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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离开芬兰以後,我在世界各地流浪。

  身上的衣服被风沙磨穿了洞,脚上的鞋也伤痕累累。

  我无法停下来,只能一直走。

  一月在埃及、北非、阿拉伯。

  三月到达印度,参访释迦牟尼大佛,接著由新加坡飞日本,四月在京都等待樱花落尽。

  五月在北海道薰衣草田,六月飞回香港,先入江南水乡,一张卧铺车票就到了北京。

  七月,从兰州机场飞乌鲁木齐,在新疆沙漠吃葡萄,夜听羌笛。

  隆冬,在藏北高原的纳木湖畔冬季牧场,借居藏民的犁牛帐棚。

  整整一年的漂泊,没再遇见高朗秋。

  我逃得太远,我逃避自己的心也逃了整整一年。

  离开中国大陆後,我又回到香港转飞纽约。

  在香港机场时,没预料竟遇见一个人。我在机场柜台排队划位,恰巧她排在我前头,她一回头,我就认出了她。

  「荷丽!」我喊了声,却是两张脸孔同时转了过来。

  其中一张脸我不曾看过,非常陌生,是个男人,他站在荷丽身边,两个人的手挽在一起。

  荷丽讶异的看著我。「你是……亚树?」

  我点点头。我这一年来上山下海,最冷跟最热的地方都经历过了,不只身心俱疲,脸上也有风霜,她还认得出我,我该欣慰自己没有老太多。

  轮到我划位,我看看柜台,又看看荷丽,不知该选择哪一样。

  荷丽说:「你先去划位,我们待会儿找个地方聊聊。」

  § § §

  那个陌生男子始终伴在荷丽身边,不曾离开。

  从他们的亲腻度来看,他们的交情显然非比寻常。

  荷丽说:「如果你还有印象,他就是我告诉过你的那一位。」

  我一愣。哪一位?

  荷丽笑了笑,说:「过去我太在意世俗的眼光,不愿意正视自己的心,所以差点就错失了我今生最爱的人,是他的爱,找回了我。」

  「我知道我们之间,对一般人来说,是惊世骇俗了些,是禁忌的,但是一个女人如果失去她的爱情,她就一辈子不可能完整。在道德跟感情之间,我得做出抉择,所以我选了他,我选择跟他在一起,因为我曾放弃过一次,我已经得到教训。而即使我们永远无法有孩子,永远无法正式结婚,也没有关系,因为,我爱他。」说著,她与他的手便紧紧交握在一起。「我们会爱上彼此,不是我们的错,绕了一大圈才了解到这点,是因为过去的我太懦弱。」

  蓦然我了解了。原来荷丽身边的这个人是她的堂弟。

  可如果眼前这位先生是荷丽的堂弟,那……那高朗秋是哪一号人物?

  我捉著荷丽的衣袖问:「高朗秋是谁?他是谁?」他跟荷丽之间又是怎麽回事?

  荷丽一脸困惑的看著我。「阿朗他是我的学长,怎麽,你们认识?」

  「我还以为……我还以为……」

  「以为什麽?」荷丽不解地问。

  我呐呐地问:「他……高朗秋他……不是你的情人吗?」

  荷丽先是一愣,然後笑了。「我们以前是要好过一阵子,但我一直把他当兄长来看,而我会下定决心要跟阿蓝到美国,也是因为他的缘故。说来,他还是我们两个的媒人呢。」

  大概是看我一头雾水,荷丽身边的「阿蓝」说:「荷丽嫁给别人後,我伤心之馀,到法国疗伤了一阵子。去年九月,阿朗来法国找我,告诉我荷丽的消息,我知道荷丽爱我,我也无法就那样轻易地放弃她,所以我回来找荷丽,直到她接受我。」

  荷丽说:「去年我们已经移民到美国,也许一辈子再也不能回台湾了,但无所谓,因为他才是我最重要的人,只有在他身边,我才真正有归属感。」

  啊……是这个样子,原来是我自己误会了。

  去年九月,不正是我们在巴黎相遇的时候。

  难道在巴黎的最後一天,蒙马特的画家所画出的是情伤已愈的他,所以他眉宇间的忧、眼眸里的伤才会淡了?

  去年圣诞节过後,我匆匆自他身边逃离,为的是逃避爱上他的可能……或者,我其实已经心动?

  爱情如果真是不进则退,那麽我逃了这许多日子,我爱人的能力当是更加退化了。

  一年前我都尚未准备好再爱一次了,一年之後,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心力能去爱一个人。何况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他也不知道我在哪里,我们之间如果有缘分,是不是也已经用尽?

  啊,原本打算连想都不想他的,现在全都脱离轨道了。

  我站在机场大厅,与匆忙的人们摩肩接踵,一个赶时间的旅客拖著大行李箱匆匆自我身边经过,我被他撞了个踉跄,一阵天旋地转,我的心在旋转的同时,也一片片失落。

  已经错过了吧,我再爱一次的机会。

  § § §

  坐在开往大峡谷的巴士上,我的心头一直存在著一种怅然的心情。

  车窗外的景致吸引不了我,我手里捏著去年大卫给我的名片,犹豫著要不要打一通电话。

  电话打了,可能没人接。

  也可能大卫就在家,他也许会知道高朗秋现在去了哪里。

  然而,就算找到了高朗秋,我又能做什麽?

  告诉他「对不起,我爱上你了」?

  或者说「对不起,我不该逃走」?

  当然不。我不可能真的已经爱上他,我只是……牵记,只是牵记而已。

  眼见小纸片被我捏得发绉,我蹙起眉,随手把它往口袋里塞。

  巴士上乘坐了一半的旅客,车子在一望无际的州际公路上行驶,仿佛永远都到达不了终点似的。

  这是趟令人生闷的旅程。

  来到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听著自己不熟悉的语言,一切一切,都是令人疲惫的。第一次,我对旅行实实在在感到厌倦。

  後座一个小男孩的玩具球滚到了我的脚边,我弯腰拾起,递还给他。

  他怯生生的,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自我手中接过。

  我勾起一抹笑,世界却在这一笑之间,风云变色。

  「碰」的一声,巨大的撞击声响起,我第一个直觉是抱紧那个在车子走道上玩球的孩子,还来不及有第二个反应,整辆车便翻覆了过来

  § § §

  意识一直在游离。

  一丝丝的,我得想办法把它们捉回来才有办法听清楚周遭的人在说什麽。

  不是我熟悉的语言,一句都没有。他们交谈得飞快,我因听不懂而挫折。

  空气中有药水味,我在什麽地方?

  啊,巴士翻覆了,我在停尸间?我死在异国,会有人来认我的尸体吗?

  如果没有,就把我烧成灰吧,把我洒在太平洋上,我的家人都在那里。

  我想回家呵,我一直都想回家,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家在哪。

  爸爸、妈妈,还有小阿弟,别离开我,别丢下我一个人啊……

  「小姐,小姐,请你醒一醒。」

  有人不断地摇晃著我,我努力地睁开沉重的眼皮。

  是一个穿白袍的人,我不认识他。

  「小姐,你在美国有认识的人吗?住什麽地方?叫什麽名字?我们帮你联络。」

  我勉强睁开眼睛,从紊乱的脑海里捉出一个人名,眼眶泛著疼痛的泪水,嘶哑地道:「找……帮我找史帝夫……」啊,我好想见他,这麽这麽地想呵……「帮我找史帝夫,拜托……」

  § § §

  巴士上的乘客受伤的程度不一,所幸无人死亡。

  我身上有一些外伤,左脚骨折了,还有些轻微脑震荡,现在靠著一把拐杖走路。早上医生终於解除禁令,准许我到医院外面的花园里散散步。

  走累了,我在一个爬满藤花的小亭下休息。

  清醒过来以後,我就天天在期盼著,然而我在医院里已经住了一个礼拜,一直没有人来看我,除了巴士公司派来慰问受伤乘客的代表。

  很想见高朗秋,是因为思念,但思念过了头,又觉得不相见也好。反正都已经那麽久没见面了,今天不见,明天不见,後天当然也可以不见。

  往往,思念是一回事。

  思念过了头,又是一回事。

  两只蛱蝶在藤花间穿梭,早晨的阳光从叶缝透了过来,一缕一缕的阳光透著黄金般的光辉,我忍不住伸手去接——

  一个阴影挡住我,我仰头一看,时间,在一刹那间仿佛停止了流逝。

  思念是一回事,思念过了头,又是一回事。「啊,你……是幻影吗?」

  他在我面前蹲了下来,我清楚瞧见他脸上的憔悴和疲惫。

  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摸摸他,他捉住我的手贴在他脸颊上。

  他脸上有胡渣,扎人,会痛,不是幻觉。「是你,真的是你。」

  「是我。」他喑哑地说:「一接到通知,我就赶来了,我担心你担心得好几夜无法入睡——」突然,他顿住,朝我投来恳求的一瞥。「亚树,我得抱抱你。」

  涨满心房的情感催促我投向他为我敞开的怀抱中,感觉到他熟悉的体温和味道,我满足地逸出一声轻叹。「原来,在这里……」寻遍天涯,这种归属的感觉,原来在这里。

  我紧紧地抱住他,忍不住流著泪,傻笑起来。

  「老天,我真是想你。」

  他的胸膛因为低笑而起伏。「我喜欢你现在的坦白。」

  我也笑了,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在见到他的前一秒钟里,我还在说服自己,我不想念他。

  不过,诚实面对自己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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