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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所以,你就这样看着他走了?”

  阿光休假,拜访我的小蜗居;春雨潺潺.灯黄昏罗帐。听雨,在今宵薄凉的气候里,不再是如梦的诗情画意。

  漫天的雨,下得有若情人的泪,像是真爱的倾吐,又似是感情的流露——还作是.感情的信物?

  沈浩走後,只要是听触见有关感情、前尘往事等悲凉的事物,忍不住心里就淡淡些微的惆怅。尤其怕看夕阳,怕见到粼粼潋滟的波光,只因那情绪.一发不可收拾。

  而我,发誓不流泪的。

  “这雨.下得还真叫人有点心酸。”我关上窗,打上薄帘。

  “其实,如果能大哭一场,也许就没事。感情的事.若是太逞强,恐怕到伤口结了疤,还是忘不了那种痛。”阿光缓缓地说。明明是事不关己,讲得却像是他自己的伤痛。

  “两个人都温柔得叫人心疼——”我微微一笑:“是我没这福份,害得彼此伤痕累累不说,自己也好过不到那里。”我是真正的心痛啊!可是对阿光说起来,也还只是浅浅淡淡地微笑看。

  “喂!说实话,”阿光说:“他们两个,你到底对谁深情得多?”

  我一呆.黯然别过头。

  “我也不知道,真的!连自己也不明白心里究竟怎麽想!沈浩一直是我最美的憧憬,光是看到他的背影,就让我心跳个不停。可是沈自扬——”我蹙紧了眉头:“奇怪!怎麽一直忘不了.那一日,夕阳光芒裹满他全身的印象!烙印得那麽深,一想起,心头还暖暖的.心却又慌个不停,好像对他有什麽重要的事没想起来。那感觉很奇怪,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想起他.心里就觉得好像有什麽事被遗忘了似的,那样地慌乱无主——”我自嘲地笑了笑,微微摇晃着脑袋:“现在说这些又有什麽用?都过去了,讲什麽都太迟了!”

  “哀莫大於心死,心不死.就有挽救的可能。我想.你还是放不下沈自扬,对他用情来得深.否则,依你的个性,根本就是会不顾一切跟着沈浩走的——大概他也是知道这样的,才会离开你.远远地走掉。你呀!你!虽说两情交流,喜欢或别离是无可奈何的事,你呀!我要这麽说,终究还是辜负了沈浩。你以为你一直对他思念,一直恋着他,那只是你对往日怀怀的某种眷恋,其实不知不觉中,你早就割舍不下沈自扬。可是,你总以为要守着对沈浩的思念与约定——五年之约,算是吧——所以,沈自扬对你越好,你就觉得罪恶感很深,便越排斥他。真相是,你封闭了自己对他的感情,也不敢接受他给你的情感。”

  阿光说完,两手一摊,像是摆脱掉什麽重担。

  “胡说!我没——没——有。”我讷讷地驳斥他。

  他微微一笑:“不是胡说,你是当局者迷,身陷感情的桎梏中,被所谓执着混沌了眼,看不清情奔最终的方向。你呀!执着是好的,可是别忘了,先弄清楚自己内心真正爱恋不舍的那个对象。算你命好,两个好男人都那麽疼怜你——你啊!就是不知珍惜!”

  我深深叹了一口气:“这麽说,我是喜欢沈自扬——”

  “别问我!”阿光手一挥,走到窗边,拉开薄帘,开了一小扇窗。“你自己心里其实再明白不过。你为什麽拒绝跟沈浩到美国?为什麽不按受他给你的温柔?——问你自己吧!你目己应当是最清楚的。”

  死阿光!为什麽要这麽残酷地剖白我的心肠,丝毫不留一点余地?!明明知道我不敢承认,为什麽还耍恶狠狠地揭开我的疮疤?他难道不知道,沈白扬已经不要我了!

  “他不要我了!”我突然脱口而出。

  “不会的!”阿光笑得更自得:“他怎麽会舍得不要你!想想看!当初他是怎麽死皮赖脸纠缠着你,怎麽不顾一切地等着守着你?明明知道你不喜欢他,还是那麽痴情!你对他那麽无礼不耐烦,他还是默默忍受着不在意!他对你,可真是不舍,怎麽会忍得下心肠不要你!只是你呀!你亏负他太多了,到最後又狠狠捅他一刀。那一刀,想必伤得很深,血流了遍地,要等到伤口痊愈,恐怕没有那麽容易。不过,他必然还是会偷偷来看看你。他是成热的男人了,处理伤痕的态度大概不会我那麽差劲——”说到此,阿光不在意地一笑,过去那些伤,好像不再对他发生什麽作用。“你放心好了!他不会不要你的,反倒是你,今後该怎麽对待人家,自己好好想一想。太任性,是无法幸福的。难得你命这麽好,这一次,千万别再辜负了!”

  阿光把窗全打开,雨丝溅到屋里来。春雨潺潺,下得仍若情人的泪,是真爱的倾吐,是感情的流露,是珍贵的珍珠,也还作是感情的信物……

  “这雨,还真叫人伤脑筋!烦人哪!”我说。

  阿光探身出窗外,看着天空。

  “你还真呆!”我把他的身子拖进来,“啪”一声关上窗子。“没事招惹这些雨珠作什麽?看!身上都湿了吧!”

  阿光是学美术的,个性有点艺术家惊世骇俗的颠狂痴呆。说他是疯子,可每看了,每叫人自惭庸俗。雨之於他,有一种自在的适意,而我一直不喜欢雨,间接的,也就浪漫不起来,失掉某种少女看雨听雨撩雨说梦时的天真烂漫。阿光是艺术家的脾气,空气污染、酸雨秃头的事他不管,只管雨中行那份姿意自在。然而我一直喜欢高高阔阔的蓝天,有一点风,照起来慵慵懒懒,金色璀灿的阳光。

  他扬声一笑:“喂!看不出来哪!你竟然会是属於风和阳光的人!为什麽不喜欢雨,雨很好啊!每一滴都珠圆饱满晶莹剔透的跟珍珠一样。在雨中,那份姿态啊!才是真正的潇洒解脱!”

  “那是你说的!”我跟着扬声笑起来,突间问:“伤疤好了?认识你这麽久,第一次看你这麽轻松,而且不是苦着脸笑。”

  阿光又把窗子打开,接一掌雨水进来。

  “早就该好了。其实想想,也没什麽大不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当然!我也不否认,心哪!是那样的疼痛过!可是,又如何呢?她不见得知道我的伤痛,我再怎麽痛苦难过,对她来说,根本是无关痛痒。她甚或忘了曾经和我过的一段往事,我且又再惦记着它做什麽———当然,一开始我也不是这麽看得开。问题是,殉情最後是什麽都没有!我不是浪漫主义的信徒,爱情这回事,我虽然执着,可是既然上天这麽作弄,痛过以後就不想再难过了。‘曾经沧海难为水’固然不错,可是如今,我更珍视惜取少年时。青春只有一回,大悲大痛既然避免不了,那麽,至少悲伤痛过之後,再多给青春一点色彩,才不会枉费了活着这麽一遭!”

  阿光的话,说来句句哲理,我似懂非懂,不免叹息,感情的事怎麽会存在着这麽多的是非难题。休怪神仙不理世间的情事,实在是太复杂了。也难怪修道练仙要斩断六根情缘,说的也是,情关如果既脱不开,满心全是牵绊,又如何修得神与仙的清净空灵!天境结界难破,大概也就因为人类牵附太多感情的纠缠。然而,尽管红尘一片混沌,我仍庆幸身在人间。我甘心为爱苦恼,想知道流泪伤心的滋味,更想知道被爱恋、疼惜的感觉,才不枉,不枉这一世,人间这一遭——

  “别说这些了!”我再一次把窗户关起来,穿上外套。“你明天就收假了,走,请你去吃‘摊’。还记不记得那晚为你饯行的事,你酒量可真差,酒品也差!”想起往事,总有无限温馨在心头。

  “当然记得。”阿光唇角微扬,扯起一弧微笑的线条。“那次我还躲到厕所里去吐得天昏地暗!可是那一夜真的叫人难忘。很高兴认识了你,真的!可是,我一直在想,现在交情这麽好,将来各自婚嫁以後呢?是不是各自拥着自己的家庭,在某个季节午後,谈谈一些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烦恼?还是小孩、教育,家庭诸类的琐碎?这多可怕,我实在是不敢想!好像年纪大了,青春不再以後,日子就理所当然必须这样俗不可耐起来——年少的意气昂扬呢?那些少年岁月的狂放骄傲呢?喂!你——你想过没有?”

  阿光一直有着艺术家追求完美的敏感和执着。这些我想过而不敢说的,没想到他竟比我思虑得更透彻。

  “想过。”我说:“我常想,现在我们这麽好——不!不只是和你,所有好朋友之间——年少时,现在时,是这样的好,各自恋爱,各自嫁娶以後呢?秉烛夜谈的过往,星光下的呢喃,难道就这样都化作尘埃?那些豪情壮志呢?那所有风和阳光中的誓言和承诺呢?是不是也这样,无声无息地化为过往随便一抹无关紧要的记忆?以前看红楼梦,不懂贾宝玉为何老是不务正事,镇日和大观圆中的儿女荒唐嬉戏。原来,他怕的,就是这样的无奈。可是,筵席终究是要散的,青春过後,相聚成往,各奔前程以後,我们慢慢也是要这样怆俗起来。一开始,我以为可以天长地久,後来才知道,交情不是单纯的只是两个人的事。可是,阿光,我期望和你成为一辈子的朋友,不管这以後,是否我们变得如何怆俗庸碌,或者各自和谁许了婚姻承诺,你莫要忘了,莫忘了我今天所讲过的。”

  阿光闭目一笑,了然而释怀。他拍拍我的肩膀说:

  “走吧!请我去吃‘摊’。”

  “嗯!”我打开门。“喝绍兴好吗?这天气喝啤酒太冷了。还有,豆干和海带好不好?再切一盘猪舌和卤蛋。再炒一点青菜,来碗下水汤。其实,我跟你讲,猪肚也很香……”

  “停!”阿光大叫:“什麽都好,就是猪肚不好!记得买包酸梅,喝绍兴加粒酸梅,味道比较甘醇。还有,钱带了没有?别忘了!”

  “嗯。”我连连点头,“带了,不过只有五百元。你身上有多少?”

  “喂!”阿光又叫:“你啊!不是说好请我吃的吗?”

  我阴险一笑。

  “我是这麽说的没错。可是,我可没说是我付帐——走吧!”

  雨还在下,今宵凉寒。我们各自撑着一把伞,顶着冷风,走向路口灯影幢幢的小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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