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集 钥石融合
文案:
神,主宰万物的力量,微妙而无法预知的,超绝的;钥,通常指用来开锁的工具,也代表著重要的关键。
现在,你有一个改变自己平凡命运的机会,接受“钥石”的融合,你将进入一个新世界,至于你是否能在那里实现自我呢?这就必须你自己的努力了
所以,别再犹豫了,翻开这本书,接受“钥石”吧
冷暮充满意味地看著那只黑豹,他早发现了这只奇怪的动物,正因如此,他才能即时帮朔华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这是什么动物?”很显然,在这星球土生土长的扎克与裘风,都没看过这种明明像豹,额头上却长了一只螺旋般犄角的生物。
朔华盯著那黑豹隐藏在胸前的一个云状记号,立刻就有了某一个猜想。“不会吧!这么快就遇到了另一个?而且还是一只动物?”
“钥石!”冷暮同样有看到那个隐隐约约的记号,很肯定地说出了朔华心中的想法。
楔子
神,主宰万物的力量,微妙而无法预知的,超绝的。
钥,通常指用来开锁的工具:也代表著重要的关键。
这两个词所代表的事物,乍看之下似乎并没有任何的关连,但他们却奇异的有著同样的暗示。
神的力量是主宰万物的,神的来源,神的模样,神的所有一切都隐藏在一层又一层的船说与故事之下,对于人们来说,代表著不可预知。
钥,也相同,没有人知道,在钥匙转动之后,得到的会是什么。
但,你知道吗?
有些国家认为神只有一个,而有一种语言,在字典神的发音是唯一的存在:而钥这东西,一个锁就只有一副钥匙,它,也同样是唯一的。
来到这里已经有多少天的时间了?
倚在小饭馆后院的躺椅上,慵懒地将依然属于少年纤瘦修长的身体舒展开来,今天的天色很好,虽然微凉,但是有阳光晒在身上,尤其他身上搭著深色的衣服,在吸收大量的热能下,整个人暖烘烘的,感觉懒洋洋第十分舒适。
不过,这样的舒适维持不了多久,一个瘦小的人影,在他预料之中打开饭馆厨房与后院连接的大门,小小的脑袋东张西望了一下,看到躺椅上那个躺得正舒服的人之后,开心的笑容泛上脸庞,很快地把门关上小跑步到躺椅旁。
“朔华!朔华!爹地叫你了,今天晚上好像会有不少客人,爹地要你帮忙准备一下。”小手摇摇那还不十分宽厚的肩膀,却不敢将他遮盖在脸庞上的布帽给掀开来,天知道她有多么想再次好好地看看那一双漂亮得不可思议的双眼,尽管在相处了这么久的时间之后依然仍有点冷淡,但是那一点冷淡并不抹煞掉它们原本该有的风采。
“知道了,你先回去,我等一下就过去。”他可以从布帽底下瞧见那一双充满厚茧的小手,指尖的部分有不少的脱皮,那是每一天要帮忙洗碗所累积的“战果”。
像蕾莉纱这样认真工作的女孩子,在这个小镇上可以时常看见,毕竟这里不是什么奢华的大城市,很多孩子都是从小就开始帮父母亲工作,长大后男的十个有九个是继承家业,女的则是嫁给同一个小镇上的男人。
和他过去的世界还真是不同。
过去地球上的小孩都被宠坏了,绝大多数即使已经到了成年,依然不晓得什么叫做粗活。
说起来,他有一半也算是那一类的小孩。
没做过太多粗活的那一半,至于被宠坏?
在他母亲去世过后,他就开始不懂这两个字所代表的意义。
“一起回去。”
蕾莉纱很坚持,她才不想要让朔华一个人经过厨房,让那些端菜干活的女还有机会黏在他的身边,朔华对别人对他的看法,不晓得是因为他毫不关心,还是因为他神经迟钝,如果不用言语确切跟他说明白,他总是一副完全无法理解的状况。
叹息,取下布帽,一双大海般湛蓝的双眼立刻如蕾莉纱所意地呈现在她眼前,从她在小镇郊外遇到他的那一天起,她就迷上了这样总是深邃难懂得一双眼,尽管那时的朔华模样看起来在狼狈不过,尽管那时他连一句最简单的菲嘉语都不会说,她还是深深地被这样的一双眼睛所吸引,因此完全忘了父亲的告诫,擅自领了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并在父亲皱紧眉头的状况下,在阁楼清出一个小房间,还有帮自家饭馆找了一个每一种工作都会一点的能干帮手。
就这样,半年之后,爹地看见朔华时通常都是眉开眼笑,当然,在确定这个少年对自己女儿没有影响的情况下才会有这样的表情,而朔华也用自己的劳力换去了那一身狼狈,并且令人惊讶地学会了菲嘉所有的语言,包括那些她听都没听过的奇怪用语。
“不走吗?”说要一起走的人,不晓得看著他在发呆什么。
“恩?喔!好,走吧!”幸好爹地不在,不然又要瞪她了。
一头雾水地看著小女孩满脸通红,朱朔华习惯地将布帽给戴上拉下,用阴影彻底遮住鼻头以上的面目。
回头看了一下远处因为坐骑宾士而出现烟沙滚滚的景象,难得递嘴角勾起浅浅一笑。
差不多了。
半年的时间已经够了。
从离开森林到小镇工作,已经有了半年的时间,基本的东西该学的他都早已经学会,差的只是等待一个绝佳的好时机。
现在时机已经来临。
从今天晚上开始,这个小镇将会因为一年一度的庆典开始聚集许多来自各地的商人与佣兵,他等的就是这一刻,站稳脚步后的出发前一刻。
毕竟,他选择离开遥远的地球,来到这里,为的可不是在一个饭馆帮工一辈子。
他想要,试试看另外一种,完全由自己所控制的人生是什么样的感受。
尤其,在他获得新能力的时候。
第一节
西元2045年西洋某私人小岛
在大西洋上买一个岛屿,这样的事情对一些有钱有势的人家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要在岛屿上做什么事,更是别人所管不著,基于麻烦少碰的道理,就算隐约猜测到也许可能在进行的啥不法交易,也不会有人真的以为邪不胜正,正义有一天会占领群世界,然后呆呆的去检举。
在这些为数众多的岛屿中,彼此有一个共识,那就是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好。
这个岛屿也一样。
在六十多年前,这一个岛屿已经被人所买下,取名叫做轩辕。
老实说,即使这一个名称被叫到烂了,但却不能否认它有漂亮的笔划,和好听的发音,跟一个最值得取深究的源由。
轩辕代表的所有华人血统里最古老的一脉血缘,也许在今天,有多少人真正承袭了这一个血脉而值得怀疑,但无法否认的是,只要好好的去看过历史或是读过小说c玩过ga的人,在听见这两个字时,都很清楚它所代表的意义何在。
朱朔华就非常清楚。
他从开始学字,第一个学到的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这两个字,只因为他的长辈们说,他们是轩辕的传人,至于为什么姓朱而不干脆就叫轩辕算了,是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子从父姓的习惯,在数百年他们这一脉的女性先祖也许姓轩辕,但嫁了个丈夫之后孩子可就不这么跟著姓了。
不管如何,反正爷爷当时看著他的眼神是那么严肃认真,要他不相信自己的确是轩辕一脉也难。
长到现在已经有十八年的时间,见过爷爷的次数十根手指头就可以数出来,除了爷爷是当今的族长威望太高之外,也因为他不过是一个不受重视孩子。
他的家不仅继承了轩辕这两个字,还非常严谨的继承了古老国家中最悲哀的门第观念。
他的母亲是个法义混血的希腊人,有著一头灿烂的金发和深蓝色的双眼,在她少女时代,是备受众人所宠爱的美人,若非父亲在她二十岁就把她给娶回了家,否则肯定会让众多的追求者从爱琴海排队到另一头的埃及去。
而他的父亲则是爷爷的第五个孩子,也是三房的长子,在这岛上没有什么一夫一妻制,很多事情规定是规定,但是要怎么生活,私事政府也管不著,爷爷的三房,也就是奶奶,是当时为了事业利益结合的中美混血美人,带著庞大的嫁妆进入了这个经永远淹没自己姓名的大家族,生下他的父亲,一个高大英挺除了笔挺鼻梁之外完全看不出有外国血统的男子。
也正因如此,父亲并不认为自己有任何需要被这个家族所排挤的一部份,只要他够强,接下爷爷的权力他自然也有可能。
而他朱朔华不是,在五官上他像年轻时候的奶奶,虽然五官都相当立体,却有著东方特有的柔和,因此若是不看他的肤色跟他的双瞳的话,他看起来就是个在漂亮不过的东方少年,但偏偏他还有一双像母亲跟增祖母一样的深蓝双眼,及奶油白的肤色。
那让他在这个家里显得格格不入,就像当年的奶奶跟母亲一样,在这个家里不是被当成透明人,就是被当成低了一等的公民一般。
于是恶性循环,因为他的模样,得不到太好的指导,无法练成太好的家族武术,也就更令人瞧不起,十八年来可以说是没过过啥特别值得高兴的日子,尤其在他的母亲过世之后。
一个备受众人宠爱的美人理应得到的是什么?
在他母亲心中,真的以为和他父亲相爱,可以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王子一样永远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由于当时她太年轻就嫁给了父亲,所以根本就没真正体悟到这个世界有残酷的一面,所谓幸福的婚姻,只维持了三年多的时间,她的不解世事,和他享要争夺全位的野心,在同样生活的空间中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父亲,每当自己为了往上爬而必须踩著别人的鲜血往前走时,心中良心对自己的苛责,无法对总是纯真以为自己丈夫完美如神话的她诉说;而他的母亲,看著周遭一个个对自己并不友善,只能默默努力却怎么也等不到忙碌的丈夫看自己一眼c安慰自己一句。
每到了夜深人静,只能寂寞地看著远方时,彼此之间的距离也就一天比一天更加遥远。
他们彼此,曾经都是彼此心目中最接近幸福象征的另一半,犹如童话故事里会出现的另外一个王子公主,然而时间成了打破童话这一个泡沫的巨锤。
那时候朱朔华还很小,小得连自己的父亲母亲是如何走到这一地步都不清楚,当他有记忆开始,那栋和母亲一起居住的屋子里就很少出现父亲这个角色,所有的一切,都是他长大后,从母亲口中,从父亲的眼神里慢慢猜测而出。
在这样的一场爱情故事里,他并不恨谁也不怪谁,毕竟在接触过这个家族的一切之后,他比他的母亲更懂得社会中的人情冷暖,也不敢去奢望一个不常来探视自己的父亲会对长子有多大的宠爱。
是的,长子。
他的父亲朱培华至少在一个地方,从来不曾负过母亲,在他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朱培华不曾有过第二个女人,直到朱朔华十岁,母亲过世的第二年,一个能干贤慧的女子才介入了这一家子的空间,并且在同一年的十二月,生下了朱培华的第二个儿子,婚后第四年又生下一个女儿。
朱朔华前十八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上天没有给他任何可以受到这个家族重视的机会。
于是,他只能自己,读过触手所即能得到的知识,至于这个家族最重要的武学
别傻了!
轻轻拨了一下他全身上下最具东方特色的黑色直发,骨架并不粗壮的他拉著显得有点超出他所能负荷的行李,看不远处深蓝色的直升机降落在停机坪上。
今天是他刚满十八岁的日子,也是要准备告别这个小岛的日子,由于他的不受宠,因此他没有什么特权及假日可以离开这个小岛度假,整整十八年的时间,都在这一个大概十七公里宽,二十一公里常略成长方形的岛屿度过,要不是他的个性并不好动,而且对他这个勉强称得上少爷的人物在物资上可以达到“标准给予”的状况之下,他早把这岛屿的每一根草都取好了完全不会重复的名字。
因为他没有离岛度假的特权,因此也就剩下到十八岁成年仍一事无成因此被放逐的“特权”。
他可以带走所有任何属于他的东西。
问题他的东西除了电脑之外就是书,不然就是一堆当年和母亲一起培养而产生兴趣不断栽种的植物。
这些东西很难搬。
所以他只能放弃,将衣物c生活用品全装箱成一个超大型的行李箱之后,剩下的就是贴身收好的存折,里面有过往的零用与压岁钱跟父亲念在曾经爱过母亲份上给予的补助,毕竟这还是一个大家族,而且是非常有钱的大家族,就算存折里的钱对这个家来说少得连个零头都算不上,但是绝对够他好好生活很长一阵子了。
拉扯著行李箱,卖力在螺旋桨高速运作下拉到机门前,然后看著那有点好吧!非常有难度的高度
“可以麻烦帮我放进去吗?”他对一旁高大身穿黑色西装外套的保镖很客气的微笑。
然后一点也不讶异他在发现他这个少爷连扛行李箱上机的能力也没有时,眼中闪过的轻蔑。
朱朔华心中冷笑,这只能怪这笨蛋空有一身体力却没半点脑袋,也不想想如果他是属于那群受到重视可以进而学习家族武学的少爷,他会在刚满十八岁的今天一个人提著行李箱来搭这种最简单的直升机吗?
而那个行李箱的重量,基本上已经和一台比赛用的重型机车没啥两样,一个没学过武学的普通人,扛得上去才有鬼,他能从主屋拉扯到这里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他最好祈祷等一下直升机不会因为载重量过高而飞不起来。
第二节
很显然,他是过渡担心了。
事实从他现在安然无恙的处在大城市里的一个小公寓里就知道。
这是他第一次出门,难得有机会看到那种人来人往c车水马龙的景象,但他一点也不兴奋,也不觉得高兴。这里的空气脏得他差点无法呼吸,可以说是坐著以后大概再也没有多少机会可以搭的家族派车下车后,几乎是用冲的冲进公寓里打开空调后才稍微能大口吸气。
这就是都市,想到要在空气这么遭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他就觉得是不是该去买个氧气罩免得随时昏倒在街道上。
因此将公寓整理好,并且把带来的东西都放到自己的位置上,已经是七c八天前的事情,这期间他全是叫外卖过生活,然后其他的时间全用来上网,继续他平常在岛上就已经做过不少回的网游大业,那是他过去唯一的消遣。
“无聊,这样的生活跟在岛上有什么两样。”
高挺的鼻梁上挂著3d立体显像镜片,这是十多年前的发明,可以让电脑或电视画面成为3d影像,用来玩ga或是看影片的最佳伙伴,朱朔华现在就是用著它在玩已经完到腻味的一nlega,画面中的自己正毫无意义的在树林里对一堆无辜的小鸡乱砍。
事实上除了厌恶外头的环境品质之外,不想出门的最大原因在于,他提不起兴致去做些什么。
现今社会人们的地位c经济c政治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一种瓶颈的阶段,何时会崩溃或是改革没人能知道,但绝对不是这个时候,不是他现在所处的这种时刻,在这些领域上就算获得最高的权位又如何?不过是像他的爷爷或是父亲一样,为这些身外之物搞得连笑都不由心。
他相信人活在这世界上,可不是为了要给自己筑一道又一道的城墙直到死为止。
那科技c宗教?
研究更高的领域?救济贫苦受难的人群?
真抱歉,他虽然称不上是什么邪恶的人,可在朱家多年的耳濡目染之下,他从不否认自己的自私,他只想让自己活得更好。
挑三捡四地,于是才会在这么多天来的时间里,依然想不出自己在这短短的一生里,究竟可以做些什么才不会愧对自己,白白活这一遭。
他实在不是个冲动的人,而且实际的有点缺乏人性。
‘既然如此,想不想试看看过另一种生活?’
当手中点击萤幕上的某一个广告时,一个再温和不过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彷佛在回答他心中的疑问一般。
太过刚好的一个问句,让朱朔华愣了一会儿,然后才想起自己刚刚按下的广告栏,心想八成又是哪一个一nlega的广告开头,不过这声音还真是棒,竟然让他想起小时候母亲对他说故事的情景。
‘呵!这可不是广告,我很认真的在问你,想不想试看看另外一种方式去过人生?’
怪广告
“还真像是有人在我耳边说话,这是怎么办到的?我可不记得我买的音响有好到这种程度。”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试著相信我是真的?’
朱朔华也许不是什么全世界最聪明的人物,可却也不是笨蛋,没有广告可以做的这种程度,也没有可能出现如此恰巧的对话。
取下鼻梁上的3d立体显像镜片,将耳中的耳机一起取出,果然,那声音依然在耳边发出柔和的轻笑,至于他刚刚点击的画面,什么也没有,空白一片。
“我可以解释成我撞鬼了?”
从小他就是那种天塌下来也不见得会叫一声的个性,对于这种有点类似灵异现象的情况,一张五官分明的脸蛋毫无表情对空气发言。
“嗯依照现今这个世界所能给予的解释,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说是,是因为你们对于无法预知的东西绝大多数时候一律称之为鬼,那么,我就属于这一类,说不是,是因为我还没死过,依然活著,因此理论上来说,我不是鬼。”
“麻烦讲重点。”
不知从哪传来的声音,轻轻地笑。
“重点我不是一开始就说了吗?”
深蓝色的眼瞳在眼眶中转了一圈。“试看看过另一种生活?”
“没错。”
“那请解释这一句话的意思,顺便,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想对空气说话,那感觉很像疯子。”
语毕,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出现在他身前,瘦高的身材,白得像是吸血鬼一样的脸上有著蓝幽幽的双瞳,柔软而干净的黑发有点长,稍微盖住了额头及两颊,一看就知道懒得整理,极为俊美的脸庞上充满著漠视一切的神情,这模样他已经看了十八年的变化,想不熟悉都难。
“我并不觉得这样讲话会比跟空气说话好过。”他,那跟镜子说话有什么两样。
于是,那个和朱朔华模样完全如出一辙的身型耸耸肩,下一瞬间又变成了放到人群里很难找到那张脸的平凡模样。“这有差吗?反正我们只是将进行一番对话而已。”
“我高兴。”朱朔华坐在依照人体工学设计的电脑椅上,悠闲地将双脚抬到桌子上。
照理说,这样的姿势做起来不但不优雅,而且应该还显得粗鄙才是,偏偏从小生活在那种连吃饭都要讲求姿势的家中,这样小混混般的姿态他做起来却再自在慵懒不过。
“好吧!我长话短说,我手上的这一颗东西,你可以叫他钥石。”手一转,手心出现一颗看起来不甚起眼的黑色石头。
“钥匙?”
“应该是石头的石,不过随便,你想那么叫也可以。”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非常没有信服力。
“你一定不是推销员。”弄了半天,他至少可以确定这一点。
那平凡的脸笑了一下,继续说。“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它像一把钥匙,负责开启物种的某一项能力,与它融合,可以让自身的某一项能力加强,至于加强到什么样的程度,那就要看个人的发展,但”刚刚那一颗不知从哪变出一颗石头,甩手往上一抛又落下,抓入手中的同时又消失,看著自己空空然的手心一眼,起身走到公寓的阳台边,打开落地窗,一股污浊的空气立刻压过空调弥漫在不算太大的房间中。
“这样的环境,你觉得能有什么发展?”
朱朔华皱眉,伸手取出遥控。“啪!”地一声,刚刚才打开的落地窗又自动关上。
“你不能再说得简单一点吗?”
“呵!以你们这个世界的话来说,就是因为这一颗钥石选中了你,所以我负责来邀请你加入一场类似你们所说的一nlega,只不过在这一场ga,不是让你操纵替身去进行,而是你本人进入,在这一场ga中,除了钥石所能给予的帮助之外,从我这里你也可以取得一些简单的说明,当然,那只在一开始。”
“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说,这颗石头选中了我,所以我有权力去参加一场生死游戏?”
“可以这么说。”
“我可以放弃?”
“可以,和这一颗钥石同调的,并不一定只有你一个,我可以再去寻找。”虽然那会让他多花点时间。
“那如果我答应的话,玩到一半想退出怎么办?”
“我说过,这是另一场人生,你认为退出一个人生的办法是什么?”
“我懂了。”
“那答案呢?”
朱朔华看著那人眼中毫无任何心机的眸光,除了平和之外,还带著点令人难以去度量的深远,就好像一个充满智慧的人,手中持著一个机会,等待你去选择。
如果不是这个“人”的演技实在太好的话,那么他的确就是没有任何的意图至少没有害他的意图。
这种突然来临的事情,照常理来说,不是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神经病,就是会考虑个把个月的时间,毕竟这严重关系到自己的将来,机会选择了就无法重来,虽然说这个人说那会像是个游戏,但,也只是像,最终还是要用生命去做赌注啊!
反正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常人”,在这个世界他也找不到太多东西让自己的生活有意义。
他对改善别人的生活或是创造一片自己的事业都没有多大的兴致,但若是可以改变自己,看自己的实力可以增长到什么样的地步,去真正认识这世上除了地球这一个生活圈之外,还有什么更大的空间,那这会是最好的机会。
与其无趣的老死,不如五光十色的活过年经岁月。
“好,什么时候?”
听见朱朔华的回答,来人满意地笑了。“既然你同意了,那马上就可以执行,在送你离开这里之前,有几件事情要做,其中一件自然就是让你准备一下,看是不是要带些什么离开,要告诉什么人也许永远都不再回来,另外一件,也就是最重要的一件,就是让钥石与你融合。”
语毕,不等朱朔华回答,原本放在身旁的手突然一甩,一个深蓝带黑色的光芒突然朝朱朔华的额头飞去,朱朔华只觉得额头一痛,然后无比寒冷的气息瞬间从额头开始蔓延,那种冷,冷到让人感到剧烈的疼痛,疼到了一种无法忍耐的地步时,变成麻木。
天杀的混蛋!
就算他答应了这件事,也要让他有个心理准备啊!
fuck!
已经痛到搞不懂自己究竟是在咒骂谁,一袭来的痛楚逼出全身大汗,若是有人上前仔细一瞧,还可以发现在流出汗水之后,本来就过于白晰的肤色竟然开始呈现如玉一般的光泽,如雪一般不带任何色泽的净白。
这样的改变不是突然的,是慢慢c慢慢在几乎让人无法察觉的情况下演变,对于这样的变化,站在一旁静静看著的人并没有太多的讶异,虽然每一颗钥石给人带来的变化都不尽相同,但这样的转变已经可以说是小儿科的了。
到最后,剧痛反覆在这一个纤瘦的少年身上袭击,每当朱朔华忍不住痛楚想要呐喊尖叫时,更剧烈的的爆炸便又从脑海里深处穿刺而出,骇然地发现疼痛席卷全身时竟是什么也无法叫不出声,就连翻滚想要抒发也做不到,尽管他可以看得到自己的身体在剧烈颤抖,甚至脑子也可以清晰地去咒骂,偏偏四肢百骸就是动也无法一动,直到再也难以忍受这种非人的疼痛,意识开始渐渐模糊到完全失去思索的讯息。
第三节
一个瘦削的人影静静地站在充满的无数墓碑的空地上,将依然垂著露水的鲜花,轻轻地摆放在那个简单的大理石方形墓碑前。
一阵风吹来,将一头乌黑的发卷起,露出底下雪白秀美的脸庞,高洁的额头上,有著细细长长的一道蓝色菱状痕迹,像胎记一样烙印在上头,在光线下隐隐约约间还可以看到有宝石般的光芒流动,这一道画在额间的痕迹,让这样一张只能用漂亮来形容的脸增加了不少英气与冷肃的气息。
这一道东西,就是所谓的钥石,当钥石与身体彻底融合之后,会像胎记一样显现在身上的某一部份,有些人很明显,有些人几乎无从察觉,他的算是明显的一种。
在他醒来之后,这个世界变得与众不同,如果说过去这个世界曾经让他感到厌烦,那么现在所感受到的就是无趣与悲哀。
他从钥石里得到的,是脑域的极限扩张,打开电脑,能瞬间将所有打开的资料过目不忘地既在脑海中,以前曾经经历过的许多事,原本以为早已经忘怀,现在却件件分明,大从他第一个学会说的话是哪句,小至婴儿时期身上所穿的衣物,竟然没有一样不清晰如昨日重现。
曾经有科学家说,所谓的遗忘,并不是真正的失去那一段记忆,而是随著时间过去,不常取出来回想的回忆,会渐渐地放在角落,然后不知道该从哪里提出去。
除去脑中的记忆,不同的脑域看到的世界也就不同,这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在他看起来都彷佛出现了数位,一个个濒临危机的数字,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计算这个世界还剩下多少日子,如果在这样继续下去的话。
原本这该是一个充满生趣的地方,却让人类给破坏殆尽。
怪不得曾经有一个作家说,人类才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病毒。
原本他想问是不是就仅此而已,他从钥石融合获得的就是智慧与反应的扩张,但以他此刻的脑袋,这个答案不需要太过思索也能明白,脑域的扩张所能获得的,绝对不仅仅于此,因此他闭上了嘴,很快地出门,将户头理所有得前都领出来,然后花得一干二净。
买来的东西,全让他放进了钥石的空间里。
钥石乍看像一个宝石,当它融合之后耗尽所有的能源,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小小的空壳,那个空壳有著一个空间,空间的大小,依他此刻能发挥多少的能力来决定,至于空壳的本身,他可以随意存在与体内或是释出。
感觉就像是ga里头主角常会拥有的空间格,他目前只能开启大约长宽高各四公尺也就是四立方公尺的大小,因此他将买来的东西几乎塞满了所有位置。
在做完这些事,最后他回到了这里。
当轩泽也就是将钥石交给自己的人,告诉自己要和什么人解释也许永远都不再回来时,他想到的只有一个,而且还是一个已经去世很久的人——他的母亲。
“就一个人类的长相来说,你母亲相当美丽。”轩泽弯身仔细看了一下墓碑上的照片,右手摩挲方正的下巴,虽然他今天的外表和上次那平凡的模样又有很大的不同,可平和沉稳的气质依然不变。
“谢谢。”对于很多事情,他都冷淡,只有对母亲,即使是旁人小小的一个称赞,他也会在瞬间柔和。
“你长得很像她。”
“她也常常看著我这么说,然后担心将来我的女友会不会因为妒忌我的模样而把我甩掉。”也不想想那时候他才几岁,就在担心这样的问题。
“是吗?那你有一个很好的母亲,至于我早已经忘了我母亲是什么模样,太久了,我只记得她是一个不管什么事情都听丈夫吩咐的人。”
“太久?”
“你觉得我活多久?”
“你觉得我答得出来吗?”姑且不论他变来变去的模样,单单是对话,也就刚才那么一句有提到他自己。
轩泽耸耸肩,不晓得从哪里变出一根未点燃的烟,放在嘴边深吸一下,烟头一下子就冒起了红光。
“其实我自己也没算过,我只记得上次来这里开门的时候,是一个姓”颇为困扰地想了一下。“好像是姓刘的在当皇帝。”
“那还真是够久的了。”意思说如果以地球上人类的演算法,他的年龄绝对是从四位元数字起跳。“开门是什么意思?”
“就是帮钥石找到主人,然后送这些新人到一个我们预定好的星球。”
“换句话说,这一个人生游戏并不是第一次?”
“当然不是,事实上以你们的西元来计算的话,平均大概每三c四百年左右,就会有人来开一次门,直到这一颗星球毁灭或是根本就没有人适合钥石为止,不但如此,这一颗星球过去也曾经被当成初始领域,孕育出不少的人才。”
朱朔华皱眉,想了一下,大概可以了解他话里的意思。
“钥石到底是什么?”从他所得到的一切,奥妙得令人难以置信。
“一颗星球的核心,每一颗能孕育生命的星球,最中心点都会有一颗钥石存在,当一颗星球即将毁灭前的那一瞬间,我们就会取出里头的钥石,那里头蕴藏了这宇宙间最令人难以解释的奥妙。”
“没有生命的星球就没有?”
“没错。”
“是谁先开始将钥石与生命体融合的?”他不认为地球上的人类会是唯一的宠儿,必然在其他的星球上,还会有适合与钥石融合的生物,因此他才会说生命体,而非人类。
轩泽轻轻地一笑。
“我希望你将来能有机会去找到这个答案。”
“意思是说你并不知道?”
“就像之前所说的,这一切都会像是你们所谓的一nlega,在ga开始之前,通常不会有太多的答案告诉你,你不妨可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当成一个目标,那也许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又是那带著许多疑问的笑容。
朱朔华不可置否地冷哼一声,开始怀疑起自己是不是误中了什么奇怪的陷阱里去。
“你直接回答我不可告知不就好了。”
“那倒不是,我只是认为你自己去找答案,对接下来的发展来说,会有比较顺利的开始。”那根不晓得是不是真实的烟,在短短的不到三分钟的时间,一下子就烧到了接近手指的地方,只见他很习惯地在这个时候深深地吸了一大口,然后扔下踩熄,接著仰头慢慢地将那一口烟给吐了出去。
“那什么时候走?”
“问你。”
“我?什么时候都没问题。”该做的他都做完了,既然许多更隐密的事情不能一一解说,那还待在这里做啥?
“这可是你说的”
来不及思索他脸上突然出现的诡异笑容是怎么一回事,突然间,朱朔华的背后出现了一道像是黑洞一样的异空间,他连回头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来不及,就被一只刚刚还夹著烟的手轻轻一推,一瞬间,跌入了那个未知的黑洞空间,看著那张该死的笑脸离自己越来越远。
“他妈的”
一句经典的世界通用语,变成了他离开地球的最后一个讯息。
而那之罪魁祸“手”对这距离别词,就像来时一样随意,蛮不在乎的耸耸肩,倏地消失在地球表面上。
“忘了说,希望你玩得愉快恩好像听不到了”
第四节
他是从半空中掉下来的。
大概十五层楼左右的高度。
因此他很严重的怀疑,在进行这个生存游戏的第一个关卡,是不是就是在这种高度下跌下来还有办法活著。
幸好在钥石的启发之下,他脑筋跟反应动得比谁都还要快,一发现自己在半空中的那一瞬间,眼睛立刻瞄好下方的景色,火速从自己的空间中取出一条冬暖夏凉,耐用不容易损坏的被子,迅速将两端裹在手上,然后瞄准。
一阵火辣辣的疼从两边的肩膀c手肘传到脑中,痛得额头青筋凸起,感觉身体几次剧烈的晃动,然后慢慢止息。
睁开双眼,果然如自己所预料的一样,挂在一颗高大的树上,岐出的粗大树之不但顺利挂住他的被子,还在他身上划出不少血淋淋的痕迹。
他妈的痛得要命!
估计一下自己目前的高度,大概还剩下七c八公尺的高度,下头是草地,摔不死人,于是慢慢c慢慢地松开手,让自己的身体又稍微落下一点之后,放开。
“碰!”
不是很大的一声,但是够疼了,他绝对相信此刻他身上撞到的地方肯定乌青一片。
大概看了一下身边的环境,阳光普照,绿意盎然,似乎短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危险,赶紧趁机再从空间里取出一堆的伤痛药膏,疵牙咧嘴地将身上所有的伤处确实做好消毒上药包扎的工作。
“看来不但掉下来的方式很想让人破口大骂,连所在位置都不告知一声的这种态度,最好别让我有机会在看到他,不然看一次老子揍一次。”当然,最后一句话是建立在对方乖乖站在原地让他打的情况之下,不然以双方之间的实力,连吐口口水在轩泽身上有没有办法达成都有问题。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处理好身上所有的伤口,这才真正地有机会好好去打量一下身边周遭的环境,乍看之下很像是地球上的某一个森林,但是依照他记忆里的植物百科图鉴里,这里的有些植物虽然很像,却又和地球上的略有不同。
认不出某修植物的大名,也许可以说是没记全,有遗漏,可当他放开身子想要舒展一下或是走几步看看时,便更可以确定这里绝对不会是地球。
引力不太相同。
这里的地心引力似乎比地球还要来得大一些,虽然不会说大到无法行动,但是严重干扰到动作之间的灵敏性是绝对的。
最好这该死的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他在地球上就已经不是属于那种体质过人的类型,钥石所帮他启发的百分之百都跟脑部有关,所以现在即使地心引力这方面有了一点点差距,对他来说等于是无形之中增加他的生存困难度。
不管如何,反正人都来了,怎样找出口比较重要。
在之前,轩泽说过,传送通常都是传送到某个村子的附近,不直接降落在村子,是为了避免还没开始新的人生,就被当成怪物给乱枪打死,所以选择的地点绝对是隐密的。
脑子很快地就动了起来,双眼一晃,瞧见某处草地有几处草叶发黄的的痕迹,就决定是这个方向了。
那些草之所以发黄,稍微注意看便可以看到从中间有被压过的痕迹,依照大小范围来看,大概是一个成年男子的脚印那么大,而且一路前进的方式并不凌乱,每一步都像是小心翼翼踏稳之后才踏出,才造成这样彻底的压痕。
感觉就像是猎人正在跟踪猎物的感觉。
逆著这个方向,也许可以找到村落或是小镇在这之前
朱朔华比了一下类似十字的动作,嘴里嘀咕著阿密陀佛最好不要倒楣到还没找到猎人所在的村落,先遇上被猎人追捕的野兽。
第五节
通常,人们都是这么说的。
好的不灵,坏的灵。
在走了半天依然走不出森林,满身大汗累得像条狗时,他还在心里想著应该不会有更倒楣的事情发生了。
结果,他是错的。
由于双脚实在是已经酸得几乎举不起来,因此在跨过一个不大的石头时,还是被绊了一下,整个身体五体投地地往前一趴,与地面接触到的肌肤都火辣辣得疼,痛得他开始不停地破口大骂。
说是破口大骂,其实声音听起来跟刚生出来的小猫实在是没啥两样,因为他连骂人的力气都找不到,干脆就这样趴在地面上默哀。
然后突然地感觉到贴著地面的耳朵好像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于是赶紧撑起身体张大眼睛四下张顾。
除了风吹过树叶时所发出的沙沙响之外,并没有其他更可疑的声音,刚刚耳边的声响彷佛只是过渡疲劳之下的幻觉。
但是,别说朱朔华本来就不是笨蛋,在经过钥石改造后的脑袋之灵活更不可能没发现怪异的地方。
连小鸟的叫声也没听见半点。
慢慢c慢慢地爬起身,缓步移动到一株高大的树旁,背紧著那高大个树干,然后从钥石空间中取出一把用来剁骨头用的锐利长刀,这是他唯一能买到合法的武器,虽然和小说中男主角的长剑比起来显得有点不伦不类,可这毕竟是自己目前唯一的依。
心里还在怀疑自己剩下这么点力气拿著这把刀可以砍几下,下一瞬间就瞧见不远的地方,原本只能望见一片绿色的深处,竟然出现了灰色的影子。
可以说是连犹豫都不曾,刚刚还拿著刀想要奋战的手,在一个转身之后,收起长刀用尽剩下的力气,死命地往树干上爬。
远方的灰影似乎看出了他的意图,像风一样地冲上前,一下子就来到了刚刚朱朔华原本站立的地方,敏捷的身型往前一扑,锐利的爪子狠狠地在树干上烙出爪痕,坚硬的树皮跟著落下。
如果说事情就这样结束,朱朔华那时候反应也就不会那么快了。
一道爪子没有击中目标,下一道爪子立刻扑上,马上就在那一只挣扎往上爬的腿上狠狠地画了下去。
人肉有树皮那么坚韧吗?
自然没有。
原本好好穿著裤子的小腿上,立刻皮开肉绽,鲜血随著爪风飞溅,那一股更加浓郁的血腥味,引得爪子的主人开始兴奋地咆哮。
被爪子抓上的那一瞬间,朱朔华差点没大叫出声,但是他只是咬著牙,连看都不看下方一眼,奋力地往上爬,因为他知道若是看了,绝对只有死路一条,如果现在能够及时爬上树干,那还有活命的机会。
“吼!”
一爪得逞,底下血腥的双眼固然得意,但这样一点点的血液,怎么可能满足得了饥饿的肚皮。
朱朔华可以清楚听到,那巨大的体型一个接著一个往上扑空的声音,尤其是哪一张张锐利的颚骨咬空的声音,差点让他全身战栗发软,整个身体打从深处冷了起来。
像是知道再无机会用爪子把猎物给抓下,一只只巨大的灰影往后退了几步,然后用力冲上,“碰!”地一声,狠狠撞上巨大的树干,那力道之强,让整棵树都摇晃起来。
要命!这是啥怪物,竟然力气大到可以把两人合抱那么粗的大树给撞得摇晃。
他双手死命抱住树干,手指紧紧扣在树干上的凹凸处,每次感觉树干摇晃一下后,立刻往上扣一点距离,然后如预料地下一个撞击又是让整个树干一晃,依照这样谨慎的节奏,指尖的力道几乎可以掐进树皮,一点一点地往上爬,在不晓得过了多久的时间之后,终于让他给爬上了可以支撑住全身身体的树干,然后从空间中取出一条长裤,用两个裤管牢牢地绑在树干上,免得一个没坐稳给掉下虎口。
这时他才有机会检查自己的伤口跟看清楚下面的一堆灰影究竟时啥怪物。
狼?
不完全像。
下面仔细一数大约十八只的灰色野兽,乍看之下很像是狼,但是体积却比他所知道的狼还要大上将近一倍,看起来也不像狼那般是一种孤傲凶残的美丽生物,鼻子有点朝天,若是在大上那么一点,看起来会像山猪头,一深灰色的毛皮似乎十分的坚硬适合冲撞,怪不得刚刚那撞击力道会那么强。
这可不是一件好事,照他们这样撞下去,这棵树搞不好会被撞倒也不一定。
他该怎么办?
现在他身上最缺乏的就是武器,谁让他在地球的那个年代武器管制实在严格,而他又不是什么黑色会人物,也没有那么多的钱去购买,最多买买菜刀或是镰刀,其他什么枪炮之类的东西,以他这种平凡的小市民,能看到就很稀奇了,更别说买到手。
紧紧攀住树枝,努力搜索钥石空间里能派得上用场的用品。
扫把?
太阳能电风扇?
多功能舒服椅?
他妈的,他带来的东西还真的是生活化!
除去衣服跟日用品,全都是一些清洁打扫用具
等等!清洁打扫用具?
突然想到刚搬到公寓时为了彻底清洁房间而买的一大瓶东西还没用完,被他很节省地塞进空间里。
从空间取出那一大罐的铁罐,眉头皱得死紧瞪住。
这东西有用吗?
x蟑!蟑螂!蚂蚁!通通死光光!
一瓶超大容量的喷雾杀虫剂
第六节
对他们那时代已经对各种药剂身经百战的昆虫来说,不过是小case的杀虫配方,可是对抗药性进化不如昆虫的人类来说,这东西不用吃上半瓶还是会死人的,尤其是喷到脸上时那种刺激跟味道。
抽慉著嘴角,打开瓶盖。
“呲~~~~~”
一阵很熟悉的味道立刻传遍四周,像白雾一样的药剂迅速散布在空气中,一点一点落下,洒在底下怪兽张大的嘴里,凶狠的眼睛中。
“吼~~~~~~”
激烈的哀嚎声不断狂吼而出,前面几只眼睛被喷洒了许多药剂得凶兽,痛苦地在地上打滚挣扎,比较周边的几只也因为那过于刺激的味道而影响敏锐无比的嗅觉,不断地做出喷气的动作。
朱朔华战战兢兢地看著这些野兽的反应,手里不停歇地像四周喷洒大量的药剂,一下子之间似乎的确有效地终止了这些野兽的撞击。
不会吧?
真的有这么毒?
就在他以为可以这么逃过一劫的时候,因为痛苦而紧闭双眼的凶兽停止打滚哀嚎,开始发了疯似的不断往前冲撞,有些成功地状在树干的中心点,有些依然无法确认方向的凶兽则是直接冲撞到同伴的身上,然后不顾敌我的开始狂咬。
瞧见开始有凶兽互残时,朱朔华呆了一下,还没开始有机会庆幸作战成功,底下几只撞击成功的凶兽让树木产生巨大的摇晃,那力道之猛让朱朔华差点攀不住树干摔了下去,不自觉放开抓著杀虫剂的手固定自己的身体,接著耳边听见物体掉落的声音之后,才反映到自己做了啥傻事,竟然把仅存唯一有用处的防身武器给丢了出去。
shit!
双眼死命瞪著那已经滚到战圈外的杀虫剂,在几下猛烈撞击时心里的懊悔更是让他恨不得一刀砍了自己,在这样下去他肯定会在这棵树倒了之后落入那一堆恶心的嘴巴里变成一块块肉削。
眼睛死瞪著那一罐仍然缓缓滚动著的杀虫剂,刹时间内突然忘记了底下依然处于狂暴状态的凶兽,如果双眼可以杀人的话,那么那一罐坚硬的杀虫剂恐怕早已经被刺穿数百个洞。
谁都没料到的是,杀虫剂没有刺穿数百个洞,但是竟然却在他的目光底下,轻轻的抖了一下,然后立了起来。
见鬼了!
空无一人的草地上是谁有能力把那一罐东西给立起来的?
那些野兽?
不可能,它们还在发疯地想办法要把他给撞下来,那现场唯一除了那些野兽之外的生物
是他自己吗?
脸上的表情一下子从惊愕到疑惑,又从疑惑慢慢c慢慢地转为恍然大悟,原本睁大的双眼,专注地注视著那一个长罐,然后似乎整个空间中有什么东西晃动了一下,原本立在草地上的长罐,在眨眼间回到朱朔华的手中。
果然,脑域的开阔,除了在动脑筋之间的记忆力予领悟力增加之外,脑波似乎也变强了,强到可以在一个意念之间,移动一个物体,换而言之,他绝对可以再发现自己其他的潜发技能。
要不是此刻依然危机重重的话,他早就已经大笑出声,原来他也有变成超能力者的一天,可惜已经没机会上电视骗骗钱,勾著嘴角,轻轻地按下手中长罐的按钮,在意料之中的听见底下哀嚎的声音。
慢慢地,攻击停了下来,反应敏锐的凶兽察觉那些喷洒下来的物体对自己所产生的伤害,依然幸存的几只缓缓将高大的体型往后移动,虎视眈眈地瞪著树上那一个让它们曾经以为弱小的生物。
朱朔华稍微松了一口气,底下内圈的草地上充满著被撕裂的肉块尸体,要不是他早已经看惯了平常恐怖电影里的画面,恐怕自己那个脆弱的胃早已经开始翻滚,但,那血腥味道毕竟依然令人作恶,他赶打赌自己接下来的几天恐怕会对肉食有种反胃感。
现在该怎么办?他不能继续耗在这里,手中的杀虫剂迟早会喷完,那些过度聪敏的野兽恐怕很难在让它们有机会像这样疯狂,不他们自相残杀的话,这杀虫剂也杀不了他们,而且这么浓的血腥味,要是引来更难缠的其他肉食性动物的话,那就更凄惨了。
看看手中的真空压力罐,上面有著很清楚刺目的易燃烧警告,心里想著是不是有可能利用一下。
不试白不试,反正他随时可以收回来。
瞄准方向,集中注意力,手臂一扬,双眼锐利瞪著飞出的罐子。
“爆!”双唇一张用力一吼。
坚固的真空压力罐哐当一声掉了下来,在凶兽间滚了一下。
虽然没成功,倒是让凶兽吓了一跳,后腿一弹,往后退了几步。
可恶!他就知道不会那么容易。
幸好没人在旁边观赏,不然一定会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一个念动,罐子再度飞回手中,被吓退了几步的野兽再度慢慢近。
瞄准方向,同样的动作再一次,只是这一次的专注力又更加强了一些,连刚刚那一句爆都忘了喊,瓶子再度匡啷一声落在凶兽之间,只是这一次凶兽不再“上当”,眯起双眼,前脚一扑,压住了滚动的长罐,也许如果它能思考,心里必然正想著这下子扣押了那小子的武器,他死定了。
朱朔华管不了那么多,或者说他也忘了这么一回事,他只是清楚感觉到自己的意念,似乎又让周围的气息晃动了一下,很轻微,但他感觉到了
刹时,被压在爪子下的长罐突然猛烈地爆开,尖锐的铁片像子弹一样刺穿野兽的身体,随之而来的还有凶猛的火焰四处缭绕,异样的气体在不到一秒的时间散布整个范围。
朱朔华早有准备,在他感觉到周围气息晃动的一瞬间,他不怕死地从大概两层楼半高的树枝上跳下,刚刚被爪子抓破包扎的伤口崩裂,鲜血再度涌出,将用来包扎的衬衫给染成一片艳红。
现在却管不了那么多,他必须跑,幸运的话也许在刚刚那一次的爆炸就将所有的凶兽全部杀死,或是让它们伤到没有太大的攻击能力,可若是不幸的话,也许连一只都没死,甚至那些铁片跟火焰也完全没影响到它们的行动。
依他现在的能力,即使不晓得那铁罐里的液体剩下多少,铁罐厚度有多厚,他引起的爆炸有多强,但他也可以知道要让那些野兽完全失去追杀他的可能性是几乎等于零。
他只盼望能让他找到一条出路,或是能有一次一只解决那些野兽的机会。
第七节
到底跑了多远的路,他完全记不得,只觉得眼前的景色一棵又一棵的树不断自身边越过。耳边似乎可以听到那些凶兽的嘶吼,偏偏杂乱的小路上只看得见他一个人的身影,难道那些吼声只是他的幻觉?
他不知道,因为他不敢往后瞧,怕这么一瞥眼间,脚下慢了那么几步,自己就成为那些锐齿下的牺牲者。
脑子里不断重复著,不要追过来!不要追过来!
除了这句话之外,再无其他。
慢慢地,他似乎真的感觉到那些嘶吼声越来越遥远,不清楚究竟是自己的耳朵在失血过多的情况下失去听觉,还是真正的没有声音。
不管怎样,他庆幸,自己还没倒楣到家,在夜晚之前,他及时找到了一棵更为高大的树,用尽最后的一点力量爬了上去,同样将自己固定在树干上后,才真正终于吁了一口气。
之前那些似乎不是幻觉,一只只可怕的野兽很出乎意料之外的没有追上来,让他得以跑出一段距离,虽然不晓得为什么,但是他还没傻到跑回去去找寻原因。
看来刚来到这个世界,一开始就已经危机重重,一点也不像网路小说中的主角,一开场就可以很yy地拿枪扫射或是遇到什么最高等级的召唤兽。他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和母亲去世之后一样,只有自己一个人过著总是自言自语的日子,然后渐渐地连说话也失去了兴趣,久而久之有一天会发现,彷佛开始忘了怎么开口说话。
从空间中取出一些干粮,他带的东西基本上都是很生活的用品或是一些特别的科技小零件,至于其他什么特别的工具或是武器,一来找不到门路,二来他也没那个钱买。
不过他总是得到了一样特别的东西不是吗?
钥石的能力。
转眼远远望著不远处在月光下盛开的小花,当注意力越来越集中,彷佛天地间就只剩下他跟那朵花时,像是佰合一样的花朵轻轻地凌空飞起,缓缓地飞到朱朔华的手中。
整个过程连一分钟的时间都不到,他已经抓住了这种能力的诀窍,只要经过时间的粹练,相信要形成惊天动地般的攻击并不是不可能。事实上,他想到的更多,从一开始发现这个能力之后,他立刻联想到地球上所谓的特异功能人士,有的人可以隔空取物,像他现在所做的一样,有些人可以空手生出火来,那是不是同样同理可证?
盯著手中的白花,上面有著一滴水珠,在月光下晶莹剔透地格外美丽,如果可以再多一点的话,像这样洁净清澈的水,喝起来想必爽口无比。
想著,白花花瓣上的水珠轻轻震动一下之后,令人眼睛几乎难以察觉地,慢慢转了起来,除了自转之外还在同一个花瓣上转圈,每转一圈,水珠就变大了一些,从小小如米粒的大小,变成小指指头那么大,然后渐渐地,洁白的花瓣似乎再也承受不了重量,水珠一个滚动下滑,落入了中心的花蕊中,接著一个呼吸之间,如斗状的花朵中央,盛满了像刚刚哪滴水珠一样晶莹的清水。
朱朔华微笑,他证实了自己的想法,现在的能力还并不是很强大,但是只要他想,他就能做得到,去控制这个世界中的事物,以及能量。
他喜欢自己这个能力。
只要努力就能掌空一切的感觉很好,至少对于未来的一切,目标似乎是更明朗了一些。
似乎只要是人,就会喜欢那种掌空一切的感觉,差别只在于,有野心的人,他想掌控的是人心,喜欢那种将每个人都摆布在自己手里,乐爱享受那种高高在上无人能敌的优越感。
他也是人,却不是有什么大野心的人,他所有的野心都放在于如何让自己可以过得更好,他不想掌控别人的生活,他想掌控的是自己的生活,而不是那么轻易地去随著所谓的命运摆动。
想起离开地球前,轩泽眼中似有若无的了然,看来他今天所经历的一切,他的心境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早已经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闭上双眼之前,他确定一下自己身上的伤口是不是都包扎好消过炎,然后期望许多事情除了好还可以更好,然后有一天,换他用那样的微笑去看待一切。
第八节
一个美丽的女子一双明亮水蓝的大眼,静静地注视著他,那一双彷佛总是藏满深情的眼瞳,有著对他的无限宠爱。
这样的一双眼睛,他再熟悉不过,即使事隔多年,他依然记得这样的一双眼睛,属自己那个总是纯真去看待这个世界的母亲。虽然自己是父亲的孩子,虽然自己的父亲辜负了她,但是对于他这一个唯一的儿子,母亲的双眼里从来就没有任何迁怒的怨恨,一直都是细心照顾他,宠著他,爱他。
他喜欢这样的母亲。
但他心里很清楚,就算自己有著和母亲相像的容貌,但个性却永远也不会像母亲那样。
母亲那样的个性,只会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默默消逝,让愧对她的人,永远也不会明白哪深藏在心里的怨其实有多么深。
有太久的时间,不曾在梦见过妈妈。
多久?
事实上,从母亲去世之后,他就不曾梦见过,至少在他的记忆里,不记得曾经有过,也许就是怕见到母亲的容颜中,会带著任何的不甘与不快乐,他希望母亲在去世之后,可以拥有和在活著时不同的生活,那就是幸福
此刻如此的突然出现在他的梦里,是为什么?
伸手,让母亲伸出的手轻轻抓住,只是过去总是能让那一双柔夷包覆住的小手不在,梦里的自己是现在长大的模样,他可以清楚瞧见自己修长的手指,宽厚的掌心,与母亲的手交叠,然后像过去母亲包覆自己一样,他将那一双柔白给握在双手掌心。
“妈妈,你看,华儿长大了。”
母亲笑了,很久很久没有瞧见母亲这样开怀的笑容,像是放下所有的一切,再也没有其他负担。
双眼凝视著这样的笑容,朱朔华突然之间明白了,明白为什么在这么多年之后,他会再度梦见他最深爱的妈妈。
原来,他一直是母亲最后的牵挂,在去世前的那一刻,父亲的负心对妈妈来说,再也不是心中最沉重的忧,那一种对人世的无法忘怀,来自于他,来自于对这个唯一孩子的关怀,怕他一个人在那样庭院深重的家族里,会和她一样一辈子也难以去寻找真正的人生,犹如被囚禁的鸟,无法高飞。
如今,拥有钥石的能力,来到了这个再没有何家族关系的世界,那一层无形的牢笼,再也无法影响他的想法c他的生活,即使在面对多大的困难,他都可以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与心思去面对。
就像在对付那一群弑血的野兽一样,他的人生全交由自己决定,不论是生是死。
很难得的,朱朔华总是冷淡的脸庞,露出了笑容。
“妈妈,你看著,我会让自己拥有一双坚强的翅膀,用自己所努力得来的一切,好好去面对将来的人生,去看看这一个变化万千的世界,所以,你再也不用担心,华儿会将过去的束缚抛开,好好的去过生活,即使将来要面对的一切是多么困难重重,但我绝对不会轻易的放弃。”
梦里的母亲点点头,取出被朱朔华握在掌心的手,然后展开双臂,最后一次将自己最牵挂的孩子给抱在怀里。
那种只有母亲才能拥有的馨香与温暖,怀念得几乎令他落泪,在这一刻他只希望这样的梦可以久一点c长一点,然后梦醒之后,他会带著这样的温暖,好好走自己的路。
一下子,梦里的自己,化成当年那总是过于成熟的男孩模样,圆润白晰的双臂揽住母亲的颈子,在那美好的怀中,安心地闭上双眼,笑著做一个梦中的梦。
妈妈,请给我最后一次的拥抱
等明天明天醒来,我会勇敢的跟你说再见
再见!并且不再挂念
第九节
由于做了一个好梦,因此虽然全身僵硬痛到不行,朱朔华还是带著笑容迎接新世界生活的第二天。
“痛死了。”
由于昨天的情况实在是过于紧急,因此在处理伤口上有点过于草率,因此全身上下不但隐隐做疼,每一个伤口处还有点发热,看来是发炎了。
小心揭开包裹伤口的布条,从空间里拿出一罐矿泉水跟一个急救药箱,忍著痛把红肿的伤口快速清洗上消炎药粉,然后用剩下的水灌进几颗消炎药锭,希望这可以让伤势缓和一些,要是再让这些伤口恶化下去而发烧,他可不确定自己还有办法跟这个森林恶斗。
昨天是夜晚,在黑暗的状况下视力有限,所以没发现自己究竟是跑到了什么样的地方,只记得依照一开始观察的方向,往有可能出现村落的位置跑。现在四处一望,才发现自己似乎闯进了一个像是仙境一样的地方,由于身处的这一棵大树相当高,因此他可以瞧见不远的地方,有个湖泊在光线照耀下显得波光潋滟,而湖泊的四周为充满著各式各样的花朵跟小草,湖边还有一个小木舟。
看来他的方向是正确的,昨天的那些野兽也许是明白在过来就是人类的领域,因此才就此却步,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不过不可能回去察看的他自然永远都不会知道真相。
反正,也不会是什么太重要的真相。
辛苦挣扎著僵痛的身体,从树上爬下来,蹒跚地往湖泊走去,一路上所看到的花朵跟一些小草,让他疑惑了一下脸上路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在心里稍微挣扎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停下脚步仔细看看。
拔下一个长著对称长叶的草,放到鼻间闻了一下,然后从空间里取出一个小铲子,慢慢小心不伤害植物根茎地挖了起来,没多久一株人形根茎物带著许多须根从土堆里拔了出来。
人参!
而且看叶子的数量,绝对是超过六年生的野参,而且这个大小有点惊人,要是放在地球的中药店让那些老药师看了,恐怕会惊讶地阖不上嘴。
看来,这个世界跟地球虽然有某些不同的地方,但是也有相同之处,看看这人形根茎,不论是模样还是味道,都和以前他所尝到的味道一模一样。
想了一下,把塞满的钥石空间清出一个角落,把那些那顺手带上现在看起来似乎不太可能有用处的家用品给扔掉,开始拔起这附近每一种他认得的药草,在他出发之前,为了不浪费自己这种刚得到不久的过目不忘技能,可背了不少的书,自然不可能漏掉东方最具权威的药草学,没想到立刻就派上用场。
一下子美丽的湖泊在一些小角落处立刻就多了几个小窟窿,一开始小窟窿的增加速度并不快,但随著时间慢慢过去,朱朔华受伤的身体开始觉得无比劳累,根本找不到太多的力气去挖这些草药,后来想起自己还不太熟练的念动力,于是渐渐地,如果有人在旁边看著,就会发现第一个小时,有一个铲子在半空中飞舞,不断著铲出泥土,然后药草飞到一只修长苍白的手中突然消失。第二个小时,铲子被丢在一旁,朱朔华坐在湖边,目光所看著的地方,泥土奇异地不断从大地中拨离,直到完整的药草再度被收到钥石空间。第四个小时,同样的情景发生在两处到三处的地面,凡是朱朔华眼力所及的角落,瞬间快速地增加窟窿的数量。
“快死了。”
本来以为可以像这样不断进步下去,然后直到塞满之前所清出来的空间,没想到却遇到了障碍,虽然这障碍不见得都是不好的结果。
第一个障碍,是他发现这种运用注意力与意念的行为,并不是可以无穷无尽的进行下去,它乍看之下似乎不花任何的体力,实际上当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开始头昏脑胀c恶心想吐c四肢无力时,他就知道为什么以前在网路上曾经看到有学生说用脑是最花体力的一项工作,每次考试前后常要准备大量食物才能撑过去,考完更是可以吃下比平常多份量的食物。
至于第二个障碍,是他填不满那些多出来的空间,他发现随著他运用脑域的成熟度越高,力量越强,空间也开始慢慢变大,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对于药草这一种小东西来讲,几乎可以说是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怎么也塞不满。
他很乐意看到自己的空间越来越大,但这意味著他一开始锁订定的目标必须稍做一下改变才行。
躺在湖畔边稍微修习片刻,等待昏眩感过去,时间已经过了中午,肚子也开始咕噜咕噜作响。
看来他还是必须先找到村庄,空间里的干粮或许不少,不过既然轩泽说落点不会离太远的话,那么他相信在瞧见这个明显有人迹的湖泊之后,他没必要去浪费那些也许在将来会很有用处的干粮。
很辛苦拖著几乎剩下多少体力的身体,重新确认一下方向之后,嘴角不由地浅浅一勾,如果朱朔华能瞧见这时候自己的模样,他必然会发现这时候的自己跟过去有多大的不同。不再是浑浑噩噩没有目标,不再是空空洞洞缺乏斗志,那一张俊美无比的脸庞,拥有著过去少见的自信与光彩,尽管脚步蹒跚,身上满是伤痕,然而踏出去的每一步,却是令人惊讶的沉稳,就像是身为周遭的一切,都长握在他的手中一样。
也许这时候的他,还没有轩泽那充满著对人世间透彻的清晰与安和,但已经开始拥有一个非凡的人物所能拥有的光彩那种相信自己能力的信念。
第十节
蕾莉纱每天早上都会到小镇旁的森林里去摘一些可以食用的野菜,别看每一天所能摘的野菜实在是不多,但是很奇怪的,野生的菜类吃起来格外有种香味,特别受到客人的欢迎,因此家里饭馆后头虽种了不少的菜类,她依然每一天在早上很早的时候就会拿著篮子到森林边去摘采。
而今天稍微有点不同,早上摘的野菜正好在最后一批商队离开时吃完,可是镇上的牧师一项有到他们餐馆用晚餐的习惯,她爸爸也都会特别为牧师准备一份早上留下来的野菜,没想到今天负责挑捡菜叶的小将一个没注意,把最后的一份野菜递给主厨,等到最后一批商队离开,大家需了一口气开始整理厨房时,才发现这个问题。
所幸问题不难解决,小镇几乎就盖在森林边,她只要不要在太晚的时候出门,在这种纯朴的小镇上一个人行动,不管什么时间,都没有太大的危险。
因此她跟父亲吉达说了一声之后,立刻提著菜篮来到森林的边缘,心里想著快点摘好一人份的野菜就赶快回去,多摘也没用,间隔太久的时间,野菜到了隔天就不新鲜了,所以并不会为了省隔天早上的工作而多摘取一些。
结果这种每天都要进行至少一次的例行作业,竟然差点把她给吓坏了。
在平常她摘野菜的地方,竟然有一个少年辛苦的倚著树干喘息,身上的衣服虽然怪异了一些,但是在那被野兽抓过的痕迹衬托下,便显得不足为道,尤其那透著血液的布料,和脸上苍白发青的颜色,更不难猜出这个少年曾经在森林里头经历了什么。
蕾莉纱可能是个纯朴的的乡村少女,但并不代表她没有见识,由于家里工作的关系,她从小就接触过各式各样的人物,对于陌生人她并不会有太多的恐惧,尤其她所看到的这一位,不过是一个狼狈伤痕累累的少年,一看就知道不会有太大的攻击力,因此她深吸一口气,快步的向前跑到少年的身边探看。
“那个,你还好吧?需要我帮忙吗?”
朱朔华喘著气,他早听见有人近自己的声音,只是实在是太过于疲累,没有多余的体力去观察近自己的人究竟是谁,尤其在听见那悦耳充满关怀的声音之后,他确信自己终于能够有一个安稳一些的环境去好好照顾这一身大大小小的伤痕。
“那个,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知道这句话说了也没用,因为刚刚女孩所说的话,分明就是一种他完全没听过的语言,不过他只是单纯的不想在这个世界一开始,就成为一个不懂礼貌的小子。
果然,蕾莉纱对她所说的话一头雾水,大概可以猜想到这个少年也许来自于一个特殊的部落或是国家,因此她干脆伸出手,扶住那似乎已经开始摇摇欲坠的身体。
“啊!你在发烧,一定是这些伤口的关系。”一接触到朱朔华的肩膀,一双手马上就可以感觉到破损的衣物底下,那苍白的肌肤正散发出惊人的高热。
“你必须快点休息,我带你回我家,晚上牧师正好会到我家餐馆用餐,他可以帮你看一下伤口帮你治疗。”明知道自己说出的话这少年可能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她觉得在这种时候,他应该最需要有人在旁边关怀,她过世的妈妈曾经说过,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也是人最脆弱的时候,所以不管朱朔华听不听得懂,她都开始用最轻柔的话语开始鼓励他往村镇的方向走。
“我叫蕾莉纱,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怕他不懂,将自己的名字又重复了几次,然后指指自己,没想到这样的动作,竟让她有了长大后的第一次心动,朱朔华原本一直低垂著头抬了起来,顺著她的手指看向她,他那双继承母亲的深蓝眼瞳,就这么直直地望进蕾莉纱的心里,即使到老,也一辈子忘不掉。
朱朔华别说那已经被钥石提升了不少能力的脑袋,就是在过去也不是笨蛋,稍微听了一下,就知道蕾莉纱的意思,对于这个善良的女孩子,他也不好老是扳著一张脸,更何况很可能接下来的日子,还要她帮些忙,于是他扯了一下脸上几乎僵硬掉的脸皮,露出还算是不太怪异的笑容。
“朔华,我的名字就叫做朔华。”
朱这个姓,他觉得有没有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别,若是一定要提,只因为他还欠著这一家子把他从小养到大的那几分钱,虽然这几分钱并不能弥补那么多年来母亲的失望。
朔华
蕾莉纱一下子就将这样一个字眼给记在脑海,瞧见那张好看的脸正对自己笑著,饶是从小就以更看惯了各种男人的她,一张秀丽的脸庞也红了起来,若是让她那老把自己女儿当成男人婆的老爸看到了,八成会以为发生了什么可怕的天灾。
朱朔华没注意到她的脸红,因为在她的扶持下,他终于真正清楚的瞧见了前方不远的小镇,一栋栋木造的房子并没有什么经过设计的美感,样式纯朴的就彷佛一个个堆叠的积木。
不过即使是如此,他还是被这样的情景给感动了。
在地球上,由于人类的科技始终尚未达到畅游宇宙的境界,因此逃脱不了太阳系这一块地域的人类,虽然心里清楚著也许在遥远的星际那一端,也许有著和他们一样拥有智慧的生物,但其实在缺乏刺激的生活中,却总是盲目地以为地球是世界的中心,地球是全宇宙唯一的一块天堂一样。
如今,当自己真正亲眼瞧见另外一个不属于地球任何一个角落的文明时,心中那一个被封闭的块垒,就这样崩塌。
这里,一样有文明。
身边的女孩,一样和自己一般拥有修长的四只,共同的五官与一样的脑袋。
其实,他来到的这个地方,并不是真正完全的陌生。
感动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他不觉得自己是个容易怯懦的人,不过当你来到另外一个世界,心里想著也许要跟一堆拥有怪异模样的外星人相处时,心里若是不会感到忐忑不安,那才奇怪,现在放下了最后的一点担心,原本死命支撑的身体就突然软了下来。
“咦?你怎么了?”
蕾莉纱觉得肩膀的重量徒然增加,原本还有些恍神的脑袋马上回过神来,发现刚刚还看著自己的脸庞突然垂了下来,原本就已经苍白发青的脸庞现在更是连一滴血色都找不到。
深吸一口气,庆幸自己从小在家里劳动所培养出来的体力,几乎是拖著比自己还要高上一点少年,辛苦地往家的方向前去。
不晓得会不会被老爸给骂惨了
第十一节
何止骂惨了。
当吉达大叔瞧见自己女儿不过是到外面绕了一圈,竟然就拖抱著一个男人回家时,那几乎可以传到云端的大吼声,马上就让小镇上的人知道蕾莉纱带了一个陌生少年回家的事实。
“我什么时候教过你去外面转一圈带男人回家了?”
“你是没教过我怎么带男人回家,但是倒是让我在八岁的时候就知道怎么洗男人的内裤!”
拜托,自从母亲去世至今也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了,老爸的个性她比谁都还要清楚,怎么可能会怕他那单纯只是面恶,其实不太凶狠的个性。
“你你你!翅膀长硬了就想飞了是不是?这么跟你老爸说话!”
就算这个时间饭馆里没有几个人在,吉达依然忍不住望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人听见之后,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一张老脸还是红得像喝醉酒似地。
“哼!要是翅膀硬了就想飞,早几年就飞了,怎么还会在这里帮你这个中年大叔洗袜子c叫你起床c在你想妈妈乱喝酒的时候拖你回床上睡,说起来拖著男人跑搞不好就是你帮我养成的习惯。”
“你!你!你!”
粗大的手指指著自己伶牙俐齿的女儿,一句话都反驳不出来,这到底是谁教出来的小孩!
“那个,我看吉达啊!就依蕾莉纱的意思,先照顾一下这可怜的孩子,你们看看他还在发烧,你们这样吵下去,到时候就不是蕾莉纱拖个男人回家那么简单,要是死在你们饭馆,看还有几个人敢上门吃饭。”
其实早在门口就听见了这一对父女两很宝的对话,碍于吉达的面子不出声而已,但是想起这么多年来他们两个人吵架对骂的方式可以维持半天的时间,为了自己的晚餐著想当然,也为了那个少年的伤势著想,他还是进门出声阻止两人继续下去这种将曝光在所有人面前的对话。
“啊!牧师,你赶快过来帮我看一下朔华怎么了,他刚刚才昏过去不久。”
听他这么一出声,两个人的反应一个是鼻孔朝天哼气,另一个则是冲上前拉著他的手,把人给拖到朔华身边。
牧师在心里哀叹这可不是他期待的反应,怎么就没有人先想到他忙了一天,晚餐还没用呢?
不过职责所在,牧师还是上前看了一下这个躺在椅子上的少年的情况,确定他只是单纯因为伤口发炎跟体力透支造成的发烧之后,才转身跟著急的蕾莉纱要了一份晚餐说起来,他还是忘不了他的晚餐就是了。
“那牧师,他情况怎样了?”
“不要紧,看来他把自己的伤口处理得很好,甚至比小凯的技巧还好,等一会你晚餐帮我送来之后,到小凯那里拿一份退烧药,大概到明天一早就会好多了。”小凯是跟在他身边学习简单医药常识的孩子,等小凯长大,自己老了的时候,也许这个小镇上牧师的职位就会由这孩子继承,就像许多年前的他一样,也是这样从老牧师的手中接下位置。
“老爹,你去厨房跟波果吩咐一下牧师的晚餐,野菜在这,我先去找阿凯拿要。”不等两人答应,纤细的身子已经冲出饭馆大门,留下愕然的两个大男人跟一个躺在椅子上的少年。
“这孩子,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吉达,先把这男孩子背到你们的空房间休息吧!”
吉达哼声,先拿著菜篮去给厨房里的波果准备一下晚餐,然后走回来的时候牧师还可以瞧见他一脸不甘愿又碎碎念的表情,尤其在抬起朔华的上半身,看清楚朔华的模样之后更是一脸铁青。
“女大不中留,女大不中留,养了她这么多年,竟然就这么为了一个漂亮的男孩子跟老爹吵架,一点看男人的眼光也没有,看看这张脸c这么轻的身体,哪比得上我们这些健壮粗犷的好男人,要知道好看的男人最不可,要是哪一天”背著人上楼一路抱怨,要不是有牧师在一旁看著的话,他恐怕会直接把身上的人给丢出去。
“吉达,我看你就认命吧!蕾莉纱她都快十八了,也该是找个好男人嫁掉的时候,你总不能让她陪我们这些老头子一辈子你说是吧!”
来到一向无人使用的阁楼小房间,吉达把人粗鲁地丢在小床上,牧师只好苦笑著帮忙把朔华的姿势移动好,拉出柜子里的被子替他盖上。
“我又没有要她陪我一辈子,我也知道她一个没结婚的女孩子家老呆在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不好,但是你知道,我们身为父亲的人总是希望她可以找到一个好男人嫁了像这一个就免了,怎么看怎么像个少爷”他就是不满意女儿带回来的这个少年模样就是了。
“你干嘛这么排斥这孩子,这世界上成功的人可不见得都跟你一样是孔武有力型,事实上有大多数的名人都是像这孩子一样斯斯文文的,人啊!光有力量是不够的,脑袋才是最重要。”看这孩子身上的伤口,可以猜想是怎么从野兽的手中逃出,能从野兽口终生离的孩子,而且将自己伤口处里的这么好,想必一定是个有能力照顾自己甚至是照顾别人的人,他倒不像吉达那样这么排斥,也许自己的职业也是用不到什么体力,光脑子帮忙的关系。
“就是这样我才不喜欢,最好他伤养好之后就快点走,我这里也没多余的钱去养一个不能干活的人。”
除了这孩子实在跟他预期的女婿模样差太多之外,重要的是他不认为自己那其实很单纯的女儿,会适合像这样踩在社会地位阶梯上端的人,那就像一朵简单朴素的小花,摆放在满是宝石绸缎的房间一样突兀。
他总觉得这个男孩子的出现,总有一天会伤了他女儿的心。
他们所生活的半湖小镇,并不是一个十分繁华的地方,但每年经过小镇的各式各样人物,其中不乏像这少年这样看起来出身高贵的人家,他们不需要说话,甚至是默默地待在角落,你总是那么容易地就可以感觉到他们的不一样,即使他再多么的不甘愿,即使他清楚自己这一辈子是怎么努力的过活,但是心里一直就是有个声音,清清楚楚的告诉自己,在人生的金字塔上,你永远也越不过他们的肩膀。
这样的声音,年纪越老时越是清楚,渐渐地习惯自己以为看开,其实不过是选择漠视。
他的女儿是最令他骄傲的宝贝,也是他心目中最好的小女孩,只是不得不咬牙承认,这样的宝贝,站在这样的人身旁,永远也不会有光芒。
他宁可自己的女儿是绽放在小镇中最受宠爱的小花,也不愿她在众花中却感到寂寞。
对凡事比吉达还要看得开的牧师,轻易地从他的目光得知他的想法,抬手在他宽厚的肩膀上拍了拍。
“吉达,孩子的人生是他们自己的,如果不希望蕾莉纱的将来拥有后悔,那么,让她自己去选择。”
上天赋予人类的,并不只是选择的权力,还有走下去的勇气。
勇于走自己所选择的路,哪天抬头,心里的那片天空,才会如眼睛所看见的那一片蓝一样,多采多姿。
第十二节
朱朔华睁眼。
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瞧见蔚蓝的天空,柔柔的光线斜斜地照射而下,那种熟悉的温暖,教他几乎忘记这里已经不是过去他所熟悉的世界。
轻轻地,抬起手,碰到那一片明亮的窗,看似无瑕,其实仍有些细微的不平,而且颇厚,要不是光线充足的话,恐怕外头的景色会是一片模糊,还不是很进步的技术。
蕾莉纱手中捧著水盆,刚进阁楼的小门,就瞧见那俊美的少年正伸出修长的手指抵在她和妈妈最喜欢的小天窗上。
“那是我小时候,爸爸为了讨妈妈欢心,狠下心跟路过的商人买的,整个小镇,就只有我们有,爸爸为了能让这么小小的窗子可以瞧见所有景色,还量了好久的距离,在夜晚可以轮流瞧见双月轮流划过星空,很美很美啊!我忘了你听不懂我说什么”瞧见朱朔华转头,用疑惑的眼神望著她,才想到之前曾发生的沟通问题,一张俏丽的脸庞不由地红了一下。
“来!你已经昏睡了快一天的时间,先清洗一下伤口吧!”指指他身上的伤口重复说了几次。
朱朔华没有反对,事实上他也很讨厌自己现在身上的狼狈,于是很快地解开身上的束缚,接过蕾莉纱手中的毛巾,仔细地清理身上所有灰尘,没注意到蕾莉纱好不容易消退的绯红再度晕上双颊。
不过这可怪不了朱朔华,毕竟在他所处的环境,只要不三点全露走在大街的话,其他遮体的布到底有多大,也没有多少人会好奇脸红,但是对只看过自己父亲打赤膊的蕾莉纱来说,根本就是在考验心脏的强壮,她觉得瞧见那属于少年特有的纤细与健壮并融的身体,那一瞬间她的心脏差点没从喉咙给蹦了出去。
“混蛋!你在做什么!”
其实一直偷偷跟在蕾莉纱身后的吉达,反应慢了一拍,瞧见朱朔华脱衣服的那一刻,一把怒火先烧到脑门,然后被烧焦的脑袋也不知道转多少圈,才让嘴巴找到声音大吼出声,不过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他那纯洁可爱的宝贝,竟然连遮也没遮,直直的盯著一个陌生少年的胸膛脸红。
天知道再如何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也禁不起这突然的如雷一吼,朱朔华差点没从床上跳了起来,睁大双眼瞪著勉强把自己高大身体塞进阁楼小门的壮汉,那模样跟驱邪的钟魁像有得一比。
小床旁边有个被吓得更厉害的。
这根本是心脏连续双重考验,猛拍著胸口,蕾莉纱开始怀疑自己心脏刚刚是怎么撑过那一刻活到现在。
“臭老爸!你要吓死我喔!吓死了以后谁帮你洗内裤!”语毕,一个小阁楼里同时有两个人脸色胀红。
一个是觉得面子被女儿丢光的吉达,然后排除完全听不懂两人说话的朱朔华,另外一个自然是忘记朱朔华听不懂他们说话的蕾莉纱。
天啊!她在他面前说了什么没气质的话?
快杀了她吧!
蕾莉纱遮住脸庞差点呻吟出声,然而从指缝中瞧见朱朔华疑惑的表情,这才想到他根本就听不懂他们的对话,暗地里吁了一口气。
不过,由于两人表情实在是生动无比,朱朔华不难猜出他们之间的对话可能关系到什么羞于见人的私事,可惜语言不通听不懂。
看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必须先学会这个世界的用语,他相信这对他来说并不难,语言的一开始都是死背的东西,而他目前的脑袋最不缺乏的就是背诵的能力。
想了一下,从空间里取出一个装饰用的胸针,那可以说是他自己少数的装饰品之一,以前参加家族之间的聚会时,父亲让人送来的礼物,为了不让他给他丢脸。
他不晓得这东西在这个世界算不算珍贵,在地球的价值观中,光是上面的小钻石跟丹泉石就值不少钱,更别提那出自于大师之手的手工了,在这文明仍不算进步的世界中,它的细致度应该可以价值不少才是。
结果,父女两人根本是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尤其是曾经去过大城市历练过的吉达,连从贵族身上也不曾见过做工如此细致的装饰品,上面的银色细丝如发一般,一线一线交错成为菱形的网,网上中央部分相牵著以深深浅浅蓝色为基调的宝石,正中央一只由银丝镶嵌著蓝紫色丹泉石的蜻蜓斩著双翼彷佛随时都会朝天际飞去。
“这好漂亮!”
女孩子都是喜欢这一类闪亮的装饰品的,尤其这一款设计是为了搭配三件式西装礼服而造的,因此略成中性化,男女皆可使用。
“这是?”接过朱朔华递来的胸针,蕾莉纱小心翼翼,深怕摔坏了。
他知道这是一个问句,也可以猜出意思,于是指指床铺,比一下吃饭的姿势跟翻阅书籍的模样。
“你是说,这要用来代替住宿吃饭的费用还有学习?”幸好这里的确是有书这样的东西,也幸好蕾莉纱够聪明,要不然换成吉达,那烧焦的脑袋可以猜出吃饭这个动作就已经不容易了。
也不管朔华听不听得懂她的理解,蕾莉纱迅速地转身面对小床旁边的一个木箱,取出脖子上一直挂著的一条项炼,用上面垂挂的钥匙将锁给打开,掀开箱盖露出里头的几样陈旧物品。
这箱子是母亲过世之后她整理出来的,有母亲几件留给她的珍贵衣服还有亲手缝制的玩具,跟几本从经过商人手中买下的童书,上面有图画又有文字,应该最是和给刚学习语言的人看。
“可惜,书很贵,所以就这几本,等你先看懂了这些,我再从我房里拿一些故事给你。”把书递给他,很高兴地看著那一双手翻开纸张,看著他的视线到哪儿,还出声告诉他怎么念。
来看看病人的情况怎样的牧师,瞧见这一幕,还有脸上表情多端的吉达,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尤其在发现那很认真的听蕾莉纱读书的少年,竟然在翻过一本书之后,就已经记住所有的发音与内容之后,他更了解到老朋友的担心,也许终将成真。
第十三节
后来,吉达拒绝了朱朔华得那一份胸针,他太清楚那有多珍贵,在这个小镇,并不适合拥有太珍贵的东西,哪可能会带来灾祸,任何一个平凡人家拥有无价之宝,没有保护它的能力,只会引起抢夺。
蕾莉纱也一样,她想的不像父亲那般深远,虽然很喜欢那样美丽的饰品,但是她带他回来只是一片诚心,并不需要任何的报酬,如果真的要报酬的话,也只是希望可以常常看见朔华的笑容,还有那一双漂亮的双眼。
于是,朱朔华也不坚持一定要把东西给送出,但他不想欠任何人恩情,于是身体稍微好一点的时候,开始在这不大的饭馆里开始帮忙,甚至将记忆中的一些美味食谱,一样一样教给了饭馆里的厨子跟蕾莉纱,造成每一个经过小镇的商旅及佣兵,都慢慢地知道了这个小镇,拥有多么美味的菜肴,让所有人都会停下来,即使是吃个茶点也好。
蕾莉纱最喜欢的,也就是这个时刻,因为厨子跟她两人厨艺程度不同,朔华并不是一起教导,通常都是在用完晚餐后的时间,所有人整理完杂务之后,两个人会一起待在厨房里,从要准备的材料,到各种添加调味料的多寡,他会站在她的身边,一样一样教给她知道。
虽然有时候,她会看著他说话的双唇发呆,然后一样东西也没记进脑袋,换来一锅会吃坏肚子的诡异料理。
虽然有时候,老爹会很碍眼的站在门口,每次两个人稍微近点,他就不识趣的开始碎碎念甚至大吼。
虽然两个人的谈话仅止于这东西要煮多久,为什么要现在放进锅里。
但是,她真的很高兴,因此每一次就算忙到眼花撩乱,整个厨房被她给弄得乱七八糟,半夜还要收拾,可她总是笑眯眯的,尤其当她成功的做好他所教导的菜肴时,色香味俱全的食物进入他的口中,换来赞赏的笑容,她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飞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自己很花痴,但有什么关系,对自己喜欢的人做傻事,那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因此就算吉达在怎样不满意,两个人还是在小小的空间里,相处得十分愉快,一个得到了小小的幸福,一个则是趁著教别人做菜时,自己也可以多多学习这地方的语言和一些生活习惯。
于是在这种将自己融入环境的方法下,朱朔华只花了不到一个月,就将这世界的语言讲得流畅如当地居民,并不时地在饭馆空闲的时间到牧师的家中,借阅一本本每年由教会及小镇税金拨下来的珍贵书籍。
对这一件事,牧师很乐见其成,他是一个爱书必且乐爱学习之事的人,可惜这小镇上的人们愿意花时间在书本上的人实在不多,小凯的理解力又缺乏了些,因此朱朔华的出现,让这些书籍发挥了最好的功用。
除此之外,朱朔华还是一个好学生,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他都会一一询问实践,并且在脑中加以记忆发挥举一反三的能力,让他这个临时的老师格外有成就感,几乎忘记这孩子来到这小镇不过才多久的时间,把他当成自己孩子似的只要一找到什么珍贵的资料或是知识,第一个动作就是找人把朔华给从饭馆叫来。
由于不管是饭馆,还是牧师工作的场所与住家,都是小镇上居民常跑的地方,因此朱朔华的存在,一下子就传遍的整个小镇,尤其是许多极少见过像他这样气质的女孩,三不五时就会假装经过饭馆,要不然就是手中一有什么书籍,就脸红红地过来询问要不要看。
这让蕾莉纱很困扰,有种自己珍藏的宝贝被人给发现的懊恼,只能安慰自己同住一个屋檐之下,自己可以瞧见的朔华,比别人还要更多。
他的融入,为这个小镇上的气氛带来一点热闹,虽然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不过对于此结果,他乐见其成,并且满心感激这些小镇居民的热心。
只是,他融入这个小镇里并不代表他将来会成为这小镇的一份子,事实上,有许多的事情,小镇上的居民并不知晓。
第十四节
小镇居民不知道的是,朱朔华取代了蕾莉纱每天一大早起来到森林摘采野菜的工作,除了真的是摘了不少可食用的野菜之外,药效甚佳的药草也摘了不少,而且都是已经人的速度完成,回来时只要特别注意,就可以发现他脸色比平时还要苍白。
阳光下,如玉修长的手指在空气中一抓,眼泪般大小的水珠凝结在两指之间,滑落掌心,掌心向上手臂往上一抬,翻转手背向上往下一挥,突然间,好似下起了区域性的小雨,一下子打得树叶哗啦哗啦作响。
练习了数月的时间,将注意力汇聚成一个意念只要一眨眼的时间,这个意念可以移动物体,可以凝雨成冰,可以聚热成火,感觉上,就有点像是西洋故事中所谓的魔法,只是不需要咒语而已。
可这样的能力并不强,要分等级的话,他就像是一lega里的见习魔法师,可以移动像自己身体重量的物体,可以小范围降落婴儿拳头大的冰刨,还能发射大概是保龄球大小的火球。
这样的力量,一个健美先生,一把枪或是一台快速制造冰块的机器就可以办到并不稀奇。
他来到这个世界可不是为了当一个健美先生或是强力制冰机而已。
于是他又想到是不是咒语真的可以加强这些技能的强度?
一开始,念咒完全分散到他的注意力,别说是力量增强了,连之前的一半都不到,换而言之,那些他随口念出的咒语一点用处都没有。
实验了数次之后,他想到中国的道术c印度的渡化,甚至是日本的阴阳术,似乎都有个固定的真言或是口诀,那么咒语这东西,是不是并非随意创造就可以?
将这个想法,与每一次念动时四周气息的晃动联想在一起,也许是声波可以配合或是改变脑波的念动?这样就能更有效率地完成他想完成的事?
就像疯狂的研究家一般,他用尽所有他所知道的语言,一次一次以不同的高低起伏反覆念诵,在试了几次之后当他抓住声波与感觉似乎融合在一起的那一瞬间,差点用一个棒球那么大的白色火球把小山坡给毁灭,他就知道他成功了,哪一种语言都可以,只要音调顺著念动的波辐做改变,更为精进的法术便呈现在他眼前。
坚毅的薄唇终于带上胜利般的浅笑,明了为什么有些科学家会被人说为疯狂,因为当他成功的那一瞬间,他一点也不在乎那小山坡是不是会被毁灭,甚至有种再来一次的冲动,毕竟一个成功的毁灭,有时候更能带来对自己成就的虚荣。
但为了避免被镇上的人发现,因此只好更深入森林去实践,现在的他已经不是那么怕再度遇上那些凶狠的野兽,甚至可以带些新鲜的野味回饭馆,一路上所发现的药草多得惊人,他通通放进了没有时间流动的空间中,等待用得上的那一天。
这个世界,在医药方面的成果可以说是非常低落,每每只要有瘟疫形成,为政者能做的唯一措施就是隔离或残酷地杀戮。
他不是什么好心肠的慈善家,但如果有一天,像蕾莉纱所在的这样一个小镇,若是经历了这样的事,他不否认自己会进自己所能的去解救每一份生命。
“风!”
一阵大风袭来,吹动高高枝干上的果实,一个个鲜红模样像是水梨的果子,纷纷快速从上头落下,在接近地面的一瞬间,又一颗颗飞到朔华的手中,然后消失进入他自己的空间中。
此刻,若轩泽在一旁看著,必然会露出嘉许的笑容,不到半年的时间,每一样技能都熟悉的如同呼吸一般习惯,那要花费多大的精力与智慧?
朱朔华不需要他人的称赞,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进展,尤其在面对可以瞧见自己模样的镜子时,额上那一到菱形的痕迹,能力每经过一次的突破,就会发现它的颜色又更深了些,这数个月下来,它深得像是夜空一般,偶尔在光线下还会闪烁著丹泉石一般的光芒。
他很好奇,再接著,它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会不会凸出额头,或是在这一张苍白的容颜上蔓延。
不管结果如何,他确定自己下一个目标,绝不会是在这里等待答案到来,轩泽在一开始所给予的极少提示中,他知道如果想要更进步的空间,他必须在这颗星球上去获得些什么,而这些什么光他一个人的努力是不太可能达成。
他需要同伴。
需要和他一样拥有钥石的同伴。
第十五节
半年的时间已经够了。
今天晚上开始,这个小镇将会因为一年一度的庆典开始聚集许多来自各地的商人与佣兵,他等的就是这一刻,站稳脚步后的出发前一刻。
一大早进入小镇的商贩便开始慢慢增加,为了应付这么多的客人,所以他有很好的理由在森林中多待了一些时间,将该取的东西全放进自己早已经扩张得犹如两个篮球场合并那么大的空间,然后和过往每一天一样练到脸色苍白几近力竭才停止。
刚刚,他是趁著用过饭后午睡的时间将精神给补充回来,可惜热闹的时候,饭馆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只好在心中叹息,跟在蕾莉纱的身后往饭馆的大堂走去。
“朔华,你快过来,不是跟你说过今天很忙吗?还到后面去睡觉!快来帮我把这些客人带到他们的房间,然后刚刚还有一队佣兵团说要点你最近刚教给蕾莉纱的那些菜,今天早上摘的菜都用光了,麻烦你再去森林一趟。”
每次这些佣兵一来,最忙得就是他这个负责开酒的,男人嘛!只要一休息就免不了喝点小酒,尤其朔华在三个月之前教他酿的酒最近刚酿好,没想到一开坛时,那浓郁的香味,还有简单过滤之后的干净得不可思议的琥珀酒色,叫在场的所有人酒虫都痒了起来,可以说是只要会喝酒的人都点了一杯,连明知道自己正在工作中的吉达,也偷偷喝了一杯,在这种太阳高照的气候下,那种润滑爽口的口感,还有细致的不可思议的泡沫,马上就让火热的身体得到抒解,可惜得是,如果可以去除掉那苦味的话就更好。
朱朔华瞧了那酿的十分成功的啤酒,在看了一下每一张桌上几乎都已经喝得快干净的酒杯,叹了一口气。
看来这时代不但是医药落伍,就连造酒也同样落伍,不冰的啤酒都可以喝得这么痛快,还真是服了这些人。
转身,跑到地窖中,确定没有人跟下来之后,将一桶水给凝结成冰用力提了上去。
“啤酒不是这样喝的!”用利用小刀凿开不少碎冰块放在锡杯中,将酿好的啤酒给倒了进去。
“那,再试试!”
吉达吞了一口口水,也不管自家的地窖啥时候有冰块了?锡杯一举,酒一入口马上就察觉其中的不同之处,不但一样润滑爽口,连最后的一点涩味跟苦味都变得淡薄且有著啤酒花所该有的香气。
“好!”再度忘了工作中不喝酒的规矩,豪迈地将那一杯爽口无比的冰啤给干杯,大手用力一擦,嘴角边的泡沫一起送进嘴里。
朱朔华苦笑,将所有的冰块全敲碎,放在一个大水桶中,然后将所有干净的锡杯全放进里头,再将酒谭里的酒倒进大铁瓶中一起放入,这些杯子,都是他在发现这个星球竟然也有盛开的啤酒花之后,一边回忆造酒的方法一边请人打造的。
尽管啤酒并不是什么需要陈年发酵的美酒,深度也不如任何一种陈年酒来得高,但,没有人能否认的是,当在炎炎夏日里工作一天,最想要畅饮的酒类,必然是啤酒无疑。
所以,一个能让人生更丰富的享受,就该拥有他最正统的喝法。
“老板!我也要,我再一杯!”
“这里也是,通通再一杯!”
“这里也是,老子还没喝够,刚刚已经够爽快了,这一定更好!”
看朱朔华忙碌的动作,所有人终于从吞口水的状态中回复,赶紧想办法想从那看起来似乎只能再倒出个七c八杯的铁瓶中抢到自己的一份。
“放心,都还有,大叔,其他的啤酒要先冰镇过先等等,至于这几杯先让阿加帮忙分一下,我有事情想跟你还有蕾莉纱说。”
在这个小镇上的日子,他很感谢这一对父女,虽然吉达有时候对他不太友善,但是他可以明白那是护女心切,也不得不说,吉达大叔这么做是正确的,他没办法给蕾莉纱什么。姑且不论喜欢不喜欢蕾莉纱,重点是他来这里一开始就有著目标,而这目标,无法让蕾莉纱这样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去参与,而他与他们之间虽然模样是那样的相像,可这宇宙间,难以预料的事情太多,模样相像,并不代表他们身上的每一份基因都是相同的,他不知道自己若是与这里的女孩结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所以在地球,许多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神与凡人的结合,通常是不允许的。
他不自认为神,可,在轩泽透露的支言片语中,他也可以轻易猜测。
每隔数百年,轩泽他们便会开始寻找可以和钥石相容的人,而这些人来自于宇宙间大大小小的星球,想必模样也不尽然相同,过去地球曾经像这一颗星球一样,被当成一个目标大陆,一个他们称之为初始领域的场所,那么,便不难推测那些神话故事的由来。
当然,这也仅是推测,他会去找,去找同样拥有钥石的人,来证实自己的想法。
第十六节
“为什么?这里不好吗?”
当朱朔华表达自己有可能会趁著这一次小镇庆典各城市商贩聚集的时候,找个商队一起离开时,吉达的表情是了然而不意外,而蕾莉纱立刻就露出一副好像眼泪就快要掉下来的表情,颤抖著瞬间苍白的双唇轻轻地开口询问。
“这里很好,蕾莉纱,但在这个小镇上像这样过一辈子,并不是我一开始来到这里的愿望,我很喜欢平淡的生活,但那必须在经历更多的刺激之后。”如果在那时候,他还记得这个小镇,这个小镇也还有蕾莉纱这个女孩的话,他会回来。
蕾莉纱咬牙。
她想说那我陪你去!
但是她哪来的资格说这句话,从她将朔华带回小镇之后,两人之间的互动,最多就像个朋友或是兄妹,不管是看著她的眼神,跟她说话的语气,或是和她一起时的一举一动,他总是不曾给过任何可能的暗示,两人之间始终存在著距离。
她再笨也能懂得朔华对她根本没有意思,但她总是想著,如果像这样一直对他好,也许有一天,他会慢慢一点一点的把心放在自己身上,没想到在这个微小的希望却破碎得如此彻底。
“一定要走吗?”她忍住泪,忍不住想再问这么一次,彷佛多问了这么一次就有机会获得不同的答案一样。
“嗯!蕾莉纱,谢谢你这些日子来的照顾,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不会那么快地去适应这里的一切。”
他想学字学说话,是蕾莉纱辛苦一字一句教他的,也是她提供了他一本本珍贵的书籍,和一个可以容身的住处,若不是蕾莉纱一心一意地让他留下,那么,小镇的人即使纯朴,也不会那么容易就接受了他这样一个陌生人的存在。
因此,对于蕾莉纱所给予他的,他满怀感激,但他心里清楚,蕾莉纱想要的,是再多的感激也无法给予的。
这些时间蕾莉纱亲手帮他做衣服,打扫房间,有空就陪著他一起说说话,那满眼的爱慕,即时是迟钝如他,也很难不去发现。
“那是应该的”蕾莉纱低头,轻轻地摇了一下,然后整个房间陷入了沉默。
她不要他的感激。
她不要
“我先下去帮忙,阿加一个人会忙坏”久久,哑著声音,蕾莉纱终于抬起头,一张俏脸笑得灿烂,只是眼眶中的红,却瞒不了有眼睛的人。
朱朔华还想说些什么,却哽在喉间,只能看著蕾莉纱转身很快地跑出房门,那轻轻的脚步声是那样的快c那样的急。
吉达看著女儿的背影消失在眼前,叹了一口气之后转过来看向一脸不忍的朱朔华。
“我要跟你说谢谢。”
“没什么,我只是付出点劳力与想法而已,就算没有这些,我相信你也能在这个小镇上过著不错的生活,况且是你收留了我,像这样有吃有住的地方,可不是说有就有。”
“不是为了这个。”
“那个的话就不用多说了。”他自己决定的事,没必要换来感谢这种东西。
“不,我还是要道声谢,谢谢你体谅我这个为人父亲的心情。”
吉达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聪明的人,可是这么多个月的相处之下,他也能看出朔华之所以把自己跟蕾莉纱之间的界线画得如此清楚,有一大半的原因都是他,想来一定是他看出了自己的想法,所以才会那蕾莉纱的心情假装视而不见,更选择在这样的时刻仓促离开,以他的聪明才智跟所拥有的财宝,他可以选择更好更安全的方式才是。
“你想太多了,我只是想离开而已,大叔,该下去帮忙了,我也去摘一些野菜然后,我会晚一点回来,我想好好的看这一场庆典。”
就像他刚刚所说的,他不想要吉达大叔的感谢,他不过是自私地想要走自己的路,那种清高的想法,不是他这种人会有的,就算是,也绝不是第一位。
“我知道了。”
既然别人不需要自己的感谢,一向擅长与人交际的吉达自然不会傻得去坚持,对于像朱朔华这种看似十分冷漠的人,将那分心情放在心中,永远记得就好。
高大的身体转身,在要离开房间的那一瞬间又转了回来,脸上带著高深莫测的笑容。
“那个,我不问你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弄出冰块,也不会想知道森林里湖泊四周的小坑洞是怎么回事,但,你在离开之前,能不能至少教我一下怎么在你离开之后,还能继续卖这种冰凉的啤酒?”满是胡疵的大嘴,突然大刺刺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黄牙,这小子所做的一些事情,他并不是完全不知道啊!
朱朔华惊讶地睁大双眼,然后看著那一双坦然直爽的双眼,笑了开来,没想到两人之间的超龄友情,竟然会是在这种即将离别的时候才开始。
“那可能要在地窖里头再挖个更深的洞看来,在我离开之前,似乎还要忙到深夜呵!我应该控告你压榨劳工。”
“反正也不是头一天。”想起那好喝的酒,他可以在加几层厚度在脸皮上没关系。
轻笑,走上前,修长的手抬高,搭在吉达的肩膀上,一个高壮粗犷,一个纤瘦修长,一个的脸总是不修边幅凶恶的模样,一个却是干净斯文却冷漠,两极化的个体,此刻脸上带著一样的笑容,像是多年老朋友似地,一起离开小小的阁楼,留下偏西的日头,柔和的阳光斜斜地照进那暖暖的小床上。
第十七节
蕾莉纱他们所身处的小镇,是位于菲嘉国的东南方,在越过旁边面积广大的森林后,是菲嘉国最大的港口,但是由于这个时代的科技仍属落后,造船跟海外远航几乎都只有少数财势惊人的世家才能拥有,最大的船也不过长二十公尺,数量用一只手的手指头就可以轻易数出来,因此虽然说是最大港口,规模仍然不属于那种可以跟首都比拟的大城市。
不过这样也就够了,可以说是对远方国家的交易,都是由这一个港口进行,所以来来往往的商人数量非常惊人,造就蕾莉纱所处的小镇即使偏僻,但却有还算不错的经济,若是肯学习的人,像是朱朔华,从这些商人跟佣兵的口中,便可以得到不少的知识。
从这些人的口中,他知道一个叫做裘扎克的佣兵团。
裘扎克的历史已经有三十多年的时间,它的规模并不是菲嘉国最大的佣兵团,却是实力最强悍的,每一次出任务,结果永远都是最完满,损伤人数永远都是最少,因此裘扎克的成员可以说是十分固定,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将,有人为此尊称他们为不死兵团。
这一次,他们同样来到这一个小镇上,要将刚从海外国家购入的大量货物安全送抵菲嘉首都那不勒玛,今天晚上他们全停留在小镇上最大的一家旅馆,本来他们似乎是为了美食而想停留在吉达的饭馆休息,但是毕竟吉达的饭馆是以喝酒吃饭为主,能容纳居住的房间有限,这一次运送的货物又极为珍贵,所以裘扎克可以说是全员出动,人数之多,根本不是吉达的饭馆可以应付,所以只好住在镇中心的旅馆。
朔华在做完所有的工作之后,马上就来到了镇中心的旅馆,今天中午他在饭馆里有看到裘扎克的佣兵团团长,所以他很确定在旅馆大门旁边吸根烟杆,全身一身土黄色俐落装扮,模样毫不起眼的中年男子,就是他要找的物件。
“小家伙,有事?”
当朔华的双眼一放在他身上时,马上就发现了这个少年的存在,和他目光中的意图。
“我想要跟著你们到首都。”
“怎么,在小镇上呆腻了?”他早就从镇民的口中知道这少年的存在以及身份,到一个地方就要掌握所有的消息,一向是他们裘扎克能在多次危难中求得一线生机的原因,所以打从他发现吉达的饭馆多了这么一个少年时,他便已经让人打听清楚。
“这似乎不是你该知道的问题,我没兴趣将私人对一个老男人倾诉。”他并不是有求于他们,他只不过是来给一个机会,没必要接受这种无聊的盘问。
“你讲话的方式还真像是个没礼貌的贵族。”
“礼貌这东西对你有用吗?”
“是没有。”
“那我又何必浪费心力去对你经营这么一个没用的东西?”
“啧!现在又像是个精明的商人了,说吧!你认为我为什么要答应你你的要求?”
“我并不是有求于你们,我只不过是来给我们双方一个机会,一个你我都有好处的机会。”他不做没自信的事,他会一开始就选择这一个最大的佣兵团时,就已经有了最好的准备。
“裘风。”咬著烟杆的嘴角,懒懒地翘起。
“朔华。”举起手,手臂在裘风伸出的臂膀上轻轻一撞,这样的姿势,在这菲嘉国中,代表著交易可期的意思。
“我大概是年老糊涂,才会答应你。”
直起在墙上的身,原本看似平常的身材一下子变得高壮,粗糙的布料下可以感觉那隐约鼓起的精壮肌肉,跟刚刚比起来,谁都会认为此刻的裘风会比较像个佣兵。
“跟我来吧!只有我考虑还不成,你还必须先问过三个人,最好是你提的条件能让他们心动。”
摇摇头,转身往旅馆里头走,一边经过旅馆的大堂换来许多团员奇怪的眼神,一边满脑子无法置信地往楼上走。
老实说他有点槁不太清楚自己怎么会答应这个少年的要求,尤其这孩子的身材看起来似乎在劳力上无法贡献太多,到时候若真的有什么危险,也不晓得能不能帮上忙或是保护自己。
是因为这孩子眼中的冷漠与自信吗?
还是那种他无法忽略的气质,那气质跟他认识的‘那位元’,还真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三个人?副团长,这一次雇用你们的雇主,还有?”其中两个身份倒是不难猜,因为只要稍有接触裘扎克的人都知道,裘扎克的决策者,大多是由团长裘风,副团长扎克两人负责,再来就是要从旅程中间加入队伍的话,自然还必须获得原雇主的同意,至于第三个人,他倒是没听过有任何风声。
朔华跟在他的身后,他知道大堂中的佣兵团团员正用计算的双眼打量自己,但他并不是很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也不想花费太多心情去猜测他们的想法,此刻他们的想法,并无法给他什么帮助。
“你可以称为我们的客卿。”
“原来裘扎克还有客卿这个位置。”
“我瞎说的。”
朔华笔直的剑眉扬起,对他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很难表示抗议。
瞧见他的表情,裘风笑了一下,深深觉得这少年虽然一样冷漠,但是比起他想起的那位,显得有人气许多。
“但是你可以参考,喂!见客啦!”来到旅馆二楼的最后一间房门前,门也没敲一下很“直爽”地直接踹开,同时像老鸨似地叫了一声。
“他妈的!你能不能不要每次有生意就这么叫!该死的,我干!”
“你是正在干没错。”
一个正在床上做活塞运动的中年俊男拉起被单吼了一声,不过照他继续运动不曾停顿的动作看来,其实他也不是很在意被外人旁观,尤其另外不远处的一张床上,根本就还仰躺著一个手中拿著书,身材极为高大的男子。
朱朔华跟在裘风的后头,进去混乱的房间,冷冷的看了床上哼哼直叫的女人一眼,浑圆尖挺的胸部弥补她那张画著浓妆依然平凡的脸,尤其晃动之间还可以从被单里瞧见隐隐约约的曼妙身材,在这样的小镇上已经可以说是极品。
“裘扎克的副团长是个暴露狂?”厌恶地用脚将桌边的椅子踢倒又抬起,原本还在上头的内衣裤立刻落在地板上,眯著双眼,考虑要不要坐下去。
“可以这么说,他一向有被观赏的癖好。”裘风很顺口的接下去。
“你认为进房不敲门的人有说这话的资格吗?尤其这人不但不敲门还看得很爽!”扎克哼了一声,用力朝底下蛇一般缠绕自己的身体一顶,抹著胭脂的艳红的双唇一个尖喊,晶莹的液体自红肿的双唇滑落,终于结束了其实已经不晓得继续多久的运动。
“既然有这么火热的活春宫可以看,我为何不放过?那,这个小子说要搭我们的便车到首都。”嘴上的烟杆拔了下来,指指终于决定还是站著的朱朔华,他对一个老男人的内裤沾过的椅子实在是不感兴趣,尤其这条内裤一看就知道还没洗过。
那女人也知道他们在谈正事,很识趣地下床穿上衣服,懒懒地朝扎克伸出手。
“亲爱的,太现实是很伤人的心的。”一张俊脸摆出可怜兮兮的模样,但值得同情的成分,从女人依然高举的手就可以想见一般。
于是,四个闪烁的银币从挂在一旁的大衣落入纤细的小手中。
小手玷了一下重量,将银币收回已经有些皱掉的裙子里,然后摇了一下手后放到嘴边给予一个妖媚的飞吻。
“亲爱的,下次再来找我。”
“当然。”自认风流无敌的副团长大人,笑起阳光灿烂的模样回以一吻。
然后,碰地一声,门给随手带上。
“你答应了?什么条件?”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精壮的身子在陌生人面前招摇,裸地走到朱朔华的身边弯腰,检起刚刚被人踢到地下的内衣裤穿上,一身味道活像是怕人不知他刚刚进行了什么事情一样。
“老实说,我不知道。”
“什么?”通常老裘会带人来看他的活春宫,必然是他已经同意的状况下,但在连条件是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形下同意,这还是第一次。
“我们佣兵团什么时候开始决定要行善事了?”
裘风耸耸肩,眉毛一挑看了朔华一眼。
“这个就是酬劳。”将一个小小非常不起眼的物体放在桌上,黑黝黝的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朱朔华却知道他们会知道这是什么,而且也绝对不会拒绝他的交易。
“飞空石!”
“你从哪弄来的!”
两个人都喊出了声音,除了那个在角落床边阴影中的人依然无动于衷地在看他的书。
该到手的东西,就绝对要收好。
一瞧见交易的专案,扎克笑了一下,根本连问都没问朔华一声,直接将石头给收进了口袋,要知道,进了裘扎克佣兵团副团长口袋的东西,向来是进去容易出来难。
朱朔华也没阻止,他既然能弄到这么一块,必然还有多的,只是他不会笨到傻傻全放出来。
他会发现这种石头,就是在森林里东挖挖西凿凿时发现的,从牧师家里的古书里有记载几样特殊的物品,这石头就是其中一样,虽然黑黝黝的毫不起眼,但是从它的名字就可以猜出它的效用,凡是用上一点飞空石制造的装备,可以提升自身的速度,让动作硬是比别人快上一拍。
然而在危急存亡之秋时,这一拍就是最大的生存机会。
所以对在血腥中讨生活的人来说,飞空石可以说是无价之宝,偏偏这东西少得很,没有矿脉,通常挖下一整座山,顶多也只能发现几颗,就算连裘扎克如此知名的佣兵团,也没真正见过飞空石的模样,有机会看到的都是已经制造成装备的模样,此刻裘风跟扎克的身上就各有一样。
“还有吗?”
“剩下一块,我另有打算。”朱朔华半真半假的说,但通常也就是这样的话才有人相信。
“是吗那哪天不想要的时候跟我说一声。”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他还是先预定下来,刚刚捞进口袋的那一块,这一次应该可以做上七c八件的好装备了。
“既然东西扎克都已经收下了,那代表你已经说服了我们两个,剩下的两个,其实我们可以帮忙解决雇主哪一边的问题,至于最后一个,冰暮,你说呢?”裘风眉毛往一直都不曾说话的那一个人影一递,暗示朔华最后一个物件就在那里。
那高大的人影这才放下书,起身,往前走一步,然后薄薄的双唇只说了一句话。
“同意。”
比朱朔华还要大上一倍的修长手掌张开,一道深蓝色泛著宝石光泽的闪电纹路深深地印在雪白的手心中。
看见那一道熟悉的光泽,朱朔华不由地启唇,两个字就这么从口中流泄而出。
“钥石”
第十八节
他之所以找一个强大的佣兵团,为的就是在强大的佣兵团中能有较多的机会去见识各式各样的场合与危险,通常越是危险奇怪的地方,越是能遇到奇特的人,其中有些也许和他一样,同样拥有开启自身能力的钥石。
这是他的希望。
没料到的是,这一次老天非常的配合,竟然在一开始就达成了他希望的初步。
“钥石?不会吧!这么巧,他就是你要找的人?”很显然,裘风跟扎克两人也知道冷暮的目的地,因此同时一脸惊讶的为这个巧合而感叹。
朱朔华讶异的同时,双眼打量著这一个也许是他将来伙伴的人,然后赞叹。
老实说,他自己虽然没有自恋癖好,但是在和母亲多年的相处之下,基本的审美观还算是不太差,甚至可以说是有点高,毕竟天天和母亲那一张美丽的脸相对,所以也就不知不觉的受到影响,变的挑剔了些。
而冷暮,他打从心里赞叹这一个男人的美,那种充满阳刚与阴冷的矛盾之美,如果有玩过老游戏2005年魔兽世界一nle的人应该都很清楚在里头人物的造型,冷暮就像脸部被美化十倍的银发夜精灵,异常高大修长的身材,每一块肌肉都恰到好处的展现出它的力量却不夸饰,宽肩窄腰长得惊人的腿,是男人都会希望自己有这样的身材,一身黑色的高领削肩背心伏贴在线条分明的肌肉上,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白色手套有著银色滚边线条,贴身长裤跟长靴一样是黑的。
至于那张脸,魔兽的夜精灵太过粗犷,冷暮同样立体的脸庞却柔和许多,而且每一个五官都像是精心打造般的完美,没有一丝缺陷的五官组合在一起,也许都是比较偏向于长型的关系,看起来有点阴冷,实际上被那一双好像一点感情也没有的眼睛看到时,的确也有背脊发凉的感觉。
看起来和这个星球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差不多,不过若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那一身有点诡异的肤色,明明是像白种人一样的白晰,可是却带著一点点的青,不注意看的话并不容易发现。
他不是这个星球上的人,也不是地球上的人。
朱朔华在打量冷暮,冷暮同样再看著他,刚刚朱朔华进门没多久,在动作间露出额上的长菱形蓝痕时,他就已经知道他和自己一样,是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给送到这个星球来试试另一种人生际遇,不说话,只因为他不认为被送到这里来的人没有愚蠢之辈,就算有钥石有如何,他对蠢人没有兴趣。
所以他默默的听,然后决定。
只是他没料到他这么小只
刚刚由于是半躺在床上,在加上朔华本身给人的气势,因此他只觉得他看起来比自己瘦小,没想到一站起来,才发现这家伙连自己的下巴都没到,肩膀有没有他一半都是个疑问,由其他和自己一样穿著一身黑,里头是简单的白色衬衫,外面罩著黑色短外套,线条例落的长裤跟靴子,一看就知道那一身衣物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于各自星球上的产物。
“你们星球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小只?”
虽然还不认识,但朱朔华已经从一个问句领略到了两个事实,一个是证实冷暮不是地球人,另一个则是这个人说话的毫无掩饰
“虽然不是最高,但已经不矮了,你呢?”他也不过十八,超过175算不错了。
“一样。”问完问题,回答就变得简洁有力。
朱朔华庆幸自己不算笨蛋,了解他的意思是他在他们的星球一样算高,但却不是最高的。
他们两个人的认识,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好的开始?
“星球是什么?”扎克很好奇的问,他认为既然冷暮认识,那他们也就可以算伙伴,而伙伴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冷暮对于他的问句,别说是回了,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回到他的床上继续看他的书,很显然他跟朱朔华都有同样的想法,要在这个世界开始,就必需从文化背景上打好基础。
朱朔华看了那只穿著内裤的人一眼,然后转头跟裘风说明天出发的时候,麻烦到吉达的饭馆去找他,他要先回去准备收拾东西,说完,人就直接越过扎克的身边,视若无睹的从房门离开。
扎克张嘴,指指自己又指指那个已经走得不知人影的人,然后一脸愤怒地偷瞄冷暮一眼,最后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询问裘风。
“这什么意思!我们是伙伴不是吗?他们这什么态度,我是副团长耶!副团长耶!懂不懂得尊敬长官!”
裘风扬眉,抽出嘴上的烟杆,敲了那内裤底下微露羞颜的小弟一下,瞬间房间传出鸡猫子鬼叫声,下面的团员们还以为发生了什么恐怖事件,纷纷冲上来,没想到就看见自家的副团长正捂著他亲爱的小弟乱跳。
“亲爱的副团长大人,下次麻烦你先将那位兄弟藏好之后,我们再来讨论尊敬这两个字的由来。”裘风摇摇头,决定再到外头吸一会烟杆,一边走著,一边忍不住问自己,几十年前,他究竟是发了什么疯,竟然会跟这个丢脸的人组成佣兵团?
究竟是为什么唉
第十九节
朔华刚踏出旅馆的大门,就看见蕾莉纱坐在外头的阶梯上,小小的脸庞望著天上闪亮的星空,一双手握在一起,紧紧c紧紧的十指交握。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她坐在那里是为了什么。
“蕾莉纱,你怎么在这?”心里知道答案,并不代表说得太明白会比较好。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还是把坐在那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女孩给吓了一跳,连忙从阶梯上站了起来,拍拍裙摆的灰尘,然后对著他露出一张非常美丽的笑脸。
蕾莉纱其实只是有一张清秀俏丽的脸蛋,但不晓得为什么,那种努力让对方开心安慰的笑容,竟然会是那样打动他的心。
“我在等你,我想说,你也许明天就要走了,可是这是镇上难得的庆典,所以陪我逛逛好吗?当作是这个小镇留给你的最后一个回忆。”也是我对你最后的一个回忆
朱朔华不想拒绝,而且很难得的对她笑了,他打从心里希望这个女孩子可以过得开心。
“那就要麻烦你带路了。”
“当然!”摸摸鼻子,一脸舍我其谁的表情,再度让他莞尔。
“来吧!我们先去看看牧师那儿,牧师叔叔这个人最没创意了,每次庆典的时候,用的都是同一招,将光明女神给摆在外头,让谁可以顺利在女神面前一口气念完千言祷词,谁就可以得到一本书的奖赏,你的记忆力哪么好,当然要去扫一下牧师叔叔的面子,最好把他最喜欢的那一本‘众神故事’给赢走,一定可以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模样。”
蕾莉纱用力闭上双眼,然后咬牙,在心里祈祷千百遍之后再睁开双眼,希望自己有足够的勇气!
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被那一双熟悉的粗糙小手给拉住,紧紧的握在掌心,朔华垂眼瞧见那小小的耳根,早已经红得好像快滴出血来,而那一张假装找寻方向的脸,小小的贝齿下,双唇却是一片死白。
她在害怕,害怕他连这样一个小小亲密的动作也会拒绝。
倔强得令人心疼的女孩。
反握住那只小手,感觉它在掌心里震动了一下,双唇上的压迫终于消失。
“我可不想让牧师大叔恨我。”
“这样他才会永远记得你麻不然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再回到这里。”最后的几个字,几乎是含在嘴巴里。
“你说什么?”
“没什么啊!你看那个,看那个,那个是菲嘉国最好吃的龙果,我小时候有吃过一次,是老爹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买给我的,很甜喔!”
“真的吗?我买几个,回去你可以跟大叔一起吃。”
“不要啦!那很贵耶!”就是因为很贵,所以老爹才瞒著妈妈偷买,可是老爹不晓得,她偷偷藏了一点给妈妈吃,妈妈只是笑著,看著外头忙著帮商人抗下行里的老爹微笑。
“没关系,我想吉达大叔他说不定没吃过。”不让蕾莉纱有拒绝的机会,朔华立刻拿出一般人家可以吃上七c八天的两个银币,买下四颗鲜红色有著龙麟般外皮的果子,只有拳头大的鲜红果实,看起来半透明,里头的种子可以隐约瞧见,非常的漂亮。
蕾莉纱接过四颗龙果,粉红色的双唇不由地笑了一下,她想起那时候老爹偷偷把果实拿给她瞧时,的确是只有那么一颗,虽然说小时候的自己要分享给老爹时,那粗犷的笑脸猛摇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而且还吃的很饱,现在一想,也明白那天阳光下果冻般晶莹的果子,是唯一一颗。
“谢谢,你也一起吃。”
所以她决定收下他的好意,那么多年的时间,老爹终于有机会可以尝尝看那年她跟妈妈所尝到的甜美。
朱朔华接过龙果,咬去外皮,再咬了一口果肉,的确甜得满口清香,口感竟然有点像是地球的哈密瓜味道。“很好吃,你也吃吃看。”
蕾莉纱擦擦果实外皮,学朱朔华一样将外皮给咬开,接著一口甜蜜的味道从舌蕾传到心里。
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忍住,假装若无其事。
没想到一直忍著的泪竟然为了这样一口甜蜜,噗簌而下。
“蕾莉纱”朔华停下脚步,他心里知道这眼泪是为了什么,却无法去安慰。
“我没办法离开。”
她抬起头,鲜红的果汁将两片唇瓣染成美丽的胭脂红。
“我想过要跟著你离开这个小镇,但是却没办法因为因为爸爸在这。”她反覆问过自己,她知道自己有多么的喜欢这个男孩,但为什么走不出去?
为什么走不出去这个小镇?
直到刚刚那一瞬间,那甜蜜的滋味让她想起这一辈子里,除了他,还有一个多么重要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是用了多少的爱照顾自己。
“我很喜欢你,很喜欢,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但是这样的喜欢也许还不够强大,没办法抹灭掉爸爸在我心里的重要,所以我只能假装不在乎。”用力地喘著气,管不了来来往往参观庆典的人,看向自己的讶异眼光,至少让她,把心里的一切都说出口,就像妈妈曾经对她说的,只要自己曾经去做过,也许有一天会后悔,但因为是自己选择的,至少不会有遗憾。
小小的烟火,在头顶绽放,这时的烟火也许还不是很进步,但在这种只有小油灯,月儿比什么都皎洁的时代,却显得更加明亮与美丽。
朱朔华从来没被人像这样告白过,尤其是这种离别前的告白虽然会发展到目前的状况,并不是他的错,但还是对她感到些微的歉疚。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并不是一个好人。”在这几个月的相处之中,除了像兄妹一样的关怀之外,他并没有再多给些什么。
“但是,我很谢谢你喜欢我,请原谅我只能对你这么说。”没办法再多,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懂得这种爱,但不是现在,不是蕾莉纱
“我知道。”
“你是个好女孩。”
“我知道,只是我也很清楚像我这样的好女孩并不是你需要的。”
“蕾莉纱”
“我并不是在自暴自弃喔!”闪耀著泪痕的脸庞,坚强的撑起微笑。“我这是在安慰自己,并不是我不好,事实上我觉得自己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
朔华紧握住那长满厚茧的小手,想起那个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叫起所有人的身影,捧著一堆的脏衣服在村子不远的小河边清洗的模样。
“不,蕾莉纱,你不只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我相信在菲嘉这一个国家里,你也会是最棒的女孩其中之一。”
“谢谢!所以不是我不够好对不对?”
抬手,摸摸她的头顶,心里很想多为她做点什么。
“是的,不是你不够好我唱一首歌给你听好不好?在我们去牧师那儿的路上。”一首算是我替你唱的歌。
‘睁开眼我的天空一片星海
还以为这里就是爱你的未来
为什么黑暗之中充满期待
却传来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才知道幸福只是短暂的幻影
我走在迷雾花园里寻求爱走过的记忆
半清醒半迷醉来去的痕迹
梦醒突然发现已经不是原来自己
一颗心徒留下错误的相遇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有缘相遇擦身又分离
琴声悠悠辗转到天明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以前妈妈,会把他带在身边,一边摆弄温室里的花花草草,一边听从音响里传来一首又一首的歌曲,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歌曲,可以说是全世界的语言都有,但记忆力还算不错的自己,听过一次两次,也就记得那一首首的歌,以前,他只唱过给母亲听,现在在这个奇异的天空下,重新翻成另外一种语言唱给这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听又何妨?
很悲伤的歌,但能将悲伤唱出来,不啻也是一件幸福
不远处,牧师瞧见两人,扬手对他们呼唤,朱朔华微笑,轻轻放开那只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小手。
为什么黑暗之中充满期待
却传来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她看著他的背影,握紧仍残存著属于他的温度的手,紧闭的双唇张启,将那首从不曾听过的歌,轻轻地念了一次。
“牧师大叔!我们要来赢走你的宝贝了喔!”
张开双手,就像他所知道的一样,她不需要安慰,刚刚的一首歌已经残忍却又温柔地把她从梦里带回。
第二十节
原本在森林里的时候,朱朔华就觉得这个世界的许多生态跟他的故乡地球很像,在离开了小镇和裘扎克佣兵团行走一段时间之后,马车外的风景真有一种好像回到地球远古时代的感觉,不论是植物c动物c地形和气候变化,都和地球极为类似。
“你的星球跟这里像不像?”他开始想是不是那些能孕育生命的星球,都有类似的特征。
今天他和冷暮一起坐在马车外吹风,这让佣兵团的人颇为惊讶,因为冷暮平常几乎不怎么和人亲近,在佣兵团待了这么久的一段时间,甚至还有人没跟他说过半句话,没想到这一路上下来已经有三天多的日子,这两个外型都出色且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人,竟然会像好朋友似地几乎都在一块行动。
而扎克跟裘风两人在见过他们两人相遇的那一刻,早已经把他们归类为同一个地方来的,所以倒不是很惊讶。
“类似,不完全相同,我们那没卫星。”
他知道他说的是月亮,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可以很容易猜出那简短字句下代表的意思,也许也正因如此,冷得像块冰的冷暮对他的近,不但不排斥,更是有问有答。
其实朔华不知道的是,冷暮对他对自己毫不恐惧或是自卑等等负面情绪的态度感到奇特,所以不但没排斥他的近,更进一步的稍微修改一下自己对人态度。
当然,稍微。
在别人看起来,他不过是从一天一两句话,变成一天十一c二句的差别。
“他妈的,还真的有不要命的。”
突然,在马车边的一个佣兵团员轻叫了一声,朔华跟冷暮两人同时转头朝前方望去,可以瞧见地平线的地方有烟尘滚滚,一看就知道有大队人马正往这里过来。
“怎么知道是来找碴的?”这三天来,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尤其是对方距离还算遥远,既然连人都看不清楚了,怎么知道是来劫货的。
“没有信号,为了避免突然的袭击危险状况发生,在同一条路上两队人马相遇时,一定会燃放属于该兵团或商队的信号弹,像我们的裘扎克信号弹射向半空,会连续出现红蓝两色的烟,对方一看见就知道我们的身份,如果没有恶意的话,他们也会施放信号弹。”
而现在对方不但没有信号出现,还来势汹汹。
“信号弹不能作假吗?”这种确认方式一听就知道并不保险。
“记忆力,每一个佣兵团或是商队出发的时候,一定会向经过的各工会登记,身为一个好的团长和商人,就必须将有可能遇到的商队信号给记住,如果出现那种其实应该在远方的商队信号,那就是作假,再来就是判断力,毕竟作我们这一行的,难免都比较危险一点,要赚大钱,就要冒这种风险。”
后来回答朔华的,是骑马到后头吩咐队形的扎克,这时候他一向赖痞模样的表情,变得严肃且充满信服力。
“冷暮,一样冲前面?”冷暮的行动虽然他可以吩咐,但并不代表他一定会照著做,不过若是冷暮不照著做,几乎可以肯定都是因为他的主意比自己好,所以对他这种会让人误以为没有团队精神的态度,裘风跟扎克两人向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冷暮点点头,直接就在驾马的座位上站起身,头轻轻地转了一下,旁边的人都可以清楚听见那骨头与骨头之间喀拉作响的声音。
“你呢?要参加?还是乖乖躲在马车里?依照我的建议,最好是躲在马车里会比较好。”转头看向朔华,扎克并不认为她那一身纤瘦的身材可以在敌我双方杀伐上有任何的贡献。
“不参加,也不躲马车,事实上,我对看戏比较有兴趣。”他不想现在就在所有人面前施展他的能力。
那有可能会被当成怪物,而且实际上他的能力也还没强到可以瞬间加入战场,那是yy小说里主角才有可能做到的事,而此刻,反正他已经付了佣金,自然他可以选择不用付出劳力。
“这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放心,我可以跟你保证等打完之后,你还可以看到我在这。”
“尸体?”
“我该谢谢你的预告吗?”
“不客气。”
在前面都可以听到两人无厘头对话的裘风,很干脆的翻了翻白眼,都什么时候了,这两人竟然还有时间在后面聊起天来。
看了一下往这里冲来的队伍,看人数绝对是他们两倍以上,至于等级
“是青色。”
远远的就可以看见那清一色的衣服,青色是他们的名字,之所以叫青色,除了因为他们山寨位于青色山脉中的某一处之外,还因为每次出来抢的队伍都穿著青色的短衫长裤。
“真是棒呆的对象。”扎克语带讽刺的说。
谁都知道青色盗贼团一向是有名的狠辣,姑且不论他们个人的杀人放火能力强不强,至少他们砍起人来的时候,没人见过他们有心软的时候,对于稍微小一点的商队或是佣兵团来说,他们是最不想遭遇的对象。
朔华书不会白看,在饭馆的日子不会白待,他听过太多次从佣兵们口中知道的青色盗贼团。
“你想我会看到你的尸体吗?”
扎克觉得这句话听起来还真是要命的熟悉。
“放心,在你先风干之前,我应该还来得及帮你祭拜一下。”
很虔诚地做出祭拜的动作,刀,就这么突然出现在还在合十的手中,银色的刀柄印出一张嗜血的脸庞。
“开c动c了!”
第二十一节
抢劫这种东西,并不是向电视剧一样还要彼此打个招呼,甚至还可以问问为什么抢自己的原因,抢劫的本质向来是快c狠c准。
黄色沙尘滚滚,窒息的杀气在短兵交接前一刻弥漫扩张开来。
裘风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声“冲!”,一个高大修长的黑影带著舞动的银芒横空划过。
朔华没来得及看清楚冷暮是怎么办到的。
当他身影停下的那短短一瞬间,最前方的两匹马跟上头的两个盗贼,已经头部以诡异的方式曲折,七孔不断渗出鲜血地躺在地上。
由于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快,后方的几个盗贼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自己跨下那高大的骏马,已经踏著沉重的马蹄,瞬间将自己生死未卜的同伴给踩得稀巴烂,红红白白的脑浆喷上马匹。
朔华还是第一次真正看到这种场面,以前的电影归电影,都知道那是假的所以震撼感比较没那么大,现在第一次看到这种可以归类为恐怖最高级的场面,他不否认自己是忍了半天才把胃里的东西重新塞回去。
远处已经杀进敌阵的冷暮完全没有这一类的困扰,脸上冷酷的表情变都没变,一双脚像是踩在风里一样,修长的身体穿梭在快速奔腾的马匹之中,当拥有蓝色印记的掌心贴在骏马脖子的一瞬间,整个人顺著手心下压的力道跃起在半空中翻了半圈,才放开的掌心又贴住马匹身上的盗贼脖子。
仅仅这样一个接触的动作,刚刚还在宾士的马匹上,喊著杀人的盗贼就像刚刚发生过的画面一样,掌心碰过的地方突然没骨头似地凹折,七孔溢出鲜血。冷暮看也没看一眼,半空中翻转的身体落地,矮身伏地,长腿由右往后方一个扫堂腿,后方被同伴死前模样吓到的盗贼,在马匹疼痛嘶喊之下跌落马背。
冷暮等的就是这个时机,盗贼还没感觉到落地时该有的疼痛,一只冰冷宽大修长的手就这么握住他的颈部,他想要惊叫出声,声音却被遏止在突然间如火烧灼般的疼痛中,然后什么也叫不出声,呼吸不到一丝一嚎的空气,背后同伴努力想要停止马匹的惊恐神色很奇怪地印入瞳孔之中。
他为什么会看得到后面焦嗥那张丑脸?
为什么他会痛得连自己的身体都无法控制?
红红白白的物体溅上焦嗥的脸,他亲眼看著自己的爱马在老友胸膛上踩下,飞溅而出的却是诡谲压在背与地面之间的脑浆。
一双眼睛冷冷地看著自己,一点也不曾对他刚刚所做的事情感到任何不忍或是愧疚。
这个银发的高大男子,不晓得用什么样的方式,折断他老朋友的脑袋,脖子好像失去了骨头,只剩下一层皮肉接系著那硕大的脑袋。
饶是杀人不眨眼的他,也不禁为这种令人背脊发凉的杀人手法感到恶心和恐惧。
“混!蛋!我要杀了你!”
一股寒意直冲脑门,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好像在那一眨眼间崩坏了什么一样,用力抓起身上足足有两个手臂合起长的大刀,在空中旋了半圈,带起一阵呼啸而过的旋风,夹带许多不知名的情绪,砍向和自己宾士马匹擦肩而过的俊美男子。
冷暮对他的吼叫,一点表情也没有,钻过两匹对他冲来的骏马之间,在大刀尚未砍上身时,抓住其中一匹马的尾巴,右脚用力一蹬,整个人随著用力的反方向飞旋半圈,以马尾巴为轴,修长的脚从后方踹下马匹上的盗贼,稳稳地坐在因疼痛而抬起前蹄的马背上。
“还真像是在看电影。”
朔华对冷暮那惊人的身手佩服得不得了,之前才觉得他像魔兽世界里的夜精灵,现在又出现了老电影磨戒里那金发精灵灵巧的身手,就好像双脚踏在风上头不受任何重力影响一样,把杀人动作变成了最优美的舞蹈。
虽然舞蹈之下的背景实在是令人胃肠翻搅。
“小伙子,你不怕吗?”一旁商队的马夫吓得面无血色,全身抖得让朱朔华怀疑他骨架快要散了。
“有什么好怕的?”突然想起什么秘密一样,嘴角露出很难下定义是什么情绪的笑容。“你知道吗?我在我妈去世之后,就常常一个人看这些东西,我还看过一个人,怎么活生生的把一个男人的脑袋给剖开,挖出脑浆然后上奶油煎煮之后喂给那个男人吃。”
随著那说秘密的轻言细语一字一句传入脑袋,原本就已经看起来快要崩溃的马夫,干脆直接吐了出来,而且每想起刚刚所说的那画面,在对照传入耳中的尖叫与鼻间的血腥味,原本好像已经吐完的胃袋,又开始痉挛干恶不停。
“可怜的大叔,我觉得你直接昏过去可能会比较好过一点。”可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一边看著脑浆内脏四溅的场面,一边联想‘人魔’里的经典画面。
那似乎变成了提醒,话刚说完,刚刚还扶著马车门吐的车夫大叔果然碰的一声倒了下去,吓了原地保护商队的佣兵一跳。
“怎么了?有人偷袭吗?”
刚刚挂在嘴角上的笑容,再度扬起。“没什么,大叔他只是为吃自己内脏脑浆的画面,感到过于激动雀跃,我刚跟他说之前”
果然,再度看到一片脸色刷白的场面。
唉呀!多么美好的世界,这个星球的人还真是单纯可爱呵!
第二十二节
“扎克!少给脸不要脸了,以前是看你们运送的东西没好货色,给个面子给你,放你们一马你们才有机会逃过一条小命,不然你以为我们会怕了你们这破烂佣兵团吗?”
说话的人十分显眼,跨下那一匹马比旁边的还要大上一倍,高大粗壮的身材穿著一身由青色组成的花俏衣服,几乎把头上的毛全剃掉的脑袋,上头还画著鲜艳的图腾,彷佛活像是怕人不晓得他的身份一样。
“哼!你不就是怕了才龟缩到现在才出来?要不然凭你哪一身抹布缝全身的破衣服,别人还找不到你吗?”
卡蜡斯庌最恨人家提到他的衣服,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审美观特异的人,之所以穿这么奇怪的一件衣服,不过是单纯的因为“惧内”,所有人都知道他怕老婆,因此即使每次妻子为他缝缝补补的衣服看起来实在是很令人无法苟同,碍于妻子发火起来可以让他在卧房外跪一整夜,比之这种面子全无的丢脸事,他宁可穿上妻子口中所谓“很威风”的衣服。
因此当有人提到他的衣服时,不管人家是不是仅止于好奇,他都会觉得是在嘲笑自己惧内的个性,因此通常干脆一个刀子下去,直接把脑袋给砍了比较快,久而久之,在菲嘉国理跑生活得人都知道他这样禁忌,极少有人会故意去说这种路令他发狂的话。
不过如果扎克会怕卡蜡斯庌发狂的话,那么他也就不是裘扎克的副团长了,老实说,他从以前开始当佣兵知道卡蜡斯庌这个禁忌之后,就一直有一个小愿望,每年生日的时候甚至会祈祷一次
那就是当面“称赞”一下卡蜡斯庌的衣服,看传说中的“疯狂图腾”生起气来究竟是什么模样。
因此,当话一说完,瞧见卡蜡斯庌那张脸的表情时,扎克真想放下手中的刀,捂住“小嘴”发出喔喔喔!的赞叹声。
那张大脸原本上面就画著诡异的图案,天晓得那是哪一个部落民族的刺青,现在被扎克这么一个夸奖,图案底下的颜色一下子青一下子白,最后一副好像就要喷出血来的艳红。
他终于知道“疯狂图腾”这个措号是怎么来的了,这图腾的颜色还真是他妈的丰富自然。
“啧!啧!啧!这该怎么说?上帝创造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视觉艺术吗?”
“噗!”打到他旁边的裘风忍不住喷口水。
“我想应该更正为上帝赋予个人魅力中最值得挑战的脸部视觉效果。”由于战线已经退到了后方,因此朔华很自然地参与了这一场艺术评论大会。
“这个词我喜欢。”
可惜卡蜡斯庌没打算让他喜欢太久,顶著一张充血的脑袋,挥舞著大刀,驾著马狠狠地朝扎克的脸上扫了下去,这一下要是中奖,所有人绝对有机会可以见识一下脑部横切面图解。
朔华可以瞧见那瞬间的火光。
刺耳的金属交击声刺入耳中,带起身体表面一阵鸡皮疙瘩,得进一点的人几乎想吼叫出来把那种发自身体深处的不爽快给发泄出来,然而却掩盖不住随之而来的呐喊声。
扎克迅速地回刀挡住,但是力道实在是过大,连另一手的刀鞘都交叉档在前方,却还是承受不了那惊人的力量,整个人顺著卡蜡斯庌的刀势被打得横飞七c八步之远,若不是裘风早已经注意跟在身边解决掉一旁偷袭的武器的话,他现在早变成刚刚赭红色地毯上残缺肢体的一部份。
他,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赞美别人衣服这件事为成为一件传说故事了,这卡蜡斯庌赶情是巨人族的杂种不成,不然哪来这么大的力道。
心疼地看著他珍惜无比的爱刀竟然被打出了一个缺口,脑中已经把那个图腾杂种给分割成十八段。
“懦夫,有胆子说出口,没能力跟我打是吧!我早说过裘扎克不过是个空有名气的三流佣兵团了。”
“那你今天就准备死在三流佣兵团的手中,如何?”一副很好商量的口气,然而从卡蜡斯庌后方偷偷袭来的刀芒却一点也不见温和,在刚刚扎克定住后退的身子时,裘风已经绕到了卡蜡斯庌身后,稳稳地砍出一刀。
他不觉得光明正大的英雄作风,会比狡猾多诈的平凡小人物活得长久。
这一刀实在来得太阴险,卡蜡斯庌根本就没注意到,一直到皮肉感到刀风临身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赶紧往前一扑接著翻身下马。
热烫的鲜血,一下子洒满刺著图腾的狰狞脸庞,他瞧见跟随自己多年的爱马,一颗沉重的头颅调落在他脚边。
根本来不及愤怒,连续将四周敌人穿喉而过的朔华,已经找到了空闲,一只箭就这么朝他的喉咙射来,又狠又急。
卡蜡斯庌这辈子当盗贼有三十一c二年的时间,头一次这么狼狈,连举刀的机会都没有,为了躲这一箭,干脆直接在地上坐了下去,并且连续打滚就怕又有下一个攻势接著而来。
朔华也没辜负他的猜测,趁所有人都还在看著卡蜡斯庌狼狈的模样,也不见他取箭,箭桶里的箭矢几乎是一根接著一根在他的意念之下飞射而出往卡蜡斯庌的弱点部分刺下去。
“吼!”
那种空有武力却无法施展,甚至只能拿来翻滚的感觉,不是很多人有机会尝试,卡蜡斯庌气得干吼起来。
就在他翻滚的速度跟不上朔华射箭的速度时,眼看一只箭就要射在他的脖子上,一只黑色模样像是豹类,头上却长著角的巨大动物不晓得从哪里扑了上来,锐利的双颚咬住箭矢,接著冲向了车顶上的朔华。
第二十三节
意念行事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快,想到什么就可以做到什么,但最大的缺点也是在于想到什么就可以做到什么。
当瞧见黑豹朝自己扑来的时候,缺乏战斗经验的朔华微微一愣,脑袋空白的这一时间里,完全忘了要反击,偏偏他的攻击都取决于一个脑袋,若是脑袋忘了该怎么做,那就更别提在这个星球上根本就是接近残障人士的身体了。
于是只能眼睁睁地瞧著尖锐的爪子划向自己的喉咙,刚刚还反应不过来的脑子居然突然间开始想起自己竟然只能活过十八个岁月这个即将成为既定的事实。
一只手拦住了尖锐的利爪,冷酷俊美的脸庞竟然一反过去平淡的表情,微微地皱起了眉头。
黑豹似乎感觉到来人的不好惹,以及被抓住的前爪有些冷入骨髓异样的感受,马上将利爪往内一勾,试图将爪子刺进这冷酷男子的手腕上。
冷暮放开手,将朔华给拉到身后,一双锐利的银灰色双瞳充满意味地看著那只退回卡蜡斯庌身边的黑豹。
他早发现了这只奇怪的动物,基本上再乱的局势他都可以轻易看透,更别提瞥眼间那躲藏在后方蠢蠢欲动的身影,正因如此,他才会即时帮朔华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这是什么动物?”很显然,在这星球土生土长的扎克与裘风都没看过这种明明像豹,额头上却长了一只螺旋般犄角的生物。
没看过?
朔华盯著那黑豹隐藏在胸前的一个云状记号,立刻就有了某一个猜想。
不会吧!
这么快就遇到了另一个?
而且还是一只动物?
“钥石。”冷暮同样有看到那个隐隐约约的记号,很肯定地说出了朔华心中的想法。
“咯咯!我还以为可以很容易就灭了这佣兵团,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佣兵团竟然还会有两个伙伴在呀!”娇嫩充满魅惑的声音,竟然从黑豹的口中吐出,原本锐利的翠绿色猫瞳,饶有兴味地来回瞧著冷暮与朔华两人,下一瞬间,头部与四只的黑色毛发收入了肌肤底下,脖子与四只抽拔,直到跟人一般的长度时,突然站了起来,两颗浑圆尖挺的胸部从毛发中弹跳而出。
扎克的双眼才刚瞪了起来,口水开始分泌之际,抽长的纤纤玉手凭空抓出了一见艳红色的长袍,长袍迅速披在身上包覆住美丽胸口同时,一张妖魅五官分明的倾城脸庞终于完全显露在众人眼前。
“妖怪!”
“恶魔!”
菲嘉国就像朔华所生存的地球一样,在种族之中除了黑人c白仁c黄种人跟红种人这一类的差别之外,别无其他,精灵c龙c妖精这一类的生物顶多从神话故事里可以听见,因此当眼睁睁看著一只豹从雄壮的身体变成曲线婀娜多姿美艳少女时,所有人瞧见这一个景象的人都吓坏了,手中的武器差点全调落在地。
青色的盗贼虽然知道首领身边有个不寻常的动物在,但却从来没有见过它突然变身的模样,同样全傻在当场,只有卡蜡斯庌依然是一脸怒火,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拍掉身上的大量灰尘。
“我并不觉得我们像是同伴。”
和见到冷暮时的感觉不同,这看起来大概二十岁左右的少女尽管美丽非凡,但是他就是莫名其妙地打从心里厌恶,而且奇怪地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像是以前就曾经见过她一样。
对于朔华听起来并不和善的话,少女一点也不在意,轻轻地拉了一下肩膀上滑落的衣袍,手中再度取出一个宽大的腰带系上,在后方打了一个大蝴蝶结,蝴蝶结的尾端金色铃铛叮当叮当响亮。
艳红的衣袍底下,丰满胸部左上方,一朵云状的深蓝色纹路在阳光下微微显出淡淡的光芒。
朔华及冷暮一看就知道这少女根本就是故意的,故意好像这四周除了她自己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慢条斯理地整理自己的仪容,穿好了衣袍,打腰带,打好了腰带现在竟然开始梳起一头乌黑的秀发来。
旁边的人目光在改变,从刚刚还当她是恶魔的恐惧表情,目光渐渐涣散,然后开始沉迷于她将秀发挽上头,露出皎白后颈的风情,张大的嘴里只差没留下口水来而已。
朔华不耐地在马车上坐了下来,他一向不喜欢女人花太多时间在梳妆打扮上,现在他终于知道哪种熟悉感是从哪里来的了,他们朱家里的许多贵妇跟大小姐们都有同样的气质,好像一天不在外头招蜂引蝶就浑身不爽快似地,有时候连举起高脚杯尾指在透明地杯上转了一圈,慢慢扬起的动作,都带著一层又一层精心设计过的暧昧。
他不否认这样的风情的确是很美,也很惹人心痒难搔,但是看多了,会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我叫妲塔,你们呢?”
看得出她的动作并没有迷惑这两个人,她长睫扇了扇,若无其事地介绍,头上的发已经挽好,垂下的浏海丝丝错落在额上与颊上,更趁著底下可以说是奢华的美感更加迷离。
朔华看了冷暮一眼,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因此也就不指望他会替自己回答一切。
“朔华,冷暮。”
“你们从那个星球来的?我是说你们怎么称呼自己的星球?”
“地球。”
冷暮漠然地望了一下四周,刚刚还在你死我活的敌我双方,此刻以他们为中心,一个一个忘记了原来的目的,全看向了这个方向。
这女人,不容易。
“”
等不到冷暮的回答,她也不生气,一双翠绿的双眼就好像有液体在流动一样绚烂。
“九尾妖狐。”朔华想起了传说中最会魅惑人心的妖怪,眼前的这一个不但有那能力,就连名字,都跟传说中的妲己颇为类似。
“什么?”妲塔对他刚刚说的话反应非常快。
朱朔华笑了,表面虽然还是一片冷淡,但眼中却像是中了什么大奖一样地笑得得意。
“我说,你的原本模样,不是豹,也不是人,而是九尾妖狐。”
“你”那一双翠绿的双瞳闪了一下。
“原来九尾妖狐是一种种族,而不是修练千年成精的狐狸啊!”一颗星球上全都是故事里的b一ss级妖怪,光想他就觉得脑袋有根神经在抽。
“你怎么会知道?你看过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那一闪如同一个错误的幻觉一般,此刻翠绿的双瞳充满著天真与好奇,甚至还带著热切,一下子妖媚的女子变成了天真的女孩儿。
“我没看过,你也不太可能认识,根据我们星球计算的方式”修长苍白的手掌有韵律的拍了四下。“如果这是四秒,我们星球每六十秒为一分钟,每六十分钟为一小时,每二十四小时为一天,每三百六十五天为一年,那个你可以计算一下大概接近两千年前的人物是多久的时间,她们的名字叫妲己c褒姒。”这可是传说中曾被认为是九尾妖狐的大人物呵!
妲塔很明显的能力绝对跟智力无关,因为她在听朔华对时间的描述时,终于皱起那美好的黛眉,最后干脆省略过那些计算,直接将最后两个名字给收进脑子里。
她家族中,女子名字必然以妲开头,而她所知道其他家族的开头音中,褒也是常有的,所以这个少年所说的两人,必然是她的同类没错。
“没听过。”
“我想也是。”你要是认识的话,那不就是老妖婆了。“不过你听没听过不重要,我比较好奇的是,钥石为你增加的能力,是变身?”
看了周遭已经完全忘记自己该干什么的人群一眼。
“还是魅惑?”
妲塔轻轻地笑了。
“这很重要吗?啊!我都忘了,如果想成为伙伴的话,那的确是应该彼此了解一下。”慢慢地,如玉脂一般的长腿,带动鲜红的长袍,随著一步一步前进,里头的景色更是若隐若现地诱人。
“不,我想了解,并不是为了成为同伴。”朔华微微地往后退,而一直前方帮他警戒的冷暮,竟然泛起了极浅的一抹微笑。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跟这个少年相处了,只有他能跟得上自己思考的速度,甚至比他还要快速。
“是吗?那是为了什么?你不喜欢我成为你们的同伴吗?妲塔那么令人讨厌吗?”
才刚说完,眼眶就已经微微地泛红,让原本水汪汪的上扬大眼更加惹人怜惜。
朔华觉得自己额头有某一条青筋在抽动,这死女人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他的那些堂姐堂妹,他喜欢看美女,可是对和自己亲戚半斤八两的美人,身体会不自主的产生违和感。
可惜旁边的一群普通人并不这么想,随著妲塔变化可怜的模样,不少人的双眼也开始瞪住他这个让美人伤心的罪魁祸首。
“讨不讨厌是另外一回事,懂得最佳利益的人是不在乎这点小感情,而问题出在哪里,不如你来回答我,第一你左胸上的钥石烙纹为什么会从单一的线条变成两道,再来,第二个问题是,你是需要我的能力来增加你的魅惑术,或是冷暮的能力来增加你的变身能力?”
一开始拥有钥石,烙印在身上的纹路必然只有一道,她的云朵却是由两道纹路构成。
一道变成两道,若是轩泽曾经给他的提示无误的话,那只代表她找到了可以增加钥石能量的物品,或是她吸取了某个人身上的钥石。
钥石要离开身体,唯一的条件就是死亡。
语毕,翠绿得双眸凶光毕露,一双纤细的玉手,珠贝一般的指甲突然暴长,如刚刚豹一般的速度,红色的身影冲向如雕像一般静立的冷暮身前。
第二十四节
宾果!
他就知道妲塔从钥石中获得的进阶能力是变身。
原因再简单不过,传说中的妲己和褒姒虽然都是人形,但是却不曾听说过有什么幻形的能力,而魅惑却是必然,这代表九尾狐天生就懂得魅惑术,而变身也许可能也会一点,而要像妲塔这样迅速且非单一种变化的完全不曾听闻。
如果她能杀了冷暮,获得的自然就是冷暮能够分析各种物质的能力,她在幻化其他物种时自然更佳容易顺利,破坏力也就更强。
“给我杀了他们!”
天籁一般的声音自乳白的颈子中发出,带著点聊人心头的嘶,哑离他们最近的盗贼跟佣兵们都不由自主的将刚刚垂下的武器再度抬起,完全忘记自己刚刚还说过她是妖怪c魔鬼的事实。
“给我醒来,不要忘记她的身份!”运用念力与声波的结合,将带著警告意识的话语震入被魅惑的脑子里。
他猜什么佛门的狮子吼跟自己这一招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裘风跟扎克立刻清醒过来,接著是心里清楚谁是敌人谁是伙伴意志力坚强的佣兵,力量最弱的商人c工人跟马夫尽管未曾恢复意识,不过前进的脚步停了下来。
妲塔恨恨地瞧著朔华,心里恨不得把他给千刀万剐,如果不是他,单单冷暮一个还有成功的可能,因为她轻易地就可以看出这个冷漠的男人在这种情况之下,说不定连同伴都可以一手掐断脖子而毫不变色,那种残酷可以加深她魅惑术的威力,让深陷其中的佣兵跟强盗,脑海里只剩下这个杀死自己同伴的凶手。
没想到这个小鬼竟然来这一招!
“鸡婆!”
“咦!你也懂这个称呼?还是这个星球语言中本还就有这句话?我还以为我自己创造了新词。”这句话他曾经对饭馆隔壁的曹婆婆说过呀!真怀念。
“该死的低等生物!”
碍于冷暮的动作完全不输给渐渐变化回豹型的她,只能瞧著朔华冷淡的脸庞双眼却故意带著嘲讽,心里的火笔墨难以形容,真的是恨死这个小混蛋。
“我记得低等生物这个名词通常都是用来形容智力比较低下的物种。”说著,瞄了那已经完全变回豹形的妲塔一眼,意思谁智力低下,大家都很清楚。
一边说,一边还把妲塔幻化成豹型之后落下的衣物给收到自己的空间,对于外星人所穿的衣服他颇好奇,之前只是不好意思扒下冷暮的衣服而已。
他这种挑衅的行为,完完全全第将妲塔脑中最后一条理智的神经给爆开,动作更加凶狠起来,尖牙后的喉咙似乎连话怎么说都忘得一干二净,直接吼了起来。
“真可怜,更低等了。”
收完了物品,再度跑回马车车顶上坐下,刚刚那夹带意念的一吼,其实几乎耗费光了他所剩无多的能力,不过除了他自己或许在多加个冷暮之外,不会有能看得出他原本就苍白的表像内有多乏力。
幸好可以说是佣兵们都恢复了意识,他也就不用太担心自己会被那些依然处于狂热之中的盗贼给分尸。
看了一下四周,妲塔魅惑的功力还不完全到家,除了近距离的盗贼之外,远一点的已经停止战斗,眼中多多少少都带著恐惧的神情看著和冷暮作战的黑豹。
他的设想果然是正确的,这个世界和地球非常相近,像他们这一类的能力者,只要是过于惊世骇俗的,都会被当成异端。
冷暮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杀人都从脖子下手,直接化去脖子属于钙的成分的话,不解剖还以为被扭断而已,若化去全身的骨头,恶!那一定很恶心。
不过他刚刚明明有看到冷暮抓住了妲塔的手,为什么不化了她的?
脑筋一转。
看来拥有变身的能力,身上的骨骼成分大概也不尽相同了,要杀妲塔,就只能纯功夫了。
“杀得了她吗?”
“尽力。”
冷暮一点也不觉得妲塔多了一颗钥石的能量,应付起来就会难多少,胜负这种东西除非是在实力有天攮之别的情况下,否则是没有绝对的答案。
听见他们的对答,黑豹再度向前攻击了几下,突然退回正打在一起的扎克和卡蜡斯庌附近。
“不打了。”
黑豹又成了美女的形象,不过这一次穿衣服的速度快多了,其他人没多少机会一饱眼福。
“跟你们打一点都不划算。”她本来的打算是杀了两人,那个高大男子的能力,她绝对能收回自己的体内,而那少年的能力,也许也能有点帮助,就算吸收不了,以后也可以拿来跟别人换。
偏偏这两个人一点都不好惹。
天生的魅惑术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冷淡的人,毫无用武之地。
九尾狐其实本来就有变形的能力,但仅限于人形与本形两种,有了钥石之后,她开始有了幻化其他物种的能力,但是却是必须一点一滴摸索,在这个鬼地方活了半年多也才能多幻化出两种型态,直到她遇到了另外一个钥石的拥有者。
没忘记当初给她钥石的人所说的一切。
想要更强,想要进化,就必须得到这个星球上累积数十万年所凝聚而成的能源,再不然,就是杀了其他的钥石拥有者,吸收他们的能力。
天知道那些累积的能源要怎么去找,她只想要脱离这种可以说是贫困的生活,卡蜡斯庌的山寨再如何富有也不过是个山寨,她想要的是像她姊姊所用有的一样。
她想要权势,想要地位,想要将所有人踏在脚下的那一种快感。
所以她魅惑了那个以为自己终于找到同伴的男子,夺到他模拟物种能力的钥石,这样一来,她不仅能幻化物种的外型,还可以拥有物种的能力。
就像豹跑得快,小鸟能飞翔一样。
第一个钥石让她成为徒具外型的物种,第二颗钥石让她内外如一。
而若是她能得到冷暮的能力,那么她就不用在辛辛苦苦去练习怎么变成其他的物种,这个男人所拥有的能力,可以让她轻易看透所有物种的一切,幻化万物再也不是难事。
不过这些都必须在有命的情况下才有用。
算她倒楣,就像看著美味的食物,却发现这食物她啃不动一样。
“那你想怎样?”
“不划算的买卖自然是不做,不过,我们有一天还会相遇的,到时候在看是谁有能力取出对方身体里的钥石,卡蜡斯庌我们走。”一下子拍开扎克向卡蜡斯庌砍下的长刀,那模样还真像是一个妈妈在挥开小孩子胡闹的玩具一样,让扎克开始怀疑这个看起来还颇为柔弱的女子,其实根本就属于暴力女一派。
“可是”卡蜡斯庌停手,看看那一车车的货物跟遍地死伤的部下。
“你不想听我的了?”双手缠了上去,尖挺的胸部正好抵在卡蜡斯庌的手臂上,彷佛不经意地磨蹭一下。
卡蜡斯庌忍不住一抖,大手熟练地捞上她纤细的腰身。
“走!”
第二十五节
来的时候有多快,去的时候就有多快。
“我们只是配角吗?”扎克呆呆地看著如潮水退去的盗贼们,眼睛呆滞下巴合不起来。
他觉得自己多么像个戏剧里过场的路人甲呀!
裘风同样觉得自己的嘴角在抽搐,活了大半辈子,干了数十年佣兵的生涯,第一次遇到这么扯的事情。
“女人果然是一种麻烦的动物。”跟他家里那个一样,说哭就哭说笑就笑,把他当白痴耍。
最悲哀的是,如果你很不幸地爱上了那个女人,就只能被耍得心甘情愿,就像刚刚的卡蜡斯庌一样。
朔华看了看附近的一片狼籍,大概是因为从开始到结束的时间并不长,所以佣兵团并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些尸体几乎都是冷暮跟扎克两个人造成的,尤其是最难善后的那些尸块,扎克自己想办法。
“你刚刚并没有分解妲塔。”
“成分不同,不过再让我握一次。”再让他握住身体任何一部份一次,他就有办法洞悉那一身可以变换的身体究竟是由什么构成。
那女人八成也知道,所以才会撤退的这么迅速。
“下次要握到可不容易。”
冷暮轻轻冷哼一声,修长的脚踢高一块地上的石头,张手接住,然后粉碎成烟灰,又踢起一块,再接,再粉碎。
一旁的佣兵看起来,还以为自家的冷暮大人力大无穷,再看看地上那些脖子扭曲的尸体,不由地握住自己的喉咙,吞了一口唾液。
“拿去。”突然丢过来一些亮晶晶的东西给朔华,朔华眼明手快地接住,手掌心上是一个很小的金块。
“不会吧?”
“这个地方的岩层看来容量不差。”他不过是粉碎了大概三十来块石头,就将里头的黄金含量给抽出成这么大一块,可以吃上一顿好的了。
“你的能力还真是实用。”连发泄情绪都可以养活自己,捏著那一块小金块,收进自己的空间中,他没打算拿去买东西,算是一个小小的纪念。
“恩!那个,请问一下。”
一个娇娇嫩嫩的童音突然在两个人身边响了起来。
朔华跟冷暮两人猛然一转头,竟然发现有一个小鬼在神不知鬼不觉得时候,趴在马车的下头,一双眼睛绿汪汪的,跟那一头绿色的头发相映成趣,还有那一身肤色,不晓得是在泥地上滚的还是本来就这样,是很自然的棕褐色。
“你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们两个人的警戒心不可能差到这种地步,连人就在脚边都没发现,除非这个小鬼有异于常人的地方。
“从地下。”慢慢地爬出马车车底,小鬼头很自然地回答,一点都不觉得这个答案哪里奇怪。
刚刚一个九尾狐女,现在又是怎么了?土拨鼠男孩?
不让他们有开口的机会,小男孩很干脆地爬上马车驾驶座位坐下,一双圆滚滚地大眼看著两个人,笑得很开心的样子。
“我可是等了五百七十一年的时间,终于找到可以当同伴的物件了,我也是钥石拥有者喔!”
两个人全皱起了眉头,这小鬼光是第一句话,就很够份量。
五百七十一年,这是什么样的概念?
“你们不相信吗?”
小小的脸蛋嘟了嘟小嘴,很无可奈何地开始脱起裤子。
“你干什么?”
“给你们看证据啊!”
于是,棕褐色光滑嫩嫩的小屁屁一下子露在两人眼前,而且看趋势,他还打算继续脱下去。
“你你们两个”
扎克还在苦恼该怎么埋这一堆尸体时,走到马车前想要取工具,就看著冷暮跟朔华两个人皱眉盯著一个不晓得从哪里滚来的小鬼屁股瞧,而且那小屁股还是光溜溜的。
两人回头,小孩也回过头看著扎克。
“我就说你们两个怎么会对刚刚那么样一个大美人面无表情,原来,原来这才是你们的嗜好,天啊!你们竟然有恋童啊!”
冷暮毫不留情地一脚踹了过去,朔华满脸黑线地在他屁股著地的同时射出一把箭矢,噗!噗!噗!噗!四声,全稳稳地钉在扎克的要害处,射破了本来就不怎么结实的裤裆,再度露出那已经被众人阅览过的小弟弟。
一边的佣兵跟商人们楞了好长的依段时间,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从刚刚的杀人炼狱到现在这种槁笑场面迅速转换心情,有很长的依段时间,脑袋都是空白,直到扎克狼狈地起身拔箭,冷暮三人进去马车里头,才知道爆笑出声。
“哈哈!副头儿!拜托,这里又没女人,你露小弟出来干啥!”
“副头儿!太慢了啦!美人都走了才展现雄风,人家看不到啦!”
“那个,副团长先生,你想那个美人有没有可能因为你的小弟比较大,而放弃卡蜡斯庌跟你走?不过那个美人不好惹啊!卡蜡斯庌到底是从那儿找来的,那分明是怪物不过有这样的怪物陪在身边,想想那一对奶”商人想起刚刚穿衣哪一幕,双手忍不住在空中抓几下,完全忘记自己的风度,开始粗鄙起来。
扎克瞪了他一眼,倒楣地走回自己的马车换衣服,中途还踹了差点笑刹气的佣兵们一下,让他们跌个狗吃屎。
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那么狠!
他,这两人一点都不好玩。
一边诅咒一边感到下体微风吹过,赶紧找了件裤子换上,心里打算著有没有报复的可能性。
第二十六节
“你们可以叫我树海。”
在确认完脚底心的那一个蓝色圆圈之后,树海穿回裤子跟鞋子,然后很乖巧的模样坐到马车角落的一个软垫上。
“你难道没发现你做错了什么?”
朔华非常怀疑自己是不是该加这个同伴进入队伍。
“啊?做错了什么?”树海一脸疑问。
“你的钥石烙纹既然在脚底心,那脱裤子做什么?”害他们被扎克那个白痴开无聊玩笑。
树海眨眨圆滚滚的大眼,一阵呆滞,然后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腼腆笑了起来。
朔华脸上是看不出什么表情,实际上他是很想打个落雷在这小鬼的头上。
“嘿嘿!因为我从来没穿过衣服,所以忘了。”他是真的没想到,直接的反应就是脱掉这个动作,至于拖哪里完全没考虑。
“从没穿过衣服?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树人,我从树人星来的,没办法我原来的模样实在是不需要穿衣服,所以有点不习惯,真的不是故意的拉!”
“树人?可以变给我看吗?”刚刚一个九尾狐就已经够呛了,现在又来一个可以变身的,他开始怀疑释不是出了小镇,外头拥有钥石的人轻易可以见了。
树海为难地搔搔头。“有点困难,我的原型大概有20个你那么高,五个人才能合抱。”
“那应该不是树人,而是人树吧?”不愧是数百年老树。
“没办法,就算没有跟钥石融合,我们的寿命本来就长,而且没有意外的话,可以一直长。”
“算了,讲重点,你说你已经找了五百多年的伙伴是怎么一回事?”
“说起来其实我是上一批拥有钥石的能力者,但是因为我的钥石并不像刚刚那个九尾一族一样拥有变身的能力,而树人从发芽到成长,想自由转化形体必须经过数百年的岁月,当年我被送到这里,虽然是有遇到一些拥有钥石的人,但是他们没有人能接受带著一棵树到处跑,所以我只好慢慢等待,等待自己可已变成人形为止,本来以为自己大概要一个人想办法去找能量,进化自己的钥石能力,结果你们就来了,我这才知道原来能力者并不是只有一次送到这个地方。”一张可爱的脸蛋上,终于露出那经过数百年岁月的沧桑。
当初他只是好奇,好奇在树人星外是不是真的有完全和自己族人不同型态的生物或是生活方式,所以答应了那个人,让自己与钥石融合,没想到这样一个好奇,竟然让自己孤孤单单在陌生的星球上,渡过数百年岁月。
在树人星时,虽然大家因为体积的关系移动缓慢,每次认识的都是附近那几百个树人,必须等到大概六百年的岁月,才能变成另外一种形体自由行动,但是至少有人可以和自己聊天说话,就算每天讲的话题都一样也没关系,至少有人和他说话
朔华跟冷暮都了解寂寞的感觉。
他们都是同一种人,只是他跟冷暮都是个性跟环境使然,而树海却是逼不得已,当初会那样好奇而愿意去探险的一个孩子,想必是多么活泼,活泼的个性要忍过五百多年的时间,真的是好漫长。
忍不住,伸手摸摸那一头翠绿的发,向孩提时代母亲每次安慰自己时一样,却没想到触感竟然像是在触摸草第一样,刺刺的c充满生机的。
“你,其实还是一棵树?”
“恩!”树海点点头。“我没有九尾湖幻形的能力,能变成这样其实只是改变一下型态而已,本质还是一棵树人。”
“那钥石给予你的能力呢?”
树海笑了,尽管忍受数百年寂寞是一件伤心的是,但是对于钥石所给予他的能力,他却是感到快乐与欣慰。
从空间中取出一棵种子放在掌心,在眨眼间,嫩绿色的翠芽穿出土黄色的外壳,小小的叶片卷曲伸展,越来越大,乳白色的枝干迅速抽拔,玉一般的透明感变得扎实,并解渐渐粗壮变成棕褐色,种子的部分不断慢出一丝一丝细根,紧紧抓住那捧著自己的小手,然后下垂。
那种感觉,就像在看一部小树成长过程的剪接片,将数十年大树的成长生涯,拍成短短一分钟的短片,几次的呼吸之间,美丽的翠绿中冒出一个又一个的花苞,绽放成一朵又一朵的鲜艳红色花朵。
马车才多大的空间,一下子鲜艳欲滴的枝芽横出窗口,在外头一样开出鲜花朵朵。
“啊!你们又在搞什么鬼?为什么马车里面会长花!”刚换好裤子的扎克一出来就看见马车开满花朵的奇异景象,他开始怀疑自己会因为这几个奇怪的人,而开始中年早秃。
朔华发现自己的笑容越来越多,轻轻摘下一朵不知名的花,用凸起的枝干部分,在自己的手臂上画出一道伤痕,鲜艳的血液慢慢地渗出表皮来。
“这也可以吗?”
树海点点头,伸手握住他的手,感觉一阵温暖,耳边好像可以听见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就连血液在血管流动的感觉,都是那么清晰。
渗血的伤口,慢慢c慢慢愈合,然后再度恢复无瑕。
伸手触摸手臂上消失无踪的伤痕,指尖还可以沾染到刚刚渗出的点点鲜红,只是没有痛楚,也没有任何的伤疤。
就像轩泽所说的
他就像是参与一场不能用替身的一nlega,如果说他是魔法师或是道士的话,那冷暮就像高敏捷伤害力强的刺客,树海就是拥有治愈一切能力的牧师。
“喂!我说你们,到底在搞什么?这样怎么出发!”气冲冲地打开车门,扎克差点被眼前的景象给气昏头。
三个年纪看起来都不到他一半的孩子,一脸饶有兴味地看向他,四周则是绽放著一朵又一朵的花。
朔华扬起眉,把刚刚那一朵摘下的花插在他那张惊讶的脸庞边。“抱歉了等一下我们会清干净,这是一点小心意,npc大叔。”
扎克的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几个字卡在喉咙间说不出来。
赶紧深吸一口气。
“他妈的!谁要这什么鬼心意!谁是npc大叔!npc大叔是什么鬼东西!”
震耳欲聋的吼声,穿过天际,裘风叹了一口气,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
不过,扎克喊的npc大叔是什么人啊?
第二十七节
轩泽在他与钥石融合后,曾经大概告诉过他如何增强能力的办法。
想要增强自己的能力,领悟跟力量是并行的。
能力的强弱可以藉由练习或是外在物质增加,但增加到一定的范围,就会遇到瓶颈,这时需要的就是领悟,领悟如何扩张自身的领域,进而去容纳更多的能量,才能施展更大的威力。
“外在的力量一个可以从吸取别人的钥石来获得,但是这一种方法不但残忍还有限制,通常是自己能够了解并运用的能力,有共通性才能吸取,所以在我所知道的几个钥石拥有者里,多数都是选择去寻找增加自己能力的增幅器,增幅器有时候只是一颗矿石,有时候则是一个可以吸取宇宙能量的器具或是装备,这一类的东西不多,但数量也不少,在五百年前有大概将近一百位的拥有者利用这些东西,穿越通道,离开这个初始领域。”
树海坐在旅店客房的地板上,将这几百年来他所看到的一切,简单的说给两个人听。
跟两人比起来的话,他可以说是祖宗级的长者了,至于外表他可没办法,刚能变换外型的一开始,自然是幼体状态。
经过青色盗贼抢劫的一役之后,他们来到了离菲嘉首都还有千里远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以生产矿石闻名叫富必喇,所以来来往往的商队不少,外头的大街上,也都是矿石一类产品的买卖,跟吉达他们的小镇比起来,这个大了许多,镇上还有防卫队在管制。
“怎么获得这些增幅器?而且这些增幅器在五百多年前的抢夺下,应该所剩无几不是吗?”
“有些增幅器是可以随著时间过去而增加的,至于其他的,那些送我们来的人,好像每隔一阵子就会丢掉一些。”
丢掉一些?
“意思就是说我们是捡他们不要的就是了。”听起来,真不爽快,原来古代所谓的那些神器由来,都是这么来的。
树海搔搔头。“好像可以这么说。”
“算了,再想下去,我会开始怀疑那些人送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不是要我们帮他们回收垃圾做环保,你先说说看怎么去取得那些增幅器吧!”
“先从最简单的说吧,矿石,可以说是每一个矿脉都至少会有一个矿精,而这些矿精就是一种增幅器,属于可以和我们融合的一种,每一种吃起来味道都不太一样。”像是想起矿精的美味一样,树海一双大眼开始神游起来,一张小嘴叭吱叭吱几声,竟然不由自主地开始便回原形,头上不停冒出绿叶跟细枝,才脱下鞋子没多久的脚丫子长出了树根往地板下头钻。
“给我回神!”朔华很干脆的一拳捶下去。
“叩!”
非常扎实的声音,不过痛的人只有一个。
朔华看了一下自己微红的指节,这家伙果然只是换一下外型而已,其实从头到尾都还是一棵树,他刚刚撞的地方是额头,那质感不但不软,还硬得很,完全跟敲击一棵树干时是同样的声音。
“嘿嘿!抱歉,我只是想起之前吃到一颗矿精时的感觉。”
“你不会痛吗?”
“什么?”
“算了,继续说吧!”
“啊?我说完了。”
朔华很想再捶下去,但是想到只有自己会痛的情况下,还是放弃打算。“既然你说完了,那重点呢?另外一种增幅器的取得办法呢?”他隐隐约约抓到一个重点,不过必须由这个家伙来证实,五百多年的经验,可是行动的最好教材。
“另外一种增幅器的取得,必须从各项消息跟传说来推论,我的重点就是,既然已经知道矿精的取得方式,那么何不好好利用一下我们现在的所在地?富必喇的矿脉全菲嘉闻名,不但矿产量丰富,而且质地精纯,再加上开采的时间不过短短不到五年,想必矿精应该还在才是,至少我可没听过这里的矿区曾经出过什么大事。”一张可爱的脸,突然笑得贼贼的,眼中充满已经算计好的得意。
他就知道,活了超过六百年的家伙怎么可能天真纯洁,这棵树表面可爱无害而已,说不定肚子里全都是坏主意。
“你的消息还真是灵通。”
“这当然,只要是有树的地方,我就可以知道消息,现在你们可知道得到多棒的一个伙伴了吧!”
“哼!”
“去!”
这次连冷暮都发出了不屑的冷哼声。
嘲弄归嘲弄,朔华脑袋转了一下不得不感叹地球的人类真的可以说是本能最差的一种生物,从第一个见到的冷暮,再来妲塔跟树海,可以说是每一个人都兼具数种本能,就只有人类,好像除了脑袋之外别无其他,不过这也可能是科技太进步的关系。
科技太过发达,渐渐地人类就开始依赖机械,忘却自身的改造,不然像是爷爷他们,在练过那些已经失传许多部分的武功之后,打起架来应该也不会输冷暮才是。
可惜,他一直都是只能偷偷旁观的那一个。
“冷,要参加吗?”
坐在窗边的高大身影,毫不犹豫地点头。
“那现在该怎么做?”
树海笑了一下。“这该由你来决定吧?”
“我?”朔华扬起剑眉,好奇接下来会得到的答案。
“你不会忘记自己的能力是什么吧?”那张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脸旁,一点也不适合像这样莫测高深的表情,用打的打不痛,朔华考虑是不是该把空间里的小刀拿出来在他脸上刻某某某到此一游。
“看来在你面前毫无秘密可言。”他知道他话里的意思,没忘记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直接从半空中掉进森林里,而森林理最不缺得的就是树了,全都是这家伙的眼线。
“不尽然,不是每棵树都听得懂人类的话,至少你从半空中掉下来的时候在骂些什么我就不知道。”
“他妈的。”
“啊?”
“我说他妈的。”俊美的脸庞露出再灿烂不过的笑容,了解朔华的人会知道这大概是他母亲去世之后,笑容最“阳光”一次。
不过树海那只有水分流动的纤维里,却感到莫名的阴冷,唯有干笑。“呵呵!真感谢你帮我补充资料的完整性。”
“哪里,我的荣幸,晚上出发。”
第二十八节
看看天色才要进入傍晚,距离深夜还有一段时间,朔华干脆重新穿好衣服到外头绕个一圈,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可以买,尤其像是一些珍贵的书籍或是任何有可能跟增幅器有关连的物品。
不过他倒是没料到冷暮也跟著他一起出来,就连树海也赶紧穿上鞋子说要去找镇上的同伴聊聊。
“你会被当成疯子。”才走出旅店没多久,树海那家伙就直接在路边一棵看起岁月颇为悠久的大树下“生根”,一双眼睛非常呆滞地看著树顶,只差口水还没留下来而已。
“你懂什么,我这是在跟美人交流。”
美人?他只看到一棵树而已。
“那你慢慢去交流,我先走了。”他不觉得自己跟他一起在树下交流,会突然有什么顿悟,牛顿的理论也要是棵果树才能成立。
于是两人一起丢下那棵努力不让自己真的生根的树,在大街上问了一下路人,转了几个弯就到一条专门卖些奇怪东西的街道。
这里向来是冒险者跟佣兵最常来的地方,有时候可以掏到不少好东西,甚至还有少见的书店。
这个时代还没发明印刷术,书籍都是手抄本,每一本的做工都十分费时,因此价格相当高,买得起的人也不多,所以除非是拥有大量人口的城镇,一般来说不太可能会有书店这种高消费的地方。
而富必喇人口是不多,但流动量大,所以小小一家店面,进的书籍不少,一眼望去应该有千百本之多。
两个人的目的几乎都是一样的,造价高昂的关系,这个时代不用太担心会有什么废话过多的书籍,作者都是尽量用精简的说法来陈述观念,所以看一下书名跟大略翻一下内容就可以知道需不需要,所以两个人抽书的速度快得惊人,让一旁书店的老板瞪著双眼,完全无法估计等一会儿可以有多少的收入。
碰!碰!
两声沉重的声音,书店老板的柜台差点没被那两大叠的书给压垮,而且看两人的目光还在书架上打量的样子,似乎这还只是一部份而已。
“恩,我算一下。”赶紧从抽屉掏出一个颇像是算盘的东西,不过都是下压式,一样十位进位,只是一个银币的话,就往银币那一栏下压一格,压满个位数进到十位数那一格,以此类推,看上去是一排十格总共七排,换句话说只能计算到九百九十九个金币九十九个银币九十九个铜币。
跟中国的算盘比起来,是逊色许多,不过用在这种小店面也已经足够,学习又简单,连四五岁的孩子都可以轻松了解。
在老板忙碌于计算之间,朔华在身后不远的小书柜里,看到了不少发黄的卷轴,而冷暮显然也注意到了卷轴另一边用黏土雕刻的版书,人已经站在那里看了起来。
打开其中的一份卷轴,很多都是地图,或是深奥难明的文章,不少字句连他都要稍微想一下才能够贯彻。
“这些卷轴跟版书,你们也要吗?”
不愧是生意人,老板马上就发现两人的兴趣,赶紧上前说明。
这两种东西的销路并没有书籍好,但是会买的人颇为固定,因为会用这两种东西来书写资料的人,很多都是因为需要大幅的画面,或是特殊c紧急的状况下才会使用。
因此有时候可能根本是毫无用处的一个联络,有时候却代表著一个秘密。
至于是不是无用的联络或是惊人的秘密,就要由买的人来判断甚至是实现。
“全带走。”
这句话是冷暮说的,他跟朔华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已经跟佣兵团跑了不少的时间,不但非常了解这些东西的价值跟价格,自己也有著惊人的积蓄可以将东西尽数带回。
在原来的世界里,他可是有能力毁掉一个星球的人物,带来的东西自然不会像朔华那样的生活化。
一听见,书店老板马上笑开了脸,赶快回到柜台,一双手飞快地在计算版上猛按,这大概是他开店以来,按计算版最快的一次了。
“小哥,算整数,您的是一十一个金币四十七个银币。”要是让一个小康人家在这里听到,恐怕会吓掉一双眼睛,因为一个环境不错的小康户口,一年也差不多就是十个金币的收入,朔华这一买,就是别人一年份的收入。
“另外,大人您的是二十四个金币五十七个银币。”这一个就更夸张了,是小富人家一整年的收入。
不过两人付起钱来完全面不改色,数也不数,随手放在书店柜台上就是刚好的数目,让书店老板怀疑两人是不是一开始就已经算好价钱,不过怎么可能,这些书上不见得每本都有标价。
“需要我请人帮你们送到旅店吗?”客人最大,于是将心里的疑惑压到角落。
“不用。”朔华手一放在那些书上,一下子就全收到空间里,冷暮也一样。
可怜的老板,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角落放好奇心,现在又冒出了更大的一个来。
确定两人都没有还要买的东西之后,朔华先一步走出书店大门。
没想到角才刚踏出去,正好就撞上了一个快步走进来的胸膛。
要命,他是撞上了石头族的是不是?
当朔华被前方健壮的胸膛给狠狠弹回去时,心里觉得自己的鼻子有撞歪的可能性,而且要不是冷暮正好在他背后扶著,说不定还会弹到后面的墙壁上。
“臭小子,你走路是不看路喔!”
最前面那个撞倒朔华的大汉还没说话,后面的几个小喽罗状人士倒先骂了出声。
摸摸自己的鼻子,确定他还在原位,没好气的抬头,富必喇警卫队的制服就这么映入眼中。
“闭嘴!”为首的大汉瞪了后面的几个警卫队员一眼,然后很诚恳地看向朔华。“你没事吧?刚刚是我走太快,抱歉。”
眼神c声音是很诚恳没错,但是朔华直觉地就是不太想根这家伙牵扯太多,一张不算英俊的脸上,却有棱有角五官分明,充满著男性特有的阳刚味,长相身材尽管粗犷,不过身上的衣物却干净异常,一身并不高昂却也绝不便宜的衣服彷佛才刚被浆烫过,几乎找不到一丝绉折,这一种男人绝对不是易与之辈,单单是出身就值得人深思。
“没事。”
在那些警备队员眼中看起来是无礼的冷淡,迅速绕过几个人身边,身后的冷暮更别想要他对陌生人说些什么,跟在后面大脚一跨就是擦身而过。
大汉的双眼,突然与冷暮相对,被他眼中那一种冷得可以冻死人的眼光给愣住,眨眼间回神,就只能望见两人一前一后的背影,快速而从容。
“没礼貌的东西!”
“两个臭小子竟然就这样跑了!”像是对大汉的冷淡,就是对他们的无礼一样,警备队员忿忿不平地喊了起来。
“算了,他们并不知道我是谁。”到底是谁泄漏了他的身份,让这一群狗围在他身边乱叫,吵死人了!
“老板。”
一直缩在角落的老板听见大汉叫住自己,终于松了一口气走出来,刚刚他还真怕两方打起来,这些书可不像桌椅一样摔坏了还可以修还可以重买,哪损失可大了。
“请问需要些什么,大人?”
“你卖的卷轴放在哪里,我全都要了。”每年他都会来这里一趟,只是当时并没有被发现身份,因此老板并未认出眼前这带著数位警备队圆的大人,就是过去几年间那个看似落魄的冒险者。
“啊!您是说卷轴吗?抱歉大人,卷轴刚刚全被刚刚那两位大人给买走了。”什么时候冷门的卷轴变得这么好卖了。
“是吗?”浓眉底下的深邃双眼,锐光一闪。
“大人,需要我们把他们两个给追回来吗?”一旁的警备队小队长一发现可以拍马屁的机会,马上上前悄声建议。
“不用。”要你们这群废物去追,那只会打草惊蛇把事情越弄越糟不过,他们至少有一件事情可以帮他做好。
“你去弄清楚他们从哪里来,今天会在哪里过夜,要往哪里出发,记得,我要这三个答案就好,别的不准多事,否则,你自己知道,当然,事情办得好的话,奖赏自然会等著你。”
“是,我马上去。”狡猾的笑容从嘴边逸开,随手拉过一个警备队队员,立刻想办法赚奖赏去。
大汉怎么不知道他的心思,冷冷在心里一笑。
那两人看起来不是好惹的对象会是哪方面的人物?
第二十九节
夜晚,街道上的灯夫刚将等火给熄灭,三个黑影便已经离开了依然热闹的旅店,其中两个黑影根本就是黏在一起飞跃在富必喇的街道民房上,另一道黑影刚跳下旅店窗口,接触到地面,还看不清楚模样,一下子消失在土地上,只留下几件衣物,不过不到几秒钟的时间,又可以看到一只小手伸出地面,抓住刚刚掉落的衣物,然后再度消失。
“今天早上那个人,不是简单人物。”
因为比起他来,冷暮的速度还要灵巧快上许多,所以朔华让风聚集在两人身上减轻重量后,干脆放松身体让冷暮带著跑。
反正他作势一向是以达成目的为重,并不在乎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削弱了自己身为一个男人的面子。这儿又没美人又没观众的,完美达成任务比较实际。
“有人来问了我们的行踪。”他在回来旅店的同时,一直在旅店休息的佣兵团员就已经告诉他们这个消息。
“你想他的目的是什么?”
“书跟卷轴。”
“我也是这么想。”
不然他跟冷暮在这个世界时间并不长久,背后也没有什么多大的利害相关,最吸引人注意的能力一直没真正的在人前显现过,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在书店的那依段时间可能碰触到什么别人认为不该碰的界线。
“看那些警备队员对他的态度,我想必然是属于菲嘉上层的人,和这个世界的官方人员对著干,于我们来说没多大的好处。”
冷暮点点头,一边注意下方是不是有人出现,一边注意脚边不要踏到了什么会惊动屋内人的碎片,身上扛著朔华对他来说,并不是太难的一件事,尤其他很满意身边围绕著风的感觉。
“你能速记吗?”
冷暮摇摇头。
“那把你身上的卷轴跟书都先给我,我先背起来,免得到时候那些人硬要出手。”他不会那么容易就妥协,不过为了避免将来麻烦,逼不得已他还是会把这些东西扔给那位到目前依然不晓得身份的大汉。
冷暮点头。“到了。”
“你们动作也挺快的。”小小的个子像鬼一样从泥地里钻了出来,然后开始穿起麻烦的衣服。
他们来到的是矿坑的主要通道,外面的守矿人还不少,四人一组来回巡逻,洞口摇曳的风灯不是很明亮,所以周遭的景物并没有办法看得很清楚。
“你知道布置吗?”他相信今天傍晚的时候,树海并不是单纯的在和一棵树搭讪。
“守在洞口左右各两组人,每两个小时换班一次,周围巡逻一共六组,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去是最好,不然的话就是要把八组人马全解决到,否则我们没办法玩到天亮开工。”
“你能钻进矿坑吗?”
“不能,这里是岩矿区,我是树,不是铁锄。”
“门口总行吧?”
“是没问题。”
“那你移动到门口其中一组旁”凑到树海的耳边,很快地将简单的计画给说出。
“这样成吗?”树海严重怀疑这个战术的可能性。
“好玩而已。”不成的话他早打算好,干脆通通把人打昏绑起来最快。
“你难道不反对吗?”树海看了一直没说话的冷暮一眼。
也许看在将来有可能成为长久伙伴的关系,冷暮开口回答。“你要问我的话,通通杀光最快。”
树海的脸一下变成枯萎状态。“我早该知道答案的,天知道那时候我为什么会觉得你们两个会是好伙伴,我那时候一定是疯了,要是”
“去不去?”闯一个矿坑对他们来说一点都不难,难度是在于怎样在不让人发现的状况下完成。
所以他也没真正去动脑子想,也许是因为钥石成为他,他成为钥石一部份的关系,对于那些没有钥石的人,他缺乏一种同类的感受。
“去!去!既然又要钻地,那我刚刚干嘛穿衣服,你们这些人形生物就是奇怪,没事发明这么累赘的东西干啥?”
抱怨归抱怨,乖乖又脱了一次衣服之后,再度钻入土壤中消失。
看著消失无踪的地面,朔华突然很感慨地转头看向冷暮。
“你会不会觉得我这样指使一个老人家,是很不道德的行为?”说起来,树海也六百岁有了。
“你已经做了不是?”
真是直接的答案,抬手摸摸胸口良心可能所在地
“我刚刚应该顺便叫他帮我预测一下明天天气,听说植物对大自然的变化比之我们来得敏感”
第三十节
守夜,是一种最无聊的工作,你必须睁大眼睛盯著乌漆摸黑什么都没有的前方,然后在别人全在睡觉的时间打起精神,然后因为是工作,所以不能喝酒聊天打屁。
最可怜的是,这不是一个进步的时代,没有电视可以陪伴渡过这漫长的时间。
崎松做这份工作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勉强还可以算是一个尽责的守夜人,至少他听说过有同伴会趁机聚赌聊天,或是喝点小酒,他则会选择乖乖待在原地直到交接的人来为止。
没办法,虽然这份工作无聊得很,但是薪水还勉强可以维持一家生计,若是不好好做,他一家人恐怕就得要喝西北风了。
通常他这一类的人,最常常向上天乞求的愿望,莫过于掉下一笔意外之财,而且平均每天都至少会想上一次。
所以当他看见离脚边不是很远的地方有一点金光闪烁时,他用力吞了一口口水。
虽然夜晚的风灯很暗,不过他确定自己没看错那一半在泥土里,一半在外头的圆弧状金属物是什么东西。
一枚金币。
他工作这么多年的时间,从来没有机会真正拥有一个金币,一个月的薪水也不过是二十来个银币,如果他从土里取出这个金币的话,等于获得了四个月的薪水还多。
看看一旁眼部接近痴呆同伴,他伸脚踩住了那金色的凸起物,感觉圆弧状硬硬的处赶抵在脚掌心。
“这是什么年头啊!连一双好鞋也买不到,破!”像是在埋怨自己那双已经穿了一年多的鞋子不够坚固,蹲下身在鞋沿地方东扯一下西拉一会儿,偷偷将手指伸到下头,然后从泥土中取出那一没金币,握在掌心。
当他站起身,轻轻地将金币放到口袋里,心中激动的几乎要较出来时,身边的同伴也突然骂了一声脏话,蹲下身去搔自己的脚丫底。
一个人蹲身拉鞋子不奇怪,两个人做就有点巧合,如果一组四人都做出同样的动作时,那就真的有问题了。
于是心中有鬼的四人,摸摸口袋里的金币,眼中游移不定地看著同伴,不知道该说什么时,
崎松竟然在瞥眼间发现矿坑洞口前又是一个金光闪烁。
娘的!今天是什么日子?难道是早上那个贵族来巡察的时候,钱袋破了吗?
他目光定住么模样实在是太过明显,另外山个守夜人也发现了那一到金光,彼此看了一眼,然后又看向另一头的那组人马。
钱这东西,理所当然事先抢的先赢,反正大家都知道怎么一回事了,在瞒也没用。
四个人同时跨步出去,争先恐后地趴向地面,终于还是先看到的崎松率先将地面上的金币给挖了出来。
“你们在干什”另外一组守夜人,奇怪地看他们发疯一般的样子,接著又瞧见崎松手中的金币,八只眼睛马上瞪得跟牛铃一样大。
“那从哪里来的!”
崎松怎么可能让他们有机会抢过去,第二枚金币赶紧死死地捂在口袋中。“捡到的怎样,这东西本来就是谁捡到就是谁的。”
和他同一组的三个同伴尽管不甘心,不过想起口袋里的那一枚金币,只好跟著赞同点头。
有总比像他们一样都没有好。
看他们四人如此“团结”,另外一组的守夜人这才想起刚刚他们一起蹲下的奇怪举动,因此不甘与妒忌跟随著怒火上升,正想大骂出口,却看到崎松旁边的那一个队员猛然冲到他们身后,其他三个人也跟著扑过去,下一刻又一枚金币在手。
这下子说什么都不能让那枚金币再让他们几个给收走,因此一枚金币都没得到的四人,也跟著离开原位冲了上去,跟他们抢起那一没可以抵过四个月薪水的圆形金属来,完全忘记刚刚还守著的洞口,此刻外头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恩也不能说是一个人也没有
在几个人没注意的小角落,一棵小小的树在风中摇曳,如果耳朵够尖,就可以听见那棵树还会喃喃自语。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这么烂的方法居然也能够成功?难道这些人形生物的贪念就这么深?天啊!像这样唉呦!”
一道黑影从一旁快速卷过,黑影伸出一只苍白的手在树上用力扯了一下,拔下一片小小的树叶,痛的小树不断颤抖,一瞬间差点控制不住本体,只有腰那么高的小树一下子长到胸口高度。
然后那颗胸口高度的小树偷偷“看”了依然在吵架的几个守夜人一眼,确定没人注意这里之后,才哭丧著一张脸把自己的根从土壤中拔出来迅速地一起溜进洞口中。
——钥石融合·完——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
神,主宰万物的力量,微妙而无法预知的,超绝的;钥,通常指用来开锁的工具,也代表著重要的关键。
现在,你有一个改变自己平凡命运的机会,接受“钥石”的融合,你将进入一个新世界,至于你是否能在那里实现自我呢?这就必须你自己的努力了
所以,别再犹豫了,翻开这本书,接受“钥石”吧
冷暮充满意味地看著那只黑豹,他早发现了这只奇怪的动物,正因如此,他才能即时帮朔华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这是什么动物?”很显然,在这星球土生土长的扎克与裘风,都没看过这种明明像豹,额头上却长了一只螺旋般犄角的生物。
朔华盯著那黑豹隐藏在胸前的一个云状记号,立刻就有了某一个猜想。“不会吧!这么快就遇到了另一个?而且还是一只动物?”
“钥石!”冷暮同样有看到那个隐隐约约的记号,很肯定地说出了朔华心中的想法。
楔子
神,主宰万物的力量,微妙而无法预知的,超绝的。
钥,通常指用来开锁的工具:也代表著重要的关键。
这两个词所代表的事物,乍看之下似乎并没有任何的关连,但他们却奇异的有著同样的暗示。
神的力量是主宰万物的,神的来源,神的模样,神的所有一切都隐藏在一层又一层的船说与故事之下,对于人们来说,代表著不可预知。
钥,也相同,没有人知道,在钥匙转动之后,得到的会是什么。
但,你知道吗?
有些国家认为神只有一个,而有一种语言,在字典神的发音是唯一的存在:而钥这东西,一个锁就只有一副钥匙,它,也同样是唯一的。
来到这里已经有多少天的时间了?
倚在小饭馆后院的躺椅上,慵懒地将依然属于少年纤瘦修长的身体舒展开来,今天的天色很好,虽然微凉,但是有阳光晒在身上,尤其他身上搭著深色的衣服,在吸收大量的热能下,整个人暖烘烘的,感觉懒洋洋第十分舒适。
不过,这样的舒适维持不了多久,一个瘦小的人影,在他预料之中打开饭馆厨房与后院连接的大门,小小的脑袋东张西望了一下,看到躺椅上那个躺得正舒服的人之后,开心的笑容泛上脸庞,很快地把门关上小跑步到躺椅旁。
“朔华!朔华!爹地叫你了,今天晚上好像会有不少客人,爹地要你帮忙准备一下。”小手摇摇那还不十分宽厚的肩膀,却不敢将他遮盖在脸庞上的布帽给掀开来,天知道她有多么想再次好好地看看那一双漂亮得不可思议的双眼,尽管在相处了这么久的时间之后依然仍有点冷淡,但是那一点冷淡并不抹煞掉它们原本该有的风采。
“知道了,你先回去,我等一下就过去。”他可以从布帽底下瞧见那一双充满厚茧的小手,指尖的部分有不少的脱皮,那是每一天要帮忙洗碗所累积的“战果”。
像蕾莉纱这样认真工作的女孩子,在这个小镇上可以时常看见,毕竟这里不是什么奢华的大城市,很多孩子都是从小就开始帮父母亲工作,长大后男的十个有九个是继承家业,女的则是嫁给同一个小镇上的男人。
和他过去的世界还真是不同。
过去地球上的小孩都被宠坏了,绝大多数即使已经到了成年,依然不晓得什么叫做粗活。
说起来,他有一半也算是那一类的小孩。
没做过太多粗活的那一半,至于被宠坏?
在他母亲去世过后,他就开始不懂这两个字所代表的意义。
“一起回去。”
蕾莉纱很坚持,她才不想要让朔华一个人经过厨房,让那些端菜干活的女还有机会黏在他的身边,朔华对别人对他的看法,不晓得是因为他毫不关心,还是因为他神经迟钝,如果不用言语确切跟他说明白,他总是一副完全无法理解的状况。
叹息,取下布帽,一双大海般湛蓝的双眼立刻如蕾莉纱所意地呈现在她眼前,从她在小镇郊外遇到他的那一天起,她就迷上了这样总是深邃难懂得一双眼,尽管那时的朔华模样看起来在狼狈不过,尽管那时他连一句最简单的菲嘉语都不会说,她还是深深地被这样的一双眼睛所吸引,因此完全忘了父亲的告诫,擅自领了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并在父亲皱紧眉头的状况下,在阁楼清出一个小房间,还有帮自家饭馆找了一个每一种工作都会一点的能干帮手。
就这样,半年之后,爹地看见朔华时通常都是眉开眼笑,当然,在确定这个少年对自己女儿没有影响的情况下才会有这样的表情,而朔华也用自己的劳力换去了那一身狼狈,并且令人惊讶地学会了菲嘉所有的语言,包括那些她听都没听过的奇怪用语。
“不走吗?”说要一起走的人,不晓得看著他在发呆什么。
“恩?喔!好,走吧!”幸好爹地不在,不然又要瞪她了。
一头雾水地看著小女孩满脸通红,朱朔华习惯地将布帽给戴上拉下,用阴影彻底遮住鼻头以上的面目。
回头看了一下远处因为坐骑宾士而出现烟沙滚滚的景象,难得递嘴角勾起浅浅一笑。
差不多了。
半年的时间已经够了。
从离开森林到小镇工作,已经有了半年的时间,基本的东西该学的他都早已经学会,差的只是等待一个绝佳的好时机。
现在时机已经来临。
从今天晚上开始,这个小镇将会因为一年一度的庆典开始聚集许多来自各地的商人与佣兵,他等的就是这一刻,站稳脚步后的出发前一刻。
毕竟,他选择离开遥远的地球,来到这里,为的可不是在一个饭馆帮工一辈子。
他想要,试试看另外一种,完全由自己所控制的人生是什么样的感受。
尤其,在他获得新能力的时候。
第一节
西元2045年西洋某私人小岛
在大西洋上买一个岛屿,这样的事情对一些有钱有势的人家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要在岛屿上做什么事,更是别人所管不著,基于麻烦少碰的道理,就算隐约猜测到也许可能在进行的啥不法交易,也不会有人真的以为邪不胜正,正义有一天会占领群世界,然后呆呆的去检举。
在这些为数众多的岛屿中,彼此有一个共识,那就是管好自己的事情就好。
这个岛屿也一样。
在六十多年前,这一个岛屿已经被人所买下,取名叫做轩辕。
老实说,即使这一个名称被叫到烂了,但却不能否认它有漂亮的笔划,和好听的发音,跟一个最值得取深究的源由。
轩辕代表的所有华人血统里最古老的一脉血缘,也许在今天,有多少人真正承袭了这一个血脉而值得怀疑,但无法否认的是,只要好好的去看过历史或是读过小说c玩过ga的人,在听见这两个字时,都很清楚它所代表的意义何在。
朱朔华就非常清楚。
他从开始学字,第一个学到的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这两个字,只因为他的长辈们说,他们是轩辕的传人,至于为什么姓朱而不干脆就叫轩辕算了,是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子从父姓的习惯,在数百年他们这一脉的女性先祖也许姓轩辕,但嫁了个丈夫之后孩子可就不这么跟著姓了。
不管如何,反正爷爷当时看著他的眼神是那么严肃认真,要他不相信自己的确是轩辕一脉也难。
长到现在已经有十八年的时间,见过爷爷的次数十根手指头就可以数出来,除了爷爷是当今的族长威望太高之外,也因为他不过是一个不受重视孩子。
他的家不仅继承了轩辕这两个字,还非常严谨的继承了古老国家中最悲哀的门第观念。
他的母亲是个法义混血的希腊人,有著一头灿烂的金发和深蓝色的双眼,在她少女时代,是备受众人所宠爱的美人,若非父亲在她二十岁就把她给娶回了家,否则肯定会让众多的追求者从爱琴海排队到另一头的埃及去。
而他的父亲则是爷爷的第五个孩子,也是三房的长子,在这岛上没有什么一夫一妻制,很多事情规定是规定,但是要怎么生活,私事政府也管不著,爷爷的三房,也就是奶奶,是当时为了事业利益结合的中美混血美人,带著庞大的嫁妆进入了这个经永远淹没自己姓名的大家族,生下他的父亲,一个高大英挺除了笔挺鼻梁之外完全看不出有外国血统的男子。
也正因如此,父亲并不认为自己有任何需要被这个家族所排挤的一部份,只要他够强,接下爷爷的权力他自然也有可能。
而他朱朔华不是,在五官上他像年轻时候的奶奶,虽然五官都相当立体,却有著东方特有的柔和,因此若是不看他的肤色跟他的双瞳的话,他看起来就是个在漂亮不过的东方少年,但偏偏他还有一双像母亲跟增祖母一样的深蓝双眼,及奶油白的肤色。
那让他在这个家里显得格格不入,就像当年的奶奶跟母亲一样,在这个家里不是被当成透明人,就是被当成低了一等的公民一般。
于是恶性循环,因为他的模样,得不到太好的指导,无法练成太好的家族武术,也就更令人瞧不起,十八年来可以说是没过过啥特别值得高兴的日子,尤其在他的母亲过世之后。
一个备受众人宠爱的美人理应得到的是什么?
在他母亲心中,真的以为和他父亲相爱,可以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公主王子一样永远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由于当时她太年轻就嫁给了父亲,所以根本就没真正体悟到这个世界有残酷的一面,所谓幸福的婚姻,只维持了三年多的时间,她的不解世事,和他享要争夺全位的野心,在同样生活的空间中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父亲,每当自己为了往上爬而必须踩著别人的鲜血往前走时,心中良心对自己的苛责,无法对总是纯真以为自己丈夫完美如神话的她诉说;而他的母亲,看著周遭一个个对自己并不友善,只能默默努力却怎么也等不到忙碌的丈夫看自己一眼c安慰自己一句。
每到了夜深人静,只能寂寞地看著远方时,彼此之间的距离也就一天比一天更加遥远。
他们彼此,曾经都是彼此心目中最接近幸福象征的另一半,犹如童话故事里会出现的另外一个王子公主,然而时间成了打破童话这一个泡沫的巨锤。
那时候朱朔华还很小,小得连自己的父亲母亲是如何走到这一地步都不清楚,当他有记忆开始,那栋和母亲一起居住的屋子里就很少出现父亲这个角色,所有的一切,都是他长大后,从母亲口中,从父亲的眼神里慢慢猜测而出。
在这样的一场爱情故事里,他并不恨谁也不怪谁,毕竟在接触过这个家族的一切之后,他比他的母亲更懂得社会中的人情冷暖,也不敢去奢望一个不常来探视自己的父亲会对长子有多大的宠爱。
是的,长子。
他的父亲朱培华至少在一个地方,从来不曾负过母亲,在他母亲还在世的时候,朱培华不曾有过第二个女人,直到朱朔华十岁,母亲过世的第二年,一个能干贤慧的女子才介入了这一家子的空间,并且在同一年的十二月,生下了朱培华的第二个儿子,婚后第四年又生下一个女儿。
朱朔华前十八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上天没有给他任何可以受到这个家族重视的机会。
于是,他只能自己,读过触手所即能得到的知识,至于这个家族最重要的武学
别傻了!
轻轻拨了一下他全身上下最具东方特色的黑色直发,骨架并不粗壮的他拉著显得有点超出他所能负荷的行李,看不远处深蓝色的直升机降落在停机坪上。
今天是他刚满十八岁的日子,也是要准备告别这个小岛的日子,由于他的不受宠,因此他没有什么特权及假日可以离开这个小岛度假,整整十八年的时间,都在这一个大概十七公里宽,二十一公里常略成长方形的岛屿度过,要不是他的个性并不好动,而且对他这个勉强称得上少爷的人物在物资上可以达到“标准给予”的状况之下,他早把这岛屿的每一根草都取好了完全不会重复的名字。
因为他没有离岛度假的特权,因此也就剩下到十八岁成年仍一事无成因此被放逐的“特权”。
他可以带走所有任何属于他的东西。
问题他的东西除了电脑之外就是书,不然就是一堆当年和母亲一起培养而产生兴趣不断栽种的植物。
这些东西很难搬。
所以他只能放弃,将衣物c生活用品全装箱成一个超大型的行李箱之后,剩下的就是贴身收好的存折,里面有过往的零用与压岁钱跟父亲念在曾经爱过母亲份上给予的补助,毕竟这还是一个大家族,而且是非常有钱的大家族,就算存折里的钱对这个家来说少得连个零头都算不上,但是绝对够他好好生活很长一阵子了。
拉扯著行李箱,卖力在螺旋桨高速运作下拉到机门前,然后看著那有点好吧!非常有难度的高度
“可以麻烦帮我放进去吗?”他对一旁高大身穿黑色西装外套的保镖很客气的微笑。
然后一点也不讶异他在发现他这个少爷连扛行李箱上机的能力也没有时,眼中闪过的轻蔑。
朱朔华心中冷笑,这只能怪这笨蛋空有一身体力却没半点脑袋,也不想想如果他是属于那群受到重视可以进而学习家族武学的少爷,他会在刚满十八岁的今天一个人提著行李箱来搭这种最简单的直升机吗?
而那个行李箱的重量,基本上已经和一台比赛用的重型机车没啥两样,一个没学过武学的普通人,扛得上去才有鬼,他能从主屋拉扯到这里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他最好祈祷等一下直升机不会因为载重量过高而飞不起来。
第二节
很显然,他是过渡担心了。
事实从他现在安然无恙的处在大城市里的一个小公寓里就知道。
这是他第一次出门,难得有机会看到那种人来人往c车水马龙的景象,但他一点也不兴奋,也不觉得高兴。这里的空气脏得他差点无法呼吸,可以说是坐著以后大概再也没有多少机会可以搭的家族派车下车后,几乎是用冲的冲进公寓里打开空调后才稍微能大口吸气。
这就是都市,想到要在空气这么遭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他就觉得是不是该去买个氧气罩免得随时昏倒在街道上。
因此将公寓整理好,并且把带来的东西都放到自己的位置上,已经是七c八天前的事情,这期间他全是叫外卖过生活,然后其他的时间全用来上网,继续他平常在岛上就已经做过不少回的网游大业,那是他过去唯一的消遣。
“无聊,这样的生活跟在岛上有什么两样。”
高挺的鼻梁上挂著3d立体显像镜片,这是十多年前的发明,可以让电脑或电视画面成为3d影像,用来玩ga或是看影片的最佳伙伴,朱朔华现在就是用著它在玩已经完到腻味的一nlega,画面中的自己正毫无意义的在树林里对一堆无辜的小鸡乱砍。
事实上除了厌恶外头的环境品质之外,不想出门的最大原因在于,他提不起兴致去做些什么。
现今社会人们的地位c经济c政治可以说是已经达到了一种瓶颈的阶段,何时会崩溃或是改革没人能知道,但绝对不是这个时候,不是他现在所处的这种时刻,在这些领域上就算获得最高的权位又如何?不过是像他的爷爷或是父亲一样,为这些身外之物搞得连笑都不由心。
他相信人活在这世界上,可不是为了要给自己筑一道又一道的城墙直到死为止。
那科技c宗教?
研究更高的领域?救济贫苦受难的人群?
真抱歉,他虽然称不上是什么邪恶的人,可在朱家多年的耳濡目染之下,他从不否认自己的自私,他只想让自己活得更好。
挑三捡四地,于是才会在这么多天来的时间里,依然想不出自己在这短短的一生里,究竟可以做些什么才不会愧对自己,白白活这一遭。
他实在不是个冲动的人,而且实际的有点缺乏人性。
‘既然如此,想不想试看看过另一种生活?’
当手中点击萤幕上的某一个广告时,一个再温和不过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彷佛在回答他心中的疑问一般。
太过刚好的一个问句,让朱朔华愣了一会儿,然后才想起自己刚刚按下的广告栏,心想八成又是哪一个一nlega的广告开头,不过这声音还真是棒,竟然让他想起小时候母亲对他说故事的情景。
‘呵!这可不是广告,我很认真的在问你,想不想试看看另外一种方式去过人生?’
怪广告
“还真像是有人在我耳边说话,这是怎么办到的?我可不记得我买的音响有好到这种程度。”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试著相信我是真的?’
朱朔华也许不是什么全世界最聪明的人物,可却也不是笨蛋,没有广告可以做的这种程度,也没有可能出现如此恰巧的对话。
取下鼻梁上的3d立体显像镜片,将耳中的耳机一起取出,果然,那声音依然在耳边发出柔和的轻笑,至于他刚刚点击的画面,什么也没有,空白一片。
“我可以解释成我撞鬼了?”
从小他就是那种天塌下来也不见得会叫一声的个性,对于这种有点类似灵异现象的情况,一张五官分明的脸蛋毫无表情对空气发言。
“嗯依照现今这个世界所能给予的解释,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说是,是因为你们对于无法预知的东西绝大多数时候一律称之为鬼,那么,我就属于这一类,说不是,是因为我还没死过,依然活著,因此理论上来说,我不是鬼。”
“麻烦讲重点。”
不知从哪传来的声音,轻轻地笑。
“重点我不是一开始就说了吗?”
深蓝色的眼瞳在眼眶中转了一圈。“试看看过另一种生活?”
“没错。”
“那请解释这一句话的意思,顺便,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想对空气说话,那感觉很像疯子。”
语毕,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出现在他身前,瘦高的身材,白得像是吸血鬼一样的脸上有著蓝幽幽的双瞳,柔软而干净的黑发有点长,稍微盖住了额头及两颊,一看就知道懒得整理,极为俊美的脸庞上充满著漠视一切的神情,这模样他已经看了十八年的变化,想不熟悉都难。
“我并不觉得这样讲话会比跟空气说话好过。”他,那跟镜子说话有什么两样。
于是,那个和朱朔华模样完全如出一辙的身型耸耸肩,下一瞬间又变成了放到人群里很难找到那张脸的平凡模样。“这有差吗?反正我们只是将进行一番对话而已。”
“我高兴。”朱朔华坐在依照人体工学设计的电脑椅上,悠闲地将双脚抬到桌子上。
照理说,这样的姿势做起来不但不优雅,而且应该还显得粗鄙才是,偏偏从小生活在那种连吃饭都要讲求姿势的家中,这样小混混般的姿态他做起来却再自在慵懒不过。
“好吧!我长话短说,我手上的这一颗东西,你可以叫他钥石。”手一转,手心出现一颗看起来不甚起眼的黑色石头。
“钥匙?”
“应该是石头的石,不过随便,你想那么叫也可以。”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非常没有信服力。
“你一定不是推销员。”弄了半天,他至少可以确定这一点。
那平凡的脸笑了一下,继续说。“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它像一把钥匙,负责开启物种的某一项能力,与它融合,可以让自身的某一项能力加强,至于加强到什么样的程度,那就要看个人的发展,但”刚刚那一颗不知从哪变出一颗石头,甩手往上一抛又落下,抓入手中的同时又消失,看著自己空空然的手心一眼,起身走到公寓的阳台边,打开落地窗,一股污浊的空气立刻压过空调弥漫在不算太大的房间中。
“这样的环境,你觉得能有什么发展?”
朱朔华皱眉,伸手取出遥控。“啪!”地一声,刚刚才打开的落地窗又自动关上。
“你不能再说得简单一点吗?”
“呵!以你们这个世界的话来说,就是因为这一颗钥石选中了你,所以我负责来邀请你加入一场类似你们所说的一nlega,只不过在这一场ga,不是让你操纵替身去进行,而是你本人进入,在这一场ga中,除了钥石所能给予的帮助之外,从我这里你也可以取得一些简单的说明,当然,那只在一开始。”
“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说,这颗石头选中了我,所以我有权力去参加一场生死游戏?”
“可以这么说。”
“我可以放弃?”
“可以,和这一颗钥石同调的,并不一定只有你一个,我可以再去寻找。”虽然那会让他多花点时间。
“那如果我答应的话,玩到一半想退出怎么办?”
“我说过,这是另一场人生,你认为退出一个人生的办法是什么?”
“我懂了。”
“那答案呢?”
朱朔华看著那人眼中毫无任何心机的眸光,除了平和之外,还带著点令人难以去度量的深远,就好像一个充满智慧的人,手中持著一个机会,等待你去选择。
如果不是这个“人”的演技实在太好的话,那么他的确就是没有任何的意图至少没有害他的意图。
这种突然来临的事情,照常理来说,不是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神经病,就是会考虑个把个月的时间,毕竟这严重关系到自己的将来,机会选择了就无法重来,虽然说这个人说那会像是个游戏,但,也只是像,最终还是要用生命去做赌注啊!
反正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常人”,在这个世界他也找不到太多东西让自己的生活有意义。
他对改善别人的生活或是创造一片自己的事业都没有多大的兴致,但若是可以改变自己,看自己的实力可以增长到什么样的地步,去真正认识这世上除了地球这一个生活圈之外,还有什么更大的空间,那这会是最好的机会。
与其无趣的老死,不如五光十色的活过年经岁月。
“好,什么时候?”
听见朱朔华的回答,来人满意地笑了。“既然你同意了,那马上就可以执行,在送你离开这里之前,有几件事情要做,其中一件自然就是让你准备一下,看是不是要带些什么离开,要告诉什么人也许永远都不再回来,另外一件,也就是最重要的一件,就是让钥石与你融合。”
语毕,不等朱朔华回答,原本放在身旁的手突然一甩,一个深蓝带黑色的光芒突然朝朱朔华的额头飞去,朱朔华只觉得额头一痛,然后无比寒冷的气息瞬间从额头开始蔓延,那种冷,冷到让人感到剧烈的疼痛,疼到了一种无法忍耐的地步时,变成麻木。
天杀的混蛋!
就算他答应了这件事,也要让他有个心理准备啊!
fuck!
已经痛到搞不懂自己究竟是在咒骂谁,一袭来的痛楚逼出全身大汗,若是有人上前仔细一瞧,还可以发现在流出汗水之后,本来就过于白晰的肤色竟然开始呈现如玉一般的光泽,如雪一般不带任何色泽的净白。
这样的改变不是突然的,是慢慢c慢慢在几乎让人无法察觉的情况下演变,对于这样的变化,站在一旁静静看著的人并没有太多的讶异,虽然每一颗钥石给人带来的变化都不尽相同,但这样的转变已经可以说是小儿科的了。
到最后,剧痛反覆在这一个纤瘦的少年身上袭击,每当朱朔华忍不住痛楚想要呐喊尖叫时,更剧烈的的爆炸便又从脑海里深处穿刺而出,骇然地发现疼痛席卷全身时竟是什么也无法叫不出声,就连翻滚想要抒发也做不到,尽管他可以看得到自己的身体在剧烈颤抖,甚至脑子也可以清晰地去咒骂,偏偏四肢百骸就是动也无法一动,直到再也难以忍受这种非人的疼痛,意识开始渐渐模糊到完全失去思索的讯息。
第三节
一个瘦削的人影静静地站在充满的无数墓碑的空地上,将依然垂著露水的鲜花,轻轻地摆放在那个简单的大理石方形墓碑前。
一阵风吹来,将一头乌黑的发卷起,露出底下雪白秀美的脸庞,高洁的额头上,有著细细长长的一道蓝色菱状痕迹,像胎记一样烙印在上头,在光线下隐隐约约间还可以看到有宝石般的光芒流动,这一道画在额间的痕迹,让这样一张只能用漂亮来形容的脸增加了不少英气与冷肃的气息。
这一道东西,就是所谓的钥石,当钥石与身体彻底融合之后,会像胎记一样显现在身上的某一部份,有些人很明显,有些人几乎无从察觉,他的算是明显的一种。
在他醒来之后,这个世界变得与众不同,如果说过去这个世界曾经让他感到厌烦,那么现在所感受到的就是无趣与悲哀。
他从钥石里得到的,是脑域的极限扩张,打开电脑,能瞬间将所有打开的资料过目不忘地既在脑海中,以前曾经经历过的许多事,原本以为早已经忘怀,现在却件件分明,大从他第一个学会说的话是哪句,小至婴儿时期身上所穿的衣物,竟然没有一样不清晰如昨日重现。
曾经有科学家说,所谓的遗忘,并不是真正的失去那一段记忆,而是随著时间过去,不常取出来回想的回忆,会渐渐地放在角落,然后不知道该从哪里提出去。
除去脑中的记忆,不同的脑域看到的世界也就不同,这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在他看起来都彷佛出现了数位,一个个濒临危机的数字,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计算这个世界还剩下多少日子,如果在这样继续下去的话。
原本这该是一个充满生趣的地方,却让人类给破坏殆尽。
怪不得曾经有一个作家说,人类才是这世界上最可怕的病毒。
原本他想问是不是就仅此而已,他从钥石融合获得的就是智慧与反应的扩张,但以他此刻的脑袋,这个答案不需要太过思索也能明白,脑域的扩张所能获得的,绝对不仅仅于此,因此他闭上了嘴,很快地出门,将户头理所有得前都领出来,然后花得一干二净。
买来的东西,全让他放进了钥石的空间里。
钥石乍看像一个宝石,当它融合之后耗尽所有的能源,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小小的空壳,那个空壳有著一个空间,空间的大小,依他此刻能发挥多少的能力来决定,至于空壳的本身,他可以随意存在与体内或是释出。
感觉就像是ga里头主角常会拥有的空间格,他目前只能开启大约长宽高各四公尺也就是四立方公尺的大小,因此他将买来的东西几乎塞满了所有位置。
在做完这些事,最后他回到了这里。
当轩泽也就是将钥石交给自己的人,告诉自己要和什么人解释也许永远都不再回来时,他想到的只有一个,而且还是一个已经去世很久的人——他的母亲。
“就一个人类的长相来说,你母亲相当美丽。”轩泽弯身仔细看了一下墓碑上的照片,右手摩挲方正的下巴,虽然他今天的外表和上次那平凡的模样又有很大的不同,可平和沉稳的气质依然不变。
“谢谢。”对于很多事情,他都冷淡,只有对母亲,即使是旁人小小的一个称赞,他也会在瞬间柔和。
“你长得很像她。”
“她也常常看著我这么说,然后担心将来我的女友会不会因为妒忌我的模样而把我甩掉。”也不想想那时候他才几岁,就在担心这样的问题。
“是吗?那你有一个很好的母亲,至于我早已经忘了我母亲是什么模样,太久了,我只记得她是一个不管什么事情都听丈夫吩咐的人。”
“太久?”
“你觉得我活多久?”
“你觉得我答得出来吗?”姑且不论他变来变去的模样,单单是对话,也就刚才那么一句有提到他自己。
轩泽耸耸肩,不晓得从哪里变出一根未点燃的烟,放在嘴边深吸一下,烟头一下子就冒起了红光。
“其实我自己也没算过,我只记得上次来这里开门的时候,是一个姓”颇为困扰地想了一下。“好像是姓刘的在当皇帝。”
“那还真是够久的了。”意思说如果以地球上人类的演算法,他的年龄绝对是从四位元数字起跳。“开门是什么意思?”
“就是帮钥石找到主人,然后送这些新人到一个我们预定好的星球。”
“换句话说,这一个人生游戏并不是第一次?”
“当然不是,事实上以你们的西元来计算的话,平均大概每三c四百年左右,就会有人来开一次门,直到这一颗星球毁灭或是根本就没有人适合钥石为止,不但如此,这一颗星球过去也曾经被当成初始领域,孕育出不少的人才。”
朱朔华皱眉,想了一下,大概可以了解他话里的意思。
“钥石到底是什么?”从他所得到的一切,奥妙得令人难以置信。
“一颗星球的核心,每一颗能孕育生命的星球,最中心点都会有一颗钥石存在,当一颗星球即将毁灭前的那一瞬间,我们就会取出里头的钥石,那里头蕴藏了这宇宙间最令人难以解释的奥妙。”
“没有生命的星球就没有?”
“没错。”
“是谁先开始将钥石与生命体融合的?”他不认为地球上的人类会是唯一的宠儿,必然在其他的星球上,还会有适合与钥石融合的生物,因此他才会说生命体,而非人类。
轩泽轻轻地一笑。
“我希望你将来能有机会去找到这个答案。”
“意思是说你并不知道?”
“就像之前所说的,这一切都会像是你们所谓的一nlega,在ga开始之前,通常不会有太多的答案告诉你,你不妨可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当成一个目标,那也许会是一个不错的开始。”又是那带著许多疑问的笑容。
朱朔华不可置否地冷哼一声,开始怀疑起自己是不是误中了什么奇怪的陷阱里去。
“你直接回答我不可告知不就好了。”
“那倒不是,我只是认为你自己去找答案,对接下来的发展来说,会有比较顺利的开始。”那根不晓得是不是真实的烟,在短短的不到三分钟的时间,一下子就烧到了接近手指的地方,只见他很习惯地在这个时候深深地吸了一大口,然后扔下踩熄,接著仰头慢慢地将那一口烟给吐了出去。
“那什么时候走?”
“问你。”
“我?什么时候都没问题。”该做的他都做完了,既然许多更隐密的事情不能一一解说,那还待在这里做啥?
“这可是你说的”
来不及思索他脸上突然出现的诡异笑容是怎么一回事,突然间,朱朔华的背后出现了一道像是黑洞一样的异空间,他连回头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来不及,就被一只刚刚还夹著烟的手轻轻一推,一瞬间,跌入了那个未知的黑洞空间,看著那张该死的笑脸离自己越来越远。
“他妈的”
一句经典的世界通用语,变成了他离开地球的最后一个讯息。
而那之罪魁祸“手”对这距离别词,就像来时一样随意,蛮不在乎的耸耸肩,倏地消失在地球表面上。
“忘了说,希望你玩得愉快恩好像听不到了”
第四节
他是从半空中掉下来的。
大概十五层楼左右的高度。
因此他很严重的怀疑,在进行这个生存游戏的第一个关卡,是不是就是在这种高度下跌下来还有办法活著。
幸好在钥石的启发之下,他脑筋跟反应动得比谁都还要快,一发现自己在半空中的那一瞬间,眼睛立刻瞄好下方的景色,火速从自己的空间中取出一条冬暖夏凉,耐用不容易损坏的被子,迅速将两端裹在手上,然后瞄准。
一阵火辣辣的疼从两边的肩膀c手肘传到脑中,痛得额头青筋凸起,感觉身体几次剧烈的晃动,然后慢慢止息。
睁开双眼,果然如自己所预料的一样,挂在一颗高大的树上,岐出的粗大树之不但顺利挂住他的被子,还在他身上划出不少血淋淋的痕迹。
他妈的痛得要命!
估计一下自己目前的高度,大概还剩下七c八公尺的高度,下头是草地,摔不死人,于是慢慢c慢慢地松开手,让自己的身体又稍微落下一点之后,放开。
“碰!”
不是很大的一声,但是够疼了,他绝对相信此刻他身上撞到的地方肯定乌青一片。
大概看了一下身边的环境,阳光普照,绿意盎然,似乎短时间内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危险,赶紧趁机再从空间里取出一堆的伤痛药膏,疵牙咧嘴地将身上所有的伤处确实做好消毒上药包扎的工作。
“看来不但掉下来的方式很想让人破口大骂,连所在位置都不告知一声的这种态度,最好别让我有机会在看到他,不然看一次老子揍一次。”当然,最后一句话是建立在对方乖乖站在原地让他打的情况之下,不然以双方之间的实力,连吐口口水在轩泽身上有没有办法达成都有问题。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处理好身上所有的伤口,这才真正地有机会好好去打量一下身边周遭的环境,乍看之下很像是地球上的某一个森林,但是依照他记忆里的植物百科图鉴里,这里的有些植物虽然很像,却又和地球上的略有不同。
认不出某修植物的大名,也许可以说是没记全,有遗漏,可当他放开身子想要舒展一下或是走几步看看时,便更可以确定这里绝对不会是地球。
引力不太相同。
这里的地心引力似乎比地球还要来得大一些,虽然不会说大到无法行动,但是严重干扰到动作之间的灵敏性是绝对的。
最好这该死的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他在地球上就已经不是属于那种体质过人的类型,钥石所帮他启发的百分之百都跟脑部有关,所以现在即使地心引力这方面有了一点点差距,对他来说等于是无形之中增加他的生存困难度。
不管如何,反正人都来了,怎样找出口比较重要。
在之前,轩泽说过,传送通常都是传送到某个村子的附近,不直接降落在村子,是为了避免还没开始新的人生,就被当成怪物给乱枪打死,所以选择的地点绝对是隐密的。
脑子很快地就动了起来,双眼一晃,瞧见某处草地有几处草叶发黄的的痕迹,就决定是这个方向了。
那些草之所以发黄,稍微注意看便可以看到从中间有被压过的痕迹,依照大小范围来看,大概是一个成年男子的脚印那么大,而且一路前进的方式并不凌乱,每一步都像是小心翼翼踏稳之后才踏出,才造成这样彻底的压痕。
感觉就像是猎人正在跟踪猎物的感觉。
逆著这个方向,也许可以找到村落或是小镇在这之前
朱朔华比了一下类似十字的动作,嘴里嘀咕著阿密陀佛最好不要倒楣到还没找到猎人所在的村落,先遇上被猎人追捕的野兽。
第五节
通常,人们都是这么说的。
好的不灵,坏的灵。
在走了半天依然走不出森林,满身大汗累得像条狗时,他还在心里想著应该不会有更倒楣的事情发生了。
结果,他是错的。
由于双脚实在是已经酸得几乎举不起来,因此在跨过一个不大的石头时,还是被绊了一下,整个身体五体投地地往前一趴,与地面接触到的肌肤都火辣辣得疼,痛得他开始不停地破口大骂。
说是破口大骂,其实声音听起来跟刚生出来的小猫实在是没啥两样,因为他连骂人的力气都找不到,干脆就这样趴在地面上默哀。
然后突然地感觉到贴著地面的耳朵好像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声音,于是赶紧撑起身体张大眼睛四下张顾。
除了风吹过树叶时所发出的沙沙响之外,并没有其他更可疑的声音,刚刚耳边的声响彷佛只是过渡疲劳之下的幻觉。
但是,别说朱朔华本来就不是笨蛋,在经过钥石改造后的脑袋之灵活更不可能没发现怪异的地方。
连小鸟的叫声也没听见半点。
慢慢c慢慢地爬起身,缓步移动到一株高大的树旁,背紧著那高大个树干,然后从钥石空间中取出一把用来剁骨头用的锐利长刀,这是他唯一能买到合法的武器,虽然和小说中男主角的长剑比起来显得有点不伦不类,可这毕竟是自己目前唯一的依。
心里还在怀疑自己剩下这么点力气拿著这把刀可以砍几下,下一瞬间就瞧见不远的地方,原本只能望见一片绿色的深处,竟然出现了灰色的影子。
可以说是连犹豫都不曾,刚刚还拿著刀想要奋战的手,在一个转身之后,收起长刀用尽剩下的力气,死命地往树干上爬。
远方的灰影似乎看出了他的意图,像风一样地冲上前,一下子就来到了刚刚朱朔华原本站立的地方,敏捷的身型往前一扑,锐利的爪子狠狠地在树干上烙出爪痕,坚硬的树皮跟著落下。
如果说事情就这样结束,朱朔华那时候反应也就不会那么快了。
一道爪子没有击中目标,下一道爪子立刻扑上,马上就在那一只挣扎往上爬的腿上狠狠地画了下去。
人肉有树皮那么坚韧吗?
自然没有。
原本好好穿著裤子的小腿上,立刻皮开肉绽,鲜血随著爪风飞溅,那一股更加浓郁的血腥味,引得爪子的主人开始兴奋地咆哮。
被爪子抓上的那一瞬间,朱朔华差点没大叫出声,但是他只是咬著牙,连看都不看下方一眼,奋力地往上爬,因为他知道若是看了,绝对只有死路一条,如果现在能够及时爬上树干,那还有活命的机会。
“吼!”
一爪得逞,底下血腥的双眼固然得意,但这样一点点的血液,怎么可能满足得了饥饿的肚皮。
朱朔华可以清楚听到,那巨大的体型一个接著一个往上扑空的声音,尤其是哪一张张锐利的颚骨咬空的声音,差点让他全身战栗发软,整个身体打从深处冷了起来。
像是知道再无机会用爪子把猎物给抓下,一只只巨大的灰影往后退了几步,然后用力冲上,“碰!”地一声,狠狠撞上巨大的树干,那力道之强,让整棵树都摇晃起来。
要命!这是啥怪物,竟然力气大到可以把两人合抱那么粗的大树给撞得摇晃。
他双手死命抱住树干,手指紧紧扣在树干上的凹凸处,每次感觉树干摇晃一下后,立刻往上扣一点距离,然后如预料地下一个撞击又是让整个树干一晃,依照这样谨慎的节奏,指尖的力道几乎可以掐进树皮,一点一点地往上爬,在不晓得过了多久的时间之后,终于让他给爬上了可以支撑住全身身体的树干,然后从空间中取出一条长裤,用两个裤管牢牢地绑在树干上,免得一个没坐稳给掉下虎口。
这时他才有机会检查自己的伤口跟看清楚下面的一堆灰影究竟时啥怪物。
狼?
不完全像。
下面仔细一数大约十八只的灰色野兽,乍看之下很像是狼,但是体积却比他所知道的狼还要大上将近一倍,看起来也不像狼那般是一种孤傲凶残的美丽生物,鼻子有点朝天,若是在大上那么一点,看起来会像山猪头,一深灰色的毛皮似乎十分的坚硬适合冲撞,怪不得刚刚那撞击力道会那么强。
这可不是一件好事,照他们这样撞下去,这棵树搞不好会被撞倒也不一定。
他该怎么办?
现在他身上最缺乏的就是武器,谁让他在地球的那个年代武器管制实在严格,而他又不是什么黑色会人物,也没有那么多的钱去购买,最多买买菜刀或是镰刀,其他什么枪炮之类的东西,以他这种平凡的小市民,能看到就很稀奇了,更别说买到手。
紧紧攀住树枝,努力搜索钥石空间里能派得上用场的用品。
扫把?
太阳能电风扇?
多功能舒服椅?
他妈的,他带来的东西还真的是生活化!
除去衣服跟日用品,全都是一些清洁打扫用具
等等!清洁打扫用具?
突然想到刚搬到公寓时为了彻底清洁房间而买的一大瓶东西还没用完,被他很节省地塞进空间里。
从空间取出那一大罐的铁罐,眉头皱得死紧瞪住。
这东西有用吗?
x蟑!蟑螂!蚂蚁!通通死光光!
一瓶超大容量的喷雾杀虫剂
第六节
对他们那时代已经对各种药剂身经百战的昆虫来说,不过是小case的杀虫配方,可是对抗药性进化不如昆虫的人类来说,这东西不用吃上半瓶还是会死人的,尤其是喷到脸上时那种刺激跟味道。
抽慉著嘴角,打开瓶盖。
“呲~~~~~”
一阵很熟悉的味道立刻传遍四周,像白雾一样的药剂迅速散布在空气中,一点一点落下,洒在底下怪兽张大的嘴里,凶狠的眼睛中。
“吼~~~~~~”
激烈的哀嚎声不断狂吼而出,前面几只眼睛被喷洒了许多药剂得凶兽,痛苦地在地上打滚挣扎,比较周边的几只也因为那过于刺激的味道而影响敏锐无比的嗅觉,不断地做出喷气的动作。
朱朔华战战兢兢地看著这些野兽的反应,手里不停歇地像四周喷洒大量的药剂,一下子之间似乎的确有效地终止了这些野兽的撞击。
不会吧?
真的有这么毒?
就在他以为可以这么逃过一劫的时候,因为痛苦而紧闭双眼的凶兽停止打滚哀嚎,开始发了疯似的不断往前冲撞,有些成功地状在树干的中心点,有些依然无法确认方向的凶兽则是直接冲撞到同伴的身上,然后不顾敌我的开始狂咬。
瞧见开始有凶兽互残时,朱朔华呆了一下,还没开始有机会庆幸作战成功,底下几只撞击成功的凶兽让树木产生巨大的摇晃,那力道之猛让朱朔华差点攀不住树干摔了下去,不自觉放开抓著杀虫剂的手固定自己的身体,接著耳边听见物体掉落的声音之后,才反映到自己做了啥傻事,竟然把仅存唯一有用处的防身武器给丢了出去。
shit!
双眼死命瞪著那已经滚到战圈外的杀虫剂,在几下猛烈撞击时心里的懊悔更是让他恨不得一刀砍了自己,在这样下去他肯定会在这棵树倒了之后落入那一堆恶心的嘴巴里变成一块块肉削。
眼睛死瞪著那一罐仍然缓缓滚动著的杀虫剂,刹时间内突然忘记了底下依然处于狂暴状态的凶兽,如果双眼可以杀人的话,那么那一罐坚硬的杀虫剂恐怕早已经被刺穿数百个洞。
谁都没料到的是,杀虫剂没有刺穿数百个洞,但是竟然却在他的目光底下,轻轻的抖了一下,然后立了起来。
见鬼了!
空无一人的草地上是谁有能力把那一罐东西给立起来的?
那些野兽?
不可能,它们还在发疯地想办法要把他给撞下来,那现场唯一除了那些野兽之外的生物
是他自己吗?
脸上的表情一下子从惊愕到疑惑,又从疑惑慢慢c慢慢地转为恍然大悟,原本睁大的双眼,专注地注视著那一个长罐,然后似乎整个空间中有什么东西晃动了一下,原本立在草地上的长罐,在眨眼间回到朱朔华的手中。
果然,脑域的开阔,除了在动脑筋之间的记忆力予领悟力增加之外,脑波似乎也变强了,强到可以在一个意念之间,移动一个物体,换而言之,他绝对可以再发现自己其他的潜发技能。
要不是此刻依然危机重重的话,他早就已经大笑出声,原来他也有变成超能力者的一天,可惜已经没机会上电视骗骗钱,勾著嘴角,轻轻地按下手中长罐的按钮,在意料之中的听见底下哀嚎的声音。
慢慢地,攻击停了下来,反应敏锐的凶兽察觉那些喷洒下来的物体对自己所产生的伤害,依然幸存的几只缓缓将高大的体型往后移动,虎视眈眈地瞪著树上那一个让它们曾经以为弱小的生物。
朱朔华稍微松了一口气,底下内圈的草地上充满著被撕裂的肉块尸体,要不是他早已经看惯了平常恐怖电影里的画面,恐怕自己那个脆弱的胃早已经开始翻滚,但,那血腥味道毕竟依然令人作恶,他赶打赌自己接下来的几天恐怕会对肉食有种反胃感。
现在该怎么办?他不能继续耗在这里,手中的杀虫剂迟早会喷完,那些过度聪敏的野兽恐怕很难在让它们有机会像这样疯狂,不他们自相残杀的话,这杀虫剂也杀不了他们,而且这么浓的血腥味,要是引来更难缠的其他肉食性动物的话,那就更凄惨了。
看看手中的真空压力罐,上面有著很清楚刺目的易燃烧警告,心里想著是不是有可能利用一下。
不试白不试,反正他随时可以收回来。
瞄准方向,集中注意力,手臂一扬,双眼锐利瞪著飞出的罐子。
“爆!”双唇一张用力一吼。
坚固的真空压力罐哐当一声掉了下来,在凶兽间滚了一下。
虽然没成功,倒是让凶兽吓了一跳,后腿一弹,往后退了几步。
可恶!他就知道不会那么容易。
幸好没人在旁边观赏,不然一定会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一个念动,罐子再度飞回手中,被吓退了几步的野兽再度慢慢近。
瞄准方向,同样的动作再一次,只是这一次的专注力又更加强了一些,连刚刚那一句爆都忘了喊,瓶子再度匡啷一声落在凶兽之间,只是这一次凶兽不再“上当”,眯起双眼,前脚一扑,压住了滚动的长罐,也许如果它能思考,心里必然正想著这下子扣押了那小子的武器,他死定了。
朱朔华管不了那么多,或者说他也忘了这么一回事,他只是清楚感觉到自己的意念,似乎又让周围的气息晃动了一下,很轻微,但他感觉到了
刹时,被压在爪子下的长罐突然猛烈地爆开,尖锐的铁片像子弹一样刺穿野兽的身体,随之而来的还有凶猛的火焰四处缭绕,异样的气体在不到一秒的时间散布整个范围。
朱朔华早有准备,在他感觉到周围气息晃动的一瞬间,他不怕死地从大概两层楼半高的树枝上跳下,刚刚被爪子抓破包扎的伤口崩裂,鲜血再度涌出,将用来包扎的衬衫给染成一片艳红。
现在却管不了那么多,他必须跑,幸运的话也许在刚刚那一次的爆炸就将所有的凶兽全部杀死,或是让它们伤到没有太大的攻击能力,可若是不幸的话,也许连一只都没死,甚至那些铁片跟火焰也完全没影响到它们的行动。
依他现在的能力,即使不晓得那铁罐里的液体剩下多少,铁罐厚度有多厚,他引起的爆炸有多强,但他也可以知道要让那些野兽完全失去追杀他的可能性是几乎等于零。
他只盼望能让他找到一条出路,或是能有一次一只解决那些野兽的机会。
第七节
到底跑了多远的路,他完全记不得,只觉得眼前的景色一棵又一棵的树不断自身边越过。耳边似乎可以听到那些凶兽的嘶吼,偏偏杂乱的小路上只看得见他一个人的身影,难道那些吼声只是他的幻觉?
他不知道,因为他不敢往后瞧,怕这么一瞥眼间,脚下慢了那么几步,自己就成为那些锐齿下的牺牲者。
脑子里不断重复著,不要追过来!不要追过来!
除了这句话之外,再无其他。
慢慢地,他似乎真的感觉到那些嘶吼声越来越遥远,不清楚究竟是自己的耳朵在失血过多的情况下失去听觉,还是真正的没有声音。
不管怎样,他庆幸,自己还没倒楣到家,在夜晚之前,他及时找到了一棵更为高大的树,用尽最后的一点力量爬了上去,同样将自己固定在树干上后,才真正终于吁了一口气。
之前那些似乎不是幻觉,一只只可怕的野兽很出乎意料之外的没有追上来,让他得以跑出一段距离,虽然不晓得为什么,但是他还没傻到跑回去去找寻原因。
看来刚来到这个世界,一开始就已经危机重重,一点也不像网路小说中的主角,一开场就可以很yy地拿枪扫射或是遇到什么最高等级的召唤兽。他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和母亲去世之后一样,只有自己一个人过著总是自言自语的日子,然后渐渐地连说话也失去了兴趣,久而久之有一天会发现,彷佛开始忘了怎么开口说话。
从空间中取出一些干粮,他带的东西基本上都是很生活的用品或是一些特别的科技小零件,至于其他什么特别的工具或是武器,一来找不到门路,二来他也没那个钱买。
不过他总是得到了一样特别的东西不是吗?
钥石的能力。
转眼远远望著不远处在月光下盛开的小花,当注意力越来越集中,彷佛天地间就只剩下他跟那朵花时,像是佰合一样的花朵轻轻地凌空飞起,缓缓地飞到朱朔华的手中。
整个过程连一分钟的时间都不到,他已经抓住了这种能力的诀窍,只要经过时间的粹练,相信要形成惊天动地般的攻击并不是不可能。事实上,他想到的更多,从一开始发现这个能力之后,他立刻联想到地球上所谓的特异功能人士,有的人可以隔空取物,像他现在所做的一样,有些人可以空手生出火来,那是不是同样同理可证?
盯著手中的白花,上面有著一滴水珠,在月光下晶莹剔透地格外美丽,如果可以再多一点的话,像这样洁净清澈的水,喝起来想必爽口无比。
想著,白花花瓣上的水珠轻轻震动一下之后,令人眼睛几乎难以察觉地,慢慢转了起来,除了自转之外还在同一个花瓣上转圈,每转一圈,水珠就变大了一些,从小小如米粒的大小,变成小指指头那么大,然后渐渐地,洁白的花瓣似乎再也承受不了重量,水珠一个滚动下滑,落入了中心的花蕊中,接著一个呼吸之间,如斗状的花朵中央,盛满了像刚刚哪滴水珠一样晶莹的清水。
朱朔华微笑,他证实了自己的想法,现在的能力还并不是很强大,但是只要他想,他就能做得到,去控制这个世界中的事物,以及能量。
他喜欢自己这个能力。
只要努力就能掌空一切的感觉很好,至少对于未来的一切,目标似乎是更明朗了一些。
似乎只要是人,就会喜欢那种掌空一切的感觉,差别只在于,有野心的人,他想掌控的是人心,喜欢那种将每个人都摆布在自己手里,乐爱享受那种高高在上无人能敌的优越感。
他也是人,却不是有什么大野心的人,他所有的野心都放在于如何让自己可以过得更好,他不想掌控别人的生活,他想掌控的是自己的生活,而不是那么轻易地去随著所谓的命运摆动。
想起离开地球前,轩泽眼中似有若无的了然,看来他今天所经历的一切,他的心境将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早已经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闭上双眼之前,他确定一下自己身上的伤口是不是都包扎好消过炎,然后期望许多事情除了好还可以更好,然后有一天,换他用那样的微笑去看待一切。
第八节
一个美丽的女子一双明亮水蓝的大眼,静静地注视著他,那一双彷佛总是藏满深情的眼瞳,有著对他的无限宠爱。
这样的一双眼睛,他再熟悉不过,即使事隔多年,他依然记得这样的一双眼睛,属自己那个总是纯真去看待这个世界的母亲。虽然自己是父亲的孩子,虽然自己的父亲辜负了她,但是对于他这一个唯一的儿子,母亲的双眼里从来就没有任何迁怒的怨恨,一直都是细心照顾他,宠著他,爱他。
他喜欢这样的母亲。
但他心里很清楚,就算自己有著和母亲相像的容貌,但个性却永远也不会像母亲那样。
母亲那样的个性,只会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默默消逝,让愧对她的人,永远也不会明白哪深藏在心里的怨其实有多么深。
有太久的时间,不曾在梦见过妈妈。
多久?
事实上,从母亲去世之后,他就不曾梦见过,至少在他的记忆里,不记得曾经有过,也许就是怕见到母亲的容颜中,会带著任何的不甘与不快乐,他希望母亲在去世之后,可以拥有和在活著时不同的生活,那就是幸福
此刻如此的突然出现在他的梦里,是为什么?
伸手,让母亲伸出的手轻轻抓住,只是过去总是能让那一双柔夷包覆住的小手不在,梦里的自己是现在长大的模样,他可以清楚瞧见自己修长的手指,宽厚的掌心,与母亲的手交叠,然后像过去母亲包覆自己一样,他将那一双柔白给握在双手掌心。
“妈妈,你看,华儿长大了。”
母亲笑了,很久很久没有瞧见母亲这样开怀的笑容,像是放下所有的一切,再也没有其他负担。
双眼凝视著这样的笑容,朱朔华突然之间明白了,明白为什么在这么多年之后,他会再度梦见他最深爱的妈妈。
原来,他一直是母亲最后的牵挂,在去世前的那一刻,父亲的负心对妈妈来说,再也不是心中最沉重的忧,那一种对人世的无法忘怀,来自于他,来自于对这个唯一孩子的关怀,怕他一个人在那样庭院深重的家族里,会和她一样一辈子也难以去寻找真正的人生,犹如被囚禁的鸟,无法高飞。
如今,拥有钥石的能力,来到了这个再没有何家族关系的世界,那一层无形的牢笼,再也无法影响他的想法c他的生活,即使在面对多大的困难,他都可以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与心思去面对。
就像在对付那一群弑血的野兽一样,他的人生全交由自己决定,不论是生是死。
很难得的,朱朔华总是冷淡的脸庞,露出了笑容。
“妈妈,你看著,我会让自己拥有一双坚强的翅膀,用自己所努力得来的一切,好好去面对将来的人生,去看看这一个变化万千的世界,所以,你再也不用担心,华儿会将过去的束缚抛开,好好的去过生活,即使将来要面对的一切是多么困难重重,但我绝对不会轻易的放弃。”
梦里的母亲点点头,取出被朱朔华握在掌心的手,然后展开双臂,最后一次将自己最牵挂的孩子给抱在怀里。
那种只有母亲才能拥有的馨香与温暖,怀念得几乎令他落泪,在这一刻他只希望这样的梦可以久一点c长一点,然后梦醒之后,他会带著这样的温暖,好好走自己的路。
一下子,梦里的自己,化成当年那总是过于成熟的男孩模样,圆润白晰的双臂揽住母亲的颈子,在那美好的怀中,安心地闭上双眼,笑著做一个梦中的梦。
妈妈,请给我最后一次的拥抱
等明天明天醒来,我会勇敢的跟你说再见
再见!并且不再挂念
第九节
由于做了一个好梦,因此虽然全身僵硬痛到不行,朱朔华还是带著笑容迎接新世界生活的第二天。
“痛死了。”
由于昨天的情况实在是过于紧急,因此在处理伤口上有点过于草率,因此全身上下不但隐隐做疼,每一个伤口处还有点发热,看来是发炎了。
小心揭开包裹伤口的布条,从空间里拿出一罐矿泉水跟一个急救药箱,忍著痛把红肿的伤口快速清洗上消炎药粉,然后用剩下的水灌进几颗消炎药锭,希望这可以让伤势缓和一些,要是再让这些伤口恶化下去而发烧,他可不确定自己还有办法跟这个森林恶斗。
昨天是夜晚,在黑暗的状况下视力有限,所以没发现自己究竟是跑到了什么样的地方,只记得依照一开始观察的方向,往有可能出现村落的位置跑。现在四处一望,才发现自己似乎闯进了一个像是仙境一样的地方,由于身处的这一棵大树相当高,因此他可以瞧见不远的地方,有个湖泊在光线照耀下显得波光潋滟,而湖泊的四周为充满著各式各样的花朵跟小草,湖边还有一个小木舟。
看来他的方向是正确的,昨天的那些野兽也许是明白在过来就是人类的领域,因此才就此却步,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不过不可能回去察看的他自然永远都不会知道真相。
反正,也不会是什么太重要的真相。
辛苦挣扎著僵痛的身体,从树上爬下来,蹒跚地往湖泊走去,一路上所看到的花朵跟一些小草,让他疑惑了一下脸上路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在心里稍微挣扎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停下脚步仔细看看。
拔下一个长著对称长叶的草,放到鼻间闻了一下,然后从空间里取出一个小铲子,慢慢小心不伤害植物根茎地挖了起来,没多久一株人形根茎物带著许多须根从土堆里拔了出来。
人参!
而且看叶子的数量,绝对是超过六年生的野参,而且这个大小有点惊人,要是放在地球的中药店让那些老药师看了,恐怕会惊讶地阖不上嘴。
看来,这个世界跟地球虽然有某些不同的地方,但是也有相同之处,看看这人形根茎,不论是模样还是味道,都和以前他所尝到的味道一模一样。
想了一下,把塞满的钥石空间清出一个角落,把那些那顺手带上现在看起来似乎不太可能有用处的家用品给扔掉,开始拔起这附近每一种他认得的药草,在他出发之前,为了不浪费自己这种刚得到不久的过目不忘技能,可背了不少的书,自然不可能漏掉东方最具权威的药草学,没想到立刻就派上用场。
一下子美丽的湖泊在一些小角落处立刻就多了几个小窟窿,一开始小窟窿的增加速度并不快,但随著时间慢慢过去,朱朔华受伤的身体开始觉得无比劳累,根本找不到太多的力气去挖这些草药,后来想起自己还不太熟练的念动力,于是渐渐地,如果有人在旁边看著,就会发现第一个小时,有一个铲子在半空中飞舞,不断著铲出泥土,然后药草飞到一只修长苍白的手中突然消失。第二个小时,铲子被丢在一旁,朱朔华坐在湖边,目光所看著的地方,泥土奇异地不断从大地中拨离,直到完整的药草再度被收到钥石空间。第四个小时,同样的情景发生在两处到三处的地面,凡是朱朔华眼力所及的角落,瞬间快速地增加窟窿的数量。
“快死了。”
本来以为可以像这样不断进步下去,然后直到塞满之前所清出来的空间,没想到却遇到了障碍,虽然这障碍不见得都是不好的结果。
第一个障碍,是他发现这种运用注意力与意念的行为,并不是可以无穷无尽的进行下去,它乍看之下似乎不花任何的体力,实际上当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开始头昏脑胀c恶心想吐c四肢无力时,他就知道为什么以前在网路上曾经看到有学生说用脑是最花体力的一项工作,每次考试前后常要准备大量食物才能撑过去,考完更是可以吃下比平常多份量的食物。
至于第二个障碍,是他填不满那些多出来的空间,他发现随著他运用脑域的成熟度越高,力量越强,空间也开始慢慢变大,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对于药草这一种小东西来讲,几乎可以说是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怎么也塞不满。
他很乐意看到自己的空间越来越大,但这意味著他一开始锁订定的目标必须稍做一下改变才行。
躺在湖畔边稍微修习片刻,等待昏眩感过去,时间已经过了中午,肚子也开始咕噜咕噜作响。
看来他还是必须先找到村庄,空间里的干粮或许不少,不过既然轩泽说落点不会离太远的话,那么他相信在瞧见这个明显有人迹的湖泊之后,他没必要去浪费那些也许在将来会很有用处的干粮。
很辛苦拖著几乎剩下多少体力的身体,重新确认一下方向之后,嘴角不由地浅浅一勾,如果朱朔华能瞧见这时候自己的模样,他必然会发现这时候的自己跟过去有多大的不同。不再是浑浑噩噩没有目标,不再是空空洞洞缺乏斗志,那一张俊美无比的脸庞,拥有著过去少见的自信与光彩,尽管脚步蹒跚,身上满是伤痕,然而踏出去的每一步,却是令人惊讶的沉稳,就像是身为周遭的一切,都长握在他的手中一样。
也许这时候的他,还没有轩泽那充满著对人世间透彻的清晰与安和,但已经开始拥有一个非凡的人物所能拥有的光彩那种相信自己能力的信念。
第十节
蕾莉纱每天早上都会到小镇旁的森林里去摘一些可以食用的野菜,别看每一天所能摘的野菜实在是不多,但是很奇怪的,野生的菜类吃起来格外有种香味,特别受到客人的欢迎,因此家里饭馆后头虽种了不少的菜类,她依然每一天在早上很早的时候就会拿著篮子到森林边去摘采。
而今天稍微有点不同,早上摘的野菜正好在最后一批商队离开时吃完,可是镇上的牧师一项有到他们餐馆用晚餐的习惯,她爸爸也都会特别为牧师准备一份早上留下来的野菜,没想到今天负责挑捡菜叶的小将一个没注意,把最后的一份野菜递给主厨,等到最后一批商队离开,大家需了一口气开始整理厨房时,才发现这个问题。
所幸问题不难解决,小镇几乎就盖在森林边,她只要不要在太晚的时候出门,在这种纯朴的小镇上一个人行动,不管什么时间,都没有太大的危险。
因此她跟父亲吉达说了一声之后,立刻提著菜篮来到森林的边缘,心里想著快点摘好一人份的野菜就赶快回去,多摘也没用,间隔太久的时间,野菜到了隔天就不新鲜了,所以并不会为了省隔天早上的工作而多摘取一些。
结果这种每天都要进行至少一次的例行作业,竟然差点把她给吓坏了。
在平常她摘野菜的地方,竟然有一个少年辛苦的倚著树干喘息,身上的衣服虽然怪异了一些,但是在那被野兽抓过的痕迹衬托下,便显得不足为道,尤其那透著血液的布料,和脸上苍白发青的颜色,更不难猜出这个少年曾经在森林里头经历了什么。
蕾莉纱可能是个纯朴的的乡村少女,但并不代表她没有见识,由于家里工作的关系,她从小就接触过各式各样的人物,对于陌生人她并不会有太多的恐惧,尤其她所看到的这一位,不过是一个狼狈伤痕累累的少年,一看就知道不会有太大的攻击力,因此她深吸一口气,快步的向前跑到少年的身边探看。
“那个,你还好吧?需要我帮忙吗?”
朱朔华喘著气,他早听见有人近自己的声音,只是实在是太过于疲累,没有多余的体力去观察近自己的人究竟是谁,尤其在听见那悦耳充满关怀的声音之后,他确信自己终于能够有一个安稳一些的环境去好好照顾这一身大大小小的伤痕。
“那个,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知道这句话说了也没用,因为刚刚女孩所说的话,分明就是一种他完全没听过的语言,不过他只是单纯的不想在这个世界一开始,就成为一个不懂礼貌的小子。
果然,蕾莉纱对她所说的话一头雾水,大概可以猜想到这个少年也许来自于一个特殊的部落或是国家,因此她干脆伸出手,扶住那似乎已经开始摇摇欲坠的身体。
“啊!你在发烧,一定是这些伤口的关系。”一接触到朱朔华的肩膀,一双手马上就可以感觉到破损的衣物底下,那苍白的肌肤正散发出惊人的高热。
“你必须快点休息,我带你回我家,晚上牧师正好会到我家餐馆用餐,他可以帮你看一下伤口帮你治疗。”明知道自己说出的话这少年可能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是她觉得在这种时候,他应该最需要有人在旁边关怀,她过世的妈妈曾经说过,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也是人最脆弱的时候,所以不管朱朔华听不听得懂,她都开始用最轻柔的话语开始鼓励他往村镇的方向走。
“我叫蕾莉纱,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怕他不懂,将自己的名字又重复了几次,然后指指自己,没想到这样的动作,竟让她有了长大后的第一次心动,朱朔华原本一直低垂著头抬了起来,顺著她的手指看向她,他那双继承母亲的深蓝眼瞳,就这么直直地望进蕾莉纱的心里,即使到老,也一辈子忘不掉。
朱朔华别说那已经被钥石提升了不少能力的脑袋,就是在过去也不是笨蛋,稍微听了一下,就知道蕾莉纱的意思,对于这个善良的女孩子,他也不好老是扳著一张脸,更何况很可能接下来的日子,还要她帮些忙,于是他扯了一下脸上几乎僵硬掉的脸皮,露出还算是不太怪异的笑容。
“朔华,我的名字就叫做朔华。”
朱这个姓,他觉得有没有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别,若是一定要提,只因为他还欠著这一家子把他从小养到大的那几分钱,虽然这几分钱并不能弥补那么多年来母亲的失望。
朔华
蕾莉纱一下子就将这样一个字眼给记在脑海,瞧见那张好看的脸正对自己笑著,饶是从小就以更看惯了各种男人的她,一张秀丽的脸庞也红了起来,若是让她那老把自己女儿当成男人婆的老爸看到了,八成会以为发生了什么可怕的天灾。
朱朔华没注意到她的脸红,因为在她的扶持下,他终于真正清楚的瞧见了前方不远的小镇,一栋栋木造的房子并没有什么经过设计的美感,样式纯朴的就彷佛一个个堆叠的积木。
不过即使是如此,他还是被这样的情景给感动了。
在地球上,由于人类的科技始终尚未达到畅游宇宙的境界,因此逃脱不了太阳系这一块地域的人类,虽然心里清楚著也许在遥远的星际那一端,也许有著和他们一样拥有智慧的生物,但其实在缺乏刺激的生活中,却总是盲目地以为地球是世界的中心,地球是全宇宙唯一的一块天堂一样。
如今,当自己真正亲眼瞧见另外一个不属于地球任何一个角落的文明时,心中那一个被封闭的块垒,就这样崩塌。
这里,一样有文明。
身边的女孩,一样和自己一般拥有修长的四只,共同的五官与一样的脑袋。
其实,他来到的这个地方,并不是真正完全的陌生。
感动的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他不觉得自己是个容易怯懦的人,不过当你来到另外一个世界,心里想著也许要跟一堆拥有怪异模样的外星人相处时,心里若是不会感到忐忑不安,那才奇怪,现在放下了最后的一点担心,原本死命支撑的身体就突然软了下来。
“咦?你怎么了?”
蕾莉纱觉得肩膀的重量徒然增加,原本还有些恍神的脑袋马上回过神来,发现刚刚还看著自己的脸庞突然垂了下来,原本就已经苍白发青的脸庞现在更是连一滴血色都找不到。
深吸一口气,庆幸自己从小在家里劳动所培养出来的体力,几乎是拖著比自己还要高上一点少年,辛苦地往家的方向前去。
不晓得会不会被老爸给骂惨了
第十一节
何止骂惨了。
当吉达大叔瞧见自己女儿不过是到外面绕了一圈,竟然就拖抱著一个男人回家时,那几乎可以传到云端的大吼声,马上就让小镇上的人知道蕾莉纱带了一个陌生少年回家的事实。
“我什么时候教过你去外面转一圈带男人回家了?”
“你是没教过我怎么带男人回家,但是倒是让我在八岁的时候就知道怎么洗男人的内裤!”
拜托,自从母亲去世至今也有将近十年的时间了,老爸的个性她比谁都还要清楚,怎么可能会怕他那单纯只是面恶,其实不太凶狠的个性。
“你你你!翅膀长硬了就想飞了是不是?这么跟你老爸说话!”
就算这个时间饭馆里没有几个人在,吉达依然忍不住望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人听见之后,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一张老脸还是红得像喝醉酒似地。
“哼!要是翅膀硬了就想飞,早几年就飞了,怎么还会在这里帮你这个中年大叔洗袜子c叫你起床c在你想妈妈乱喝酒的时候拖你回床上睡,说起来拖著男人跑搞不好就是你帮我养成的习惯。”
“你!你!你!”
粗大的手指指著自己伶牙俐齿的女儿,一句话都反驳不出来,这到底是谁教出来的小孩!
“那个,我看吉达啊!就依蕾莉纱的意思,先照顾一下这可怜的孩子,你们看看他还在发烧,你们这样吵下去,到时候就不是蕾莉纱拖个男人回家那么简单,要是死在你们饭馆,看还有几个人敢上门吃饭。”
其实早在门口就听见了这一对父女两很宝的对话,碍于吉达的面子不出声而已,但是想起这么多年来他们两个人吵架对骂的方式可以维持半天的时间,为了自己的晚餐著想当然,也为了那个少年的伤势著想,他还是进门出声阻止两人继续下去这种将曝光在所有人面前的对话。
“啊!牧师,你赶快过来帮我看一下朔华怎么了,他刚刚才昏过去不久。”
听他这么一出声,两个人的反应一个是鼻孔朝天哼气,另一个则是冲上前拉著他的手,把人给拖到朔华身边。
牧师在心里哀叹这可不是他期待的反应,怎么就没有人先想到他忙了一天,晚餐还没用呢?
不过职责所在,牧师还是上前看了一下这个躺在椅子上的少年的情况,确定他只是单纯因为伤口发炎跟体力透支造成的发烧之后,才转身跟著急的蕾莉纱要了一份晚餐说起来,他还是忘不了他的晚餐就是了。
“那牧师,他情况怎样了?”
“不要紧,看来他把自己的伤口处理得很好,甚至比小凯的技巧还好,等一会你晚餐帮我送来之后,到小凯那里拿一份退烧药,大概到明天一早就会好多了。”小凯是跟在他身边学习简单医药常识的孩子,等小凯长大,自己老了的时候,也许这个小镇上牧师的职位就会由这孩子继承,就像许多年前的他一样,也是这样从老牧师的手中接下位置。
“老爹,你去厨房跟波果吩咐一下牧师的晚餐,野菜在这,我先去找阿凯拿要。”不等两人答应,纤细的身子已经冲出饭馆大门,留下愕然的两个大男人跟一个躺在椅子上的少年。
“这孩子,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吉达,先把这男孩子背到你们的空房间休息吧!”
吉达哼声,先拿著菜篮去给厨房里的波果准备一下晚餐,然后走回来的时候牧师还可以瞧见他一脸不甘愿又碎碎念的表情,尤其在抬起朔华的上半身,看清楚朔华的模样之后更是一脸铁青。
“女大不中留,女大不中留,养了她这么多年,竟然就这么为了一个漂亮的男孩子跟老爹吵架,一点看男人的眼光也没有,看看这张脸c这么轻的身体,哪比得上我们这些健壮粗犷的好男人,要知道好看的男人最不可,要是哪一天”背著人上楼一路抱怨,要不是有牧师在一旁看著的话,他恐怕会直接把身上的人给丢出去。
“吉达,我看你就认命吧!蕾莉纱她都快十八了,也该是找个好男人嫁掉的时候,你总不能让她陪我们这些老头子一辈子你说是吧!”
来到一向无人使用的阁楼小房间,吉达把人粗鲁地丢在小床上,牧师只好苦笑著帮忙把朔华的姿势移动好,拉出柜子里的被子替他盖上。
“我又没有要她陪我一辈子,我也知道她一个没结婚的女孩子家老呆在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不好,但是你知道,我们身为父亲的人总是希望她可以找到一个好男人嫁了像这一个就免了,怎么看怎么像个少爷”他就是不满意女儿带回来的这个少年模样就是了。
“你干嘛这么排斥这孩子,这世界上成功的人可不见得都跟你一样是孔武有力型,事实上有大多数的名人都是像这孩子一样斯斯文文的,人啊!光有力量是不够的,脑袋才是最重要。”看这孩子身上的伤口,可以猜想是怎么从野兽的手中逃出,能从野兽口终生离的孩子,而且将自己伤口处里的这么好,想必一定是个有能力照顾自己甚至是照顾别人的人,他倒不像吉达那样这么排斥,也许自己的职业也是用不到什么体力,光脑子帮忙的关系。
“就是这样我才不喜欢,最好他伤养好之后就快点走,我这里也没多余的钱去养一个不能干活的人。”
除了这孩子实在跟他预期的女婿模样差太多之外,重要的是他不认为自己那其实很单纯的女儿,会适合像这样踩在社会地位阶梯上端的人,那就像一朵简单朴素的小花,摆放在满是宝石绸缎的房间一样突兀。
他总觉得这个男孩子的出现,总有一天会伤了他女儿的心。
他们所生活的半湖小镇,并不是一个十分繁华的地方,但每年经过小镇的各式各样人物,其中不乏像这少年这样看起来出身高贵的人家,他们不需要说话,甚至是默默地待在角落,你总是那么容易地就可以感觉到他们的不一样,即使他再多么的不甘愿,即使他清楚自己这一辈子是怎么努力的过活,但是心里一直就是有个声音,清清楚楚的告诉自己,在人生的金字塔上,你永远也越不过他们的肩膀。
这样的声音,年纪越老时越是清楚,渐渐地习惯自己以为看开,其实不过是选择漠视。
他的女儿是最令他骄傲的宝贝,也是他心目中最好的小女孩,只是不得不咬牙承认,这样的宝贝,站在这样的人身旁,永远也不会有光芒。
他宁可自己的女儿是绽放在小镇中最受宠爱的小花,也不愿她在众花中却感到寂寞。
对凡事比吉达还要看得开的牧师,轻易地从他的目光得知他的想法,抬手在他宽厚的肩膀上拍了拍。
“吉达,孩子的人生是他们自己的,如果不希望蕾莉纱的将来拥有后悔,那么,让她自己去选择。”
上天赋予人类的,并不只是选择的权力,还有走下去的勇气。
勇于走自己所选择的路,哪天抬头,心里的那片天空,才会如眼睛所看见的那一片蓝一样,多采多姿。
第十二节
朱朔华睁眼。
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透过明亮的玻璃窗瞧见蔚蓝的天空,柔柔的光线斜斜地照射而下,那种熟悉的温暖,教他几乎忘记这里已经不是过去他所熟悉的世界。
轻轻地,抬起手,碰到那一片明亮的窗,看似无瑕,其实仍有些细微的不平,而且颇厚,要不是光线充足的话,恐怕外头的景色会是一片模糊,还不是很进步的技术。
蕾莉纱手中捧著水盆,刚进阁楼的小门,就瞧见那俊美的少年正伸出修长的手指抵在她和妈妈最喜欢的小天窗上。
“那是我小时候,爸爸为了讨妈妈欢心,狠下心跟路过的商人买的,整个小镇,就只有我们有,爸爸为了能让这么小小的窗子可以瞧见所有景色,还量了好久的距离,在夜晚可以轮流瞧见双月轮流划过星空,很美很美啊!我忘了你听不懂我说什么”瞧见朱朔华转头,用疑惑的眼神望著她,才想到之前曾发生的沟通问题,一张俏丽的脸庞不由地红了一下。
“来!你已经昏睡了快一天的时间,先清洗一下伤口吧!”指指他身上的伤口重复说了几次。
朱朔华没有反对,事实上他也很讨厌自己现在身上的狼狈,于是很快地解开身上的束缚,接过蕾莉纱手中的毛巾,仔细地清理身上所有灰尘,没注意到蕾莉纱好不容易消退的绯红再度晕上双颊。
不过这可怪不了朱朔华,毕竟在他所处的环境,只要不三点全露走在大街的话,其他遮体的布到底有多大,也没有多少人会好奇脸红,但是对只看过自己父亲打赤膊的蕾莉纱来说,根本就是在考验心脏的强壮,她觉得瞧见那属于少年特有的纤细与健壮并融的身体,那一瞬间她的心脏差点没从喉咙给蹦了出去。
“混蛋!你在做什么!”
其实一直偷偷跟在蕾莉纱身后的吉达,反应慢了一拍,瞧见朱朔华脱衣服的那一刻,一把怒火先烧到脑门,然后被烧焦的脑袋也不知道转多少圈,才让嘴巴找到声音大吼出声,不过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他那纯洁可爱的宝贝,竟然连遮也没遮,直直的盯著一个陌生少年的胸膛脸红。
天知道再如何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也禁不起这突然的如雷一吼,朱朔华差点没从床上跳了起来,睁大双眼瞪著勉强把自己高大身体塞进阁楼小门的壮汉,那模样跟驱邪的钟魁像有得一比。
小床旁边有个被吓得更厉害的。
这根本是心脏连续双重考验,猛拍著胸口,蕾莉纱开始怀疑自己心脏刚刚是怎么撑过那一刻活到现在。
“臭老爸!你要吓死我喔!吓死了以后谁帮你洗内裤!”语毕,一个小阁楼里同时有两个人脸色胀红。
一个是觉得面子被女儿丢光的吉达,然后排除完全听不懂两人说话的朱朔华,另外一个自然是忘记朱朔华听不懂他们说话的蕾莉纱。
天啊!她在他面前说了什么没气质的话?
快杀了她吧!
蕾莉纱遮住脸庞差点呻吟出声,然而从指缝中瞧见朱朔华疑惑的表情,这才想到他根本就听不懂他们的对话,暗地里吁了一口气。
不过,由于两人表情实在是生动无比,朱朔华不难猜出他们之间的对话可能关系到什么羞于见人的私事,可惜语言不通听不懂。
看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必须先学会这个世界的用语,他相信这对他来说并不难,语言的一开始都是死背的东西,而他目前的脑袋最不缺乏的就是背诵的能力。
想了一下,从空间里取出一个装饰用的胸针,那可以说是他自己少数的装饰品之一,以前参加家族之间的聚会时,父亲让人送来的礼物,为了不让他给他丢脸。
他不晓得这东西在这个世界算不算珍贵,在地球的价值观中,光是上面的小钻石跟丹泉石就值不少钱,更别提那出自于大师之手的手工了,在这文明仍不算进步的世界中,它的细致度应该可以价值不少才是。
结果,父女两人根本是眼珠子差点没滚下来,尤其是曾经去过大城市历练过的吉达,连从贵族身上也不曾见过做工如此细致的装饰品,上面的银色细丝如发一般,一线一线交错成为菱形的网,网上中央部分相牵著以深深浅浅蓝色为基调的宝石,正中央一只由银丝镶嵌著蓝紫色丹泉石的蜻蜓斩著双翼彷佛随时都会朝天际飞去。
“这好漂亮!”
女孩子都是喜欢这一类闪亮的装饰品的,尤其这一款设计是为了搭配三件式西装礼服而造的,因此略成中性化,男女皆可使用。
“这是?”接过朱朔华递来的胸针,蕾莉纱小心翼翼,深怕摔坏了。
他知道这是一个问句,也可以猜出意思,于是指指床铺,比一下吃饭的姿势跟翻阅书籍的模样。
“你是说,这要用来代替住宿吃饭的费用还有学习?”幸好这里的确是有书这样的东西,也幸好蕾莉纱够聪明,要不然换成吉达,那烧焦的脑袋可以猜出吃饭这个动作就已经不容易了。
也不管朔华听不听得懂她的理解,蕾莉纱迅速地转身面对小床旁边的一个木箱,取出脖子上一直挂著的一条项炼,用上面垂挂的钥匙将锁给打开,掀开箱盖露出里头的几样陈旧物品。
这箱子是母亲过世之后她整理出来的,有母亲几件留给她的珍贵衣服还有亲手缝制的玩具,跟几本从经过商人手中买下的童书,上面有图画又有文字,应该最是和给刚学习语言的人看。
“可惜,书很贵,所以就这几本,等你先看懂了这些,我再从我房里拿一些故事给你。”把书递给他,很高兴地看著那一双手翻开纸张,看著他的视线到哪儿,还出声告诉他怎么念。
来看看病人的情况怎样的牧师,瞧见这一幕,还有脸上表情多端的吉达,心里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尤其在发现那很认真的听蕾莉纱读书的少年,竟然在翻过一本书之后,就已经记住所有的发音与内容之后,他更了解到老朋友的担心,也许终将成真。
第十三节
后来,吉达拒绝了朱朔华得那一份胸针,他太清楚那有多珍贵,在这个小镇,并不适合拥有太珍贵的东西,哪可能会带来灾祸,任何一个平凡人家拥有无价之宝,没有保护它的能力,只会引起抢夺。
蕾莉纱也一样,她想的不像父亲那般深远,虽然很喜欢那样美丽的饰品,但是她带他回来只是一片诚心,并不需要任何的报酬,如果真的要报酬的话,也只是希望可以常常看见朔华的笑容,还有那一双漂亮的双眼。
于是,朱朔华也不坚持一定要把东西给送出,但他不想欠任何人恩情,于是身体稍微好一点的时候,开始在这不大的饭馆里开始帮忙,甚至将记忆中的一些美味食谱,一样一样教给了饭馆里的厨子跟蕾莉纱,造成每一个经过小镇的商旅及佣兵,都慢慢地知道了这个小镇,拥有多么美味的菜肴,让所有人都会停下来,即使是吃个茶点也好。
蕾莉纱最喜欢的,也就是这个时刻,因为厨子跟她两人厨艺程度不同,朔华并不是一起教导,通常都是在用完晚餐后的时间,所有人整理完杂务之后,两个人会一起待在厨房里,从要准备的材料,到各种添加调味料的多寡,他会站在她的身边,一样一样教给她知道。
虽然有时候,她会看著他说话的双唇发呆,然后一样东西也没记进脑袋,换来一锅会吃坏肚子的诡异料理。
虽然有时候,老爹会很碍眼的站在门口,每次两个人稍微近点,他就不识趣的开始碎碎念甚至大吼。
虽然两个人的谈话仅止于这东西要煮多久,为什么要现在放进锅里。
但是,她真的很高兴,因此每一次就算忙到眼花撩乱,整个厨房被她给弄得乱七八糟,半夜还要收拾,可她总是笑眯眯的,尤其当她成功的做好他所教导的菜肴时,色香味俱全的食物进入他的口中,换来赞赏的笑容,她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飞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自己很花痴,但有什么关系,对自己喜欢的人做傻事,那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因此就算吉达在怎样不满意,两个人还是在小小的空间里,相处得十分愉快,一个得到了小小的幸福,一个则是趁著教别人做菜时,自己也可以多多学习这地方的语言和一些生活习惯。
于是在这种将自己融入环境的方法下,朱朔华只花了不到一个月,就将这世界的语言讲得流畅如当地居民,并不时地在饭馆空闲的时间到牧师的家中,借阅一本本每年由教会及小镇税金拨下来的珍贵书籍。
对这一件事,牧师很乐见其成,他是一个爱书必且乐爱学习之事的人,可惜这小镇上的人们愿意花时间在书本上的人实在不多,小凯的理解力又缺乏了些,因此朱朔华的出现,让这些书籍发挥了最好的功用。
除此之外,朱朔华还是一个好学生,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他都会一一询问实践,并且在脑中加以记忆发挥举一反三的能力,让他这个临时的老师格外有成就感,几乎忘记这孩子来到这小镇不过才多久的时间,把他当成自己孩子似的只要一找到什么珍贵的资料或是知识,第一个动作就是找人把朔华给从饭馆叫来。
由于不管是饭馆,还是牧师工作的场所与住家,都是小镇上居民常跑的地方,因此朱朔华的存在,一下子就传遍的整个小镇,尤其是许多极少见过像他这样气质的女孩,三不五时就会假装经过饭馆,要不然就是手中一有什么书籍,就脸红红地过来询问要不要看。
这让蕾莉纱很困扰,有种自己珍藏的宝贝被人给发现的懊恼,只能安慰自己同住一个屋檐之下,自己可以瞧见的朔华,比别人还要更多。
他的融入,为这个小镇上的气氛带来一点热闹,虽然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不过对于此结果,他乐见其成,并且满心感激这些小镇居民的热心。
只是,他融入这个小镇里并不代表他将来会成为这小镇的一份子,事实上,有许多的事情,小镇上的居民并不知晓。
第十四节
小镇居民不知道的是,朱朔华取代了蕾莉纱每天一大早起来到森林摘采野菜的工作,除了真的是摘了不少可食用的野菜之外,药效甚佳的药草也摘了不少,而且都是已经人的速度完成,回来时只要特别注意,就可以发现他脸色比平时还要苍白。
阳光下,如玉修长的手指在空气中一抓,眼泪般大小的水珠凝结在两指之间,滑落掌心,掌心向上手臂往上一抬,翻转手背向上往下一挥,突然间,好似下起了区域性的小雨,一下子打得树叶哗啦哗啦作响。
练习了数月的时间,将注意力汇聚成一个意念只要一眨眼的时间,这个意念可以移动物体,可以凝雨成冰,可以聚热成火,感觉上,就有点像是西洋故事中所谓的魔法,只是不需要咒语而已。
可这样的能力并不强,要分等级的话,他就像是一lega里的见习魔法师,可以移动像自己身体重量的物体,可以小范围降落婴儿拳头大的冰刨,还能发射大概是保龄球大小的火球。
这样的力量,一个健美先生,一把枪或是一台快速制造冰块的机器就可以办到并不稀奇。
他来到这个世界可不是为了当一个健美先生或是强力制冰机而已。
于是他又想到是不是咒语真的可以加强这些技能的强度?
一开始,念咒完全分散到他的注意力,别说是力量增强了,连之前的一半都不到,换而言之,那些他随口念出的咒语一点用处都没有。
实验了数次之后,他想到中国的道术c印度的渡化,甚至是日本的阴阳术,似乎都有个固定的真言或是口诀,那么咒语这东西,是不是并非随意创造就可以?
将这个想法,与每一次念动时四周气息的晃动联想在一起,也许是声波可以配合或是改变脑波的念动?这样就能更有效率地完成他想完成的事?
就像疯狂的研究家一般,他用尽所有他所知道的语言,一次一次以不同的高低起伏反覆念诵,在试了几次之后当他抓住声波与感觉似乎融合在一起的那一瞬间,差点用一个棒球那么大的白色火球把小山坡给毁灭,他就知道他成功了,哪一种语言都可以,只要音调顺著念动的波辐做改变,更为精进的法术便呈现在他眼前。
坚毅的薄唇终于带上胜利般的浅笑,明了为什么有些科学家会被人说为疯狂,因为当他成功的那一瞬间,他一点也不在乎那小山坡是不是会被毁灭,甚至有种再来一次的冲动,毕竟一个成功的毁灭,有时候更能带来对自己成就的虚荣。
但为了避免被镇上的人发现,因此只好更深入森林去实践,现在的他已经不是那么怕再度遇上那些凶狠的野兽,甚至可以带些新鲜的野味回饭馆,一路上所发现的药草多得惊人,他通通放进了没有时间流动的空间中,等待用得上的那一天。
这个世界,在医药方面的成果可以说是非常低落,每每只要有瘟疫形成,为政者能做的唯一措施就是隔离或残酷地杀戮。
他不是什么好心肠的慈善家,但如果有一天,像蕾莉纱所在的这样一个小镇,若是经历了这样的事,他不否认自己会进自己所能的去解救每一份生命。
“风!”
一阵大风袭来,吹动高高枝干上的果实,一个个鲜红模样像是水梨的果子,纷纷快速从上头落下,在接近地面的一瞬间,又一颗颗飞到朔华的手中,然后消失进入他自己的空间中。
此刻,若轩泽在一旁看著,必然会露出嘉许的笑容,不到半年的时间,每一样技能都熟悉的如同呼吸一般习惯,那要花费多大的精力与智慧?
朱朔华不需要他人的称赞,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进展,尤其在面对可以瞧见自己模样的镜子时,额上那一到菱形的痕迹,能力每经过一次的突破,就会发现它的颜色又更深了些,这数个月下来,它深得像是夜空一般,偶尔在光线下还会闪烁著丹泉石一般的光芒。
他很好奇,再接著,它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会不会凸出额头,或是在这一张苍白的容颜上蔓延。
不管结果如何,他确定自己下一个目标,绝不会是在这里等待答案到来,轩泽在一开始所给予的极少提示中,他知道如果想要更进步的空间,他必须在这颗星球上去获得些什么,而这些什么光他一个人的努力是不太可能达成。
他需要同伴。
需要和他一样拥有钥石的同伴。
第十五节
半年的时间已经够了。
今天晚上开始,这个小镇将会因为一年一度的庆典开始聚集许多来自各地的商人与佣兵,他等的就是这一刻,站稳脚步后的出发前一刻。
一大早进入小镇的商贩便开始慢慢增加,为了应付这么多的客人,所以他有很好的理由在森林中多待了一些时间,将该取的东西全放进自己早已经扩张得犹如两个篮球场合并那么大的空间,然后和过往每一天一样练到脸色苍白几近力竭才停止。
刚刚,他是趁著用过饭后午睡的时间将精神给补充回来,可惜热闹的时候,饭馆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只好在心中叹息,跟在蕾莉纱的身后往饭馆的大堂走去。
“朔华,你快过来,不是跟你说过今天很忙吗?还到后面去睡觉!快来帮我把这些客人带到他们的房间,然后刚刚还有一队佣兵团说要点你最近刚教给蕾莉纱的那些菜,今天早上摘的菜都用光了,麻烦你再去森林一趟。”
每次这些佣兵一来,最忙得就是他这个负责开酒的,男人嘛!只要一休息就免不了喝点小酒,尤其朔华在三个月之前教他酿的酒最近刚酿好,没想到一开坛时,那浓郁的香味,还有简单过滤之后的干净得不可思议的琥珀酒色,叫在场的所有人酒虫都痒了起来,可以说是只要会喝酒的人都点了一杯,连明知道自己正在工作中的吉达,也偷偷喝了一杯,在这种太阳高照的气候下,那种润滑爽口的口感,还有细致的不可思议的泡沫,马上就让火热的身体得到抒解,可惜得是,如果可以去除掉那苦味的话就更好。
朱朔华瞧了那酿的十分成功的啤酒,在看了一下每一张桌上几乎都已经喝得快干净的酒杯,叹了一口气。
看来这时代不但是医药落伍,就连造酒也同样落伍,不冰的啤酒都可以喝得这么痛快,还真是服了这些人。
转身,跑到地窖中,确定没有人跟下来之后,将一桶水给凝结成冰用力提了上去。
“啤酒不是这样喝的!”用利用小刀凿开不少碎冰块放在锡杯中,将酿好的啤酒给倒了进去。
“那,再试试!”
吉达吞了一口口水,也不管自家的地窖啥时候有冰块了?锡杯一举,酒一入口马上就察觉其中的不同之处,不但一样润滑爽口,连最后的一点涩味跟苦味都变得淡薄且有著啤酒花所该有的香气。
“好!”再度忘了工作中不喝酒的规矩,豪迈地将那一杯爽口无比的冰啤给干杯,大手用力一擦,嘴角边的泡沫一起送进嘴里。
朱朔华苦笑,将所有的冰块全敲碎,放在一个大水桶中,然后将所有干净的锡杯全放进里头,再将酒谭里的酒倒进大铁瓶中一起放入,这些杯子,都是他在发现这个星球竟然也有盛开的啤酒花之后,一边回忆造酒的方法一边请人打造的。
尽管啤酒并不是什么需要陈年发酵的美酒,深度也不如任何一种陈年酒来得高,但,没有人能否认的是,当在炎炎夏日里工作一天,最想要畅饮的酒类,必然是啤酒无疑。
所以,一个能让人生更丰富的享受,就该拥有他最正统的喝法。
“老板!我也要,我再一杯!”
“这里也是,通通再一杯!”
“这里也是,老子还没喝够,刚刚已经够爽快了,这一定更好!”
看朱朔华忙碌的动作,所有人终于从吞口水的状态中回复,赶紧想办法想从那看起来似乎只能再倒出个七c八杯的铁瓶中抢到自己的一份。
“放心,都还有,大叔,其他的啤酒要先冰镇过先等等,至于这几杯先让阿加帮忙分一下,我有事情想跟你还有蕾莉纱说。”
在这个小镇上的日子,他很感谢这一对父女,虽然吉达有时候对他不太友善,但是他可以明白那是护女心切,也不得不说,吉达大叔这么做是正确的,他没办法给蕾莉纱什么。姑且不论喜欢不喜欢蕾莉纱,重点是他来这里一开始就有著目标,而这目标,无法让蕾莉纱这样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去参与,而他与他们之间虽然模样是那样的相像,可这宇宙间,难以预料的事情太多,模样相像,并不代表他们身上的每一份基因都是相同的,他不知道自己若是与这里的女孩结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所以在地球,许多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神与凡人的结合,通常是不允许的。
他不自认为神,可,在轩泽透露的支言片语中,他也可以轻易猜测。
每隔数百年,轩泽他们便会开始寻找可以和钥石相容的人,而这些人来自于宇宙间大大小小的星球,想必模样也不尽然相同,过去地球曾经像这一颗星球一样,被当成一个目标大陆,一个他们称之为初始领域的场所,那么,便不难推测那些神话故事的由来。
当然,这也仅是推测,他会去找,去找同样拥有钥石的人,来证实自己的想法。
第十六节
“为什么?这里不好吗?”
当朱朔华表达自己有可能会趁著这一次小镇庆典各城市商贩聚集的时候,找个商队一起离开时,吉达的表情是了然而不意外,而蕾莉纱立刻就露出一副好像眼泪就快要掉下来的表情,颤抖著瞬间苍白的双唇轻轻地开口询问。
“这里很好,蕾莉纱,但在这个小镇上像这样过一辈子,并不是我一开始来到这里的愿望,我很喜欢平淡的生活,但那必须在经历更多的刺激之后。”如果在那时候,他还记得这个小镇,这个小镇也还有蕾莉纱这个女孩的话,他会回来。
蕾莉纱咬牙。
她想说那我陪你去!
但是她哪来的资格说这句话,从她将朔华带回小镇之后,两人之间的互动,最多就像个朋友或是兄妹,不管是看著她的眼神,跟她说话的语气,或是和她一起时的一举一动,他总是不曾给过任何可能的暗示,两人之间始终存在著距离。
她再笨也能懂得朔华对她根本没有意思,但她总是想著,如果像这样一直对他好,也许有一天,他会慢慢一点一点的把心放在自己身上,没想到在这个微小的希望却破碎得如此彻底。
“一定要走吗?”她忍住泪,忍不住想再问这么一次,彷佛多问了这么一次就有机会获得不同的答案一样。
“嗯!蕾莉纱,谢谢你这些日子来的照顾,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不会那么快地去适应这里的一切。”
他想学字学说话,是蕾莉纱辛苦一字一句教他的,也是她提供了他一本本珍贵的书籍,和一个可以容身的住处,若不是蕾莉纱一心一意地让他留下,那么,小镇的人即使纯朴,也不会那么容易就接受了他这样一个陌生人的存在。
因此,对于蕾莉纱所给予他的,他满怀感激,但他心里清楚,蕾莉纱想要的,是再多的感激也无法给予的。
这些时间蕾莉纱亲手帮他做衣服,打扫房间,有空就陪著他一起说说话,那满眼的爱慕,即时是迟钝如他,也很难不去发现。
“那是应该的”蕾莉纱低头,轻轻地摇了一下,然后整个房间陷入了沉默。
她不要他的感激。
她不要
“我先下去帮忙,阿加一个人会忙坏”久久,哑著声音,蕾莉纱终于抬起头,一张俏脸笑得灿烂,只是眼眶中的红,却瞒不了有眼睛的人。
朱朔华还想说些什么,却哽在喉间,只能看著蕾莉纱转身很快地跑出房门,那轻轻的脚步声是那样的快c那样的急。
吉达看著女儿的背影消失在眼前,叹了一口气之后转过来看向一脸不忍的朱朔华。
“我要跟你说谢谢。”
“没什么,我只是付出点劳力与想法而已,就算没有这些,我相信你也能在这个小镇上过著不错的生活,况且是你收留了我,像这样有吃有住的地方,可不是说有就有。”
“不是为了这个。”
“那个的话就不用多说了。”他自己决定的事,没必要换来感谢这种东西。
“不,我还是要道声谢,谢谢你体谅我这个为人父亲的心情。”
吉达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聪明的人,可是这么多个月的相处之下,他也能看出朔华之所以把自己跟蕾莉纱之间的界线画得如此清楚,有一大半的原因都是他,想来一定是他看出了自己的想法,所以才会那蕾莉纱的心情假装视而不见,更选择在这样的时刻仓促离开,以他的聪明才智跟所拥有的财宝,他可以选择更好更安全的方式才是。
“你想太多了,我只是想离开而已,大叔,该下去帮忙了,我也去摘一些野菜然后,我会晚一点回来,我想好好的看这一场庆典。”
就像他刚刚所说的,他不想要吉达大叔的感谢,他不过是自私地想要走自己的路,那种清高的想法,不是他这种人会有的,就算是,也绝不是第一位。
“我知道了。”
既然别人不需要自己的感谢,一向擅长与人交际的吉达自然不会傻得去坚持,对于像朱朔华这种看似十分冷漠的人,将那分心情放在心中,永远记得就好。
高大的身体转身,在要离开房间的那一瞬间又转了回来,脸上带著高深莫测的笑容。
“那个,我不问你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弄出冰块,也不会想知道森林里湖泊四周的小坑洞是怎么回事,但,你在离开之前,能不能至少教我一下怎么在你离开之后,还能继续卖这种冰凉的啤酒?”满是胡疵的大嘴,突然大刺刺地笑了起来,露出一口黄牙,这小子所做的一些事情,他并不是完全不知道啊!
朱朔华惊讶地睁大双眼,然后看著那一双坦然直爽的双眼,笑了开来,没想到两人之间的超龄友情,竟然会是在这种即将离别的时候才开始。
“那可能要在地窖里头再挖个更深的洞看来,在我离开之前,似乎还要忙到深夜呵!我应该控告你压榨劳工。”
“反正也不是头一天。”想起那好喝的酒,他可以在加几层厚度在脸皮上没关系。
轻笑,走上前,修长的手抬高,搭在吉达的肩膀上,一个高壮粗犷,一个纤瘦修长,一个的脸总是不修边幅凶恶的模样,一个却是干净斯文却冷漠,两极化的个体,此刻脸上带著一样的笑容,像是多年老朋友似地,一起离开小小的阁楼,留下偏西的日头,柔和的阳光斜斜地照进那暖暖的小床上。
第十七节
蕾莉纱他们所身处的小镇,是位于菲嘉国的东南方,在越过旁边面积广大的森林后,是菲嘉国最大的港口,但是由于这个时代的科技仍属落后,造船跟海外远航几乎都只有少数财势惊人的世家才能拥有,最大的船也不过长二十公尺,数量用一只手的手指头就可以轻易数出来,因此虽然说是最大港口,规模仍然不属于那种可以跟首都比拟的大城市。
不过这样也就够了,可以说是对远方国家的交易,都是由这一个港口进行,所以来来往往的商人数量非常惊人,造就蕾莉纱所处的小镇即使偏僻,但却有还算不错的经济,若是肯学习的人,像是朱朔华,从这些商人跟佣兵的口中,便可以得到不少的知识。
从这些人的口中,他知道一个叫做裘扎克的佣兵团。
裘扎克的历史已经有三十多年的时间,它的规模并不是菲嘉国最大的佣兵团,却是实力最强悍的,每一次出任务,结果永远都是最完满,损伤人数永远都是最少,因此裘扎克的成员可以说是十分固定,每一个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将,有人为此尊称他们为不死兵团。
这一次,他们同样来到这一个小镇上,要将刚从海外国家购入的大量货物安全送抵菲嘉首都那不勒玛,今天晚上他们全停留在小镇上最大的一家旅馆,本来他们似乎是为了美食而想停留在吉达的饭馆休息,但是毕竟吉达的饭馆是以喝酒吃饭为主,能容纳居住的房间有限,这一次运送的货物又极为珍贵,所以裘扎克可以说是全员出动,人数之多,根本不是吉达的饭馆可以应付,所以只好住在镇中心的旅馆。
朔华在做完所有的工作之后,马上就来到了镇中心的旅馆,今天中午他在饭馆里有看到裘扎克的佣兵团团长,所以他很确定在旅馆大门旁边吸根烟杆,全身一身土黄色俐落装扮,模样毫不起眼的中年男子,就是他要找的物件。
“小家伙,有事?”
当朔华的双眼一放在他身上时,马上就发现了这个少年的存在,和他目光中的意图。
“我想要跟著你们到首都。”
“怎么,在小镇上呆腻了?”他早就从镇民的口中知道这少年的存在以及身份,到一个地方就要掌握所有的消息,一向是他们裘扎克能在多次危难中求得一线生机的原因,所以打从他发现吉达的饭馆多了这么一个少年时,他便已经让人打听清楚。
“这似乎不是你该知道的问题,我没兴趣将私人对一个老男人倾诉。”他并不是有求于他们,他只不过是来给一个机会,没必要接受这种无聊的盘问。
“你讲话的方式还真像是个没礼貌的贵族。”
“礼貌这东西对你有用吗?”
“是没有。”
“那我又何必浪费心力去对你经营这么一个没用的东西?”
“啧!现在又像是个精明的商人了,说吧!你认为我为什么要答应你你的要求?”
“我并不是有求于你们,我只不过是来给我们双方一个机会,一个你我都有好处的机会。”他不做没自信的事,他会一开始就选择这一个最大的佣兵团时,就已经有了最好的准备。
“裘风。”咬著烟杆的嘴角,懒懒地翘起。
“朔华。”举起手,手臂在裘风伸出的臂膀上轻轻一撞,这样的姿势,在这菲嘉国中,代表著交易可期的意思。
“我大概是年老糊涂,才会答应你。”
直起在墙上的身,原本看似平常的身材一下子变得高壮,粗糙的布料下可以感觉那隐约鼓起的精壮肌肉,跟刚刚比起来,谁都会认为此刻的裘风会比较像个佣兵。
“跟我来吧!只有我考虑还不成,你还必须先问过三个人,最好是你提的条件能让他们心动。”
摇摇头,转身往旅馆里头走,一边经过旅馆的大堂换来许多团员奇怪的眼神,一边满脑子无法置信地往楼上走。
老实说他有点槁不太清楚自己怎么会答应这个少年的要求,尤其这孩子的身材看起来似乎在劳力上无法贡献太多,到时候若真的有什么危险,也不晓得能不能帮上忙或是保护自己。
是因为这孩子眼中的冷漠与自信吗?
还是那种他无法忽略的气质,那气质跟他认识的‘那位元’,还真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三个人?副团长,这一次雇用你们的雇主,还有?”其中两个身份倒是不难猜,因为只要稍有接触裘扎克的人都知道,裘扎克的决策者,大多是由团长裘风,副团长扎克两人负责,再来就是要从旅程中间加入队伍的话,自然还必须获得原雇主的同意,至于第三个人,他倒是没听过有任何风声。
朔华跟在他的身后,他知道大堂中的佣兵团团员正用计算的双眼打量自己,但他并不是很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也不想花费太多心情去猜测他们的想法,此刻他们的想法,并无法给他什么帮助。
“你可以称为我们的客卿。”
“原来裘扎克还有客卿这个位置。”
“我瞎说的。”
朔华笔直的剑眉扬起,对他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很难表示抗议。
瞧见他的表情,裘风笑了一下,深深觉得这少年虽然一样冷漠,但是比起他想起的那位,显得有人气许多。
“但是你可以参考,喂!见客啦!”来到旅馆二楼的最后一间房门前,门也没敲一下很“直爽”地直接踹开,同时像老鸨似地叫了一声。
“他妈的!你能不能不要每次有生意就这么叫!该死的,我干!”
“你是正在干没错。”
一个正在床上做活塞运动的中年俊男拉起被单吼了一声,不过照他继续运动不曾停顿的动作看来,其实他也不是很在意被外人旁观,尤其另外不远处的一张床上,根本就还仰躺著一个手中拿著书,身材极为高大的男子。
朱朔华跟在裘风的后头,进去混乱的房间,冷冷的看了床上哼哼直叫的女人一眼,浑圆尖挺的胸部弥补她那张画著浓妆依然平凡的脸,尤其晃动之间还可以从被单里瞧见隐隐约约的曼妙身材,在这样的小镇上已经可以说是极品。
“裘扎克的副团长是个暴露狂?”厌恶地用脚将桌边的椅子踢倒又抬起,原本还在上头的内衣裤立刻落在地板上,眯著双眼,考虑要不要坐下去。
“可以这么说,他一向有被观赏的癖好。”裘风很顺口的接下去。
“你认为进房不敲门的人有说这话的资格吗?尤其这人不但不敲门还看得很爽!”扎克哼了一声,用力朝底下蛇一般缠绕自己的身体一顶,抹著胭脂的艳红的双唇一个尖喊,晶莹的液体自红肿的双唇滑落,终于结束了其实已经不晓得继续多久的运动。
“既然有这么火热的活春宫可以看,我为何不放过?那,这个小子说要搭我们的便车到首都。”嘴上的烟杆拔了下来,指指终于决定还是站著的朱朔华,他对一个老男人的内裤沾过的椅子实在是不感兴趣,尤其这条内裤一看就知道还没洗过。
那女人也知道他们在谈正事,很识趣地下床穿上衣服,懒懒地朝扎克伸出手。
“亲爱的,太现实是很伤人的心的。”一张俊脸摆出可怜兮兮的模样,但值得同情的成分,从女人依然高举的手就可以想见一般。
于是,四个闪烁的银币从挂在一旁的大衣落入纤细的小手中。
小手玷了一下重量,将银币收回已经有些皱掉的裙子里,然后摇了一下手后放到嘴边给予一个妖媚的飞吻。
“亲爱的,下次再来找我。”
“当然。”自认风流无敌的副团长大人,笑起阳光灿烂的模样回以一吻。
然后,碰地一声,门给随手带上。
“你答应了?什么条件?”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精壮的身子在陌生人面前招摇,裸地走到朱朔华的身边弯腰,检起刚刚被人踢到地下的内衣裤穿上,一身味道活像是怕人不知他刚刚进行了什么事情一样。
“老实说,我不知道。”
“什么?”通常老裘会带人来看他的活春宫,必然是他已经同意的状况下,但在连条件是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形下同意,这还是第一次。
“我们佣兵团什么时候开始决定要行善事了?”
裘风耸耸肩,眉毛一挑看了朔华一眼。
“这个就是酬劳。”将一个小小非常不起眼的物体放在桌上,黑黝黝的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朱朔华却知道他们会知道这是什么,而且也绝对不会拒绝他的交易。
“飞空石!”
“你从哪弄来的!”
两个人都喊出了声音,除了那个在角落床边阴影中的人依然无动于衷地在看他的书。
该到手的东西,就绝对要收好。
一瞧见交易的专案,扎克笑了一下,根本连问都没问朔华一声,直接将石头给收进了口袋,要知道,进了裘扎克佣兵团副团长口袋的东西,向来是进去容易出来难。
朱朔华也没阻止,他既然能弄到这么一块,必然还有多的,只是他不会笨到傻傻全放出来。
他会发现这种石头,就是在森林里东挖挖西凿凿时发现的,从牧师家里的古书里有记载几样特殊的物品,这石头就是其中一样,虽然黑黝黝的毫不起眼,但是从它的名字就可以猜出它的效用,凡是用上一点飞空石制造的装备,可以提升自身的速度,让动作硬是比别人快上一拍。
然而在危急存亡之秋时,这一拍就是最大的生存机会。
所以对在血腥中讨生活的人来说,飞空石可以说是无价之宝,偏偏这东西少得很,没有矿脉,通常挖下一整座山,顶多也只能发现几颗,就算连裘扎克如此知名的佣兵团,也没真正见过飞空石的模样,有机会看到的都是已经制造成装备的模样,此刻裘风跟扎克的身上就各有一样。
“还有吗?”
“剩下一块,我另有打算。”朱朔华半真半假的说,但通常也就是这样的话才有人相信。
“是吗那哪天不想要的时候跟我说一声。”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他还是先预定下来,刚刚捞进口袋的那一块,这一次应该可以做上七c八件的好装备了。
“既然东西扎克都已经收下了,那代表你已经说服了我们两个,剩下的两个,其实我们可以帮忙解决雇主哪一边的问题,至于最后一个,冰暮,你说呢?”裘风眉毛往一直都不曾说话的那一个人影一递,暗示朔华最后一个物件就在那里。
那高大的人影这才放下书,起身,往前走一步,然后薄薄的双唇只说了一句话。
“同意。”
比朱朔华还要大上一倍的修长手掌张开,一道深蓝色泛著宝石光泽的闪电纹路深深地印在雪白的手心中。
看见那一道熟悉的光泽,朱朔华不由地启唇,两个字就这么从口中流泄而出。
“钥石”
第十八节
他之所以找一个强大的佣兵团,为的就是在强大的佣兵团中能有较多的机会去见识各式各样的场合与危险,通常越是危险奇怪的地方,越是能遇到奇特的人,其中有些也许和他一样,同样拥有开启自身能力的钥石。
这是他的希望。
没料到的是,这一次老天非常的配合,竟然在一开始就达成了他希望的初步。
“钥石?不会吧!这么巧,他就是你要找的人?”很显然,裘风跟扎克两人也知道冷暮的目的地,因此同时一脸惊讶的为这个巧合而感叹。
朱朔华讶异的同时,双眼打量著这一个也许是他将来伙伴的人,然后赞叹。
老实说,他自己虽然没有自恋癖好,但是在和母亲多年的相处之下,基本的审美观还算是不太差,甚至可以说是有点高,毕竟天天和母亲那一张美丽的脸相对,所以也就不知不觉的受到影响,变的挑剔了些。
而冷暮,他打从心里赞叹这一个男人的美,那种充满阳刚与阴冷的矛盾之美,如果有玩过老游戏2005年魔兽世界一nle的人应该都很清楚在里头人物的造型,冷暮就像脸部被美化十倍的银发夜精灵,异常高大修长的身材,每一块肌肉都恰到好处的展现出它的力量却不夸饰,宽肩窄腰长得惊人的腿,是男人都会希望自己有这样的身材,一身黑色的高领削肩背心伏贴在线条分明的肌肉上,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白色手套有著银色滚边线条,贴身长裤跟长靴一样是黑的。
至于那张脸,魔兽的夜精灵太过粗犷,冷暮同样立体的脸庞却柔和许多,而且每一个五官都像是精心打造般的完美,没有一丝缺陷的五官组合在一起,也许都是比较偏向于长型的关系,看起来有点阴冷,实际上被那一双好像一点感情也没有的眼睛看到时,的确也有背脊发凉的感觉。
看起来和这个星球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差不多,不过若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那一身有点诡异的肤色,明明是像白种人一样的白晰,可是却带著一点点的青,不注意看的话并不容易发现。
他不是这个星球上的人,也不是地球上的人。
朱朔华在打量冷暮,冷暮同样再看著他,刚刚朱朔华进门没多久,在动作间露出额上的长菱形蓝痕时,他就已经知道他和自己一样,是被一群莫名其妙的人给送到这个星球来试试另一种人生际遇,不说话,只因为他不认为被送到这里来的人没有愚蠢之辈,就算有钥石有如何,他对蠢人没有兴趣。
所以他默默的听,然后决定。
只是他没料到他这么小只
刚刚由于是半躺在床上,在加上朔华本身给人的气势,因此他只觉得他看起来比自己瘦小,没想到一站起来,才发现这家伙连自己的下巴都没到,肩膀有没有他一半都是个疑问,由其他和自己一样穿著一身黑,里头是简单的白色衬衫,外面罩著黑色短外套,线条例落的长裤跟靴子,一看就知道那一身衣物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于各自星球上的产物。
“你们星球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小只?”
虽然还不认识,但朱朔华已经从一个问句领略到了两个事实,一个是证实冷暮不是地球人,另一个则是这个人说话的毫无掩饰
“虽然不是最高,但已经不矮了,你呢?”他也不过十八,超过175算不错了。
“一样。”问完问题,回答就变得简洁有力。
朱朔华庆幸自己不算笨蛋,了解他的意思是他在他们的星球一样算高,但却不是最高的。
他们两个人的认识,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好的开始?
“星球是什么?”扎克很好奇的问,他认为既然冷暮认识,那他们也就可以算伙伴,而伙伴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冷暮对于他的问句,别说是回了,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回到他的床上继续看他的书,很显然他跟朱朔华都有同样的想法,要在这个世界开始,就必需从文化背景上打好基础。
朱朔华看了那只穿著内裤的人一眼,然后转头跟裘风说明天出发的时候,麻烦到吉达的饭馆去找他,他要先回去准备收拾东西,说完,人就直接越过扎克的身边,视若无睹的从房门离开。
扎克张嘴,指指自己又指指那个已经走得不知人影的人,然后一脸愤怒地偷瞄冷暮一眼,最后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询问裘风。
“这什么意思!我们是伙伴不是吗?他们这什么态度,我是副团长耶!副团长耶!懂不懂得尊敬长官!”
裘风扬眉,抽出嘴上的烟杆,敲了那内裤底下微露羞颜的小弟一下,瞬间房间传出鸡猫子鬼叫声,下面的团员们还以为发生了什么恐怖事件,纷纷冲上来,没想到就看见自家的副团长正捂著他亲爱的小弟乱跳。
“亲爱的副团长大人,下次麻烦你先将那位兄弟藏好之后,我们再来讨论尊敬这两个字的由来。”裘风摇摇头,决定再到外头吸一会烟杆,一边走著,一边忍不住问自己,几十年前,他究竟是发了什么疯,竟然会跟这个丢脸的人组成佣兵团?
究竟是为什么唉
第十九节
朔华刚踏出旅馆的大门,就看见蕾莉纱坐在外头的阶梯上,小小的脸庞望著天上闪亮的星空,一双手握在一起,紧紧c紧紧的十指交握。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她坐在那里是为了什么。
“蕾莉纱,你怎么在这?”心里知道答案,并不代表说得太明白会比较好。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还是把坐在那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女孩给吓了一跳,连忙从阶梯上站了起来,拍拍裙摆的灰尘,然后对著他露出一张非常美丽的笑脸。
蕾莉纱其实只是有一张清秀俏丽的脸蛋,但不晓得为什么,那种努力让对方开心安慰的笑容,竟然会是那样打动他的心。
“我在等你,我想说,你也许明天就要走了,可是这是镇上难得的庆典,所以陪我逛逛好吗?当作是这个小镇留给你的最后一个回忆。”也是我对你最后的一个回忆
朱朔华不想拒绝,而且很难得的对她笑了,他打从心里希望这个女孩子可以过得开心。
“那就要麻烦你带路了。”
“当然!”摸摸鼻子,一脸舍我其谁的表情,再度让他莞尔。
“来吧!我们先去看看牧师那儿,牧师叔叔这个人最没创意了,每次庆典的时候,用的都是同一招,将光明女神给摆在外头,让谁可以顺利在女神面前一口气念完千言祷词,谁就可以得到一本书的奖赏,你的记忆力哪么好,当然要去扫一下牧师叔叔的面子,最好把他最喜欢的那一本‘众神故事’给赢走,一定可以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模样。”
蕾莉纱用力闭上双眼,然后咬牙,在心里祈祷千百遍之后再睁开双眼,希望自己有足够的勇气!
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被那一双熟悉的粗糙小手给拉住,紧紧的握在掌心,朔华垂眼瞧见那小小的耳根,早已经红得好像快滴出血来,而那一张假装找寻方向的脸,小小的贝齿下,双唇却是一片死白。
她在害怕,害怕他连这样一个小小亲密的动作也会拒绝。
倔强得令人心疼的女孩。
反握住那只小手,感觉它在掌心里震动了一下,双唇上的压迫终于消失。
“我可不想让牧师大叔恨我。”
“这样他才会永远记得你麻不然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再回到这里。”最后的几个字,几乎是含在嘴巴里。
“你说什么?”
“没什么啊!你看那个,看那个,那个是菲嘉国最好吃的龙果,我小时候有吃过一次,是老爹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买给我的,很甜喔!”
“真的吗?我买几个,回去你可以跟大叔一起吃。”
“不要啦!那很贵耶!”就是因为很贵,所以老爹才瞒著妈妈偷买,可是老爹不晓得,她偷偷藏了一点给妈妈吃,妈妈只是笑著,看著外头忙著帮商人抗下行里的老爹微笑。
“没关系,我想吉达大叔他说不定没吃过。”不让蕾莉纱有拒绝的机会,朔华立刻拿出一般人家可以吃上七c八天的两个银币,买下四颗鲜红色有著龙麟般外皮的果子,只有拳头大的鲜红果实,看起来半透明,里头的种子可以隐约瞧见,非常的漂亮。
蕾莉纱接过四颗龙果,粉红色的双唇不由地笑了一下,她想起那时候老爹偷偷把果实拿给她瞧时,的确是只有那么一颗,虽然说小时候的自己要分享给老爹时,那粗犷的笑脸猛摇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而且还吃的很饱,现在一想,也明白那天阳光下果冻般晶莹的果子,是唯一一颗。
“谢谢,你也一起吃。”
所以她决定收下他的好意,那么多年的时间,老爹终于有机会可以尝尝看那年她跟妈妈所尝到的甜美。
朱朔华接过龙果,咬去外皮,再咬了一口果肉,的确甜得满口清香,口感竟然有点像是地球的哈密瓜味道。“很好吃,你也吃吃看。”
蕾莉纱擦擦果实外皮,学朱朔华一样将外皮给咬开,接著一口甜蜜的味道从舌蕾传到心里。
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忍住,假装若无其事。
没想到一直忍著的泪竟然为了这样一口甜蜜,噗簌而下。
“蕾莉纱”朔华停下脚步,他心里知道这眼泪是为了什么,却无法去安慰。
“我没办法离开。”
她抬起头,鲜红的果汁将两片唇瓣染成美丽的胭脂红。
“我想过要跟著你离开这个小镇,但是却没办法因为因为爸爸在这。”她反覆问过自己,她知道自己有多么的喜欢这个男孩,但为什么走不出去?
为什么走不出去这个小镇?
直到刚刚那一瞬间,那甜蜜的滋味让她想起这一辈子里,除了他,还有一个多么重要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是用了多少的爱照顾自己。
“我很喜欢你,很喜欢,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但是这样的喜欢也许还不够强大,没办法抹灭掉爸爸在我心里的重要,所以我只能假装不在乎。”用力地喘著气,管不了来来往往参观庆典的人,看向自己的讶异眼光,至少让她,把心里的一切都说出口,就像妈妈曾经对她说的,只要自己曾经去做过,也许有一天会后悔,但因为是自己选择的,至少不会有遗憾。
小小的烟火,在头顶绽放,这时的烟火也许还不是很进步,但在这种只有小油灯,月儿比什么都皎洁的时代,却显得更加明亮与美丽。
朱朔华从来没被人像这样告白过,尤其是这种离别前的告白虽然会发展到目前的状况,并不是他的错,但还是对她感到些微的歉疚。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并不是一个好人。”在这几个月的相处之中,除了像兄妹一样的关怀之外,他并没有再多给些什么。
“但是,我很谢谢你喜欢我,请原谅我只能对你这么说。”没办法再多,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懂得这种爱,但不是现在,不是蕾莉纱
“我知道。”
“你是个好女孩。”
“我知道,只是我也很清楚像我这样的好女孩并不是你需要的。”
“蕾莉纱”
“我并不是在自暴自弃喔!”闪耀著泪痕的脸庞,坚强的撑起微笑。“我这是在安慰自己,并不是我不好,事实上我觉得自己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
朔华紧握住那长满厚茧的小手,想起那个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叫起所有人的身影,捧著一堆的脏衣服在村子不远的小河边清洗的模样。
“不,蕾莉纱,你不只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我相信在菲嘉这一个国家里,你也会是最棒的女孩其中之一。”
“谢谢!所以不是我不够好对不对?”
抬手,摸摸她的头顶,心里很想多为她做点什么。
“是的,不是你不够好我唱一首歌给你听好不好?在我们去牧师那儿的路上。”一首算是我替你唱的歌。
‘睁开眼我的天空一片星海
还以为这里就是爱你的未来
为什么黑暗之中充满期待
却传来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才知道幸福只是短暂的幻影
我走在迷雾花园里寻求爱走过的记忆
半清醒半迷醉来去的痕迹
梦醒突然发现已经不是原来自己
一颗心徒留下错误的相遇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有缘相遇擦身又分离
琴声悠悠辗转到天明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以前妈妈,会把他带在身边,一边摆弄温室里的花花草草,一边听从音响里传来一首又一首的歌曲,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歌曲,可以说是全世界的语言都有,但记忆力还算不错的自己,听过一次两次,也就记得那一首首的歌,以前,他只唱过给母亲听,现在在这个奇异的天空下,重新翻成另外一种语言唱给这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听又何妨?
很悲伤的歌,但能将悲伤唱出来,不啻也是一件幸福
不远处,牧师瞧见两人,扬手对他们呼唤,朱朔华微笑,轻轻放开那只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小手。
为什么黑暗之中充满期待
却传来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她看著他的背影,握紧仍残存著属于他的温度的手,紧闭的双唇张启,将那首从不曾听过的歌,轻轻地念了一次。
“牧师大叔!我们要来赢走你的宝贝了喔!”
张开双手,就像他所知道的一样,她不需要安慰,刚刚的一首歌已经残忍却又温柔地把她从梦里带回。
第二十节
原本在森林里的时候,朱朔华就觉得这个世界的许多生态跟他的故乡地球很像,在离开了小镇和裘扎克佣兵团行走一段时间之后,马车外的风景真有一种好像回到地球远古时代的感觉,不论是植物c动物c地形和气候变化,都和地球极为类似。
“你的星球跟这里像不像?”他开始想是不是那些能孕育生命的星球,都有类似的特征。
今天他和冷暮一起坐在马车外吹风,这让佣兵团的人颇为惊讶,因为冷暮平常几乎不怎么和人亲近,在佣兵团待了这么久的一段时间,甚至还有人没跟他说过半句话,没想到这一路上下来已经有三天多的日子,这两个外型都出色且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人,竟然会像好朋友似地几乎都在一块行动。
而扎克跟裘风两人在见过他们两人相遇的那一刻,早已经把他们归类为同一个地方来的,所以倒不是很惊讶。
“类似,不完全相同,我们那没卫星。”
他知道他说的是月亮,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可以很容易猜出那简短字句下代表的意思,也许也正因如此,冷得像块冰的冷暮对他的近,不但不排斥,更是有问有答。
其实朔华不知道的是,冷暮对他对自己毫不恐惧或是自卑等等负面情绪的态度感到奇特,所以不但没排斥他的近,更进一步的稍微修改一下自己对人态度。
当然,稍微。
在别人看起来,他不过是从一天一两句话,变成一天十一c二句的差别。
“他妈的,还真的有不要命的。”
突然,在马车边的一个佣兵团员轻叫了一声,朔华跟冷暮两人同时转头朝前方望去,可以瞧见地平线的地方有烟尘滚滚,一看就知道有大队人马正往这里过来。
“怎么知道是来找碴的?”这三天来,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尤其是对方距离还算遥远,既然连人都看不清楚了,怎么知道是来劫货的。
“没有信号,为了避免突然的袭击危险状况发生,在同一条路上两队人马相遇时,一定会燃放属于该兵团或商队的信号弹,像我们的裘扎克信号弹射向半空,会连续出现红蓝两色的烟,对方一看见就知道我们的身份,如果没有恶意的话,他们也会施放信号弹。”
而现在对方不但没有信号出现,还来势汹汹。
“信号弹不能作假吗?”这种确认方式一听就知道并不保险。
“记忆力,每一个佣兵团或是商队出发的时候,一定会向经过的各工会登记,身为一个好的团长和商人,就必须将有可能遇到的商队信号给记住,如果出现那种其实应该在远方的商队信号,那就是作假,再来就是判断力,毕竟作我们这一行的,难免都比较危险一点,要赚大钱,就要冒这种风险。”
后来回答朔华的,是骑马到后头吩咐队形的扎克,这时候他一向赖痞模样的表情,变得严肃且充满信服力。
“冷暮,一样冲前面?”冷暮的行动虽然他可以吩咐,但并不代表他一定会照著做,不过若是冷暮不照著做,几乎可以肯定都是因为他的主意比自己好,所以对他这种会让人误以为没有团队精神的态度,裘风跟扎克两人向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冷暮点点头,直接就在驾马的座位上站起身,头轻轻地转了一下,旁边的人都可以清楚听见那骨头与骨头之间喀拉作响的声音。
“你呢?要参加?还是乖乖躲在马车里?依照我的建议,最好是躲在马车里会比较好。”转头看向朔华,扎克并不认为她那一身纤瘦的身材可以在敌我双方杀伐上有任何的贡献。
“不参加,也不躲马车,事实上,我对看戏比较有兴趣。”他不想现在就在所有人面前施展他的能力。
那有可能会被当成怪物,而且实际上他的能力也还没强到可以瞬间加入战场,那是yy小说里主角才有可能做到的事,而此刻,反正他已经付了佣金,自然他可以选择不用付出劳力。
“这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放心,我可以跟你保证等打完之后,你还可以看到我在这。”
“尸体?”
“我该谢谢你的预告吗?”
“不客气。”
在前面都可以听到两人无厘头对话的裘风,很干脆的翻了翻白眼,都什么时候了,这两人竟然还有时间在后面聊起天来。
看了一下往这里冲来的队伍,看人数绝对是他们两倍以上,至于等级
“是青色。”
远远的就可以看见那清一色的衣服,青色是他们的名字,之所以叫青色,除了因为他们山寨位于青色山脉中的某一处之外,还因为每次出来抢的队伍都穿著青色的短衫长裤。
“真是棒呆的对象。”扎克语带讽刺的说。
谁都知道青色盗贼团一向是有名的狠辣,姑且不论他们个人的杀人放火能力强不强,至少他们砍起人来的时候,没人见过他们有心软的时候,对于稍微小一点的商队或是佣兵团来说,他们是最不想遭遇的对象。
朔华书不会白看,在饭馆的日子不会白待,他听过太多次从佣兵们口中知道的青色盗贼团。
“你想我会看到你的尸体吗?”
扎克觉得这句话听起来还真是要命的熟悉。
“放心,在你先风干之前,我应该还来得及帮你祭拜一下。”
很虔诚地做出祭拜的动作,刀,就这么突然出现在还在合十的手中,银色的刀柄印出一张嗜血的脸庞。
“开c动c了!”
第二十一节
抢劫这种东西,并不是向电视剧一样还要彼此打个招呼,甚至还可以问问为什么抢自己的原因,抢劫的本质向来是快c狠c准。
黄色沙尘滚滚,窒息的杀气在短兵交接前一刻弥漫扩张开来。
裘风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声“冲!”,一个高大修长的黑影带著舞动的银芒横空划过。
朔华没来得及看清楚冷暮是怎么办到的。
当他身影停下的那短短一瞬间,最前方的两匹马跟上头的两个盗贼,已经头部以诡异的方式曲折,七孔不断渗出鲜血地躺在地上。
由于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快,后方的几个盗贼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自己跨下那高大的骏马,已经踏著沉重的马蹄,瞬间将自己生死未卜的同伴给踩得稀巴烂,红红白白的脑浆喷上马匹。
朔华还是第一次真正看到这种场面,以前的电影归电影,都知道那是假的所以震撼感比较没那么大,现在第一次看到这种可以归类为恐怖最高级的场面,他不否认自己是忍了半天才把胃里的东西重新塞回去。
远处已经杀进敌阵的冷暮完全没有这一类的困扰,脸上冷酷的表情变都没变,一双脚像是踩在风里一样,修长的身体穿梭在快速奔腾的马匹之中,当拥有蓝色印记的掌心贴在骏马脖子的一瞬间,整个人顺著手心下压的力道跃起在半空中翻了半圈,才放开的掌心又贴住马匹身上的盗贼脖子。
仅仅这样一个接触的动作,刚刚还在宾士的马匹上,喊著杀人的盗贼就像刚刚发生过的画面一样,掌心碰过的地方突然没骨头似地凹折,七孔溢出鲜血。冷暮看也没看一眼,半空中翻转的身体落地,矮身伏地,长腿由右往后方一个扫堂腿,后方被同伴死前模样吓到的盗贼,在马匹疼痛嘶喊之下跌落马背。
冷暮等的就是这个时机,盗贼还没感觉到落地时该有的疼痛,一只冰冷宽大修长的手就这么握住他的颈部,他想要惊叫出声,声音却被遏止在突然间如火烧灼般的疼痛中,然后什么也叫不出声,呼吸不到一丝一嚎的空气,背后同伴努力想要停止马匹的惊恐神色很奇怪地印入瞳孔之中。
他为什么会看得到后面焦嗥那张丑脸?
为什么他会痛得连自己的身体都无法控制?
红红白白的物体溅上焦嗥的脸,他亲眼看著自己的爱马在老友胸膛上踩下,飞溅而出的却是诡谲压在背与地面之间的脑浆。
一双眼睛冷冷地看著自己,一点也不曾对他刚刚所做的事情感到任何不忍或是愧疚。
这个银发的高大男子,不晓得用什么样的方式,折断他老朋友的脑袋,脖子好像失去了骨头,只剩下一层皮肉接系著那硕大的脑袋。
饶是杀人不眨眼的他,也不禁为这种令人背脊发凉的杀人手法感到恶心和恐惧。
“混!蛋!我要杀了你!”
一股寒意直冲脑门,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好像在那一眨眼间崩坏了什么一样,用力抓起身上足足有两个手臂合起长的大刀,在空中旋了半圈,带起一阵呼啸而过的旋风,夹带许多不知名的情绪,砍向和自己宾士马匹擦肩而过的俊美男子。
冷暮对他的吼叫,一点表情也没有,钻过两匹对他冲来的骏马之间,在大刀尚未砍上身时,抓住其中一匹马的尾巴,右脚用力一蹬,整个人随著用力的反方向飞旋半圈,以马尾巴为轴,修长的脚从后方踹下马匹上的盗贼,稳稳地坐在因疼痛而抬起前蹄的马背上。
“还真像是在看电影。”
朔华对冷暮那惊人的身手佩服得不得了,之前才觉得他像魔兽世界里的夜精灵,现在又出现了老电影磨戒里那金发精灵灵巧的身手,就好像双脚踏在风上头不受任何重力影响一样,把杀人动作变成了最优美的舞蹈。
虽然舞蹈之下的背景实在是令人胃肠翻搅。
“小伙子,你不怕吗?”一旁商队的马夫吓得面无血色,全身抖得让朱朔华怀疑他骨架快要散了。
“有什么好怕的?”突然想起什么秘密一样,嘴角露出很难下定义是什么情绪的笑容。“你知道吗?我在我妈去世之后,就常常一个人看这些东西,我还看过一个人,怎么活生生的把一个男人的脑袋给剖开,挖出脑浆然后上奶油煎煮之后喂给那个男人吃。”
随著那说秘密的轻言细语一字一句传入脑袋,原本就已经看起来快要崩溃的马夫,干脆直接吐了出来,而且每想起刚刚所说的那画面,在对照传入耳中的尖叫与鼻间的血腥味,原本好像已经吐完的胃袋,又开始痉挛干恶不停。
“可怜的大叔,我觉得你直接昏过去可能会比较好过一点。”可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一边看著脑浆内脏四溅的场面,一边联想‘人魔’里的经典画面。
那似乎变成了提醒,话刚说完,刚刚还扶著马车门吐的车夫大叔果然碰的一声倒了下去,吓了原地保护商队的佣兵一跳。
“怎么了?有人偷袭吗?”
刚刚挂在嘴角上的笑容,再度扬起。“没什么,大叔他只是为吃自己内脏脑浆的画面,感到过于激动雀跃,我刚跟他说之前”
果然,再度看到一片脸色刷白的场面。
唉呀!多么美好的世界,这个星球的人还真是单纯可爱呵!
第二十二节
“扎克!少给脸不要脸了,以前是看你们运送的东西没好货色,给个面子给你,放你们一马你们才有机会逃过一条小命,不然你以为我们会怕了你们这破烂佣兵团吗?”
说话的人十分显眼,跨下那一匹马比旁边的还要大上一倍,高大粗壮的身材穿著一身由青色组成的花俏衣服,几乎把头上的毛全剃掉的脑袋,上头还画著鲜艳的图腾,彷佛活像是怕人不晓得他的身份一样。
“哼!你不就是怕了才龟缩到现在才出来?要不然凭你哪一身抹布缝全身的破衣服,别人还找不到你吗?”
卡蜡斯庌最恨人家提到他的衣服,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审美观特异的人,之所以穿这么奇怪的一件衣服,不过是单纯的因为“惧内”,所有人都知道他怕老婆,因此即使每次妻子为他缝缝补补的衣服看起来实在是很令人无法苟同,碍于妻子发火起来可以让他在卧房外跪一整夜,比之这种面子全无的丢脸事,他宁可穿上妻子口中所谓“很威风”的衣服。
因此当有人提到他的衣服时,不管人家是不是仅止于好奇,他都会觉得是在嘲笑自己惧内的个性,因此通常干脆一个刀子下去,直接把脑袋给砍了比较快,久而久之,在菲嘉国理跑生活得人都知道他这样禁忌,极少有人会故意去说这种路令他发狂的话。
不过如果扎克会怕卡蜡斯庌发狂的话,那么他也就不是裘扎克的副团长了,老实说,他从以前开始当佣兵知道卡蜡斯庌这个禁忌之后,就一直有一个小愿望,每年生日的时候甚至会祈祷一次
那就是当面“称赞”一下卡蜡斯庌的衣服,看传说中的“疯狂图腾”生起气来究竟是什么模样。
因此,当话一说完,瞧见卡蜡斯庌那张脸的表情时,扎克真想放下手中的刀,捂住“小嘴”发出喔喔喔!的赞叹声。
那张大脸原本上面就画著诡异的图案,天晓得那是哪一个部落民族的刺青,现在被扎克这么一个夸奖,图案底下的颜色一下子青一下子白,最后一副好像就要喷出血来的艳红。
他终于知道“疯狂图腾”这个措号是怎么来的了,这图腾的颜色还真是他妈的丰富自然。
“啧!啧!啧!这该怎么说?上帝创造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视觉艺术吗?”
“噗!”打到他旁边的裘风忍不住喷口水。
“我想应该更正为上帝赋予个人魅力中最值得挑战的脸部视觉效果。”由于战线已经退到了后方,因此朔华很自然地参与了这一场艺术评论大会。
“这个词我喜欢。”
可惜卡蜡斯庌没打算让他喜欢太久,顶著一张充血的脑袋,挥舞著大刀,驾著马狠狠地朝扎克的脸上扫了下去,这一下要是中奖,所有人绝对有机会可以见识一下脑部横切面图解。
朔华可以瞧见那瞬间的火光。
刺耳的金属交击声刺入耳中,带起身体表面一阵鸡皮疙瘩,得进一点的人几乎想吼叫出来把那种发自身体深处的不爽快给发泄出来,然而却掩盖不住随之而来的呐喊声。
扎克迅速地回刀挡住,但是力道实在是过大,连另一手的刀鞘都交叉档在前方,却还是承受不了那惊人的力量,整个人顺著卡蜡斯庌的刀势被打得横飞七c八步之远,若不是裘风早已经注意跟在身边解决掉一旁偷袭的武器的话,他现在早变成刚刚赭红色地毯上残缺肢体的一部份。
他,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赞美别人衣服这件事为成为一件传说故事了,这卡蜡斯庌赶情是巨人族的杂种不成,不然哪来这么大的力道。
心疼地看著他珍惜无比的爱刀竟然被打出了一个缺口,脑中已经把那个图腾杂种给分割成十八段。
“懦夫,有胆子说出口,没能力跟我打是吧!我早说过裘扎克不过是个空有名气的三流佣兵团了。”
“那你今天就准备死在三流佣兵团的手中,如何?”一副很好商量的口气,然而从卡蜡斯庌后方偷偷袭来的刀芒却一点也不见温和,在刚刚扎克定住后退的身子时,裘风已经绕到了卡蜡斯庌身后,稳稳地砍出一刀。
他不觉得光明正大的英雄作风,会比狡猾多诈的平凡小人物活得长久。
这一刀实在来得太阴险,卡蜡斯庌根本就没注意到,一直到皮肉感到刀风临身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赶紧往前一扑接著翻身下马。
热烫的鲜血,一下子洒满刺著图腾的狰狞脸庞,他瞧见跟随自己多年的爱马,一颗沉重的头颅调落在他脚边。
根本来不及愤怒,连续将四周敌人穿喉而过的朔华,已经找到了空闲,一只箭就这么朝他的喉咙射来,又狠又急。
卡蜡斯庌这辈子当盗贼有三十一c二年的时间,头一次这么狼狈,连举刀的机会都没有,为了躲这一箭,干脆直接在地上坐了下去,并且连续打滚就怕又有下一个攻势接著而来。
朔华也没辜负他的猜测,趁所有人都还在看著卡蜡斯庌狼狈的模样,也不见他取箭,箭桶里的箭矢几乎是一根接著一根在他的意念之下飞射而出往卡蜡斯庌的弱点部分刺下去。
“吼!”
那种空有武力却无法施展,甚至只能拿来翻滚的感觉,不是很多人有机会尝试,卡蜡斯庌气得干吼起来。
就在他翻滚的速度跟不上朔华射箭的速度时,眼看一只箭就要射在他的脖子上,一只黑色模样像是豹类,头上却长著角的巨大动物不晓得从哪里扑了上来,锐利的双颚咬住箭矢,接著冲向了车顶上的朔华。
第二十三节
意念行事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快,想到什么就可以做到什么,但最大的缺点也是在于想到什么就可以做到什么。
当瞧见黑豹朝自己扑来的时候,缺乏战斗经验的朔华微微一愣,脑袋空白的这一时间里,完全忘了要反击,偏偏他的攻击都取决于一个脑袋,若是脑袋忘了该怎么做,那就更别提在这个星球上根本就是接近残障人士的身体了。
于是只能眼睁睁地瞧著尖锐的爪子划向自己的喉咙,刚刚还反应不过来的脑子居然突然间开始想起自己竟然只能活过十八个岁月这个即将成为既定的事实。
一只手拦住了尖锐的利爪,冷酷俊美的脸庞竟然一反过去平淡的表情,微微地皱起了眉头。
黑豹似乎感觉到来人的不好惹,以及被抓住的前爪有些冷入骨髓异样的感受,马上将利爪往内一勾,试图将爪子刺进这冷酷男子的手腕上。
冷暮放开手,将朔华给拉到身后,一双锐利的银灰色双瞳充满意味地看著那只退回卡蜡斯庌身边的黑豹。
他早发现了这只奇怪的动物,基本上再乱的局势他都可以轻易看透,更别提瞥眼间那躲藏在后方蠢蠢欲动的身影,正因如此,他才会即时帮朔华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这是什么动物?”很显然,在这星球土生土长的扎克与裘风都没看过这种明明像豹,额头上却长了一只螺旋般犄角的生物。
没看过?
朔华盯著那黑豹隐藏在胸前的一个云状记号,立刻就有了某一个猜想。
不会吧!
这么快就遇到了另一个?
而且还是一只动物?
“钥石。”冷暮同样有看到那个隐隐约约的记号,很肯定地说出了朔华心中的想法。
“咯咯!我还以为可以很容易就灭了这佣兵团,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佣兵团竟然还会有两个伙伴在呀!”娇嫩充满魅惑的声音,竟然从黑豹的口中吐出,原本锐利的翠绿色猫瞳,饶有兴味地来回瞧著冷暮与朔华两人,下一瞬间,头部与四只的黑色毛发收入了肌肤底下,脖子与四只抽拔,直到跟人一般的长度时,突然站了起来,两颗浑圆尖挺的胸部从毛发中弹跳而出。
扎克的双眼才刚瞪了起来,口水开始分泌之际,抽长的纤纤玉手凭空抓出了一见艳红色的长袍,长袍迅速披在身上包覆住美丽胸口同时,一张妖魅五官分明的倾城脸庞终于完全显露在众人眼前。
“妖怪!”
“恶魔!”
菲嘉国就像朔华所生存的地球一样,在种族之中除了黑人c白仁c黄种人跟红种人这一类的差别之外,别无其他,精灵c龙c妖精这一类的生物顶多从神话故事里可以听见,因此当眼睁睁看著一只豹从雄壮的身体变成曲线婀娜多姿美艳少女时,所有人瞧见这一个景象的人都吓坏了,手中的武器差点全调落在地。
青色的盗贼虽然知道首领身边有个不寻常的动物在,但却从来没有见过它突然变身的模样,同样全傻在当场,只有卡蜡斯庌依然是一脸怒火,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拍掉身上的大量灰尘。
“我并不觉得我们像是同伴。”
和见到冷暮时的感觉不同,这看起来大概二十岁左右的少女尽管美丽非凡,但是他就是莫名其妙地打从心里厌恶,而且奇怪地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像是以前就曾经见过她一样。
对于朔华听起来并不和善的话,少女一点也不在意,轻轻地拉了一下肩膀上滑落的衣袍,手中再度取出一个宽大的腰带系上,在后方打了一个大蝴蝶结,蝴蝶结的尾端金色铃铛叮当叮当响亮。
艳红的衣袍底下,丰满胸部左上方,一朵云状的深蓝色纹路在阳光下微微显出淡淡的光芒。
朔华及冷暮一看就知道这少女根本就是故意的,故意好像这四周除了她自己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慢条斯理地整理自己的仪容,穿好了衣袍,打腰带,打好了腰带现在竟然开始梳起一头乌黑的秀发来。
旁边的人目光在改变,从刚刚还当她是恶魔的恐惧表情,目光渐渐涣散,然后开始沉迷于她将秀发挽上头,露出皎白后颈的风情,张大的嘴里只差没留下口水来而已。
朔华不耐地在马车上坐了下来,他一向不喜欢女人花太多时间在梳妆打扮上,现在他终于知道哪种熟悉感是从哪里来的了,他们朱家里的许多贵妇跟大小姐们都有同样的气质,好像一天不在外头招蜂引蝶就浑身不爽快似地,有时候连举起高脚杯尾指在透明地杯上转了一圈,慢慢扬起的动作,都带著一层又一层精心设计过的暧昧。
他不否认这样的风情的确是很美,也很惹人心痒难搔,但是看多了,会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我叫妲塔,你们呢?”
看得出她的动作并没有迷惑这两个人,她长睫扇了扇,若无其事地介绍,头上的发已经挽好,垂下的浏海丝丝错落在额上与颊上,更趁著底下可以说是奢华的美感更加迷离。
朔华看了冷暮一眼,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因此也就不指望他会替自己回答一切。
“朔华,冷暮。”
“你们从那个星球来的?我是说你们怎么称呼自己的星球?”
“地球。”
冷暮漠然地望了一下四周,刚刚还在你死我活的敌我双方,此刻以他们为中心,一个一个忘记了原来的目的,全看向了这个方向。
这女人,不容易。
“”
等不到冷暮的回答,她也不生气,一双翠绿的双眼就好像有液体在流动一样绚烂。
“九尾妖狐。”朔华想起了传说中最会魅惑人心的妖怪,眼前的这一个不但有那能力,就连名字,都跟传说中的妲己颇为类似。
“什么?”妲塔对他刚刚说的话反应非常快。
朱朔华笑了,表面虽然还是一片冷淡,但眼中却像是中了什么大奖一样地笑得得意。
“我说,你的原本模样,不是豹,也不是人,而是九尾妖狐。”
“你”那一双翠绿的双瞳闪了一下。
“原来九尾妖狐是一种种族,而不是修练千年成精的狐狸啊!”一颗星球上全都是故事里的b一ss级妖怪,光想他就觉得脑袋有根神经在抽。
“你怎么会知道?你看过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那一闪如同一个错误的幻觉一般,此刻翠绿的双瞳充满著天真与好奇,甚至还带著热切,一下子妖媚的女子变成了天真的女孩儿。
“我没看过,你也不太可能认识,根据我们星球计算的方式”修长苍白的手掌有韵律的拍了四下。“如果这是四秒,我们星球每六十秒为一分钟,每六十分钟为一小时,每二十四小时为一天,每三百六十五天为一年,那个你可以计算一下大概接近两千年前的人物是多久的时间,她们的名字叫妲己c褒姒。”这可是传说中曾被认为是九尾妖狐的大人物呵!
妲塔很明显的能力绝对跟智力无关,因为她在听朔华对时间的描述时,终于皱起那美好的黛眉,最后干脆省略过那些计算,直接将最后两个名字给收进脑子里。
她家族中,女子名字必然以妲开头,而她所知道其他家族的开头音中,褒也是常有的,所以这个少年所说的两人,必然是她的同类没错。
“没听过。”
“我想也是。”你要是认识的话,那不就是老妖婆了。“不过你听没听过不重要,我比较好奇的是,钥石为你增加的能力,是变身?”
看了周遭已经完全忘记自己该干什么的人群一眼。
“还是魅惑?”
妲塔轻轻地笑了。
“这很重要吗?啊!我都忘了,如果想成为伙伴的话,那的确是应该彼此了解一下。”慢慢地,如玉脂一般的长腿,带动鲜红的长袍,随著一步一步前进,里头的景色更是若隐若现地诱人。
“不,我想了解,并不是为了成为同伴。”朔华微微地往后退,而一直前方帮他警戒的冷暮,竟然泛起了极浅的一抹微笑。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跟这个少年相处了,只有他能跟得上自己思考的速度,甚至比他还要快速。
“是吗?那是为了什么?你不喜欢我成为你们的同伴吗?妲塔那么令人讨厌吗?”
才刚说完,眼眶就已经微微地泛红,让原本水汪汪的上扬大眼更加惹人怜惜。
朔华觉得自己额头有某一条青筋在抽动,这死女人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他的那些堂姐堂妹,他喜欢看美女,可是对和自己亲戚半斤八两的美人,身体会不自主的产生违和感。
可惜旁边的一群普通人并不这么想,随著妲塔变化可怜的模样,不少人的双眼也开始瞪住他这个让美人伤心的罪魁祸首。
“讨不讨厌是另外一回事,懂得最佳利益的人是不在乎这点小感情,而问题出在哪里,不如你来回答我,第一你左胸上的钥石烙纹为什么会从单一的线条变成两道,再来,第二个问题是,你是需要我的能力来增加你的魅惑术,或是冷暮的能力来增加你的变身能力?”
一开始拥有钥石,烙印在身上的纹路必然只有一道,她的云朵却是由两道纹路构成。
一道变成两道,若是轩泽曾经给他的提示无误的话,那只代表她找到了可以增加钥石能量的物品,或是她吸取了某个人身上的钥石。
钥石要离开身体,唯一的条件就是死亡。
语毕,翠绿得双眸凶光毕露,一双纤细的玉手,珠贝一般的指甲突然暴长,如刚刚豹一般的速度,红色的身影冲向如雕像一般静立的冷暮身前。
第二十四节
宾果!
他就知道妲塔从钥石中获得的进阶能力是变身。
原因再简单不过,传说中的妲己和褒姒虽然都是人形,但是却不曾听说过有什么幻形的能力,而魅惑却是必然,这代表九尾狐天生就懂得魅惑术,而变身也许可能也会一点,而要像妲塔这样迅速且非单一种变化的完全不曾听闻。
如果她能杀了冷暮,获得的自然就是冷暮能够分析各种物质的能力,她在幻化其他物种时自然更佳容易顺利,破坏力也就更强。
“给我杀了他们!”
天籁一般的声音自乳白的颈子中发出,带著点聊人心头的嘶,哑离他们最近的盗贼跟佣兵们都不由自主的将刚刚垂下的武器再度抬起,完全忘记自己刚刚还说过她是妖怪c魔鬼的事实。
“给我醒来,不要忘记她的身份!”运用念力与声波的结合,将带著警告意识的话语震入被魅惑的脑子里。
他猜什么佛门的狮子吼跟自己这一招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裘风跟扎克立刻清醒过来,接著是心里清楚谁是敌人谁是伙伴意志力坚强的佣兵,力量最弱的商人c工人跟马夫尽管未曾恢复意识,不过前进的脚步停了下来。
妲塔恨恨地瞧著朔华,心里恨不得把他给千刀万剐,如果不是他,单单冷暮一个还有成功的可能,因为她轻易地就可以看出这个冷漠的男人在这种情况之下,说不定连同伴都可以一手掐断脖子而毫不变色,那种残酷可以加深她魅惑术的威力,让深陷其中的佣兵跟强盗,脑海里只剩下这个杀死自己同伴的凶手。
没想到这个小鬼竟然来这一招!
“鸡婆!”
“咦!你也懂这个称呼?还是这个星球语言中本还就有这句话?我还以为我自己创造了新词。”这句话他曾经对饭馆隔壁的曹婆婆说过呀!真怀念。
“该死的低等生物!”
碍于冷暮的动作完全不输给渐渐变化回豹型的她,只能瞧著朔华冷淡的脸庞双眼却故意带著嘲讽,心里的火笔墨难以形容,真的是恨死这个小混蛋。
“我记得低等生物这个名词通常都是用来形容智力比较低下的物种。”说著,瞄了那已经完全变回豹形的妲塔一眼,意思谁智力低下,大家都很清楚。
一边说,一边还把妲塔幻化成豹型之后落下的衣物给收到自己的空间,对于外星人所穿的衣服他颇好奇,之前只是不好意思扒下冷暮的衣服而已。
他这种挑衅的行为,完完全全第将妲塔脑中最后一条理智的神经给爆开,动作更加凶狠起来,尖牙后的喉咙似乎连话怎么说都忘得一干二净,直接吼了起来。
“真可怜,更低等了。”
收完了物品,再度跑回马车车顶上坐下,刚刚那夹带意念的一吼,其实几乎耗费光了他所剩无多的能力,不过除了他自己或许在多加个冷暮之外,不会有能看得出他原本就苍白的表像内有多乏力。
幸好可以说是佣兵们都恢复了意识,他也就不用太担心自己会被那些依然处于狂热之中的盗贼给分尸。
看了一下四周,妲塔魅惑的功力还不完全到家,除了近距离的盗贼之外,远一点的已经停止战斗,眼中多多少少都带著恐惧的神情看著和冷暮作战的黑豹。
他的设想果然是正确的,这个世界和地球非常相近,像他们这一类的能力者,只要是过于惊世骇俗的,都会被当成异端。
冷暮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杀人都从脖子下手,直接化去脖子属于钙的成分的话,不解剖还以为被扭断而已,若化去全身的骨头,恶!那一定很恶心。
不过他刚刚明明有看到冷暮抓住了妲塔的手,为什么不化了她的?
脑筋一转。
看来拥有变身的能力,身上的骨骼成分大概也不尽相同了,要杀妲塔,就只能纯功夫了。
“杀得了她吗?”
“尽力。”
冷暮一点也不觉得妲塔多了一颗钥石的能量,应付起来就会难多少,胜负这种东西除非是在实力有天攮之别的情况下,否则是没有绝对的答案。
听见他们的对答,黑豹再度向前攻击了几下,突然退回正打在一起的扎克和卡蜡斯庌附近。
“不打了。”
黑豹又成了美女的形象,不过这一次穿衣服的速度快多了,其他人没多少机会一饱眼福。
“跟你们打一点都不划算。”她本来的打算是杀了两人,那个高大男子的能力,她绝对能收回自己的体内,而那少年的能力,也许也能有点帮助,就算吸收不了,以后也可以拿来跟别人换。
偏偏这两个人一点都不好惹。
天生的魅惑术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冷淡的人,毫无用武之地。
九尾狐其实本来就有变形的能力,但仅限于人形与本形两种,有了钥石之后,她开始有了幻化其他物种的能力,但是却是必须一点一滴摸索,在这个鬼地方活了半年多也才能多幻化出两种型态,直到她遇到了另外一个钥石的拥有者。
没忘记当初给她钥石的人所说的一切。
想要更强,想要进化,就必须得到这个星球上累积数十万年所凝聚而成的能源,再不然,就是杀了其他的钥石拥有者,吸收他们的能力。
天知道那些累积的能源要怎么去找,她只想要脱离这种可以说是贫困的生活,卡蜡斯庌的山寨再如何富有也不过是个山寨,她想要的是像她姊姊所用有的一样。
她想要权势,想要地位,想要将所有人踏在脚下的那一种快感。
所以她魅惑了那个以为自己终于找到同伴的男子,夺到他模拟物种能力的钥石,这样一来,她不仅能幻化物种的外型,还可以拥有物种的能力。
就像豹跑得快,小鸟能飞翔一样。
第一个钥石让她成为徒具外型的物种,第二颗钥石让她内外如一。
而若是她能得到冷暮的能力,那么她就不用在辛辛苦苦去练习怎么变成其他的物种,这个男人所拥有的能力,可以让她轻易看透所有物种的一切,幻化万物再也不是难事。
不过这些都必须在有命的情况下才有用。
算她倒楣,就像看著美味的食物,却发现这食物她啃不动一样。
“那你想怎样?”
“不划算的买卖自然是不做,不过,我们有一天还会相遇的,到时候在看是谁有能力取出对方身体里的钥石,卡蜡斯庌我们走。”一下子拍开扎克向卡蜡斯庌砍下的长刀,那模样还真像是一个妈妈在挥开小孩子胡闹的玩具一样,让扎克开始怀疑这个看起来还颇为柔弱的女子,其实根本就属于暴力女一派。
“可是”卡蜡斯庌停手,看看那一车车的货物跟遍地死伤的部下。
“你不想听我的了?”双手缠了上去,尖挺的胸部正好抵在卡蜡斯庌的手臂上,彷佛不经意地磨蹭一下。
卡蜡斯庌忍不住一抖,大手熟练地捞上她纤细的腰身。
“走!”
第二十五节
来的时候有多快,去的时候就有多快。
“我们只是配角吗?”扎克呆呆地看著如潮水退去的盗贼们,眼睛呆滞下巴合不起来。
他觉得自己多么像个戏剧里过场的路人甲呀!
裘风同样觉得自己的嘴角在抽搐,活了大半辈子,干了数十年佣兵的生涯,第一次遇到这么扯的事情。
“女人果然是一种麻烦的动物。”跟他家里那个一样,说哭就哭说笑就笑,把他当白痴耍。
最悲哀的是,如果你很不幸地爱上了那个女人,就只能被耍得心甘情愿,就像刚刚的卡蜡斯庌一样。
朔华看了看附近的一片狼籍,大概是因为从开始到结束的时间并不长,所以佣兵团并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些尸体几乎都是冷暮跟扎克两个人造成的,尤其是最难善后的那些尸块,扎克自己想办法。
“你刚刚并没有分解妲塔。”
“成分不同,不过再让我握一次。”再让他握住身体任何一部份一次,他就有办法洞悉那一身可以变换的身体究竟是由什么构成。
那女人八成也知道,所以才会撤退的这么迅速。
“下次要握到可不容易。”
冷暮轻轻冷哼一声,修长的脚踢高一块地上的石头,张手接住,然后粉碎成烟灰,又踢起一块,再接,再粉碎。
一旁的佣兵看起来,还以为自家的冷暮大人力大无穷,再看看地上那些脖子扭曲的尸体,不由地握住自己的喉咙,吞了一口唾液。
“拿去。”突然丢过来一些亮晶晶的东西给朔华,朔华眼明手快地接住,手掌心上是一个很小的金块。
“不会吧?”
“这个地方的岩层看来容量不差。”他不过是粉碎了大概三十来块石头,就将里头的黄金含量给抽出成这么大一块,可以吃上一顿好的了。
“你的能力还真是实用。”连发泄情绪都可以养活自己,捏著那一块小金块,收进自己的空间中,他没打算拿去买东西,算是一个小小的纪念。
“恩!那个,请问一下。”
一个娇娇嫩嫩的童音突然在两个人身边响了起来。
朔华跟冷暮两人猛然一转头,竟然发现有一个小鬼在神不知鬼不觉得时候,趴在马车的下头,一双眼睛绿汪汪的,跟那一头绿色的头发相映成趣,还有那一身肤色,不晓得是在泥地上滚的还是本来就这样,是很自然的棕褐色。
“你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们两个人的警戒心不可能差到这种地步,连人就在脚边都没发现,除非这个小鬼有异于常人的地方。
“从地下。”慢慢地爬出马车车底,小鬼头很自然地回答,一点都不觉得这个答案哪里奇怪。
刚刚一个九尾狐女,现在又是怎么了?土拨鼠男孩?
不让他们有开口的机会,小男孩很干脆地爬上马车驾驶座位坐下,一双圆滚滚地大眼看著两个人,笑得很开心的样子。
“我可是等了五百七十一年的时间,终于找到可以当同伴的物件了,我也是钥石拥有者喔!”
两个人全皱起了眉头,这小鬼光是第一句话,就很够份量。
五百七十一年,这是什么样的概念?
“你们不相信吗?”
小小的脸蛋嘟了嘟小嘴,很无可奈何地开始脱起裤子。
“你干什么?”
“给你们看证据啊!”
于是,棕褐色光滑嫩嫩的小屁屁一下子露在两人眼前,而且看趋势,他还打算继续脱下去。
“你你们两个”
扎克还在苦恼该怎么埋这一堆尸体时,走到马车前想要取工具,就看著冷暮跟朔华两个人皱眉盯著一个不晓得从哪里滚来的小鬼屁股瞧,而且那小屁股还是光溜溜的。
两人回头,小孩也回过头看著扎克。
“我就说你们两个怎么会对刚刚那么样一个大美人面无表情,原来,原来这才是你们的嗜好,天啊!你们竟然有恋童啊!”
冷暮毫不留情地一脚踹了过去,朔华满脸黑线地在他屁股著地的同时射出一把箭矢,噗!噗!噗!噗!四声,全稳稳地钉在扎克的要害处,射破了本来就不怎么结实的裤裆,再度露出那已经被众人阅览过的小弟弟。
一边的佣兵跟商人们楞了好长的依段时间,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从刚刚的杀人炼狱到现在这种槁笑场面迅速转换心情,有很长的依段时间,脑袋都是空白,直到扎克狼狈地起身拔箭,冷暮三人进去马车里头,才知道爆笑出声。
“哈哈!副头儿!拜托,这里又没女人,你露小弟出来干啥!”
“副头儿!太慢了啦!美人都走了才展现雄风,人家看不到啦!”
“那个,副团长先生,你想那个美人有没有可能因为你的小弟比较大,而放弃卡蜡斯庌跟你走?不过那个美人不好惹啊!卡蜡斯庌到底是从那儿找来的,那分明是怪物不过有这样的怪物陪在身边,想想那一对奶”商人想起刚刚穿衣哪一幕,双手忍不住在空中抓几下,完全忘记自己的风度,开始粗鄙起来。
扎克瞪了他一眼,倒楣地走回自己的马车换衣服,中途还踹了差点笑刹气的佣兵们一下,让他们跌个狗吃屎。
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那么狠!
他,这两人一点都不好玩。
一边诅咒一边感到下体微风吹过,赶紧找了件裤子换上,心里打算著有没有报复的可能性。
第二十六节
“你们可以叫我树海。”
在确认完脚底心的那一个蓝色圆圈之后,树海穿回裤子跟鞋子,然后很乖巧的模样坐到马车角落的一个软垫上。
“你难道没发现你做错了什么?”
朔华非常怀疑自己是不是该加这个同伴进入队伍。
“啊?做错了什么?”树海一脸疑问。
“你的钥石烙纹既然在脚底心,那脱裤子做什么?”害他们被扎克那个白痴开无聊玩笑。
树海眨眨圆滚滚的大眼,一阵呆滞,然后不好意思地搔了搔头腼腆笑了起来。
朔华脸上是看不出什么表情,实际上他是很想打个落雷在这小鬼的头上。
“嘿嘿!因为我从来没穿过衣服,所以忘了。”他是真的没想到,直接的反应就是脱掉这个动作,至于拖哪里完全没考虑。
“从没穿过衣服?你是什么东西?”
“我是树人,我从树人星来的,没办法我原来的模样实在是不需要穿衣服,所以有点不习惯,真的不是故意的拉!”
“树人?可以变给我看吗?”刚刚一个九尾狐就已经够呛了,现在又来一个可以变身的,他开始怀疑释不是出了小镇,外头拥有钥石的人轻易可以见了。
树海为难地搔搔头。“有点困难,我的原型大概有20个你那么高,五个人才能合抱。”
“那应该不是树人,而是人树吧?”不愧是数百年老树。
“没办法,就算没有跟钥石融合,我们的寿命本来就长,而且没有意外的话,可以一直长。”
“算了,讲重点,你说你已经找了五百多年的伙伴是怎么一回事?”
“说起来其实我是上一批拥有钥石的能力者,但是因为我的钥石并不像刚刚那个九尾一族一样拥有变身的能力,而树人从发芽到成长,想自由转化形体必须经过数百年的岁月,当年我被送到这里,虽然是有遇到一些拥有钥石的人,但是他们没有人能接受带著一棵树到处跑,所以我只好慢慢等待,等待自己可已变成人形为止,本来以为自己大概要一个人想办法去找能量,进化自己的钥石能力,结果你们就来了,我这才知道原来能力者并不是只有一次送到这个地方。”一张可爱的脸蛋上,终于露出那经过数百年岁月的沧桑。
当初他只是好奇,好奇在树人星外是不是真的有完全和自己族人不同型态的生物或是生活方式,所以答应了那个人,让自己与钥石融合,没想到这样一个好奇,竟然让自己孤孤单单在陌生的星球上,渡过数百年岁月。
在树人星时,虽然大家因为体积的关系移动缓慢,每次认识的都是附近那几百个树人,必须等到大概六百年的岁月,才能变成另外一种形体自由行动,但是至少有人可以和自己聊天说话,就算每天讲的话题都一样也没关系,至少有人和他说话
朔华跟冷暮都了解寂寞的感觉。
他们都是同一种人,只是他跟冷暮都是个性跟环境使然,而树海却是逼不得已,当初会那样好奇而愿意去探险的一个孩子,想必是多么活泼,活泼的个性要忍过五百多年的时间,真的是好漫长。
忍不住,伸手摸摸那一头翠绿的发,向孩提时代母亲每次安慰自己时一样,却没想到触感竟然像是在触摸草第一样,刺刺的c充满生机的。
“你,其实还是一棵树?”
“恩!”树海点点头。“我没有九尾湖幻形的能力,能变成这样其实只是改变一下型态而已,本质还是一棵树人。”
“那钥石给予你的能力呢?”
树海笑了,尽管忍受数百年寂寞是一件伤心的是,但是对于钥石所给予他的能力,他却是感到快乐与欣慰。
从空间中取出一棵种子放在掌心,在眨眼间,嫩绿色的翠芽穿出土黄色的外壳,小小的叶片卷曲伸展,越来越大,乳白色的枝干迅速抽拔,玉一般的透明感变得扎实,并解渐渐粗壮变成棕褐色,种子的部分不断慢出一丝一丝细根,紧紧抓住那捧著自己的小手,然后下垂。
那种感觉,就像在看一部小树成长过程的剪接片,将数十年大树的成长生涯,拍成短短一分钟的短片,几次的呼吸之间,美丽的翠绿中冒出一个又一个的花苞,绽放成一朵又一朵的鲜艳红色花朵。
马车才多大的空间,一下子鲜艳欲滴的枝芽横出窗口,在外头一样开出鲜花朵朵。
“啊!你们又在搞什么鬼?为什么马车里面会长花!”刚换好裤子的扎克一出来就看见马车开满花朵的奇异景象,他开始怀疑自己会因为这几个奇怪的人,而开始中年早秃。
朔华发现自己的笑容越来越多,轻轻摘下一朵不知名的花,用凸起的枝干部分,在自己的手臂上画出一道伤痕,鲜艳的血液慢慢地渗出表皮来。
“这也可以吗?”
树海点点头,伸手握住他的手,感觉一阵温暖,耳边好像可以听见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就连血液在血管流动的感觉,都是那么清晰。
渗血的伤口,慢慢c慢慢愈合,然后再度恢复无瑕。
伸手触摸手臂上消失无踪的伤痕,指尖还可以沾染到刚刚渗出的点点鲜红,只是没有痛楚,也没有任何的伤疤。
就像轩泽所说的
他就像是参与一场不能用替身的一nlega,如果说他是魔法师或是道士的话,那冷暮就像高敏捷伤害力强的刺客,树海就是拥有治愈一切能力的牧师。
“喂!我说你们,到底在搞什么?这样怎么出发!”气冲冲地打开车门,扎克差点被眼前的景象给气昏头。
三个年纪看起来都不到他一半的孩子,一脸饶有兴味地看向他,四周则是绽放著一朵又一朵的花。
朔华扬起眉,把刚刚那一朵摘下的花插在他那张惊讶的脸庞边。“抱歉了等一下我们会清干净,这是一点小心意,npc大叔。”
扎克的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几个字卡在喉咙间说不出来。
赶紧深吸一口气。
“他妈的!谁要这什么鬼心意!谁是npc大叔!npc大叔是什么鬼东西!”
震耳欲聋的吼声,穿过天际,裘风叹了一口气,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
不过,扎克喊的npc大叔是什么人啊?
第二十七节
轩泽在他与钥石融合后,曾经大概告诉过他如何增强能力的办法。
想要增强自己的能力,领悟跟力量是并行的。
能力的强弱可以藉由练习或是外在物质增加,但增加到一定的范围,就会遇到瓶颈,这时需要的就是领悟,领悟如何扩张自身的领域,进而去容纳更多的能量,才能施展更大的威力。
“外在的力量一个可以从吸取别人的钥石来获得,但是这一种方法不但残忍还有限制,通常是自己能够了解并运用的能力,有共通性才能吸取,所以在我所知道的几个钥石拥有者里,多数都是选择去寻找增加自己能力的增幅器,增幅器有时候只是一颗矿石,有时候则是一个可以吸取宇宙能量的器具或是装备,这一类的东西不多,但数量也不少,在五百年前有大概将近一百位的拥有者利用这些东西,穿越通道,离开这个初始领域。”
树海坐在旅店客房的地板上,将这几百年来他所看到的一切,简单的说给两个人听。
跟两人比起来的话,他可以说是祖宗级的长者了,至于外表他可没办法,刚能变换外型的一开始,自然是幼体状态。
经过青色盗贼抢劫的一役之后,他们来到了离菲嘉首都还有千里远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以生产矿石闻名叫富必喇,所以来来往往的商队不少,外头的大街上,也都是矿石一类产品的买卖,跟吉达他们的小镇比起来,这个大了许多,镇上还有防卫队在管制。
“怎么获得这些增幅器?而且这些增幅器在五百多年前的抢夺下,应该所剩无几不是吗?”
“有些增幅器是可以随著时间过去而增加的,至于其他的,那些送我们来的人,好像每隔一阵子就会丢掉一些。”
丢掉一些?
“意思就是说我们是捡他们不要的就是了。”听起来,真不爽快,原来古代所谓的那些神器由来,都是这么来的。
树海搔搔头。“好像可以这么说。”
“算了,再想下去,我会开始怀疑那些人送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不是要我们帮他们回收垃圾做环保,你先说说看怎么去取得那些增幅器吧!”
“先从最简单的说吧,矿石,可以说是每一个矿脉都至少会有一个矿精,而这些矿精就是一种增幅器,属于可以和我们融合的一种,每一种吃起来味道都不太一样。”像是想起矿精的美味一样,树海一双大眼开始神游起来,一张小嘴叭吱叭吱几声,竟然不由自主地开始便回原形,头上不停冒出绿叶跟细枝,才脱下鞋子没多久的脚丫子长出了树根往地板下头钻。
“给我回神!”朔华很干脆的一拳捶下去。
“叩!”
非常扎实的声音,不过痛的人只有一个。
朔华看了一下自己微红的指节,这家伙果然只是换一下外型而已,其实从头到尾都还是一棵树,他刚刚撞的地方是额头,那质感不但不软,还硬得很,完全跟敲击一棵树干时是同样的声音。
“嘿嘿!抱歉,我只是想起之前吃到一颗矿精时的感觉。”
“你不会痛吗?”
“什么?”
“算了,继续说吧!”
“啊?我说完了。”
朔华很想再捶下去,但是想到只有自己会痛的情况下,还是放弃打算。“既然你说完了,那重点呢?另外一种增幅器的取得办法呢?”他隐隐约约抓到一个重点,不过必须由这个家伙来证实,五百多年的经验,可是行动的最好教材。
“另外一种增幅器的取得,必须从各项消息跟传说来推论,我的重点就是,既然已经知道矿精的取得方式,那么何不好好利用一下我们现在的所在地?富必喇的矿脉全菲嘉闻名,不但矿产量丰富,而且质地精纯,再加上开采的时间不过短短不到五年,想必矿精应该还在才是,至少我可没听过这里的矿区曾经出过什么大事。”一张可爱的脸,突然笑得贼贼的,眼中充满已经算计好的得意。
他就知道,活了超过六百年的家伙怎么可能天真纯洁,这棵树表面可爱无害而已,说不定肚子里全都是坏主意。
“你的消息还真是灵通。”
“这当然,只要是有树的地方,我就可以知道消息,现在你们可知道得到多棒的一个伙伴了吧!”
“哼!”
“去!”
这次连冷暮都发出了不屑的冷哼声。
嘲弄归嘲弄,朔华脑袋转了一下不得不感叹地球的人类真的可以说是本能最差的一种生物,从第一个见到的冷暮,再来妲塔跟树海,可以说是每一个人都兼具数种本能,就只有人类,好像除了脑袋之外别无其他,不过这也可能是科技太进步的关系。
科技太过发达,渐渐地人类就开始依赖机械,忘却自身的改造,不然像是爷爷他们,在练过那些已经失传许多部分的武功之后,打起架来应该也不会输冷暮才是。
可惜,他一直都是只能偷偷旁观的那一个。
“冷,要参加吗?”
坐在窗边的高大身影,毫不犹豫地点头。
“那现在该怎么做?”
树海笑了一下。“这该由你来决定吧?”
“我?”朔华扬起剑眉,好奇接下来会得到的答案。
“你不会忘记自己的能力是什么吧?”那张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脸旁,一点也不适合像这样莫测高深的表情,用打的打不痛,朔华考虑是不是该把空间里的小刀拿出来在他脸上刻某某某到此一游。
“看来在你面前毫无秘密可言。”他知道他话里的意思,没忘记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直接从半空中掉进森林里,而森林理最不缺得的就是树了,全都是这家伙的眼线。
“不尽然,不是每棵树都听得懂人类的话,至少你从半空中掉下来的时候在骂些什么我就不知道。”
“他妈的。”
“啊?”
“我说他妈的。”俊美的脸庞露出再灿烂不过的笑容,了解朔华的人会知道这大概是他母亲去世之后,笑容最“阳光”一次。
不过树海那只有水分流动的纤维里,却感到莫名的阴冷,唯有干笑。“呵呵!真感谢你帮我补充资料的完整性。”
“哪里,我的荣幸,晚上出发。”
第二十八节
看看天色才要进入傍晚,距离深夜还有一段时间,朔华干脆重新穿好衣服到外头绕个一圈,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可以买,尤其像是一些珍贵的书籍或是任何有可能跟增幅器有关连的物品。
不过他倒是没料到冷暮也跟著他一起出来,就连树海也赶紧穿上鞋子说要去找镇上的同伴聊聊。
“你会被当成疯子。”才走出旅店没多久,树海那家伙就直接在路边一棵看起岁月颇为悠久的大树下“生根”,一双眼睛非常呆滞地看著树顶,只差口水还没留下来而已。
“你懂什么,我这是在跟美人交流。”
美人?他只看到一棵树而已。
“那你慢慢去交流,我先走了。”他不觉得自己跟他一起在树下交流,会突然有什么顿悟,牛顿的理论也要是棵果树才能成立。
于是两人一起丢下那棵努力不让自己真的生根的树,在大街上问了一下路人,转了几个弯就到一条专门卖些奇怪东西的街道。
这里向来是冒险者跟佣兵最常来的地方,有时候可以掏到不少好东西,甚至还有少见的书店。
这个时代还没发明印刷术,书籍都是手抄本,每一本的做工都十分费时,因此价格相当高,买得起的人也不多,所以除非是拥有大量人口的城镇,一般来说不太可能会有书店这种高消费的地方。
而富必喇人口是不多,但流动量大,所以小小一家店面,进的书籍不少,一眼望去应该有千百本之多。
两个人的目的几乎都是一样的,造价高昂的关系,这个时代不用太担心会有什么废话过多的书籍,作者都是尽量用精简的说法来陈述观念,所以看一下书名跟大略翻一下内容就可以知道需不需要,所以两个人抽书的速度快得惊人,让一旁书店的老板瞪著双眼,完全无法估计等一会儿可以有多少的收入。
碰!碰!
两声沉重的声音,书店老板的柜台差点没被那两大叠的书给压垮,而且看两人的目光还在书架上打量的样子,似乎这还只是一部份而已。
“恩,我算一下。”赶紧从抽屉掏出一个颇像是算盘的东西,不过都是下压式,一样十位进位,只是一个银币的话,就往银币那一栏下压一格,压满个位数进到十位数那一格,以此类推,看上去是一排十格总共七排,换句话说只能计算到九百九十九个金币九十九个银币九十九个铜币。
跟中国的算盘比起来,是逊色许多,不过用在这种小店面也已经足够,学习又简单,连四五岁的孩子都可以轻松了解。
在老板忙碌于计算之间,朔华在身后不远的小书柜里,看到了不少发黄的卷轴,而冷暮显然也注意到了卷轴另一边用黏土雕刻的版书,人已经站在那里看了起来。
打开其中的一份卷轴,很多都是地图,或是深奥难明的文章,不少字句连他都要稍微想一下才能够贯彻。
“这些卷轴跟版书,你们也要吗?”
不愧是生意人,老板马上就发现两人的兴趣,赶紧上前说明。
这两种东西的销路并没有书籍好,但是会买的人颇为固定,因为会用这两种东西来书写资料的人,很多都是因为需要大幅的画面,或是特殊c紧急的状况下才会使用。
因此有时候可能根本是毫无用处的一个联络,有时候却代表著一个秘密。
至于是不是无用的联络或是惊人的秘密,就要由买的人来判断甚至是实现。
“全带走。”
这句话是冷暮说的,他跟朔华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已经跟佣兵团跑了不少的时间,不但非常了解这些东西的价值跟价格,自己也有著惊人的积蓄可以将东西尽数带回。
在原来的世界里,他可是有能力毁掉一个星球的人物,带来的东西自然不会像朔华那样的生活化。
一听见,书店老板马上笑开了脸,赶快回到柜台,一双手飞快地在计算版上猛按,这大概是他开店以来,按计算版最快的一次了。
“小哥,算整数,您的是一十一个金币四十七个银币。”要是让一个小康人家在这里听到,恐怕会吓掉一双眼睛,因为一个环境不错的小康户口,一年也差不多就是十个金币的收入,朔华这一买,就是别人一年份的收入。
“另外,大人您的是二十四个金币五十七个银币。”这一个就更夸张了,是小富人家一整年的收入。
不过两人付起钱来完全面不改色,数也不数,随手放在书店柜台上就是刚好的数目,让书店老板怀疑两人是不是一开始就已经算好价钱,不过怎么可能,这些书上不见得每本都有标价。
“需要我请人帮你们送到旅店吗?”客人最大,于是将心里的疑惑压到角落。
“不用。”朔华手一放在那些书上,一下子就全收到空间里,冷暮也一样。
可怜的老板,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角落放好奇心,现在又冒出了更大的一个来。
确定两人都没有还要买的东西之后,朔华先一步走出书店大门。
没想到角才刚踏出去,正好就撞上了一个快步走进来的胸膛。
要命,他是撞上了石头族的是不是?
当朔华被前方健壮的胸膛给狠狠弹回去时,心里觉得自己的鼻子有撞歪的可能性,而且要不是冷暮正好在他背后扶著,说不定还会弹到后面的墙壁上。
“臭小子,你走路是不看路喔!”
最前面那个撞倒朔华的大汉还没说话,后面的几个小喽罗状人士倒先骂了出声。
摸摸自己的鼻子,确定他还在原位,没好气的抬头,富必喇警卫队的制服就这么映入眼中。
“闭嘴!”为首的大汉瞪了后面的几个警卫队员一眼,然后很诚恳地看向朔华。“你没事吧?刚刚是我走太快,抱歉。”
眼神c声音是很诚恳没错,但是朔华直觉地就是不太想根这家伙牵扯太多,一张不算英俊的脸上,却有棱有角五官分明,充满著男性特有的阳刚味,长相身材尽管粗犷,不过身上的衣物却干净异常,一身并不高昂却也绝不便宜的衣服彷佛才刚被浆烫过,几乎找不到一丝绉折,这一种男人绝对不是易与之辈,单单是出身就值得人深思。
“没事。”
在那些警备队员眼中看起来是无礼的冷淡,迅速绕过几个人身边,身后的冷暮更别想要他对陌生人说些什么,跟在后面大脚一跨就是擦身而过。
大汉的双眼,突然与冷暮相对,被他眼中那一种冷得可以冻死人的眼光给愣住,眨眼间回神,就只能望见两人一前一后的背影,快速而从容。
“没礼貌的东西!”
“两个臭小子竟然就这样跑了!”像是对大汉的冷淡,就是对他们的无礼一样,警备队员忿忿不平地喊了起来。
“算了,他们并不知道我是谁。”到底是谁泄漏了他的身份,让这一群狗围在他身边乱叫,吵死人了!
“老板。”
一直缩在角落的老板听见大汉叫住自己,终于松了一口气走出来,刚刚他还真怕两方打起来,这些书可不像桌椅一样摔坏了还可以修还可以重买,哪损失可大了。
“请问需要些什么,大人?”
“你卖的卷轴放在哪里,我全都要了。”每年他都会来这里一趟,只是当时并没有被发现身份,因此老板并未认出眼前这带著数位警备队圆的大人,就是过去几年间那个看似落魄的冒险者。
“啊!您是说卷轴吗?抱歉大人,卷轴刚刚全被刚刚那两位大人给买走了。”什么时候冷门的卷轴变得这么好卖了。
“是吗?”浓眉底下的深邃双眼,锐光一闪。
“大人,需要我们把他们两个给追回来吗?”一旁的警备队小队长一发现可以拍马屁的机会,马上上前悄声建议。
“不用。”要你们这群废物去追,那只会打草惊蛇把事情越弄越糟不过,他们至少有一件事情可以帮他做好。
“你去弄清楚他们从哪里来,今天会在哪里过夜,要往哪里出发,记得,我要这三个答案就好,别的不准多事,否则,你自己知道,当然,事情办得好的话,奖赏自然会等著你。”
“是,我马上去。”狡猾的笑容从嘴边逸开,随手拉过一个警备队队员,立刻想办法赚奖赏去。
大汉怎么不知道他的心思,冷冷在心里一笑。
那两人看起来不是好惹的对象会是哪方面的人物?
第二十九节
夜晚,街道上的灯夫刚将等火给熄灭,三个黑影便已经离开了依然热闹的旅店,其中两个黑影根本就是黏在一起飞跃在富必喇的街道民房上,另一道黑影刚跳下旅店窗口,接触到地面,还看不清楚模样,一下子消失在土地上,只留下几件衣物,不过不到几秒钟的时间,又可以看到一只小手伸出地面,抓住刚刚掉落的衣物,然后再度消失。
“今天早上那个人,不是简单人物。”
因为比起他来,冷暮的速度还要灵巧快上许多,所以朔华让风聚集在两人身上减轻重量后,干脆放松身体让冷暮带著跑。
反正他作势一向是以达成目的为重,并不在乎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削弱了自己身为一个男人的面子。这儿又没美人又没观众的,完美达成任务比较实际。
“有人来问了我们的行踪。”他在回来旅店的同时,一直在旅店休息的佣兵团员就已经告诉他们这个消息。
“你想他的目的是什么?”
“书跟卷轴。”
“我也是这么想。”
不然他跟冷暮在这个世界时间并不长久,背后也没有什么多大的利害相关,最吸引人注意的能力一直没真正的在人前显现过,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在书店的那依段时间可能碰触到什么别人认为不该碰的界线。
“看那些警备队员对他的态度,我想必然是属于菲嘉上层的人,和这个世界的官方人员对著干,于我们来说没多大的好处。”
冷暮点点头,一边注意下方是不是有人出现,一边注意脚边不要踏到了什么会惊动屋内人的碎片,身上扛著朔华对他来说,并不是太难的一件事,尤其他很满意身边围绕著风的感觉。
“你能速记吗?”
冷暮摇摇头。
“那把你身上的卷轴跟书都先给我,我先背起来,免得到时候那些人硬要出手。”他不会那么容易就妥协,不过为了避免将来麻烦,逼不得已他还是会把这些东西扔给那位到目前依然不晓得身份的大汉。
冷暮点头。“到了。”
“你们动作也挺快的。”小小的个子像鬼一样从泥地里钻了出来,然后开始穿起麻烦的衣服。
他们来到的是矿坑的主要通道,外面的守矿人还不少,四人一组来回巡逻,洞口摇曳的风灯不是很明亮,所以周遭的景物并没有办法看得很清楚。
“你知道布置吗?”他相信今天傍晚的时候,树海并不是单纯的在和一棵树搭讪。
“守在洞口左右各两组人,每两个小时换班一次,周围巡逻一共六组,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去是最好,不然的话就是要把八组人马全解决到,否则我们没办法玩到天亮开工。”
“你能钻进矿坑吗?”
“不能,这里是岩矿区,我是树,不是铁锄。”
“门口总行吧?”
“是没问题。”
“那你移动到门口其中一组旁”凑到树海的耳边,很快地将简单的计画给说出。
“这样成吗?”树海严重怀疑这个战术的可能性。
“好玩而已。”不成的话他早打算好,干脆通通把人打昏绑起来最快。
“你难道不反对吗?”树海看了一直没说话的冷暮一眼。
也许看在将来有可能成为长久伙伴的关系,冷暮开口回答。“你要问我的话,通通杀光最快。”
树海的脸一下变成枯萎状态。“我早该知道答案的,天知道那时候我为什么会觉得你们两个会是好伙伴,我那时候一定是疯了,要是”
“去不去?”闯一个矿坑对他们来说一点都不难,难度是在于怎样在不让人发现的状况下完成。
所以他也没真正去动脑子想,也许是因为钥石成为他,他成为钥石一部份的关系,对于那些没有钥石的人,他缺乏一种同类的感受。
“去!去!既然又要钻地,那我刚刚干嘛穿衣服,你们这些人形生物就是奇怪,没事发明这么累赘的东西干啥?”
抱怨归抱怨,乖乖又脱了一次衣服之后,再度钻入土壤中消失。
看著消失无踪的地面,朔华突然很感慨地转头看向冷暮。
“你会不会觉得我这样指使一个老人家,是很不道德的行为?”说起来,树海也六百岁有了。
“你已经做了不是?”
真是直接的答案,抬手摸摸胸口良心可能所在地
“我刚刚应该顺便叫他帮我预测一下明天天气,听说植物对大自然的变化比之我们来得敏感”
第三十节
守夜,是一种最无聊的工作,你必须睁大眼睛盯著乌漆摸黑什么都没有的前方,然后在别人全在睡觉的时间打起精神,然后因为是工作,所以不能喝酒聊天打屁。
最可怜的是,这不是一个进步的时代,没有电视可以陪伴渡过这漫长的时间。
崎松做这份工作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勉强还可以算是一个尽责的守夜人,至少他听说过有同伴会趁机聚赌聊天,或是喝点小酒,他则会选择乖乖待在原地直到交接的人来为止。
没办法,虽然这份工作无聊得很,但是薪水还勉强可以维持一家生计,若是不好好做,他一家人恐怕就得要喝西北风了。
通常他这一类的人,最常常向上天乞求的愿望,莫过于掉下一笔意外之财,而且平均每天都至少会想上一次。
所以当他看见离脚边不是很远的地方有一点金光闪烁时,他用力吞了一口口水。
虽然夜晚的风灯很暗,不过他确定自己没看错那一半在泥土里,一半在外头的圆弧状金属物是什么东西。
一枚金币。
他工作这么多年的时间,从来没有机会真正拥有一个金币,一个月的薪水也不过是二十来个银币,如果他从土里取出这个金币的话,等于获得了四个月的薪水还多。
看看一旁眼部接近痴呆同伴,他伸脚踩住了那金色的凸起物,感觉圆弧状硬硬的处赶抵在脚掌心。
“这是什么年头啊!连一双好鞋也买不到,破!”像是在埋怨自己那双已经穿了一年多的鞋子不够坚固,蹲下身在鞋沿地方东扯一下西拉一会儿,偷偷将手指伸到下头,然后从泥土中取出那一没金币,握在掌心。
当他站起身,轻轻地将金币放到口袋里,心中激动的几乎要较出来时,身边的同伴也突然骂了一声脏话,蹲下身去搔自己的脚丫底。
一个人蹲身拉鞋子不奇怪,两个人做就有点巧合,如果一组四人都做出同样的动作时,那就真的有问题了。
于是心中有鬼的四人,摸摸口袋里的金币,眼中游移不定地看著同伴,不知道该说什么时,
崎松竟然在瞥眼间发现矿坑洞口前又是一个金光闪烁。
娘的!今天是什么日子?难道是早上那个贵族来巡察的时候,钱袋破了吗?
他目光定住么模样实在是太过明显,另外山个守夜人也发现了那一到金光,彼此看了一眼,然后又看向另一头的那组人马。
钱这东西,理所当然事先抢的先赢,反正大家都知道怎么一回事了,在瞒也没用。
四个人同时跨步出去,争先恐后地趴向地面,终于还是先看到的崎松率先将地面上的金币给挖了出来。
“你们在干什”另外一组守夜人,奇怪地看他们发疯一般的样子,接著又瞧见崎松手中的金币,八只眼睛马上瞪得跟牛铃一样大。
“那从哪里来的!”
崎松怎么可能让他们有机会抢过去,第二枚金币赶紧死死地捂在口袋中。“捡到的怎样,这东西本来就是谁捡到就是谁的。”
和他同一组的三个同伴尽管不甘心,不过想起口袋里的那一枚金币,只好跟著赞同点头。
有总比像他们一样都没有好。
看他们四人如此“团结”,另外一组的守夜人这才想起刚刚他们一起蹲下的奇怪举动,因此不甘与妒忌跟随著怒火上升,正想大骂出口,却看到崎松旁边的那一个队员猛然冲到他们身后,其他三个人也跟著扑过去,下一刻又一枚金币在手。
这下子说什么都不能让那枚金币再让他们几个给收走,因此一枚金币都没得到的四人,也跟著离开原位冲了上去,跟他们抢起那一没可以抵过四个月薪水的圆形金属来,完全忘记刚刚还守著的洞口,此刻外头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恩也不能说是一个人也没有
在几个人没注意的小角落,一棵小小的树在风中摇曳,如果耳朵够尖,就可以听见那棵树还会喃喃自语。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这么烂的方法居然也能够成功?难道这些人形生物的贪念就这么深?天啊!像这样唉呦!”
一道黑影从一旁快速卷过,黑影伸出一只苍白的手在树上用力扯了一下,拔下一片小小的树叶,痛的小树不断颤抖,一瞬间差点控制不住本体,只有腰那么高的小树一下子长到胸口高度。
然后那颗胸口高度的小树偷偷“看”了依然在吵架的几个守夜人一眼,确定没人注意这里之后,才哭丧著一张脸把自己的根从土壤中拔出来迅速地一起溜进洞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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