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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大龙城

  热闹的街道上,人群来来往往,两旁传来的叫卖声此起彼落。

  举凡南北杂货、胭脂、生活用品,甚至是消遣的玩意等,这里一应俱全,只要付得起钱,精致粗鄙豪华低贱,任君挑选。

  这是个以商业为重的城镇,一切以金钱挂帅,有钱好办事,没钱就只能当落水狗,人人视而不见。

  街角处,有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手上抱着一个花布包,站在门上挂着“当”字的蓝色门帘的店门口,一脸的犹豫不决。

  他已经在门口晃了一炷香的时间,还拿不定主意是否要进去,最后蹲坐在“金银宝”当铺前沉思。

  这包袱里可是妻子最后一件棉袄,要不是家徒四壁,母亲又病重卧床,急需医药费,他哪用上门典当财物。

  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街上谁不穿金戴银,就是无人停问。

  “也是一位磊落的读书人,可惜一文钱逼死一条好汉,不典当身外物,难道饿死沟渠?一时的失败,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有一颗上进之心,待日后有钱再来赎回便是。”

  这样想,年轻人心中豁然开朗,重如大石的负担顿时消失──

  等等,年轻人一脸的诧异,自己从头至尾都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那刚才的话是谁说的?

  他一抬头,被一张笑吟吟的脸给骇着,差点叫出声音。

  出声的小兄弟朝他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小哥,你的决定非常正确,你的家人会为你感到光荣。”

  原来刚刚的话就是他说的,不过他可不认为家人会因他典当衣物而光宗耀祖。

  “我姓艾,单名一个乾,乾坤的乾,你就叫我小乾。方才我就注意到你的举动了。”

  “是吗?”他羞愧的垂下头。

  原来他自以为镇定的行为,全被这名一脸白净的小兄弟给看穿了。

  艾乾拍拍他的肩膀,“不用面有愧色,这是高尚的行为。试想一个男子能有骨气的走入当铺,只为了养家活口,这是多么惊天地、泣鬼神的感人啊。”

  “你不会瞧不起我?”年轻人恢复一点自信心。

  “当然不会。”艾乾一副受到侮辱的表情,“普天之下,找不到第二个比我更爱上当铺的人了。”

  “这么说你经验老道了?”

  “这当然。”

  年轻人握紧拳头,“好,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屈,我就这样走进去吧。”

  艾乾急忙拉住他,“等等,你怎么那么笨啊?”

  “啊?”

  他没好气的摇头,“孺子不可教也。”

  “是你要我上当铺的。”

  “可我没要你上这家啊!”

  “要不然要上哪家?‘金银宝’是城里老字号的当铺,标榜着童叟无欺。”

  艾乾拉着他走到一旁的小巷子,“‘金银宝’是老字号当铺没错,但你不晓得他们是靠讹骗穷老百姓而致富的,只要你上门典当,包准他们会把你的典当物批评得一文不值,最后给你几个钱打发了事,等你要赎回时,他们会狮子大开口敲你一笔。”

  “真有这回事?”

  “我比你了解他们这些黑店。”

  看他说得义愤填膺,好似曾经吃过不少亏,年轻人不禁相信了。

  “那……那得上哪家才公道?”

  “嘿!这我内行。你看,沿着这条巷子直走,走到巷尾有一家卖字画兼卖油伞的小店──”

  “卖字画也能典当?”这倒是头一回听过,年轻人半信半疑。

  艾乾摇晃着食指,“我还没说完呢,字画店后有一条小路,小路底有家牌子老,信用好,稳当可靠的当铺,老板态度诚恳,对客人尊敬有礼,那家就是我说的宝店。听清楚没?店名叫‘钱多多’。”

  “听清楚了!”年轻人忙不迭的点头。

  哇!这么多优点,只是怎么他从没听说过有这么一间当铺呢?还是问清楚点。

  年轻人准备再问,却怎么也寻不到艾乾。

  奇怪,怎么一转眼就不见踪影,难不成真是老天派来助他的?反正他也无处可去,不如就照着艾乾的话去看看吧。

  年轻人抱着包袱,往巷底走去,越走人烟就越少,附近的店铺也越形简陋,不若前面大街上的繁华。

  走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找到那间“钱多多”当铺,仔细打量一下,这间店外表也太寒酸了点吧。

  斑驳的招牌,金漆都掉光,门板上的门神还是自画,春联也写得歪七扭八,门上的门帘还有多处补丁,和光鲜亮丽的“金银宝”差太多了吧。

  这时,当铺里传来热络的招呼声,“客倌,请进,请进。”一名伙计把扫把一丢,把杵在门口的他给拉进去。

  “我、我要当东西。”

  伙计一听,立刻把头上灰色的帽子一丢,换上代表掌柜的方帽子,打开柜台下的小门,腰一弯就溜进去,隔着柜台对年轻人殷勤的说:“这位小哥,你要当东西啊。”

  两人四目交接,年轻人忍不住惊呼,“咦?你不是艾……艾乾吗?刚刚……”

  艾乾试图用笑来掩饰,“什么刚刚?你不是要典当东西吗?赶快把东西拿出来啊。”

  “喔,好。”年轻人回过神,赶紧打开包袱递上一件棉袄。心里直嘀咕着,这状况挺诡异的。

  原本笑容可掬的艾乾瞬间换了一张刻薄的脸,怪叫道:“这是什么东西?”

  “棉……棉袄。”

  “棉袄?!这只是件普通的衣服,哪是什么棉袄啊?这之间的价钱差很多耶,你想骗我?”

  “这明明是件御寒的棉袄,我想当三十两银子。”

  艾乾啧啧出声,摇摇头,“最多当十两,赎回时就以四十两算好了。”

  年轻人张大嘴,“你这是黑店啊!你刚刚明明说──”

  艾乾抬手阻止他往下说,“刚刚是刚刚,现在是现在,不能混为一谈,而且我这价钱十分公道。”

  “还我,我不当了。”年轻人忿忿道。

  艾乾抢先一步拉过棉袄,“你曾听过进了老虎嘴的肉,还能拿出来吗?”

  “你……你简直是土匪,吃人不吐骨头!”

  “这位小哥,是你自己送上门的,怎能骂我是土匪呢?”

  “我送上门?!”明明是他引他入瓮的。

  正当他们争辩得不可开交时,一道娇滴滴的声音插入他们之间。

  “这位小哥,你说要当三十两是不是?那我再加个五十两,棉袄我也不要了,送你。”

  “真的吗?”这是年轻人听过最美妙的声音,他抬头一看,一位可媲美仙女下凡的姑娘正冲着她笑。

  艾乾看着姊姊笑得像朵花般灿烂,手上还拿着一袋银子在年轻人面前招摇,他大惊失色,“姊,你又出来闹场了,快回房去,这儿我说了算。”

  “乾儿,人家有难处,我们就要帮他啊!”艾红抽出弟弟紧抱在怀中的衣服还给年轻人。“予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是不是?”

  艾乾听得头皮发麻,姊姊这种观念要及早改过来,否则就算有金山银山也不够她挥霍。

  “姊,话不能这么说,咱们开的是当铺,可不是救济院,哪来的银子予人方便?好不容易才给我骗来一个客人,他……他不见了!”

  连五十两、棉袄都消失了。

  艾乾忍不住哇哇大叫:“天啊!我赔了夫人又折兵!姊,他是这个月来第一个上门的客人,你知不知道?咱们又不富裕,何必打肿脸充胖子,拿钱搞慈善啊?要不你救济我嘛!”

  “乾儿,你长得白净又俊美,还怕找不到工作吗?不如转行吧。”

  “隔行如隔山,要转行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再说,这间当铺是我的事业,我要继续延续下去,以后还要留给我的子孙发扬光大,然后把我的画像挂在大厅里膜拜。”

  可恨的是,对街巷头那家“金银宝”老是抢他的生意,害得他得到人家门口拉客,偏偏姊姊又老爱来凑热闹,真是养老鼠咬布袋。

  艾红左右环顾,“阿成呢?”

  “你忘了吗?十几天前他就说不干啦,要回乡照顾他娘。”

  “啊,那岂不是少一个打杂的?怪不得最近的饭特别难吃。”艾红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乾儿,那我们不就得再多请个人?”

  “请谁啊?生意又不好,加上你时常来搅局,咱们家快喝西北风了,哪有多余的钱请人。”艾乾没好气的说。

  “好吧,那以后洗衣、煮饭都由我来负责。”

  “姊,你别说笑了,你嫁不出去就是因为你什么都不会,你忘了吗?”

  缝个衣服,竟然把衣服的袖子剪掉,煮饭把锅子给烧坏了,差点酿成火灾,还好厨房没什么东西可烧,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艾红微微一笑,“史百万几次想纳我为妾,媒婆都来了好几回,你忘啦?”

  不提还好,一提到史百万,艾乾的怒火熊熊燃起,“别提那个老色狼,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根本是觊觎咱们这间店。想我把它给你当嫁妆?他作梦!”他还嘲讽的补上一句,“他就是因缺德事干多了,所以才生不出一儿半女的,纳一堆小妾有什么用,无后就是无后,收养再多义女、义子也弥补不了他无后送终。”

  “留点口德,好歹也是同行。”

  “谁跟他同行?我做的是正经生意,他除了那家‘金银宝’之外,还开了赌场、妓院,真是祸延子孙……喔,错了,他无子无孙,呵呵。”只要多损史百万一句,他就开心。

  “唉,你得失心太重了。”

  “我得失心要是不重,你怎么有钱买满屋子的书,闲暇时还出去逛街、喝茶?”

  “读书是好事。”况且她可没拿过他一毛钱。

  “我没说是坏事,我只要你多支持我的事业。”

  “这间……”破当铺。最后三个字她忍住没有说出口。“你难道没有考虑过改行?”

  艾乾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有啊,我想了好久了。”

  “是什么啊?”

  “当义贼阿奴啊!”

  艾红瞥他一眼,“义贼不算是职业,怎么说他都是小偷。”

  他翻个白眼,语气很不以为然,“小偷又怎么样?他劫富济贫,是个英雄,况且也是我们家的恩人。”

  “不是吧,你是因为他专门窃取有钱人的财物,而这个有钱人又以史百万为首是不是?”

  “哈!一眼就被你看穿。”艾乾颇有幸灾乐祸的意味,“你知道吗?史百万的门房告诉我,昨天义贼阿奴又光顾他们家老爷的财库,损失了一百万两。”

  “看来你真的很欣赏阿奴。”

  “当然,真想找机会认识这位英雄。”

  艾红眼里快速闪过一抹异样光芒,“总有一日你会如愿以偿的。”

  ☆ ☆ ☆

  史府里戒备森严,显然是几次的遭窃,使他们有所警惕,不过仍无法阻止义贼阿奴在宅里来去自如。

  史百万不只一次悬赏,只要有人通报关于义贼阿奴的消息,就能获得五百银两赏金。

  只是这笔赏金一直无人上门领取,除了说明义贼阿奴的神乎其技外,也显示出史百万的嚣张跋扈行径惹人厌恶,百姓对他十分反感。

  义贼阿奴的行为正是为穷困人家伸张正义,谁也不同情史百万,反而暗中打赌阿奴何时再上门光顾。

  史府大厅里传出愤怒的咆哮──

  “该死的小偷,把我的金银珠宝拿去救济穷人,那可都我的血汗钱啊!”

  “老爷,你息怒,银子再赚就有了,可别气坏身子划不来。”史夫人在一旁劝着他。

  “你们女人家懂什么?他一再的把我当金库提领,我是傻瓜啊,赚钱给他花啊。”

  史夫人本想替丈夫舒心,想不到反被叮了满头包,脸色微愠,却不得不捺下脾气。

  “凤仪,给老爷端补品。”

  一位面容姣好的女子,端着一盅补药走进大厅。“义父,这是义母特地命厨子为你熬的补药,快趁热喝了吧。”

  史百万看到她后面孔稍霁,语气缓和下来,“最近当铺的生意怎么样?”

  “很好,明天我会送帐本过来给义父看。”她恭敬的回道。

  “嗯,钱庄的债务也要加紧催讨,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讨回来。”

  她顺从的点头,“是。”

  矮胖的史百万有双细长的眼睛,满脸麻子,老爱装派头、耍威风,事实上他心胸狭隘,胆小如鼠。

  仗着巴结的功夫,与地方高官甚至朝廷官员多有交情,因此一些犯法的行为,官府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得他胡闹。

  若说他这辈子有什么遗憾,除了钱赚得不够多之外,年近五十却无子嗣恐怕是他最担忧的事,也因此他收养了几位聪颖的子女好为以后打算。

  而这些人又以史凤仪表现最为抢眼,她不仅有姿色,生意手腕又灵活,把当铺经营得有声有色,让他大为满意。

  在妻妾子女面前耍足了威风后,他才故作轻松的问:“今天有没有什么动静?”

  “还没有,不过我们已经加派人手,家丁们也全副武装,相信那贼人今天不敢上门才是。”

  史百万心有余悸的想起一个月前还与那小贼打过照面,吓得差点魂飞魄散,自此就命人在宅子里点上灯,不熄不灭,虽然灯油钱让他心疼,不过自己的命比较重要。

  只是没想到阿奴仍肆无忌惮的上门,如入无人之境。

  实在太可恨了!偏偏官府又逮不到人。

  “呵!”一名家丁突然打个呵欠。

  众人目光集中在他身上,不约而同的想着:真是不要命了,竟敢在老爷面前打呵欠。

  史百万脸色阴沉的瞪着他,“怎么?你累了?要不要回房睡觉啊?”

  那名家丁立刻打起精神,不敢露出一丝疲色。

  义贼阿奴都是挑三更到四更天下手,造成史百万不敢睡觉,非得把仆人集中到大厅等四更的更声响起不可。

  再过半炷香时间,今天就安全了。

  这时,从花园传来呼喊,“出现了!阿奴出现了!”随着这声音,一名仆人奔进大厅禀报,“老爷,阿奴出现在书房里,被我们包围住了,还请老爷过去定夺。”

  史百万又惊又喜,“真的吗?”

  “是啊,我们布下天罗地网,总算把他给逮住了。”

  “好,太好了,我要去审问他。”说完,他带着一群下人,浩浩荡荡的往书房走去。

  走了一会儿后,史凤仪蓦地扬声问:“刚刚那个下人在哪里?”

  众人面面相觑,无人应答。

  “糟糕!调虎离山之计。”她赶紧唤住前头的史百万,“义父,我们快回大厅,刚刚那个下人恐怕是阿奴乔装的。”

  “什么?!”

  大伙急忙回到大厅,只见挂在大厅墙壁上的字画全数消失,还有数只名贵的花瓶、古董也不翼而飞。

  桌子上摆着一张纸,史凤仪拿起一看,咬牙切齿的吐出四个字:“德负红奴!”

  “老爷……老爷昏倒了!”众人连忙围上前。

  今晚的史府依旧不得安宁啊!

  ☆ ☆ ☆

  史府大厅外的一株大树上,站着一位蒙面黑衣人,浑身的黑仿佛与黑夜融成一色,他背着一只大包袱,微笑的看着厅里混乱的情况。

  片刻后,他使着上乘的轻功,游走于各家屋檐上,把窃取来的东西,掷入贫苦百姓的家里。

  当最后一幅字画抛入民房后,他来到城外的树林里。

  “朋友,你跟了我一夜,难道不与我见见面?”

  一道身影缓缓自一株树后走出来,“就怕你不肯与我面对面。”

  “好轻功!”黑衣人对来人的身手赞道。

  “承让,你身怀重物却仍把我远抛于后,看来你的轻功更胜于我,不知阁下师承何处?”说话的正是前来大龙城查探钟红奴下落的逍遥王李子蔚。

  “不过是混口饭吃的功夫,不值得张扬。倒是阁下跟踪了我一晚,有何指教?”

  李子蔚笑出声,“不管你的出发点是为了什么,贼就是贼,没什么好与坏,你说是不是?”

  “你想抓我?”黑衣人声音平稳,没有一丝慌乱。

  “不,我来是为了另一件事。”

  “什么事?”

  “你跟钟红奴有何关联?”

  “你是宫里来的?”黑衣人的眼神闪着兴奋的光芒,等了二十几年,终于让他给盼到了。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总算可以报仇了。

  李子蔚一到大龙城,便到颇受义贼阿奴“青睐”的史府瞧瞧,正好看见一名黑衣人背着大包袱离开史府,他心想对方应该就是义贼阿奴,便紧跟在后,只是他没想到自己的行踪早已被对方察觉。

  义贼阿奴肯定不是泛泛之辈,从他猜中自己是从宫里来的,想来他的确与钟红奴脱不了干系。

  “钟红奴人呢?”

  “你没有资格过问。”

  “好狂妄的口气。”

  “哈哈哈!”黑衣人蓦地仰天狂笑,内力之深厚,撼动树林里的栖鸟,惊窜飞逃。

  李子蔚静观其变,义贼阿奴尚不知是敌是友,他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他呢?”

  “谁?”

  “你的主子啊?”

  “我没有主子。”

  “既然不肯吐露半句,那就后会有期了。”

  眼看黑衣人施展轻功就要离去,李子蔚连忙追上。

  不料,黑衣人却来个回马枪,往后撒出一把迷药。

  没料到他有此举的李子蔚躲避不及,吸入迷药,四肢顿时疲软,整个人跌坐地上,他连忙朝胸口点了几个穴道,阻止迷药的毒性蔓延。

  “没有用的,这是华佗失传多年的迷药,我想普天之下,除了我之外,无人能解。”

  李子蔚满额大汗的盯着他,“你想怎么样?”

  “放心,我没有伤害任何人的意思,我只求个公道。瞧你一身富贵气,恐怕不是小人物,待在这儿几天,应该能把他引过来吧。”

  “你想引谁来?”

  “指使你来这里的人。不过我可不像你那么吝啬,我泄漏一个秘密给你,那就是钟红奴的孩子确实在这城里。”

  他竟晓得他此行的目的?!李子蔚十分惊讶。

  “你到底是谁?”

  “我是替天行道的义贼阿奴,我会暗中观察你,适时指引你,让你早日完成任务。”

  李子蔚来不及说出下一句,眼前一黑,登时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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