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刷鞋记 番外篇
这么多天没有更新心里面很是惭愧,发生了很多的事情,这一年对我来说都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有亲人远去、有故人分离、有旧日疏远,有今日苦难……总之心里面感觉十分的疲惫,对于我是一个文弱书生的看法我也表示不赞同,不过生病的事实又让我不得不承认,没想到被所有人所不耻的外强中干竟然和我契合的如此完美,唉,我也是醉了。
昨天给老爹打了电话,电话的内容大概就是想告诉他,你儿子我在外地病了,本想像只小狗一样用可怜的眼神和无辜的声音祈求几句安慰,却没想到凶残的老爹还给我的却是劈头盖脸的乱说一通,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我的病竟然能和伟大的主席**老同志畅游长江联系到一起,唉,我也是醉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已经离家两年了,生活在外面的日子十分的不容易,你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所以总想着浑浑噩噩的了去,不想在乎外面的任何事,任何人。所以我迷恋上了游戏,英雄联盟就是一款不错的自我填埋的游戏,这个游戏给我从现实中理解就是,我们每个年轻人手里又都一把铁锨,而我们玩的英雄联盟其实大致都重复在,早晨十点我们去坟场,给自己的坟地挖坟,挖了五米,对着自己的iPhone或者华为,或者酷派,或者……总之爱啥啥吧,看了一下时间,订了一份外卖,然后下午继续手里握着铁锨开始挖,一直挖到晚上六点,再次外面,继续挖……重复这个过程到凌晨的时候,有些人经受不住困倦的诱惑,最后昏昏沉沉的倒下了。
我说的都是事实,毕竟害羞说这些的在下也经历过这样的日子,玩了几句排位赛,到现在还在不屈白银那里晃荡呢,我觉得不屈白银四个字挺适合我的胃口,所以呆了一年也不愿意挪一挪。
有病的这些天也一直在玩,排位赛,三胜三负,最后失落的我决定刷刷鞋,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受不了自己脚下生臭的味道。我知道我生病,可是我感觉,我一直在给自己挖坟才是真正的病了,是有病!
可是我们还不能拒绝,这种每天都在吃了睡睡了吃,不愿意做自己该做的事情状态中,我们根本没办法压榨自己的剩余力量,我们只能听天由命的给自己找出每一个借口,这是人生,并且是专属于青年病态者的不良人生,我也在内。
刷鞋是一门累活,我积累了很多年的写,翻箱倒柜的找出来,打开鞋盒里面还能闻到浓浓的臭味,专属脚丫子的,让我除了想要呕吐之外,倒添了几分亲切,当然,这还不至于让我控制不住上去把它们抱在怀里亲两口,我还是一个能控制住自己**的人……
我有四双鞋,两双是乔丹的,一个用来冬天穿的,一个用来夏天穿的,我家在北方,是在一片每到十二月就会飘雪的天地,所以这双鞋算是我回家的证明,也是我穿了三年的证明。鞋的质量不是一般的好,当初花了三百块钱买的鞋我觉得真心值得,那一脸人油黑心老板没白坑我,每每想到那老板的模样,我心里都觉得美滋滋的,黑心老板诚不欺我!
我还有两双鞋,都不是什么名牌,鸿星尔克,总是给别人打对号的那双鞋,还有一双是今年买的361,夏天到了就不能老想着穿运动鞋了,本身就是汗脚,这要是夏天一进屋,再一脱鞋,满屋子五个人可想而知是什么反应,估计堪比毒气弹的威力了,所以今年没有像去年那般窘迫,买了一双新凉鞋,叫什么爱买不买?不是,爱医德?也不是,等等,我看看鞋盒子先……
哦,看完了,叫意尔康,不知道,有朋友领我去的,还是那位跟着我东奔西走的家伙,估计是看不下午我的脚臭影响他伟大的人生了,死命的拽着我往凉鞋的地方走,好了,新的凉鞋就此就出现了并且就穿在我的脚上。
所以该刷鞋了,很辛苦的找出来曾经买了如今却脱毛了的刷子,在水房里面猛进的搓,第一双鞋是361,第二双鸿星尔克,第三双乔丹,我刷鞋的本事好不到哪去,上面积满了灰尘虽然不见了,不过油污还是能看出来的,等同于用水冲洗了一遍没区别,对这样的自己我自己都见怪不怪了,所以也就假装自己看不见,随便拿着刷子和雕牌刷两下得了。
刷完了满心欢喜的又想去给自己“挖坟”了,不过内心却施施然,抬头看着早该扔掉的那双鞋,心头一动,将那双陪我走过最多路的夏天穿的蓝色乔丹拿出来了,它就摆在上面,并且没什么东西盖着上面的灰尘,也没有一个能将它们装进去的鞋盒子,就在柜子的最上面,无人问津就算是抬头都不见得看见的地方放着,可怜的呆着。
我将它们取下来的时候,它们上面的灰尘是我见过最多的,一层这种概念我心里从来没有过直观的感受,直到我放在床底下的箱子多日前被我拉出来,上面那层灰根本看不见箱子的本质的时候,我才知道,到底什么是“挤了一层灰”原来说的就是这……如今的鞋也是这……
可怜鞋上面的会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将它们扔掉的想法,我不是个奢侈的人,除了上厕所多用了点纸以外基本上很节俭,没办法,我自认为自己的屁股应该很大,不过自己看不见。
这样我的会扔掉一双看外表除了脏,闻味道除了臭的鞋对我来说就这样扔掉绝不是我做事的风格,所以我很怀疑的拿着它们走进了水房,同样的原理冲洗着这双蓝色的乔丹鞋。
当上面的灰尘清洗掉以后,我彻底发现了它们为什么会变成我要扔掉的废物,原来,是两只鞋上面都有不大不小的口子,右边的口子比拇指还大,看着都有些心酸。
为什么心酸,那口子让我想起了很多不愿意多想的回忆,那时我才发现,这双蓝色的乔丹鞋,只用了两年的乔丹鞋,竟然陪我走过了大半个中国。
我从北方来到南方的时候双脚上就穿着它,我从南方到另一个省份的时候,对我来说第一次对着地球撒野的时候也是穿着它,当我人性的不回家顶着三十六七度的太阳来到北京找工作的时候也是穿着它。
我到现在还清晰的记得,第一天到北京找不到工作的时候四处乱走,在地铁下面吃东西,被地下城管追的到处乱跑的情景,后来我找到工作了,后来北京之旅我过得很好……不论我走到哪里,这双鞋就陪着我到哪里,陪着我走了很多做高山,香山不算高,故宫不算远,森林公园也是我踩着大地的足迹走过的。
某一天身边的人突然意识到了自己鞋该买新的了,那是一个晚上,吃完晚饭到处瞎走,累了坐在高高的大厦下低矮的台阶上的时候,昏暗的灯光不知照亮了她的鞋,也照亮了我的,我的鞋也旧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的右脚边出现了一个比拇指还要粗的口子,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为什么无缘无故出现却依旧改变不了这双蓝色乔丹鞋的美感,反而有一种凄凉美。
那时的我就是这样的觉得的,不过我还是说出了那句让它们伤心的话:“我的这双鞋,也不行了,该换一双新的了。”
只有我现在手里握着这双早已经不能穿了的旧鞋时我才发现,新鞋能给你一段舒服的路程,却给不了你走过的记忆,没错。
新的东西虽是新的,却给不了我们走过的记忆。
我的鞋给了我一段难忘的记忆,第一次对着地球撒野逃离,第一次独闯北京,第一次遭人坑骗逃难……太多的第一次有它陪着我了,太多的欢乐的时光都有这双鞋在,哪怕是如今我再难穿上这双鞋了,我还是再刷。
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傻,明明是一定坚决会把它扔掉的运动鞋,为什么还在刷,刷了又有什么用?
是啊,我也在问我自己,站在水房里,不停刷着鞋的我就是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还刷,明明是我一定会扔掉的那双鞋呀。仔细一想,我突然发现我似乎曾经刷过一次,对,两年来只有一次我刷过它,不是因为懒,或许是一方面,但是我忽略了刷鞋时带着它,也是一方面。
因为,它,就在我的脚下……
我把鞋带从他身上弄下了,放在衣服挂上,我想刷完以后也不会在干净,因为上面沾满了油污,那些油污我都能输出来,我吃过几次烤串,喝过几次啤酒,不过他再不如新的鞋了,他就躺在我的阳台,斜靠在茶色玻璃的窗外,享受着暮年阳光的关怀……
我会把它们扔掉的,这一点我确信,可是现在却不想打扰它们,等着重新晒干变干净些时的那一瞬间,我会重新将它们拾起,放进密不透风的袋子里,再扔进无人问津的湿地,我想让他们也能像小树一样发芽、成长,当小树变成参天大树我已老去时,我也好坐在下面思忆,思忆起昨日的风景、天明……
我留下了那双鞋带,借物思物。
[公元2015年,5月14号,本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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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给老爹打了电话,电话的内容大概就是想告诉他,你儿子我在外地病了,本想像只小狗一样用可怜的眼神和无辜的声音祈求几句安慰,却没想到凶残的老爹还给我的却是劈头盖脸的乱说一通,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我的病竟然能和伟大的主席**老同志畅游长江联系到一起,唉,我也是醉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已经离家两年了,生活在外面的日子十分的不容易,你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所以总想着浑浑噩噩的了去,不想在乎外面的任何事,任何人。所以我迷恋上了游戏,英雄联盟就是一款不错的自我填埋的游戏,这个游戏给我从现实中理解就是,我们每个年轻人手里又都一把铁锨,而我们玩的英雄联盟其实大致都重复在,早晨十点我们去坟场,给自己的坟地挖坟,挖了五米,对着自己的iPhone或者华为,或者酷派,或者……总之爱啥啥吧,看了一下时间,订了一份外卖,然后下午继续手里握着铁锨开始挖,一直挖到晚上六点,再次外面,继续挖……重复这个过程到凌晨的时候,有些人经受不住困倦的诱惑,最后昏昏沉沉的倒下了。
我说的都是事实,毕竟害羞说这些的在下也经历过这样的日子,玩了几句排位赛,到现在还在不屈白银那里晃荡呢,我觉得不屈白银四个字挺适合我的胃口,所以呆了一年也不愿意挪一挪。
有病的这些天也一直在玩,排位赛,三胜三负,最后失落的我决定刷刷鞋,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受不了自己脚下生臭的味道。我知道我生病,可是我感觉,我一直在给自己挖坟才是真正的病了,是有病!
可是我们还不能拒绝,这种每天都在吃了睡睡了吃,不愿意做自己该做的事情状态中,我们根本没办法压榨自己的剩余力量,我们只能听天由命的给自己找出每一个借口,这是人生,并且是专属于青年病态者的不良人生,我也在内。
刷鞋是一门累活,我积累了很多年的写,翻箱倒柜的找出来,打开鞋盒里面还能闻到浓浓的臭味,专属脚丫子的,让我除了想要呕吐之外,倒添了几分亲切,当然,这还不至于让我控制不住上去把它们抱在怀里亲两口,我还是一个能控制住自己**的人……
我有四双鞋,两双是乔丹的,一个用来冬天穿的,一个用来夏天穿的,我家在北方,是在一片每到十二月就会飘雪的天地,所以这双鞋算是我回家的证明,也是我穿了三年的证明。鞋的质量不是一般的好,当初花了三百块钱买的鞋我觉得真心值得,那一脸人油黑心老板没白坑我,每每想到那老板的模样,我心里都觉得美滋滋的,黑心老板诚不欺我!
我还有两双鞋,都不是什么名牌,鸿星尔克,总是给别人打对号的那双鞋,还有一双是今年买的361,夏天到了就不能老想着穿运动鞋了,本身就是汗脚,这要是夏天一进屋,再一脱鞋,满屋子五个人可想而知是什么反应,估计堪比毒气弹的威力了,所以今年没有像去年那般窘迫,买了一双新凉鞋,叫什么爱买不买?不是,爱医德?也不是,等等,我看看鞋盒子先……
哦,看完了,叫意尔康,不知道,有朋友领我去的,还是那位跟着我东奔西走的家伙,估计是看不下午我的脚臭影响他伟大的人生了,死命的拽着我往凉鞋的地方走,好了,新的凉鞋就此就出现了并且就穿在我的脚上。
所以该刷鞋了,很辛苦的找出来曾经买了如今却脱毛了的刷子,在水房里面猛进的搓,第一双鞋是361,第二双鸿星尔克,第三双乔丹,我刷鞋的本事好不到哪去,上面积满了灰尘虽然不见了,不过油污还是能看出来的,等同于用水冲洗了一遍没区别,对这样的自己我自己都见怪不怪了,所以也就假装自己看不见,随便拿着刷子和雕牌刷两下得了。
刷完了满心欢喜的又想去给自己“挖坟”了,不过内心却施施然,抬头看着早该扔掉的那双鞋,心头一动,将那双陪我走过最多路的夏天穿的蓝色乔丹拿出来了,它就摆在上面,并且没什么东西盖着上面的灰尘,也没有一个能将它们装进去的鞋盒子,就在柜子的最上面,无人问津就算是抬头都不见得看见的地方放着,可怜的呆着。
我将它们取下来的时候,它们上面的灰尘是我见过最多的,一层这种概念我心里从来没有过直观的感受,直到我放在床底下的箱子多日前被我拉出来,上面那层灰根本看不见箱子的本质的时候,我才知道,到底什么是“挤了一层灰”原来说的就是这……如今的鞋也是这……
可怜鞋上面的会让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将它们扔掉的想法,我不是个奢侈的人,除了上厕所多用了点纸以外基本上很节俭,没办法,我自认为自己的屁股应该很大,不过自己看不见。
这样我的会扔掉一双看外表除了脏,闻味道除了臭的鞋对我来说就这样扔掉绝不是我做事的风格,所以我很怀疑的拿着它们走进了水房,同样的原理冲洗着这双蓝色的乔丹鞋。
当上面的灰尘清洗掉以后,我彻底发现了它们为什么会变成我要扔掉的废物,原来,是两只鞋上面都有不大不小的口子,右边的口子比拇指还大,看着都有些心酸。
为什么心酸,那口子让我想起了很多不愿意多想的回忆,那时我才发现,这双蓝色的乔丹鞋,只用了两年的乔丹鞋,竟然陪我走过了大半个中国。
我从北方来到南方的时候双脚上就穿着它,我从南方到另一个省份的时候,对我来说第一次对着地球撒野的时候也是穿着它,当我人性的不回家顶着三十六七度的太阳来到北京找工作的时候也是穿着它。
我到现在还清晰的记得,第一天到北京找不到工作的时候四处乱走,在地铁下面吃东西,被地下城管追的到处乱跑的情景,后来我找到工作了,后来北京之旅我过得很好……不论我走到哪里,这双鞋就陪着我到哪里,陪着我走了很多做高山,香山不算高,故宫不算远,森林公园也是我踩着大地的足迹走过的。
某一天身边的人突然意识到了自己鞋该买新的了,那是一个晚上,吃完晚饭到处瞎走,累了坐在高高的大厦下低矮的台阶上的时候,昏暗的灯光不知照亮了她的鞋,也照亮了我的,我的鞋也旧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的右脚边出现了一个比拇指还要粗的口子,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为什么无缘无故出现却依旧改变不了这双蓝色乔丹鞋的美感,反而有一种凄凉美。
那时的我就是这样的觉得的,不过我还是说出了那句让它们伤心的话:“我的这双鞋,也不行了,该换一双新的了。”
只有我现在手里握着这双早已经不能穿了的旧鞋时我才发现,新鞋能给你一段舒服的路程,却给不了你走过的记忆,没错。
新的东西虽是新的,却给不了我们走过的记忆。
我的鞋给了我一段难忘的记忆,第一次对着地球撒野逃离,第一次独闯北京,第一次遭人坑骗逃难……太多的第一次有它陪着我了,太多的欢乐的时光都有这双鞋在,哪怕是如今我再难穿上这双鞋了,我还是再刷。
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傻,明明是一定坚决会把它扔掉的运动鞋,为什么还在刷,刷了又有什么用?
是啊,我也在问我自己,站在水房里,不停刷着鞋的我就是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还刷,明明是我一定会扔掉的那双鞋呀。仔细一想,我突然发现我似乎曾经刷过一次,对,两年来只有一次我刷过它,不是因为懒,或许是一方面,但是我忽略了刷鞋时带着它,也是一方面。
因为,它,就在我的脚下……
我把鞋带从他身上弄下了,放在衣服挂上,我想刷完以后也不会在干净,因为上面沾满了油污,那些油污我都能输出来,我吃过几次烤串,喝过几次啤酒,不过他再不如新的鞋了,他就躺在我的阳台,斜靠在茶色玻璃的窗外,享受着暮年阳光的关怀……
我会把它们扔掉的,这一点我确信,可是现在却不想打扰它们,等着重新晒干变干净些时的那一瞬间,我会重新将它们拾起,放进密不透风的袋子里,再扔进无人问津的湿地,我想让他们也能像小树一样发芽、成长,当小树变成参天大树我已老去时,我也好坐在下面思忆,思忆起昨日的风景、天明……
我留下了那双鞋带,借物思物。
[公元2015年,5月14号,本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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