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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你好大的狗胆,竟敢拦路抢劫,知不知道你抢的是秀琅城的宁国侯府?”桃夭怒目喝道,企图以声势威吓他。

  “宁国侯府又怎样?就算是天皇老子,大爷我想抢就照样抢。”刁明说,状似轻松得不得了。

  “哼!别以为女人就好欺负,想活命的话就快滚!”

  “好大的口气,原来宁国候府的新娘子是个凶婆娘,女人还是温柔一点比较可爱,不然小心还没过门就被休了。”

  陡不期然,他一记“霹雳抓奶手”就往她耸起的高峰袭去,抓了个正着,还乘机猥琐的捏了捏。

  桃夭的俏脸一阵红、一阵白,羞愤的击开他的手,扬腿就往他胯下的要害踢去,“你这个无耻之徒!找死!”

  刁明惊险的偏身闪过,额上淌下一颗豆大的汗水。

  呼!幸好没让她踢到,不然他这辈子的“性福”就毁啦!

  两人交手一阵,起初势均力敌,但由于男女先天上体力的差别,她渐屈下风。

  在上官将之的教导下,她的武艺并非三脚猫,一般男人还不是她的对手,然而目下她却没有多大的自信可以打赢他,由他利落有力的身手可看出,这个拦路大盗绝非等闲之辈。

  马车内的两人拳脚相向,打得难分难解。

  同她再玩了几招,刁明终于失去耐心,于是迅捷的夺过她的匕首,压住她的喉咙反制住她。

  “再怎么凶悍的女人仍是女人,生来就注定是要被男人欺负的,我劝你最好认命,低头求我饶你一命,也许我会考虑放过你。”他的口气带着浓浓的戏谑。

  原来他刚才是在逗她玩?

  桃夭不由得心生恐慌,但仍是不肯屈服,“要杀就动手,本小姐绝不会向你求饶!”

  她杏目圆睁的瞪着他,想看清楚他的长相,可是车内光线昏暗不明,她只能隐约看出他戴了张怪面具,以及一双炯亮如火炬的眸子。

  “女人杀了多可惜,留着有更好的用处。”他语带淫邪,轻轻移动匕首滑向她的衣领。

  她的心一惊,以死要挟道:“别碰我,否则我就咬舌自尽。”

  “要咬就咬,反正你的死活对我而言没分别,脱!”

  “不!”桃夭惊恐的抓住自己的领子,抵死不从。

  “好吧!如果你不想自己动手,那么我很乐意替你来。”话落,他的狼爪便往她的胸口伸去。

  “住手!”她小手拼命推拒着他。

  “要我住手可以,你自己脱,放心,我只是要拿值钱的东西,不会把你先奸后杀的。”刁明的口气仍充满戏谑。

  她沉住气,飞快的思索一下,“把刀拿开些,不然我怎么脱。”

  “我劝你最好不要想反抗,这次我不会手下留情。”他移开匕首,火亮的双目紧盯着她。

  她缓缓脱下霞帔绣袍,剩下素白的连身衬衣。

  他将霞帔绣袍抛出车外,“再脱。”

  “我身上没有值钱的东西了。”

  “有,你有。”

  刁明近身靠近她,面具下的双眼在黑暗中闪闪发亮,危险而暧昧,犹如一头黑豹紧盯着猎物,考虑着要以何种方式吃掉她。

  一口吞掉?抑或一点点、一滴滴的慢慢享用?他伸出摩掌……

  “别靠近我!”桃夭心慌的伸手想推开他。

  猛地“嘶!”一声,她的衬衣从中间被撕裂,露出底下精绣着雀戏桃花的绸缎肚兜。

  乍见蝉薄布料贴着她玲珑起伏的身段,煞是美艳诱人,他的目光黯沉了下来。

  桃夭的秀容倏地刷白,惊慌的用双臂环抱住自己,此时的她纵有天大勇气,也不禁无助胆寒,整个蜷缩成虾状。

  老天爷未免对她太残忍了,想她守身如玉十八年,如今清白就要毁在一个强盗手上……

  她想到这儿,抬眼瞪视他。她做鬼也不会放过这个劫财又掠色的可恨土匪!

  可刁明并没有猴急的扑上她,仅用匕首朝她身上指了指,“哪!这不就是值钱的东西吗?我敢打赌这一定不是你自己绣的。”

  什么什么?他说什么?

  她一怔,低头看看自己。他说的值钱的东西是她的……

  肚兜?!

  “不用怀疑,在我眼里,你身上的肚兜比你的人更值钱。”他像看穿了她的心思,饱含笑意的语气充满轻蔑。

  他竟敢说她的肚兜比她的人更值钱?这个天杀的混账东西,简直太污辱人了!

  桃夭顿时怒火冲天,也顾不得是否会赤身裸体,扯下肚兜便丢向他,“拿了就快滚!”

  他伸手接住塞入怀里,眼光在她身上转呀转。

  “还不快滚!”她又羞又怒的用手抱住身体遮掩。

  车内虽光弱暗淡,然而她的肌肤却仍皎洁剔透,宛如夜色中的一抹灿雪,十分动人。

  刁明蓦然掀起面具,在昏暗不明的阴影掩护下,飞快将她拉近,不偏不倚的吻上她的唇。

  “你……唔……”

  她一开口,他的舌头便迅速窜入,灵巧的侵占她的檀口,强横掠夺着她的丁香小舌。

  瞬间,她的脑子被他的唇舌肆虐成一片空白。

  从小到大,她与父兄都未曾如此贴身接近,家人以外的男人至少都离她三尺远,遑论是被亲吻。

  按理她应该推开他,重重给他一巴掌,然后再把他打成残废!

  可是,她却像被冻结般不能动弹,这强吻她的陌生男人令她顿感头重脚轻,一口气憋在胸口喘不过来。

  他的唇似跳跃的火焰,烧烙着她的唇舌,刺激得她心跳失速。

  刁明原本并不想吻她的,可是不知怎么一回事,他就是想尝尝她的红唇是否和看起来的一样香甜。

  事实证明,她的唇,比他吃过的任何果子都要甜上一百、一千倍。

  他忘情的吸吮、搅动、轻咬着,汲取她的甘美滋味,像是恨不得把她的唇与舌都吞吃了。

  而她,就僵在那儿,让他一口口的品尝她的甜美,惊愕的美目大瞠,连该有的挣扎都忘了。

  晦暗中,桃夭看见他的眼眸,宛若画过天空的闪电般明亮,燃烧着一簇放肆狂野的火苗。

  咦?这双眼睛好熟悉,好像在哪儿看过?

  短短的时间却犹如到了天涯尽头,他终于离开她的朱唇,再度戴上面具,退后用炽热的眼光注视她。

  就这么凝睇着彼此,两人陷入一种奇妙的静默中。

  刁明抬起手缓缓伸向她,触摸她热烘烘的脸蛋,再以手指轻轻抚摩她湿润艳红的唇瓣。

  一阵轻风钻入马车内,她的身子轻轻打了一下哆嗦。

  她无法清楚判断,自己是因为失去衣物保暖而发抖,抑或他的手指与目光,令她战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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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汪汪汪汪——”

  原本被绑在树下的尸尸奋力挣脱绳索,倏然冲上马车护在主人身前,龇牙咧嘴的凶猛咆吠,打破刁明与桃夭之间异样的氛围。

  桃夭被震耳的狗叫声惊得返神。

  他方才做了什么?

  他吻了她?!

  不不不,那一定是她的错觉。

  “尸尸,咬他!”她命令体型硕大的尸尸攻击他。

  当尸尸准备扑向刁明的当口,刁明非但没惧怕的躲避,反而倾身向前,对它低语一声。

  尸尸忽地停止吠叫,安静下来,长尾巴甚至高兴的摇起来。

  呵!看起来比起尸尸,它更喜欢“狗雄”这个名字。刁明拍拍它的头,在心里暗暗笑道。

  不明所以的桃夭瞠目愕视,尸尸除了只服从她之外,没有人可以轻易靠近它,更别提是戴着猴子面具的陌生人。

  更令她气恼的是,它竟然还趴在地上对他表示顺服,让他抚摸毛茸茸的大头,眯着眼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很棒的狗。”他搔着它的大耳朵说。

  “笨狗!叛徒!”她气呼呼的骂道。

  尸尸无辜的看了看愤怒的主人,“呜!”了一声,满脸歉意的垂下头。

  “别以为它听不懂,有时狗比人还通人性。”刁明说。

  “我相信它绝对比你有人性。”她语气尖锐的讽刺,暗喻他连一只畜生都不如。

  她刀子般的伶牙俐齿一点也没变。他暗忖,不怒反笑。

  “你笑什么笑?”他的笑声教她恼火,正如他从容不迫的神态。

  强盗不该都是暴躁冲动的吗?怎么他却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好像不是在抢劫,而是在玩游戏似的,看了教人更生气!

  “听人说上官大小姐是个温良贤淑的大家闺秀,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他反讽道。

  “哼!多谢夸奖。”

  “不谢,说真的,我很同情你丈夫,像你这种泼妇,他晚上可能要先把你敲昏才有办法和你行房,或者他根本连碰都不想碰你。”他再嘲讽。

  他的话让桃夭气得连诅咒都骂不出来,只能用冒火:的美眸撕扯他,恨不得将他大卸八块。

  “后会有期!”他哈哈大笑着飞出车外,率众匪满载抢来的丰厚嫁妆离开,留下愕然、惊惧的众人。

  待匪群离开后,所有人连忙慌张失措的挤到车旁,“小姐,你没事吧?”

  “不要进来!”桃夭赶忙抓条毯子围在身上。

  “小姐,有事好商量,千万不要想不开呀!”所有人都焦急万分,以为她被非礼了,生怕她会羞愤自杀。

  “我没事。”她尽量以最冷静的口吻回道,尽管实际上她快气疯了,“你们别担心,他没有对我怎么样。”

  没有怎么样才怪!

  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若被男人瞧见了身子,不是嫁给那个男人,就是选择上吊自杀,只因无颜苟活于世。

  而今,他不仅看光她身子,还吻了她……

  她她她……她失贞啦!

  不过她才不会那么笨想不开,若真要死,一定也要找那个臭土匪来垫她的棺材底。

  胆敢这般欺侮她,她和他的梁子是结大了,她上官桃夭对天发誓,此仇不报非淑女!

  “要是让我找到他,非要一刀砍死他!”桃夭恨恨的自语道,“不,一刀砍死他太便宜了,在砍死他之前,要先把他的衣服剥光,再赤条条的押他游街示众。”

  他看起来很高、很壮,藏在衣服底下的风光想必很可观……

  笨蛋!她在想什么鬼?!

  她应该要想如何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对,而不是想着他的身材有多引人垂涎……

  “大家小心!他又回来了!”

  外头的惊呼打断桃夭脑中的赤裸影像,她急忙在四周搜寻任何可以防身的工具,直觉他是为她返回的。

  果然如她所料,车帘倏地再度掀开,那个戴面具的土匪又冲了进来。

  在她还没来得及攻击他之前,就被他快速又粗鲁的用毯子紧裹住,扛在肩上往外飞窜。

  “死土匪!放开我!”她尖叫着,想要挣扎开来打他,奈何身体被毯子紧包着动弹不得。

  刁明将她打横丢上马鞍,随即扬长而去。

  “大小姐被抢走啦!”土匪猖狂的行径,令上官家仆捶胸顿足。

  刁家的人则各个目瞪口呆,一名刁家仆从低声问刁华,“堂少爷,大少爷知道迎亲的事吗?”

  “我猜他应该是知道了。”刁华的眸里闪烁着有趣的笑意,走去安抚痛不欲生的上官家仆们,向他们保证桃夭绝对不会遭受伤害。

  不过,这下子有好戏可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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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他本来只想劫财,就像他本来不想吻她一样,真的!刁明心里想着。

  可是劫完财后,他忽然灵光一闪,于是掉转马身,回去也把人给劫走了。

  他盘算着,假使把上官桃夭带走,除了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赎金之外,他还可以因为她的清白已毁,堂而皇之的取消婚事。

  天底下没有男人会想娶清誉受损的女人为妻,父亲必然也只能再把她送回上官家,如此岂不是一举两得?

  嘿嘿,他实在太聪明啦!

  刁明说服自己挟持桃夭完全只是基于利益,刻意忽略体内火热的蠢动,快马加鞭加入前方兄弟们的马阵。

  兄弟们一见老大掳了个女人回来,马后还顺道跟来一只黄毛大狗时,莫不讶异连连。

  但是也没人敢直接向他发难,毕竟老大的情形算是特殊,他抢的不是别人,是他自己未过门的未婚妻呀!

  “老大不是规定不能抢人吗?怎么自己倒先坏了规矩?”个性粗犷的同花,不解的问骑在身边的胡芦。

  “笨!你没听过‘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吗?”胡芦反道。

  “你才笨!抢人和放火点灯有啥鸟关系?”同花不服自己老是被他骂笨,他才不笨,他只是欠栽培。

  “说你笨你还真笨,你难道看不出来,老大现在放的这把火可大了,一发不可收拾!”胡芦语带玄机。

  抢了自个儿未过门的新娘子,毁了人家的清白名誉,这下子老大还真是不娶人家都不行了,哈哈!

  同花还是搞不懂抢人和放火有什么关系,不过老大的确是一副着了火的样子。

  即便老大戴着面具,看不到他的表情为何,但大家都能感受到他所散发的那股热力。

  那是只有当男人在遇上女人时,才会产生的一股足以烧毁理智、摧灭原则的热力。

  简言之,就是欲火焚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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