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四年前的短暂一夜情之后,钟适刻意的把有关于方笙的记忆封锁在心的底端。不轻易回想,不让那份美好延伸成更进一步的思念,进而泛滥成灾。他要不起,也拥有不起,明知道有那么多的无望,自是封锁住所有,不让自己屈服在渴求希冀中。
春梦,美梦,都只能放在心中低迥浅。
可是他能抑制自己几近完美的勒住自我脱的心,却不能阻止他人来撩动。尤其是这个令他心动的女子。四年前不早已知道了吗?她并不如外表所呈现的娇弱被动且无助,当然更不是童话中坐等王子来追求的公主。
她是比任何人都独立自主、深知自己要什么的女性。
四年未见,不代表他当真能对她做到不闻不问的地步。商业性刊物的报导,由台湾商界传来的小道消息,只要有关于她,他皆小心且慎重的收藏在心中,不断的为她的功绩喝采。
不需披战袍与男人杀,不必以男性化的扮相让人感到精悍,甚至不必刻意将口语训练成简洁有力。她似乎完全悖离了人们对“女强人”刻板的认定,自成一格的扬威商场,一再一再的使轻视她的商界老手大吃败仗。
这样的女子,一旦确定了她要的东西,他怀疑她会有要不到的。光是她美丽柔雅的外表便足以让男人为她摘星捞月了。
如果她当真为他而来……
悸动的心因这想法而难以平静自持。
他们不会有结果的。尤其他想到了他必须与金小姐结婚,心头益加沉重且阴冷。
唉带她回他的公寓,她便进入浴间卸妆,坚持在最清爽的时候与他谈话,也给了他思考的时间。
闷闷的对着窗口吐出烟雾。在乍见她的欣喜压下之后,苦涩又不客气的狂涌了上来。三十年来,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几乎没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亲之外,就属方笙最令他无法忘怀了。如果他够自由,或有充裕的时间,那他们早在四年前就该有更进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预期的,“爱情”这东西也会毫无疑问的到来。
但他们没有时间,于是错过了彼此。
不是没有遗憾的,只是世间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事来挫折人心。何能独厚于他而幸免?
身后传来轻巧的脚步声,他侧过面孔,看着清新如朝露的她,正雅致的泛出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借穿你的衬衫,不介意吧?”她指了指身上的白衬衫,下长及膝,像穿着大布袋,益加显得她羸弱而纤小;一卸了妆,没了那股世故气息,她纯真如天使。
几乎要溺毙在她的温柔眼波中,他猛地拉回理智,甩开头,顺手将菸捻熄,坐入沙发中。直到冷静的因子回到体内,他才又看向她,眼神是难以解读的莫测高深。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她坐在他对面,笑得有丝凄凉。
“我们必须以客套话来当开场白吗?也许对你而言,我只是众多床伴之一,但我以为至少应该有些不同。看来我是猜错了,我们仍算是陌生人。”
他轻叹,过了许久才问道:“你想要什么?方笙。”
“我要完成四年前未能完成的事。”
“我以为你要的只是一夜情。”
她幽深的凝视他。
“是的,起先是,但你知道如果我们有时间继续发展下去,能拥有的不会只是一夜情。”她笑了声,有些许自嘲:“向来都该是男追女不是吗?但我不认为我会等到你来追求我的一天。虽然我的赌运一向好,但不该盲目下注。你没有宽裕的条件与时间来追我,所以我只好自己来了。但首先,我必须弄清楚自己是不是单恋。我是一厢情愿吗?”她走到他身前,蹲坐在地毯上,双手轻搁他的膝,仰首等待他的回应。她对他有着势在必得的决心,却没有太多的信心肯定他是以特别的眼光看待她的。每每思索到这一点,心便隐隐感到痛;只能以四年来他从未有韵事发生来安慰自己,他也许对她有些许动心。
娇弱的神情令人心怜,只想小心搂入胸怀安抚她的脆弱。但他不能恣情而为。双手握成拳,贴紧在扶手两旁,他挤出困难的嗓音:“你应该去找更好的对象。条件更好的、更自由的、更多有利于谈恋爱而不必有所顾忌的人。”
原本因沐浴饼后而泛红晕的面庞,因他含蓄的拒绝而被苍白取代。她别开眼,轻问:“那是说,我被拒绝了?”
“方笙,我不是好对象。”
“不是吗?那为什么金小姐抢着要?”她双眼闪动,再度迎上他的眼。“钟适,我要你。如果你打算让自己变成货品任人抢购议价,那我就来掺一脚,我也是有条件当金主的——”
他怒吼打断她的尖酸刻薄。
“不要嘲弄我!全天下的人可以笑弄我,就你不行!”尤其是一针见血的嘲弄,重创他刚强的防卫。
她站直身躯,没有回报以相同的怒焰。
“我可以用一辈子等你释放自己,但我不会坐视你去娶别人。你只是外表看来阴狠吓人,而我,则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什么意思?”他也站起来,冷冷的擒住她一只手腕问着。
方笙趁势贴入他怀中,吻了他一下。
“我不会伤害你,但人生中总有一些不得不做的事。”她拿开他的手,率性的走向大门。
他快速的追过去,又抓住她。
“你穿这样要去哪里?”
她微笑——虽然眼中一点笑意也没有。
“我想我还是回原来打算住的地方好了,因为情况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可得识相一些才行,别当个任性骄纵的富家千金惹人嫌才好。我不会待在不欢迎我的地方,尤其阁下刚才宣布了我失恋的事实,我更该识实务一点。”尖锐的言语由她低沉且柔婉的音色来诠释,永远听来楚楚可怜,教人气不起来,又坐立不安。
“你哪里也别想去!你以为我会任你穿着一件上衣晃出门?”他咬牙问。
她骗死人不偿命的美脸上,虽然动人的惹人怜,但行为可叛逆了。她拉高衬衫下,让他看到她里面的丝质底裤。用天真的眼神回应他。
“不只是一件上衣,我还穿了内裤。你不妨当成我穿了一件连身洋装,基本上不算失礼。”
“方笙!”他吼得无力,又得控制自己失速的心跳与亢奋的细胞。脑中飞转的是四年前狂野的那一夜,她在他身下又怕又羞的娇喘嘤咛……柔软雪白的玉体……天杀的!她竟然想把她诱人的模样呈现在十来个大色狼面前,并且与他们共处一室!他要是任她走出大门除非他死!
使力将她拖向客房的方向,怒道:“今晚你住下来!明天我载你回去拿行李,你给我立刻回台湾!”全身勃发的怒气令他将她抱起,丢入柔软的大床上。这是可怒又不会伤她的方式。
被丢入柔软床被中的佳人意思意思的低呼了下,待她由被子中挣扎的坐起时,却又被一件薄被罩顶。
“做什么?”她娇嗔,迎向他深沉的眼神,里头闪烁的可是欲望?她连忙拉低薄被,才看到穿在身上的白衬衫早已卷到大腿以上,而宽大的领口也松开了二颗扣子。她几近全裸的呈现在他眼前,才会被他丢来一件薄被遮住春光。
四年来,有多少男人看过她这种娇媚的模样?
这个猛然袭上心头的问号像长了无数荆棘,滚来心田,一路皆是刺痛,令他充满欲望的眼神添上更多怒意!但这不是他有资格问出口的,永永远远没有资格!
方笙并不知道他的怒意勃发早已转成妒恨。脸红心跳的身子全因他的欲望而无措——并且想念!
她没有拉好衣服,跪坐在床边,与他相近不到一手臂长,伸手轻轻扯开他的领带,诱惑得明目张胆,只有飞红的羞色告知了她有多无措!
但方笙一向是极端的综合体,她的害羞并不能阻止她坚持要完成的事,即使是羞死到脑溢血的地步,她仍会完成自己下达的诱惑指令。
钟适猛吸一口气,鼻息转为粗重;伸手扶住她肩,原是想推开她,拉回自己理智的,但触抚上她的雪肌玉肤之后,他培养了三十年的理智冷静又宣告故障的讯息,没让她的主动再张狂下去,他狂野的吻上了令他魂牵梦系四年的红唇——
深吻化为纠缠。在床被间掀起惊涛骇浪的姿态,沉沦得近似罪恶,却无力自拔。缤纷的爱情颜色中,必有魔法来当原料,催动两心荡漾,两情狂放。即使是再冷静的人,也会在此中焚烧为灰烬。
老天……!
在理智崩陷的前一刻,他由她颈项中抬起头。
“不行,我没有准备保险套!”
“放心,这九天都是安全期……”她拉下他的头,再度以热情湮没他的意志与冷静。
而她的低吟。像是一连串美好的期许,在在表示着允诺——
四年前来不及进行的爱恋,就由今夜衔接而上,不再任其散落失去——不再徒留遗憾……
***疲惫而餍足的身躯并无法吸引睡神造访。
凌晨四点,在身边的方笙陷入舒适的睡眠之后,他看了她好半晌,才为她盖好被子,起身走向书房。
他一直知道方笙是特别的女子。她外表纤弱美丽得彷佛是不堪一碰的水晶玻璃娃娃;是典型千金闺秀的长相,犹如温室中被刻意培植成不知人间有险恶的纯真百合。但那只是她的外表。在那样的面孔之下,她前卫、独立自主,勇于夺取自己所要的。太聪明、太圆滑。却也有属于她的纯真与执着。致使她永远有一双不染杂质的黑白分明眼眸。
在商埸上与人交锋,谁会胜得了她呵?扮猪吃老虎的哲学怕是没有人比她更能掌握其中精髓了!连他也都要不禁俯首称臣了。
随时开着的电脑萤幕上突然出现一排英文字,拉回他的心神,沉郁的心情却怎么也移转不了。
“钟,你在吗?”
钟适立即在键盘上敲了一些字母回应。
“汤,有事?”
“嘿!今日上机的时间比平常晚,是不是那老头又把你当超人在操?”这一排字出现完后,浮出一张刻薄的面孔,好巧不巧。正以简单的几笔勾轨出传神的钟重阳Q版画像。不仅头顶长角,还露出尖尖的犬齿与蝙蝠翅膀。可见电脑另一端的人对此人有多么感冒。
“没,私人的事。油井开采的进度如何?”没有打屁的心情,他直接问着正事。
“如你所料,上回探测到的反应并非来自一些残渣原油所致,事实上,我们可能要成为石油大亨。这一回,即使油井中蕴含的原油有限,也足以令阿拉伯大公国的各领导人对我们刮目相看了。”
“干得好,汤,辛苦了!”钟适仅是舒展眉心,并没有如对方的欣喜若狂。
电脑另一头又键入了许多进度上的问题,正好符合他需要移转注意力的心情。此刻他万分感谢伙伴传送来的大量工作,使他得以全心全意的投注其中,暂时可以忘却他的烦闷与他屋内的女子。
方笙啊!一个注定要使他的生活掀起浪涛的女子!他衷心希望……永远不会有伤害她的一天。即使他终究无法回报她的感情——而,他知道,那即是方笙要的。
在事业上,钟适除了是“华康集团”里永远有能力而无实权的特助之外,谁也不会料到他尚能在令人喘不过气的成山公事中,游刃有余的经营起自己真正有兴趣的事业。
也幸好他十五年前在英国贵族学校求学时,认识了汤森.艾普克,一个身分特殊的混血儿。其父是阿拉伯大公国中某一小柄的贵族,而其母则是英国人。
阿拉伯世界中,不仅护己排外,更是依照自己的规范去治理一切,全然不若其他国家依附着白人定的规则去遵循,尤其以自大的美国人马首是瞻。任何一个女子嫁入阿拉伯世界中,依然永远无法入籍为阿拉伯人,顶多给予永久居留权罢了!所享的福利也是有所保留的。但其子女倒不致于受太多不平等待遇,混血儿的汤森虽是棕发白肤,但依然被视为阿拉伯人,之所以他们组成的石油公司得以顺利的进入阿拉伯世界中探戡开采,而不受太多刁难。
在五年前再度联络上之后,他们一直以这种方式做公事上的沟通,有时汤森会来香港——约莫一年六次,渡假兼讨论公司营运,再不然也就是钟适前往各国出差时,事先约定会面地点。居然五年来都维系良好,也在二年前公司开始有利润呈现,这是挺不可思议的合作方式。
如果钟适有更充裕的时间去经营,那么他们共组的石油公司不会以“牛步”(生性急躁的汤森形容词)的方式成长,直到近年来才见一点点红。
可是他没有时间。钟重阳是个多疑又严苛的上司,他防着有能力的人,又想同时榨光其百分之百的能力贡献在他的事业王国中。如果他认定钟适可以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而不累倒。那他就会彻底把十六个小时的工作量压在钟适身上;更别说同时要他负责许多公司的业务成长责任了。
还能分出时间扎实建立自己的事业,实属不易。尤其成功的瞒住钟重阳那只老狐狸,应也要算上钟适的成就之一。
如果他有野心,也不是用在贪图他人财物之上。
这一点,钟重阳是不会懂的。毕竟他老人家一生所图的,就是不属于他名下的财富,又那会相信有人一旦位高权重之后,却无所求呢?
直到与汤森讨论完公事,已是香港的早晨六点半了。由他这方窗口看出去,大潭湾的水泽正迎向朝阳的灿亮,汤成一波又一波的潋滟波光。他关上电脑,上双眸,倍感疲累的精神与身躯并不能教他沉入睡眠中。
拜钟老爷所赐,他养成了少许睡眠的习性,不过在香港这个快节奏的城市,若是有太充裕的睡眠未免显得浪费。
“钟适?”门框被敲了两下,传来方笙略带睡意的声音。她站在书房门口,等待他的邀请,并不莽撞的闯入他人办公处而以为理所当然。即使书房的门没有关,但她仍是有所自律。
他起身看她。
“醒了?要不要再睡一会?十点左右再陪你去笔架山的别墅拿回衣物。我会替你买好机票。”他走到门口,克制自己必须与她有所距离,不能再失控的碰她——而这几乎耗尽了他向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
她脸色微变,钟适仍是决意丢她回台湾。当成两人之间什么也不曾有过吗?
如果她会顺着他的心,那么她大可不必来了,只要她活着的一天,他休想娶她以外的女人。看来钟适还不明白一个女人的固执,可以坚定到什么地步,老实说,她有点气他了。
“你可以送我回笔架山,与那群色狼公子们为伍,但你没资格命令我回台湾。对不起,你的权利只有把我丢出你的公寓而已。”漫不经心的转身而去,打算换上她的礼服,回何公子的别墅后再从长计议。显然她大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以为重拾旧情便可以让他决定不去牺牲他的爱情,不去与没感情的千金小姐成亲。但钟适这人比她所能理解的更加有容忍性,甚至伟大到容忍把自己的一生交付在毫无幸福可言的婚姻中。
或者对他而言,爱情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沉思中的她因被钟适攫住而打断了思绪。她看着自己被抓牢的左腕,再看向他阴郁的眼眸。
他沉声道:“你故意气我是吗?如果你以为——”
她打断他:“对不起,我不会作太自以为是的“以为”。我更不会因为昨夜拖你上床就认为你会突然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毕竟与你上床的女人不止我一个,我可不敢因此而大作白日梦。”
如果她是存心气他,那她该死的成功了!钟适从来没有发现自己居然这么禁不起撩拨,似乎只要她来上几句尖刻的话,他便会在瞬间成为全世界最暴躁的人。
老天!她怎么办到的?
他钟适可是香港商界公认的冷静魔鬼呀!
此刻他却连掩饰怒气的能力也没有!
“方笙!我警告你,你最好乖乖回台湾去!”他咬牙。
“不要。”她很干脆的丢给他一句拒绝。说真的,要在他这种撒旦面孔下故作镇静,可不是简单的事哩。要不是算准了他不会伤害她,她早就抱头鼠窜了!瞧他的俊脸铁青成什么样子!
他被她的任性惊得差点忘了呼吸!然后又被涌上的怒火烧得七窍生烟!从没有人敢在他面前任性而为,就算是企图操控他一生的钟重阳也深谙笑脸相迎的道理,不宜以高压手段逼迫他就范,否则只会弄巧成拙。更别说其他人了!而这个小丫头居然……居然无视于他的怒气,直接挑。
要不是他太生气的话,他一定会为她的勇气拍手叫好!丙然是标准的初生之犊,是吃定他对她没辙吗?
丢她回台湾的方法至少有一百种,但都会令她哭……
懊死!她究竟要什么?他身上没有她要的东西,“我要你爱我,我不要你娶别人。”
方笙由他眼中读到了问号,缓缓低喃。
他放开她,躲开她的注视,“我不要你。”他回答得残忍。“如果我必须和每一个与我有肌肤之亲的女人相爱,排队等候的女人大概会由香港岛排到九龙去。我没有仙女棒去实现你的梦想。”
她移动身躯到他视线范围。
“你不要爱情?”不理会他话意中刻意的伤害。她只要从他身上探知更多有利于自己可掌握的讯息。
“我不要。”他冷淡的回应。
“你不要我?”她又问。
他低头看她的美颜,不掩情欲波涌。
“我要。但决不容许女人以身体当索爱的筹码。”
她微笑。
“原来我用错了方式,在你眼中成了企图用身体来勒索爱情的女子之一。真是老套,难怪惹你厌恶,我会改进。”不问了。她这回坚决的走回客房,换衣服去也。
钟适不由自主的跟了过去。隔了一扇门,虽知门没锁,而他们早已同床共枕过,但他仍不会大刺剌的直冲了进去,觑看佳人更衣。
“方笙,你不会与那些公子哥儿住一起吧?”他坚持要得到允诺。即使他们不算“有什么”。他仍不会眼巴巴看纤弱闺秀入狼坑,给一票色狼有机可乘。除非他死。
“我会住饭店。”她回道。
“你不是说房间都被订光了?”
“那就要运用阁下的人脉了。听说你与“丽晶酒店”的总经理是大学同学,可以代我租一间贵宾房吗?”
她怎么知道的?钟适盯着白色门板皱眉。是钟迅说的吧?
“好,我替你安排。”
转身去打电话时,他心中暗自叹息。这样划下句点,应该算是好结果了吧?
此刻他并不能肯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许多许多年以前,他的“需求”已被搁置在最不重要的角落。常是他去完成别人的需求,而非自己的想望。突然间要自问“要”与“不要”,已是太困难的事了。
他是个不必有需求的男人,从他被人收养那一刻起已然注定。
***钟适是个行事很低调的人。除了他在商场上别有一股狠劲之外。私底下,他不太与人有来住,也从不麻烦他人为他做事。但这并不代表他的人脉因而有所阻碍,许多认得他的人,只要稍有交情,都会十分欣赏他这个人;只是难以深交在于钟适独来独往,莫测高深的性情。
事实上,一旦他有请托于他人,都会令受托者受宠若惊。
所以,即使九七年的回归大限已近,各大饭店皆已被预订一空的情况下,方笙仍是住进了九龙岛上一流的丽晶酒店之内。
如果说香港岛本身属于行政与经济中心,以及观光休闲胜地的话,那么九龙岛便是流行、豪华、热闹的消费天堂。
只有九平方公里的九龙半岛,以弥敦道为中心,充满了各种奢华的消费场所,热闹非凡,是香港第一大购物街。每年到了购物节或换季期,会涌入大量亚洲各国的消费者前来抢购物美价廉的折扣品,更加显得这小小的东方之珠气势不凡。
将行李送入了贵宾房,已近午餐时刻,钟适的脸色却始终没有好转。原因在于他真正看到了那些来自台湾的公子哥们——原本他以为那是方笙随便说来气他的,想不到竟是真的。尤其有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那屋主何必生百分之百的居心不轨,那家伙甚至急色到不掩其眼光的淫浊,在面对一夜未归的方笙时,居然口不择言的大谈性隐喻的讽刺!简直存心要让她无地自容,让他差点抡拳揍人!
依她的精明,怎么会与这种人渣同行?她有没有脑袋呀!隐忍到现在,他依然有大吼的欲望,虽然理智再三的告诫他,他并无此权利,所以他作不得声。
他们只是朋友,不是情人,该死!
“人家说香港是吃的天堂。如果你有吃午餐的时间,咱们去吃北平菜好不好?”方笙并不理会他的怒气,以天真的面孔迎向他。如果他存心当她是再普通不过的朋友,那么种种超越“朋友”界线的情绪,他最好自己承担,最好气得他中内伤,才不枉她的一片真心落得贴人冷屁股的地步。这份情感若不能皆大欢喜的双赢,就只好各自心伤的双输。
如果会惨到那个地步,她绝不会是唯一感到伤心的人。
见他阴沉的面孔没有反应。她将玉手伸入他臂弯中,轻轻拉了他一下。
“钟适,可以陪我吃饭吗?”
他回过神,撇了下唇角。
“想去那里吃?吃那一种菜?”口气仍是不佳。
“北平菜。听说有一种荷叶包着的“化子鸡”很有名。”
“好,就吃北平菜。”他挽她走出丽晶酒店。
才步出大门没多久,即有一声愤怒的娇呼传来!
“钟适!”
雪白劳斯莱斯房车中走出来的,正是一身雪白、精雕细琢一如名模扮相的金家千金小姐。
钟适的面孔奇迹似的收起刚才形于外的种种情绪,像是挂回了冷静沉稳的战袍,莫测高深得令人提防。只有抿紧的唇角露了一丝丝不悦气息。
“她是谁?昨天有人告诉我你与一名女子状似亲密的离开会场,我还不相信。我希望你有很好的理由来说服我。”金玉斐以着大家闺秀的冰冷来掩饰急欲发飙的怒火。香港就这么小,只消一个不雅的动作给人看到了,立即会传遍大街小巷;她丢不起泼妇骂街的脸。
方笙想抽回手,却被钟适牢牢捉住。他低头看了她一眼,才介绍道:“这是金小姐。”他看向金玉斐。“而她是方笙,我在台湾的朋友。”
“没有更详细的介绍了吗?例如我是你的女朋友,未来的妻子。”金玉斐露出没有笑意的笑脸,伸出雪白素手给方笙。“幸会,方小姐。你很幸运,让向来忙碌的钟适亲自带你游香港,想当初我甫回香港时,可没这种好运道。”
方笙不动声色的握住她的手,笑得纯真优雅,并没有对金玉斐的尖刻加以还击。只是赞美:“你好漂亮!难怪钟适会喜欢你。”
只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不足为戒。
金玉斐当下笑了,有丝轻鄙。钟适不会有恋童癖吧?这种货色也看得上?
“你会在香港待多久?”她冷淡的问。
“大概八天吧。”方笙有问必答。
金玉斐微笑。
“那大概来得及参加我与钟适的订婚宴,到时请你务必赏光。”
“好呀!如果真的可以的话!”方笙好天真的应着,彻底的让金玉斐轻视她。连人家在示威也看不出来。
钟适冷淡道:“好了,我下午还要回公司,只剩一小时可以吃饭。再不走就只好吃路边摊了。”
“金小姐要不要一起去?”
金玉斐瞪向他们交握的手,冷道:“不了,我与人有约。”转身离去时,她看向钟适。“把今晚的时间留给我,七点在富丽华酒店三十楼等你。”
话完,像个高傲的女王般进入她的豪华房车中,扬长而去。
“这是不是个下马威?”她俏皮的问。
“反正也吓不到你。”
服务生已将他的车开上来,他扶她坐进去。直到车子驶入大马路时,她才道:“你与她不相配。”
“世上多的是不相配的夫妻,各取所需的婚姻反而容易长久。”他冷静的说着。数据上不就显示了,百分之九十以爱为名的婚姻走向破碎一途?人类实不该对婚姻寄予太高的美好幻想。
“婚姻会使你对单一的女人忠诚吗?”她问。
“不会。那是两回事。”
你会的。方笙在心中斩钉截铁的回应。
如果钟适的妻子名为方笙,那他就会献上他的忠诚,再也无法对其他女子感到兴趣。因为她会用爱牢牢的守住他的身心,给予他所有的欠缺。当一个男人不再觉得空虚之后,他如何能不忠诚?
只是,要让这个男人明白这一点,恐怕得花费她好大的力气才行。没关系,她有的是时间。
***与钟重阳见上一面,也是前来香港的目的之一。
搭乘天星渡轮前往香港岛,直奔中环的商业中心。“华康集团”的银色帷幕大楼灿亮得令人睁不开眼。很巧,这幢大楼邻近于她正要去开会的地点——希尔顿酒店。
那捞什子的青年菁英座谈除了情谊交流外,根本做不出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业。但唯一的好处是得以因此认识香港的商界闻人。就连钟重阳这样的大老级人物,也会拨冗与他们这些台湾来的二世祖餐叙一番。
来到香港已有四天。报纸上已传出钟适即将订婚的消息,而他竟然狠心的把她丢在丽晶酒店后便不再闻问。
可以预料的,不是吗?他是那种万般不容许自己意志力被斗倒的人种,他们之间倘若有什么“微不足道”的情丝纠缠,也不能撼动他钢铁般的意志。而且他极力不让两人间有太过于亲近的认识。因为太过汹涌的情感,只会使他愈来愈无法控制自己,那绝非他所乐见。
情愿保持距离,让来不及发生的感情以遗憾来收场,徒留淡淡的愁怅回旋在心底深处。
很巧的,在今天的会议中,遇到了钟迅,而他一副上断头台的表情正是因为与其父一同出席;在在表示了他对商场的种种厌恶。当然钟重阳不时皱紧的眉头或多或少也是来自对独生子的恨铁不成钢吧。很有趣的画面!
钟迅在不久后看到了她,立即走了过来。方笙含笑以对的同时也瞥到钟重阳估量的眼,精锐得像是要将人心血淋淋的刨出来看个分明。是个很难相与的老人!也亏得钟适可以服侍在旁十二年。她颔首,礼貌性的作无言的招呼。但老人并不看在眼内,眼光一扫,热络的与主办人聊了起来;显然他老人家对无用且清纯的千金小姐没有好感,何况方家与他并无商业上的往来。
“方小姐,我大哥最近有去找你吗?”钟迅将她扶到角落,急切的问着。
“没有,他说我们只是普通朋友。那么,替我安排好了住处,大抵也算仁至义尽了,怎么可能常来找我?如果我料得没错呢,你大哥是不打算在我离开香港前出现了。”嗯……基于“礼貌”,钟适会来送行吧?
“你爱大哥不是吗?”钟迅问得直率。
“是,但他视爱为无物。”
“我不会眼巴巴的看他运自己的婚姻他用来报恩!如果我家对他有恩,十二年来也该偿清了!真不知道他在这一点上为什么看不清。金小姐不是不好,只不过与我大哥不适合。我看得出来,他看你的眼光是不同的。而且你们站在一起时,看来再相属不过了。我不会看错的!”他的着急可由胀红的脸上看出来。
方笙伸手盖在他交握的手上。
“除非你父亲撤除这一项婚约,否则谁都是无能为力的。钟适不是那种会把自己需求放在第一位的人;至于他这三天来都不来找我,严格说来,我们也算在冷战中。”
钟迅深思的看她。
“我觉得你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柔弱千金。”
“是。以牙还牙是我的真性情,千万别给我骗了。”她轻笑,拿过侍者端来的二杯鸡尾酒,一杯交到他手中。两人互干了一下,一饮而尽。
“对于我大哥,你有什么看法?”
“相信我,如果要使他幸福,就必须阻止他娶不爱的女人,”
钟迅率直地问:“我能相信你是大哥真心要的那一个吗?”
方笙笑应:“你自己何不下判断呢?也许你成不了商业奇才,并不代表你笨。其实你坦率的眼中含了惊人的透析力,让人无所遁形。至少你看出了金小姐不适合钟适。”
为什么每次与她谈话都像被她牵着话题走,并且无可奈何的陷入被捉弄的情境中呢?更可怕的是他竟然不介意被这张天使面孔唬弄。
“我看得出来金小姐不适合,但我看不出来你会不会是当大嫂的好人选。因为你似乎也是很可怕的人。”
“是。但至少我不会在另一方厌烦的情况下去强求一份感情。如果不是确定了他对我有情,那么我是不会来香港与人搅和不清的。倘若你还需要更多的证明,那我倒是有个好法子。”她清澈的大眼闪动令人害怕的算计。
钟迅心下暗自提防。
“什么?”
“今晚在我那边过夜——”
“不!”他低吼的拒绝。
方笙几乎没翻白眼!这个二十六岁的男人比起当年钟适二十六岁时的沉稳实在是差太多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如果她想得到钟适的爱,又怎么可能去勾搭他亲爱的弟弟来让一切变得混乱?没脑袋的小男孩。嗟!
“我不会允许你用任何方法伤害我大哥!”钟迅简直在咆哮了!饼大的声音已使得远处的人侧目。
“拜托,这位大哥,我顶多会气气他,怎么可能会伤害他?算了!你不是个好的合作对象,不谈了,不是非你不可。”她转身打算离开这一方角落,免得别人以为她与这失态的家伙是一国的。
钟迅还不打算结束话题,伸手抓住她。
“你说清楚!”
真是粗鲁!也不想想他老兄近一八0的身高会有多大的力气,居然毫不留情的拿来压迫区区一五六的高度,害她身形晃了一下,为求平衡只得靠入他怀中,免得跌倒出丑。
“钟迅,我不想谈。”她站稳自己,一边抬头瞪他。
“我们最好谈一谈!”钟迅并不放人。
两人只好暧昧的在这方角落进行无言的拔河战,落入第三者的眼中当真是比情人调情差不到那里去了!钟重阳领着养子与金小姐过来找人时,便是见到这副模样,没有人发现钟适的神色一瞬间铁青不已,双眼若利刀的直射向方笙美丽的面孔上。
“阿迅!你们在做什么?餐会即将开始,还不去落坐,别躲在这边玩!”钟重阳低喝着,并没有把一般娇滴滴的千金小姐看在眼内。自然对那个由台湾来的小姐没什么正眼看待;与他没有利益好处的人,再娇贵也没用。
“爸。大哥!”钟迅没有注意到自己依然死抓着方笙不放,含笑与父亲和钟适打招呼。“爸,她叫方笙,我——”
他来不及介绍完。钟重阳已转身走开,笑容满面的看着金小姐:“玉斐,等会儿与伯父坐在一起用餐好吗?拉你来参加这种无聊的商会,一定闷坏你了。”
金玉斐含笑道:“不会的,世伯。以后嫁给适之后,总要习惯的。”
他们边走边聊,存心给方笙难堪,待他们走了好一段距离后,钟适才双手抱胸,盯着他们握在一起的手。
“怎么回事?方小姐脚扭到了吗?要你扶着?”
冷淡的嗓音中蕴含着熔岩即将喷出的预兆。机敏的钟迅立即放开手,由于太突然了,让方笙又一次站不稳,直往后倒去,钟适飞快的伸出手,将她搂了个牢紧,顺带低头看向她足下七公分高的淑女鞋。
这女人有极差劲的平衡感,却老爱穿过高的鞋跟,总有一天会因此跌断她的颈子!
“你穿低跟一些的鞋子不会矮别人多少。”他淡嘲。
方笙回答得没好气:“如果我能不被当成一袋谷物似的对待,那么即使穿十寸的高跟鞋也平安无虞。”想扭开他钳制,却无法如愿。她“好心”的提醒道:“放开我吧!在阁下未婚妻也在场的地方,你最好与其他女人距离一公里以示忠贞。你要知道,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钟适没有放开,语调中掺杂了严苛的质问:“你的好意提醒是为了昭示自己的清白吗?对谁?心上人?”
方笙为他的失去冷静感到好笑了。但他实在不能要求她什么,不是吗?毕竟今天有未婚妻的人是他。倘若她与钟迅的相处给了他暧昧的联想,那也怪不了谁。因为是他决定放弃她,就没有资格摆出捉奸的面孔示人。
她存心气他:“如果我与阿迅有什么……友情产生,你这个没有血缘的大哥恐怕也管不着吧?”
阿迅?他们已“熟悉”到连姓氏都可以省了吗?几时的事?
“嘿!方小姐,讲话小心一点!”钟迅看着大哥一脸的山雨欲来,早已明白他们之间的情愫非同小可,如果他想置身事外,最好撇得清一点,可是这位台湾姑娘似乎有陷害人下水的天性,如果他再不吭声,早晚被陷害死了都无处伸冤。他可不打算当炮灰!
但情况似乎不由人哪!
方笙不知何时挣开了钟适的钳制,依附向钟迅这一边,“阿迅,你刚才叫我小笙的,怎么又改口了呢?我早告诉过你与钟适只是普通朋友,你可不要胡思乱想呀!”她美丽脆弱的面孔活似急欲寻求怜惜与信任的小可怜,只要是身为男人的人,没有人不想展现英雄主义,好生爱护一番的。
可惜叫苦连天的钟迅难以消受美人恩,只求他亲爱的兄长收回不断扫射过来的血滴子,别再用眼光杀他了!
这方笙实在太厉害了!别人撩拨二十年无法成功的兄弟墙事件,她只要弯弯手指就能成功。可以想见如果当年耆英身边有她随行,今天的香港就不会割给英国当殖民地一百年。做成“南京条约”那种丧权辱国的约定。可惜了这等人才,早生一百年不就好了,“方小姐……”
他的哀号没机会完成,便被方笙拖着走。
“阿迅,你父亲在瞪人了!再不走会被骂的。等会你就坐在我旁边吧,咱们得把握在一起的有限光阴。”
可以想见背后的灼热来自钟适的瞪视。但方笙才不管,气死他最好!
如果他还不能理解她对他的重要性,而依然以为各自嫁娶互不干涉是最好的决定的话,那他最好能稳住他身上那一桶醋,别让它随时溢出来酸死人。
她不是会泼妇骂街的人,更谦虚至极的说,她口才真是糟得很,因此她不会用疲劳轰炸的方式来与他谈论爱与不爱的事。相同的,气他的固执,也不必以哭骂的方式来折腾他。她是方笙,向来崇尚以和平的方式回报他人。
至于波及到倒楣的第三者——例如钟迅,那就是无可奈何的事了。谁叫他们钟家占用了钟适十二年呢?她这个未来老婆代为取用一些红利不算过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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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梦,美梦,都只能放在心中低迥浅。
可是他能抑制自己几近完美的勒住自我脱的心,却不能阻止他人来撩动。尤其是这个令他心动的女子。四年前不早已知道了吗?她并不如外表所呈现的娇弱被动且无助,当然更不是童话中坐等王子来追求的公主。
她是比任何人都独立自主、深知自己要什么的女性。
四年未见,不代表他当真能对她做到不闻不问的地步。商业性刊物的报导,由台湾商界传来的小道消息,只要有关于她,他皆小心且慎重的收藏在心中,不断的为她的功绩喝采。
不需披战袍与男人杀,不必以男性化的扮相让人感到精悍,甚至不必刻意将口语训练成简洁有力。她似乎完全悖离了人们对“女强人”刻板的认定,自成一格的扬威商场,一再一再的使轻视她的商界老手大吃败仗。
这样的女子,一旦确定了她要的东西,他怀疑她会有要不到的。光是她美丽柔雅的外表便足以让男人为她摘星捞月了。
如果她当真为他而来……
悸动的心因这想法而难以平静自持。
他们不会有结果的。尤其他想到了他必须与金小姐结婚,心头益加沉重且阴冷。
唉带她回他的公寓,她便进入浴间卸妆,坚持在最清爽的时候与他谈话,也给了他思考的时间。
闷闷的对着窗口吐出烟雾。在乍见她的欣喜压下之后,苦涩又不客气的狂涌了上来。三十年来,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几乎没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亲之外,就属方笙最令他无法忘怀了。如果他够自由,或有充裕的时间,那他们早在四年前就该有更进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预期的,“爱情”这东西也会毫无疑问的到来。
但他们没有时间,于是错过了彼此。
不是没有遗憾的,只是世间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事来挫折人心。何能独厚于他而幸免?
身后传来轻巧的脚步声,他侧过面孔,看着清新如朝露的她,正雅致的泛出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借穿你的衬衫,不介意吧?”她指了指身上的白衬衫,下长及膝,像穿着大布袋,益加显得她羸弱而纤小;一卸了妆,没了那股世故气息,她纯真如天使。
几乎要溺毙在她的温柔眼波中,他猛地拉回理智,甩开头,顺手将菸捻熄,坐入沙发中。直到冷静的因子回到体内,他才又看向她,眼神是难以解读的莫测高深。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她坐在他对面,笑得有丝凄凉。
“我们必须以客套话来当开场白吗?也许对你而言,我只是众多床伴之一,但我以为至少应该有些不同。看来我是猜错了,我们仍算是陌生人。”
他轻叹,过了许久才问道:“你想要什么?方笙。”
“我要完成四年前未能完成的事。”
“我以为你要的只是一夜情。”
她幽深的凝视他。
“是的,起先是,但你知道如果我们有时间继续发展下去,能拥有的不会只是一夜情。”她笑了声,有些许自嘲:“向来都该是男追女不是吗?但我不认为我会等到你来追求我的一天。虽然我的赌运一向好,但不该盲目下注。你没有宽裕的条件与时间来追我,所以我只好自己来了。但首先,我必须弄清楚自己是不是单恋。我是一厢情愿吗?”她走到他身前,蹲坐在地毯上,双手轻搁他的膝,仰首等待他的回应。她对他有着势在必得的决心,却没有太多的信心肯定他是以特别的眼光看待她的。每每思索到这一点,心便隐隐感到痛;只能以四年来他从未有韵事发生来安慰自己,他也许对她有些许动心。
娇弱的神情令人心怜,只想小心搂入胸怀安抚她的脆弱。但他不能恣情而为。双手握成拳,贴紧在扶手两旁,他挤出困难的嗓音:“你应该去找更好的对象。条件更好的、更自由的、更多有利于谈恋爱而不必有所顾忌的人。”
原本因沐浴饼后而泛红晕的面庞,因他含蓄的拒绝而被苍白取代。她别开眼,轻问:“那是说,我被拒绝了?”
“方笙,我不是好对象。”
“不是吗?那为什么金小姐抢着要?”她双眼闪动,再度迎上他的眼。“钟适,我要你。如果你打算让自己变成货品任人抢购议价,那我就来掺一脚,我也是有条件当金主的——”
他怒吼打断她的尖酸刻薄。
“不要嘲弄我!全天下的人可以笑弄我,就你不行!”尤其是一针见血的嘲弄,重创他刚强的防卫。
她站直身躯,没有回报以相同的怒焰。
“我可以用一辈子等你释放自己,但我不会坐视你去娶别人。你只是外表看来阴狠吓人,而我,则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什么意思?”他也站起来,冷冷的擒住她一只手腕问着。
方笙趁势贴入他怀中,吻了他一下。
“我不会伤害你,但人生中总有一些不得不做的事。”她拿开他的手,率性的走向大门。
他快速的追过去,又抓住她。
“你穿这样要去哪里?”
她微笑——虽然眼中一点笑意也没有。
“我想我还是回原来打算住的地方好了,因为情况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可得识相一些才行,别当个任性骄纵的富家千金惹人嫌才好。我不会待在不欢迎我的地方,尤其阁下刚才宣布了我失恋的事实,我更该识实务一点。”尖锐的言语由她低沉且柔婉的音色来诠释,永远听来楚楚可怜,教人气不起来,又坐立不安。
“你哪里也别想去!你以为我会任你穿着一件上衣晃出门?”他咬牙问。
她骗死人不偿命的美脸上,虽然动人的惹人怜,但行为可叛逆了。她拉高衬衫下,让他看到她里面的丝质底裤。用天真的眼神回应他。
“不只是一件上衣,我还穿了内裤。你不妨当成我穿了一件连身洋装,基本上不算失礼。”
“方笙!”他吼得无力,又得控制自己失速的心跳与亢奋的细胞。脑中飞转的是四年前狂野的那一夜,她在他身下又怕又羞的娇喘嘤咛……柔软雪白的玉体……天杀的!她竟然想把她诱人的模样呈现在十来个大色狼面前,并且与他们共处一室!他要是任她走出大门除非他死!
使力将她拖向客房的方向,怒道:“今晚你住下来!明天我载你回去拿行李,你给我立刻回台湾!”全身勃发的怒气令他将她抱起,丢入柔软的大床上。这是可怒又不会伤她的方式。
被丢入柔软床被中的佳人意思意思的低呼了下,待她由被子中挣扎的坐起时,却又被一件薄被罩顶。
“做什么?”她娇嗔,迎向他深沉的眼神,里头闪烁的可是欲望?她连忙拉低薄被,才看到穿在身上的白衬衫早已卷到大腿以上,而宽大的领口也松开了二颗扣子。她几近全裸的呈现在他眼前,才会被他丢来一件薄被遮住春光。
四年来,有多少男人看过她这种娇媚的模样?
这个猛然袭上心头的问号像长了无数荆棘,滚来心田,一路皆是刺痛,令他充满欲望的眼神添上更多怒意!但这不是他有资格问出口的,永永远远没有资格!
方笙并不知道他的怒意勃发早已转成妒恨。脸红心跳的身子全因他的欲望而无措——并且想念!
她没有拉好衣服,跪坐在床边,与他相近不到一手臂长,伸手轻轻扯开他的领带,诱惑得明目张胆,只有飞红的羞色告知了她有多无措!
但方笙一向是极端的综合体,她的害羞并不能阻止她坚持要完成的事,即使是羞死到脑溢血的地步,她仍会完成自己下达的诱惑指令。
钟适猛吸一口气,鼻息转为粗重;伸手扶住她肩,原是想推开她,拉回自己理智的,但触抚上她的雪肌玉肤之后,他培养了三十年的理智冷静又宣告故障的讯息,没让她的主动再张狂下去,他狂野的吻上了令他魂牵梦系四年的红唇——
深吻化为纠缠。在床被间掀起惊涛骇浪的姿态,沉沦得近似罪恶,却无力自拔。缤纷的爱情颜色中,必有魔法来当原料,催动两心荡漾,两情狂放。即使是再冷静的人,也会在此中焚烧为灰烬。
老天……!
在理智崩陷的前一刻,他由她颈项中抬起头。
“不行,我没有准备保险套!”
“放心,这九天都是安全期……”她拉下他的头,再度以热情湮没他的意志与冷静。
而她的低吟。像是一连串美好的期许,在在表示着允诺——
四年前来不及进行的爱恋,就由今夜衔接而上,不再任其散落失去——不再徒留遗憾……
***疲惫而餍足的身躯并无法吸引睡神造访。
凌晨四点,在身边的方笙陷入舒适的睡眠之后,他看了她好半晌,才为她盖好被子,起身走向书房。
他一直知道方笙是特别的女子。她外表纤弱美丽得彷佛是不堪一碰的水晶玻璃娃娃;是典型千金闺秀的长相,犹如温室中被刻意培植成不知人间有险恶的纯真百合。但那只是她的外表。在那样的面孔之下,她前卫、独立自主,勇于夺取自己所要的。太聪明、太圆滑。却也有属于她的纯真与执着。致使她永远有一双不染杂质的黑白分明眼眸。
在商埸上与人交锋,谁会胜得了她呵?扮猪吃老虎的哲学怕是没有人比她更能掌握其中精髓了!连他也都要不禁俯首称臣了。
随时开着的电脑萤幕上突然出现一排英文字,拉回他的心神,沉郁的心情却怎么也移转不了。
“钟,你在吗?”
钟适立即在键盘上敲了一些字母回应。
“汤,有事?”
“嘿!今日上机的时间比平常晚,是不是那老头又把你当超人在操?”这一排字出现完后,浮出一张刻薄的面孔,好巧不巧。正以简单的几笔勾轨出传神的钟重阳Q版画像。不仅头顶长角,还露出尖尖的犬齿与蝙蝠翅膀。可见电脑另一端的人对此人有多么感冒。
“没,私人的事。油井开采的进度如何?”没有打屁的心情,他直接问着正事。
“如你所料,上回探测到的反应并非来自一些残渣原油所致,事实上,我们可能要成为石油大亨。这一回,即使油井中蕴含的原油有限,也足以令阿拉伯大公国的各领导人对我们刮目相看了。”
“干得好,汤,辛苦了!”钟适仅是舒展眉心,并没有如对方的欣喜若狂。
电脑另一头又键入了许多进度上的问题,正好符合他需要移转注意力的心情。此刻他万分感谢伙伴传送来的大量工作,使他得以全心全意的投注其中,暂时可以忘却他的烦闷与他屋内的女子。
方笙啊!一个注定要使他的生活掀起浪涛的女子!他衷心希望……永远不会有伤害她的一天。即使他终究无法回报她的感情——而,他知道,那即是方笙要的。
在事业上,钟适除了是“华康集团”里永远有能力而无实权的特助之外,谁也不会料到他尚能在令人喘不过气的成山公事中,游刃有余的经营起自己真正有兴趣的事业。
也幸好他十五年前在英国贵族学校求学时,认识了汤森.艾普克,一个身分特殊的混血儿。其父是阿拉伯大公国中某一小柄的贵族,而其母则是英国人。
阿拉伯世界中,不仅护己排外,更是依照自己的规范去治理一切,全然不若其他国家依附着白人定的规则去遵循,尤其以自大的美国人马首是瞻。任何一个女子嫁入阿拉伯世界中,依然永远无法入籍为阿拉伯人,顶多给予永久居留权罢了!所享的福利也是有所保留的。但其子女倒不致于受太多不平等待遇,混血儿的汤森虽是棕发白肤,但依然被视为阿拉伯人,之所以他们组成的石油公司得以顺利的进入阿拉伯世界中探戡开采,而不受太多刁难。
在五年前再度联络上之后,他们一直以这种方式做公事上的沟通,有时汤森会来香港——约莫一年六次,渡假兼讨论公司营运,再不然也就是钟适前往各国出差时,事先约定会面地点。居然五年来都维系良好,也在二年前公司开始有利润呈现,这是挺不可思议的合作方式。
如果钟适有更充裕的时间去经营,那么他们共组的石油公司不会以“牛步”(生性急躁的汤森形容词)的方式成长,直到近年来才见一点点红。
可是他没有时间。钟重阳是个多疑又严苛的上司,他防着有能力的人,又想同时榨光其百分之百的能力贡献在他的事业王国中。如果他认定钟适可以一天工作十六个小时而不累倒。那他就会彻底把十六个小时的工作量压在钟适身上;更别说同时要他负责许多公司的业务成长责任了。
还能分出时间扎实建立自己的事业,实属不易。尤其成功的瞒住钟重阳那只老狐狸,应也要算上钟适的成就之一。
如果他有野心,也不是用在贪图他人财物之上。
这一点,钟重阳是不会懂的。毕竟他老人家一生所图的,就是不属于他名下的财富,又那会相信有人一旦位高权重之后,却无所求呢?
直到与汤森讨论完公事,已是香港的早晨六点半了。由他这方窗口看出去,大潭湾的水泽正迎向朝阳的灿亮,汤成一波又一波的潋滟波光。他关上电脑,上双眸,倍感疲累的精神与身躯并不能教他沉入睡眠中。
拜钟老爷所赐,他养成了少许睡眠的习性,不过在香港这个快节奏的城市,若是有太充裕的睡眠未免显得浪费。
“钟适?”门框被敲了两下,传来方笙略带睡意的声音。她站在书房门口,等待他的邀请,并不莽撞的闯入他人办公处而以为理所当然。即使书房的门没有关,但她仍是有所自律。
他起身看她。
“醒了?要不要再睡一会?十点左右再陪你去笔架山的别墅拿回衣物。我会替你买好机票。”他走到门口,克制自己必须与她有所距离,不能再失控的碰她——而这几乎耗尽了他向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
她脸色微变,钟适仍是决意丢她回台湾。当成两人之间什么也不曾有过吗?
如果她会顺着他的心,那么她大可不必来了,只要她活着的一天,他休想娶她以外的女人。看来钟适还不明白一个女人的固执,可以坚定到什么地步,老实说,她有点气他了。
“你可以送我回笔架山,与那群色狼公子们为伍,但你没资格命令我回台湾。对不起,你的权利只有把我丢出你的公寓而已。”漫不经心的转身而去,打算换上她的礼服,回何公子的别墅后再从长计议。显然她大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以为重拾旧情便可以让他决定不去牺牲他的爱情,不去与没感情的千金小姐成亲。但钟适这人比她所能理解的更加有容忍性,甚至伟大到容忍把自己的一生交付在毫无幸福可言的婚姻中。
或者对他而言,爱情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沉思中的她因被钟适攫住而打断了思绪。她看着自己被抓牢的左腕,再看向他阴郁的眼眸。
他沉声道:“你故意气我是吗?如果你以为——”
她打断他:“对不起,我不会作太自以为是的“以为”。我更不会因为昨夜拖你上床就认为你会突然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毕竟与你上床的女人不止我一个,我可不敢因此而大作白日梦。”
如果她是存心气他,那她该死的成功了!钟适从来没有发现自己居然这么禁不起撩拨,似乎只要她来上几句尖刻的话,他便会在瞬间成为全世界最暴躁的人。
老天!她怎么办到的?
他钟适可是香港商界公认的冷静魔鬼呀!
此刻他却连掩饰怒气的能力也没有!
“方笙!我警告你,你最好乖乖回台湾去!”他咬牙。
“不要。”她很干脆的丢给他一句拒绝。说真的,要在他这种撒旦面孔下故作镇静,可不是简单的事哩。要不是算准了他不会伤害她,她早就抱头鼠窜了!瞧他的俊脸铁青成什么样子!
他被她的任性惊得差点忘了呼吸!然后又被涌上的怒火烧得七窍生烟!从没有人敢在他面前任性而为,就算是企图操控他一生的钟重阳也深谙笑脸相迎的道理,不宜以高压手段逼迫他就范,否则只会弄巧成拙。更别说其他人了!而这个小丫头居然……居然无视于他的怒气,直接挑。
要不是他太生气的话,他一定会为她的勇气拍手叫好!丙然是标准的初生之犊,是吃定他对她没辙吗?
丢她回台湾的方法至少有一百种,但都会令她哭……
懊死!她究竟要什么?他身上没有她要的东西,“我要你爱我,我不要你娶别人。”
方笙由他眼中读到了问号,缓缓低喃。
他放开她,躲开她的注视,“我不要你。”他回答得残忍。“如果我必须和每一个与我有肌肤之亲的女人相爱,排队等候的女人大概会由香港岛排到九龙去。我没有仙女棒去实现你的梦想。”
她移动身躯到他视线范围。
“你不要爱情?”不理会他话意中刻意的伤害。她只要从他身上探知更多有利于自己可掌握的讯息。
“我不要。”他冷淡的回应。
“你不要我?”她又问。
他低头看她的美颜,不掩情欲波涌。
“我要。但决不容许女人以身体当索爱的筹码。”
她微笑。
“原来我用错了方式,在你眼中成了企图用身体来勒索爱情的女子之一。真是老套,难怪惹你厌恶,我会改进。”不问了。她这回坚决的走回客房,换衣服去也。
钟适不由自主的跟了过去。隔了一扇门,虽知门没锁,而他们早已同床共枕过,但他仍不会大刺剌的直冲了进去,觑看佳人更衣。
“方笙,你不会与那些公子哥儿住一起吧?”他坚持要得到允诺。即使他们不算“有什么”。他仍不会眼巴巴看纤弱闺秀入狼坑,给一票色狼有机可乘。除非他死。
“我会住饭店。”她回道。
“你不是说房间都被订光了?”
“那就要运用阁下的人脉了。听说你与“丽晶酒店”的总经理是大学同学,可以代我租一间贵宾房吗?”
她怎么知道的?钟适盯着白色门板皱眉。是钟迅说的吧?
“好,我替你安排。”
转身去打电话时,他心中暗自叹息。这样划下句点,应该算是好结果了吧?
此刻他并不能肯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许多许多年以前,他的“需求”已被搁置在最不重要的角落。常是他去完成别人的需求,而非自己的想望。突然间要自问“要”与“不要”,已是太困难的事了。
他是个不必有需求的男人,从他被人收养那一刻起已然注定。
***钟适是个行事很低调的人。除了他在商场上别有一股狠劲之外。私底下,他不太与人有来住,也从不麻烦他人为他做事。但这并不代表他的人脉因而有所阻碍,许多认得他的人,只要稍有交情,都会十分欣赏他这个人;只是难以深交在于钟适独来独往,莫测高深的性情。
事实上,一旦他有请托于他人,都会令受托者受宠若惊。
所以,即使九七年的回归大限已近,各大饭店皆已被预订一空的情况下,方笙仍是住进了九龙岛上一流的丽晶酒店之内。
如果说香港岛本身属于行政与经济中心,以及观光休闲胜地的话,那么九龙岛便是流行、豪华、热闹的消费天堂。
只有九平方公里的九龙半岛,以弥敦道为中心,充满了各种奢华的消费场所,热闹非凡,是香港第一大购物街。每年到了购物节或换季期,会涌入大量亚洲各国的消费者前来抢购物美价廉的折扣品,更加显得这小小的东方之珠气势不凡。
将行李送入了贵宾房,已近午餐时刻,钟适的脸色却始终没有好转。原因在于他真正看到了那些来自台湾的公子哥们——原本他以为那是方笙随便说来气他的,想不到竟是真的。尤其有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那屋主何必生百分之百的居心不轨,那家伙甚至急色到不掩其眼光的淫浊,在面对一夜未归的方笙时,居然口不择言的大谈性隐喻的讽刺!简直存心要让她无地自容,让他差点抡拳揍人!
依她的精明,怎么会与这种人渣同行?她有没有脑袋呀!隐忍到现在,他依然有大吼的欲望,虽然理智再三的告诫他,他并无此权利,所以他作不得声。
他们只是朋友,不是情人,该死!
“人家说香港是吃的天堂。如果你有吃午餐的时间,咱们去吃北平菜好不好?”方笙并不理会他的怒气,以天真的面孔迎向他。如果他存心当她是再普通不过的朋友,那么种种超越“朋友”界线的情绪,他最好自己承担,最好气得他中内伤,才不枉她的一片真心落得贴人冷屁股的地步。这份情感若不能皆大欢喜的双赢,就只好各自心伤的双输。
如果会惨到那个地步,她绝不会是唯一感到伤心的人。
见他阴沉的面孔没有反应。她将玉手伸入他臂弯中,轻轻拉了他一下。
“钟适,可以陪我吃饭吗?”
他回过神,撇了下唇角。
“想去那里吃?吃那一种菜?”口气仍是不佳。
“北平菜。听说有一种荷叶包着的“化子鸡”很有名。”
“好,就吃北平菜。”他挽她走出丽晶酒店。
才步出大门没多久,即有一声愤怒的娇呼传来!
“钟适!”
雪白劳斯莱斯房车中走出来的,正是一身雪白、精雕细琢一如名模扮相的金家千金小姐。
钟适的面孔奇迹似的收起刚才形于外的种种情绪,像是挂回了冷静沉稳的战袍,莫测高深得令人提防。只有抿紧的唇角露了一丝丝不悦气息。
“她是谁?昨天有人告诉我你与一名女子状似亲密的离开会场,我还不相信。我希望你有很好的理由来说服我。”金玉斐以着大家闺秀的冰冷来掩饰急欲发飙的怒火。香港就这么小,只消一个不雅的动作给人看到了,立即会传遍大街小巷;她丢不起泼妇骂街的脸。
方笙想抽回手,却被钟适牢牢捉住。他低头看了她一眼,才介绍道:“这是金小姐。”他看向金玉斐。“而她是方笙,我在台湾的朋友。”
“没有更详细的介绍了吗?例如我是你的女朋友,未来的妻子。”金玉斐露出没有笑意的笑脸,伸出雪白素手给方笙。“幸会,方小姐。你很幸运,让向来忙碌的钟适亲自带你游香港,想当初我甫回香港时,可没这种好运道。”
方笙不动声色的握住她的手,笑得纯真优雅,并没有对金玉斐的尖刻加以还击。只是赞美:“你好漂亮!难怪钟适会喜欢你。”
只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不足为戒。
金玉斐当下笑了,有丝轻鄙。钟适不会有恋童癖吧?这种货色也看得上?
“你会在香港待多久?”她冷淡的问。
“大概八天吧。”方笙有问必答。
金玉斐微笑。
“那大概来得及参加我与钟适的订婚宴,到时请你务必赏光。”
“好呀!如果真的可以的话!”方笙好天真的应着,彻底的让金玉斐轻视她。连人家在示威也看不出来。
钟适冷淡道:“好了,我下午还要回公司,只剩一小时可以吃饭。再不走就只好吃路边摊了。”
“金小姐要不要一起去?”
金玉斐瞪向他们交握的手,冷道:“不了,我与人有约。”转身离去时,她看向钟适。“把今晚的时间留给我,七点在富丽华酒店三十楼等你。”
话完,像个高傲的女王般进入她的豪华房车中,扬长而去。
“这是不是个下马威?”她俏皮的问。
“反正也吓不到你。”
服务生已将他的车开上来,他扶她坐进去。直到车子驶入大马路时,她才道:“你与她不相配。”
“世上多的是不相配的夫妻,各取所需的婚姻反而容易长久。”他冷静的说着。数据上不就显示了,百分之九十以爱为名的婚姻走向破碎一途?人类实不该对婚姻寄予太高的美好幻想。
“婚姻会使你对单一的女人忠诚吗?”她问。
“不会。那是两回事。”
你会的。方笙在心中斩钉截铁的回应。
如果钟适的妻子名为方笙,那他就会献上他的忠诚,再也无法对其他女子感到兴趣。因为她会用爱牢牢的守住他的身心,给予他所有的欠缺。当一个男人不再觉得空虚之后,他如何能不忠诚?
只是,要让这个男人明白这一点,恐怕得花费她好大的力气才行。没关系,她有的是时间。
***与钟重阳见上一面,也是前来香港的目的之一。
搭乘天星渡轮前往香港岛,直奔中环的商业中心。“华康集团”的银色帷幕大楼灿亮得令人睁不开眼。很巧,这幢大楼邻近于她正要去开会的地点——希尔顿酒店。
那捞什子的青年菁英座谈除了情谊交流外,根本做不出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业。但唯一的好处是得以因此认识香港的商界闻人。就连钟重阳这样的大老级人物,也会拨冗与他们这些台湾来的二世祖餐叙一番。
来到香港已有四天。报纸上已传出钟适即将订婚的消息,而他竟然狠心的把她丢在丽晶酒店后便不再闻问。
可以预料的,不是吗?他是那种万般不容许自己意志力被斗倒的人种,他们之间倘若有什么“微不足道”的情丝纠缠,也不能撼动他钢铁般的意志。而且他极力不让两人间有太过于亲近的认识。因为太过汹涌的情感,只会使他愈来愈无法控制自己,那绝非他所乐见。
情愿保持距离,让来不及发生的感情以遗憾来收场,徒留淡淡的愁怅回旋在心底深处。
很巧的,在今天的会议中,遇到了钟迅,而他一副上断头台的表情正是因为与其父一同出席;在在表示了他对商场的种种厌恶。当然钟重阳不时皱紧的眉头或多或少也是来自对独生子的恨铁不成钢吧。很有趣的画面!
钟迅在不久后看到了她,立即走了过来。方笙含笑以对的同时也瞥到钟重阳估量的眼,精锐得像是要将人心血淋淋的刨出来看个分明。是个很难相与的老人!也亏得钟适可以服侍在旁十二年。她颔首,礼貌性的作无言的招呼。但老人并不看在眼内,眼光一扫,热络的与主办人聊了起来;显然他老人家对无用且清纯的千金小姐没有好感,何况方家与他并无商业上的往来。
“方小姐,我大哥最近有去找你吗?”钟迅将她扶到角落,急切的问着。
“没有,他说我们只是普通朋友。那么,替我安排好了住处,大抵也算仁至义尽了,怎么可能常来找我?如果我料得没错呢,你大哥是不打算在我离开香港前出现了。”嗯……基于“礼貌”,钟适会来送行吧?
“你爱大哥不是吗?”钟迅问得直率。
“是,但他视爱为无物。”
“我不会眼巴巴的看他运自己的婚姻他用来报恩!如果我家对他有恩,十二年来也该偿清了!真不知道他在这一点上为什么看不清。金小姐不是不好,只不过与我大哥不适合。我看得出来,他看你的眼光是不同的。而且你们站在一起时,看来再相属不过了。我不会看错的!”他的着急可由胀红的脸上看出来。
方笙伸手盖在他交握的手上。
“除非你父亲撤除这一项婚约,否则谁都是无能为力的。钟适不是那种会把自己需求放在第一位的人;至于他这三天来都不来找我,严格说来,我们也算在冷战中。”
钟迅深思的看她。
“我觉得你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柔弱千金。”
“是。以牙还牙是我的真性情,千万别给我骗了。”她轻笑,拿过侍者端来的二杯鸡尾酒,一杯交到他手中。两人互干了一下,一饮而尽。
“对于我大哥,你有什么看法?”
“相信我,如果要使他幸福,就必须阻止他娶不爱的女人,”
钟迅率直地问:“我能相信你是大哥真心要的那一个吗?”
方笙笑应:“你自己何不下判断呢?也许你成不了商业奇才,并不代表你笨。其实你坦率的眼中含了惊人的透析力,让人无所遁形。至少你看出了金小姐不适合钟适。”
为什么每次与她谈话都像被她牵着话题走,并且无可奈何的陷入被捉弄的情境中呢?更可怕的是他竟然不介意被这张天使面孔唬弄。
“我看得出来金小姐不适合,但我看不出来你会不会是当大嫂的好人选。因为你似乎也是很可怕的人。”
“是。但至少我不会在另一方厌烦的情况下去强求一份感情。如果不是确定了他对我有情,那么我是不会来香港与人搅和不清的。倘若你还需要更多的证明,那我倒是有个好法子。”她清澈的大眼闪动令人害怕的算计。
钟迅心下暗自提防。
“什么?”
“今晚在我那边过夜——”
“不!”他低吼的拒绝。
方笙几乎没翻白眼!这个二十六岁的男人比起当年钟适二十六岁时的沉稳实在是差太多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如果她想得到钟适的爱,又怎么可能去勾搭他亲爱的弟弟来让一切变得混乱?没脑袋的小男孩。嗟!
“我不会允许你用任何方法伤害我大哥!”钟迅简直在咆哮了!饼大的声音已使得远处的人侧目。
“拜托,这位大哥,我顶多会气气他,怎么可能会伤害他?算了!你不是个好的合作对象,不谈了,不是非你不可。”她转身打算离开这一方角落,免得别人以为她与这失态的家伙是一国的。
钟迅还不打算结束话题,伸手抓住她。
“你说清楚!”
真是粗鲁!也不想想他老兄近一八0的身高会有多大的力气,居然毫不留情的拿来压迫区区一五六的高度,害她身形晃了一下,为求平衡只得靠入他怀中,免得跌倒出丑。
“钟迅,我不想谈。”她站稳自己,一边抬头瞪他。
“我们最好谈一谈!”钟迅并不放人。
两人只好暧昧的在这方角落进行无言的拔河战,落入第三者的眼中当真是比情人调情差不到那里去了!钟重阳领着养子与金小姐过来找人时,便是见到这副模样,没有人发现钟适的神色一瞬间铁青不已,双眼若利刀的直射向方笙美丽的面孔上。
“阿迅!你们在做什么?餐会即将开始,还不去落坐,别躲在这边玩!”钟重阳低喝着,并没有把一般娇滴滴的千金小姐看在眼内。自然对那个由台湾来的小姐没什么正眼看待;与他没有利益好处的人,再娇贵也没用。
“爸。大哥!”钟迅没有注意到自己依然死抓着方笙不放,含笑与父亲和钟适打招呼。“爸,她叫方笙,我——”
他来不及介绍完。钟重阳已转身走开,笑容满面的看着金小姐:“玉斐,等会儿与伯父坐在一起用餐好吗?拉你来参加这种无聊的商会,一定闷坏你了。”
金玉斐含笑道:“不会的,世伯。以后嫁给适之后,总要习惯的。”
他们边走边聊,存心给方笙难堪,待他们走了好一段距离后,钟适才双手抱胸,盯着他们握在一起的手。
“怎么回事?方小姐脚扭到了吗?要你扶着?”
冷淡的嗓音中蕴含着熔岩即将喷出的预兆。机敏的钟迅立即放开手,由于太突然了,让方笙又一次站不稳,直往后倒去,钟适飞快的伸出手,将她搂了个牢紧,顺带低头看向她足下七公分高的淑女鞋。
这女人有极差劲的平衡感,却老爱穿过高的鞋跟,总有一天会因此跌断她的颈子!
“你穿低跟一些的鞋子不会矮别人多少。”他淡嘲。
方笙回答得没好气:“如果我能不被当成一袋谷物似的对待,那么即使穿十寸的高跟鞋也平安无虞。”想扭开他钳制,却无法如愿。她“好心”的提醒道:“放开我吧!在阁下未婚妻也在场的地方,你最好与其他女人距离一公里以示忠贞。你要知道,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钟适没有放开,语调中掺杂了严苛的质问:“你的好意提醒是为了昭示自己的清白吗?对谁?心上人?”
方笙为他的失去冷静感到好笑了。但他实在不能要求她什么,不是吗?毕竟今天有未婚妻的人是他。倘若她与钟迅的相处给了他暧昧的联想,那也怪不了谁。因为是他决定放弃她,就没有资格摆出捉奸的面孔示人。
她存心气他:“如果我与阿迅有什么……友情产生,你这个没有血缘的大哥恐怕也管不着吧?”
阿迅?他们已“熟悉”到连姓氏都可以省了吗?几时的事?
“嘿!方小姐,讲话小心一点!”钟迅看着大哥一脸的山雨欲来,早已明白他们之间的情愫非同小可,如果他想置身事外,最好撇得清一点,可是这位台湾姑娘似乎有陷害人下水的天性,如果他再不吭声,早晚被陷害死了都无处伸冤。他可不打算当炮灰!
但情况似乎不由人哪!
方笙不知何时挣开了钟适的钳制,依附向钟迅这一边,“阿迅,你刚才叫我小笙的,怎么又改口了呢?我早告诉过你与钟适只是普通朋友,你可不要胡思乱想呀!”她美丽脆弱的面孔活似急欲寻求怜惜与信任的小可怜,只要是身为男人的人,没有人不想展现英雄主义,好生爱护一番的。
可惜叫苦连天的钟迅难以消受美人恩,只求他亲爱的兄长收回不断扫射过来的血滴子,别再用眼光杀他了!
这方笙实在太厉害了!别人撩拨二十年无法成功的兄弟墙事件,她只要弯弯手指就能成功。可以想见如果当年耆英身边有她随行,今天的香港就不会割给英国当殖民地一百年。做成“南京条约”那种丧权辱国的约定。可惜了这等人才,早生一百年不就好了,“方小姐……”
他的哀号没机会完成,便被方笙拖着走。
“阿迅,你父亲在瞪人了!再不走会被骂的。等会你就坐在我旁边吧,咱们得把握在一起的有限光阴。”
可以想见背后的灼热来自钟适的瞪视。但方笙才不管,气死他最好!
如果他还不能理解她对他的重要性,而依然以为各自嫁娶互不干涉是最好的决定的话,那他最好能稳住他身上那一桶醋,别让它随时溢出来酸死人。
她不是会泼妇骂街的人,更谦虚至极的说,她口才真是糟得很,因此她不会用疲劳轰炸的方式来与他谈论爱与不爱的事。相同的,气他的固执,也不必以哭骂的方式来折腾他。她是方笙,向来崇尚以和平的方式回报他人。
至于波及到倒楣的第三者——例如钟迅,那就是无可奈何的事了。谁叫他们钟家占用了钟适十二年呢?她这个未来老婆代为取用一些红利不算过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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