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最强的龙?
(第三更)
第三百八十二章最强的龙?
杜维可没有半点心思去怜悯那些可怜的军方政务专员。
原本控告阿尔帕伊的那封公文,杜维就没指望能起到任何效果,只不过是做做样子,打打口水仗罢了——那个阿尔帕伊反过来控告自己的申述,也是一样的意思吧。
杜维就认准了一条,身为君主,任何帝王都绝对不会希望自己手下的重臣只见关系太过和睦,如果臣下都是团结成一块铁板,那么君主就会害怕自己有被架空的危险了。自己和阿尔帕伊打打闹闹,摄政王多半正在皇宫里笑得开心呢。
杜维现在闷头在吉利亚特城里,菲利普派人告知了杜维这些军务专员的到来,杜维只是撇了撇嘴巴:“随便他们去折腾吧,这些顶了苦差使的人,也都是可怜虫。好吃好喝的养着他们就是了。顺便派人调查一下背景,别让什么可疑的家伙混了进来——另外,如果能吸收的就收为己用。毕竟从统帅部出来的,都是经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这些人又没什么后台背景,不如收进自己口袋好了。”
简单的吩咐完之后,杜维就打发走了信使,然后一头钻进了吉利亚特城旧总督府里的实验室。
那些嘉奖和委任的命令,杜维早已经收到了。虽然那个帝国上将地军衔。让杜维有些吃惊——辰皇子,你可真敢玩!
而那个西北独立师团……杜维只有苦笑的份儿了。名义上是归自己节制,其实杜维和辰皇子暗中有默契,这个所谓的四万人的超编西北独立师团,其中的两万人是常规的骑兵步兵混编,而另外多出来地两万人的编制。其实是……
空军!
这是帝国秘密建立的一支新军,辰皇子手里没有其他的可用之人,唯独杜维是这个计划的发起人和创造者,不交给他交给谁?
说是西北师团的军队,其实是未来的帝国空军罢了。
借我杜维的鸟窝孵他辰皇子蛋而已。
不过都不要紧了。
杜维现在在紧张的研究自己的最新成果。
他送走了信使之后,一个人回到了旧总督府地后面,这里的周围,杜维已经亲手布置下了一个魔法阵,除了有他自己制作的刻有杜维本人亲手设置的魔法印记地徽章之外,任何人都是无法进入地。
从前上次发现的那个地下迷宫。就是杜维现在的试验场所。
当初上任巫王古兰修留下的那个秘室,早已经被杜维清理干净。此刻他一个人走进了秘道里,来到了尽头,就听见里面传来一声一声低低的呜咽。杜维走了进来。格格巫化身为一个一米多高的人形大老鼠。身上披着一件白色的长袍,正站在一个魔法实验台前忙碌一个水晶瓶正放在火焰上加热。下面的火焰不是普通的火苗,是由一种“火磷草”魔法药物加燃地,火焰温度比寻常地火要高出很多。
一根细细的管子,输导在水晶瓶的侧面,水晶瓶子里,半瓶赤色地液体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强烈的温度之下,液体燃烧之后。冒出丝丝热气。
这瓶子里可不是什么魔法药剂。而是……血!!
确切的说,是从赛巴斯塔身体里抽出来的鲜血!
任何人都知道,寻常人的鲜血。是非常容易凝固的!只要把普通人的鲜血泼洒出来,很快就会凝结。
而经过了杜维的仔细研究,赛巴斯塔的鲜血,具有极为特殊的性质,他的鲜血非常不容易凝结,甚至连烧灼之后,沸腾点的温度都很高!可惜杜维前世不是化学家,他无法辨认和研究这些血液里的成分。
经过了一系列的摸索之后,杜维才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
把赛巴斯塔体内的鲜血抽取出之后,经过充分的燃烧,最后可以提炼成一些细微的血色的晶体!硬度几乎可以勘比普通的魔力水晶。
在这个燃烧的器皿之上,充分加热之后的血液沸腾气化,渐渐凝结在输导管尽头的一块细微的棉纱之上,只见棉纱之上,凝结了一粒一粒如米粒般大小的血色的晶珠,晶莹剔透,看上去有些凄惨的红色,触目惊心!
格格巫小心翼翼的控制着温度,看见杜维进来,这只老鼠立刻叫道:“你怎么又跑出去!见鬼,这里我一个人可忙不过来的!快快,我又有了新发现!”
说完,它从棉纱里取出一粒血色的晶珠来,捏在指尖,道:“你说过,这个赛巴斯塔似乎可以吞噬别人的血液之后,就可以自我进化。他杀死了一个黑魔法师之后,就具备了黑暗系的魔力,后来他吞了一个光明系法师的心脏,他的身上就具备了光明系的属性,对吧?你来看!”
它高高的抬起手来,老鼠眯着眼睛……
片刻之后,它手指尖的那粒晶珠就冉冉的散发出了一团极为微弱的乳白色的光芒,这光芒虽然微弱,可是在血色晶体的衬托下,却是货真价实的白!
杜维立刻就辨认了出来:“这是光明系的魔力振荡?!”
“没错!”格格巫兴奋的叫道:“现在看来,并不是赛巴斯塔本人具备了光明系的属性,只是他的血液自己就融合了这种属性,所以,当他催动自己的斗气的时候,血液里的这种加成就自动摧发了……其实他自己依然不懂半点光明系地魔法。纯粹是血液的缘故。”
格格巫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道:“而且,你猜猜,我又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你看着!”
说完,格格巫忽然打开了正在加热的水晶瓶口。然后拿出一柄匕首来,飞快的拉过杜维的手来,杜维也不反抗,任凭格格巫轻轻割破了自己地手指,刺破指尖,滴了一滴自己的鲜血到了瓶子里。
很快,杜维的鲜血和瓶子里赛巴斯塔的鲜血就融合在了一起。
格格巫微笑道:“我知道的,你修炼的魔法是很杂,你目前修炼的魔法,有亡灵黑暗魔法。有水系,不过你最最擅长的还是火系,对吧?看好了!火系!我可不会什么火系魔法的。”
说完,格格巫等瓶子里的血液燃烧了一会儿……两人都很耐心地等待。
过了半晌。格格巫重新从棉纱里取下了一粒刚刚凝结出来的血色的晶珠。捏在手里,略微的注入了一丝魔力……
很快,这血色地晶珠上,立刻冒出了三种眼色!
黑色地亡灵系的魔气,白色的光明系的魔气,还有红色的火系魔气!!
杜维看得两眼放光,格格巫已经兴奋的尖叫道:“看到没有!看到没有!这简直就是最大的发现了!这个赛巴斯塔,他的血液可是宝贝啊!可以吸收并转化任何不同属性的力量!我甚至怀疑,就算是注入斗气地结果都是一样呢!”杜维哈哈一笑。从怀里摸了摸。居然一口气摸出了好几个瓶子来。
“看,格格巫,我早已经准备好了!我们之前就猜测到这种可能。所以,我在回来地时候,就做好了准备了!”
“这些……是什么东西?”格格巫疑惑的拧开了杜维放在桌上的几个瓶子,凑上去嗅了嗅:“夷?全是血?”
“对,全是血!”杜维哈哈一笑:“这里有我地血,有薇薇安的血,有乔乔的血,还有绿帽子老家伙的血……你说的不错,我也怀疑斗气是否也可以融合,所以我干脆去找了侯赛因和其他几位骑士。侯赛因的斗气属性是星空斗气101du和神殿的神圣net斗气。罗德里格斯略过,因为他的斗气属性和赛巴斯塔本身是一样的。此外还有隆巴顿他们,我也每人抽了他们一小瓶血出来……哈哈,现在我们试试看,把这些东西全部融合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样的效果?!”
格格巫呆住了,盯着杜维:“你……你比我想的还疯狂。”个魔法师可以不眠不休的工作,经历了两天的忙碌,失败了几次之后,杜维也不气馁。反正赛巴斯塔在自己的手里,血液用完了,就直接再从他身上抽取一些出来。
终于,在第三天,两人紧张的看着燃烧的器皿里的血液,看着棉纱之上,终于凝结成了一粒一粒细微的晶珠。
杜维捏在手里,略微注入了一丝魔力之后,得到的结果,让他欣喜若狂!
赤橙黄绿青兰紫……七彩的光芒交相辉映着,杜维心中狂跳巫,而格格巫也在看着杜维,两人对视了一眼之后,陡然就叫道:“成功了!!”
说着,一人一鼠热烈的拥抱了起来,然后两人跳了好一会儿,格格巫却忽然推开了杜维,眼睛里的喜色已经消散:“见,见鬼……我们忘记了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我们之前试验过了,这种晶珠虽然厉害,可以融合各系的属性,可是,却怎么使用?别忘记了,我们之前的失败!!”
杜维转了转眼珠。
之前两人的确做了不少试验,开始的时候,杜维找了一些狗来当**试验——因为公爵大人说要找一些野狗回来。结果郁金香家族忠诚的士兵立刻四散出去努力。结果是:吉利亚特城周围方圆十里之内,再也看不到一条狗了!恐怕十年之内,这里都不会再有狗出现了。
从瘦弱的小狗到强壮的大狗,杜维试了几十次。开始的时候,他把这种晶珠直接给狗服下,可惜不到片刻,狗就爆体而亡了。
随后,杜维想到了稀释,他小心翼翼的把这种晶体研磨粉碎,取了极低的分量,找了一头最强壮的大狗。
这次的结果,这只狗也只坚持了半个时辰。这条大狗俯下了晶珠之后,立刻就变得力大无比,轻易就挣脱了牢笼,甚至连十几个士兵都砍不死它,还被它咬伤了几个士兵。而且,让杜维兴喜的是,狗在愤怒咆哮之中,居然就隐隐的具备了一丝银色的冰霜斗气的样子!
一条狗,服下了一粒晶珠之后,居然就进化成了一头魔兽?!
不过很快,杜维就泄气了。因为这条最强壮的狗,即使只服用了极为细微的少量的晶珠,也只坚持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爆体而死,而且死的极为凄惨,全身血肉爆裂,就连骨骼都断成了一截一截……
显然,赛巴斯塔的血液里蕴涵的太强大的力量,普通的生物是无法承载这种力量的。
说一句很邪恶的话……杜维不是没想过用活人来试验。他虽然不会用自己忠心的战士来做这种事情,但是身为一方公爵,自己的辖区里,找几个死囚还是没问题的。
可是杜维毕竟是现代人,对这种活人试验,心底就有抵触。而且,他也不认为普通的人就能承载这么强大的进化力量。
不过……在苦想了这么多天之后,杜维终于找到了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此刻,格格巫再次提出了这种苦恼的时候,杜维却一脸的笑意。
“对,你说的没错,普通的**无法承载这么强大的进化力量。可是你忘记了,这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是什么?”
杜维看着格格巫,自己就先说出了答案:“是龙!而且很巧的是,我手里,就有两枚龙
格格巫先是一兴奋,随后就叹息:“龙?是一个很好的主意,可是一枚龙蛋的孵化,恐怕得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我们可么那么多时间等一头龙出生。”
杜维笑了,笑得很得意。
“亲爱的格格巫,你忘记了么?我们有时光流逝泉水,用不着等几十年!”杜维笑得很邪恶:“我很好奇的是,当一头龙服下了这种可以让它具备所有力量属性的东西……它会变成什么样子?难道直接进化成龙族之中的王者——黄金龙吗?”
格格巫沉默了一会儿,随后这只老鼠陡然尖叫了起来,它高高的跳了起来,直接跳到了桌子上,然后捏紧了爪子,大声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
“什么?”
“不是黄金龙!绝对不是黄金龙!!”格格巫兴奋的连声音都哆嗦了,然后,它说出了一句让杜维都心惊肉跳的话——
“传说之中,最最强大的龙,可不是黄金龙!黄金龙虽然号称是龙族的王族,但是,还有一种传说之中的龙,远远比黄金龙族更加强大!!而且,很巧合的是,这种传说的龙,就是具备的全部的力量属性!!!”
说到这里,格格巫深深吸了口气,盯着杜维,一字一字的说出了这个名字:
“神!圣!巨!龙!”
(今天三更完成,这第三章是补昨天欠的。而且,明天也会更新三章,继续补。
我知道我请假的事情,让不少读者不满。我的确是职业作者,但职业作者也是人,吃五谷杂粮,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私事……虽然不少读者开玩笑的叫我“大神”,可俺毕竟不是神,是普通的小市民一个。有私事,工作请假,在所难免。
不过,我承诺的,每次请假我都会把欠的补回来。能做到这样,我觉得自己应该算是“职业”了,还请各位指责我的兄弟,口中留情吧。
最后,求月票,愿意支持我的,请投月票吧,多谢大家了——
跳舞)
第三百八十二章最强的龙?
杜维可没有半点心思去怜悯那些可怜的军方政务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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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维就认准了一条,身为君主,任何帝王都绝对不会希望自己手下的重臣只见关系太过和睦,如果臣下都是团结成一块铁板,那么君主就会害怕自己有被架空的危险了。自己和阿尔帕伊打打闹闹,摄政王多半正在皇宫里笑得开心呢。
杜维现在闷头在吉利亚特城里,菲利普派人告知了杜维这些军务专员的到来,杜维只是撇了撇嘴巴:“随便他们去折腾吧,这些顶了苦差使的人,也都是可怜虫。好吃好喝的养着他们就是了。顺便派人调查一下背景,别让什么可疑的家伙混了进来——另外,如果能吸收的就收为己用。毕竟从统帅部出来的,都是经过正规军事训练的人,这些人又没什么后台背景,不如收进自己口袋好了。”
简单的吩咐完之后,杜维就打发走了信使,然后一头钻进了吉利亚特城旧总督府里的实验室。
那些嘉奖和委任的命令,杜维早已经收到了。虽然那个帝国上将地军衔。让杜维有些吃惊——辰皇子,你可真敢玩!
而那个西北独立师团……杜维只有苦笑的份儿了。名义上是归自己节制,其实杜维和辰皇子暗中有默契,这个所谓的四万人的超编西北独立师团,其中的两万人是常规的骑兵步兵混编,而另外多出来地两万人的编制。其实是……
空军!
这是帝国秘密建立的一支新军,辰皇子手里没有其他的可用之人,唯独杜维是这个计划的发起人和创造者,不交给他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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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维现在在紧张的研究自己的最新成果。
他送走了信使之后,一个人回到了旧总督府地后面,这里的周围,杜维已经亲手布置下了一个魔法阵,除了有他自己制作的刻有杜维本人亲手设置的魔法印记地徽章之外,任何人都是无法进入地。
从前上次发现的那个地下迷宫。就是杜维现在的试验场所。
当初上任巫王古兰修留下的那个秘室,早已经被杜维清理干净。此刻他一个人走进了秘道里,来到了尽头,就听见里面传来一声一声低低的呜咽。杜维走了进来。格格巫化身为一个一米多高的人形大老鼠。身上披着一件白色的长袍,正站在一个魔法实验台前忙碌一个水晶瓶正放在火焰上加热。下面的火焰不是普通的火苗,是由一种“火磷草”魔法药物加燃地,火焰温度比寻常地火要高出很多。
一根细细的管子,输导在水晶瓶的侧面,水晶瓶子里,半瓶赤色地液体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强烈的温度之下,液体燃烧之后。冒出丝丝热气。
这瓶子里可不是什么魔法药剂。而是……血!!
确切的说,是从赛巴斯塔身体里抽出来的鲜血!
任何人都知道,寻常人的鲜血。是非常容易凝固的!只要把普通人的鲜血泼洒出来,很快就会凝结。
而经过了杜维的仔细研究,赛巴斯塔的鲜血,具有极为特殊的性质,他的鲜血非常不容易凝结,甚至连烧灼之后,沸腾点的温度都很高!可惜杜维前世不是化学家,他无法辨认和研究这些血液里的成分。
经过了一系列的摸索之后,杜维才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
把赛巴斯塔体内的鲜血抽取出之后,经过充分的燃烧,最后可以提炼成一些细微的血色的晶体!硬度几乎可以勘比普通的魔力水晶。
在这个燃烧的器皿之上,充分加热之后的血液沸腾气化,渐渐凝结在输导管尽头的一块细微的棉纱之上,只见棉纱之上,凝结了一粒一粒如米粒般大小的血色的晶珠,晶莹剔透,看上去有些凄惨的红色,触目惊心!
格格巫小心翼翼的控制着温度,看见杜维进来,这只老鼠立刻叫道:“你怎么又跑出去!见鬼,这里我一个人可忙不过来的!快快,我又有了新发现!”
说完,它从棉纱里取出一粒血色的晶珠来,捏在指尖,道:“你说过,这个赛巴斯塔似乎可以吞噬别人的血液之后,就可以自我进化。他杀死了一个黑魔法师之后,就具备了黑暗系的魔力,后来他吞了一个光明系法师的心脏,他的身上就具备了光明系的属性,对吧?你来看!”
它高高的抬起手来,老鼠眯着眼睛……
片刻之后,它手指尖的那粒晶珠就冉冉的散发出了一团极为微弱的乳白色的光芒,这光芒虽然微弱,可是在血色晶体的衬托下,却是货真价实的白!
杜维立刻就辨认了出来:“这是光明系的魔力振荡?!”
“没错!”格格巫兴奋的叫道:“现在看来,并不是赛巴斯塔本人具备了光明系的属性,只是他的血液自己就融合了这种属性,所以,当他催动自己的斗气的时候,血液里的这种加成就自动摧发了……其实他自己依然不懂半点光明系地魔法。纯粹是血液的缘故。”
格格巫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道:“而且,你猜猜,我又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你看着!”
说完,格格巫忽然打开了正在加热的水晶瓶口。然后拿出一柄匕首来,飞快的拉过杜维的手来,杜维也不反抗,任凭格格巫轻轻割破了自己地手指,刺破指尖,滴了一滴自己的鲜血到了瓶子里。
很快,杜维的鲜血和瓶子里赛巴斯塔的鲜血就融合在了一起。
格格巫微笑道:“我知道的,你修炼的魔法是很杂,你目前修炼的魔法,有亡灵黑暗魔法。有水系,不过你最最擅长的还是火系,对吧?看好了!火系!我可不会什么火系魔法的。”
说完,格格巫等瓶子里的血液燃烧了一会儿……两人都很耐心地等待。
过了半晌。格格巫重新从棉纱里取下了一粒刚刚凝结出来的血色的晶珠。捏在手里,略微的注入了一丝魔力……
很快,这血色地晶珠上,立刻冒出了三种眼色!
黑色地亡灵系的魔气,白色的光明系的魔气,还有红色的火系魔气!!
杜维看得两眼放光,格格巫已经兴奋的尖叫道:“看到没有!看到没有!这简直就是最大的发现了!这个赛巴斯塔,他的血液可是宝贝啊!可以吸收并转化任何不同属性的力量!我甚至怀疑,就算是注入斗气地结果都是一样呢!”杜维哈哈一笑。从怀里摸了摸。居然一口气摸出了好几个瓶子来。
“看,格格巫,我早已经准备好了!我们之前就猜测到这种可能。所以,我在回来地时候,就做好了准备了!”
“这些……是什么东西?”格格巫疑惑的拧开了杜维放在桌上的几个瓶子,凑上去嗅了嗅:“夷?全是血?”
“对,全是血!”杜维哈哈一笑:“这里有我地血,有薇薇安的血,有乔乔的血,还有绿帽子老家伙的血……你说的不错,我也怀疑斗气是否也可以融合,所以我干脆去找了侯赛因和其他几位骑士。侯赛因的斗气属性是星空斗气101du和神殿的神圣net斗气。罗德里格斯略过,因为他的斗气属性和赛巴斯塔本身是一样的。此外还有隆巴顿他们,我也每人抽了他们一小瓶血出来……哈哈,现在我们试试看,把这些东西全部融合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样的效果?!”
格格巫呆住了,盯着杜维:“你……你比我想的还疯狂。”个魔法师可以不眠不休的工作,经历了两天的忙碌,失败了几次之后,杜维也不气馁。反正赛巴斯塔在自己的手里,血液用完了,就直接再从他身上抽取一些出来。
终于,在第三天,两人紧张的看着燃烧的器皿里的血液,看着棉纱之上,终于凝结成了一粒一粒细微的晶珠。
杜维捏在手里,略微注入了一丝魔力之后,得到的结果,让他欣喜若狂!
赤橙黄绿青兰紫……七彩的光芒交相辉映着,杜维心中狂跳巫,而格格巫也在看着杜维,两人对视了一眼之后,陡然就叫道:“成功了!!”
说着,一人一鼠热烈的拥抱了起来,然后两人跳了好一会儿,格格巫却忽然推开了杜维,眼睛里的喜色已经消散:“见,见鬼……我们忘记了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我们之前试验过了,这种晶珠虽然厉害,可以融合各系的属性,可是,却怎么使用?别忘记了,我们之前的失败!!”
杜维转了转眼珠。
之前两人的确做了不少试验,开始的时候,杜维找了一些狗来当**试验——因为公爵大人说要找一些野狗回来。结果郁金香家族忠诚的士兵立刻四散出去努力。结果是:吉利亚特城周围方圆十里之内,再也看不到一条狗了!恐怕十年之内,这里都不会再有狗出现了。
从瘦弱的小狗到强壮的大狗,杜维试了几十次。开始的时候,他把这种晶珠直接给狗服下,可惜不到片刻,狗就爆体而亡了。
随后,杜维想到了稀释,他小心翼翼的把这种晶体研磨粉碎,取了极低的分量,找了一头最强壮的大狗。
这次的结果,这只狗也只坚持了半个时辰。这条大狗俯下了晶珠之后,立刻就变得力大无比,轻易就挣脱了牢笼,甚至连十几个士兵都砍不死它,还被它咬伤了几个士兵。而且,让杜维兴喜的是,狗在愤怒咆哮之中,居然就隐隐的具备了一丝银色的冰霜斗气的样子!
一条狗,服下了一粒晶珠之后,居然就进化成了一头魔兽?!
不过很快,杜维就泄气了。因为这条最强壮的狗,即使只服用了极为细微的少量的晶珠,也只坚持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爆体而死,而且死的极为凄惨,全身血肉爆裂,就连骨骼都断成了一截一截……
显然,赛巴斯塔的血液里蕴涵的太强大的力量,普通的生物是无法承载这种力量的。
说一句很邪恶的话……杜维不是没想过用活人来试验。他虽然不会用自己忠心的战士来做这种事情,但是身为一方公爵,自己的辖区里,找几个死囚还是没问题的。
可是杜维毕竟是现代人,对这种活人试验,心底就有抵触。而且,他也不认为普通的人就能承载这么强大的进化力量。
不过……在苦想了这么多天之后,杜维终于找到了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此刻,格格巫再次提出了这种苦恼的时候,杜维却一脸的笑意。
“对,你说的没错,普通的**无法承载这么强大的进化力量。可是你忘记了,这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是什么?”
杜维看着格格巫,自己就先说出了答案:“是龙!而且很巧的是,我手里,就有两枚龙
格格巫先是一兴奋,随后就叹息:“龙?是一个很好的主意,可是一枚龙蛋的孵化,恐怕得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我们可么那么多时间等一头龙出生。”
杜维笑了,笑得很得意。
“亲爱的格格巫,你忘记了么?我们有时光流逝泉水,用不着等几十年!”杜维笑得很邪恶:“我很好奇的是,当一头龙服下了这种可以让它具备所有力量属性的东西……它会变成什么样子?难道直接进化成龙族之中的王者——黄金龙吗?”
格格巫沉默了一会儿,随后这只老鼠陡然尖叫了起来,它高高的跳了起来,直接跳到了桌子上,然后捏紧了爪子,大声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
“什么?”
“不是黄金龙!绝对不是黄金龙!!”格格巫兴奋的连声音都哆嗦了,然后,它说出了一句让杜维都心惊肉跳的话——
“传说之中,最最强大的龙,可不是黄金龙!黄金龙虽然号称是龙族的王族,但是,还有一种传说之中的龙,远远比黄金龙族更加强大!!而且,很巧合的是,这种传说的龙,就是具备的全部的力量属性!!!”
说到这里,格格巫深深吸了口气,盯着杜维,一字一字的说出了这个名字:
“神!圣!巨!龙!”
(今天三更完成,这第三章是补昨天欠的。而且,明天也会更新三章,继续补。
我知道我请假的事情,让不少读者不满。我的确是职业作者,但职业作者也是人,吃五谷杂粮,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私事……虽然不少读者开玩笑的叫我“大神”,可俺毕竟不是神,是普通的小市民一个。有私事,工作请假,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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