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李二的鹦鹉
韩彦轩回来了,带回了许多岭南珍贵的资料,包括地理环境c河流分布c动植物资源等等,这在徐家庄无疑是一件大事,毕竟郡爷当初在派遣车队前往岭南现行探路之时,就交代了日后可能会去那里定居,现在先行者已经满载归来,想必郡爷的计划也会提上日程。
车队归来,郡爷宣布大庆祝三日,宴席一直摆到了庄外,许多长安的商贾和贵族都来庆贺,通宵达旦c不醉不休。
和热闹的徐家庄相比,这几日的皇城则是更加热闹,原因就是修建洛阳行宫的计划已经开始实行,李二不停的在加派人手,想要赶在长安外城的新城郭修建起之前,就把将作监乘上来的修建洛阳宫乾元殿的奏折给实现。
洛阳,这座后来武则天执政时被称为’神都’的都城,此时已经开始展现其巧妙的地理地位,处于整个大唐的心脏地带,又是铁路干线的转折点,更是连接都城长安,其交通之发达,被在南山书院的秦琼教授称为’三百年内兵家必争之地’。
历史上洛阳宫的乾元殿是洛阳最豪华的宫殿,隋炀帝大业元年由将作大将宇文恺监造。修建洛阳行宫的规模浩大,每月役使丁夫两百万人,还征集百姓从大江以南c五岭以北运送奇材怪石,嘉奔异草。这么远运一根大木柱,一次要用两千人。车轮用木葵容易摩擦生火,便改用铁葵,但走了一二里。铁葵就磨坏了。另外有几百人带着铁葵随时更换。一天走不过二三十里。因劳役而死者十有四五。武德四年,李二初平洛阳,不满于隋炀帝的荒奢,把洛阳宫的豪华宫殿都烧了,其中就包括乾元殿。
李二前段时间巡幸庆善宫看《圣功图》时,发出了重修洛阳宫的口谕,将作监马上付诸行动,本朝著名建筑师。南山书院土木工程院教授阎立本精心绘制图样,将作监的全体官员分头做了工程的土木c工匠等各种预算,很快便作出了这个规模宏大的施工方案。
让人惊奇的是,满潮文武竟无一人反对李二修建行宫,相反,整个朝堂上的都称陛下此举为万世楷模。
李二很是豪气的用朱笔在将作监的奏折上批示:不惜财力,恢复旧观。。。。
。。。。。。。。
巨大的宫阙像是一个迷宫,这宫阙的道路曲曲折折,在承庆殿李二的寝宫中,一只五色鹦鹉在鸣叫:”吾皇万岁。万岁万岁!”
这只鹦鹉是十多天前西域临邑国进贡的,此外还有两只。一只白色,一只青色,以这一只为最佳。它不仅有着五色斑斓的羽毛,金甲粼粼的爪子,而且还会发出这种讨人喜欢的酷似人语的鸣叫。
本来,李二不喜欢花鸟,他的卧室里也从不陈设带有花鸟的艺术品。他只喜欢马,喜欢纵马于山水间张弓格兽,或者挥着球杖,在马球场上奔驰,他甚至产生过这样的偏见:骏马的的嘶鸣比鸟儿的歌唱更加动听,更富有诗意。这自然与他戎马生涯有关,长期与马相伴,使他产生了骏马的特殊感情。
然而,近来他的情趣,他的爱好,竟奇怪地转移到一只巧嘴鹦鹉身上。与其说他喜欢鹦鹉那好看的羽毛,莫如说他喜欢鹦鹉的叫声。”吾皇万岁!万岁万岁!”那是多么甜美悦耳的叫声,一听到这个叫声,他的心头就像是有茸茸的羽毛在拨动,他感到欣悦,舒服,感受到了天子的尊贵和威严。
人为万物灵长,可是这都是人自封的,野兽走禽全都没有表现过对人类的尊敬,可是眼前的这只鹦鹉,就充分的满足了李二虚荣心,自古以来,和人能受飞禽所尊?自己就可以!
据进奉者说,此鸟极聪慧,能学人语,亦称”能言鸟”。现在,连鸟也高鸣万岁,说明皇上的文治武功,不仅泽被域外,而且也恩及鸟兽,是天示吉祥!
李二的得意此刻达到了顶峰,对左右的宫娥吩咐,要精心饲养,由御厨专门做给鹦鹉吃的,并叫工匠用金丝和象牙给它做了一个小巧玲珑的笼子,挂在自己的御塌旁。
现在,还不到起驾前往御苑的时候,李二和这只鹦鹉同时进了早膳,又爱怜地把它从笼中拿出,放在臂上玩了起来,那鹦鹉振着翅子,一个劲地叫:”万岁!万岁!”
“好鸟!好鸟!”李二爱不释手,轻轻的抚弄着它那光洁的羽毛,歪着头,抿着嘴,不住地端详着,又问那喂鹦鹉的宫娥:”饮过水了?”
“回禀陛下,饮过了。”宫娥小声回答。
“擦洗过了?”
“早膳前刚刚擦洗过,已经禀过万岁了。”
李二满意的点点头,又道:”尔等要精心喂养,不可懈怠!”
“奴婢知道,这是万岁的宝贝,一定尽心。”
然而,那鹦鹉一蹲屁股,在李二的袖袍上拉下一粒屎,宫娥赶忙拿软娟,跪到李二脚下,小心翼翼的擦净李二袖袍上的鹦鹉屎,然后轻轻的迈着小步退到了一旁。
“哈哈。”看到鹦鹉在自己身上拉屎,李二不怒反笑,用手勾了勾那只鹦鹉的下巴,调笑的说道:”你也真是大胆,当今敢在朕身上拉屎的,除了你,可再无一兽了。”
那鹦鹉可听不懂李二说什么,接着高声叫道:”吾皇万岁!万岁万岁!”,又是逗的李二一阵大笑。
。。。
宫娥刚退下去,内侍朱贵光入报:”启禀万岁,秘书监魏大人求见!”
李二一挥手:”不见,就说朕身体不适!”
朱贵光指了指身后:”万岁,魏大人他。。。已经来了!”
李二抬起头,见魏征已跨进了殿门,不由得感到一阵莫名巧妙的慌张,下意识的拿下鹦鹉,把它藏在袖袍中。
“魏爱卿,有何事见朕?”李二端坐在龙椅上,看着已经来到他眼前的魏征,拖着缓缓的声调问道。
此时的魏征,看着李二袖口露着的一截翠绿的羽毛,又看了看旁边空空的鹦鹉笼,已经是呆立当场,半月之前,鬼谷徐阳曾登门拜访,像自己所预言的,居然和眼前所见一模一样。
看到魏征在发呆,李二有些不满的咳嗽了一嗓子,”魏爱卿有何事禀奏?”
魏征这个时候,才像是从过恍惚中恢复过来,咽了一口唾沫道:”陛下还是快将袖袍中的鸟儿取出吧,想必再晚一会,它就要被闷死在里面了。。。。
。。。。。。。。。
“大唐运动会?那是什么。”韩彦轩抱着剑坐在高墙上,淡淡的问道。
“哎呀,就是再过半月长安将要举办的一场盛大的比赛,你可以理解成一种切磋式的比赛,届时胜利者将会有相当好的奖品哦,还有象征着荣誉的金银铜牌。~”徐阳仰着脖子,充满诱惑的对高墙上的韩彦轩说道。
“我不在乎什么奖品。”韩彦轩的性子果真如同铁石,无论怎么诱惑都不为所动。
“我的亲兄弟呀,万国来朝,咱们泱泱天朝大国,若是不拿出点实力,在运动会上压一压那些蛮夷的嚣张气焰,怎么呢个对得起咱们的脸面,所以为了帝国的荣耀,兄弟这个忙一定要帮。”徐阳苦口婆心的劝慰道。
“这个帝国的脸面,都只是那一个掌权者的罢了,鬼谷向来遗世,绝不能向权贵低头。”韩彦轩的脑袋死板的甚至想让徐阳那螺丝刀把韩彦轩的头打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
咬了咬牙,徐阳祭出了杀手锏,”若是此番运动会你愿意参加,我就答应将大鬼谷术传你!”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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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归来,郡爷宣布大庆祝三日,宴席一直摆到了庄外,许多长安的商贾和贵族都来庆贺,通宵达旦c不醉不休。
和热闹的徐家庄相比,这几日的皇城则是更加热闹,原因就是修建洛阳行宫的计划已经开始实行,李二不停的在加派人手,想要赶在长安外城的新城郭修建起之前,就把将作监乘上来的修建洛阳宫乾元殿的奏折给实现。
洛阳,这座后来武则天执政时被称为’神都’的都城,此时已经开始展现其巧妙的地理地位,处于整个大唐的心脏地带,又是铁路干线的转折点,更是连接都城长安,其交通之发达,被在南山书院的秦琼教授称为’三百年内兵家必争之地’。
历史上洛阳宫的乾元殿是洛阳最豪华的宫殿,隋炀帝大业元年由将作大将宇文恺监造。修建洛阳行宫的规模浩大,每月役使丁夫两百万人,还征集百姓从大江以南c五岭以北运送奇材怪石,嘉奔异草。这么远运一根大木柱,一次要用两千人。车轮用木葵容易摩擦生火,便改用铁葵,但走了一二里。铁葵就磨坏了。另外有几百人带着铁葵随时更换。一天走不过二三十里。因劳役而死者十有四五。武德四年,李二初平洛阳,不满于隋炀帝的荒奢,把洛阳宫的豪华宫殿都烧了,其中就包括乾元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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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鹦鹉是十多天前西域临邑国进贡的,此外还有两只。一只白色,一只青色,以这一只为最佳。它不仅有着五色斑斓的羽毛,金甲粼粼的爪子,而且还会发出这种讨人喜欢的酷似人语的鸣叫。
本来,李二不喜欢花鸟,他的卧室里也从不陈设带有花鸟的艺术品。他只喜欢马,喜欢纵马于山水间张弓格兽,或者挥着球杖,在马球场上奔驰,他甚至产生过这样的偏见:骏马的的嘶鸣比鸟儿的歌唱更加动听,更富有诗意。这自然与他戎马生涯有关,长期与马相伴,使他产生了骏马的特殊感情。
然而,近来他的情趣,他的爱好,竟奇怪地转移到一只巧嘴鹦鹉身上。与其说他喜欢鹦鹉那好看的羽毛,莫如说他喜欢鹦鹉的叫声。”吾皇万岁!万岁万岁!”那是多么甜美悦耳的叫声,一听到这个叫声,他的心头就像是有茸茸的羽毛在拨动,他感到欣悦,舒服,感受到了天子的尊贵和威严。
人为万物灵长,可是这都是人自封的,野兽走禽全都没有表现过对人类的尊敬,可是眼前的这只鹦鹉,就充分的满足了李二虚荣心,自古以来,和人能受飞禽所尊?自己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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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鸟!好鸟!”李二爱不释手,轻轻的抚弄着它那光洁的羽毛,歪着头,抿着嘴,不住地端详着,又问那喂鹦鹉的宫娥:”饮过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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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抬起头,见魏征已跨进了殿门,不由得感到一阵莫名巧妙的慌张,下意识的拿下鹦鹉,把它藏在袖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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