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三章 大剑师平可夫
罗岚抱着阿芙拉,转身看去。
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带着十几个士兵走进城堡大厅,这个青年身穿老旧的金属胸铠,腰间挎着一把正装剑,气喘吁吁地走过来。
罗岚一看他的正装剑差点儿翻白眼,心想哪怕你带把轻剑也比这东西靠谱,演戏也得专业点。罗岚也注意到另一点,这个人目光闪烁,偷偷瞄着周围的状况,但不敢用正眼看。
所谓正装剑是由穿甲剑演变过来,有着细长多棱剑身,起源于岛国明特卢。有一段时期明特卢非常混乱,贵族经常被敌人刺杀,哪怕是在王宫门前。军人能够带长剑轻剑,那些羸弱的文人贵族为了自保,只好带这种既优雅不过于狰狞,同时还能伤敌防身的武器。
这种剑只能靠突刺伤人,真正的战士没人用,连女剑士都很少用,只有那些没有实力且非要彰显自己品味的文人贵族才会佩戴正装剑。这种剑根本不适合战斗,纯粹是用来装点门面。
这个叫巴特莱的少爷见到心爱的女人被别人抱在怀里,正要破口大骂,但发现罗岚一身鲜血外加身穿他根本没见过的华丽礼服,马上意识到对方不好惹。
他用柯鲁士语问女管家:“茉克尔小姐,能给我介绍一下这位吗?”
女管家轻轻抬起下巴,用生硬的通用语高傲地说:“这位是来自荷曼的罗岚伯爵,一位真正的剑士,正是他救了阿芙拉小姐,杀死了平可夫男爵的儿子。”
巴特莱面色变幻,忍不住用柯鲁士语说:“他疯了吗?平可夫大人可是一位大剑师!”
女管家对着他吐了一口唾沫,说:“呸!别以为我是那些没有见识的蠢蛋,他要是大剑师,我就是剑圣!他从二十岁开始就自称是初级剑士,到三十岁自称高级剑士,四十岁生日一过马上变身大剑师。我敢赌一百个人头,他会在五十岁称上位剑师,他要是活到六十岁,敢说自己是剑圣!”人头是柯鲁士帝国的金币,因每一代金币都雕刻着皇帝的人头而得名。
巴特莱脸一红,说:“您不能侮辱贝伦山区最伟大的大剑师。”
女管家厌恶地看了一眼他和身后的那些衣衫不整的士兵:“你们走吧,阿芙拉小姐需要休息。”
巴特莱却厚着脸皮走到罗岚面前,向罗岚弯腰致敬,用比女管家标准的柯鲁士北方山区风味通用语问候:“尊敬的伯爵老爷,我是安德烈男爵次子巴特莱,即将成为勋爵,多谢您救了我的表妹。我非常仰慕荷曼帝国,如果您有需要,我一定尽力为您效劳。”他说话的时候瞟了几眼平可夫儿子的尸体。
刚才巴特莱说的是柯鲁士语,但女管家说的是夹生通用语,罗岚没想到自己砸到一位“自称大剑师”之子,心中暗骂那个红袍上位法师,这下要倒大霉。
罗岚点点头,倨傲地问:“那位平可夫真的是大剑师?”一旦确认对方是大剑师,他直接逃跑——他手中的魔导器还没办法对付这种级别的强者。那枚腐烂射线之戒是高等魔导器,至少要七天后才能再次使用,而且就算有用,也很难突破大剑师层次的斗气护体。火焰刀魔确实厉害,但也就是高级剑士的层次,大剑师层次的火焰刀魔都是恶魔中的贵族,绝对召唤不来。
巴特莱为难地看了看身后的人,不敢说实话。
女管家替他回答:“别听他们的,平可夫就是一个骗子,他只在去年展示过一次斗气护体,我怀疑那只是魔法装备的效果。您放心,他应该只是初级剑士,有很小的可能是中级剑士,但绝对不可能是高级剑士甚至大剑师!”
罗岚这才放心。
巴特莱尴尬地说:“尊贵的荷曼帝国伯爵,请问我可以带走平可夫之子吗?”
罗岚好奇地问:“你不是来救援阿芙拉的吗?怎么要带回平可夫的儿子,难道你要宣扬是你杀死这个恶霸?好,我现在宣布,勇敢的巴特莱杀死了平可夫之子,是……贝伦山区的英雄!”
巴特莱惊慌失措,连忙说:“不不不,您误会了,我只是平可夫大人的仰慕者,我只是想把尸体送回,绝没有别的意思。”
罗岚对他起了疑心,但女管家却地对巴特莱说:“滚吧,把那个蠢货的尸体带走。”然后对罗岚说,“伯爵大人,请您把阿芙拉小姐送回卧室。”说话的时候还使了个眼色。
罗岚点点头,压下心头疑惑,在茉克尔的带领下,把阿芙拉送回卧室。
他惊讶地发现,这座城堡又黑又冷,角落里布满蜘蛛网,甚至还能看到虫子在爬动,和罗岚伯爵的华丽城堡完全不同。
这种老式城堡连窗户都没有,而且因为建筑水平低下,墙壁还有裂缝,环境极差。要不是城堡内还有几件几十年前的装饰,他甚至怀疑自己穿越到了一千年前的黑暗荷曼时代。
安置好阿芙拉,罗岚出来,女管家举着烛台在走廊对他说:“尊贵的大人,阿芙拉小姐的一切全靠您了。”
罗岚连忙说:“您这是什么意思?”
女管家耸耸肩,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您杀了平可夫之子,平可夫自然要找您麻烦,甚至攻打这座城堡,所以阿芙拉领地这些人,全靠您了。您以为,您能逃出贝伦山区?我都找不到离开这里的路。”
罗岚见识过黑甲士兵的实力,并不怕那个假大剑师,所以他更在意如何离开这里。他问:“平可夫的事情先放在一边,我现在需要一条回荷曼帝国的道路,你们有没有地图什么的?”
女管家像看怪物似的看着他:“地图?能带你离开这里的只有两种人,杂货商和猎人。只要你出得起钱,一切都不是问题。不过我劝你还是呆在这里好,因为平可夫的城堡就在通往山外的必经之路上,如果您以为自己能对抗……一千……不,大概八百、或者五百也可能是三百个私兵。好吧,总之,一千是平可夫说的数据,我实在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士兵,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我们说正事,最重要的是,你杀死平可夫之子,就算你是荷曼帝国的皇帝,在贝伦山区也没有人给你带路。”
罗岚连忙说:“我有魔法支票,我身上有金克拉,我的次元袋里有三千金克拉现金!”
女管家头疼地说:“大人,这里是柯鲁士帝国,金克拉花不出去,除非您在帝都,那里的金克拉可比人头受欢迎。”
提起魔法支票,罗岚想到一系列可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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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带着十几个士兵走进城堡大厅,这个青年身穿老旧的金属胸铠,腰间挎着一把正装剑,气喘吁吁地走过来。
罗岚一看他的正装剑差点儿翻白眼,心想哪怕你带把轻剑也比这东西靠谱,演戏也得专业点。罗岚也注意到另一点,这个人目光闪烁,偷偷瞄着周围的状况,但不敢用正眼看。
所谓正装剑是由穿甲剑演变过来,有着细长多棱剑身,起源于岛国明特卢。有一段时期明特卢非常混乱,贵族经常被敌人刺杀,哪怕是在王宫门前。军人能够带长剑轻剑,那些羸弱的文人贵族为了自保,只好带这种既优雅不过于狰狞,同时还能伤敌防身的武器。
这种剑只能靠突刺伤人,真正的战士没人用,连女剑士都很少用,只有那些没有实力且非要彰显自己品味的文人贵族才会佩戴正装剑。这种剑根本不适合战斗,纯粹是用来装点门面。
这个叫巴特莱的少爷见到心爱的女人被别人抱在怀里,正要破口大骂,但发现罗岚一身鲜血外加身穿他根本没见过的华丽礼服,马上意识到对方不好惹。
他用柯鲁士语问女管家:“茉克尔小姐,能给我介绍一下这位吗?”
女管家轻轻抬起下巴,用生硬的通用语高傲地说:“这位是来自荷曼的罗岚伯爵,一位真正的剑士,正是他救了阿芙拉小姐,杀死了平可夫男爵的儿子。”
巴特莱面色变幻,忍不住用柯鲁士语说:“他疯了吗?平可夫大人可是一位大剑师!”
女管家对着他吐了一口唾沫,说:“呸!别以为我是那些没有见识的蠢蛋,他要是大剑师,我就是剑圣!他从二十岁开始就自称是初级剑士,到三十岁自称高级剑士,四十岁生日一过马上变身大剑师。我敢赌一百个人头,他会在五十岁称上位剑师,他要是活到六十岁,敢说自己是剑圣!”人头是柯鲁士帝国的金币,因每一代金币都雕刻着皇帝的人头而得名。
巴特莱脸一红,说:“您不能侮辱贝伦山区最伟大的大剑师。”
女管家厌恶地看了一眼他和身后的那些衣衫不整的士兵:“你们走吧,阿芙拉小姐需要休息。”
巴特莱却厚着脸皮走到罗岚面前,向罗岚弯腰致敬,用比女管家标准的柯鲁士北方山区风味通用语问候:“尊敬的伯爵老爷,我是安德烈男爵次子巴特莱,即将成为勋爵,多谢您救了我的表妹。我非常仰慕荷曼帝国,如果您有需要,我一定尽力为您效劳。”他说话的时候瞟了几眼平可夫儿子的尸体。
刚才巴特莱说的是柯鲁士语,但女管家说的是夹生通用语,罗岚没想到自己砸到一位“自称大剑师”之子,心中暗骂那个红袍上位法师,这下要倒大霉。
罗岚点点头,倨傲地问:“那位平可夫真的是大剑师?”一旦确认对方是大剑师,他直接逃跑——他手中的魔导器还没办法对付这种级别的强者。那枚腐烂射线之戒是高等魔导器,至少要七天后才能再次使用,而且就算有用,也很难突破大剑师层次的斗气护体。火焰刀魔确实厉害,但也就是高级剑士的层次,大剑师层次的火焰刀魔都是恶魔中的贵族,绝对召唤不来。
巴特莱为难地看了看身后的人,不敢说实话。
女管家替他回答:“别听他们的,平可夫就是一个骗子,他只在去年展示过一次斗气护体,我怀疑那只是魔法装备的效果。您放心,他应该只是初级剑士,有很小的可能是中级剑士,但绝对不可能是高级剑士甚至大剑师!”
罗岚这才放心。
巴特莱尴尬地说:“尊贵的荷曼帝国伯爵,请问我可以带走平可夫之子吗?”
罗岚好奇地问:“你不是来救援阿芙拉的吗?怎么要带回平可夫的儿子,难道你要宣扬是你杀死这个恶霸?好,我现在宣布,勇敢的巴特莱杀死了平可夫之子,是……贝伦山区的英雄!”
巴特莱惊慌失措,连忙说:“不不不,您误会了,我只是平可夫大人的仰慕者,我只是想把尸体送回,绝没有别的意思。”
罗岚对他起了疑心,但女管家却地对巴特莱说:“滚吧,把那个蠢货的尸体带走。”然后对罗岚说,“伯爵大人,请您把阿芙拉小姐送回卧室。”说话的时候还使了个眼色。
罗岚点点头,压下心头疑惑,在茉克尔的带领下,把阿芙拉送回卧室。
他惊讶地发现,这座城堡又黑又冷,角落里布满蜘蛛网,甚至还能看到虫子在爬动,和罗岚伯爵的华丽城堡完全不同。
这种老式城堡连窗户都没有,而且因为建筑水平低下,墙壁还有裂缝,环境极差。要不是城堡内还有几件几十年前的装饰,他甚至怀疑自己穿越到了一千年前的黑暗荷曼时代。
安置好阿芙拉,罗岚出来,女管家举着烛台在走廊对他说:“尊贵的大人,阿芙拉小姐的一切全靠您了。”
罗岚连忙说:“您这是什么意思?”
女管家耸耸肩,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您杀了平可夫之子,平可夫自然要找您麻烦,甚至攻打这座城堡,所以阿芙拉领地这些人,全靠您了。您以为,您能逃出贝伦山区?我都找不到离开这里的路。”
罗岚见识过黑甲士兵的实力,并不怕那个假大剑师,所以他更在意如何离开这里。他问:“平可夫的事情先放在一边,我现在需要一条回荷曼帝国的道路,你们有没有地图什么的?”
女管家像看怪物似的看着他:“地图?能带你离开这里的只有两种人,杂货商和猎人。只要你出得起钱,一切都不是问题。不过我劝你还是呆在这里好,因为平可夫的城堡就在通往山外的必经之路上,如果您以为自己能对抗……一千……不,大概八百、或者五百也可能是三百个私兵。好吧,总之,一千是平可夫说的数据,我实在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士兵,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我们说正事,最重要的是,你杀死平可夫之子,就算你是荷曼帝国的皇帝,在贝伦山区也没有人给你带路。”
罗岚连忙说:“我有魔法支票,我身上有金克拉,我的次元袋里有三千金克拉现金!”
女管家头疼地说:“大人,这里是柯鲁士帝国,金克拉花不出去,除非您在帝都,那里的金克拉可比人头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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