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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落入凡间

  本以为,

  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但终究,

  她像落入凡间的仙女,

  翩翩来到他的身边。

  秋末时分,天黑得早,辅导课还没有上完,偌大的校园就陷入一片暗影中,只留下部分的大楼炽张着灯光,晶亮如燃烧的焊火,代表高三学生夜以继日的苦读。

  “焊火,嘶嘶幽蓝的焰苗,是以青春为柴薪,焚烧着莫名的骚动,终有化为灰烬的一天……”

  林世骏在笔记本上,一边写着这段话,一边抄着黑板上微积分的解答。

  突然,像心有灵犀般,他朝窗外望去,隔着几棵霸王椰子的另一栋楼,已有一些女生走来走去,让他们这儿的男生也开始分心。

  然而,他注意到的并不是那些穿制服的女学生,而是一位正走向办公室的女老师。

  余桑琳,去年才从外文系毕业,因成绩优异,做过很有创意的教材,一踏出校门,便被这所以升学率着称的明星高中特别网罗过来。

  她个儿很娇小,如瀑的黑发披肩而下,衬着的瓜子脸也是小小的,蛾眉黑瞳,总是清清澄澄,在看似柔弱中,有种宁静的气质。

  因为年轻,又有着不错的容貌,陈校长怕引起麻烦,让她带的全是女生班。想说等经过几年,她的磨练足够了,才让她去面对那些血气方刚的大男生。

  不过,一个那么可爱的女老师,尽管不正面接触,多少也会引起遐思。一度,余桑琳成为众男生的偶像,下了课,是不少人口中的话题。

  最初,林世骏并没有在意这些讨论,因为他那时正忙着和校外的一个女生小蓉谈恋爱。他们同是学校校刊编辑,自我标榜的文艺青年,于是,他努力的写诗给她,直到他自己都觉得满纸荒唐做作,才匆匆地结束这段感情。

  “你为什么不再为我写诗了呢?”看了他分手信的小蓉,在雨中很哀伤的问。

  “没有灵感了呀!”他很潇洒地说。

  当时高二的他,已有过三次恋爱的纪录。第一次是国二,因为老哥林世验泡马子,带回家后,他们兄弟间号称她为“嫂子”,而他就顺便和嫂子的妹妹凑一对,来个兄弟姐妹的情侣档。

  这拍档关系,在老哥出国读书后就自然散掉了。那是一个爱收集明星照片的女孩,满口谈的都是八卦,言语乏味,让林世骏对她并没有太多的怀念。

  第二次是高一时,他们一票男生约了一票女生去海边玩,结果错过回家的火车,在铁轨上走了一夜。那夜,紧紧偎着林世骏的女生,因为有了“过夜”的感情,所以,对他特别死心塌地,甚至嘴里到了喊他老公的地步。

  过了六个月,他感到厌烦,用了各种分手方式,才恢复自由之身。

  然后是小蓉,他和她结束在高二的暑假,并下定决心不再和女生纠缠不清,好好在高三这一年全力冲刺,好考上他理想中的第一志愿。

  那时候,余桑琳仍是众多女老师的一个,与他无关,是一栋楼中飘忽的身影。

  但就在那年暑假快近尾声时,他们几个校刊负责人约好到学校开会。林世骏在蝉鸣嘶嘶中,一一招集人马,等大家都到了活动组时,他还留在校门口核对名单。

  当他走过传达室时,不经意地瞥见一个女孩背对着他,正站在桌前看报纸。她穿着淡黄色的T恤,浅蓝色牛仔裤,直发及领口,怎么看都像个高中学生。

  林世骏没有多想,立刻走进去拍拍她的肩说:“喂!校刊的人都到活动室集合了,你还在这里做什么?”

  她一回头,就让他历经了一辈子最尴尬,也最奇怪的时刻。

  她,竟是余桑琳!他该敬礼尊称一声老师的人,他竟把她当学生般,又拍肩又指挥?!但她这身轻便打扮,又加上剪短的头发,乍看之下,真和高中女孩没有差别。

  所以,这怎么能怪他呢?她穿着平底的布鞋,甚至不及他的肩膀高,他还得低头看她哩!

  而这也是第一次,他与她面对面站得那么近。那细致柔滑的肌肤、那小巧完美的五官,皆散发出一种恬静迷人的魅力。

  林世骏向来是个有大将之风的人,自觉老成,连教官主任都可以称兄道弟,这种误认的状况算是小意思,只要哈拉两声道歉,就可以解决。

  可这一回,他偏偏窘得脸红脖子粗,一句对不起支吾了老半天仍说不出口;解释的话,也零零落落没个头尾。

  “……余老师,我……以为……我弄错了,以为……”他拼命清嗓门,喉结一上一下的滚动着,已失去平日的好口才。

  “没关系,我知道你认错人了。”余桑琳微笑地又加一句。“你们是开校刊会议吧?我是今天的值日老师,如果有什么总是可以来找我。”

  “我……我会的。”其实,林世骏根本弄不清楚自己回答了什么。

  好死不死的,他们那天开完会不乖乖回家,偏偏跑去打篮球;打篮球也不专心一点,偏偏他的手臂给摔破了皮,只有像受难战士般被人搀至传达室去。

  余桑琳仍是那朵温柔的笑容,很细心地为他清理伤口,并抹上凉凉的药,嘱咐着,“暂时不要碰水,免得伤口不好愈合,会留下难看的疤。”

  “我不怕疤!”再次学得尴尬的林世骏大声说。

  事后,他免不了被同学们嘲笑一番,说他故意摔伤自虐,好享受这番“艳福”。

  然而,这日,他没有像往常般和他们来场唇舌之战,只是满脑子想着《诗经硕人篇》的那段话,“蛲首蛾眉,巧笑情兮,美目盼兮”,他从不晓得一个女子的温柔笑语,可以如此美丽,似要厘清天地,又似要颠覆天地。

  没错!没错!美丽的音容笑貌,他从电影、电视上看多了,或闭月羞花、或倾国倾城,但没有一个像余桑琳那般,真正触动了他活了十八年来,对于美的感应心情。

  也分析不出是什么道理,他一向自认比同龄的人早熟,从不崇拜偶像,但这次的际遇,就让他把这娇小可爱的女老师偷偷放在心上了。

  他开始注意余桑琳的每个行踪,细听关于她的种种讯息。基本上,除了几个顽皮男生偶尔会拿她开玩笑外,学生大抵都很敬爱她。

  尤其是女生们简直迷死她了,还公开说:“我们余老师是最美丽的天使!”

  天使,只差一对洁白的翅膀!的确,站在一群爱笔爱闹的高中女孩里,文静秀气的余桑琳看起来真的不比她们大多少。

  她大概也自知这个弱点,所以,总穿套装或洋装那种与学生有分别的正式服饰。那次暑假值班时的T恤、牛仔裤是个例外,只是,她完全没料到林世骏会看到,并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然,偶像归偶像,总纳入可望而不可及的那一类。林世骏青春洋溢的心,最多是拿来当幻想对象,或者化为他写诗谱歌的谬思女神,过一阵子,崇拜便会逐渐消失。

  但老天的安排,总有它不可解及不可违的旨意。

  高二开学没多久后,原本教他们班英文的陶老师车祸意外,需要在医院躺三个礼拜,于是,只教女生班的余天使,就被迫降到他们这杂乱喧嚣的男生大楼来代课。

  记得她翩然来到的第一堂课,他们这群荷尔蒙分泌过盛的男生,全严阵以待,教室内静得连一根针落地都听得见;不过那种静,是风雨前的宁静,人人都屏住呼吸,仿佛在排与位之间,有什么东西会突然爆开。

  那天,她穿着一身白洋装,秀发俐落地挽着,衬托出她秀丽的脸庞,一站在讲台上,就成为他们高三黑暗生活最美的一道风景,胜过所有中日美偶像明星的组合。

  当她美丽的眸子一百八十度梭巡一遍时,竟有种震慑人心的效果,然后,她沉静的嗓音响起,以一口清晰优美的英文念着狄更斯的名著《双城记》的第一段。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恶劣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

  五十个男生全张大了嘴,像受了诅咒般变成乖巧的绵羊,很认真地把课上完。

  天使,果真不是浪得虚名。个头比他们全班三分之二男生都矮的女子,不拿教鞭、不嘶吼骂人,就有如此大的力量,这更让林世骏在崇拜外、又加上倾心和折服。

  可男生的恶劣来自天性,在几堂课后,欺负年轻女老师的把戏就渐渐出笼,他们开始影射黄色的笑话。

  比如讨论《双城记》的对比词句,在光明与黑暗、希望与失望、天堂与地狱……大家便七嘴八舌的讲男人女人、淑女妓女凹与凸之类的话,并且暧昧的笑声愈来愈大。

  若是平时,林世骏亦会跟着哄笑两声,但看见余桑琳逐渐泛起玫瑰色的粉颊,心中只是气全班的幼稚,更兴起想保护她的念头及冲动。

  然而,她的平静如常、若无其事,让大家皆识趣地闭嘴。

  最后,她提及卡尔顿为成全心爱之人的幸福而牺牲,是一种“人道主义”精神的发扬时,立刻又有男生在窃笑,举手评论说:“卡尔顿得不到女主角的爱,是不是和他的‘人道’问题有关?”

  “他不能‘人道’吗?”有人更没水准地应和。

  在各种怪笑声中,身为班长的林世骏终于受不了,站起来说:“笨蛋,人道主义就是人文主义,英文是HUMAMISM!”

  他的眼睛看向黑板,恰巧接住余桑琳的视线,她给他一个赞许的笑,让他的心跳不自觉地加快。

  “英文加上ISM,通常有主义的意思,我要你们回去找出十个有关ISM的字。”她依旧以冷静掌控全局说:“另外,你们得造出十个表示人道主义的句子,下一堂课讨论。”

  在此起彼落的抱怨声中,余桑琳再一次展现她坚强的意志力,与她纤柔的外表成奇异的组合。

  下了课,有同学忍不住说,“她根本不是天使!”

  “不是天使?那就是魔鬼罗?”另一个人说。

  “不!是圣母玛莉亚!”起哄的人说。

  更有人针对林世骏的“护余”行动,嘲弄他“喜欢上余老师”了!

  喜欢、欣赏、崇拜或仰慕都可以,总之,在他眼里,全世界没有一个女人比她更美好,不管内在或外在,她都如一颗光芒万丈的明珠般,使所有的人都失了颜色。

  但他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交个女朋友四处吹嘘。余桑琳是他内心中最珍贵的秘密,除了他对她感觉的特殊,还有她的年龄与身份,在在都是他的禁忌。

  林世骏是个聪明人,知道他的迷恋若透露出去,一定会是场灾难。因为她,他自觉成长许多,在他独立生活的这些年,他早不只十八岁了,否则,他怎么会看到她的心呢?

  因太过专心,林世骏没听见导师钟至和的叫声,还是旁边的小郭拉拉他说:“喂!下课起立啦!”

  他这才匆忙的喊行礼,结束了最后一堂的辅导课。

  有人要回家、有人要留校苦读、有人要去补习班继续奋斗。林世骏不屈于任何一类,他慢慢地收好书包,外面的天色已然漆黑,人来人往中,已分不清谁是谁的身影了。

  首先,他必须去填饱肚子,今晚要吃什么呢?

  ※※※

  放学了,走廊上三三两两的人群渐渐散去。

  桑琳回到办公室,把喝剩的茶叶清掉,桌子用纸巾抹干净,再将作业簿一叠叠放好,所有的东西井然有序,明天一早来才会有个清新舒爽的开始。

  哦!还有三年忠班的人道主义句子确定已改好,明天陶教师就要销假回来了。桑琳很高兴代课的日子就要结束,那些男生虽然聪明活泼,教起来笑话连堂,但他们精力充沛的模样,虎视眈眈的神情,总带着一股压力。

  因此,每一次上忠班的课前,她总是会肚子痛,甚至得跑厕所,直到站在讲台上才会恢复正常。

  或许她还太嫩,需要再多磨练几年,才能夸大肢体,允文允武;嗓门也由细柔变成低哑,慢慢的,自己就成为典型的老师,一板一眼、中性的、乏味的,已引不起任何性别联想。

  或许,她该去健身房练些肌肉,让自己强壮一些……

  正想着,辅导室的吕云教师端着半盒蛋糕呼啸进来说:“桑琳,帮我吃掉,我可不能再胖了。”

  吕云,近三十岁,个子和桑琳一样娇小,但生过两个孩子,以致身材往横向发展。她每天带学生又蹦又跳的,减的几两肉,不一会儿又从她爱笑爱吃的嘴巴钻回去。

  “奇怪!你这最不该吃的人,偏偏点心最多。”教国文的孙慧芬刚走进来说。她有着一头长发,打扮很古典,只比桑琳大两岁,却已结婚四年,目前正努力的准备生孩子。

  “没办法,全校学生都跟我是好朋友嘛!”吕云一脸无辜地耸耸肩。

  孙慧花挖过一块奶油,边吃边看向桑琳,“我刚上完忠班的课,他们一直舍不得你,说要到教务去建议,干脆以后英文由你来教。你呀!还真有魅力喔!”

  “千万不要害我,我可不想得罪陶老师。”桑琳赶紧表白。

  “桑琳也不想再拉肚子了。”吕云加上一句。

  桑琳忙用眼色阻止她,这种不专业的糗事,还是愈少人知道愈好。

  蛋糕才刚瓜分完,门口就传来一声“报告”。进来的两个男生都是忠班的,如果桑琳没有认错,矮的叫郭志伟,是国文小老师;高的叫林世骏,是声音很宏亮,做事很负责任的班长,有几次还替她在课堂上解围、管秩序。

  郭志伟是来拿国文讲义的,林世骏则代替请假的英文小老师来拿英文作业。

  他四平八稳地站在桑琳的面前,目光很沉静地看着她。

  林世骏向来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科展、校刊、演讲或篮球队都有他一份。

  桑琳对他的印象大都从周会颁奖来的,直到这一次代课才多认识一些,但这样面对面的情况却很少有,所以,当她看到他唇上初冒的青髭,带着成年男子的味道,英俊挺拔或气宇非凡的词都可以用到他身上时,还真吓了一跳。

  现在的孩子发育真好,才十八岁,就像个大人了。

  桑琳把作业交给他,并叮咛几件事。

  他听完便问,“余老师真的不再教我们班了吗?”

  “我只是代课而已。”桑琳简单地回答。

  他迟疑了一会儿,并没有立刻离去。

  桑琳又问:“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呃!我想请老师为我们校刊写一篇文章。”他说。

  “写文章?”桑琳有些意外,微笑说:“学校里高手如云,学生的稿件都用不完了,还轮不到我吧?”

  林世骏不宣可否,只回答,“我希望老师能讨论一些西洋文学作品中的人道主义及精神。”

  又是人道主义!这带给她的麻烦还不够多吗?

  桑琳很委婉地说:“这种文章你自己都可以写呀!多看看托尔斯泰、伏尔泰、狄更斯、雨果,还有泰戈尔的小说全集,里面就有源源不断的人文思想,也是人道主义的启蒙。”

  “老师太看重我们了。”他不疾不徐地说:“老师也知道,现在的高中生已经很少人看那些东西了。程度高的,会翻些较自我的自由主义或后现代的书刊,没程度的,就只翻漫画和武侠小说,我不觉得自己写得来。”

  这孩子简直老成得可怕呢!桑琳说“既然没有人要看,就不是个好主题,不是吗?”

  他又顿了一会儿才说:“我也是突然喜欢旧的、古老的东西,想挖掘比较古典的作品,一定要请老师介绍。”

  实在很难拒绝,桑琳最后说:“好吧!我试试看。若你觉得不适合,可以退稿,我不介意。”

  一旁刚收完蛋糕残屑的吕云,马上拍拍林世骏的肩说:“我呢?你怎么没向我邀稿呢?”

  孙慧芬甩甩长发接腔说:“是呀!你要旧的、古老的,中国文学很多。人道主义,光是杜甫和白居易的诗,就足够写好几篇论文。你们呀!也不要一味的崇洋媚外!”

  由桑琳的角落望去,林世骏俊秀的脸由耳根往太阳穴红去。毕竟还是个孩子呢!桑琳于心不忍,想帮他说话,他却先开口了。

  “对不起,也欢迎吕老师和孙老师投稿。有关中国文学,我们早有一套主题,下次会拿来请孙老师过目和指教。”

  “这还差不多!”孙慧芬满意地点点头。

  嗯!回答得不卑不亢,看来是见过场面的。等两个男生走出办公室,桑琳转向孙慧芬说:“你差一点吓到那孩子了!”

  “林世骏会被吓到才怪哩!他的思想早熟得很,我改了他两年的作文,还会不知道吗?他可是少见的优秀男孩,我只希望他对我印象深刻一点,以后他成功时,可以在传记中提我一笔,那我就能留名青史了。”

  桑琳失笑地说:“老天,你还想那么远呀!”

  “这是当老师的乐趣呀!你教一万个学生,当中有一、两个成材就够本了呀!”孙慧芬开玩笑地说。

  “不过,林世骏真的很特别,他主观性非常强,很有自己的想法,心智年龄大概超过同班同学好几岁,是个很独产的人。”吕云又接着说:“这或许和他自幼成长的环境有关。你们晓得他是在美国出生的吗?”

  “真的?”桑琳对林世骏有了点好奇心。

  “他资料上没写,只是上学年他到日本参加科展时,才发现他的侨民身份。据说他八岁时,就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全家回到台湾;十一岁时,父亲又回美国,没多久,母亲也随着去了,林世骏和哥哥就跟着爷爷住;后来,哥哥也赴美,就剩林世骏和爷爷。我上次和他谈话,他说他十二岁以后,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父母偶尔才回来,他很习惯这样的生活了。”

  桑琳的心中一下子又对林世骏充满了同情,忍不住再问:“他还未成年,为什么不到美国和父母一起住呢?”

  “他是告诉我说,他和爷爷的感情很好,舍不得留他一个人在台湾。”吕云回答。

  “没想到他那么感性!”孙慧芬说:“为了爷爷,不去享受美国自由的教育,愿意留在台湾受联考荼毒的苦,这种男孩子聪明优秀又懂事,真的很少见。”

  “是呀!害我每次看到他,都恨不得自己能晚生个几年,倒追也要把他追到手!”吕云笑嘻嘻地说。

  “拜托!你是老师耶!这样去讲学生,小心有违师道喔!”桑琳听了有些惊心,还下意识的看看左右,怕有闲杂人等听见。

  “偶尔疯一下不行吗?我很可怜的耶!从十六岁开始,就只有我老公一个男人,连第二次的机会都没有,心理有点不平衡啦!”吕云说。

  孙慧芬捂着嘴轻笑,“桑琳不懂,结过婚的女人才能真正懂得欣赏男人,我们应该给她多教育一下。”

  “我是很愿意啦!”吕云看着表说:“糟了!兴奋就聊晚了,我儿子、女儿还在托儿所等我哩!我今天八成又要迟到被罚钱了!”

  桑琳也想到自己忘了打电话给母亲,告诉她今天自己会晚归。桑琳和孙慧芬一起走出学校大门,孙慧芬的先生已等在那里,打算和妻子有个罗曼蒂克的夜晚。

  望着他们相偎远去的背影,桑琳想起自己的感情生活。她也曾遇到过一些男孩子,有以礼相待的、有穷追不舍的,但都激不起她内心爱与被爱的火花,约起会来平淡无味,最后往往就草草结束。

  二十四岁的她,到底在等待什么呢?

  不外是成熟稳重,有双坚强臂膀的男子能爱她、宠她,给她一生一世的安全感吧?

  但大部份时候,她怀疑自己是天生的冷感,与那强烈的爱情间有一种莫名的陋阂,否则,为何她就是无法陷入情网呢?

  初冬的寒意冷冷地穿透衣裳,她疾步走在街道上,并没有注意到她们几分钟前才称赞不已的林世骏就站在马路的另一端,越过一辆又一辆急驶的车子,正静静地凝视着她。

  那神情,宛如丛林里等在阒暗处的黑豹。

  只是他不知道,她也不知道,一个他们意想不到的未来,仿佛沉潜的秘密般,镶嵌在夜的大块墨色中,渐渐形成一张失了步调的人生拼图。

  ※※※

  罗凤秀在四十三岁才老来得女,生下桑琳,既是独苗、独女,便不免万分宠爱。

  几年前,余家的男主人过世后,母女俩更相依为命。罗凤秀早从公家机关退休,平常最大的乐趣就是和女儿一块儿去旅游;最大的心愿自然是女儿有好的归宿,一生幸福美满。

  桑琳很爱母亲,唯一担心的是她的健康。罗凤秀嗜吃肥肉,五花肉一锅锅的炖、蒜泥白肉一盘盘的吃,完全不管自己有高血压的毛病,说什么以前年轻时太苦,现在要享受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快乐,任桑琳怎么劝告都没有用。

  罗凤秀一圈圈地往横向发展,胖得脸又圆又大,和纤瘦的桑琳没有一点相似之处,大家都很讶异她们是母女。

  其实,桑琳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说词,因为小学时代,每逢母姐会,别人的母亲大都年轻漂亮,唯有罗凤秀年过五十,常被误认为是她的祖母,所以,五官身材不像,似乎也就理所当然了。

  居于父亲是高大的北方人,母亲也手长脚粗的,生的桑琳偏偏细致秀气,难免让人起疑。她曾很认真地质问过,父亲的回答是,“你像到大陆的祖母呀!她也是巴掌大的脸,头顶还不及你祖父的腰高,隔代遗传呀!”

  这也太夸张了吧?她还没“小”成那样呢!

  母亲的答案更妙,她说:“你呀!你是从玫瑰花心里蹦出来的,就像童话里的拇指姑娘,夜里偷偷跑到屋里来,想赶都赶不走哩!”

  无论如何,父母对她的爱是无庸置疑的。父亲的死,曾带给桑琳一段很长的伤痛,所以,她格外在乎母亲的年岁及健康。

  结果,东防西防,罗凤秀仍在元旦过后没多久就因为血管阻塞,送入医院做紧急手术。

  事发的黄昏,桑琳刚替学生做完期末考复习,邻居就打电话来。桑琳课没上完就匆匆赶到医院去,接下来是见医生、填表格,然后在手术房外等待。

  门诊结束,人潮散去,四周显得益发空旷冷清。这个时候她深切的感觉到自己的孤独,如果有兄弟姐妹该多好?她可以有人商量、有人陪伴,即使有痛苦,也不必一个人承担了。

  抬着看钟,九点半。母亲上手术台已经三个小时了,医生说情况还不算太糟,失败或并发的机率不大,只是凡事都有个万一……她不愿这样想,却又不能不想……

  她在内心低声祷告时,突然有个人走近她,以轻轻的声音说:“余老师,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她抬头向上看,是一个年轻男孩,穿着黑色牛仔裤,以及配色有点糟的白衬衫和褐色毛衣,俊秀的脸上有双明亮、深遽的眼睛,初冒的青髭……她猛地想起,是林世骏!

  只是他没有穿制服,感觉好奇怪,仿佛面对的是陌生人,让桑琳一下答不上话来。

  但毕竟是老师,她很快的恢复镇静,关心地问:“那么晚了,你在医院做什么?是不是生病了?”

  “不是我生病,是我爷爷,他住在这家医院有一段时间了。”林世骏有礼地说:“老师呢?是家人生病吗?”

  “是我母亲,她正在动手术。”桑琳回答。

  林世骏呆站着,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方才经过这里,一发现桑琳,就冲动地走过来,也算没有心理准备。

  这几个月来,他对的仰慕有增无减,在校园里,最常追随的是她的身影,只要看见她,一天都是美丽的,读起书来也格外的振奋有效,丝毫感觉不到高三生活的压力。

  他其实也幻想过,走出校园的她是什么模样?但就如所有的偶像般,仰慕者只看到她最美好亮丽的一面,完全忽略了她还有父母家庭的凡人部分。

  若按他的明珠及天使论,桑琳应该属于云雾或沧海里幻化为仙女那一类的人,无父无母,才能任凭他天马行空的去想像。

  今天,仿佛上天安排的巧遇,在夜深人静的一角,他知道她有母亲,正在病痛中;而眼前的她,依旧美丽,只是脸色苍白,神情间有着混乱与脆弱,显得更加楚楚可怜。

  林世骏迫切地想要帮助她,在此非常时刻,师生的界线很自然又毫不犹豫地就跨越过去了。他说:“老师大概还没吃晚饭吧?我去帮你买一些东西回来。”

  “不必了!”桑琳连忙说。

  但他不等她拒绝,就大步离去。

  桑琳愣了好一会儿,还搞不清是怎么回事。她听过许多老师夸奖林世骏的懂事负责,却不晓得他热心到这种地步,连吃饭的小事他也能够顾虑到。

  他的动作颇快,仿佛跑百米似的,一会儿就拿了一袋面包和鲜奶回来,坐在她旁边说:“不知道老师爱吃什么,看到最近的店就进去,希望还合你胃口。”

  “我……其实我不饿……”第一次学生买东西给她吃,场面有点怪异。若是一般的男生,她会直接回绝,但林世骏是她的学生,为了不忍辜负他跑这一趟,桑琳只有收下,并取过一旁的皮包说,“还是谢谢你。一共多少钱?”

  “钱不用给,我有。”林世骏摇摇头不肯收。

  “不行!哪有老师用学生钱的道理?”她坚持着说。

  他不得已接过来,口里却说,“哪里没有?老师负责传道授业解惑,学生不就缴学费,负责供餐吗?”

  桑琳瞪大眸子,他还有油腔滑调的一面吗?但瞧他一脸的无辜状,她也不想争辩,便说:“九点多,你该回家了,明天不是还有一堆考试吗?”

  “我在这里陪你。”他简单的回答。

  桑琳很怀疑是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失笑地说:“陪什么呢?你又不是家属。”

  “看老师一个人在这里挺孤单的,反正我没事,而且,医院四处我都很熟,到时还可以跑跑腿,尽点弟子之劳。”他很顺口地说。

  这太不寻常吧?桑琳立刻摇头,“你该做的事是回家,让自己有个充足的睡眠。对了,你爷爷不找你吗?”

  “他不会找我,他多半时间都在睡觉,或者应该说他常常陷入昏迷状态。”他的声音低了下去。

  “哦!他生什么病?”她问。

  “帕金森氏症末期,医生说没多久好活了。”他回答。

  若吕云说的没错,林世骏和他爷爷的感情极好,他会坚持留在台湾,不肯随父母赴美,都是为了他爷爷,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内心一定很不好过,桑琳想着,心中不觉多了几分怜悯,态度也就软化了些。

  “所以,我能了解老师的孤独,面临生死大事,什么都要自己做决定,很不容易。”他又冒出一段话来。

  桑琳再次惊讶他那老成的姿态,不禁说:“你的家人呢?”

  “他们都在美国,忙赚钱、忙念书,满脑子都是未来,圣诞节假期请他们回来一趟,他们还嫌浪费时间。”林世骏说:“下回要他们现身,大概是爷爷死的时候吧!”

  好愤世嫉俗的口吻!“他们的确不该让你一个人承担照顾爷爷的责任,尤其是你现在要准备联考,正是消耗脑力及体力的时期,反而需要家人的关怀与支持……”她的话才说到一半,手术房的门就打开了,主治医生走出来,脸上带着微笑说:“一切都很顺利,血块去除,该通的都通了。病人还先要在加护病房中观察二十四小时,再转入普通病房。”

  桑琳轻吁了一口气。接下来,她跟着护士走,仔细聆听注意事项、办住院手续,又到加护平房探视麻醉剂尚未退除的母亲,完全把遇到林世骏的事抛到脑后了。

  看着母亲身上插着一根又一根的管子,桑琳几小时的紧张感整个崩溃,眼眶微微泛红,疲累感也由四肢袭来。

  “你可以回去休息了,这里有我们全天候看护,你明天会客时间再来探望就行了。”护士小姐好心地说。

  虽是不舍,桑琳仍然脱下隔离衣。当她来到走廊时,已将近十二点,除了几个重病家属外,没有其他人。自头顶射下的灯光也比平常昏暗,恍惚间,有种踏入幽冥之感。

  然后,林世骏出现在面前,她呆立好一会儿,才忆起方才的种种,忙说:“你还没有回家呀?”

  “我还有常常睡医院的纪录呢!”他看起来精神很好,没有一丝倦意,“伯母还好吗?”

  伯母?老师的妈妈能称做伯母吗?桑琳没办法去分析,她此刻最想做的就是洗个澡,好好地睡个觉。于是,应付地道:“我母亲很好,人在加护病房里。我得走了!”

  “我有机车,我送老师回去。”他说。

  桑琳又皱起眉头,老师还需要学生来载吗?

  “现在很晚了,末班公车已经过去了,计程车不好叫,也很危险。”林世骏努力说服首,“老师放心,我骑车技术很好,不属于飙车族,保证会将你平安的送到家。”

  他们一路走到医院大门,冬天的夜风直直灌来,面对的是寂静沉睡的都市。桑琳始终觉得他的提议不妥,也不太愿意学生知道她的住处,这仿佛是公私事混淆在一起,不是很令人自在。

  她正迟疑时,林世骏已经把机车牵过来。此时,他身上多套了一件黑皮夹克,人稳稳地跨坐着,自有一股年轻男人的帅气和野性。他见桑琳摇头,干脆报出一个住址问:“老师住在这里,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她又一次愕然。

  “那就在我家附近,我碰巧看到老师几次。”林世骏并没有说实施,但事实上,要查学校老师的地址,他有的是门路。

  既然住处都不是秘密了,她也就没有拒绝的理由,就算今天特别,破一次例,让学生帮个忙也无可厚非吧?

  午夜时分,路上的人车不多,林世骏将车子控制得相当平稳,桑琳斜坐在后面,由他的背挡住寒风,心中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家离医院并不远,过几个红绿灯就到了。机车停在公寓门口,桑琳除了道谢外,还嘱咐地加一句说:“以后骑车务必要带安全帽喔!刚才算是违法的。”

  他摸摸头,傻笑一下,才再次发动引擎,没入黑暗之中。

  那一夜,桑琳睡得很熟,但也有一些零星的意念在梦中浮现,比如机车的速度、风在耳旁呼啸等等。林世骏是个好男孩,她终于体会到“得天下英才而教之”的快乐,能有像他这样的学生,大概是所有老师的最大期望吧!

  林世骏则是根本无法入睡,满脑子都是桑琳的一颦一笑。平时,她都是高高在上,如云般可望而不可及的,如今坠入凡尘,来到他的世界里,这不是太奇妙了吗?

  他明天会去买安全帽,但不是一顶,而是两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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