那个连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痛处。他感到热气在眼眶发散,落泪的冲动令他惊骇莫名,封藏在心井底的感情竟然被她轻而易举地唱出口,他急促地呼吸着。

  不!他只要求能够填满耳朵的声音,不是这种让他发热又让他发冷的歌声!不该这样的。那歌声再度响起,无视于他的抵抗,仍旧抓着他的心,让他一阵战栗。

  保护壳被拆下的赤裸感让他愤怒,他扔下饮料费,不顾狼狈地推门而去。

  这样仓卒的逃离,连唱歌的女人始终维持的侧脸都来不及审视。

  “那是谁?”望着蓝谷消失的背影,一位熟客问老板。

  “不认识,大概是误闯误撞进来的。”

  你走了以后,寂寞不休。

  隔夜,管不住自己,蓝谷再次出现在这家酒吧,他的双脚似乎自有意志的走来连里。直到长岛冰荼的冰块融化殆尽,他终于开口问了看来像经营者的老板。

  “昨晚唱歌的女孩今天不来?”

  “你说小雨吗?”老板多看了他一眼,“她只有星期二和五晚上过来。”

  叫做小雨。

  “除了这里,她还在哪里唱歌?”蓝谷控制不了自己想要再亲耳确定她声音的穿透力。

  “这我不知道,你要听小雨唱歌,就星期五再来吧。”老板说完人就走了。

  喝完桌上的白开水,他起身离去。久未刮除的胡髭配上深蓝色的Levis牛仔裤、夹克,在他人眼中他只是个不起眼的落魄东方人。

  在因细雨而显得朦胧的街灯下,他停住脚步。

  好多的巧合!

  美国这么大,他偏偏挑了旧金山躲藏。旧金山这么大,他偏偏找到这家酒吧躲雨。情歌这么多首,那个小雨偏偏挑了他也听得懂的中文歌唱。

  在旧金山,她没想到昨晚竟然有人听得懂她唱的歌吧?

  蓝谷深幽的黑眸漾起难以察觉的兴味。

  山姆——蓝月酒吧的老板,握着啤酒罐走进休息室,一进门便重重坐在老旧的布沙发上。

  “小雨,恭喜你又多了一位忠实听众。”他打趣地说,外表看来,他是个五十多岁性格爽朗的红发大汉。

  “有吗?”语气平淡,刚结束表演的她坐在老旧的梳妆台前,准备卸下浓重的舞台妆。

  一下台她就换下黑色小礼服,穿上绒布长裤和毛衣,一点也没有方才亮丽的舞台魅力。其实她已经留意到,最近每次来蓝月,角落的位置总有人占据。只是那个位置灯光黯淡,她无法看清楚对方的长相。

  “长得不错的东方帅哥,够阴沉,跟你挺配的。”山姆大叔继续开玩笑。

  “不好笑。”她虽然出声斥责,但一点也不生气。

  是个东方人?她有些意外。

  山姆喜欢说话逗她上”是他表达关心的方式。

  “嘿!你竟然都没注意到?”山姆故意大惊小怪地嚷。

  “山姆——”她拉长声音警告,尽管她习惯他的玩笑,但这并不表示她喜欢这个话题。

  山姆对她的正经八百似乎不以为意,呵呵笑着。

  “他是……日本人吗?”她故意表现出随口问问的样子。

  希望不是大陆人或台湾人,也听不懂她唱的那些国语歌。她喜欢偶尔唱些中文歌,毕竟中文是她的母语,再好的英文歌对她而言总是隔了一层。这是她用来抒发心情的方式,像写日记一样,是种非常私密的自我对话。

  歌是唱给自己听的,希望他不懂,不然她只好暂时收起自己的小秘密了。

  “口音听不出来,他的英文说得很溜,甚至带点英国腔,奇怪吧?”

  英国腔?的确不寻常。不过话又说回来,旧金山本来就是个民族杂烩的地方,即使某个黑人一口道地的台湾国语,似乎都没什么好讶异的。

  “我看八成是那种从小在美国长大的有钱人家孩子。”山姆以他丰富的识人经验评断。

  “大概吧!”她随口答着。如果是个美国人,那就没有威胁性了,她松了口气,很快就把脸上的彩妆卸除干净。

  灌了一大口的啤酒,山姆皱眉盯着地日渐清瘦的背影,“小雨,不是我说你,怎么愈来愈瘦了?你是不是为了漂亮饿肚子啊?告诉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女孩子还是要长些肉才好看,你别学那些干巴巴的模特儿,她们只有在杂志上好看,男人在床上还是喜欢软软的胸部和肥嫩的屁股,你——”

  “我本来就瘦,你想多了。”她打断他的话。

  山姆的善意总是藏在粗鲁背后。

  她虽然不太习惯接受别人的关心,但山姆不以为意的态度总让她感到温暖。

  脸上的彩妆卸尽,白皙的脸蛋上浓密略粗的眉毛配上漆黑的大眼,容易让人印象深刻;其实,她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卸完妆,她拿起木梳,将一头长发束成清爽的马尾,舞台上的明媚风情此刻全收拢成未施脂粉的清丽冷凝,这才是她。

  “你啊,凡事都看得太认真了,这样不好,该放开的时候就要放开。”山姆突然开口,“别整天唱那些伤心的歌,像你这样的小女生不应该整天愁眉苦脸的浪费生命。”

  “情歌如果不哀伤凄美,哪里会动人呢?”她故意把话题扯开。

  “谁说只有那种歌好听?以后多唱点快乐的歌给我听。”山姆拿出老板的气魄命令她,“还有,看看你四周的男人,去谈场恋爱!女孩只要谈恋爱就漂漂亮亮,什么烦心屁事都没了。”

  山姆总认为爱情是年轻女孩的生命泉源,可是她都已经二十七岁了,山姆还把她当成小女孩!虽然这么想,她心头还是因为山姆的叮咛涌起一股暖意。

  “何必费事?找人谈恋爱,过不了多久就要伤脑筋怎么谈分手,浪费精神。”她语调淡漠的说。

  “谁说的?”山姆满脸不以为然,“谈恋爱就是要享受它的每一个过程,那可不只是约会、做爱而已,谈恋爱就是要学会吵架、妥协,甚至学会怎么分手。”

  学会怎么分手……薇宁在心里疼痛地重复这句话。

  “既然注定要分手,一开始何必谈恋爱?”她忍不住质疑。

  “每分手一次,你就愈能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伴侣,愈清楚什么样的人才适合自己。要知道,Mr.Right不会突然出现在你眼前,除非你勇敢尝试去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人,不然你永远找不到他。”山姆拿着啤酒滔滔不绝地说,完全是过来人的口吻。

  “所以在MrRight出现之前,我可以尽情的交男朋友,只要感觉不对就把他甩掉?”她顺着他的语意提出疑惑。

  “或者被他甩掉。”山姆开玩笑。

  “一个接一个,养成习惯之后,搞不好连MrRight都会被我当成垃圾一样丢掉。”她嘲讽地下结论。

  山姆摇头,“不,我不是指这种速食爱情。速食品,营养不足,偶尔吃一下还可以啦!”他笑了,“女孩,我说的是那种用心的恋爱。”

  不,她不自觉地握紧拳头,指甲深陷在掌心中,她就是太用心了。

  山姆望着她,像是看透了她的想法,以难得的温柔语调说道:“宝贝,你要给自己机会。”

  “我给过了。”她低语。

  如果谈恋爱是要学会怎么分手,那她拒绝再学。

  曾经,她以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离开他,几乎让她以为自己痛苦得快要死去,这种痛,一次就够了。

  看着她泫然欲泣的表情,山姆忍不住上前笨拙地搂住她随后放开。小雨在他的店里唱了两年的歌,刚开始他因为她的歌声而留下她,可是这些日子的相处让他真心喜欢上这个会唱歌的姑娘,她虽然个性安静封闭,但她的歌声却完全相反。

  他之所以开这家店,就是因为许多年前,他也曾经和一个歌声美妙的女孩深深相爱过,小雨像她,唱的歌都发自心底。

  只是,他发现她的歌声愈来愈深沉寂寞,虽然他不知道她从前的故事,可是他实在不忍心看她这样下去。

  “女孩,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知道分手的刻骨铭心是年轻人的专利,从前的痛苦都会成为日后你珍惜万分的美丽记忆。”他诚心地安慰着。

  “你怎么知道?”她微微哽咽。

  “相信我,我知道的。”山姆的目光落在薇宁身后,嘴角扬起了薇宁不曾见过的温柔笑意。

  “知道什么?”弹钢琴的泰伦推门走进来就接口问道。

  “没什么。”她收回刚刚忍不住的真情流露,“我要回去了。”低低说了一声,她避开泰伦有意无意的探询目光。

  泰伦是美国华裔,五官虽然仍是东方人的模样,但是吃汉堡长大的他却是个彻头彻尾的美国人,他不懂得国语或普通话,更别说看得懂中国字。

  他对她很好,钢琴也弹得不错,只是……她不喜欢那双试探似的眼睛,不想牵扯上其中暧昧的期待。

  “外头下雨,要不要我送你回去?”泰伦问道。

  又是试探。

  “不了,我自己走回去就好。”她很快拿起手提包,不等他们的反应径自由后门离开酒吧。

  习惯这样不近人情。

  走在下过雨的街道,四周仍然充满雨的气味。

  大概是雨的缘故,她有些恍惚,仿佛脚下踝的不是旧金山的石板路,而是海水那一边的台北柏油路。可是转头一看,身旁并没有她熟悉的身影,只有自己孤零零的影子。

  那灰黑的影子在路灯下显得凄凉,提醒地那个为她撑伞、让她开心大笑的男孩再也不会回来了。

  脚下踩着的是旧金山,她曾经以为,重里是自己永远飞不到的世界尽头。

  一只野猫从脚边窜过,打断了她的思绪,她突然想起家里的猫罐头已经没有存货,要去附近的便利商店买几罐才行,不然阿丁会不高兴的。

  阿丁,陪她在旧金山生活快两年的老猫,习惯吃消夜。

  回到外表老旧却有种古朴气派的公寓,爬上四楼的阶梯后,推开门就听到猫向她低沉的打招呼,它轻巧地走到她身边,长长的尾巴轻卷着她的裤管,这是它表示亲热的方式。

  “等消夜吗,阿丁?”她带着罐头走到厨房,一边用国语对着猫说话,它大概是旧金山里唯一一只老了还要学中文的猫。

  阿丁轻轻哼了一声,跳上流理台,优雅地等在一边望着她为自己准备消夜。

  “喏!”她把碗放在猫的饮水碗旁边。

  阿丁低头吃了几口,才突然想起似的抬头对她“喵”了一声,大概在跟她说消夜还不错吧?

  薇宁淡淡笑了。

  医生说阿丁是只年纪不小的老土猫。两年前她刚来到旧金山不久,某天在公寓门口发现浑身湿淋淋的它,原本只打算收留它一晚;没想到它竟然自愿留下来,她也不勉强它离开。

  本来只喊它啖咽,不打算为它取名字。可是某一晚,她在看见它狼吞虎咽吃掉她准备的沙丁鱼罐头时,顺口为它取了名宇,叫作阿丁。虽然是临时起意,但有了名字,就表示她和阿丁之间有了联系。

  就好像小王子拥有他的玫瑰一样。

  它总会在她心情不好时,轻轻走过来陪着她一同望着窗外的天空;她也从不打扰它偶尔宁可躲在沙发底下也不愿她陪伴的时刻,这是人与猫之间的默契。

  渐渐地,她发现自己喜爱回到住处,因为知道阿丁在等她回家。

  “我们听Lan.G.的音乐好吗?”她低头问猫。

  她最近养成听一段Lan.G.的钢琴音乐才入睡的习惯。

  吃完消夜的阿丁忙着用爪子洗脸,没理会她。

  发现Lan.G.的音乐也是件巧合。去年冬天吧,她在街角那家书店里百~万\小!说,看着看着心思反倒为店里播放的音乐夺去。那是纯钢琴的演奏,没有华丽的弹奏技巧,简单的音符组合仿佛作曲者不耐烦精致的编曲,只肯以简约示人。她对古典音乐没什么认识,只知道这样的音乐在她迂回的心谷里潺潺慢流,心里面沉积长久的郁结奇妙地随着清脆的琴声流走。

  当下,她就把书店里Lan.G.的两张钢琴专辑买回家,日夜聆听。

  窗外吹来夜雨的气息,她在轻柔的乐声中沉沉睡去,猫在她的脚边守护着。

  三个月后

  西雅图冬日的黄昏。

  蓝谷找到让他姐姐心碎的家伙,狠狠将对方打得鼻青脸肿,算是替自己出了口怨气。

  “你如果爱她,就去找她,照顾她一辈子。”蓝谷困难地吐出这些话,也是一脸狼狈。

  “不必你来劝我,我会找到她,跟她重新开始。”梁乔恩恶狠狠地向他吼道。

  梁乔恩那张让媒体记者爱煞的英俊脸孔此刻与他一样糟糕,但那双原本黯然无神的湛蓝眼眸此刻却闪着不寻常的光亮。

  “最好是这样,你知道吗?我姐姐爱你爱了十年,从来没有停止过。”他说完话,故意忽视浑身的疼痛,挺直脊梁走出梁乔恩的视线。

  他祈祷梁乔恩对小蝶的爱没有因为多年的分离而消失。但愿命运不会对他多情的姐姐这么残忍;残忍的始终是他,该受苦的也该是他,不是小蝶和……她所爱的人。

  从旧金山赶到台湾,他如愿地再度破坏小蝶和梁乔恩的感情,只是这一次小蝶看出了他的从中作梗。十年的时间仍然无法断绝姐姐对乔恩的深情,当真相大白,姐姐哀伤的眼神让他明白,她打算放下他各自人生了。

  不甘心!可是他放不下已经怀孕的小蝶,所以才会咽下自尊找到独自在旧金山舔伤口的乔恩。这场架他们都伤痕累累,身上的淤青算他还给梁乔恩的道歉。

  “小蝶,我把你还给他了。”他一路凝视着车窗外漆黑的夜空。

  终于被抛下,孤零零地存活在这世上。

  多年来自己最恐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担忧了像是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结局宣告无可挽回之后,他反而奇异地感受到……松了一口气;毕竟事情不可能更糟了不是?他的嘴角因为自己无聊的幽默而轻轻扯动。

  这个动作立刻带来痛楚,提醒他这一刻是真实的。但他的脑袋似乎还不能理解失去蓝蝶代表何种意义?像是拒绝存取的电脑一样,萤幕上什么都看不见。

  为什么要留在旧金山?

  他不知道。生平首度与小蝶分开的这段日子,他一直住在旧金山,没去经纪人为他安排的法国录音室录唱片,也没答应晓光的要求回台湾跟爸爸小住一段时间。当时,只是随意找一个城市停留而已,根本不在乎是哪里。

  可是今晚,他却清楚明白自己想留在旧金山,似乎脑子里有根不知名的神经接替了他的思考,为他选择了栖息之所。

  这些夜里,缠绕在他耳际的歌声突然在他心中响起,放眼这个近海的都市灯景,竟若小时候抬头见到的点点繁星,果真,他的天地完全颠倒了。

  这一刻,他迫切地想要听小雨唱歌,这些夜里经常萦绕在耳际的低柔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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