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六章 人生长恨水长东
楚瑜一僵,下意识地握住他白皙的手,在他吐出‘孽种’二字时,她只觉得心中一痛,有些茫然无措,她不喜欢听见他这么平静地形容他自己,她咬着唇道:“但是明烈太女到底怎么会着了他的道,她不是有御君么,宫里那么大难道没有人知道说不定那个孩子是她御君的?”
说到最后,她都不知道自己语无伦次地在说什么!
琴笙看着怀里的少女一副无措的样子,眸光微闪,随后轻轻地将下巴搁在她的头顶,反手握住她的小手,悠悠道:“他那样聪明到可怕的男人,当然不会在宫里那种明烈势力眼线遍布之处对明烈下手,他选择了宫外,那一年,他从律方归来。”
秋玉之名声大噪,回朝第二年,天降寒潮,律方城颗粒无馊,朝廷的赈灾粮食尚且未及边关,忽然出现平民暴动,打开了律方城门,放了犬戎人进入劫掠,原本就已经是强弩之末的律方,顿时死伤无数。
边关十二城全部岌岌可危,这种情况下,需得朝中身份贵重而具有威望的皇族表明朝廷的立场,而明烈皇太女自然是不二人选。
她奉命前往律方安抚民众,分发粮食,安定民心,同时驱逐犬戎。
但是明烈乃储君,储君亲临,自然需要强悍的武力以备不测,这个护送储君的人选自然也落到了有‘战王’别号,又在律方驻守四年,与律方外族打过多次交道,战无不胜,威名赫赫的秋玉之身上。
这个人选甚至是明烈自己选出来的,但是她并不曾想到这一场边关之行会成为颠覆她光明人生的噩梦之旅。
一切都很顺利,不管是赈灾还是安抚民心,她都做得很完美,事必躬亲,处理事情杀伐果决,惩处了许多贪官污吏,手段之干脆利落,赢得无数赞颂之声。
而秋玉之在驱逐犬戎人,与斩杀围攻他们的刺客之事上,也很顺畅。
时间一晃便是三个月,就在眼看着一切事情都完美地进行到尾声时,明烈彻底放松下来时,秋玉之对她出手了。
被刻意灌醉了,又下了狠药的明烈轻而易举地着了道,她并不能区别摸进帐篷里与自己缠绵的人是谁,只本能地回应。
直到三日后,药性过了,她才发现将一丝不挂的她抱在怀里的人竟然是自己疼爱的弟弟。
而秋玉之也并不再在她面前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他要她,彻彻底底地回到他身边,臣服于他,永远属于他。
而明烈那样的人,看似温润大气,沉稳明睿,但不管是心中属于天之骄女c未来帝王的骄傲还是她身为长姐的自尊与伦常都不可能去接纳这样一个玷污了自己的秋玉之。
被背叛与玷污的痛苦和愤怒,自然令她如身在火中煎熬。
但律方并不是京城,京城是她的势力范围,律方却是秋玉之的天下。
直到她一次次地逃离失败,被栓上寒铁制成的脚镣,如奴隶一般地关在帐篷里,而跟随的亲信也一一被杀,敢帮助她的人都被秋玉之以各种手段凌虐至死后。
明烈方才明白,连这场律方突如其来的暴动和犬戎人的入侵都是秋玉之的阴谋。
那个男人谋划这一场死伤无数的阴谋,不过是为了将她逼出上京,来到律方自己的地盘。
很快,皇太女因为赈灾过分劳累病倒,又遇上犬戎刺客行刺,受伤卧床不能回京的消息迅速地传回了上京。
储君受伤,不光是帝后焦虑,在朝内也引起轩然大波。
上京赐下流水一般的各种补品和药物,但派来的不管是御医还是大臣见到的都是一个假的易容后的明烈太女。
在得到明烈太女确实受伤兼病倒,需要原地静养,不能立刻返京的确切消息后,帝后虽然心焦,却也没有法子,秋玉之信誓旦旦地会照顾好他的长姐。
所有人都信了。
于是,明烈这在律方滞留,就整整滞留了一年有余。
秋玉之的手段,简单而粗暴,不断地占有明烈,直到她怀孕,生下标志着她此生污点的孩子。
掌控了这样的把柄,何愁明烈不屈服,若是她还想要皇位,那么就不能有这样大的污点。
帝国之光,若是染了污秽,跌落云端的后果只有失去一切,然后——死。
这也是史书上所有不能最终登上帝位的太子和太女们最后的下场。
“这个畜生,这个畜生明烈太女明明那么久都没有孩子,为什么他竟然。”楚瑜忍不住咬牙嘀咕。
“很简单,那个男人早在他离开宫廷前往律方前三年一直在给长卿御君下了绝子药,长卿御君当时经常教导和指点他的武艺,对这么个十一岁的孩子并不设防,所以长卿御君是不可能令明烈有孕的。”琴笙讥诮地勾起唇角。
楚瑜闻言,简直从心底一路发凉到头皮,瞠目结舌:“你是说秋玉之十一岁就会对自己的师傅下断子绝孙的药,一下三年?”
这是何等凉薄自私又恶毒的人!
不怕人是疯子,就是怕疯子太聪明,聪明到残忍!
“而且万一万一生出来孩子有问题怎么办!”楚瑜忍不住咬牙切齿地嘀咕。
这种血缘关系太近,生出来的孩子太容易出一些可怕的问题了,这是后世人人都知道的。
“那个男人并不在乎明烈会不会生出来个怪物,他要的不过是一个‘筹码’罢了。”琴笙淡淡地道。
楚瑜听着,心中一颤,忍不住捏着他手的手指又紧了紧:“不是怪物的。”
“嗯,至少那个婴儿看起来四肢健全,五官齐整,看着并不像个怪物,秋玉之很满意。”琴笙轻嗤了一声,漫不经心地道。
“但是谁说怪物看起来一定面目狰狞,那个男人少年时看起来不也人畜无害,甚至被钦天监宣布为吉兆么?”
楚瑜哑然,却只会定定地看着大海孪一字一顿地道:“他c不c是c怪c物!”
那样温柔执着的仙仙,怎么可能是怪物!
琴笙看着怀里少女有些激动而发僵的背影,他轻笑一声,眸光幽幽莫测,俯下脸来,温柔地在她光洁雪腻的小肩膀上轻吮:“嗯。”
楚瑜一颤,肩膀有些发酥,却没有推开他,只任由他在自己肩膀和脖子上有一下,没有一下地轻吮和撩拨。
“他一开始甚至并没有想过要得到帝位,只是用帝位在威胁明烈,直到后来他发现,若是他拥有了帝位,那么不光是明烈,他想要做什么,都没有人能阻止。”
楚瑜一愣:“可是,若是明烈不能登上帝位,岂不是也没有好下场。”
“因为那个男人发现,他的长姐比他想象中要难对付多了,明烈即使在生下那个孩子之后,依然并不愿意屈服,不断地运用她的手腕试图逃离,而明烈一有机会接触到那个孩子便会动手试图弄死他,这让他明白若是他的长姐拥有了帝王的权力,他根本不可能掌控得了她。”琴笙轻笑了起来,仿佛在说一件极为有趣的事儿。
听得楚瑜心头一阵凉,一阵紧,她忽然想起琴园大火之夜,琴笙被她砸伤了头以后,他睁开眼后的那一幕——
他似疲倦至极地闭上眼,喑哑着道:“娘。”
他顿了顿,声音轻如飞烟:“你动手吧,笙儿不逃了。”
细绒如凤羽的长睫覆在他如玉一般细白的脸上,烙印下淡淡的阴影。
身后火焰跳跃如鬼影,身下美人平静而绝望,似一生悲欢都尽付。
楚瑜忽然忍不住红了眼眶,强行忍着自己不要掉下泪来,无意识地抬手反复搓着他的手指,喃喃自语:“琴笙琴笙算了,算了不要说了。”
琴笙一愣,看着手背上那一滴剔透的水珠,微微地c还带着她体温的热度的水珠却似灼热得像能在他的皮肤上烧灼出火焰,那热度慢慢地融进血管和皮肉里,一点点地顺着血液慢慢地流淌进他的心脏。
那沉积着千万年冰雪的黑暗荒原之地,孤城边的冰似松动渐渐有流水潺潺,有奇异的芬芳慢慢泛起。
他抬手慢慢地一动,裹在楚瑜的左胸心房之上,温柔地低声诱惑道:“若这次不说,以后我未必还有想要说故事的兴致,你确定不要听么鱼。”
楚瑜只觉得他搁在自己心脏上方的手,冰凉异常,却又像捧着她的心脏一般。
她抿了抿唇,好半晌,才有些无力地靠进他怀里,轻声道:“好,你说,我听。”
琴笙淡淡地道:“不过那个男人又怎么可能让明烈毁灭了‘孩子’这样一个重要的筹码,那个孽种的存在既是他玷污了那道帝国之光的证明,也是逼迫对方跪在脚下臣服很有用的工具,只要这个孽种存在就是明烈最大的污点,他想要毁了明烈易如反掌。”
听着他平静声音,仿佛在述说别的人故事,楚瑜的心中却莫名地一窒,心中震撼而悲凉。
从自己出生的那一刻就带着血缘的原罪,尚且未曾睁开眼就被世界厌弃,在无数人的憎恨与杀意中成长。
原本应当给予呵护和爱的父母,却一个想要抹杀他这个污点,一个想要利用他让对方臣服。
天地浩大却无可容身之地,稚子何辜?
“琴笙。”楚瑜轻喃,却不知该如何安慰。
她只又无意识地再次轻轻搓着他冰冷细腻的玉骨手,仿佛这样可以让他会感觉温暖一点。
“他忽然发现毁了明烈,会比让她接受他更容易,他喜欢掌控他人的生死,若是登上帝位,生杀大权在握,便能将明烈的生死都掌控在他手里,连天下人都是他予取予求的乐园,满足他一切的,他原本就钟情于权力带来的快感。”琴笙悠悠地道。
“凤栖那蠢货说那个男人享受血腥的味道,并没有错,正因为他每次出击面对外族之时,除了狡诈的头脑赢取胜利,他的残忍屠戮也令外族给了他战王的别号,他从不留下战俘,包括敌人部落里的男女老幼,屠戮和哀嚎令他愉悦。而如今他发现了仅次于杀戮给他带来的愉悦之物——至高的权力。”
“他享受夺权过程里腥风血雨,可惜第二局他和明烈的交手以他的失败告终,明烈到底当了太女多年,怎么会一次就被人制住,那个孩子被明烈的人带走,明烈也顺利地回到上京。”琴笙抬手把玩着怀里人儿的长发。
楚瑜一愣,心忽然悬了起来:“但是明烈不是一直想要那个孩子的命吗?”
琴笙漫不经心地道:“因为明烈发现,那个男人很在乎孩子这个‘筹码’,所以她可以反过来里利用这个‘筹码’要挟对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毕竟这个孩子若是活着,才是‘皇太女的丑闻’,那个男人才有机会用这个孩子逼她让出皇位,若是这个孩子死了。”
琴笙轻嗤笑出声,幽幽地道:“那个男人筹谋一年的心血便白废了,他要再想有令已经有防备的明烈怀孕,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在说起来,明烈皇太女倒也不愧她太女之名。”
楚瑜心中却酸涩难言,简直忍不住想要喷脏话,她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住喷出一句:“hathe!”
这特么什么混账爹娘!她真想爬回去给自己公婆一人赏一巴掌!
“什么?”琴笙挑眉:“西洋话?”
楚瑜叹了一声,情绪低落地道:“嗯,没什么是了,那孩子被明烈的人带走,不会刚好就是琴大老爷罢?”
琴笙一顿,笑了笑:“没错,那个琴家这位大老爷原本是明烈的心腹大将之一,他对明烈原就有超越主仆之情的爱慕,愿意为明烈做一切事情,只是朝中之人只知道琴将军因伤而英年早辞,回乡成亲,并且夫人早逝,只余下一个孩子,鳏夫抚养这个孩子。”
楚瑜沉默了一会,轻声道:“后来呢。”
------题外话------
一更~下午会可能有二更~如票在6点的时候月票到4170,二悠就把三爷弄出来,让今天会给大家把故事讲完唠叨,所以~月底最后几天了~小心忘记投了哟,过期作废,会有妹纸跑来哭的,二悠会心疼呢。
还有谢谢大家给琴三爷打赏了好多钻钻花花,这别扭的大仙最近心情不错。
三爷微笑:果然本尊比九尾狐狸精什么的受欢迎,能让女人疼,主动抱上来的才是好男主,哪里像某只骚狐狸,总要用强,呵呵呵。
九爷:滚,你这臭不要脸的骚神,扮什么柔弱,几千年前就会来阴老子的货会柔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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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最后,她都不知道自己语无伦次地在说什么!
琴笙看着怀里的少女一副无措的样子,眸光微闪,随后轻轻地将下巴搁在她的头顶,反手握住她的小手,悠悠道:“他那样聪明到可怕的男人,当然不会在宫里那种明烈势力眼线遍布之处对明烈下手,他选择了宫外,那一年,他从律方归来。”
秋玉之名声大噪,回朝第二年,天降寒潮,律方城颗粒无馊,朝廷的赈灾粮食尚且未及边关,忽然出现平民暴动,打开了律方城门,放了犬戎人进入劫掠,原本就已经是强弩之末的律方,顿时死伤无数。
边关十二城全部岌岌可危,这种情况下,需得朝中身份贵重而具有威望的皇族表明朝廷的立场,而明烈皇太女自然是不二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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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明烈乃储君,储君亲临,自然需要强悍的武力以备不测,这个护送储君的人选自然也落到了有‘战王’别号,又在律方驻守四年,与律方外族打过多次交道,战无不胜,威名赫赫的秋玉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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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明烈这在律方滞留,就整整滞留了一年有余。
秋玉之的手段,简单而粗暴,不断地占有明烈,直到她怀孕,生下标志着她此生污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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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畜生,这个畜生明烈太女明明那么久都没有孩子,为什么他竟然。”楚瑜忍不住咬牙嘀咕。
“很简单,那个男人早在他离开宫廷前往律方前三年一直在给长卿御君下了绝子药,长卿御君当时经常教导和指点他的武艺,对这么个十一岁的孩子并不设防,所以长卿御君是不可能令明烈有孕的。”琴笙讥诮地勾起唇角。
楚瑜闻言,简直从心底一路发凉到头皮,瞠目结舌:“你是说秋玉之十一岁就会对自己的师傅下断子绝孙的药,一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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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并不在乎明烈会不会生出来个怪物,他要的不过是一个‘筹码’罢了。”琴笙淡淡地道。
楚瑜听着,心中一颤,忍不住捏着他手的手指又紧了紧:“不是怪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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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瑜一颤,肩膀有些发酥,却没有推开他,只任由他在自己肩膀和脖子上有一下,没有一下地轻吮和撩拨。
“他一开始甚至并没有想过要得到帝位,只是用帝位在威胁明烈,直到后来他发现,若是他拥有了帝位,那么不光是明烈,他想要做什么,都没有人能阻止。”
楚瑜一愣:“可是,若是明烈不能登上帝位,岂不是也没有好下场。”
“因为那个男人发现,他的长姐比他想象中要难对付多了,明烈即使在生下那个孩子之后,依然并不愿意屈服,不断地运用她的手腕试图逃离,而明烈一有机会接触到那个孩子便会动手试图弄死他,这让他明白若是他的长姐拥有了帝王的权力,他根本不可能掌控得了她。”琴笙轻笑了起来,仿佛在说一件极为有趣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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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疲倦至极地闭上眼,喑哑着道:“娘。”
他顿了顿,声音轻如飞烟:“你动手吧,笙儿不逃了。”
细绒如凤羽的长睫覆在他如玉一般细白的脸上,烙印下淡淡的阴影。
身后火焰跳跃如鬼影,身下美人平静而绝望,似一生悲欢都尽付。
楚瑜忽然忍不住红了眼眶,强行忍着自己不要掉下泪来,无意识地抬手反复搓着他的手指,喃喃自语:“琴笙琴笙算了,算了不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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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己出生的那一刻就带着血缘的原罪,尚且未曾睁开眼就被世界厌弃,在无数人的憎恨与杀意中成长。
原本应当给予呵护和爱的父母,却一个想要抹杀他这个污点,一个想要利用他让对方臣服。
天地浩大却无可容身之地,稚子何辜?
“琴笙。”楚瑜轻喃,却不知该如何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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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享受夺权过程里腥风血雨,可惜第二局他和明烈的交手以他的失败告终,明烈到底当了太女多年,怎么会一次就被人制住,那个孩子被明烈的人带走,明烈也顺利地回到上京。”琴笙抬手把玩着怀里人儿的长发。
楚瑜一愣,心忽然悬了起来:“但是明烈不是一直想要那个孩子的命吗?”
琴笙漫不经心地道:“因为明烈发现,那个男人很在乎孩子这个‘筹码’,所以她可以反过来里利用这个‘筹码’要挟对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毕竟这个孩子若是活着,才是‘皇太女的丑闻’,那个男人才有机会用这个孩子逼她让出皇位,若是这个孩子死了。”
琴笙轻嗤笑出声,幽幽地道:“那个男人筹谋一年的心血便白废了,他要再想有令已经有防备的明烈怀孕,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在说起来,明烈皇太女倒也不愧她太女之名。”
楚瑜心中却酸涩难言,简直忍不住想要喷脏话,她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住喷出一句:“ha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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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瑜叹了一声,情绪低落地道:“嗯,没什么是了,那孩子被明烈的人带走,不会刚好就是琴大老爷罢?”
琴笙一顿,笑了笑:“没错,那个琴家这位大老爷原本是明烈的心腹大将之一,他对明烈原就有超越主仆之情的爱慕,愿意为明烈做一切事情,只是朝中之人只知道琴将军因伤而英年早辞,回乡成亲,并且夫人早逝,只余下一个孩子,鳏夫抚养这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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