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刚上班没多久,宋凌芬就接到陆曼英的电话,她把扰人的廖至伟拋在脑后。
「这个是同事介绍的,说他刚从美国拿到博士学位回来,现在在大学任教,年薪百万,条件很好。」
「条件这么好,怎么还没娶老婆?」宋凌芬怀疑地说。
「才三十岁就能拿到博士学位、在大学任教,说不定是忙着念书,才没空娶老婆。小姐呀,反正妳晚上来一趟就是了。」曼英又叨念了一句。
曼英是她大学时的同学,刚好又是同寝室,两人的感情好得没话说。但是,曼英和凌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女人。两个漂亮的新生原就引人注目,凌芬娟秀、清灵 又有才气,属于细看、耐看、久看的古典美人型的。她的名字常和电机系鬼才连在一起,让追求者没有机会越雷池一步。而曼英美丽、衣着性感,常是人们注目的对象,而她又很有个性,呃诚实一点的说法是泼辣啦!
毕业后,凌芬成为一个自由作家,而曼英是女性时尚杂志的主编。她漂亮、自主性又强,是最佳的女性杂志代言人,追求者不计其数。但她看男人就像附属品似的,身边的男伴一个换过一个,十足十的大女人主义。
她也是最清楚她和廖至伟这段孽缘的人。开始时她很同情凌芬,因为她根本就是一个被欺压的可怜角色。但随着时间过去后,她觉得事实并不一定是那样,她很用力的同情廖至伟。
但自古女人都是弱者,就算不是弱者也都是处于弱者的地位,女人当然要爱护女人。
曼英虽然同情可怜的廖至伟,但她更是一心向着凌芬。女人是需要爱情的滋润的,最起码也得谈个几次恋爱吧,一辈子跟定一个男人实在是太吃亏了。
所以自廖至伟出国念书后,曼英就开始有意无意地帮她介绍各种人等,而凌芬就无可无不可地接受了。
而宋凌芬又为何会答应去相亲呢?因为她一个人独住,是自由职业作家,帮出版社和报社写稿子。而长久累积的名气,使她成为新一代炙手可热的作家,日子过得快快乐乐、忙碌而充实。
但她有时也会在心里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她没打算那么早就步上红毯的那一端,她还在享受她美好的单身生活。但她居然没有什么谈恋爱的经验,都是那个该死的廖至伟,让她到现在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她不急,倒急死了身边的一群死党,她们每个人都有一拖拉库讲也讲不完的恋爱经,就只有她连个正式的恋爱都没有谈过!每个人都擦亮眼睛等着好男人,再顺便把残渣给她。不,不是,是顺便帮她物色对象,所以就开始了这一连串的相亲活动。
曼英和她约在餐厅附近碰面,这样是为了可以同进同出,看到对象不好,曼英就陪她一起开溜,她真是够朋友。
「妳说他叫什么名字?」凌芬问道。
「张力宏,就是歌星王力宏的力宏。」
「张力宏?那完了、完了」
「干么呀?」
「名字大概都跟本人相反,所以我不敢想他跟歌星王力宏一样优质,八成是脑满肠肥,又肥又丑的男人。」
「小姐呀,妳怎么连名字都挑剔呀!难道一定要对方叫张王八、李大猪的,妳才愿意见呀!」
在曼英的嘟嚷声中,她们就进了餐厅。
凌芬梭巡了餐厅一下,怎么还没看到一个单身的男性?她们是算准时间才进来的,赴约的男人应该不会让女人等吧!直到曼英向其中一桌的一男一女打了招呼,凌芬才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原来那个张力宏一身书卷昧,看来是符合学者的形象,而他身边 居然跟着他母亲。喔,我的天啊!怎么有人相亲就把母亲给带来了,这 这只是很平常的一顿晚餐呀!
她烫了个鬈发,戴着金边的眼镜,臃肿的身材、一脸的精明干练,十足十就是一副恶婆婆的形象。她一直以为电视里演的恶婆婆太滥情了,怎么都是同样的面容,现在才觉得编剧都是有生活经验的,才能刻划出那样的形象出来。
「宋小姐吗?妳好呀,我是力宏的妈。」
说完后,她一双眼睛不客气地开始上下打量她。凌芬笑容有些僵硬,觉得自己像是在屠宰场的猪仔,正等着被拍卖。
「张伯母,您好。」
宋凌芬在心中打着鼓,脸上仍挂着美丽的笑容,但一脚已经毫不客气地踢了曼英一下。
这就是那个从美归国、年薪百万的学者??她递一个眼神给曼英。
我不知道他妈会跟过来,曼英无声的用眼神传递给她。
妳居然介绍这种人给我。
曼英无奈地耸耸肩,一双大眼睛里写满了无辜。
她再给曼英一个杀人的死光,曼英小手做了个哀求状。
她脑海里已经开始幻想要曼英请自己一顿大餐,以告慰自己受惊吓的心灵了。
「宋小姐,长的真是漂亮呀!不知道会不会打扫家里、做家事呀?」
妳找个菲佣算了!宋凌芬嘴角仍然扬着美丽的弧度。「我妈妈固定每两天来帮我打扫 。」
张伯母的脸上垮了一下,然后再度振作起精神。「小孩子是最可爱的了,我们家力宏是独子,将来可是要生一打儿子才可以的。」
那妳该去曾文溪水库上游找能下种、耐操耐劳的母猪!她在心里无声地加了这一句。她眨了眨眼睛,故做惊讶状。「小孩子太烦人了,我才不想生呢!」
小孩子是很可爱,但绝不能跟一个有这么可怕的婆婆的儿子一起生,她不想成为那种可怜的小媳妇。虽然她不会是那种逆来顺受的受虐媳妇,但也不想浪费生命生活在这种刀光剑影之中!
凌芬满意地看到张伯母的脸色抽搞了一下,并从鼻孔哼了一声。
旁边听到闷笑一声,凌芬悄眼观到曼英优雅的拿起餐巾擦嘴。
「我们家的力宏人品、学历、家世都是最好的,随便的女人怎么配得上我们家的力宏。」
一整个晚上,凌芬就看着张伯母的嘴张了文合、合了又张,用高分贝的音量左一句「我们家力宏」、右一句「我们家力宏」。凌芬听了直想打呵欠。
凌芬带着悲悯的眼神扫了张力宏一眼,从头到尾没有听到他讲几句话,自始至终都是乖巧地应和着母亲。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么好条件的男人娶不到老婆,一个成功的儿子背后一定有个努力的母亲,一个连恋爱都没谈过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个可怕的婆婆。哀哉!
凌芬为他默哀三秒钟,敢拿自己下个月的薪水打赌,他一辈子大概都无缘结婚了。这样也好,现代台湾女性早就找不到阿信了,就让他对女性保留一个美好而古老的印象吧!
她决定再也不要浪费时间要走人了,但张伯母亲热地抓着她的手,一句话接着一句话,连停都没有停下来喝口水。曼英最受不了这种没完没了的妈妈经,她一看脱身不了,早早就尿遁了。凌芬心中又哀嚎一声,悔恨交加自己平常不祷告,不但交友不慎,连上帝也不来救救她。可恶的曼英,居然弃她于不顾!
然而,上帝终于听见她的祈求,决定派下一个天使来拯救她了。喔,不!不是天使,是她命中的煞星廖至伟!
「芬,真巧,遇到妳了。」
一个高大、颐长的身影站在她的身边,他浓黑的眉下有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好看的脸上是很有个性的五官。他不是漂亮的美男子型的,但有一种生气蓬勃和男性的魅力,站在那里就很吸引人。
他熟稔地搂着她的肩,倾身亲了一下她的脸颊。若是平时,她一定会毫不客气地一个手肘拐过去,得意谛听他哀哀叫。但是现在,她只觉得感动得想亲吻他的脚。
「伟,你来了。」凌芬也亲昵地偎过去。
他的眉高高地挑起,嘴角也似笑非笑地扬起。而张伯母的眼睛都快突出来了!
凌芬有点同情地看着她受惊吓的样子,但她的同情心也仅止于此而已。她早就迫不及待地要退场了,让别的女人上场加入张力宏的生命吧!
张伯母厉声地说:「妳是有男朋友的人,可不能和我们家力宏交往!」说完后,她气唬唬地站起身就走了。
宋凌芬看着张伯母肥敦敦的屁股,一扭一扭地扭出了餐厅;而张力宏则慌张地跟在她后面。「妈妈,妳别气了,妈」
看完这一幕后,凌芬轻笑出声。「你怎么会在这里?」
「妳的手机关了,我打电话问曼英的。」
算曼英还有一点的良心,没有完全弃她不顾。
「芬,我说我今天从美国回来,妳怎么没去机场接我,让我好伤心。」
「你有铁打的心脏,耐操耐打,偶尔伤心一下也没有关心。」她没好气地看着他装模作样地捧着心脏。
「我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妳,刚下飞机没多久,就想找妳这老朋友叙旧,妳居然」
语毕,他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够了,太恶心了!这太超过我这正常人的容忍范围了。」
「妳居然这样对待妳的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她开始装傻。
「刚才那个恋母症的男人呀!啧啧,这是妳的眼光吗?这种型的婆婆会参加你们每次的约会,以后结婚了,她还会每天晚上进来帮你们盖棉被。」
凌芬听了心有戚戚焉,至今仍心有余悸。想到张伯母高八度的声音,还有那张了又合、合了又张的嘴,她不禁打个冷颤,猛一摇头,试图挥去那印象。
「明天不会再遇到那种人了。」
「明天?」
「对,我还要再去相亲一次,你快走吧!」
「喂,妳过河拆桥得也太快了吧?最起码也应该送我回家和请我喝一杯咖啡吧!」
凌芬递给他两百元。「唔,一百五十元是出租车钱,麦当劳一杯咖啡是30元,剩下的算我赏给你的好了,不用谢我了。」
他习惯性地将手搭在她的肩上。「我说咱们好歹也认识十几年了,就算妳不看在这么多年来,我照顾妳的分上,好歹也该为我接风、洗尘吧!妳看看我,一下飞机就飞也似地来到妳身边,连东西都还没有吃,而妳居然在相亲吃大餐,现在又这样子打发我,实在是太伤我的心了。」
凌芬动了侧隐之心。「好啦!别讲得那么可怜,请你吃一顿,行了吧!」
他立刻精神大振。「那我要吃龙虾、鲍鱼、鱼子酱」
见她威胁似地瞇了瞇眼睛,他马上改口。「其实我比较喜欢吃蚵仔煎和牛肉面。」
她噗吓一笑,也扬起了嘴角,一扫刚才那场相亲的不舒服。虽然有时觉得这家伙很讨厌,但和他在一起却有着说不出的轻松和自在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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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同事介绍的,说他刚从美国拿到博士学位回来,现在在大学任教,年薪百万,条件很好。」
「条件这么好,怎么还没娶老婆?」宋凌芬怀疑地说。
「才三十岁就能拿到博士学位、在大学任教,说不定是忙着念书,才没空娶老婆。小姐呀,反正妳晚上来一趟就是了。」曼英又叨念了一句。
曼英是她大学时的同学,刚好又是同寝室,两人的感情好得没话说。但是,曼英和凌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女人。两个漂亮的新生原就引人注目,凌芬娟秀、清灵 又有才气,属于细看、耐看、久看的古典美人型的。她的名字常和电机系鬼才连在一起,让追求者没有机会越雷池一步。而曼英美丽、衣着性感,常是人们注目的对象,而她又很有个性,呃诚实一点的说法是泼辣啦!
毕业后,凌芬成为一个自由作家,而曼英是女性时尚杂志的主编。她漂亮、自主性又强,是最佳的女性杂志代言人,追求者不计其数。但她看男人就像附属品似的,身边的男伴一个换过一个,十足十的大女人主义。
她也是最清楚她和廖至伟这段孽缘的人。开始时她很同情凌芬,因为她根本就是一个被欺压的可怜角色。但随着时间过去后,她觉得事实并不一定是那样,她很用力的同情廖至伟。
但自古女人都是弱者,就算不是弱者也都是处于弱者的地位,女人当然要爱护女人。
曼英虽然同情可怜的廖至伟,但她更是一心向着凌芬。女人是需要爱情的滋润的,最起码也得谈个几次恋爱吧,一辈子跟定一个男人实在是太吃亏了。
所以自廖至伟出国念书后,曼英就开始有意无意地帮她介绍各种人等,而凌芬就无可无不可地接受了。
而宋凌芬又为何会答应去相亲呢?因为她一个人独住,是自由职业作家,帮出版社和报社写稿子。而长久累积的名气,使她成为新一代炙手可热的作家,日子过得快快乐乐、忙碌而充实。
但她有时也会在心里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她没打算那么早就步上红毯的那一端,她还在享受她美好的单身生活。但她居然没有什么谈恋爱的经验,都是那个该死的廖至伟,让她到现在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她不急,倒急死了身边的一群死党,她们每个人都有一拖拉库讲也讲不完的恋爱经,就只有她连个正式的恋爱都没有谈过!每个人都擦亮眼睛等着好男人,再顺便把残渣给她。不,不是,是顺便帮她物色对象,所以就开始了这一连串的相亲活动。
曼英和她约在餐厅附近碰面,这样是为了可以同进同出,看到对象不好,曼英就陪她一起开溜,她真是够朋友。
「妳说他叫什么名字?」凌芬问道。
「张力宏,就是歌星王力宏的力宏。」
「张力宏?那完了、完了」
「干么呀?」
「名字大概都跟本人相反,所以我不敢想他跟歌星王力宏一样优质,八成是脑满肠肥,又肥又丑的男人。」
「小姐呀,妳怎么连名字都挑剔呀!难道一定要对方叫张王八、李大猪的,妳才愿意见呀!」
在曼英的嘟嚷声中,她们就进了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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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姐吗?妳好呀,我是力宏的妈。」
说完后,她一双眼睛不客气地开始上下打量她。凌芬笑容有些僵硬,觉得自己像是在屠宰场的猪仔,正等着被拍卖。
「张伯母,您好。」
宋凌芬在心中打着鼓,脸上仍挂着美丽的笑容,但一脚已经毫不客气地踢了曼英一下。
这就是那个从美归国、年薪百万的学者??她递一个眼神给曼英。
我不知道他妈会跟过来,曼英无声的用眼神传递给她。
妳居然介绍这种人给我。
曼英无奈地耸耸肩,一双大眼睛里写满了无辜。
她再给曼英一个杀人的死光,曼英小手做了个哀求状。
她脑海里已经开始幻想要曼英请自己一顿大餐,以告慰自己受惊吓的心灵了。
「宋小姐,长的真是漂亮呀!不知道会不会打扫家里、做家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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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决定再也不要浪费时间要走人了,但张伯母亲热地抓着她的手,一句话接着一句话,连停都没有停下来喝口水。曼英最受不了这种没完没了的妈妈经,她一看脱身不了,早早就尿遁了。凌芬心中又哀嚎一声,悔恨交加自己平常不祷告,不但交友不慎,连上帝也不来救救她。可恶的曼英,居然弃她于不顾!
然而,上帝终于听见她的祈求,决定派下一个天使来拯救她了。喔,不!不是天使,是她命中的煞星廖至伟!
「芬,真巧,遇到妳了。」
一个高大、颐长的身影站在她的身边,他浓黑的眉下有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好看的脸上是很有个性的五官。他不是漂亮的美男子型的,但有一种生气蓬勃和男性的魅力,站在那里就很吸引人。
他熟稔地搂着她的肩,倾身亲了一下她的脸颊。若是平时,她一定会毫不客气地一个手肘拐过去,得意谛听他哀哀叫。但是现在,她只觉得感动得想亲吻他的脚。
「伟,你来了。」凌芬也亲昵地偎过去。
他的眉高高地挑起,嘴角也似笑非笑地扬起。而张伯母的眼睛都快突出来了!
凌芬有点同情地看着她受惊吓的样子,但她的同情心也仅止于此而已。她早就迫不及待地要退场了,让别的女人上场加入张力宏的生命吧!
张伯母厉声地说:「妳是有男朋友的人,可不能和我们家力宏交往!」说完后,她气唬唬地站起身就走了。
宋凌芬看着张伯母肥敦敦的屁股,一扭一扭地扭出了餐厅;而张力宏则慌张地跟在她后面。「妈妈,妳别气了,妈」
看完这一幕后,凌芬轻笑出声。「你怎么会在这里?」
「妳的手机关了,我打电话问曼英的。」
算曼英还有一点的良心,没有完全弃她不顾。
「芬,我说我今天从美国回来,妳怎么没去机场接我,让我好伤心。」
「你有铁打的心脏,耐操耐打,偶尔伤心一下也没有关心。」她没好气地看着他装模作样地捧着心脏。
「我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妳,刚下飞机没多久,就想找妳这老朋友叙旧,妳居然」
语毕,他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够了,太恶心了!这太超过我这正常人的容忍范围了。」
「妳居然这样对待妳的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她开始装傻。
「刚才那个恋母症的男人呀!啧啧,这是妳的眼光吗?这种型的婆婆会参加你们每次的约会,以后结婚了,她还会每天晚上进来帮你们盖棉被。」
凌芬听了心有戚戚焉,至今仍心有余悸。想到张伯母高八度的声音,还有那张了又合、合了又张的嘴,她不禁打个冷颤,猛一摇头,试图挥去那印象。
「明天不会再遇到那种人了。」
「明天?」
「对,我还要再去相亲一次,你快走吧!」
「喂,妳过河拆桥得也太快了吧?最起码也应该送我回家和请我喝一杯咖啡吧!」
凌芬递给他两百元。「唔,一百五十元是出租车钱,麦当劳一杯咖啡是30元,剩下的算我赏给你的好了,不用谢我了。」
他习惯性地将手搭在她的肩上。「我说咱们好歹也认识十几年了,就算妳不看在这么多年来,我照顾妳的分上,好歹也该为我接风、洗尘吧!妳看看我,一下飞机就飞也似地来到妳身边,连东西都还没有吃,而妳居然在相亲吃大餐,现在又这样子打发我,实在是太伤我的心了。」
凌芬动了侧隐之心。「好啦!别讲得那么可怜,请你吃一顿,行了吧!」
他立刻精神大振。「那我要吃龙虾、鲍鱼、鱼子酱」
见她威胁似地瞇了瞇眼睛,他马上改口。「其实我比较喜欢吃蚵仔煎和牛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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