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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我是女生 一、初识篇

  我,体重六十,身高一八○,从国小到大学,甚至出了社会,身边都有数不尽的女朋友。

  留长发,因为不想让理容院赚我的钱,干脆绑个马尾。以为这样身边的女人会少些,结果一点效都没有。

  一些男生常羡慕的说,「我若是有阿雅一半的功力,天下的女人都被我吃光了。」

  我只能斜眼看着这些心术不正的家伙。

  「谁让雅人长得这么帅呢?对吧?爸爸?」妈妈常会看着我,红着脸说。

  自己的娘,你总不能一拳打过去吧?

  「其实雅人也不是娘娘腔,只不过长得中性些。你知道的,现在的中性人很吃香…」

  哥哥就不用客气了。反正他海军陆战队都熬过来了,当然熬得住我两拳三脚。我也不过就打打跆拳道。

  「妈~阿雅又使用暴力了~」男性之耻。被KO居然喊起妈妈来了。

  肩膀宽,一堆女朋友常说,「阿雅的肩膀好宽唷~靠在上面好有安全感~」

  「阿雅是世界上最好的情人~我一辈子都不要离开阿雅~」

  够了吧…求求你们…

  「我是女生!」我吼了回去。

  「阿…阿雅~不要提醒我们这个残酷的现实~」

  不像女生这个事实才残酷阿~

  不管我外表看起来多么像男生…好吧…帅气的男生…我的骨子里还是女生。

  我也希望穿著可爱或性感的洋装,在街上乱晃。

  但是…去哪找我能穿的size阿~

  我也会暗恋男生。但是被我暗恋的男生都比我矮。听到我的告白,他们只会哈哈大笑。

  「阿雅,这是哪个女生对你告白的内容阿?从你嘴里说出来,实在粉好笑阿~」

  :~~

  我只能抱着枕头哭。哥哥还会问我,「被哪个女生甩了?满街都是女人。」

  皮痒!然后你会听到哥哥的惨叫声。

  曾经怀疑,我是不是爹娘收养的小孩,但是从小到大的照片没缺过,连在婴儿房的都有。

  我是很想否认那个婴儿就是我,但是和别的婴儿比起来,就是高了一大截。

  呜呜…哥哥只有一七三,爹也只有一七一阿~

  「你还嫌弃阿?我想长都长不到呢?」哥哥只会这样对我冷嘲热讽。

  呜呜~要的话,都给你好了~隔壁的表妹才一五六阿~多娇小可爱…

  我很自卑。只好继续穿我的牛仔裤衬衫T恤,被一大票莫名其妙的女朋友追着跑。

  幸好还有网络,我才重拾了一点点当女人的自信。

  我在网络上的名字叫做方辛。哎,寂寞芳心。自怜久了,开始写些小说解闷,反正我幻想里的女主角可多了,不管高矮胖瘦,像女人就行了。再加上整卡车的女朋友,想写得不好也难。

  网络咩,女人少。隔着屏幕又看不到人,一说「我是女生」,简直是个可怕的魔咒,一群user马上昏头昏脑的冲上来摇尾巴,汪汪叫。

  刚开头颇为惊讶,对着也上网的哥哥斜眼对待。凭我对他的了解,他的尾巴绝对摇得特别厉害。

  不过久了,倒也满好玩的。我那写得烂烂的小说,居然也被盗转得一踏胡涂。

  有趣有趣。

  后来格子跟我邀稿了。这倒是让我受宠若惊。因为格子工厂是办网络文艺杂志的,我自己也订了,居然我那烂烂的文笔…

  当场欣然接受了。但是我可怜的稿子却被他们的助编退了好几次,害我当场泪撒屏幕前。

  「我不写啦!」朝着他的ID按下T,跟他一对一的talk。

  「因为我退你的稿?别闹了,方辛,你没发现越改越好了吗?」那家伙叫做阿法,可恶的希腊符号,将来看到「α」这符号一定要对着吐口水。

  「我又不靠写东西吃饭!」

  「但是…我喜欢你的东西阿…比起一般的言情小说有省思和反省…

  只要一点点小的修正,你可以越写越好…就算不能吃饭,但是…你后面有许多读者引领而望…」

  居然我被他拐得改了第五次。

  但是文章一出去,居然颇得好评。我鼓起勇气投稿,上了。

  从那时候就跟阿法熟了起来。后来…哪天没跟他talk一下,就不能睡觉,没有接到他的早安信,就会觉得日子索然无味。

  我想,我大约爱上他了。这真是恐怖~我向来讥笑谈网恋的笨蛋们,现在得讥笑自己。

  连面都没见过,就爱得死去活来的,神经嘛~

  但是我居然发起这种神经。呜呜~

  阿法对着我示爱那天,我差点摔了手里的玻璃杯。

  「阿?」我只打了这个字。

  「我说,我爱上你了。我想跟你见个面,讨论一下我们的未来性。」

  「计算机好象坏了…自己跑出一些字来…」一定是计算机坏了。

  「计算机没坏,亲爱的方辛,我要跟你见面。」

  「不。」我干脆的回绝。

  后来十几天内,他拼命的疲劳轰炸。

  听了太多见光死的恐怖事迹,万一吓跑了他呢?我可是霸王龙阿~好几天寝食难安。

  「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嘛。要不干脆赶紧见光死,早死也好早超生。」

  呜呜。我连正式的恋爱都还没谈,就得接受失恋的打击?太残忍了啦~

  心情低落的去赴约。好吧,我是见到了阿法。虽然一开始,我根本没认出他。约会的地点,只有个可爱的小女生等在那里而已。

  那个带着鸭舌帽,穿著棒球外套的「小女生」对我瞧了瞧,说,「你是方辛?」

  男孩子的声音!而且是…阿法的声音…

  难怪他说自己长得很可爱…实在太可爱了…简直像日本美少女一样…

  哇的一声,我边哭边拔足狂奔…上帝实在太不公平了…

  回家抱着面纸盒哭得惊天动地,阿法打电话来,没好气的说,「你跑啥跑?跑那么快,鬼追得上?」

  「呜…阿法…你几公分?」

  「一六五,怎样?」

  呜呜…相差十五公分…

  「又怎样?我觉得你的脸还满可爱的嘛!」真的嘛?我不好意思的笑笑,「当然没有我可爱啦。」

  哇勒~

  后来?后来我们交往了。

  刚开始真的很凄惨,一直有人叫我先生,喊他小姐。去西门町逛街,不良少年居然骚扰他!

  呜呜…我可怜的自尊心…

  打跑了那群卒仔,我气哭了。他反而笑了起来。

  「走吧。我送妳回家。」

  到了巷子口,我还是泪眼滂沱。

  「别难过啦,亲爱的方辛…『你是女生…帅帅的女生…』」他哼起歌来。

  声音虽然好听,听在我耳里就是万分不爽。

  「闭嘴啦,人家不要帅帅!」

  「『我是男生~可爱的男生~』,方辛,基于品种改良,我们是天生一对。」

  我张着嘴巴。「谁、谁、谁跟你品种改良!」

  「将来我们的小孩会很可爱唷~」

  「谁、谁、谁跟你『我们』!」我的脸更红了。

  他的眼睛好大好亮,这样看着我。一下子,像是被摄去了魂魄。

  「方辛。」

  「嗯?」

  「眼睛闭起来。」

  温驯的闭上,他抱着我的脖子,吻了我。

  这就是恋爱阿?湿湿的,软软的,有点恶心,可是…感觉不错。

  「阿~阿阿阿~阿雅~」还没从陶醉的情绪醒过来,这串惨叫倒是让我醒了。

  哥哥张大了嘴看着我和阿法。

  「妈~不好了~妈~阿雅终于沦陷,变成同性恋了~」

  谁…谁变成同性恋…

  阿法是男的…

  我是女生!是女生!

  我是男生 一、初识篇

  我身高一六五,体重五十六,身材比例不错,走在路上常常引来爱慕的眼光。

  天知道我根本没穿过短裙在街上乱晃,头发也不比别人长。

  但是路上总有不长眼的白目跑来搭讪,说,「小姐,我是XX经纪公司的星探,能不能请你拍广告…」或是电影或是电视或是话剧,不一而足。

  我已经练到目不斜视,视若无睹的走过去,让他尴尬的手继续伸着名片。

  真的被追得烦了,我会回头说,「我是男生。」

  通常那些白目的表情像是被雷打到一样。

  其实,我在合唱团里唱男高音,真要唬唬人当然没问题,只是…我干嘛?

  「其实可法只是长得可爱点,又不是什么娘娘腔…」哎,妈妈,这么说的感觉,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

  「就是说阿,真的是太可爱了,连我们教授都问,那个可爱的少女是谁的妹妹?哥哥,拜托你去跟教授吃顿饭,说不定我那科就过了…」

  对于自己的弟弟,就可以目露凶光,狠狠地跟他海K一顿。听着他的惨叫,用不着同情他。他可高我十公分,体重比我重六七公斤。

  「你不要仗着练过合气道,老把我电假的!」老弟被电过后,总是不甘愿。

  「不服气?把追女人的时间,拿来练合气道阿。」

  「那怎么可以!女人是我的命ㄟ~」

  身高相差十公分,命运就截然不同。他的女人大把大把的挥霍,我却从小一开始接男生写的情书。虽然没有真的发展成恋情,但却莫名其妙的多了许多护花使者,弄个不好,还为了谁可以跟我回家打个你死我活。

  可怜这群念男校的不幸男生们吧…假女人他们也好。至于妈妈…老逼我穿她年轻时的衣服起来…我们也原谅她一直想要个女儿又生不出来。

  说没有女人追我是不可能的。记得吗?她们喜欢可爱的东西和人。刚好我是可爱的人。

  有回我接受了个女孩子的告白,结果第二天,我就像稀有动物般被她一卡车的亲朋好友鉴赏。这么骚扰了一个礼拜。

  真的,我没有生气。但是这样的窥看让我有点精神衰弱。所以,我很理性温柔的想跟她分手,结果她惨叫一声。

  「不行不行~我爸妈想看看我美少女般的男朋友呢~」

  我想,我的脸上大约出了三五条小丸子线。

  之后接近我的女孩子,莫不落荒而逃。其实也没什么,看她们害怕成那样。

  「开玩笑,我才不要跟柯南或是金田一那种怪物生活在一起~」她们常常这样愤慨着。

  哪有?

  反正她们的生活模式都差不多,又常常忘了自己说过的话。加上多看了几本侦探小说,要吓死她们还不容易?

  反正她们也只是把我当成珍禽异兽在赏玩而已。

  但是…我是男生。这是不变的道理。我总有喜欢的女孩子。不幸的是,我的告白常常失败。要不就是女生比我高,要不就是女生哈哈大笑。

  更惨烈的是大一时的学姊,她搔搔下巴,尴尬的说,「学弟,你什么都好,甚至比我高。但是你长得太漂亮了,走在路上,我怕人家喊同性恋。」

  哪一个惨字了得。

  幸好还有网络,在这里,身高容貌就不是什么问题,只要我坚持我是男生,就是男生。

  屏幕后面,谁管谁是谁?

  在网络优游,因为喜欢写点文章,认识了一群人,后来她们说要办电子杂志,也无可无不可的当了助编。

  就是在邀稿的过程中,注意到了方辛。

  她的故事很有趣。很能吸引读者急切的问:「后来呢?」故事又属喜剧居多,让人对于说故事那个爽利女子感到有兴趣。

  但是,她也犯了女孩子写小说惯有的毛病,啰唆。

  为了去除她的缺点,跟方辛邀到稿以后,就不停的压着她改稿。有时线上讲得火大,电话拿起来对着她霹哩趴拉,一直到第五次她才发火,真是可爱。

  但是改好的稿,真的很受欢迎呢!后来她投稿到报社,注销来的时候,她兴奋的声音,哈哈…

  真是太太太太太可爱了~

  第一次,我对女孩子产生了强烈的好感,也做了以前相当鄙夷的事情…

  居然为了一个没见过面的女孩子神魂颠倒。

  这真的违反我的原则。失眠了好几夜后,我决定,一定要把她约出来鉴定看看!

  「算了吧,老哥,网络上的恐龙看不怕呀?」我朝着老弟身上扔书。

  「靠~哥~你居然丢辞海~你想谋杀我阿~」

  容貌父母生成,万般不由人。长得好看点有啥屁用?我长得这么好看,也没啥好处。

  只要投缘就好。

  一开始她抗拒得什么似的,连我告诉她我很可爱,都不能却除她的恐惧。

  「我是霸王龙,所以…不要见光死啦!」她这样尖叫着。

  不管。我可当过阳光基金会的义工,怕啥?

  终于硬凹到她出门,我特意的打扮过,头发还去剪得短些。

  临出门,我问弟弟,「好看吗?」

  他塞了一嘴的韭菜盒子,「好看,怎不穿水手服?味道差了点…妈~哥哥无缘无故又打我~」

  什么叫无缘无故?

  在定点等了又等。

  看见她,走过来。脸是很可爱…呃…她真的好高…肩膀好宽…

  但是她的眼神像是小鹿一样,惊惶,却又清澈善良。

  我微笑了起来。东张西望了半天,她又瞧着表。嘿。

  「你是方辛吗?」对着她友善的微笑。

  「阿法…」她突然哇的一声,狂奔而去,连追都追不到。

  太扯了吧!?我长得这么吓人?

  回到家,没好气的打电话给她。她劈头就问,「你多高?」

  「一六五。」身高这种小事我从来不计较的,我的智商和身高一样。

  「我一八○。」她又哭了起来。

  拜托。

  后来我们还是在一起了。当然,还是有点小麻烦。

  像是老有人叫我小姐喊她先生,在西门町被搭讪的人居然是我不是她。但是小混混上来挑衅的时候,她一个人就让他们落花流水。

  但是你看过打赢的人还哭的吗?呵呵…把她认错性别了,让她气死了。

  真是好可爱唷…若不是吻她的时候被她老哥撞见,我还想…

  男生爱女生,天经地义阿…

  怎么爱就是我们家的事情了…嘿嘿…

  唔…我是男生…长得再可爱也是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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