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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重甲骑兵

  时间流逝,三日时光转眼即过。

  玄菟郡北部,夫余大军,浩浩荡荡,把高显城围了一个水泄不通。

  此时,高显城上正在上演着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战。

  高显,是玄菟郡最北方的城池。城池虽然不大,但由于常年遭受鲜卑、夫余、高句丽的袭扰,城墙修葺的异常高耸坚固。

  平旷的平原之上,远远的眺望,整座城池犹如山丘一般的壮观,给人一种钢铁巨兽的感觉。

  高显占地面积不大,容纳不了多少的百姓,但那高达五丈的城墙,无疑是一道壮丽的景观。由于地处偏耦,临近外族,这里很少有人居住,整座城池实际就是一座屯兵的要塞。

  现在,城墙四周,不计其数的夫余勇士,架着云梯,正在向城上疯狂的攀爬而上,同守城的将士展开了猛烈的厮杀。

  驻守城中的汉军将士不多,原来只有两千的规模。面对着夫余的猛攻,守城器械很快消耗殆尽,两军开始进行激烈的白刃战,连番的浴血厮杀,城中将士损失很大,如今还能够战斗的已经不足八百人了。

  高显城上,八百汉军将士能够抵挡住数万夫余攻城大军,这已经一件壮举了。但若是有谁知道这两千将士死守城头七日,他们一定会震惊的闭不上嘴。

  这是一支真正的精锐,有着比虎贲军还要精锐的士兵。

  其实,这高显的两千将士并不是燕戎的兵。这两千将士的来历,还要追溯到前任辽东太守时期。他们是唯一一股坚决不臣服燕戎的土著汉军,他们依靠着高耸的城墙坚决不服从燕戎的号令,因为高显地处偏塞,城中又没有多少人口,燕戎也就所幸放任其自生自灭了。主要的原因还是高显城太难攻了,为了这座荒凉的小城牺牲太多的将士性命不值得。

  高显南方二十里的一处山坡上,燕戎驻马而立,远远的眺望着城上那激烈战况。

  燕戎是天阶强者,眼力相比普通百姓要强上数十倍,城头的厮杀他朦胧的能够看个大概。此时他心中也是佩服不已,这是一支真正的精锐,如果尽数折损在高显城上实在是太可惜了。

  如今,坚守城头的八百名汉军将士,是在两个将领的带领下顽强抵抗着夫余大军的冲击。

  那两名将领极其骁勇。其中一名将领,古铜色的健康肤色,丹凤眼,身穿汉军校尉的装束,蓬发齐肩,眸光凌厉,手中一柄大刀大开大合,直杀的夫余大军闻风丧胆,看其厮杀的技巧,以及身躯的爆发力,应该是地阶初期的实力。另一名将领,装束怪异,很有高句丽的特点,皮肤白质,鹰目如炬,寒光闪现,脸特别的窄小狭长,显得与众不同。看到这名将领的脸,燕戎脑中顿时浮现了一张驴脸,长度还是特别的吻合,转瞬又是一个词汇在他的脑中浮现,这个人的脸用“长白山”三个字来形容再恰当不过。燕戎脑中浮现连连,但对这个人还是很重视的!这是一个地阶中期的强者。

  两名将领,两名地阶强者,一个是地阶初期,一个是地阶中期。

  高显城的汉军能够支撑到现在,这两名将领是功不可没。

  汉军校尉装束将领的名字叫胡志,原本是一名汉军校尉,他是辽东的本地人,自幼习武,少年参军常年与鲜卑、夫余作战,经历的大战小战数不胜数,他一身强劲的实力都是在战场上磨砺而出。

  长着“驴脸”的将领叫做张旭,也是辽东人,他的父亲是汉人,母亲是高句丽人,他是一个汉人与高句丽的混血儿。

  胡志、张旭是好友,外加两人实力强劲,硬是杀的夫余大军胆战心惊。但是,连续的浴血厮杀,二人也是疲惫不已,面对着潮水一般冲涌而来的夫余大军,他们的眼中不经意之间流露出一丝绝望的神色。

  正在这时,南方的天幕之下,道道尘烟翻滚,如同沙尘暴一般的遮天蔽日。

  隆隆隆…………

  大地开始颤抖起来,随着马蹄声的临近,而变的更加剧烈起来,让人有一种仿佛是山崩地裂的感觉。

  呜呜呜…………

  骑兵大军迅速的接近,就在距离高显城不足五里的地方,绵延嘹亮的号角声传递了过来。

  远远望去,骑兵大军浩浩荡荡,足足有数十万之众,几乎覆盖了整片大地,如同风暴一般席卷天地。骑兵大军之中,一杆“燕”字大旗迎风招展,猎猎作响。

  “汉军!汉军来了!”

  “列阵!列阵!”

  “不要慌张!我们夫余各部落的铁蹄已经赶来了。”

  “哈哈!痛快!汉军竟然敢来送死!”

  汉军骑兵出现的同时,高显城外的夫余步卒大军,匆忙的集结起来,开始迅速的构筑战阵。

  两军的距离快速的拉近,就在汉军骑兵相距夫余步卒大军不足一里的时候!

  嗖嗖嗖…………

  汉军之中不计其数的箭矢飞出,化作一道道笼罩天地的箭网,迎着夫余大军的战阵便落了下去。

  噗噗噗…………

  箭网之中,不计其数的夫余勇士被箭矢射中,倒在了血泊之中。顿时之间,夫余大军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夫余是一个落后的部落,是一个半农半牧的族群,科技相比大汉王朝要落后许多,他们的士兵装备很差,缺乏大量的铠甲、盾牌保护,在面临箭雨的时候,这一大劣势瞬间就被无限的放大了。

  汉军骑兵远距离用箭矢射杀夫余大军的士兵,夫余很快便做出了反击,不计其数的箭矢向汉军骑兵之中抛射而去。

  但是,很快他们便发现了。在远距离的抛射之中,他们的箭矢对汉军的杀伤力极小,甚至都可以忽略不计。

  汉军一共出动了三十万铁骑,十万燕狼军冲锋在前方,二十万乌桓常备军在后面,首先迎接夫余箭矢的是十万燕狼军。

  此时的燕狼军,非往昔可比,燕狼军的最前方是一万重甲骑兵。重甲骑兵,士兵身披重甲,胯下的战马也都是精挑细选的良驹,各个都是高大壮硕,战马的身躯也是披挂着厚厚的马铠,只有眼睛的地方开出两个洞孔,战马的额头还都顶着一支锋利的犄角,四肢马蹄,都是用薄铠包裹,甚至那马腿的四周还挂有短刃。若是与敌军的战马交错贴身而过,这些短刃都是杀伤敌军的利器。

  一万重甲骑兵,是这十万燕狼军的核心战斗力,燕戎筹备了两年才只装备了这一万重骑兵,可见这重甲骑兵的要求何其的高。

  重甲骑兵的士兵,各个都是修为深厚,实力强劲的精锐中的精锐。不为其他,单单是他们身上披挂的重甲就重达三百斤,而且还要搏斗厮杀、弯弓搭箭,保持灵敏的动作,这是普通士兵绝对无法达到的水准,这些士兵实力最差的都是人阶七层的修为。

  两军尚未短兵交接,箭矢互相射击。

  夫余大军的箭矢射在重甲骑兵身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如同暴雨一般的密集,但对重甲骑兵的杀伤力极小,人员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重甲骑兵对夫余大军的杀伤力可谓是空前绝伦,夫余勇士成片的惨死在血泊之中。

  汉军骑兵的冲锋极其讲究序列,重甲骑兵冲锋在前,同其他的汉军骑兵拉开了很长的距离,当其他汉军骑兵进入夫余大军一里的射程内的时候,重甲骑兵已经冲锋到了夫余大军的身前,猛烈的撞击在了夫余大军的战阵之上。

  “杀!杀!杀!”

  汉军骑兵在咆哮,夫余大军的防线,此时显得弱不禁风,如同纸糊的一般脆弱,一万重甲骑兵瞬间便突破了他们的防线。

  此时,重甲骑兵的杀伤力展现的淋漓尽致。

  夫余大军的士兵,缺乏足够的防御手段,面对着接近于刀枪不入的重甲骑兵,如同看着怪物一般傻在当场。

  重甲骑兵只用了数百人的伤亡便冲破了夫余的防线,普一撕开防线,大量的重甲骑兵如同钢铁巨兽一般,不断的扩大夫余防线的突破口。一万重甲骑兵如同坦克群,肆意的碾压着夫余的士兵,开始肆无忌惮的收割着一条条活鲜鲜的生命。

  夫余的战阵被重甲骑兵冲的四分五裂,面对着恐怖的重甲骑兵,他们毫无一丝的办法,只有一些个人实力较强的勇士能够杀伤重创重甲骑兵,绝大多数实力平平的勇士只有伸脖子待宰的命。

  重甲骑兵一杀入夫余军中,夫余大军顿时混乱不堪,原本还在抛射箭矢的弓箭手像受惊的兔子一般落荒而逃。但是,汉军骑兵的箭矢始终都没有中断过,不分敌我的抛射,一阵阵的箭雨持续飘落。

  漫天的箭雨,射在夫余的士兵身上,血雾翻腾,鲜血飞溅。射在重甲骑兵的身上,依然还是叮叮当当的作响。

  二十万夫余步卒,面对三十万汉军骑兵,只有落荒而逃的下场。

  这一战,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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