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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心中恋歌

  王咏梅走进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迟到了。

  她总是迟到。要坐那幺长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几个红灯,再加上塞一阵子车,她就非迟到不可。

  教堂里昏昏暗暗的,只开了左边一角落的日光灯,不是做礼拜的时间,只有唱诗班在练习。

  咏梅是唱诗班的一员,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头,悄悄地坐在最后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吸一口气,才敢抬起头来。

  诗班指挥并没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挥棒,聚精会神地指挥看,大家正唱看一首“古旧十架”的诗歌。

  咏梅放心一点,也——好失望。

  在诗班里,她几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吗?连迟到了都没有人过问,包括指挥!

  她轻轻叹一口气,开始附和着唱。

  灯光并不明亮,指挥的形象却那样清晰、那样强烈地呈现在咏梅眼中。

  他是个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头发很浓、额头宽阔、眼睛很亮,不是有一股艺术家的傲气,他会显得文弱。他不是什幺美男子,更没有使人眼花缭乱的时代气息但是,很特别、很吸引人,他胜在气质。

  尤其当他指挥若指挥棒的时候,那狂态、那傲然、那旁若无人的模样,彷佛他指挥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伟大的诗班。

  咏梅竟悄悄地仰慕着他那狂态、那傲然、那旁若无人的模样,只是悄悄的!

  事实上,咏梅只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从来不茍言笑,除了和那个独唱的女高音。

  咏梅知道那个女高音叫叶爱琳,是一间大公司的秘书,很洋派、很高傲,当然也很美——美在那日日不同的发型、那次次相异的时装,和脸上并不浓艳的化妆!

  叶爱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很亲热,他们总是有说有笑,练习完了又总是一起走,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咏梅很妒忌!

  叶爱琳看起来比文先生年龄大呢!

  为什幺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这“先生”两字把他叫老了,看样子,他绝不会超过二十三岁!

  他可能还是大学生,要不然一定刚毕业,他浑身都是学院味道!

  咏梅怔怔地望着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终不移到她脸上。

  她好失望,也好无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无法和叶爱琳比,不只是她,就算至唱诗班四十个人都无法和叶爱琳比。

  咏梅呢?外表看来,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校园里到处见到的女孩子。

  她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永远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顶多天热的时候用一条丝带束起来。身上的衣服离时髦就差得太远了,在这初春的天气里,她总是穿套头毛衣、穿打褶短裙,练习的时候还会穿条半旧的牛仔裤,她怎能跟叶爱琳比呢?

  自然,她不难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肤,透明得好可爱!可是——

  这年头的人都喜欢五彩的艳光,不是吗?

  叶爱琳永远吸引住文先生的视线!

  还有,叶爱琳的女高音唱得那幺出色,她几乎是唱诗班的支柱,唱低音的咏梅在她旁边只像块黯然无光的石头罢了!

  谁会注意一块石头?

  她来这间教堂参加唱诗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幺远,她家附近的教堂比这儿更大,偏偏她不辞劳苦地搭巴士赶来,只有她知道是为了文先生!

  但——绝对是没有希望的,不是吗?

  十九岁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灭时,是会很痛苦的!

  咏梅知道这点:大学一年级的女孩子也会有理智,但理智却敌不过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来,一次又一次地失望,这种失望远可以忍耐到几时?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厉害!

  两个钟头的练习结束了,大家都站起来预备离开。明天是礼拜天,教徒们都愿在家养好精神来参加明日的事奉,崇拜神的礼拜。

  叶爱琳走到文先生旁边,不知道说了什幺话,她独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儿收拾乐谱什幺的。

  咏梅迟疑了一台,只是这幺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近四十个人都走光了。咏梅怀疑,这个诗班的人特别多,来得特别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来预备走,她从没试过单独和文先生相对,她已经开始紧张——虽然这单独相处之间两人绝无关连,但整间教堂哀不是只剩了他们俩吗?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乐谱收拾好,抬起头来,亮亮的眼睛闪了闪,怎幺大家散得这幺快?练诗的诗歌本散得到处都是,明天要做礼拜啊!

  他预备自己去收拾,这时,他看见文文静静,显得有点怯生生的咏梅!

  “唉——你,”他指指咏梅,不很客气的。“帮我把诗本收拾好!”咏梅兑得血液一直往头上冲,她哪会计较他的语气客气与否,这是他第一次对她说话啊!

  她紧张地走向前,帮着他一本本把唱诗本收好。

  距离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简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欢他宽阔的额头,喜欢他挺直的鼻梁,莒欢他亮亮的眼睛,喜欢他显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颚,这样的男孩在这个时代已不多见了!

  “谢谢你!”收拾完了,他对她微笑。

  很普通一个礼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脸都红了。

  “不——不必客气,文先生!”她细声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头。

  “走吧!一起走!”他随意说:“你住哪里?”“九龙塘!”它的头垂得更低,今夜真幸运,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烧。

  “那幺远?你不该来这里做礼拜的!”他意外地皱眉。这个小女孩浑身都是羞涩,很清新。

  “没有人规定我不能来,是吗?”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当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个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样。你得坐好久的车,是吗?”“我喜欢这里,我认为值得!”她放松了一点,他不是想象中的那幺严肃。

  “你在念中学,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学一年级!”她摇摇头。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来像个念中学的小女孩!”“你——也在读大学?”

  她鼓起勇气反问:“文先生!”“毕业了,在做事!”他说:“还有,别叫我文先生,这是最别扭的称呼!”“但是——我总得称呼你!”地无端端又脸红。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见!”挥挥手,他大步溶入前面的街道。

  那种燃烧的感觉一直陪伴咏梅回到家里。

  天!多幺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说话,遂她到巴士站,这不是奇迹吗?

  她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睛无法闭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说话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态,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种洒脱、超然的模样,她愈来愈兴奋。

  文仲也和她有说有笑,文仲也当她和叶爱琳一样?不,当然不,她的心冷却下来,叶爱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咏梅呢?只不过帮它做了一点事,怕在礼貌上应付她而已,是吗?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无法和文仲那样的人相提并论!

  房门轻轻在响。她听见女工阿彩的声音。“小姐,你的电话!”她收拾起那牵连着文仲的乱七八糟的思绪,从床上起来,忽忽忙忙出去接电话。

  电话放在楼梯转角处,阿彩已在楼梯消失,她拿起电话,一定是那个同学打来的。

  “我是王咏梅!”她说。

  “咏梅,我!”一个男孩子声音,很活泼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珑,安迪是同学,不同系的同学。这幺活泼好动的男孩子怎幺老要缕着她呢?麻烦!

  “有什幺事?”它的声音稳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个人躲在家里做什幺?”安迪说:“我来接你好吗?好多同学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经上床!”她摇摇头。

  “上床?”安迪大叫一声,“十点钟上床?咏梅,你不是在骗人吧!”“我从来不骗人,”咏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个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会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并不失望。“我们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听听音乐什幺的,你来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气!”她轻轻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换条件?只有安迪那种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来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来吗?”安迪追问。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幺高兴,他是个难得的开朗男孩。“你自己答应的,不许黄牛!”“不黄牛,再见!”她放下电话。

  回到卧室,她的心情平静了不少,安迪的电话使她心理平衡,因为她不是个没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视她、追求她,不是吗?

  它是个相当保守的女孩子,认为悄悄喜欢一个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这是个新潮时代,可是她绝对做不到像一些大胆的女孩那样,理所当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说“我喜欢你。”她不能明白,男孩会喜欢大胆的女孩吗?

  换了她做男孩子,她会觉得大胆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当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对!

  如果她这幺贸贸然地走去对文仲说“我喜欢你”.文仲会怎样?

  天!虽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脸红了,她怎能说喜欢文仲,叶爱琳呢?

  喜欢一个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欢一个无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个身,从床头柜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记本.她有为日记的习惯,她要把今夜记下来。

  她咬看原子笔,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纸张,怎幺写?他今夜对我说话?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见了我,对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简直是自作多情,连自己都会脸红。写——今夜是值得纪念的一个夜晚,他第一次对我说话。不,太庸俗了,纪念什幺呢?他以后不再对她说话?

  足足有半小时,她咬看笔头发呆,纸张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没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为那既不是爱情,也不能算友情,严格地说来简直毫无意义——她不愿这幺想,她不会残酷地破坏自己的幻想,这至少算是个仔的开始呀!

  她扔开笔,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笔来在纸张上角签了个日期,又在下角签了咏梅两个字。端详一会,终于满意地放下笔。

  中间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义,空白能导致更美的幻想,随你的画笔在上面抹上什幺颜色,不是吗?

  空自的一页最美,里面藏着一个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梦!

  ※               ※                 ※

  十点钟,咏梅准时到了教堂。

  她穿看浅黄色的套头毛衣、浅黄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诗班集合的小房间里套上白色的话袍,她看见文仲正在一边忙着,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叶爱琳守在他的旁边,这个女孩子倒是很会钉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会抢吗?

  抢?可笑的名词,什幺东西都能抢,感情不能,对吗?叶爱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为什幺不显得大方一点?

  咏梅静静地站在一边,像往常一样。

  教堂的工作人员来通知诗班可以出去了,于是他们排看队,安安静静地走出去,坐在属于他们的位置上。

  叶爱琳坐在第一排中间,正对这文仲。

  对咏梅来说,这是“宝座”,她可能永远坐不到!她坐到垃后一排的最侧。

  文仲也出来了,还没轮到他们唱,他总是坐在钢琴的旁边,但——他走过来,他竟坐在咏梅的旁边,是故意的吗?

  咏梅全身的神经都扣紧了,连呼吸都急促起来,文仲是看见她才坐过来的?看,她又在胡思乱想了,文仲根本连一眼都没看过她!

  她动也不敢动地坐着,文仲会跟她说话吗?

  五分钟像五小时那幺长,文仲就这幺沉默地坐着,直到弹钢琴的陈夫人暗示他开始唱诗!

  文仲站在诗班前面,不,站在叶爱琳面前,他很庄严地做一个手势,全体诗班站了起来。

  现在他和叶爱琳面对面地站着了,多罗曼蒂克的镜头,难怪叶爱琳这种女孩子也肯参加诗班!

  咏梅跟着大家唱,跟着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远看不到她!

  整个礼拜过程,咏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师在说什幺,她从来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态度不对,来教堂是为事奉神,不是找寻爱情。她没办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对她的吸引力那幺大,大得地无法自持!

  礼拜做完了,换下诗袍,咏梅看见文仲和叶爱琳并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绿色灯心绒长裤,上面是一件几乎同色的樽樽领毛衣。咏梅从来没见过文仲穿西装,她知道,有种男孩是从不向西装低头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识地跟看他们俩步出教堂,刚好看见文仲扶看叶爱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阵酸、一阵凉,站在那儿动弹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儿。初春的阳光很温暖,她却感觉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谈有笑,今晨连一个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这幺一个人?

  “咏梅,王咏梅、王咏梅!”街边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车上,有人在叫,叫得一声比一声响。“我在这儿!”咏梅怔一怔,看见了安迪。

  她慢慢走过去,大家都是同学,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难得的,她没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幺你在这儿?”她淡淡地问。

  “你说过要上教堂,忘了吗?”安迪是个胖胖的男孩,当然,胖人多半不潇洒,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准了时间来接你!”“不需要来接,”她摇摇头。“这种阳光下走一点路是种享受!”“上来吧!”安迪拍拍车子。“这种阳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风,是自痴!”“你在用激将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车。

  “怎幺敢?对我们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幺话?”她白他一眼,捡红了。

  学校里有些男孩子真无聊,除了上课之外还喜欢胡扯一番,说咏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纯朴、最真挚,也最有青春气息的女孩,替她取了个外号,叫什幺“青春偶像”,这虽是恭维,却叫人脸红!

  不是吧?咏梅自知不是什幺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该有青春气息,什幺偶像不偶像呢?她还算幸运,外文系的一个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衔,什幺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吗?“大家都这幺说你嘛!”安迪还是笑。“说你身上的青春气息是别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该穿套头毛衣、打褶裙、牛仔裤什幺的!”“能不能不说了!”她有点气恼。她不喜欢恭维人的男孩,他们显得虚伪,虽然安迪不是!

  “不说了!”他伸了伸舌头。“去郊外逛一圈好吗?”“我要回家吃中饭!”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饭,我在门口等你,”他说。“要不然——我们一起去吃海鲜!”“你真阔。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刚领零用钱,”安迪笑得真诚。“哥哥大开恩典借给我这部跑车,咏梅,别浪费了今天的好阳光!”她考虑着,她是不会接受安迪的,他们只是同学,甚至不是最谈得来的,她不能给安迪一个错觉!

  “我可以去,但是——我们各自付午餐钱!”她说。

  “这——何必呢?”他尴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请得起!”“不是这问题,我是很“原则”的一个人。”她摇摇头。“我们都是学生,没有理由你话请我!”“朋友之间何必分那幺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却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说得很坚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是吗?”他解嘲地耸一耸肩。

  “不会使你难堪,”她笑了。“你先付钱,我再还你!”他不出声,加快了马力。

  从狮子山隧道出去,他们漫无目的地向前驶看,说好是享受初春的阳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姓什幺?你的中文名字是什幺?”“为什幺突然这样问?”他好意外。

  “我觉得在香港的中国人好奇怪,总喜欢用英文名字,”她摇摇头。“就连一些小说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个,连个姓氏都没有,崇洋吗?还是殖民地的特性?”“别骂得这幺凶,”他说:“可能只是一种习惯。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顺耳多了,也更适合你!”“明天开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经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没那幺严重,我说着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话我都当真,像圣旨一样!”他说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破坏今天的气氛吗?”她暗示得很明白。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也不说破坏气氛的话了!”他笑起来,恢复爽朗。

  “一言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幺你要去那幺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幺敢这样说?”她叫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幺变得那幺怪?好象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幺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文仲和叶爱琳——唉,也许将来是夫妇吧!

  已经到了沙田,他把车泊路旁。

  “就在这儿吃午餐!”他替她打开车门。“吃了午餐我这张嘴大概不会乱说话了!”

  他们找了一家乳鸽很出名的餐厅,林正平很会点,他这幺胖的男孩,一定是很会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厅里热闹的很,还有一些后来的客在等座位。在这种情况下,想说什幺也不可能,只好埋头大吃。

  出了餐厅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像在生吞活剥,一点情趣也没有!”她说。

  “吃饭讲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说。

  “不懂生活情趣的岂不等于一段木头?”她眉梢一扬。

  他看看她,若了许久、许久。

  “你说我是一段木头?”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头,你那幺活跃!”她径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头!”他追上来,十分惊讶。“我惹你生气了?”他小心地。

  “我还不至于这幺小气!”她笑一笑,刚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们去渔场玩水上单车,好吗?”“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开车门。

  他们到了那家可吃饭、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单车的渔场.他租了一部水上单车,她不同意。

  “我们一人一部,来比赛!”她说。

  “不愿和我一起玩?”他开始有些失望。

  “两个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换人踩的时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愿意在那种航脏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钱租了两部。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玩意儿,踩起来竟异常吃力,尤其咏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个钟头之后,咏梅已累得面红气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幺样?不玩了!”正平追上来。

  “下次等我穿长裤才跟你比!”咏梅说。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他们预备继续“阳光下的兜风”,就在这个时候,咏梅看见几个人走进来。

  那只是几个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谈得兴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间那个穿墨绿灯心绒长裤和同色樽领毛衣的男孩子!

  咏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怎幺巧得这幺离谱?文仲怎幺也会来这里?

  他身边是叶爱琳,自然,还有其它几个年青人,显而易见,他和叶爱琳是一对!

  文仲也看见了咏梅,他眼中光芒闪一闪,似乎要打招呼了,咏梅迅速地把视线移开。

  在这种情形下招呼是尴尬的,他身边有叶爱琳,她身边有林正平——安迪!她觉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开了,咏梅轻轻地透一口气。

  “怎幺?你认识他们?或是他们认识你?”正平问。

  “不认识!”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没希望的!她愈来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诗班练习的时间。

  咏梅从家中走出来,脚步变得有些犹豫,上次在渔场中对文仲视而不见,连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见会否尴尬?

  她一边想着一边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门,就算多遇到几次红灯,就算特别塞车,她也绝不担心迟到。

  巴士开得颠颠簸簸的,这种老爷破车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简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裤.不会像裙子那幺麻烦,即使一个紧急剎车,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样灵敏。

  有时候还是觉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几个人下去,几个人上来,她也没有在意。有人喜欢眼睁睁地盯着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别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继续向前驶,再过几个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着。

  ※               ※                 ※

  她回头望望,整张脸都红起来,是文仲,这也算是冤家路窄吗?

  “嗨!”她低下头,无话可说。

  “今天没有迟到!”他靠近她,捡上有丝笑意。

  “有时塞车,有时红灯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释。她心中有丝异样震动,他原来知道她常迟到?

  她不问。

  “迟到总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浓了。

  “或者——我会转去另一间离家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气,慢慢说。.“你会吗?”他反问得好可恶。

  “会!”她便自己的声音很肯定。

  “嗯!那将是诗班的一项损失,”他摇摇头,认真起来,“你的低音唱得不错!”

  她不出声,损失吗?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说,他也是沉默的人,怎幺今夜的话特别多。

  “不能人人都像叶爱琳一样活耀!”她说。立刻,她知道说错了,收不回来。

  “叶爱琳?”他眉梢一扬,眼中光芒闪一闪。

  “它是全诗班里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饰地说。

  “声音不错,嫌夸张!”他没有什幺特别表情。“诗班是合唱,讲究共鸣、和谐!”

  “你学音乐?”她忍不住问。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着!”她眼观鼻,鼻观心的。

  他皱起眉心,这个读大学的小女孩脾气很硬,又好固执,很不妥协的味道。

  “我猜你学文学!”他说。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来,她轻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后,他们好象约好了一起来似的。

  “错了,我学数学!”她不看他。

  她外表装得冷漠、不妥协,眼睛却装不来.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数学?”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纯理论.乱抽象的东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编贝般细小的可爱的牙齿。说:

  “学数学,是一种征服!”“你很有本事!”他们一起走进教堂。

  叶爱琳已经等在那儿,他不再理会咏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亲热。

  咏梅故意放慢了脚步,刚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见到叶爱琳,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凉,比妒忌更难受的感觉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诗歌本,一声不响地坐在最后一排,她要离他们——文仲和叶爱琳,远远的。

  诗班的人来得差不多,有一个男孩子开始派发一张油印的纸张,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练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弹钢琴的陈夫人也坐好了。

  他们开始练习,是一首黑人的骚灵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乐总有一股被抑压看要爆发的情绪,很感人,咏梅对这种音乐有偏爱,她唱得很起劲。

  唱完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来。

  他看看咏梅,像要解决什幺困惑的问题似的。

  “嗨,你!”他指若咏梅,这才发现从来没问过它的名字,呆怔了一会儿,才说:

  “换到前面来坐,坐在叶爱琳旁边,这样合音会更和谐一点!”咏梅坐在那儿出不了声。

  换到前面叶爱琳的旁边?那不是“宝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对面地站看?这——

  不是做梦?

  “换到前面来,好吗?”文仲再说。

  咏梅不得不站起来往前走,她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比迟到更难堪。

  叶爱琳向旁边移动一下,让出一个位置给她,而且展开一个砍迎的友善微笑。

  咏梅不得不勉强牵动唇角,她笑得一点也不好,天!她把叶爱琳当成情敌了!

  “现在练习第二首歌,”文仲说:“试试看换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陈夫人开始弹钢琴,文仲的指挥棒抬起来,吸引了所有的视线,他们又开始练习。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叶爱琳的声音太夸张,咏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简直不能成声。

  她很不开心,虽然唱诗是为赞美神,她却完全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看。

  她不知道文仲会怎怎幺说!

  练习结东,文仲放下指挥棒,看看叶爱琳又看看咏梅|他终于是注意咏梅了。

  “很好,”他似乎真满意。“很好!”其它人都站起来离开,咏梅觉得没有留下的必要,文仲和叶爱琳必是双双对对而去,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仲,看什幺呢?免得眼冤!

  她站在巴士站上。

  运气真差,等了十分钟都没有一班巴士,怎幺回事?故意跟她作对?

  文仲从教堂那边走过来,单独一个人。

  “还没有巴士?”他站在她旁边。

  她摇摇头,她记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

  “叶爱琳呢?”她忍不住问。

  “先走了!”他答得好平淡。

  “你们总是一起走的!”她又说。

  “是的,我们住得不远,我送她回去!”他仍是淡淡的。

  “今晚不迭?”她真像个多管闲事的阿婆了。

  “她有点事!”他看看马路的那一端,“巴士来了!”“再见!”她把脸转开。

  “再见?”他几乎在抗议。“你不许我也坐这辆巴士?”“你从来不坐巴士的!”

  她心中暗喜,他当它是个朋友般了,是吗?

  “你是怎幺知道的?”他反问,跟在她背后跳上去。

  “你总是跟叶爱琳一起,她不是坐巴士的人!”她说。

  “错了,你看错了她!”他摇摇头。

  “我自然没有你那幺了解她!”她说得有点酸溜溜的。

  “了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脑袋里装了些什幺?”“不小了,我是大学生!”

  她说。

  “只有小女孩才喜欢装大人!”他说。

  “我自然不及叶爱琳那幺大人!”她笑了。

  “为什幺总说叶爱琳?”他有丝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吗?”她提高了声音。

  过了他来时上车的那一站,他没有下车。

  “你不是我的朋友吗?”他反问。

  “不同,”她固执地摇摇头。“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狭小,”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诉你,你想错了!”

  “错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头,顽固的小家伙。

  “王咏梅,太倔强的人会吃亏!”他说。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刚才还不知道的,谁告诉他?

  “你是王咏梅,对吗?”他笑得有一丝隐约的稚气。“我刚才查诗班名单的!”

  “知道我名字又怎样?”她心中好舒畅。

  “至少,我们可以算是朋友了!”他说得很有诚意。

  “不是朋友,”她反应迅速地摇头。“叶爱琳才是!”

  他想一想,笑了,是笑她的稚气。“我读大一时比你成熟得多!”他说。

  “不必讨论这个问题!”她无端端地不开心起来。

  每一次想起叶爱琳,她的心就不能平衡。

  他望着她,望了好一阵子。

  “从来没见过比你更奇怪的女孩!”他说。

  “当然,我又平凡又蠢,哪能和你这种满身才气、灵气、傲气的诗班指挥比?”她涨红了脸说。“对马”她误合了他的意思,她以为怕在讽刺。“但是,即使我奇怪,我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明?

  他眼中光芒连闪,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嗨!我得罪了你吗?要这样?刺我?”他叫。

  “谁讽刺谁了?”她没好气的,心里好懊恼,和安迪——不,林正平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争执。

  “不喜欢听可以走开一点,没人抓住你!”

  “你赶我走吗?”他唇边隐有笑意。

  她不理会他,她已经到了家。巴士一停,她头也不回地跳下车,连再见都没说。

  文仲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不是生气.而是震动。

  表面看来,她是个全身布满棱角的女孩,实际上,她是纯真的璞玉,光华内温的璞玉。

  他对自己点点头,心中有了打算。

  再说咏梅,带着一肚子的气恼回到家中,静坐下来,竟不知因何而恼,文仲完全没有得罪她啊!

  她去浴室洗澡,让温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气恼冲走.然后回到房里。

  她不去打扰在银行工作了一整天的父亲,也不去麻烦可能在改学生作业的母亲,她关上房门,她也不希望有人来打扰她!

  一个大人——她认为在思想行为上能替自己负责的人都该算大人,该有宁静而独立的生活,更该有不被打扰的权力,不是吗?

  她把自己拋在柔软的床上,专心回忆刚才的一切——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对白、每一个动作,她后悔那样没有教养地离开支仲。

  他会为这个生气吗?一定不会,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来也不在乎呢!

  他不会为这件小事而生气!他不是口口声声说她小女孩吗?

  悄悄喜欢着他的小女孩!

  她移动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能肯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机会接近她呢!

  是——这样的吗?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觉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没有,绝对没有,是吗?

  文仲说他们是朋友,怎样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见面时,可要好好地说一声对不起——唉!为什幺要说对不起?文仲说不定会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气似的态度,要和气些、要温柔些、要像个女孩些——

  会把文仲吓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来。

  和文仲在一起是种很美、很恬适的感免,即使是拌几句嘴,各人讽刺几句,都那幺令人回味!

  他是个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气质!

  又有人在敲门,又是阿彩!

  “小姐,电话。”

  “告诉他我不在!”咏梅用枕头盖住头。“叫他以后永远别打来了!”

  “小姐——”阿彩以为听错了。

  “去说吧!”她再说,当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绝他!

  她似乎对文仲变得蛮有信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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