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辩手 第一卷 第六章 编辑部与旧校刊
这次薛老师虽然没有找外校的庭辩队,但也没有随便找辩手了。她找来的是实验中学过去的三位高手,看来是非要把我们成立庭辩队的想法打消不可。
薛老师到底为什么这么顽固呢?不过是学生们要求成立个队伍而已,又不会影响到她的身体健康。如果她只是因为讨厌天琳所以才这样,也太没风度了吧。其实最让我诧异的是我校那三位高三的辩手,他们居然会答应替薛老师辩护。
我们高一年级要新成立庭辩队,过去的辩论队队员应该鼎力支持才是,毕竟长江后浪推前浪,咱又没让前浪死在沙滩上。结果现在前浪非拦着后浪不让过去,还要把后浪扼杀在摇篮里,这算是什么道理?他们是想考验我们的实力吗?还是说他们是薛老师的家属?
等等,当初辩论队解散时,解散的正是他们三个吧。
于是我自然而然地冒出了一个怀疑。
他们的解散一定是有什么理由的。而今他们愿意站在辩护方驳回我们成立庭辩队
“也许出于同一个理由。”
我一抬头,发现崔隽说出了这句话。他是怎么猜到我的想法的!?
“他们不能成立,也不允许我们成立,当中一定有什么问题。”崔隽把我的推理抢先说了出来,真是喧宾夺主。
苏可看了一眼辩护方的名单就确定了,说当初就是他们几个怀疑师兄的。这么一来,谁都能看出苏可的师兄和前辩论队的解散有着某种关系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天琳把筷子拍到空碗上,“他们可能会以当初解散辩论队的理由作为立足点,反驳我们成立新的庭辩队。我们只要早点找出他们解散辩论队的原因,就可以针对他们的思路准备我们的思路了。”
“说得没错!苏可,你知道他们以前为什么解散吗?”
苏可想了想说:“因为人数不够。少了二辩手,只剩下三人,所以就必须解散了。”
啊?
不会吧。
只因为少了个二辩手所以解散了?他们不会另找一个?是他们认为没人有足够的水平担当他们的二辩,还是他们仨脑抽了?但我们新成立的话,人数肯定是够的。他们绝对不可能用缺人的理由来驳回我们,所以他们只能以其它的思路
“所以那是假的。”崔隽判断说。
没错,既然我们认为“他们解散”和“他们阻止我们成立”的理由相同,那么他们当初“缺少辩手而解散”的这条理由,就必须是假的。
他们的解散,有着更深的c不可告人的理由。
“这样他们就不可能以真实的理由和我们进行庭辩了。”天琳说,“要是他们在法庭上胡编乱造,我们肯定能赢。”
这可不一定吧。
对方的实力可不是菜鸟级的,他们的辩论经验绝不会输给我们这里的任何人。他们有实力进入高中辩才杯的前八强,不,如果不是有人透露情报的话,也许他们还能进入四强,甚至夺冠都有可能的。可想不到天琳说:“叶子,我跟你说过什么?”
“嗯?”
“我们玩的是庭辩,而不是辩论赛!法庭里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他们要是撒谎,我们肯定听得出来啊。我们只要揭穿他们的假面具,”天琳一捋辫子,露出颇感兴趣的表情说,“没准就能把他们解散辩论队的真正理由给挖出来了。”
虽然说事实胜于雄辩,但你知不知道某些口才好的人能把曲的说成直的,黑的说成白的,错的说成对的。
天琳自信地说:“如果他们把错的说成对的,那我们再把对的说成错的不就行了!”
对了,天琳就属于那某些人中的一员。
“反正,这支庭辩队我是成立定了!以后我们自己的事情,全由我们自己决定!”天琳说着便搭过正在吃米粉的苏可的肩膀,“可可,我们俩不会向学校屈服的吧。”
苏可有力地唔了一声。看来酸辣码的长沙米粉真是个好东西,吃了能让人热血沸腾,连说话力气都大了。只见苏可用纸巾擦拭着额头上层出不穷的汗水,而崔隽脸上居然一点汗没有,还指责我说“层出不穷”用在这里不合适。我看了看崔隽的碗里,居然不是酸辣码的,只是普通的冬菇菜心码而已。今天天琳专门推荐我们吃酸辣的,你干嘛不试试呢?
他说他吃不了一丁点辣的,辣椒是他的雷。
“崔隽你好像说过你是湖南人?天琳一个地道的广东人都能吃辣,你居然不能?”
“我只是湖南血统。我从小就在云起长大,不碰辣椒。”
怪不得崔隽连一句湖南话都不会说。不过提起湖南,好像广东现在的辣椒都从湖南进货了,因为广东本地的辣椒实在太不辣。于是我看着眼前因为害怕而没动一筷子的酸辣米粉,终于决定尝一口试试。
第一口就辣得我囧囧的
这么辣,天琳居然还吃得这么痛快,她是人吗。
“叶子,够味吗?要不要再加点剁辣椒?”
坚决不要了。
可是天琳坚持从钵里挖出一勺辣椒想丢我碗里,还笑着说很爽的。我立马拦住她说不用客气了,然后赶紧把碗里的米粉一口气吃完。
结果我的身体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怎么说呢,这种变化并不是充满了力量,也不是想变身,更不是被人下了毒的感觉。只是肚子似乎饱了,舌头也辣麻了,但为什么总觉得太爽了,还想吃啊!
“我也是”苏可擦擦嘴说。
难道这就是酸辣的魅力?
天琳扬起辫子指着我们:“你们终于感受到了火星人感受不到的美好。”
都听出来她在骂崔隽了,结果崔隽根本就无视她。要知道喊崔隽小弟他都满不在乎,说他是火星人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嘛。总觉得对崔隽来说只要有一辩坐就够了。
那么,由天琳c崔隽还有苏可组成的三人队伍能否胜过实验中学的前辩论队呢?在我看来他们周五的庭辩将会相当艰难。当然赢的可能不是没有,只是不利因素太多,诸如天琳只是上过一次台而已,但主辩的经验等于零。虽然崔隽擅长一辩,但他和天琳从来没有配合过,上场是不会那么默契的。苏可就更不用说了。总之新队伍就是新队伍,一旦rp不好就会被生生地扼杀在摇篮里,不过这些都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而已。
因为天琳和崔隽一点儿紧张感都没有。
我之前也说过,天琳是根本就不觉得会输,崔隽则有着就算要输也不怕的冷静。开庭前的日子他们只不过是针对起诉题偶尔讨论个一两下,从不专门去取材。特别是天琳,她能安安心心地上课听讲,让我觉得她的心态是不是好过头了。
于是我丢了个纸团给天琳,问她有没有准备什么人证物证。
天琳回丢纸团说有什么好准备的,成立一支庭辩队也需要特别的证据吗?成立队伍本身就没错,对方反对成立才需要寻找理由,我们只要一个个打翻对方的理由就赢了。
那你们可以去调查一下对方嘛。天琳又丢个纸团来,说她调查过了,还问过不少人,只知道他们辩论队解散的时间是在去年的第二季度,人人都说他们解散的原因是缺少辩手。
看来“缺少辩手”就是他们对外公开的解散理由,唔,保密工作做得不错,但我觉得应该还有些线索可以深挖的,比如
课间我打了个电话给夕夕,问她有没有去年第二季度全部的《蓝天之梦》,如果有的话就都拿给我,作为交换我给她安排见天琳。夕夕说去年第二季度她只是小学六年级,还没入校呢,要找以前的校刊可以带我去《蓝天之梦》编辑部查。
她还欣喜地说:“一定要把王天琳带来啊!!”
“一定。”
于是中午我就邀请天琳来到《蓝天之梦》编辑部。
虽说是编辑部,但地方实在不大,就在办公楼三层的一间不到三十平米的小办公室里。令人惊奇的是所有办公桌无一不乱,全堆高了七七八八的书刊杂志,高到连阳光都射不进来。一个小小的校刊编辑部也能有这么多资料?这些东西比他们创刊来所出版的全部刊物还要多得多吧。夕夕和她的摄像搭档正在屋里等我们,告诉我说编辑部为了了解整个云起高中届的时事动态,需要阅读大量的报刊和外校的校刊,编辑们把刊物全堆在这便造成了现在的这幅光景。
但既然是纸张刊物,为什么还有摄影师和dv?那个摄像的告诉我们《蓝天之梦》除了实体刊物以外还有网络刊物和网站,拍摄下来的内容是可以被发布成网络新闻的。我忽然想起上次开庭马瞪眼曾让身边那个记录员上网查询《蓝天之梦》,查的应该就是网络刊物了。
然后夕夕把刚找到的去年第二季度的几本《蓝天之梦》交给我,我就给她介绍了天琳。
“天琳,这位是夕夕。《蓝天之梦》的记者,喜欢男扮女装。”
“怎么,原来是个男孩儿啊!”天琳吃了一惊。
难道除我以外的所有人都第一眼就看出夕夕是女孩了?
“不,我是女”夕夕全身皮肤泛红,忙想解释,想不到天琳晃着辫子说:“啊,我知道我知道,男扮女装的人都会说自己是女孩儿。”
连天琳都这么说了,那夕夕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其实今天特地请天琳过来是我给夕夕安排的一次专访机会,天琳反正也没别的事,就答应了。于是我放她们去聊,自己则坐在一旁翻看刚入手的《蓝天之梦》。
不过我根本无法安下心来看书。
为什么呢,是这样的。我先是听见夕夕让她的摄像搭档把dv打开,再是夕夕和天琳面对面坐好,拍摄采访开始。
之后的四五分钟,夕夕愣是没有发话!
我被这异常的冷场惊醒了。难道夕夕在等天琳来采访她?
抬头一看,夕夕居然激动地盯着天琳,两眼放光,双手握在胸前微微颤抖,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她这个状态应该叫做发花痴。她就这么崇拜天琳吗?竟然还凑过去握住天琳的手说:“可,可以和你握手吗!?”
你都握了还问什么问哦。
想不到天琳不但没被她吓到,居然还说:“嗯!挽手也可以哦。”
夕夕赶紧挽过天琳,激动地说:“哇!真的可以吗!?”
有些人喜欢说得比做得好听,夕夕则正好相反。从她的表现来看就可以确定她是个实干型人才。还有,她绝对是个男的,有女孩儿会这么迫不及待地挽过女孩儿的手吗?看,天琳还像摸宠物一样摸夕夕的头,所以夕夕肯定是个小弟弟。这小弟弟被摸了还不老实,非要喊出一句:“一e咧!”
两个神经病,你们的洋相全被dv拍下来了。
然后夕夕激动地说,她崇拜天琳并不是因为天琳那天在阶梯舞台上的表现,而是因为老早听说过天琳的骂人功夫。她认为天琳将来一定会在法庭上活跃的,以后有大把机会采访她校园法庭的事情,所以这次重点想采访天琳的骂人,然后做成一段记录刊登到《蓝天之梦》上。
现在到底是个怎样的年代,连骂人也能作为话题了?
夕夕还说:“天琳姐姐,我希望你骂骂我。”
有谁见过这么找骂的人吗!?
等等,我记得我曾见过类似的。以前有个大叔在公共汽车上骂人,被人拍下来发到网上到处流传,还被翻译成多国语言版,后来此大叔被人尊称为巴士阿叔。如果天琳也被这样子拍下来,不慎被人流传出去的话,她岂不是会成为巴士阿姐?
于是我毅然决定到走廊上去翻书,避免被镜头拍到
去年第二季度的《蓝天之梦》总共四册。其中第26期刊登了实验中学高一辩论队突破了辩才杯预赛的消息,第28期刊登了实验中学辩论队败给纤云中学的消息,第29期刊登了辩论队的解散。
上面介绍了辩论队的四名英雄,孙亦雄c高瞻c欧阳行之c鲁婷,还有指导老师,本校评委等等。那么这个欧阳行之就是苏可的师兄没错了。刊物上详细描写了他们几人的辩论实力,和夕夕所说的差不多,但我重点关注的不是这个,而是他们的解散。
第29期《蓝天之梦》上所刊登关于他们解散的文章标题是:《倾斜的埃菲尔铁塔》
正是这种隐讳的标题,让我差点没发现它说的是辩论队。文章大致意思是说,辩论队二辩手因故离开,剩下的三个人也不可能有所作为了,就好比埃菲尔铁塔断了一条腿一样,即使再高再坚固也终究无法保持平衡。里面确实稍微提及了欧阳行之泄露情报的事情,还写了另外的三人对离去的欧阳行之表示惋惜,还写得十分煽情,连我都被他们之间的友谊稍稍感动了一下。
想想,写得这么煽情应该是刊物为了吸引眼球而制造的艺术效果吧。如果欧阳行之真如苏可所说是被冤枉的,那么这个案子就非翻不可了,毕竟事件被有网络版的校刊刊登出来到处流传,必定很影响声誉。
不过看了这么些校刊,连《蓝天之梦》也认为他们是缺少了辩手导致解散的了,那我们就再也没什么线索可挖了啊。
我真是越来越没头绪了。
实在不行就找到欧阳行之问个清楚吧!他也许什么都知道呢,让他来作证不就完了?
“不行的。”
“嗯?”我回头一看,是巴士阿姐接受完采访出来了。她怎么一来就知道我在想什么呢?她说是我精神太集中,嘴里把心里想的都念出来了,还有:“你只能起出巴士阿姐这种破名字吗?明明叫巴士女王更好听。”
你起的也够破的。
然后她一句话说到了重点:“我们当前的任务是成立庭辩队,你怎么想去找欧阳行之?首先,欧阳行之和我们成立庭辩队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再说,欧阳行之在他们眼里是罪人,是不方便作证的。第三,辩论队是在欧阳行之离开后解散的,欧阳行之未必知道实情。”
“那怎么办哦!除了过去辩论队的队员,就没人知道实情的啦。”
“不,也许还有一个。叶子,你有没有想过他们前辩论队的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
对哦!
差点忘了,他们还有个指导老师,我们何不去找那位指导老师问问看呢!
可天琳说那是没用的。
因为如果那位老师知道些什么,他为什么早不公开呢?都足足隐瞒了一年多啊!答案很简单:他根本就不想公开。换句话说就是
“那位指导老师站在对方那边!他是不可能告诉我们任何事情的!”
所以我们私底下去找他,根本就是做无用功。
那这样岂不是毫无突破口了吗?
天琳却自信地说:“叶子,我们寻找他们解散的真正理由,为的是什么?是为了揭穿他们撒下的‘缺少辩手而解散’的谎,同时使我方成立庭辩队的理由更加充实。其实就算不了解他们的解散理由也没事嘛,反正他们的解散和我们的成立无关。”
说是这样说,可我总觉得只要能挖出对方解散的理由,问题将会轻松很多。
“肯定能挖出来的!你想想吧,既然那位指导老师站在对方那边,那对方会如何做呢?对方说不准会请指导老师上台作证的吧!”
确实如此,然后呢?
“只要他上来作证就好啦,我们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天琳一捋辫子说,“在法庭上询问他了!”
也是,这样说不定能从他的口中问出内容呢!
“可如果对方不传唤他怎么办?”
“那我就要看看对方还能找到什么uf一做有力证人,怎么瞎掰出理由不让我们成立!”
其实想来想去,除了薛老师之外,也只有与他们同一战线的前指导老师能够当他们的有力证人了。如果他们以莫明其妙的理由来反对我们成立,还找些uf一作证的话,那我们打赢这场庭辩的机会将会大很多,也没必要追究他们到底为什么解散了。
之后天琳拿过我手上这本第28期记载着我校八强赛败给纤云中学的《蓝天之梦》,说也许可以用来做证据,拿回去研究一下。
于是我手里就剩下26c27c29三期,正好能让我这两天晚上休息时躺床上胡乱翻翻。
看来实验中学的旧闻还挺多。在我入校后的最新一期《蓝天之梦》是第46期,厚度足足有40页,但这本第26期也有35页了。而且它的内容很充实,不会拉扯一堆烦躁的教育话题,也不会反复炒冷饭。虽然它每期也会介绍一些学校发生的大事,比如领导视察啊,教学质量评比啊,某某名人路过本校之类的无聊内容,但只要是个中国校刊都爱刊登这种“大事”,早习惯了,根本没人会去看。但它更多的是刊载了个性化内容,比如学生文艺作品展啊,采访了100名学生的迟到理由啊,学生自主修剪校服的款式啊,关于校内建设远景规划的师生意见啊,还有校外街道美食一条龙。
比起只懂得采访考试状元和反复讨论学习和早恋的校刊,这才是真正的校刊嘛!当中我深深地佩服于能把校服改得那么有创意的学生,而且当时一定全校都很佩服他。因为在27期刚刊登了他改校服,29期就说全校都在学他改。记者还特别采访了这名颇具创造力的学生。
“请问你将来想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吗?”
“可以这么说吧。服装设计我也喜欢,但我更喜欢建筑设计。”
“如果你能成为服装设计师,那你有没有兴趣参与中国校服设计?”
“我心里虽希望如此,但目前的中国教育限制太多,校服怎么设计都丑。”
“那我很想问问,你身为中国学生为什么敢于自己裁改校服?不怕学校处分吗?”
“不怕!算命的说我的命是‘乱世之枭雄’,我什么也不怕。”
想不到我们学校竟盛产乱世之枭雄。别问我为什么盛产,没发现吗,我校的乱世之枭雄绝对不止他一个。今年又进来了个叫王天琳的人,她是我校的又一个乱世之枭雄。我把她定义为乱世之枭雄是很合乎逻辑的,因为乱世之枭雄这种角色,说得好听点是“乱世之枭雄”,说得不好听点就是“没事也会给你搞出事来的家伙”。
明天就是周五的开庭日子了,今晚我还迟迟睡不着觉。我比较放不下的是苏可。虽然这些日子我抽了大量时间把我的经验教给苏可,加上苏可曾看过那么多的辩论赛,学得很快,基础理论已经相当扎实了。问题在于辩论光靠理论是行不通的,必须把理论灵活运用,发言要达到脱口而出的程度,还需要大量练习。
还有一点,庭辩将在舞台之上众目睽睽之下发言,需要的胆量苏可很欠缺。一个人不论实力如何,只要一胆小就什么也发挥不出来了。所以我也让苏可做过壮胆的训练。比如我建议她上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或是主动向老师的说法提出质疑,可惜我和她不同班,这些我都看不见。我能看见的是,放学后我训练她在学校门口向陌生同学借钱。从借一块钱开始,成功后就借两块,能借到一百块钱就算完成功课。我知道害羞的她根本没办法开口的,但训练就是训练,没有任何捷径,我只能默默站在一旁等她把钱借来。即使借不到都没关系,能开口借就算达到目的了。于是她眼巴巴地观察着陆续回家的同学们,满脸羞涩地绕着校门转圈圈。结果她转了八十多圈还没观察出一个能借的。再不借学生们可就走没了。终于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拦住了一个初中妹妹,站在她面前脸红了好久好久,最后还是一句话没说出来,只得放她走了。
到头来苏可连一块钱都没借到。
我无奈地把29期的《蓝天之梦》盖在头上,心想只能靠天琳和崔隽了。他俩似乎至今都没有太多的担心,就期待一下他们怎样和实力强劲的三个高三学生对抗吧。如果真能胜诉,那47期的《蓝天之梦》将有一件特大新闻了。
嗯?
我刚一举起29期的《蓝天之梦》,瞥见了这一页印着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名。
好像是欧阳欧阳行之?
哦,是苏可的师兄啊。对了,这一期刊登了他们队败给纤云中学的消息
不,好像不对。失败的消息在第28期上,在天琳手里。
眼前的这篇文章并不是写实验中学辩论队的,而是
孔明杯演讲比赛?
金奖获得者,欧阳行之。
啊——?
我真搞不懂这是玩的什么高科技。去年实验中学辩论队输给了纤云中学,与此同一时期,辩论队的二辩手欧阳行之获得了演讲比赛的金奖!?我马上发短信问夕夕这两件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第二天下午夕夕查出来了,告诉我是辩论队先败北,欧阳行之后去参加演讲比赛的。
这两件事不会有什么关联吧。
还有,在演讲比赛过后,欧阳行之离开了实验中学
怎么感觉这么顺理成章呢?
苏可从来没说过欧阳行之还有演讲的兴趣啊。
想来想去,觉得想太多也没用,毕竟这些事情暂时不是重点,重点是马上就要开庭了。等看过这一场庭辩之后,说不定还能知道更多的事情,到时候再研究也不迟。
就在我合上第29期《蓝天之梦》的同时,最后一节的下课铃随之敲响了。我直接收起书包走向阶梯舞台,斯文也跟了上来,问我这场不出庭为什么还那么着急。
废话,我又不是局外人,好歹我也希望这支庭辩队能成立起来吧。还有天琳曾经说过的,庭辩队队员也算我一份,所以即使我不上场辩论,我也会在台下为我的队友捏一把汗。这就是友情,整天研究女仆装的宅男怎么会明白哦!
“让我加入我就能明白了!”斯文握紧拳头说。
你不过是想看天琳穿女仆装上台辩论的样子吧,即使你亲自加入也永远实现不了这个梦想。
“那我就让苏可穿!”
我看你根本就不可能明白。
然后斯文呆住了,不是因为我反驳了他的梦想,而是因为我们发现苏可正站在阶梯舞台门口等天琳和崔隽呢。她见着是我,忙跑过来说:“如果一场庭辩无法结束,我就一定要做总结发言了吧”
当然啦,你是三辩嘛。其实我希望她在中途也能抢着发言才好。
“可我还是有点紧张叶子,有什么办法能在上场前壮胆吗”
“有!换衣服。”
“啊?”
“如果你敢在这里就地换上一套女仆装,那你的胆识就够了。”
任谁都能想到这两句话不是我说的吧,只可能是斯文说的。如果苏可真敢在这里换衣服,那么她的胆量绝对比天琳还要大,所以这种事情也只能是斯文的yy而已,永远不可能真的发生。
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别的壮胆方法呢?借钱肯定是行不通了,因为她根本就做不到,换个简单点的好了。
“那就大吼一声吧,很有效的。”我说。
然后苏可问我吼什么。
“就吼‘有色狼啊’好了。吼的时候必须用手指着他。”我意指斯文。
“不,不要乱搞!”斯文慌忙拦道。
你怕什么嘛,苏可根本吼不出来的。
在我和斯文进场找到前排的位子坐下后,天琳和崔隽也来了。他们见了我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和上次一样直接从观众席踏上了舞台。舞台的布置和上次差不多,有话筒和锤子。起诉方的天琳坐在主辩,崔隽坐在一辩,苏可匆匆跑上来坐在三辩,与两人隔了一个位置。这样的孤立感貌似会给苏可带来心理压力吧,于是崔隽干脆把二辩的位子直接搬走了,让三人紧挨在一起。
并排的他们就像一个完好的整体,正在互相谈话做最后的准备呢。天琳笑着和大家说话,从她辫子的跃动中可以看出她的心情无比放松,苏可一言不发地认真听着,而崔隽则是转着笔,盯着对面辩护方的桌子,似乎在期待对方的上场。此时还有五分钟不到就要开庭了,身后的观众席虽然不如上次的满,但也坐了不下三百人。对方的辩手也快要上台了吧。于是我翻开早期的《蓝天之梦》,想要看看那三人是不是长得和相片里一样。
首先是主辩孙亦雄上台了。他那凶悍的眉毛和照片里别无二致,看了他的脸让我直接想起了四大天王,和我这张观音菩萨脸正好形成强烈对比。我记得他的发言风格也颇为凶悍的吧,天琳应付得来吗。
然后是一辩高瞻。他长得没那么可怕,和照片里一样有着一双表面温柔的眼睛,让我不禁怀疑那双眼睛下面暗藏着多么厉害的攻辩实力。如果他的一辩功夫真的和耳闻的一样,那我还要向他学习呢。
最后是鲁婷。她虽然和照片里不同,因为戴上了眼镜,但身材还是比较纤细,特别是皮肤偏黑。
嗯,他们怎么都和照片里长得这么像呢?
“废话,他们又没整过容,能不像吗!”斯文说。
想必天琳和崔隽也没怎么了解过这几位对手吧。我看了看天琳的脸,她依然还是那么自信,丝毫没被孙亦雄的外形吓到,不愧是我心目中的乱世之枭雄。
而崔隽已经开始分析了。他一边转笔一边盯着对方看,精神相当集中,一定是在观察对方动作上的细节来把握对方的准备程度,以及猜测对方的思路吧。之后他似乎看穿了什么,把笔一握,和天琳说了一句话,读口型似乎是:对方很团结,他们的思路应该是正规思路,但还好,他们应该只认准了一条思路。
我倒不知道从哪能看出辩护方的团结,但他们需要以正规的思路进行庭辩是必然的。因为这次的决定权并不掌握在全场观众们手里,而是掌握在审判团的手中。还有他们桌上的资料并不散乱,确实是想用那唯一一条思路把我们辩倒的样子。问题就是,他们到底会采取什么思路呢?无端端阻止我们成立庭辩队,怎么想都觉得荒诞,根本猜不着啊!我看即使是崔隽也无法预测他们具体会是什么思路,但我们只要能有力地推翻他们的那一条思路,应该就算赢了。
见到全员已经到齐,法庭的工作人员让喧闹的观众们尽快安静下来,然后告知后台的人可以入场了。据我所知依顺序应该是审判长在前,之后才是审判团代表。
马瞪眼入场——!蔡聋子入场——!好了我宣布完了。斯文说听了我的宣布还以为残疾人运动会开幕了。
但蔡聋子好像没上台啊,马瞪眼左右两边坐着的都是学生。马瞪眼坐在大堂中央,双眼一瞪,全场即刻肃静。想必他的瞪眼比孙亦雄的相貌还要有威慑力。
然后他朝起诉方瞪眼,天琳点头表示准备一k,他又朝辩护方瞪眼,只见孙亦雄怒视了他一下。这果然是残疾人运动会吧,连哑语都出来了。
问题是审判团不是蔡聋子领队吗?蔡聋子人呢?我扭头一看,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了我一大跳。蔡聋子就坐我左边。他和他左手边的一排人全都拿着笔和记录本,他们都是审判团的啊!原来我和斯文只顾往前坐了,结果不小心坐到了审判团的位置。
“那个,蔡聋子,刚才我的宣布入场您没听见吧?”我小声问他。
“啊?”蔡聋子冲我扭过头来。
嗯,没事了。
最后马瞪眼拿起话筒庄严宣布:“实验中学校园法庭第一法庭。”
也就是说还有其它几个场地能作为第二c第三法庭的吧。
“本次起诉题:实验中学高一年级要求成立法庭辩论队。起诉者:高一11班王天琳。被起诉者:云起市实验中学。本次的结果将由实验中学校园法庭审判团共同商讨决议。下面我宣布,开庭!”
下面开始零零星星地鼓掌,马瞪眼又是双眼一瞪,锤子一敲:“肃静!”
怎么大家鼓掌的习惯就是改不了呢?事先声明,我可没动手拍,我偏头看了看斯文,见他是举着双手刚想拍的样子,但似乎还没拍就被吓住了。
“下面,请起诉方宣读起诉词。”
轮到天琳出场了,我认真看庭辩吧。
天琳站起身来,辫子一扬,宣读道:“我方要求成立一支法庭辩论队,让我们能更好地帮助学校,帮助学生。宣读完毕!”
然后她坐下了。
啊?
完了?
这么短!?
只见崔隽面无表情,苏可也并不觉得奇怪,我想想这样也足够了。反正天琳所说的那句话简洁精炼,包含的成立理由已经相当充分了,没必要说什么多余的。关键就是看对方有什么反对的意见,然后辩倒他们就是。
“请辩护方宣读辩护词。”
轮到孙亦雄了,他看起来有些头疼。
他怎么也想不到天琳的发言居然这么短吧。按照辩论赛的经验,后发言者多半想找出先发言者的漏洞,好在主辩词中加以反驳。结果天琳的话一点漏洞都没有,让他只能在辩护词中诉说自己的观点了。
于是孙亦雄站起身来,他即使是个头和站姿都能让人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迫。
然后是拿起辩护稿和话筒的动作,眼眉的气魄,铿锵有力的声音十分骇人:“我方反对在实验中学成立法庭辩论队!”
给个理由吧,我等着听呢。
“据调查,大部分庭辩队仗势欺人,以强凌弱,互相敌视,唯我独尊,把原本和谐的校园法庭社会搞成了庭辩队的江湖。现在本该和睦共处的多支庭辩队伍都四分五裂,一有小矛盾就上诉,给校园法庭增添了诸多麻烦!我方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校,更不希望我校与外校原本的和平共处关系,因为各自的庭辩队而导致反目成仇。校园法庭辩论,只需要辩手就足够了!庭辩队,它根本就不成熟!”孙亦雄用拳头大力一敲桌子,“宣读完毕!”
全场呆了。
不会吧,这就是他们认准的思路?
庭辩队,居然会这样!?
——————
【注解】
长江后浪推前浪:下一句是“一代更比一代强”。
把xx扼杀在摇篮里:趁xx还幼小的时候将其铲除。
家属:亲戚。
脑抽:脑抽筋,脑筋短路。
菜鸟:新手。
雷:某人无意中撞到了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则称之为他“踩雷”,“被雷了”,该东西则称之为某人的“雷”。
钵:小吃店里餐桌上用来装酱油c醋c辣椒酱等调料的碗状物品。
火星人:提出自以为的新观点,却是众所周知的观点的人。后来又引申为说话老掉牙,离题万里者。
dv:digitalvide一,数码摄像机。
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意为受到了无法洗清的冤枉。但现在的黄河实在太脏,想洗冤的人们都跑去长江冲浪了。
入手:得到。
埃菲尔铁塔:1889年建成立于法国巴黎的铁塔,总高324米,四条腿。
炒冷饭:把说过的话题反复说,做过的事情反复做。
一条龙:很顺很流水帐的东西,大都能形容成“一条龙”。
四大天王:持国天王c增长天王c广目天王c多闻天王。样貌均十分吓人。绝对不是乐坛歌星四大天王。
强烈对比:原指色彩差异大的对比,此处引申为两件东西差异大的对比。
无端端:无缘无故。
哑语:不发声,仅用动作来交流的语言。
江湖:这个词只可意会。简单地说就是恩怨情仇的社会与人。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
薛老师到底为什么这么顽固呢?不过是学生们要求成立个队伍而已,又不会影响到她的身体健康。如果她只是因为讨厌天琳所以才这样,也太没风度了吧。其实最让我诧异的是我校那三位高三的辩手,他们居然会答应替薛老师辩护。
我们高一年级要新成立庭辩队,过去的辩论队队员应该鼎力支持才是,毕竟长江后浪推前浪,咱又没让前浪死在沙滩上。结果现在前浪非拦着后浪不让过去,还要把后浪扼杀在摇篮里,这算是什么道理?他们是想考验我们的实力吗?还是说他们是薛老师的家属?
等等,当初辩论队解散时,解散的正是他们三个吧。
于是我自然而然地冒出了一个怀疑。
他们的解散一定是有什么理由的。而今他们愿意站在辩护方驳回我们成立庭辩队
“也许出于同一个理由。”
我一抬头,发现崔隽说出了这句话。他是怎么猜到我的想法的!?
“他们不能成立,也不允许我们成立,当中一定有什么问题。”崔隽把我的推理抢先说了出来,真是喧宾夺主。
苏可看了一眼辩护方的名单就确定了,说当初就是他们几个怀疑师兄的。这么一来,谁都能看出苏可的师兄和前辩论队的解散有着某种关系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天琳把筷子拍到空碗上,“他们可能会以当初解散辩论队的理由作为立足点,反驳我们成立新的庭辩队。我们只要早点找出他们解散辩论队的原因,就可以针对他们的思路准备我们的思路了。”
“说得没错!苏可,你知道他们以前为什么解散吗?”
苏可想了想说:“因为人数不够。少了二辩手,只剩下三人,所以就必须解散了。”
啊?
不会吧。
只因为少了个二辩手所以解散了?他们不会另找一个?是他们认为没人有足够的水平担当他们的二辩,还是他们仨脑抽了?但我们新成立的话,人数肯定是够的。他们绝对不可能用缺人的理由来驳回我们,所以他们只能以其它的思路
“所以那是假的。”崔隽判断说。
没错,既然我们认为“他们解散”和“他们阻止我们成立”的理由相同,那么他们当初“缺少辩手而解散”的这条理由,就必须是假的。
他们的解散,有着更深的c不可告人的理由。
“这样他们就不可能以真实的理由和我们进行庭辩了。”天琳说,“要是他们在法庭上胡编乱造,我们肯定能赢。”
这可不一定吧。
对方的实力可不是菜鸟级的,他们的辩论经验绝不会输给我们这里的任何人。他们有实力进入高中辩才杯的前八强,不,如果不是有人透露情报的话,也许他们还能进入四强,甚至夺冠都有可能的。可想不到天琳说:“叶子,我跟你说过什么?”
“嗯?”
“我们玩的是庭辩,而不是辩论赛!法庭里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他们要是撒谎,我们肯定听得出来啊。我们只要揭穿他们的假面具,”天琳一捋辫子,露出颇感兴趣的表情说,“没准就能把他们解散辩论队的真正理由给挖出来了。”
虽然说事实胜于雄辩,但你知不知道某些口才好的人能把曲的说成直的,黑的说成白的,错的说成对的。
天琳自信地说:“如果他们把错的说成对的,那我们再把对的说成错的不就行了!”
对了,天琳就属于那某些人中的一员。
“反正,这支庭辩队我是成立定了!以后我们自己的事情,全由我们自己决定!”天琳说着便搭过正在吃米粉的苏可的肩膀,“可可,我们俩不会向学校屈服的吧。”
苏可有力地唔了一声。看来酸辣码的长沙米粉真是个好东西,吃了能让人热血沸腾,连说话力气都大了。只见苏可用纸巾擦拭着额头上层出不穷的汗水,而崔隽脸上居然一点汗没有,还指责我说“层出不穷”用在这里不合适。我看了看崔隽的碗里,居然不是酸辣码的,只是普通的冬菇菜心码而已。今天天琳专门推荐我们吃酸辣的,你干嘛不试试呢?
他说他吃不了一丁点辣的,辣椒是他的雷。
“崔隽你好像说过你是湖南人?天琳一个地道的广东人都能吃辣,你居然不能?”
“我只是湖南血统。我从小就在云起长大,不碰辣椒。”
怪不得崔隽连一句湖南话都不会说。不过提起湖南,好像广东现在的辣椒都从湖南进货了,因为广东本地的辣椒实在太不辣。于是我看着眼前因为害怕而没动一筷子的酸辣米粉,终于决定尝一口试试。
第一口就辣得我囧囧的
这么辣,天琳居然还吃得这么痛快,她是人吗。
“叶子,够味吗?要不要再加点剁辣椒?”
坚决不要了。
可是天琳坚持从钵里挖出一勺辣椒想丢我碗里,还笑着说很爽的。我立马拦住她说不用客气了,然后赶紧把碗里的米粉一口气吃完。
结果我的身体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怎么说呢,这种变化并不是充满了力量,也不是想变身,更不是被人下了毒的感觉。只是肚子似乎饱了,舌头也辣麻了,但为什么总觉得太爽了,还想吃啊!
“我也是”苏可擦擦嘴说。
难道这就是酸辣的魅力?
天琳扬起辫子指着我们:“你们终于感受到了火星人感受不到的美好。”
都听出来她在骂崔隽了,结果崔隽根本就无视她。要知道喊崔隽小弟他都满不在乎,说他是火星人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嘛。总觉得对崔隽来说只要有一辩坐就够了。
那么,由天琳c崔隽还有苏可组成的三人队伍能否胜过实验中学的前辩论队呢?在我看来他们周五的庭辩将会相当艰难。当然赢的可能不是没有,只是不利因素太多,诸如天琳只是上过一次台而已,但主辩的经验等于零。虽然崔隽擅长一辩,但他和天琳从来没有配合过,上场是不会那么默契的。苏可就更不用说了。总之新队伍就是新队伍,一旦rp不好就会被生生地扼杀在摇篮里,不过这些都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而已。
因为天琳和崔隽一点儿紧张感都没有。
我之前也说过,天琳是根本就不觉得会输,崔隽则有着就算要输也不怕的冷静。开庭前的日子他们只不过是针对起诉题偶尔讨论个一两下,从不专门去取材。特别是天琳,她能安安心心地上课听讲,让我觉得她的心态是不是好过头了。
于是我丢了个纸团给天琳,问她有没有准备什么人证物证。
天琳回丢纸团说有什么好准备的,成立一支庭辩队也需要特别的证据吗?成立队伍本身就没错,对方反对成立才需要寻找理由,我们只要一个个打翻对方的理由就赢了。
那你们可以去调查一下对方嘛。天琳又丢个纸团来,说她调查过了,还问过不少人,只知道他们辩论队解散的时间是在去年的第二季度,人人都说他们解散的原因是缺少辩手。
看来“缺少辩手”就是他们对外公开的解散理由,唔,保密工作做得不错,但我觉得应该还有些线索可以深挖的,比如
课间我打了个电话给夕夕,问她有没有去年第二季度全部的《蓝天之梦》,如果有的话就都拿给我,作为交换我给她安排见天琳。夕夕说去年第二季度她只是小学六年级,还没入校呢,要找以前的校刊可以带我去《蓝天之梦》编辑部查。
她还欣喜地说:“一定要把王天琳带来啊!!”
“一定。”
于是中午我就邀请天琳来到《蓝天之梦》编辑部。
虽说是编辑部,但地方实在不大,就在办公楼三层的一间不到三十平米的小办公室里。令人惊奇的是所有办公桌无一不乱,全堆高了七七八八的书刊杂志,高到连阳光都射不进来。一个小小的校刊编辑部也能有这么多资料?这些东西比他们创刊来所出版的全部刊物还要多得多吧。夕夕和她的摄像搭档正在屋里等我们,告诉我说编辑部为了了解整个云起高中届的时事动态,需要阅读大量的报刊和外校的校刊,编辑们把刊物全堆在这便造成了现在的这幅光景。
但既然是纸张刊物,为什么还有摄影师和dv?那个摄像的告诉我们《蓝天之梦》除了实体刊物以外还有网络刊物和网站,拍摄下来的内容是可以被发布成网络新闻的。我忽然想起上次开庭马瞪眼曾让身边那个记录员上网查询《蓝天之梦》,查的应该就是网络刊物了。
然后夕夕把刚找到的去年第二季度的几本《蓝天之梦》交给我,我就给她介绍了天琳。
“天琳,这位是夕夕。《蓝天之梦》的记者,喜欢男扮女装。”
“怎么,原来是个男孩儿啊!”天琳吃了一惊。
难道除我以外的所有人都第一眼就看出夕夕是女孩了?
“不,我是女”夕夕全身皮肤泛红,忙想解释,想不到天琳晃着辫子说:“啊,我知道我知道,男扮女装的人都会说自己是女孩儿。”
连天琳都这么说了,那夕夕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其实今天特地请天琳过来是我给夕夕安排的一次专访机会,天琳反正也没别的事,就答应了。于是我放她们去聊,自己则坐在一旁翻看刚入手的《蓝天之梦》。
不过我根本无法安下心来看书。
为什么呢,是这样的。我先是听见夕夕让她的摄像搭档把dv打开,再是夕夕和天琳面对面坐好,拍摄采访开始。
之后的四五分钟,夕夕愣是没有发话!
我被这异常的冷场惊醒了。难道夕夕在等天琳来采访她?
抬头一看,夕夕居然激动地盯着天琳,两眼放光,双手握在胸前微微颤抖,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她这个状态应该叫做发花痴。她就这么崇拜天琳吗?竟然还凑过去握住天琳的手说:“可,可以和你握手吗!?”
你都握了还问什么问哦。
想不到天琳不但没被她吓到,居然还说:“嗯!挽手也可以哦。”
夕夕赶紧挽过天琳,激动地说:“哇!真的可以吗!?”
有些人喜欢说得比做得好听,夕夕则正好相反。从她的表现来看就可以确定她是个实干型人才。还有,她绝对是个男的,有女孩儿会这么迫不及待地挽过女孩儿的手吗?看,天琳还像摸宠物一样摸夕夕的头,所以夕夕肯定是个小弟弟。这小弟弟被摸了还不老实,非要喊出一句:“一e咧!”
两个神经病,你们的洋相全被dv拍下来了。
然后夕夕激动地说,她崇拜天琳并不是因为天琳那天在阶梯舞台上的表现,而是因为老早听说过天琳的骂人功夫。她认为天琳将来一定会在法庭上活跃的,以后有大把机会采访她校园法庭的事情,所以这次重点想采访天琳的骂人,然后做成一段记录刊登到《蓝天之梦》上。
现在到底是个怎样的年代,连骂人也能作为话题了?
夕夕还说:“天琳姐姐,我希望你骂骂我。”
有谁见过这么找骂的人吗!?
等等,我记得我曾见过类似的。以前有个大叔在公共汽车上骂人,被人拍下来发到网上到处流传,还被翻译成多国语言版,后来此大叔被人尊称为巴士阿叔。如果天琳也被这样子拍下来,不慎被人流传出去的话,她岂不是会成为巴士阿姐?
于是我毅然决定到走廊上去翻书,避免被镜头拍到
去年第二季度的《蓝天之梦》总共四册。其中第26期刊登了实验中学高一辩论队突破了辩才杯预赛的消息,第28期刊登了实验中学辩论队败给纤云中学的消息,第29期刊登了辩论队的解散。
上面介绍了辩论队的四名英雄,孙亦雄c高瞻c欧阳行之c鲁婷,还有指导老师,本校评委等等。那么这个欧阳行之就是苏可的师兄没错了。刊物上详细描写了他们几人的辩论实力,和夕夕所说的差不多,但我重点关注的不是这个,而是他们的解散。
第29期《蓝天之梦》上所刊登关于他们解散的文章标题是:《倾斜的埃菲尔铁塔》
正是这种隐讳的标题,让我差点没发现它说的是辩论队。文章大致意思是说,辩论队二辩手因故离开,剩下的三个人也不可能有所作为了,就好比埃菲尔铁塔断了一条腿一样,即使再高再坚固也终究无法保持平衡。里面确实稍微提及了欧阳行之泄露情报的事情,还写了另外的三人对离去的欧阳行之表示惋惜,还写得十分煽情,连我都被他们之间的友谊稍稍感动了一下。
想想,写得这么煽情应该是刊物为了吸引眼球而制造的艺术效果吧。如果欧阳行之真如苏可所说是被冤枉的,那么这个案子就非翻不可了,毕竟事件被有网络版的校刊刊登出来到处流传,必定很影响声誉。
不过看了这么些校刊,连《蓝天之梦》也认为他们是缺少了辩手导致解散的了,那我们就再也没什么线索可挖了啊。
我真是越来越没头绪了。
实在不行就找到欧阳行之问个清楚吧!他也许什么都知道呢,让他来作证不就完了?
“不行的。”
“嗯?”我回头一看,是巴士阿姐接受完采访出来了。她怎么一来就知道我在想什么呢?她说是我精神太集中,嘴里把心里想的都念出来了,还有:“你只能起出巴士阿姐这种破名字吗?明明叫巴士女王更好听。”
你起的也够破的。
然后她一句话说到了重点:“我们当前的任务是成立庭辩队,你怎么想去找欧阳行之?首先,欧阳行之和我们成立庭辩队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再说,欧阳行之在他们眼里是罪人,是不方便作证的。第三,辩论队是在欧阳行之离开后解散的,欧阳行之未必知道实情。”
“那怎么办哦!除了过去辩论队的队员,就没人知道实情的啦。”
“不,也许还有一个。叶子,你有没有想过他们前辩论队的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
对哦!
差点忘了,他们还有个指导老师,我们何不去找那位指导老师问问看呢!
可天琳说那是没用的。
因为如果那位老师知道些什么,他为什么早不公开呢?都足足隐瞒了一年多啊!答案很简单:他根本就不想公开。换句话说就是
“那位指导老师站在对方那边!他是不可能告诉我们任何事情的!”
所以我们私底下去找他,根本就是做无用功。
那这样岂不是毫无突破口了吗?
天琳却自信地说:“叶子,我们寻找他们解散的真正理由,为的是什么?是为了揭穿他们撒下的‘缺少辩手而解散’的谎,同时使我方成立庭辩队的理由更加充实。其实就算不了解他们的解散理由也没事嘛,反正他们的解散和我们的成立无关。”
说是这样说,可我总觉得只要能挖出对方解散的理由,问题将会轻松很多。
“肯定能挖出来的!你想想吧,既然那位指导老师站在对方那边,那对方会如何做呢?对方说不准会请指导老师上台作证的吧!”
确实如此,然后呢?
“只要他上来作证就好啦,我们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天琳一捋辫子说,“在法庭上询问他了!”
也是,这样说不定能从他的口中问出内容呢!
“可如果对方不传唤他怎么办?”
“那我就要看看对方还能找到什么uf一做有力证人,怎么瞎掰出理由不让我们成立!”
其实想来想去,除了薛老师之外,也只有与他们同一战线的前指导老师能够当他们的有力证人了。如果他们以莫明其妙的理由来反对我们成立,还找些uf一作证的话,那我们打赢这场庭辩的机会将会大很多,也没必要追究他们到底为什么解散了。
之后天琳拿过我手上这本第28期记载着我校八强赛败给纤云中学的《蓝天之梦》,说也许可以用来做证据,拿回去研究一下。
于是我手里就剩下26c27c29三期,正好能让我这两天晚上休息时躺床上胡乱翻翻。
看来实验中学的旧闻还挺多。在我入校后的最新一期《蓝天之梦》是第46期,厚度足足有40页,但这本第26期也有35页了。而且它的内容很充实,不会拉扯一堆烦躁的教育话题,也不会反复炒冷饭。虽然它每期也会介绍一些学校发生的大事,比如领导视察啊,教学质量评比啊,某某名人路过本校之类的无聊内容,但只要是个中国校刊都爱刊登这种“大事”,早习惯了,根本没人会去看。但它更多的是刊载了个性化内容,比如学生文艺作品展啊,采访了100名学生的迟到理由啊,学生自主修剪校服的款式啊,关于校内建设远景规划的师生意见啊,还有校外街道美食一条龙。
比起只懂得采访考试状元和反复讨论学习和早恋的校刊,这才是真正的校刊嘛!当中我深深地佩服于能把校服改得那么有创意的学生,而且当时一定全校都很佩服他。因为在27期刚刊登了他改校服,29期就说全校都在学他改。记者还特别采访了这名颇具创造力的学生。
“请问你将来想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吗?”
“可以这么说吧。服装设计我也喜欢,但我更喜欢建筑设计。”
“如果你能成为服装设计师,那你有没有兴趣参与中国校服设计?”
“我心里虽希望如此,但目前的中国教育限制太多,校服怎么设计都丑。”
“那我很想问问,你身为中国学生为什么敢于自己裁改校服?不怕学校处分吗?”
“不怕!算命的说我的命是‘乱世之枭雄’,我什么也不怕。”
想不到我们学校竟盛产乱世之枭雄。别问我为什么盛产,没发现吗,我校的乱世之枭雄绝对不止他一个。今年又进来了个叫王天琳的人,她是我校的又一个乱世之枭雄。我把她定义为乱世之枭雄是很合乎逻辑的,因为乱世之枭雄这种角色,说得好听点是“乱世之枭雄”,说得不好听点就是“没事也会给你搞出事来的家伙”。
明天就是周五的开庭日子了,今晚我还迟迟睡不着觉。我比较放不下的是苏可。虽然这些日子我抽了大量时间把我的经验教给苏可,加上苏可曾看过那么多的辩论赛,学得很快,基础理论已经相当扎实了。问题在于辩论光靠理论是行不通的,必须把理论灵活运用,发言要达到脱口而出的程度,还需要大量练习。
还有一点,庭辩将在舞台之上众目睽睽之下发言,需要的胆量苏可很欠缺。一个人不论实力如何,只要一胆小就什么也发挥不出来了。所以我也让苏可做过壮胆的训练。比如我建议她上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或是主动向老师的说法提出质疑,可惜我和她不同班,这些我都看不见。我能看见的是,放学后我训练她在学校门口向陌生同学借钱。从借一块钱开始,成功后就借两块,能借到一百块钱就算完成功课。我知道害羞的她根本没办法开口的,但训练就是训练,没有任何捷径,我只能默默站在一旁等她把钱借来。即使借不到都没关系,能开口借就算达到目的了。于是她眼巴巴地观察着陆续回家的同学们,满脸羞涩地绕着校门转圈圈。结果她转了八十多圈还没观察出一个能借的。再不借学生们可就走没了。终于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拦住了一个初中妹妹,站在她面前脸红了好久好久,最后还是一句话没说出来,只得放她走了。
到头来苏可连一块钱都没借到。
我无奈地把29期的《蓝天之梦》盖在头上,心想只能靠天琳和崔隽了。他俩似乎至今都没有太多的担心,就期待一下他们怎样和实力强劲的三个高三学生对抗吧。如果真能胜诉,那47期的《蓝天之梦》将有一件特大新闻了。
嗯?
我刚一举起29期的《蓝天之梦》,瞥见了这一页印着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名。
好像是欧阳欧阳行之?
哦,是苏可的师兄啊。对了,这一期刊登了他们队败给纤云中学的消息
不,好像不对。失败的消息在第28期上,在天琳手里。
眼前的这篇文章并不是写实验中学辩论队的,而是
孔明杯演讲比赛?
金奖获得者,欧阳行之。
啊——?
我真搞不懂这是玩的什么高科技。去年实验中学辩论队输给了纤云中学,与此同一时期,辩论队的二辩手欧阳行之获得了演讲比赛的金奖!?我马上发短信问夕夕这两件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第二天下午夕夕查出来了,告诉我是辩论队先败北,欧阳行之后去参加演讲比赛的。
这两件事不会有什么关联吧。
还有,在演讲比赛过后,欧阳行之离开了实验中学
怎么感觉这么顺理成章呢?
苏可从来没说过欧阳行之还有演讲的兴趣啊。
想来想去,觉得想太多也没用,毕竟这些事情暂时不是重点,重点是马上就要开庭了。等看过这一场庭辩之后,说不定还能知道更多的事情,到时候再研究也不迟。
就在我合上第29期《蓝天之梦》的同时,最后一节的下课铃随之敲响了。我直接收起书包走向阶梯舞台,斯文也跟了上来,问我这场不出庭为什么还那么着急。
废话,我又不是局外人,好歹我也希望这支庭辩队能成立起来吧。还有天琳曾经说过的,庭辩队队员也算我一份,所以即使我不上场辩论,我也会在台下为我的队友捏一把汗。这就是友情,整天研究女仆装的宅男怎么会明白哦!
“让我加入我就能明白了!”斯文握紧拳头说。
你不过是想看天琳穿女仆装上台辩论的样子吧,即使你亲自加入也永远实现不了这个梦想。
“那我就让苏可穿!”
我看你根本就不可能明白。
然后斯文呆住了,不是因为我反驳了他的梦想,而是因为我们发现苏可正站在阶梯舞台门口等天琳和崔隽呢。她见着是我,忙跑过来说:“如果一场庭辩无法结束,我就一定要做总结发言了吧”
当然啦,你是三辩嘛。其实我希望她在中途也能抢着发言才好。
“可我还是有点紧张叶子,有什么办法能在上场前壮胆吗”
“有!换衣服。”
“啊?”
“如果你敢在这里就地换上一套女仆装,那你的胆识就够了。”
任谁都能想到这两句话不是我说的吧,只可能是斯文说的。如果苏可真敢在这里换衣服,那么她的胆量绝对比天琳还要大,所以这种事情也只能是斯文的yy而已,永远不可能真的发生。
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别的壮胆方法呢?借钱肯定是行不通了,因为她根本就做不到,换个简单点的好了。
“那就大吼一声吧,很有效的。”我说。
然后苏可问我吼什么。
“就吼‘有色狼啊’好了。吼的时候必须用手指着他。”我意指斯文。
“不,不要乱搞!”斯文慌忙拦道。
你怕什么嘛,苏可根本吼不出来的。
在我和斯文进场找到前排的位子坐下后,天琳和崔隽也来了。他们见了我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和上次一样直接从观众席踏上了舞台。舞台的布置和上次差不多,有话筒和锤子。起诉方的天琳坐在主辩,崔隽坐在一辩,苏可匆匆跑上来坐在三辩,与两人隔了一个位置。这样的孤立感貌似会给苏可带来心理压力吧,于是崔隽干脆把二辩的位子直接搬走了,让三人紧挨在一起。
并排的他们就像一个完好的整体,正在互相谈话做最后的准备呢。天琳笑着和大家说话,从她辫子的跃动中可以看出她的心情无比放松,苏可一言不发地认真听着,而崔隽则是转着笔,盯着对面辩护方的桌子,似乎在期待对方的上场。此时还有五分钟不到就要开庭了,身后的观众席虽然不如上次的满,但也坐了不下三百人。对方的辩手也快要上台了吧。于是我翻开早期的《蓝天之梦》,想要看看那三人是不是长得和相片里一样。
首先是主辩孙亦雄上台了。他那凶悍的眉毛和照片里别无二致,看了他的脸让我直接想起了四大天王,和我这张观音菩萨脸正好形成强烈对比。我记得他的发言风格也颇为凶悍的吧,天琳应付得来吗。
然后是一辩高瞻。他长得没那么可怕,和照片里一样有着一双表面温柔的眼睛,让我不禁怀疑那双眼睛下面暗藏着多么厉害的攻辩实力。如果他的一辩功夫真的和耳闻的一样,那我还要向他学习呢。
最后是鲁婷。她虽然和照片里不同,因为戴上了眼镜,但身材还是比较纤细,特别是皮肤偏黑。
嗯,他们怎么都和照片里长得这么像呢?
“废话,他们又没整过容,能不像吗!”斯文说。
想必天琳和崔隽也没怎么了解过这几位对手吧。我看了看天琳的脸,她依然还是那么自信,丝毫没被孙亦雄的外形吓到,不愧是我心目中的乱世之枭雄。
而崔隽已经开始分析了。他一边转笔一边盯着对方看,精神相当集中,一定是在观察对方动作上的细节来把握对方的准备程度,以及猜测对方的思路吧。之后他似乎看穿了什么,把笔一握,和天琳说了一句话,读口型似乎是:对方很团结,他们的思路应该是正规思路,但还好,他们应该只认准了一条思路。
我倒不知道从哪能看出辩护方的团结,但他们需要以正规的思路进行庭辩是必然的。因为这次的决定权并不掌握在全场观众们手里,而是掌握在审判团的手中。还有他们桌上的资料并不散乱,确实是想用那唯一一条思路把我们辩倒的样子。问题就是,他们到底会采取什么思路呢?无端端阻止我们成立庭辩队,怎么想都觉得荒诞,根本猜不着啊!我看即使是崔隽也无法预测他们具体会是什么思路,但我们只要能有力地推翻他们的那一条思路,应该就算赢了。
见到全员已经到齐,法庭的工作人员让喧闹的观众们尽快安静下来,然后告知后台的人可以入场了。据我所知依顺序应该是审判长在前,之后才是审判团代表。
马瞪眼入场——!蔡聋子入场——!好了我宣布完了。斯文说听了我的宣布还以为残疾人运动会开幕了。
但蔡聋子好像没上台啊,马瞪眼左右两边坐着的都是学生。马瞪眼坐在大堂中央,双眼一瞪,全场即刻肃静。想必他的瞪眼比孙亦雄的相貌还要有威慑力。
然后他朝起诉方瞪眼,天琳点头表示准备一k,他又朝辩护方瞪眼,只见孙亦雄怒视了他一下。这果然是残疾人运动会吧,连哑语都出来了。
问题是审判团不是蔡聋子领队吗?蔡聋子人呢?我扭头一看,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了我一大跳。蔡聋子就坐我左边。他和他左手边的一排人全都拿着笔和记录本,他们都是审判团的啊!原来我和斯文只顾往前坐了,结果不小心坐到了审判团的位置。
“那个,蔡聋子,刚才我的宣布入场您没听见吧?”我小声问他。
“啊?”蔡聋子冲我扭过头来。
嗯,没事了。
最后马瞪眼拿起话筒庄严宣布:“实验中学校园法庭第一法庭。”
也就是说还有其它几个场地能作为第二c第三法庭的吧。
“本次起诉题:实验中学高一年级要求成立法庭辩论队。起诉者:高一11班王天琳。被起诉者:云起市实验中学。本次的结果将由实验中学校园法庭审判团共同商讨决议。下面我宣布,开庭!”
下面开始零零星星地鼓掌,马瞪眼又是双眼一瞪,锤子一敲:“肃静!”
怎么大家鼓掌的习惯就是改不了呢?事先声明,我可没动手拍,我偏头看了看斯文,见他是举着双手刚想拍的样子,但似乎还没拍就被吓住了。
“下面,请起诉方宣读起诉词。”
轮到天琳出场了,我认真看庭辩吧。
天琳站起身来,辫子一扬,宣读道:“我方要求成立一支法庭辩论队,让我们能更好地帮助学校,帮助学生。宣读完毕!”
然后她坐下了。
啊?
完了?
这么短!?
只见崔隽面无表情,苏可也并不觉得奇怪,我想想这样也足够了。反正天琳所说的那句话简洁精炼,包含的成立理由已经相当充分了,没必要说什么多余的。关键就是看对方有什么反对的意见,然后辩倒他们就是。
“请辩护方宣读辩护词。”
轮到孙亦雄了,他看起来有些头疼。
他怎么也想不到天琳的发言居然这么短吧。按照辩论赛的经验,后发言者多半想找出先发言者的漏洞,好在主辩词中加以反驳。结果天琳的话一点漏洞都没有,让他只能在辩护词中诉说自己的观点了。
于是孙亦雄站起身来,他即使是个头和站姿都能让人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迫。
然后是拿起辩护稿和话筒的动作,眼眉的气魄,铿锵有力的声音十分骇人:“我方反对在实验中学成立法庭辩论队!”
给个理由吧,我等着听呢。
“据调查,大部分庭辩队仗势欺人,以强凌弱,互相敌视,唯我独尊,把原本和谐的校园法庭社会搞成了庭辩队的江湖。现在本该和睦共处的多支庭辩队伍都四分五裂,一有小矛盾就上诉,给校园法庭增添了诸多麻烦!我方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校,更不希望我校与外校原本的和平共处关系,因为各自的庭辩队而导致反目成仇。校园法庭辩论,只需要辩手就足够了!庭辩队,它根本就不成熟!”孙亦雄用拳头大力一敲桌子,“宣读完毕!”
全场呆了。
不会吧,这就是他们认准的思路?
庭辩队,居然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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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长江后浪推前浪:下一句是“一代更比一代强”。
把xx扼杀在摇篮里:趁xx还幼小的时候将其铲除。
家属:亲戚。
脑抽:脑抽筋,脑筋短路。
菜鸟:新手。
雷:某人无意中撞到了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则称之为他“踩雷”,“被雷了”,该东西则称之为某人的“雷”。
钵:小吃店里餐桌上用来装酱油c醋c辣椒酱等调料的碗状物品。
火星人:提出自以为的新观点,却是众所周知的观点的人。后来又引申为说话老掉牙,离题万里者。
dv:digitalvide一,数码摄像机。
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意为受到了无法洗清的冤枉。但现在的黄河实在太脏,想洗冤的人们都跑去长江冲浪了。
入手:得到。
埃菲尔铁塔:1889年建成立于法国巴黎的铁塔,总高324米,四条腿。
炒冷饭:把说过的话题反复说,做过的事情反复做。
一条龙:很顺很流水帐的东西,大都能形容成“一条龙”。
四大天王:持国天王c增长天王c广目天王c多闻天王。样貌均十分吓人。绝对不是乐坛歌星四大天王。
强烈对比:原指色彩差异大的对比,此处引申为两件东西差异大的对比。
无端端:无缘无故。
哑语:不发声,仅用动作来交流的语言。
江湖:这个词只可意会。简单地说就是恩怨情仇的社会与人。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