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疯狗,待命!
权煜皇身先士卒,他与战士同吃同住。战火打响的时候,他也从不怕死惜命的藏在人群中,他绝对是杀敌最多的那一个。
这样的权煜皇,才是真正被行动处这一群各个桀骜不驯的野狼们所打心底尊敬的原因。
那次的事情,也很简单。
一次任务,权煜皇身为指挥官,他将队伍拆分成了几队。由他自己带队,小追命为副官的队伍,充当了全队最危险的角色——
诱饵。
而由副官凌风所带队的队伍,则去执行了相对比较安全的情报搜集的工作。
可任务中,总会出现这样或者是那样无法预料的情况。
这和玩弄权势不同,战场上转瞬万变,没有人可以预料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权煜皇自然也不行。
凌风所带队的队伍,就遇到了对方的伏击。
凶险万分!
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放任凌风所在的队伍自生自灭。毕竟,当一个人数不足五人的情报搜集小队,遇到了上百人,且还是伏击的队伍,生存率不足万分之一。
当时任务已经完成,九处已经完美的完成了任务。为了不扩大更大的伤亡,权煜皇身为指挥官,本该下令立刻撤退,放任凌风所在的队伍自生自灭。
这,才是身为一个指挥官应该做出的最正确的选择。
不能因为一个人数不足五人的小队,就让整个出来执行任务的队伍全军覆灭。
如果权煜皇下令全队去营救凌风所在的小队,那他就是一个不合格的指挥官,他也只会是一个心慈手软,妇人之仁的难成大事的废物。
然而,权煜皇的选择,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权煜皇利用自己庞大的人脉和权利,在受到凌风小队受到伏击消息之后的短短一个小时之内,便花重金聘请了一支雇佣军。让这支雇佣军去营救凌风所在的小队。其实到这里,权煜皇做的已经仁至义尽。
他没有放弃自己的一个下属,他也没有把全队的生命至于不管不顾。他已经选择了一个最好的方案。
然而,这种把自己的下属兄弟的性命,交给一支只要有钱就会替你办事的雇佣军,也不是他权五爷的性格。
权煜皇又干了一件让远在京城九处大本营的陆越川,目次欲裂,直接把自己办公室砸了个稀巴烂的事情——
由权煜皇本人带领这支雇佣军,前去营救被伏击的凌风小队!
开什么玩笑?
权煜皇不单单是这次任务的指挥官,他更加是九处的b一ss,是京城的权五爷!
见多了下属舍命去营救b一ss的故事,却从来没有见过b一ss把自己的安全置于不顾,前去营救下属的事情。
但权煜皇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只要他的下属兄弟还有一个人活着,他就不会放弃他们。更不会丢下他们自生自灭。
小追命当时知道了权煜皇的决定,气的都快疯了。他是拦不住权煜皇的,于是小追命便求助了远在京城的陆越川。希望陆师爷能够劝住权五爷。
陆越川一连给权煜皇下达了上百条让他撤退的命令,然而,权煜皇连陆越川理都没有理。
甚至于是,权煜皇还让人把一直劝阻自己的小追命用一条麻绳给绑了起来。
或许九处一遇到危险,为了保护重要的人物就会拿出一条麻绳的‘臭毛病’就是从权五爷这儿传出来的吧。
毕竟上梁不正下梁歪啊!
直接掐断了与京城的联络之后,权煜皇便与雇佣军开始制定营救凌风所在小队的战术方案。
小追命看眼阻止权煜皇是没希望了,只能再三保证他不会再阻挠权煜皇营救凌风等人,权煜皇这才给他松了绑。小追命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如果遇到了危险,他至少可以用自己的命,去换权煜皇一命。
跟权五爷的命相比,他们这些人的命,真的就是一文不值。
人生来是平等的,但有些人的命,就是更金贵!
就在凌风等人做困兽之斗,准备等死的时候,权煜皇带领着雇佣兵,从天而降。
战场有多凶险,可想而知。
原本是打算用自己的身体给权五爷挡子弹的小追命,却成了被权五爷用自己身体保护的人。
不仅仅是凌风,连小追命,也一并被权煜皇给保护了。
凌风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他和队长是如何被权五爷一手拉着一个,从那血肉模糊的地狱中拖出来的。
他看着小腿中了一枪,浑身是血,只露出一双越发凌厉眸子的权五爷,泣不成声。
“b一ss,你为什么要来?明明,明明我已经告诉你了,凌风小队只剩下凌风一个人了啊!”
是的,在被困住了一天的时间之后,他的小队,拼的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只有他一个人了啊!
b一ss为什么还要来?
就剩下他一个人,让他自生自灭不好吗?为什么要以万金之躯,来营救他这个小蝼蚁!
凌风闭了闭眼睛,他现在还能清楚的回忆起,b一ss那时候的表情。
纵然狼狈的像条丧家犬,可权五爷一笑,还是那么自信又猖狂。
他说,“只要还剩下一个人,就有让五爷出现在这里的理由。凌风你记住,五爷不会抛弃任何一个兄弟。”
兄弟。
权五爷将他们这些连见都没见过几次的家伙,当成是了自己的兄弟。
一声兄弟,不是嘴巴上说说那么简单。
权五爷是真正把他们当做了兄弟,会拿自己的命来救他们的兄弟!
回忆,戛然而止——
“队长。”凌风一张口,声音沙哑极了,他一字一句,说的认真坚定,“那样的事情,我就是死,也不会让它再一次发生。”
不就是一条麻绳绑了b一ss么,他都亲自绑过陆师爷,还怕再多绑一个权五爷?
小追命显然也回忆起了那次的事情,他狠狠拧着眉头,“我总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凌风,你不觉得,今儿晚上的京城,太安静了吗?”
凌风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窗外,“没有感觉。在我看来,和平常没有两样。”
这时候,黑色的军野车已经驶入到了京城最繁华的地带。
小追命目视前方,面无表情的观察着四周的情况。
他压低了声音,“今晚的京城,太安静了。”
明明是京城最繁华,最川流不息的地带,道路两旁却没有多少的行为,马路上的车辆,也只有零零星星的十多辆出租车。
私家车,他一路开来,几乎是没有看到的。
的确,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半的时间,正常人也没有几个会在大马路上溜达。
可这儿是京城最繁华的地带啊!是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从来都是川流不息的地方啊!
马路上只有出租车,却看不到几辆私家车,这难道还不够反常吗?
事出反常,那就必有妖!
好,就当这是他犯了疑心病,是他在自己吓自己好了。
但是事关老大的安全,他就算犯一犯疑心病,也不会有人责备他什么的。
大不了,就是让行动处白忙活一场罢了。
白忙活一场,总比让老大遇到了危险,他们却束手无策要好吧!
念及于此小追命冷冷的命令,“凌风,再加一个小分队!”
“明白。”凌风从不怀疑自家队长的嗅觉。
既然队长说了今晚的京城太安静,那一定是有问题。
想要让队长看走眼,只怕得b一ss亲自出手布局设下烟雾弹才行。
“还有——”小追命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狠狠的掐了掐眉心,“把疯狗给我放出来。”
“操——”一听到‘疯狗’两个字儿,凌风一下子就炸了,“队长,你他妈有病吧!你想好了没有,把疯狗放出来,才是最危险的!那家伙跟你可不一样,你是杀红了眼,搞不好连自己人都砍。那疯狗可是不管你是谁,只要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他就一定要把你追杀死!哪怕是追杀到天涯海角!那疯狗真没有任务的概念,他不知道自己是被用来保护人的,他满脑子就一个字儿,杀!你这时候把疯狗放出来,你是怕b一ss太安全了吗?”
那条疯狗,或许是整个京城,唯一能够杀了权五爷的人。
原因很简单,权五爷伸手再好,他也打不过那条疯狗。
疯狗之所以被叫做是疯狗,就是因为他是疯的c狗。
见到什么人都会上去撕咬,直到猎物失去呼吸为止。
当初为了制服那疯狗,九处上上下下折了多少人?连权五爷也因为跟疯狗打了一架,元气大伤,在床上躺了十多天!
队长居然要把疯狗给放出来?
队长疯了吧他!
小追命没好气的骂道,“你他妈急个屁!老子话还没说完!我让你把疯狗放出来,没让你把疯狗带上。对了,陆师爷派来的副官醒了没?”
“醒是醒了,但是一直喊着脑袋疼,又让兄弟们给关起来了。”
“哦,把副官放出来。告诉他,一旦收到我的命令,就把那条疯狗给我放出去。”
如果老大那边真遇到了危险,他这边把疯狗放出去,让他在京城无差别的攻击厮杀,多少能够混淆一些视听不说,还能搅乱这一汪平静的春水。
既然已经乱了,那就越乱越好,一乱到底!
俗话说,浑水好摸鱼。他是不清楚老大跟陆师爷在计划盘算着什么,但如果局势乱到那个地步的话,陆师爷也一定会抓住时间去做一些事情。
如果真的让老大在京城都遇到了危险,那横竖都已经是天下大乱了,既然如此,还怕更乱一点吗?
那就一乱到底好了!
看谁更乱,看谁更怕。
反正九处,是从未怕过的。
凌风却还是对于放出那条疯狗有些异议,他说:“队长,你再考虑一下吧。那疯狗放出来,真的就没人控制得了他!疯狗是会无差别攻击的!疯狗脑袋里没有任务的概念,他一次性也只会锁定一个目标去杀。除非把他锁定好的目标杀了,不然那条疯狗不会停止追杀。队长,如果你是要疯狗去杀什么人的话,你不如——”
“你不要废话了。有些事情你不知道。听我的没错儿,让副官看着那条疯狗。一旦我下达命令,就把那条疯狗给我放出来。他不是最渴望鲜血杀人么,那好,今天拴在他脖子上的缰绳,由我来解开。当然了,今天晚上能否让那条疯狗满足对血腥的欲望,就看今天晚上有没有人想要趁着明淮九病危,搞一出戏了!”
他追命唯一能够保证的就是,不管是谁想要趁着今天晚上明淮九病危搞点事情出来,他都会让那人无疾而终!
只要有人想要趁着明淮九病危捞点好处,他就一定会让整个京城都乱起来。
乱,越乱越好。
越乱啊,他们家的陆师爷,才越有发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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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权煜皇,才是真正被行动处这一群各个桀骜不驯的野狼们所打心底尊敬的原因。
那次的事情,也很简单。
一次任务,权煜皇身为指挥官,他将队伍拆分成了几队。由他自己带队,小追命为副官的队伍,充当了全队最危险的角色——
诱饵。
而由副官凌风所带队的队伍,则去执行了相对比较安全的情报搜集的工作。
可任务中,总会出现这样或者是那样无法预料的情况。
这和玩弄权势不同,战场上转瞬万变,没有人可以预料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权煜皇自然也不行。
凌风所带队的队伍,就遇到了对方的伏击。
凶险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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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身为一个指挥官应该做出的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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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权煜皇的选择,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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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煜皇不单单是这次任务的指挥官,他更加是九处的b一ss,是京城的权五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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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权煜皇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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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于是,权煜皇还让人把一直劝阻自己的小追命用一条麻绳给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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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打算用自己的身体给权五爷挡子弹的小追命,却成了被权五爷用自己身体保护的人。
不仅仅是凌风,连小追命,也一并被权煜皇给保护了。
凌风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他和队长是如何被权五爷一手拉着一个,从那血肉模糊的地狱中拖出来的。
他看着小腿中了一枪,浑身是血,只露出一双越发凌厉眸子的权五爷,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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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被困住了一天的时间之后,他的小队,拼的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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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闭了闭眼睛,他现在还能清楚的回忆起,b一ss那时候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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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权五爷将他们这些连见都没见过几次的家伙,当成是了自己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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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他一路开来,几乎是没有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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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儿是京城最繁华的地带啊!是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从来都是川流不息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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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队长说了今晚的京城太安静,那一定是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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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小追命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狠狠的掐了掐眉心,“把疯狗给我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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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疯狗,或许是整个京城,唯一能够杀了权五爷的人。
原因很简单,权五爷伸手再好,他也打不过那条疯狗。
疯狗之所以被叫做是疯狗,就是因为他是疯的c狗。
见到什么人都会上去撕咬,直到猎物失去呼吸为止。
当初为了制服那疯狗,九处上上下下折了多少人?连权五爷也因为跟疯狗打了一架,元气大伤,在床上躺了十多天!
队长居然要把疯狗给放出来?
队长疯了吧他!
小追命没好气的骂道,“你他妈急个屁!老子话还没说完!我让你把疯狗放出来,没让你把疯狗带上。对了,陆师爷派来的副官醒了没?”
“醒是醒了,但是一直喊着脑袋疼,又让兄弟们给关起来了。”
“哦,把副官放出来。告诉他,一旦收到我的命令,就把那条疯狗给我放出去。”
如果老大那边真遇到了危险,他这边把疯狗放出去,让他在京城无差别的攻击厮杀,多少能够混淆一些视听不说,还能搅乱这一汪平静的春水。
既然已经乱了,那就越乱越好,一乱到底!
俗话说,浑水好摸鱼。他是不清楚老大跟陆师爷在计划盘算着什么,但如果局势乱到那个地步的话,陆师爷也一定会抓住时间去做一些事情。
如果真的让老大在京城都遇到了危险,那横竖都已经是天下大乱了,既然如此,还怕更乱一点吗?
那就一乱到底好了!
看谁更乱,看谁更怕。
反正九处,是从未怕过的。
凌风却还是对于放出那条疯狗有些异议,他说:“队长,你再考虑一下吧。那疯狗放出来,真的就没人控制得了他!疯狗是会无差别攻击的!疯狗脑袋里没有任务的概念,他一次性也只会锁定一个目标去杀。除非把他锁定好的目标杀了,不然那条疯狗不会停止追杀。队长,如果你是要疯狗去杀什么人的话,你不如——”
“你不要废话了。有些事情你不知道。听我的没错儿,让副官看着那条疯狗。一旦我下达命令,就把那条疯狗给我放出来。他不是最渴望鲜血杀人么,那好,今天拴在他脖子上的缰绳,由我来解开。当然了,今天晚上能否让那条疯狗满足对血腥的欲望,就看今天晚上有没有人想要趁着明淮九病危,搞一出戏了!”
他追命唯一能够保证的就是,不管是谁想要趁着今天晚上明淮九病危搞点事情出来,他都会让那人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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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越乱越好。
越乱啊,他们家的陆师爷,才越有发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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