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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从木栅到台北的公路局汽车上,连粗心大意的之颖也发觉气氛不对。韦皓今天的神情好奇怪,闷声不响,沉着一张脸,谁得罪了他?

  十多年的交往,韦皓从来没有这种情形,顶多发发脾气,吵几声,事过境迁也就算了。像今天连续发生这幺久闷气的情形,真是绝无仅有。

  「你怎幺了?韦皓!」坐在汽车最后排,之颖问。

  「没什幺!」韦皓粗声粗气的。谁会相信?

  「没什幺的话就别这副怪样子,」之颖忍住笑,「你以为自己只有十岁?」

  韦皓不出声,也不动,依然那幺铁青着脸。

  「如果你不肯告诉我为什幺,我可不陪你生闷气,」之颖坦率地说,「我情愿回家睡觉!」

  「你当然喜欢回家啦!」他总算逼出一句话,脸色却更加难看了。

  「怎幺?回家也不对?我看你吃错了药!」之颖没好气。她最怕人当面顶她。

  「我当然吃错了药,」韦皓冷哼一声,这家伙怎幺完全变了,「我错得连眼睛都看不清人!」

  「你说这话是什幺意思?」之颖睁大了眼睛,「我看你在发神经!」

  韦皓把脸转向窗外,一副赌气的模样。

  之颖也把脸转向一边。她自问没有做错什幺,韦皓这样对待她——若不道歉,她永不原谅他。

  汽车摇摇摆摆直驶台北,拥挤的车中全是政大下课的学生,谁也不会发现他们的争执。到了台北车站,之颖随着韦皓下车,才—阵功夫,她已把刚才的气恼拋在脑后。谁高兴去记住那些烦人的事呢?

  「韦皓,到我家去吗?」她兴致好高,「我们去爬院子后面的小山,好吗?」

  「我不去!」这活泼的男孩脸色未见好转,「为什幺不叫他陪你?」

  「他?谁?」之颖呆了一下。

  「问你自己!」他恼怒得涨红了脸。

  「问我自己?」之颖的脸也涨红了,是被冤枉的气恼,「发你的鬼疯,谁知道你在说什幺?」

  「别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我冤枉了你?」韦皓忍不住叫起来。他们俩都是这样的,火起来时哪管四周有多少人,吵了再说:

  「当然冤枉我,」她叫,眼睛都红了,「哪个烂舌头的坏蛋说了什幺谣言!」

  「别乱骂,去问你的好朋友!」他已忘了爱莲的警告。

  「好朋友?文爱——莲?」她几乎不能置信,「她对你说了些什幺?」

  「也——没什幺!」书皓呆一下,声音低下来,「她说昨天晚上有个男孩子陪你弹吉他,唱歌,还一起去施家!」

  「你就以为是我男朋友了?」她双手叉起腰,气焰一下子涨得好高,「见你的大头鬼,那是医生,是心理专家,去帮助攻瑰的!」

  「真的?」他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

  「没想到你这幺小气,更没想到爱莲这幺多管闲事,」她得理不饶人,「你们两个真是天生一对!」

  「我和爱莲?」韦皓傻傻的笑了,一早晨的气恼完全消散,那幺你呢?」

  「绝不忌妒!」她拍拍胸口,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当有一天你真的爱上另外的女孩子时,我一定——嘿!衷心的祝福!」

  「是你度量大?或者是根本不在乎我?」韦皓乐了,心里再无烦恼、牵挂,开什幺样的玩笑都无所谓。

  「都不是!我不愿意抓住一个不再爱我的男孩,天下最不能勉强的就是这件事!」她坦白地说。

  「说得令我惭愧,我刚才的忌妒变成莫名其妙了!」他摸摸头发,「下次不听爱莲的!」

  「文爱莲那个人我最了解,担保她没有恶意!」她说。

  「之颖,我没你那幺好的脑子,若想追上你的成绩,我只好加油苦读。」韦皓说,「我从今天开始,发誓不再抄你的习题,我要回家做功课!」

  之颖歪着头,看了他半晌,拍拍手,扶起脚踏车。

  「很好,回家的理由充足。」她潇洒地跳上车,挥挥手,「明天见!我会找玫瑰去捉蝴蝶!」

  韦皓看着之颖远去的背影慢慢消失在人群中,才转回头,走向零南车站。他说的是真话,他发誓不再抄之颖的习题,他也是个高傲的男孩子,怎能忍受永远屈居下风?尤其是最近,爱莲出现在他和之颖身边的时间多了,每当之颖无意中刺伤了他—之颖绝对无心的,他了解,之颖甚至不知道那些话可能刺伤他!爱莲总露出那种似同情,似怜惜,似不平,又似气愤的眼光。

  说实话,他受不了爱莲那种眼光!爱莲——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子,他想。她似乎总是帮着他,向着他,他们认识了一年多,她似乎永远默默地守在一边。她的眼光那幺安静,那幺柔和,她的笑容那幺斯文,那幺羞涩。他能常常感觉得出她在注视他,当他把视线转向她时,她又那幺震惊地逃开了。她和之颖是好朋友,可是她们竟是那样的不同,她们像地球上的两个极端,自然,她们令韦皓的感受也绝不同。

  之颖,青梅竹马的伴侣,他们一直那幺合得来,像自然融汇的两股溪水。也许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之颖从不令他有什幺特别感受。爱莲呢?每当她那样看韦皓,他觉得紧张,觉得心颤,觉得莫名其妙的喜悦。这是什幺?不是喜欢,不是爱吧?他喜欢的,爱的是之颖,那朗爽,快乐,特别聪明,又特别爱管闲事的之颖!

  零南车站的站牌下有个微笑的浅蓝色影子,很脸熟,很

  哎!怎幺会是爱莲?她不可能站在这儿,她的家就在学校附近,她——是他看花了眼吧?

  「爱莲!」他下意识地叫着,掩不住那份涌上来的喜悦。

  「我——有一点事,」爱莲脸上浮起红晕,「到台北来买几本书!」

  韦皓心中奇怪,买几本书为什幺站在此地?

  「我还有几句话想——解释,」爱莲舔舔唇,那淡淡的笑容十分引人,「我在等你!」

  「等我?」韦皓控制不住心花怒放,「什幺事?其实,你可以打电话找我的!」

  「反正已经到了台北,我知道你们这个时候放学,」她斯斯文文的,「我也刚来!」

  韦皓下意识地回头望望,之颖早已不见踪影。不知为什幺,他有些作贼心虚的感觉。为什幺心虚?他可说不出来。

  「哎——那边有家冰店,我们坐下来谈吧!」他说。全身都拘束,这个新奇的感觉,和之颖在一起就不会这样。

  爱莲没有反对,跟着他走过去。

  是那种门大大的开着,光线从四面八方涌入,毫无情调可言的冰店。小小的圆台可以坐四个人,肥胖的老板娘坐在高高的柜台上,几个不穿制服的女侍穿梭其中。

  「吃什幺?」韦皓看爱莲。这个女孩美得细致,美得古典,耐人寻味。

  「布丁!」爱莲低垂着眼帘,浅浅的红晕依然在脸上闪动,嘴角隐约的笑意看来是欣悦的。

  「两客布丁!」韦皓吩咐女侍。

  就这幺对坐着,他们之间有一阵短暂的沉默。似乎是,他们都不知道该说什幺!

  「你说——有一点事要解释?」他问。在她面前,他能十分自尊,自信,这是种令男孩子满足的情绪。

  「昨天晚上——我不该打电话给你,」她依旧垂着眼帘,「我并不想挑拨和破坏你们!」

  「没有人这幺认为,」他认真地说,「我了解你是在帮我,之颖也说你绝无恶意!」

  「之颖她——知道了?」她抬起眼帘,好吃惊,「我真的不是要破坏,我——」

  「放心,爱莲,」他的手自然地盖住她放在台上的手,「我们都是好朋友,我们了解!」

  她的脸蓦然红了,她没想到韦皓会那样—对她。她窃喜,她兴奋,她没有收回被压住的手。

  「哎——」韦皓反而不好意思了,他在做什幺?他的动作简直完全没经过大脑,他只是那幺自然的就做了,他怎幺可以那样对待害羞的爱莲?不过——看来爱莲并没有生气,他放心一些,「你是之颖最好的朋友,当然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他胡乱地说。

  「没有之颖,我们不能成为朋友?」害羞的女孩也提出大胆的问题。

  「不——当然是朋友!」他呆怔一下,爱莲这幺说是暗示什幺?他心中一下子乱得—塌糊涂,那些乱线却被一层喜悦、一层甜蜜的感觉所包围,「当然是朋友!」

  爱莲的视线从睫毛缝中透出来,那盈盈的流转的眼波,使韦皓心中的乱变成一股热,一股从未有过的热!他有个感觉,即使叫他为爱莲赴汤蹈火,他也万死不辞。

  「我们是朋友!」他再说。他又握住了她的手—和刚才那次完全不同的!

  爱莲眨一眨眼,一层水雾使她眼光更晶莹透剔。她嘴唇动一动,却什幺都说不出来。她外表看来依然那幺平静,她的心却在燃烧!

  他们就那幺互相凝眸相望一阵。那阵燃烧的火焰过去之后,他们冷却下来。他放开她的手,竟也说不出话。

  他不想背叛之颖,完全不想,他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男孩子。他和之颖已经十多年,他不能放下那段感情,但是爱莲——他矛盾了,好矛盾!

  他难堪地发觉,他竟也喜欢了爱莲,而那种喜欢和对之颖的完全不同。

  女侍送来布丁,缓和了他们之间的难堪与异样情绪。他们低下头来吃布丁,吃得很慢,很难下咽似的。一个小小的布丁吃了老半天,韦皓依然想不出一句适当的话来说。他有些气自己,怎幺这样呢?他生平最看不起朝三暮四的人,自己——竟有此嫌呢?

  「爱莲,我很抱歉,」活泼开朗的男孩子也期艾起来,「如果我冒犯你的话!」

  「没有冒犯,是我——不好!」她不敢抬头。她心中也矛盾,也难堪。她喜欢韦皓,之颖却是她最好的朋友,叫她怎样呢?她是那幺害羞,那幺文静的一个女孩,她却不惜采取主动,采取暗示——唉!她若不这幺做,她会爆炸!她是那幺喜欢韦皓,喜欢他的优点,也喜欢他的缺点。她总是想,韦皓若是她的男朋友,她决不会像之颖那幺对待他。她会温柔的,体贴的,用所有的爱心——想也没有用,韦皓怎幺会属于她呢?她只是做梦!

  刚才韦皓对她似乎也有情,只是那幺一剎那,他又变了。她永远忘不了韦皓温暖的手压住她的一剎那,她像掌握了全世界!韦皓放开了她,好象很懊悔,唉!韦皓是之颖的,她来等他,分明是自扰扰人。

  「走吧!」韦皓放下十块钱。

  他们默默地走出冰店,默默地走到公路局车站。韦皓替爱莲买了一张往天母的车票,就默默地陪着她等车。他们那样站在一起实在很像情侣,他高大、英俊,她柔美、细致。谁说他们不是一对呢?周围许多乘客不都在悄悄的在注视他们吗?

  等了将近十分钟,多难挨的十分钟啊!班车终于倒迟着进了站,一些等待着的乘客开始上车。

  「韦皓,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是不是很——糟?」爱莲看着他,急切地问。

  「我不知道对与错。」他回答得更困难。他能背叛之颖?他们刚才误会冰释,和好如初,他刚刚才说过不再听爱莲的,怎会想到事情一下子变成这样?世界都变色了!「我也不知道怎幺答复你。」他老实说。

  「我知道我不该来,」她喃喃自语,眼中隐有水雾,「是我自己把梦敲碎,把希望打破!」

  「爱莲——」他的心扭成一团。天!要他怎幺做?那幺害羞的爱莲能讲出这种话,表示——她在喜欢自己,很喜欢,他该怎幺做!

  「我不能为难自己,更没有资格为难你!」爱莲摔一摔头突然坚强起来,「我——回去了!」

  「爱莲——」他情急地抓住她的手臂,他只知道不能放她就这幺走,但是,他不知道该说什幺,「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

  爱莲站住不再移动,整张小脸上的光辉,可以照亮全世界。这是爱情,害羞的女孩子也有了爱情,只是——那样难堪而复杂,她无法理出一个头绪。她把盼望的眸子仰望在他脸上,这个高大的男孩能帮助她,能支持她,能了解她,她完全相信!

  「是——怎样?」她轻轻地问,那声音像暮鼓晨钟,敲醒了他沉睡的爱情——沉睡的爱情?怎幺说?他和之颖呢?

  「爱莲——」他好难堪,怎幺说得出口呢?爱莲明知他仍是之颖的男朋友,爱莲明知他和之颖依然很好,哎——爱莲那神色,使他全身都像在燃烧。

  「告诉我,是怎样?」她热烈地问,「你知道,你的话能使我恢复——自尊心。最近,我总是觉得自己好荒谬、好卑鄙。我这个人——简直糟透了。可是我没办法,真的,没有人能了解我的感觉,谁想做——对不住朋友的事?」

  韦皓深深地吸一口气,一种英雄气概的情绪充满了全身。深深自责的爱莲看来楚楚可怜,他不是铁石心肠,何况他也在喜欢爱莲,在这短暂的一瞬间,他有了决定。即使有苦难,有悲伤,有折磨,别只压迫爱莲,让他们一同承受吧!

  很奇怪的,在他有了这决定后,之颖的影子并不缠扰他,而且渐渐淡去,他心中的矛盾也一下子消失。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爱莲对他远比之颖重要,这——是怎幺回事?

  感情的事竟如此不可思议,在这之前,他从没想过会放弃之颖——他放弃之颖了吧?

  「跟我来,让我慢慢告诉你!」他开朗地说。

  他那幺轻松、那幺愉快地拥住了爱莲——哎!他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一天,爱莲是之颖的朋友啊!之颖——会难过?会痛苦?不,不,当然不,之颖才说过会祝福他的,他——真的爱上了另一个女孩?

  他和爱莲的感情不是突发的,他们一定很久了,之颖给了他们那幺多在一起的机会,不是吗?只是他傻,他糊涂,他没发觉而已!

  他带她走进火车站旁不远的「青龙」。他第—次来,他早听过许多同学说起,很日本派的字眼「纯吃茶」。他们走上灯光黯淡的二楼。他心里一直盼望着有一天能带之颖来坐坐,想不到却是爱莲,天下的事情真奇妙得很。

  很多对情侣相依地坐着,昏暗中互相看不见对方的难为情。女侍带他们坐定在一个卡位上,先收钱,再送来两杯果汁,行动快得出奇,是不想打扰客人吧!

  古典音乐倒很优美,看真了,有些情侣的动作却令人脸红。韦皓和爱莲都好吃惊,怎幺是这样的呢?同学不是说很高尚的吗?

  「哎——我不知道是这样的。」韦皓低声解释,「我以为是聊天,听音乐的地方!」

  「不必管别人,我们可以聊天。听音乐!」她细声说。

  他点点头,自己正派不就高尚了,是不是?

  「你说要慢慢告诉我?」她看他一眼。暗暗的灯光下,她特别美,美得有些神秘。

  「我——不知道该怎幺说,」韦皓看着指尖,「刚才你要走的时候,我心里只有一个意念,是‘抓住你’,我也不知道为什幺,或者我太蠢!」

  「你想到——之颖吗?」她悄声问,虽然声音那幺低,却有太多的喜悦。

  「没有!」他坦白,「我从来不说假话,那个时候,我没有想到她!」

  「韦皓,我不是要求你怜悯我!」她庄严地说。

  「我没想过这两个字,」他认真地摇摇头,「爱莲,刚才我只感觉到你对我比之颖对我更重要!」

  她没出声,过了好久,好久,才长长地透一口气。

  「韦皓,我有偷窃的感觉!」她满足地靠在椅背上。

  「勇敢的偷窃!」他说。他很想握住她的手,在这种地方,他不敢,他怕冒犯了她,「你使我们两个,不,该说三个人都不会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

  「你和之颖在一起十几年了!」她轻轻说。

  「我们像最亲爱的兄弟姐妹,」他说,「不是遁词,不是逃避责任,不是找借口,是真话!之颖和我——从来都没有我对你的这种感情!」

  「我不明白!」她嘴角露出浅浅的甜笑。

  「对你,是狂热的,是燃烧的,」他稚气地望住她,「对之颖是淡淡的,是自然的,是——习惯的!」

  「如果今天我不来,你会仍然和之颖!」她说。

  「是的,」他点点头,「我会和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或者一个女孩来告诉我:‘韦皓,你错了’,我才会醒悟!」

  「若没有人来告诉你错了呢?你会和之颖——」

  「不会!上帝不会容许这样的事发生!」他好肯定。

  「但是你和我——」她娇羞地说不下去。

  「你点燃了我心里感情的伏线,」他半开玩笑,他稚气得这种事也不正经,虽然他已知道喜欢的是爱莲,「那条伏线早埋好了!」

  「不正经!」她轻轻地咬着唇,半喜半嗔,「韦皓,你认为——之颖会怎样?」

  「会祝福我们!」他几乎没有考虑,「她刚说过!」

  「她已经——知道了?」她大出意外。

  「她能未卜先知?」他笑了,「她只说若我爱上另外的女孩,她会祝福!」

  「她会吗?我——是做不到的!」她喃喃的,「若之颖伤心,我就——有罪了!」

  「她说不要抓住一个不爱她的男孩,」他心中暗暗思量,之颖真能那幺不在乎?他又烦恼起来、「她那种个性——或者会!」

  「韦皓,我担心她会不谅解!」她也忧愁了,「她是我的好朋友,而我——我真的不想伤害她,我—我——」

  「放心,爱莲,」他强抑心胸的烦恼,「若我们——相爱,困难和挫折都要一起承担,多大的痛苦都会过去,懂吗?」

  「我懂。」刚才的快乐一去,再也不回转,「今天的事一点也不真实,我一直觉得像做梦!」

  「不是梦,我们都知道不是梦。」他终于握住了她的手,「爱莲,我们都要有信心。爱,是正大光明的,别再说偷窃,明天我就会向之颖解释一切!」

  「不,不,别对她说!」爱莲像只受惊的兔子般跳起来,「别对她说,至少不是明天!」

  「爱莲,我们既然——相爱,就该面对现实!」他很困难地说出这个「爱」字,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相聚,「总有一天要告诉她的!」

  「等一阵,好吗?」她柔软地请求,那盼望的眸子,谁忍心拒绝啊!「明天就说——我会难堪!」

  「也好!」他沉思一下,「你愿意什幺时候说,告诉我一声,这件事该由我做!」

  「不,我们俩一起!」她眼中光芒热烈。「你说过,所有的责任都要由我们一起承担!」

  他捏一捏她的手,愈来愈觉得他选择爱莲是正确的。之颖从来没这幺对待过他,他和之颖太相像,年龄也相若,爱莲的温柔、体贴,变成他从未有过的大享受。

  「我们走吧!我送你回去!」他说。

  「送我回家?」她吃了一惊。

  「送你到岔路口上,好吗?」他笑笑。「我注定是要走那条岔路的!」

  「为什幺叫它岔路?」她皱皱眉,站起来。

  「之颖这幺叫的,她说不是正统的公路,所以叫它岔路!」他扶着她下楼。

  走出青龙,外面的阳光依然美好,他们好象从另外一个世界中回来,刚才的一切,仿佛真的是梦,她揉揉眼睛,用力握一握韦皓的手,是真实的,不是梦,她放心了!

  「从今天开始,别叫岔路了,」她柔柔软软的声音十分动人。「叫小径!芬芳、幽静的小径!」

  「遵命!」他顽皮的挤挤眼。「从此以后我只说小径,来纪念我从岔路中走出来!」

  「真走了岔路?」她看他一眼。

  「韦皓从不说谎!」他很自然地把她拉到身边。

  坐在往天母的公路局车上,他们沉默的手握着手凝眸相视,这一种感觉对他们都新奇、都神秘、都温馨、都甜蜜,他们都掉下一条河,那一条叫「爱」的河,是吗?

  唯一的一丝遗憾,深心里,他们也都不能完全忘怀之颖,他们的朋友!

  善良的年轻人把友谊和爱情看得同样重要!

  或者,他们会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松山国际机场,像平日一般忙碌、拥挤。送行的、迎接的,再加上来往的旅客,充塞着整间大厦,连那冷气都显得无能为力了。

  西北航空公司最新的七四七型机着陆,巨大的飞机里旅客反而不多,十几个随机服务员却阵容庞大。施薇亚是其中的—个。

  从三藩市经东京到台湾,将近二十小时的旅途,所有人都疲乏了。薇亚脸色不很好,淡淡的化妆掩不住憔悴的神色,她身心惧疲。经过海关的检查,她快步走出闸口,潘定邦会来接她,她需要好好的休息一阵!

  父亲的手伤,自己的婚礼,都够烦的。以往安静快乐的日子,好象一去不再复返似的。她选择了婚姻来解决所有的烦恼——其实,她是逃避烦恼。她抱着一了百了的心,结了婚,立奥该不会来纠缠了吧?

  定邦果然等在那儿,他是个很守时、很小心、很仔细、很体贴的男孩子。虽然薇亚和他的个性差得太远,但是,他总是那幺迁就薇亚,选丈夫不是选情人,定邦具有好丈夫的条件,薇亚并不十分爱他——至少没有发生过像对立奥一般的感情,可是谁说一定要由爱情而结婚?定邦远远从澳州跟来台北,那一份诚心很可感,肯定的,定邦十分、十分爱她。她记得之颖说过,像她这种女孩该找一个绝对爱她、包容她的男孩才对,她认为有道理!选择定邦,除了那个逃避的感觉,被爱和安全感也是最大原因。

  「薇亚!」定邦迎上来,用浓重的澳州口音的英文说:「欢迎你回来,我开了你的车子来接你!」

  薇亚笑一笑。和她纯美国味的英文比较起来,澳州英文十分可笑,有几个字母——尤其是A的发音好怪,怪得就像她们平日在学校开玩笑一样。(譬如TODAY念成TODIE意思就差了千万里!)

  「爸爸的手好些了吗?」薇亚关心的。她接受了定邦在她面颊上的亲吻。

  「好多了,只是擦伤!」定邦说:「有位程医生来替他换过药!」

  「程医生?之颖的朋友?」薇亚眼前浮现一个风度翩翩、洒脱而沉稳的年轻人影子。

  「是吧!是杜之颖陪他一起来的!」定邦伴着她往外走。

  「之颖是很好的朋友!」她自语着。

  定邦挽着她,又提着她巨型化妆箱朝停车场走去。远远的,可以看见她那部奶油色NSU小轿车在阳光下闪光。NSU不是最出名的牌子,她喜欢那小巧的款式。

  「下午你得好好休息,你脸色不好!」他体贴的。

  「长途飞行总是这样的,」她淡淡的。「有个旅客说我的笑容从轻松变成最后的勉强苦笑!」

  「别做了吧!」他怜惜的。「我不能让你那幺辛苦!」

  「放心!结了婚想做都不行!」她眨眨眼,她想使自己振作一点,有力不从心之感。

  定邦打开车门,把化妆箱放进去,薇亚也从另一扇门上车。有人轻轻拍一下定邦的肩膊,定邦下意识的回头望望,整个人僵住出不了声。

  「请让开一点,我有话和薇亚说!」立奥冷漠的脸上有一股青气,很吓人。

  「薇亚累了,需要休息,」定邦定定神,并不让开。「改一天你再找她吧!」

  「我是很客气、很斯文的,」立奥摊开双手。「别逼我发火!」

  薇亚在车中早变了颜色,她愈是怕立奥,偏偏立奥阴魂不散的跟住她。在这大庭广众之下,立奥想做什幺?她知道,他是什幺都敢做的。

  她僵在那儿动弹不得,手颤心跳,四周有那幺多人,怎幺没有人发现他们?怎幺没有人来救援呢?

  「李先生,我希望你冷静考虑,不要为大家带来麻烦,」定邦沉着声音。真看不出,他居然能这幺沉得住气。「薇亚和我下星期六就订婚了!」

  「我正是要谈这件事!」立奥冷哼一声。「别拉拉扯扯的,我只是要见一见薇亚,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潘定邦盯立奥一眼。他不相信立奥在这种地方还敢行凶打人,他是奉公守法的斯文人,他怎能了解立奥那种反叛的小霸王思想?他预备不理会立奥。他把汽车锁匙插进开动引擎的孔里,正要上车,冷不防无法无天的立奥双手齐上,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用力把他摔倒地上。只听得摄亚一声惊呼,汽车飞驶而去。

  定邦在地上呆了一下,远远的已有警察向他奔来,他支撑着爬起来,他不能任薇亚被立奥这幺掳去,他必须去追,他必须救回薇亚,他深爱着的薇亚!

  「车,给我一辆车,」他焦急的、方寸大乱的叫着。「他抢走了薇亚,给我一辆车去追!」

  警察皱皱眉,他依稀看见发生的一切。若这个衣冠楚楚的男孩子没说假话,那幺,台北市又发生一件大案子。光天化日之下抢人?真是不要命了?他带着定邦走向附近一辆警车,一边又用无线电和上级联络,希望帮助注意薇亚那部奶油色的小轿车。他们追踪而去!

  再说立奥,他跳上车就那幺不顾性命的把汽车冲出停车场,他心中唯一的意念是——带着薇亚,远远离开那个讨厌的潘定邦。他并没有计划去哪里,他只是漫无目的,以极高的速度任汽车向前疾冲。身边的薇亚吓得面无人色,也引起了路旁交通警察的注意。

  他苍白的脸上泛起的红晕,刚才见到定邦的那一股子愤怒也随着疾驶的车速而发泄了。他渐渐平静下来,他放慢了速度,终于,停在南港附近一条无人的小路上。

  他定一定神,温柔的、满有情意的转向几乎已变成木偶的薇亚。

  「终于再见到你了,薇亚!」他的手轻轻落在她肩上,她敏感的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往后退。

  「现在只剩下我们俩,让我们好好的谈一次,好吗?」他轻轻的用手指抚弄着她的发脚。「我们那幺久不见面了,你知道我怎幺想你吗?」

  薇亚再退一步,她已靠在车门上,再也无路可退。

  「离开我——请你离开!」她沙哑着声音,眼中尽是恐惧的光芒。

  「你不能离开我的,知道吗?」他笑得有点神经质。「薇亚,我爱你,你也爱我,你答应跟我结婚的!」

  「不——不,不是这样,」薇亚整个人都在抖。「请你离开我,我求你!」

  「不是真话!」他盯着她,他的眼光十分自信。「你说的不是真话,我知道你爱我。薇亚,上次的事我已经道歉,你还不肯原谅我?」

  「不是原谅,立奥,——我们完全——不适合!」她用手掩住脸,她不敢看他,更不敢哭。她了解他那种人,眼泪会激起他更大的火气。「你放了我——」

  「胡说!」他的手用力的突然抓紧她的脖子,她恐惧的睁大眼睛,再也出不了声。「李立奥和施薇亚是世界上最相爱的一对,谁敢反对,谁就——死!」

  她吓坏了,他要杀她吗?他看来完全不正常,天!以前是怎幺回事?她怎幺会爱上这样一个男孩?

  他的手又放松了,神色也转变得好柔和。

  「薇亚,我们结婚,好吗?」他轻抚她手臂。「我会尽所有的力量使你过得好,使你不受一丝委屈,使你永远幸福。薇亚,你不会忘记我们多幺相爱吧!」

  恐惧加上委屈,她终于任那泪水流出来。泪水经过她的脸滑到他手上,他浑然不觉,只那幺专注的、那幺深深的望住她。这个女孩是属于他的,一辈子属于他,他爱她,全心全意的爱她,上帝该知道!

  「薇亚,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你,」刚硬的男孩也有这幺柔软的一刻,他用指尖轻轻抹去她脸上的泪珠。「我愿意听你话,受你管束,再不做令你生气的事。薇亚,你答应我们结婚!」

  薇亚出不了声,泪水不停的涌出来。她从来不知道,立奥竟会有些神经兮兮的,他一会儿凶猛得像狮子,一会儿又柔得像猫。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她爱过的那个李立奥绝不是这样的!

  「我和定邦——下星期六订婚!」她振作一下,硬着头皮说。她不愿意他再这幺痴缠不清,她不能再敷衍。

  「别提那娘娘腔的家伙,他经不起我三拳!」他嗤之以鼻。「和他订婚会是你一生中最大的错事!」

  「不——立奥,你放过我吧!」她又哭起来,「你还能找到更好的女孩子——」

  「没有第二个施薇亚!」他斩钉截铁的。「我只爱施薇亚,只爱你!薇亚,别让大家都走错路,我明知你不爱潘定邦,是不是?」

  「不,不,我爱—定邦,」她有些歇斯底里。「我要跟他订婚,然后结婚。不是你,不是你——」

  立奥脸上突然闪过一抹可怕的杀气。他总是这样的,脾气一来,自己也控制不住,他又会像一堆串在一起的炮竹,必须点燃最后一枚才会停止。

  「你说什幺?你别逼着我发脾气,」他咬着牙啃,双手紧握着她的臂。「全台北市的人谁不知道施薇亚是李立奥的?你要跟别人订婚,除非我死了!」

  「不。我不爱你,不爱,」她的恐惧变成厌恶,紧绷的神经使她几乎要精神崩溃。「你放开我,放开我——」

  他深深吸一口气,他无法忍受她尖锐的叫声,他无法忍受她满布泪痕漂亮脸庞上的恐惧。她为什幺要怕他?她该爱他啊!多健忘的女孩,那幺快就忘却了昨日的爱情?他不会忘,不会变,永远不会!

  他突然把她拥在怀里,那幺重、那幺热烈、那幺深深的吻她。她躲不开,叫不出,逃不了,他的吻像一个令人窒息的梦境,压得她几乎昏过去。他们以前曾有无数次热吻,无数次相拥,但——绝对和今天不同,今天他像一只野兽般要吞噬她!

  巨大的恐惧使她奋起了生命中求生存的本能——多幺可笑,她一直以为他要杀她。她十只尖尖的指甲抓进了他背上的肌肉,她找寻了最好的机会,用力咬破了他的唇,只是—他像完全没有知觉的麻木人,他还是那幺毫不在意的狂吻着她。

  她的舌头感觉到咸咸的血腥味,她的手指也沾上湿湿的血。他仍不放松她,他是要吞噬了她,她真的不能再支持,她就要倒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惊人的警车声逼近了他们,不,停在他们车边,车上跳下几个人,有人拉开了他们的车门,有人用力外开了他们——

  她觉得压力一轻,梦境去了。深深的吸一口气,她看见车外站着定邦和两名警察,她又看见自己手指上的血,一阵昏眩加上极度的松弛,她软软的倒下去。

  只是一瞬间的休克,她又清醒过来。定邦已爱怜、体贴的拥住她,用手帕替她抹去手指尖的鲜血。

  她微微转脸,看见被警察拷上手铐的立奥。他唇上是血,淡蓝色的衬衫背部抓破了一大块,鲜血正不停的渗出来。她心中惨然,不敢再看。

  「你没有受伤吧?薇亚!」定邦拥着她,再也不放手,就像一放手就会失去她似的。

  「没有!」她定一定神。她虽然怕立奥,但却不想立奥因她而判罪。无论如何,他们以往是爱侣,而且她万分惧怕立奥的报复。「请你们——别为难他!」

  两个警察都诧异的望住她,怎幺回事?别为难凶犯?

  「是我——自愿跟他来的!」她说。

  警察对望一眼,摇摇头。年轻人的情情爱爱最难懂,不管她是不是自愿,立奥是得当疑凶带回去的。

  「我们会办,你放心!」警察说:「我们已有你的地址,随时会请你来警局帮忙!」

  他们推立奥上那部吉普车。立奥挣扎一下,倔强的回过头,紧紧的盯着薇亚。

  「他们为难不了我!」他傲然的。「你帮我说话,我知道你仍然爱我,我会再找你!」

  他自动跳上吉普车,随两个警察去了。他对唇上和背部的伤痕,完全不在乎,他浑身上下都是男子气概!

  「我来晚了,使你受惊受害,」定邦安慰着她。「我们回去,我再也不离开你一步。他再来——我跟他拼命!」

  「不,定邦,别这样,」她软弱的靠在他怀里。「下星期六不是订婚,让我们结婚!」

  结婚?她考虑清楚了?不后悔?

  之颖在报纸上看见立奥的新闻,她有点难过。

  在所有人的眼光中,立奥又做了一件坏事,只不过在他的坏记录上加上一笔而已,他本来已是众所公认的坏家伙。之颖却不这幺想,因为她了解他!

  谁能知道立奥那幺深、那幺狂、那幺全心全意的爱着施薇亚?人们的眼中,坏孩子是该没感情的,是该没有爱的,这不公平,是吗?坏孩子也是人,凡是人都有上帝赋予的爱。何况,之颖一点也不觉得立奥坏!

  立奥是暴躁一点,任性一点,傲慢一点,霸道一点,他的叛逆性也比一般年轻人重些,可是,这是罪吗?时代在那样急剧的转变,潮流在那样不停的冲击,上一代的思想再也束不住年轻人的心,新一代正确的思想还不曾明确标出,二十世纪的末页,是思想上的空白年代,年轻人有无所适从的感觉。难怪他们暴躁,他们任性,他们不知所以的傲慢,他们不知所以的霸道,更盲目的反叛一切他们认为不再适宜的!

  他们在思想上找不到一条通往光明的康庄大道。

  报纸上说警方已释放了立奥,因为薇亚的那一句「自愿随他去」?或是另有其它原因?报上对事情经过描述含糊,之颖甚至不能看明白发生了什幺事!可想象的,立奥又在为他曾有的错误而努力!

  可怜的立奥,他有资格爱与被爱,可惜,他总是用错了方法。他急于想成功,反而失败了!

  从学校到家中,之颖脑中不停的转动着这件事。她往往总是为了朋友而忽略了自己,她不曾注意到身边韦皓的古怪神色!

  当然,是她太放心韦皓。十多年的友情,还有什幺古怪可言?她对韦皓就像对自己一样了解!韦皓没有随她回家,他说过要努力苦读,不是吗?她喜欢有志气的男孩!

  施家别墅紧闭着大门,自从上次枪伤廷凯事件之后,他们已加紧防范。自然,立奥也是他们防范的目标。今天放学迟,走在小径上,天已昏暗,家中已亮起灯。她慢慢走回去经过爱莲窗口,很自然的「嗨」了一声,没有反应,爱莲不在家?她每天此时已该在窗前平平仄仄了,她去了哪里?她似乎也变了!

  之颖跳过矮灌木树,推开家门——她停住了,灌木树丛里蹲着个小女孩,正用黑色的大眼睛悄悄的注视她。是玫瑰,她终于出来了!

  「玫瑰!」之颖把书本往地上一扔,快步奔过去,一把抱起小小的她。「找我吗?要我陪你玩?」玫瑰自然听不见她的话,也表示不出心中的意思,只是用那暗哑的、难听的憨笑来表示高兴。能看得出,这个小女孩是多幺盼望友谊,盼望同伴,盼望热闹!

  「听着,不管你懂不懂,不管你听不听得见,你听着,」之颖稚气的对怀里的玫瑰说:「我去打个电话,找一个朋友来,我们三个人一起玩,好不好?」

  玫瑰仍然在笑,从她依恋的眼光,能发现她是那幺喜欢之颖。之颖放下她,耐心的用手比了半天,之颖的意思是让她等着。玫瑰不笑了,她似乎懂了之颖的意思,立刻躲回矮树丛里,睁大了两只星星似的眼眸望着之颖。

  之颖微笑赞许的拍拍她,跳过矮树,冲进爱莲家打电话。她顺利的找到了以哲,让以哲立刻赶来。她兴奋的想,接近玫瑰不是那幺轻易的,他们要抓牢这机会。

  「我们在施家别墅后面的山坡等你,」她说:「我怕你还没有来慧玲就捉回玫瑰了!」

  「捉回?」以哲笑她的稚气。「玫瑰是猴子?捉回?我立刻来!」

  挂上电话,之颖像小偷似的溜回矮树丛,谢天谢地,玫瑰还等在那儿。她抱起玫瑰,也顾不得慧玲是否会着急,直奔施家别墅后面的山坡。

  没经人工修饰的山坡显得杂乱,毫无韵致,只有一块斜斜的草地勉强可以供她们玩耍。之颖放下玫瑰,随手在草地上采下十几朵浅紫色的小野花,用一根官司草把小花扎起来,插进玫瑰的马尾里。

  玫瑰用手摸一摸,即使聋哑的小女孩也有爱美的天性,她快乐得拍起手来。她的笑容那幺真纯,那幺无邪,她的声音却那幺难听,是上帝——弄错了吗?之颖不是教徒,她相信慈爱的造物主,绝不会让这遗憾存在!

  她相当有信心,至少,玫瑰该懂人类的语言,至少,玫瑰该享受所有孩子一样的快乐时光!

  之颖教玫瑰玩拍巴掌的游戏。只教一遍玫瑰就会了,她的领悟力十分惊人,有缺陷的孩子往往特别聪明。她们从最简单的开始玩起,一路玩下去,玫瑰几乎学全了之颖所知道的花样。之颖激动的抱起玫瑰,在她小脸上亲一亲,她愈来愈喜欢玫瑰了!

  那幺稀奇的,当她放下玫瑰时,那小女孩用柔柔的小手攀住了她的脖子,那幺无邪的,也亲吻她的面颊。哦!玫瑰!这幺乖巧,这幺好的小女孩,上帝会帮助她!

  以哲来了,他几乎是跑着上山坡的。他穿著米色运动衫,米色牛仔裤,米色运动鞋,他站在她们面前喘息。他那笑容,那神情,那打扮,哪儿像专家?像医生?顶多是个大学里的助教!

  玫瑰有点吃惊,她畏缩的躲入之颖怀里,把脸埋在之颖肩头,只露出两只又圆又黑的眼睛。她是不习惯见陌生人,她被突然而来的以哲吓坏了。

  「坐出租车到你家门口,跑着上来的!」以哲凝视着之颖。「连晚饭都没吃!」

  「等会儿我请你!」之颖不在意的说:「她就是玫瑰,我偷运她上山的!」

  「偷运?军火吗?」以哲又笑了。之颖用词每次都那幺特别,那幺稚气。

  他看看玫瑰,怎样惹人怜爱的小女孩?她躲在之颖怀里,就像相亲相爱的两姐妹,他下意识地伸手摸摸玫瑰的脸。那幺敏感的,玫瑰抖了一下。

  「她对我太陌生,敌意好重呢!」他在草地上坐下来。

  「你是专家,你该有好方法!」之颖很认真。

  「你没看见我一直在对她笑吗?」以哲顽皮的。「还有个好方法,你要合作!」

  「一句话!」之颖使玫瑰抬起头,然后做一个替她介绍以哲的姿式。「他是我的朋友!」

  玫瑰怔怔的望住以哲,她无法这幺快领会。

  之颖想一想,握住了以哲的手,又握住了玫瑰的手,她以为玫瑰该懂了吧?

  玫瑰依然那幺怔怔的望住以哲,虽然那陌生、那敌意淡了许多。或者,玫瑰心目中还不曾有「朋友」两个字的观念!

  之颖忽然想起刚才,她吻玫瑰,玫瑰又吻她,似乎,亲吻面颊对玫瑰是个最简单、最快的表示方法。之颖心地纯洁,稚气,她永远想不到邪恶、肮脏的一面。她仰起头,很快的凑近以哲,在他脸上亲吻一下。

  玫瑰的脸一下子开朗起来,天真的憨笑又在脸上跳跃。她从之颖的怀抱中跳起来,柔柔的攀着以哲,像之颖一样的亲他一下,似乎,友谊就这幺简单的建立起来。

  玫瑰再也没有拘束,她像只穿花蝴蝶般穿梭在之颖和以哲间,红色的小短裙飞舞着,是暮色中绿茵上唯一的一点红,美极了。似乎,连那暗哑的声音也不再难听。

  「她能笑出声音!」以哲似自语。

  「有希望吧?是吗?」之颖似兴奋的。

  「不是治疗的希望,天生的聋哑很难治疗,」他慎重的。「我是指她可能说简单的话!」

  「只是这样?」之颖有些失望。

  「就算这样,都得尽很大的努力!」他说。深邃的眸子中,跳动着一抹特别生动的神采!

  「你开始努力吧!」之颖说。

  她选了好些官司草,在头上打结,和玫瑰两人各执一条,在打结处互相交叉比赛。有时之颖胜了,有时玫瑰赢了,不论谁胜谁负,玫瑰都笑得咯咯作声,似乎这是全世界最有趣的游戏。玫瑰一乐,之颖也心花怒放,两人玩得那幺兴高采烈,竟冷落了一边的以哲。

  以哲完全不在意,默默在一边微笑注视。他没有见过比之颖更爱孩子的年轻人,年轻的时候谁都顾着自己玩,谁会注意到孩子?之颖和一般年轻人不同,她比别人多一些热诚,多一些爱心,她的生活、她的生命力也更丰盛些!

  山坡下跑来一对焦急的夫妇,之颖和玫瑰全没注意到。以哲眼看着那位少妇怒冲冲的奔上来,她的先生铁青着脸,无可奈何的跟着,这必是玫瑰的父母了。以哲想着之颖说慧玲要「捉」玫瑰回去,他下意识的担心起来。他不明白,慧玲那盛怒的脸,是代表一个母亲对女儿的关心?不是太过分了一点吗?

  慧玲会怎样对付之颖?奇迹般,奔到近处,慧玲突然停下脚步,脸上的盛怒也渐渐消失,眨眨眼睛,她突然掩住脸哭起来。

  「慧玲——」丁范扶住她的肩,有些不知所措。

  之颖听见了慧玲的哭声,丁范的叫声,她抱着玫瑰呆住了。慧玲追了上来,不是吗?慧玲为什幺哭?怪她偷偷带走玫瑰?怪她多管闲事?慧玲那种人完全不讲道理的,叫她怎幺解释?

  玫瑰也看见了父母——她是由之颖的突然停止玩耍和变了的脸色看出来,她十分机灵。她的笑容在一瞬间溜走,小小脸儿像突然失去阳光般苍白。

  「慧玲,你做什幺?」丁范责备的。「别吓坏了玫瑰和杜小姐!」

  慧玲长长的吸一口气,努力忍住了泪水,除了她自己,没有人知道她为什幺哭泣。她走向前去,从之颖怀里抱回玫瑰。很意外,她不再盛气凌人的指责之颖。

  「慧玲,很对不起,玫瑰在矮树丛边等我,我——就带她来了,」之颖解释着。慧玲流泪比恶颜相向更令她难过,哪个母亲不着急女儿的失踪?「我不是有意——」

  慧玲不理会她,抱着玫瑰径自朝山坡下走,走了一段路,她终于停下来,转身说:

  「下次带玫瑰来玩,记得告诉我一声!」她大步去了。

  之颖呆了半晌,慧玲的意思是——答应放玫瑰出来和她玩了?为什幺?慧玲为什幺突然改变了?

  「嘿,程以哲,你听见吗?」她跳起来。「以后我们可以正大光明的帮助玫瑰——」

  她没有再说下去,她看见玫瑰的父亲丁范还站在那儿。她解嘲般的耸耸肩,说:

  「程以哲,他是玫瑰的父亲丁范!」

  以哲站起来和丁范握握手,以哲相信,男人绝不会像女人那幺不讲理,丁范可不会那幺莫名其妙的把玫瑰圈在一个小圈子里吧?

  「丁先生,」以哲很有风度的。「我是五官科的医生,我在士林一家私立盲哑学校服务,我是来帮助玫瑰的!」

  「哦!是吗?」丁范有些错愕,立刻显得好高兴,好感激。「我们不知道这件事,内人脾气很古怪,我——唉!我知道玫瑰要送到学校去才有前途的!」

  「玫瑰不是完全不能发声,所以说也可能不是完全不能听,」以哲稳重的说:「你们送她去检查过吗?」

  「检查过,以目前台湾的技术——没有可能医好,」丁范脸上隐有忧色。「我们也没有足够的能力送她出国医——」

  「送到我们学校来吧!我替你想办法!」以哲说。

  「你——」丁范不能明白他的意思。

  「程以哲是美国回来的专家,他的家人都在那边,」之颖说。她并不想炫耀什幺,以哲的事与她无关,她只想帮助玫瑰。「他可能帮你们的忙!」

  「是吗?」丁范大喜过望。「先谢谢你,程先生!我会说服慧玲,尽力说服她!」

  「她为什幺不肯送玫瑰进学校?她不明白那是对玫瑰好的吗?」以哲问。

  「我不知道她为什幺,平常她都很好,提起这件事就完全不可理喻,」丁范无奈的摇摇头。「不瞒你们,我们每次争执全为了玫瑰!」

  「她刚才——为什幺哭?」之颖傻傻的问。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她是因为玫瑰的笑声,」丁范眼中也有泪光,可怜天下父母心!「五年来,玫瑰从来没有像今晚这幺笑过!」

  「真的?那天晚上玫瑰也这幺笑的!」之颖叫。

  「我知道慧玲那样藏住玫瑰是错误的,」丁范说:「她总是担心别人笑话玫瑰,欺负玫瑰。我知道她爱玫瑰,可是,她的爱使玫瑰变成一朵没见过阳光的花朵,我担心这朵花会凋落得特别快——之颖,谢谢你替玫瑰做的一切,我相信搬来此地住,必是上帝的旨意!」

  「别谢我,」之颖有点忸怩,她最不习惯客气。「大家都说我多管闲事,其实,我希望每一个人都好!」

  「好心的姑娘必有好报!」丁范挥挥手,大步走下山。

  之颖叉着腰站了一会儿,她心中有乱七八糟的兴奋情绪,除了玫瑰,她说不出为什幺,她只是莫名其妙的喜悦。

  「好心的姑娘,你肚饿吗?」以哲打趣着。

  「喂!不许这幺称呼我,」她瞪以哲一眼。「我有名有姓的,你不记得吗?」

  「永远忘不了!」他不认真的笑一笑。洒脱而风趣。「之颖,你说过请我吃饭!」

  「放心!妈妈烧的菜包管你涨饱!」她甜甜的挤挤眼——对了,之颖的脸儿说不上多美,却好甜、好甜,尤其当她笑,当她扮鬼脸时。

  以哲就那幺似笑非笑的凝视着她——他总喜欢凝视人,因为他是专家?想从她脸上发掘些什幺?

  之颖并不在意他的凝视,她坦白得像一张纸,她爽朗得像一阵风。凝视,对她并不表示什幺,虽然她发现以哲的眼光十分特别,十分生动。

  「怎幺来了三次,从来没有碰到韦皓?」他问。

  「他回家用功了,他发誓不再抄我的习题!」她说。

  「这幺说,你的功课很不错了?」他故作惊奇状。

  「稀奇吗?」她耸耸肩,很自然的把手交给他握着。「跟我回家去吧!」

  山坡下的家里灯光温暖,隐约的菜香味阵阵传来,之颖拖着以哲连跑带跳的奔回去。

  「妈妈,我带来一个客人,」她稚气的叫着。「饭菜够他吃吗?」

  之颖的呼叫引出来厨房里的淑怡,她带着微笑打量以哲——她刚才以为是韦皓。眼中增添一抹惊讶,好出色的一个男孩子,是那个什幺——以哲吗?

  「是以哲,对吗?」淑恰保持良好风度。「如果你不挑剔菜的话,足够你吃三碗饭!」

  「挑剔的人不会来得这幺冒然,伯母!」以哲说得很得体。「我在学校是吃大锅饭的!」

  「你在读书?」淑怡意外的。

  「他有资格做我们教授,」之颖放开以哲。「他在美国学医的,是专家!」

  「哦!」淑怡不自觉的再看以哲一眼。

  做妈妈的总是这样,女儿带回来的男孩子,不管是不是男朋友,她都得先打量一阵,评评分。若拿以哲和韦皓来比——她怔一怔神,怎幺了?为什幺要用韦皓来比?韦皓和之颖有十几年的友谊,这个以哲才初识,怎幺比呢?

  「别听之颖乱说,我哪里是专家,」以哲很谦虚,和在之颖面前的洒脱风趣,又是另一种形态。「我只不过帮忙姐姐办好盲哑学校!」

  「帮忙姐姐?」之颖叫起来。「盲哑学校是你姐姐办的?那她——是校长?」

  以哲淡淡的点点头,在他心目中,绝不想夸耀什幺。

  「她是校长,她学的是教育!」他说。

  淑怡暗暗点点头,打个招呼退回厨房。这个男孩子外表很讨人喜欢,又有很好的学历,很好的家庭,很好的背景,之颖和他交朋友——哎!怎幺又想到这里了?之颖和韦皓的感情不是一直很好?

  以哲看着淑怡的背影,沉思了一阵。

  「你母亲很亲切,她使我想起在美国的妈妈,」他坐下来。「这幺大的人还想家,你会不会笑我娘娘腔?」

  「想家是娘娘腔?」她跳上沙发,盘着腿坐着。「没有感情,没有爱的人才会不想家,如果让我出国!嘿!过不了三天就逃回来了!」

  「稚气!」他摇摇头。目不转睛的望着她。「你知道多少年轻人削尖了脑袋想钻出国?」

  「我永远不会是其中的一分子!」她说得好认真。「我这个人看起来很爽朗,很坚强,其实吶,我心里很软弱,」她放低了声音,一本正经的。「别告诉别人哦2我才舍不得离开爸爸,妈妈!」

  她天真无邪的话引起他一阵笑声。她坦白得真可爱,看她圆碌碌的眼睛一本正经的转呀转的,就算有再大的心事,再大的烦恼都会忘了。

  她是一株忘忧草!

  她永远在帮助人,使别人开心,使别人快乐,尽自己所能的付出所有力量——她往往忘了自我!或者,忘忧草本身是没有烦恼,没有忧愁的,是吗?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若有一天,当烦恼、忧愁降临到忘忧草身上时,她会需要另一株能帮助她的忘忧草吗?

  四个人—之颖、以哲和之颖父母。吃了很融洽的晚餐。以哲是个很随和、很能适应环境的男孩子,饭后,他竟帮忙着收拾碗碟,和之颖分工合作的做完所有的善后工作。他第一次来,那幺奇妙,他竟赢得比韦皓十多年在之颖父母面前更多的欢心!

  「弹吉他,唱民歌?」之颖望着他征求同意。

  「不做功课?」他关心的。

  「放一晚假,陪你!」她不在意的拍拍手。「其实,又不是中学生,哪要天天做功课的?」

  拎着吉他,她领先走出客厅。

  夜,是这条岔路——或说小径最美的一刻,美在它的静谧,美在它的安详。难怪之颖总说夜空中孕育着看不见的灵气。真的,当你放开了所有世俗的一切,把自己融入那宁静的夜色中,或者你也能领略、享受那灵气?

  她抱着吉他弹出一个音符,他用手更快的压住了她的。

  「别出声,别破坏了这份宁静!」他说。

  「想做诗吗?」她笑起来。「看你紧张的样子,这宁静,是晚晚相同,夜夜相似,你若喜欢,晚晚都来吧!」

  「我想来,怕有人不欢迎!」他半真半假的。

  「作怪!谁会不欢迎你?」她放开吉他,躺在地上。

  「那边有条小溪,你去过吗?」他用手指一指。

  「淡水河?」她看着天上的星星,她又想起玫瑰的眼睛。

  「淡水河算什幺小溪?」他说:「就在山坡背后,很窄的一条,不知来自何方,不知流向何处,但很美!」

  「这幺好的地方我怎幺不知道?」她把视线转向他。

  「你把自己局限在小径里,不知道吗?」他说得有深意。

  「瞎扯!」她拔下一把草扔在他脸上。「身体局限在小径里,可是我思想领域广阔!」

  「思想?」他笑一笑。眼中有一丝捉弄之色。

  「否认不了,」她坐起来。「你学医,读的东西已经狭窄,你又成了什幺专家,思想纹路只有一条,愈专就愈窄,不是吗?而我呢?海阔天空任我行,谁宽谁窄不是好简单的事?」

  「尖嘴利牙!」他说了一句并不纯正的广东话。「算你思想领域宽广,去小溪吗?」

  「还等什幺?」她跳起来。

  他拿着吉他,牵着她的手——很自然,像牵一个小妹妹。走了十码,一阵惊人喧嚣的摩托车声音直奔过来。

  「李立奥!」她扔开他的手,迎着上去。她总是对别人的事比自己更关心。

  立奥的摩托车停在她身边。他穿著紧身牛仔裤,窄腰花衬衫,领口有一条小丝巾,很新潮,很够味,可是他的脸色那幺坏,几乎像——囚犯行刑前的死白。

  「看见今天的报纸吗?」他的声音又冷又硬。

  「你和施薇亚——」她说。她看见他唇上的伤口。

  「不是那件,另外一件!」他喝着。他的眼光那幺愤怒、那幺绝望,像一堆将燃尽的煤炭。

  之颖原谅他的不礼貌,她知道必然发生了什幺特别的事,她几乎完全能了解他的感觉、他的心情。

  「没看到,」她缓缓的摇头。「施薇亚本来说昨天要找我的,她没来!」

  他咬着唇,阴森得令人心寒,右眼下的肌肉不听指挥的抽搐、跳动着。

  「她做错了,她会后悔,她一定会后悔,」他喃喃的说。他是那种刚硬得只会表现欢乐而不会表现痛苦的男孩,痛苦,对他来说就是毁灭。「我告诉她错了,她不信,她完全不信,她真的会后悔!」

  「你是说施薇亚——订婚?」她担心的。他看来好不正常,她怕见他脸上的死白。

  「她在走向一座坟墓,」他听不见她的话,他的灵魂仿佛已离躯壳而去,他显得空洞。「她会闷死、愁死在里面,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她——做错了!」

  「李立奥,我不懂你说什幺!」她天真的。

  「你是不懂,世界上有谁懂我?」他忽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好狂、好难听——有哭的味道。「连薇亚都不懂,你们算什幺?」

  之颖呆住了,他的模样太令人担心了,什幺事情刺激他成这样?仇恨、绝望、毁灭已完全占据了他的心、他的灵魂,一只黑色的魔掌遮住了他的理智,他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幺。前几天他还有血有肉,前几天他的真诚和对施薇亚的深爱曾感动之颖,今晚他变了,完全变了,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她折磨我,使我痛苦,我——」他脸上闪过一抹可怕的杀机。「我也会折磨她,使她痛苦!」

  「李立奥——」之颖吃惊的叫。

  他全不理会她,跳上摩托车,疾驰而去。留下一阵烟尘和掉落的一堆报纸。

  他似乎只为这幺发泄一下而来,他完全没有目的,他像一辆失去方向盘的汽车,他像一艘失去舵的船,他像一只无头苍蝇般乱飞乱撞,他已失去主宰!他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讲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真的,谁懂他?

  以哲远远的站在一边,他是个很知趣的男孩子,不关他的事他不会乱加一份。之颖闷闷的拾起报纸走向他。

  「李立奥使我担心!」她说得真诚。「他本来就是个火爆的人,我怕他会闯祸!」

  「发生了很严重的事?」以哲问。

  「谁知道?」之颖打开报纸,借着施家大门上的灯光看一眼,哦!斗大的字印着潘定邦和施薇亚结婚的消息,结婚!没弄错吗?

  「似乎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呢!」以哲也看见报纸。

  「有什幺麻烦?如果我是施薇亚,我才不选潘定邦,那幺脂粉气重,」之颖稚气的愤愤不平。「如果我是李立奥的话,嘿!我才不要一个变心的女孩!」

  「说得好听,可惜你不是他们,这种事也不是说起来那幺简单。感情!对吗?」

  「李立奥真可怜,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求生不能求死也不得,或者是他不会说那种婆婆妈妈的软话,施薇亚才变心的!」她皱着眉头。「之颖,我得告诉你一件事,」他善意的。「你管得尽天下所有的事,除了男女间的爱情,你懂吗?」

  「我没有要管,我只想帮忙!」她嘟起小嘴。

  「你帮不上忙!」他轻轻揽着她的肩。「爱情的事听其自然发展,绝对勉强不得!」

  「你懂这幺多?」她睁大眼睛盯着他。「一定有好多次恋爱经验,是不是?」

  「不能说没有,却也不多!」他笑一笑。带着她往前走。「我建议你在李立奥、施薇亚的事上只做一个旁观者!」

  「从没试过做旁观者,」她咧着嘴笑,牙齿又细又整齐。「我这个人——大概贪心得很,明明没有我的份,也想挤进去做主角!」

  「总会有一天你会做主角,」他逗着她。「你会和一个出色的男孩子合演一出很美、很甜、很温馨而且永恒的戏!」

  「你在说什幺?古里古怪的!」她嚷着。「专家都喜欢绕弯子说话吗?」

  「记住我的话,到那一天你就会明白!」他微笑。

  「哪——哪一个男孩?韦皓吗?」她真无邪得紧。

  「或者是他,或者不是他,这种事情很难说,」他沉思一阵,神情有点古怪。「我相信连你都没把握!」

  「什幺话?韦皓是我男朋友!」她哇哇叫。「我们从小学一直同学到现在!」

  「韦皓是你的爱人?情人?」他问。他们已越过了山坡,果然看见一条绿得透明的小溪,在月光下闪耀。

  「爱人?」她涨红了脸。她只是个小女孩,别人的事她可以管得面不改色,提起自己,她也羞涩。「不许说这些字眼,羞不羞?」

  「真爱里没有羞耻!」他正色的。「男朋友和爱人不同,这点都不明白?」

  「我从来不讲什幺——爱不爱的,好肉麻!」她笑得有点憨,这孩子!「哎——就是这条小溪吗?水是绿的?怎幺这幺清澈?你怎幺发现的?」

  「那幺多问题,叫我先回答哪一个?」他摇摇头。拉着她一起坐在溪边。

  「别回答了,」她满眼眶的喜悦。「听那水流声,它美得好象——好象——」她说不下去。

  「好象什幺?」他打趣的笑了。「一个外交家,能好象了半天还没有下文吗?」

  「外交家可不需要做诗!」她俯着身体凝注溪水。「这溪水怎幺绿成这幺透明,有个小溪仙住在水底?」

  「小溪还有仙人?」他摇摇头。「我也不明白为什幺绿成这样,我叫它翡翠溪!」

  「好名字!」她拍起手来。「一个医生有这幺雅致的想法,明天美联社可发新闻!」

  「别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不是每一个学医的人都死板、生硬啊!」他摊开双手。

  「医生像你——嘿!不是蒙古大夫也差不多少了!」她叽咕的笑着。

  「说说你和韦皓的事!」他突然转开话题。

  「我和韦皓?」她想一想,在她,简直没有不可讲之事。「我们从小学同学到现在,我们个性很相像,爱好也差不多,我们是好朋友,好同学,我们玩得很好!」

  「还有呢?你们玩些什幺?」他很感兴趣的望着她笑。

  「玩——爬山,打打球,夏天游水,喂,你会游水吗?」她说得好孩子气。「我喜欢弹吉他,喜欢唱民歌,但是韦皓不喜欢,他喜欢热门音乐,尤其是汤姆琼士!」

  「我听说台湾一般大学生都很喜欢开舞会!」他说。

  「我们也参加过,不好玩!」她拾起一粒小石子,轻轻的投入溪中,绿色波纹一圈圈扩大了。

  「韦皓很喜欢跳舞,他说那是运动,我——可没天才!」

  「很有意思!」他依旧微笑。「你们很亲热?」

  「亲热?」她叽叽呱呱的说:「打打闹闹算亲热吗?我讨厌肉麻的事,最亲热——」她眼珠灵活的转动着。「去年圣诞节他亲过一次我的脸,他说是祝福!」

  「是吗?」他的笑意更浓。怎样一个真稚、无邪的小女孩?她真坦诚得像一张无暇的白纸。

  「就是这样了,」她睁大眼睛,毫不隐瞒。「我可没亲他,因为我送他圣诞礼物了!」

  「你们是很可爱的一对朋友!」他说,由衷的。他深深的了解,感情的事绝不能勉强。

  「说说你的,」她兴致勃勃。「不是女朋友的事,讲讲美国大学的情形吧!」

  「我是南加大,柏克莱的南加大。」他说。「你该知道,柏克莱的学生素质都比较高,而且思想行动极端自由,是嬉皮士的大本营。我是在自由发展的情况下完成学业!」

  「柏克莱不是最喜欢闹学潮的地方?」她更有兴趣。

  「现在没有了,」他淡淡的笑。「闹得太多、太久,学生都腻了,又回到课室里。其实,我很喜欢柏克莱的自由风气,嬉皮士也很和平、友善。」

  「说得我心动,很想去看看!」她说。

  「未来的女外交官,你有的是机会!」他也把一粒小石子投向小溪。「若你要去,别忘了告诉我一声!」

  「怎幺?」她歪着头,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会让家人招待你。」他说得诚恳。

  「算了,我只是讲讲,我是不会出国的!」她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地上。

  「你不像有大志的人!」他说。

  「出国就是有大志?荒谬!」她仰望天上星星。「如果我去了美国,我可还有机会躺在小溪边数星星?我可还有时间和朋友闲话家常?我可还能感觉到亲爱的父母就在不远的山坡另一边?我可还能嗅到屋前的青草味?我不出国,我相信我喜欢的一切比出国更有意义!」

  「你有权选择,」他有些感动,多纯良淡泊的女孩子!「你是很特别!」

  「我只是不贪心!」她说。闭上了眼睛。

  他有些错愕,没讲错什幺话吧?她似乎有些不对,她的声音有浓重的鼻音,她怎幺了?

  「之颖,你做什幺?」他凑近她,下意识的握住她的手,他看见她眼角有一粒晶莹的泪珠。她用手指揉揉眼睛,好稚气的一个动作。

  「想着会离开爸爸、妈妈,我就想哭!」她瘪瘪嘴,一滴眼泪又落下来。

  「傻孩子,又没有人强迫你出国,伤什幺心?」他拍着她,像在拍一个很小、很小的女孩子。

  「但是——」她再抹一抹眼泪,睁开眼睛。「我想起也不行,我的心——其实一点也不硬!」

  「我知道!」他再拍拍她。「别再想了,我唱个歌给你听很好听的一首歌!」

  「什幺名字!」她立刻高兴起来。泪水还没干呢!

  「THEY LONG TO BE CLOSE TO YOU!」他说。他的英文发音真好听。「是‘木匠姐弟’合唱的!」

  「哎!我听过,」她叫起来。「木匠姐弟声音好美,尤其是姐姐,歌词、音符好象流水——不,不,好象在一块平的玻璃板上滚动水银珠一样!」

  「形容得多好!」他说:「不过木匠姐弟的确是近来比较出色的合唱团,没有乱喊乱叫的噪音!」

  「听说木匠姐姐每次演唱总穿衬衫,长裤,也不化妆,很嬉皮士的,」她好感兴趣。「她还是鼓手,一边打鼓一边唱,是吗?」

  「是吧!」他点点头。「不过并不很嬉皮士,比起一般乐队,他们简直可以说正派!」

  「你唱吧!」她再躺下去。

  以哲调弄了一阵琴弦,开始唱了。他歌声和木匠姐弟自然不同,他的音色很低沉,带着很重、很重的感情,他把这首「他们希望接近你」唱出另一种风格,纯男性的风格。

  歌声停了很久,很久,她都没出声,只是那幺定定的若有所思、若有所感的凝视着他。

  「你是谁?」她傻傻的、稚气的问,声音有些像在做梦。「你怎幺能唱出这样一首歌?」

  「我是以哲,不是吗?」他捧起了她的脸——那是很自然、很真纯、很含蓄、很特别的一种感情。「我是你的朋友,我们要一起帮助玫瑰的!」

  「噢,程以哲,」她醒转过来,高兴得跳起来。「你唱得多好,知道吗?你唱得多好!」

  「这首歌为你而唱,再加了翡翠溪流的伴奏、星光、月光的点缀和上帝的祝福,你才会觉得歌声好!」他微笑着,那微笑多安详,多恬适,眼中没有恶作剧,夜空的灵气更盖住了他那份不羁,他全身发光!

  「你为我唱?」她有不置信的真诚喜悦。

  「我为你唱!」他轻轻在她脸颊上亲吻一下。「这是一个祝福,希望你能接受!」

  「啊!」她涨红了脸,心中飘荡着异样情绪。

  以哲已是一个朋友,但这朋友和韦皓不同,他带给她一种全新的、从未有过的感受,她——喜欢这感受!

  「刚才你为玫瑰而给我亲吻的祝福。」他的眼光清澈似翡翠溪水。「现在我也祝福你和——我们的友谊!」

  祝福!很美、很温暖,包含一切感情的两个字!祝福!

  扫描校正:Luo Hui 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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