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1
就这样,我和王乐平又冷战了。
从我和他谈恋爱起,我们闹别扭都不会超过两天。一般是我气还没消呢,他就乖乖地来投降了。但这一次很奇怪,一个星期都过去了,他居然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算了,我慢慢说服自己,他迁就我这么多次,轮也轮到我迁就他一次了。我决定周末的157adsaallyesaadfclick?一afp6_f一r_sa|b一一k|b一一kpip&db一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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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主动打电话给他。何况妈妈也说了,要约王乐平到家里吃顿饭。阳台上方的窗户没人擦,小区外卖米的不肯再送米,家里的电灯泡坏了好几个要换啦
听她的口气,应该是放低了要求,打算让“大而无脑”的王乐平来接老爸的班,担任我家的勤杂工了。
只是我可怜的母亲大人不知道,今日之王乐平已非昔日的王乐平,人家有脾气啦。
而我的脾气,只能发在怪物的身上。糊涂比我还要拼命,小怪告诉我,他想要圣诞节那天跟我求婚,所以希望可以打到一个皇冠送给我。
我对糊涂说:“对不起,我圣诞节有活动呢。”
“是和男朋友约会吗?我可以等你。”
“不是,是单位的活动。”
“我会一直等,等到你上线的。”糊涂说。
真是拿他没办法。
跟糊涂相比,王乐平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了,周末快下班的时候,他也没有主动找我。跟自己的任性作战了很久,我终于拨通了王乐平的电话,他接了,我听到电话那边很吵,他态度还算好,柔声对我说:“我马上要和客户去吃饭,吃完了联系你,好吗?”
我说,“我要你马上过来。”
“你总是这样。”他开始不耐烦,“很抱歉,我现在实在是走不开。”
我再打,他不再接,再再打,他关了机。
好个王乐平,咱们走着瞧。
我在单位加班加到快八点,刚踏进家门阿朵的电话就来了,甜腻腻地问我说:“宝贝儿,你的王乐平呢?”
“这回真吹了。”我说。
“你们不会来真的吧。”阿朵神秘兮兮地说,“我打电话给你就是我晚上来上班的时候亲眼看见他和别的女生进了一家饭店哦,那女生看上去贼小贼小,不像是客户啊。”
“是个实习生。”我软弱无力地替他解释。
“男人要是得点势,就免不了有点花花肠子,嘉璇你要防着点。”
“怎么防?”我问她,“难不成扣在皮带上?”
她在电话那头卟哧卟哧地笑,给我出主意:“王乐平这小子要是敢甩了你,你就用皮带狠狠地抽他。”
“懒得抽。”我说。
“也有办法,你先甩了他。”
“是个好主意。”我说。
我放下电话,趴到电脑上。我一向离奇的和超常的想像力提醒我此刻王乐平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子的眼睛干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像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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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王乐平第一次带给我受伤的感觉,我没有想到,会是那么的疼痛。
两分钟后,阿朵的电话又来了:“亲爱的来听歌吧,我请了一支很棒的乐队。”
我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准备到阿朵那里去放松放松,我的裙子是我二十岁生日时我爸爸送给我的礼物,王乐平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的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嘉璇呵嘉璇,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这场爱情里,一直是我得意非凡。
吃了豹子胆的王乐平让我所有的骄傲都跌到了谷底。
我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变得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带着一个鲜活起来的自己,我走进了“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阿朵很快发现了我,迎上来说:“哇,今天应该在门口为你立个牌子!”
“什么牌子?”我疑惑。
“内有天仙,凡夫俗子不得入内呵。”她笑得什么似的,问我:“这么漂亮穿给谁看呢?”
“自己看。”我在吧台旁坐下说:“我要喝酒。”
“因为王乐平?”阿朵说,“你有点出息行不?”
“少废话!拿酒来。”
阿朵叹气。给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一生最芬芳的时光全给了王乐平,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掉最可口最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于是又喝一口,阿朵想来拉我,我把她一推说:“是朋友你就别来烦我!”
“罢了罢了,今天就让你疯会儿。”阿朵说:“乐队的主唱棒极了,我去让她给你唱首歌治治你的伤。”
阿朵真能,不知道从哪里请来这样的乐队,那女孩短发,一脸冷漠的表情,声音却犹如天簌,她开始唱一首叫《heyjude》的英文歌,那是阿朵和我在大学时代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我记得孙燕姿在她的自选集里也唱过。在我们招招摇摇的学生时光,我和阿朵曾经一人耳朵里塞一个dishan的耳塞,手挽着手唱着这着歌肆无忌禅地穿过师大开满鲜花的校园和洒满银色月光的小路,特别是到了最后副歌nanana的部分,我们更是旁若无人,步伐犹如舞蹈般轻盈和夸张。
回想那时,爱情真是一件美丽的花衣裳。随我们的心情,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挂起来晒太阳。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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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better,一h多么好听的歌,我忍不住轻轻地跟着哼起来。
阿朵走过来问我:“想起了什么?”
“从前的傻样。”我说。
“爱情要来就来要走就走,嘉璇你要看开些。”
“是。”我说。
“一个王乐平离开了,还有无数个王乐平冲过来献媚。”
“少他妈给我提王乐平!”
“好好好,不提不提,你以前在校乐队不是还做过主唱么,怎么样,要不要上去唱一首?”阿朵提议。
“不怕吓走你的客人?”
“挑首歌唱唱,我对你有信心。”她怂恿我。
于是我就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喝了点酒的缘故,我的嗓子让我自己听起来也有些陌生,还有一些久违的伤感,我坐在那里默默地唱完了一首老歌,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告别》:
我醉了我的爱人
在这灯火辉煌的夜里
多想啊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泪流到梦里醒了不再想起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
你的归你我的归我
请听我说请靠着我
请不要畏惧此刻的沉默再看一眼
一眼就要老了
再笑一笑一笑就要走了
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嗯(啦)
(各自曲折)各自寂寞
原来归的原来往后的归往后
唱到一半,阿朵让人到台上来送花给我,一大束新鲜美丽的玫瑰。我把脸埋到玫瑰里。硬生生地把眼泪逼了回去。
走过苍翠和黯淡并存的青春,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我们终于挥手告别。
一曲歌罢,有很多的人为我鼓掌。
我捧着花下台来,sa对阿朵说:“你应该请嘉璇到我们这里驻唱。”
“那要问送花的人同意不同意。”阿朵一面说一面朝我眨眨眼,指指角落里的一个座位对我说:“绕过去看看,那里有人在等你。”
我去了。
是胡月海,阴魂不散的胡月海。
“坐啊。”他对我说。
我在他身边坐下。第一次离他那么的近,也是第一次发现他不老,长得还挺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忽忽,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暖味的笑容。比王乐平好看多了,我把花放到桌上,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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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和他谈恋爱起,我们闹别扭都不会超过两天。一般是我气还没消呢,他就乖乖地来投降了。但这一次很奇怪,一个星期都过去了,他居然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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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要你马上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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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苍翠和黯淡并存的青春,在曾经同向的航行后,我们终于挥手告别。
一曲歌罢,有很多的人为我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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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问送花的人同意不同意。”阿朵一面说一面朝我眨眨眼,指指角落里的一个座位对我说:“绕过去看看,那里有人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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