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节
召好大臣回宫。坏大臣见国王已中计,就顺势说:念着君臣一场,也考虑着给所有臣民一个交代,请国王法外开恩,用抓阄的方法来处置他,让天意来决定他的生死,如何国王对这一处置方法充满好奇,迫不及待地要让坏大臣细细地说说抓阄是怎么一回事。坏大臣见国王已完全上钩,侃侃谈起了他引以为豪的抓阄法:在一个盒里放两个阄,一个写生字,一个写死字,让好大臣回来后从盒子里任意抓一个阄,抓到写着生的阄就活命,抓到写着死的阄则斩首。如果坏大臣不在阄上做手脚的话,好大臣存活的几率还有50,但坏大臣的目的就是要置好大臣于死地,他怎会大发善心让好大臣白白捡一个50的生还机会呢当天夜里,坏大臣就逼迫做阄的人把两个阄都写成了死字。这就意味着无论好大臣抓到哪个阄,他都必死无疑。好大臣一心为社稷着想,当然很受人尊敬,包括做阄的人。当坏大臣亲眼看着阄做好拍拍屁股走人之后,做阄的人偷偷给好大臣府中送了一封信,信中写明了上述情况,请好大臣赶快想办法。好大臣原本不知是计,接到国王命令后连夜赶回了府里,准备第二天就入宫见国王。就在安寝之时,及时收到了做阄人送来的救命信件。好大臣在看完信中内容之后出了一身冷汗,眉头紧锁。但片刻之后,足智多谋的好大臣想到了对付死亡之阄的好办法,就安心睡觉去了。第二天,好大臣在宫殿之上见到国王时,国王没有给好大臣任何辩白的机会,就命令好大臣从盒子里面抓一个阄出来,抓到生就生,抓到死就死。站在一旁的坏大臣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露出了狰狞的冷笑。好大臣看了一眼坏大臣,一言未发,从容地从盒子里抓了一个阄,但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马上将它吞进了肚中。在场的人都十分惊讶。国王认为盒子里面装的是一个生阄,一个死阄。好大臣把抓起的阄吞了下去,那就无从知道被吞进肚子里的阄是生阄还是死阄,但国王可以根据留在盒子里的阄是生是死来推断吞进好大臣肚子里的阄是死是生。既然盒子里的两个阄一个是生,一个是死,如果留下的那个阄上写着死,那么好大臣吞下去的那只阄一定是生了。在铁定的事实面前,坏大臣气急败坏,国王也无言以对。好大臣靠着自己的智慧活了下来。
第80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为了达到公平,任何游戏都有自己的规则。有了规则的游戏,才可能保证好人的胜出,才可能使社会达到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才可能产生道德c法律等人类必须服从的社会规则,否则社会就无法实现公平c正义了。但是,在这场生死阄博弈中,坏大臣做了手脚,使游戏应有的规则遭到了无情的践踏,也使好大臣丧失了选择利于自己的策略的机会。如果好大臣还是一成不变地按照先前所定的规则抓阄定生死的话,他无论怎么抓,都必死无疑。在无权力制定规则的情况下,好大臣只好通过有限的条件来变换规则:变抓阄为吞阄,以此来保住自己的生命。二c谁分的谁要后拿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某一件东西的情形,这就涉及了公平分配的问题。这不,有位年轻而聪明的妈妈就碰到了这种情况。这位妈妈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大刚,小儿子叫小刚。由于家长平时的溺爱,养成了两个儿子斤斤计较和毫不体谅别人的坏毛病。有一天,妈妈买回一块形状很不均匀的冰激凌蛋糕,想作为两个儿子的夜宵。问题随之而来了:由于是两人共享一块蛋糕,需要将蛋糕切成两块,但两个儿子又都是极其自私的人,都想要分得比较大的那一块。妈妈就有点犯难了:自己再怎么努力地去平分蛋糕,也总会有一些大小之别,吃到小块的那个肯定会抱怨说分得不公平。但这是一位聪明的妈妈,她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把分蛋糕的权力下放给两个儿子,他俩谁都可以分蛋糕,但是谁分蛋糕谁就要后拿。在这种制度设置之下,如果切得不公平,得益的必定是不切蛋糕而先挑选的那一方,切蛋糕的一方只能拿到较小的那一块,但他也无法怪别人。因为蛋糕是自己分的,要怪只能怪自己分得不好,自己没有遵守程序规则,没有按照规则办事。大刚和小刚期望的是一半对一半的分配方案,而最可能实现这种方案的就是妈妈提出的让一方负责将蛋糕切成两份,另一方先挑选。但是,这个看似公平且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实施时还是存在一些阻力。大刚和小刚很快会发现,切蛋糕这活是一块烫手的山芋,由于技术不到家,将蛋糕切得不一样大的机会很大,从而使不切蛋糕而先挑选的一方得益的机会很大。所以他俩谁都不愿意做切蛋糕的一方。聪明一词加在这位妈妈身上,一点也不过分,针对他俩都不愿意先去切这块蛋糕的情况,她又想出了另一种分配蛋糕的规则。假设蛋糕总量为1,让大刚和小刚各自同时报出自己希望得到的蛋糕的份额。如果两人所报出的份额相加总和不超过1或者等于1,双方就得到自己要求的份额;如果超过1,就重新报份额,直到不超过1或者等于1为止。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块冰激凌蛋糕,假如双方迟迟没有达成共识,蛋糕将完全融化,谁也得不到。
第81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在这种制度设置下,这个两人博弈的纳什均衡点有无数多个,只要两人所报出份额相加之和小于1或者等于1的组合都是均衡结局,比如12,12;23,13;34,14而最严酷的莫过于大刚要1,小刚只能要0,这也是纳什均衡,反过来也成立。在这种如果两人所报出的份额相加超过1,就重新报份额的情况下,分蛋糕的博弈就不再是一次性博弈,而演变成为一个动态博弈。事实上,这也就形成了一个讨价还价博弈的基本模型。在经济生活中,小到日常的商品买卖,大到国际贸易乃至重大政治谈判,都存在着讨价还价问题。比如,中国加入一成员国提出一个要求,中国要作出接受还是不接受的决定,若不接受,可以提出一个相反的建议,或者等待发达国家重新调整自己的要求。双方陆续对对方的反应作出反应,轮流提出还价要求这一次又一次讨价还价的过程就组成了一个谈判的过程。谈判是一种像跳舞一样的艺术,这种艺术的成功并不是消灭冲突,而是如何有效地解决冲突。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商品买卖的讨价还价的故事。在古代,有一个极其孝顺的平民布衣a,因老爹生病多年,为了筹备给爹看病的银子,不得不将家中祖传的一件古董拿到当地一个财主b家中去卖。这件古董在平民a看来至少值300两银子,财主b认为这件古董至多值400两银子。如此看来,这件古董的成交价格将在300400两银子之间。这桩买卖的交易过程可以是这样的:因为财主b是买主,所以由b先开价,平民a根据财主b的出价选择成交或者还价。如果平民a选择成交,则按照财主b的出价交易顺利结束;如果平民a认为财主b的出价较低或者他认为财主极想得到这件古董,更高的价格财主也可能会接受时,就会选择还价。此时,如果财主b认为多花点钱买这件古董值或者他认为平民a可怜而想多施舍一点的话,就会同意平民a的还价,此笔交易就会按照平民a的还价价格成交。如果财主b不接受平民a的还价,则买卖没有做成,这也是交易结束的一种结果。根据两个人对这件古董的评价价值不同,只要平民a在第二轮博弈中的还价不超过400两银子,财主b就会选择同意还价条件。只要财主b在第一轮博弈中开出的价格不低于300两银子,平民a也可能会选择成交。当然,因为这里面有一个期望收益的问题,所以即便是财主b开出的价格不低于300两银子,平民a为了获得更大收益也可能会选择还价。比如,财主b开价350两银子购买这件古董,平民a要是同意的话,只能卖得350两银子;如果平民a不接受这个价格而选择讨价还价,将价格提高到380两银子,因为这个价格仍然在财主b的期望价格之内,他仍然会同意平民a的这个价格,花380两银子购买此古董。很显然平民a会选择还价。
第82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如果你足够细心和有刨根究底精神的话,你就会发现:当谈判的多阶段博弈控制在双数阶段时,后开价者具有后发优势。比如,在这个买卖古董的博弈中,是由财主b先开价,平民a后还价,并且成交价为平民a的出价,结果平民a就可获得最大收益。当谈判的多阶段博弈控制在单数阶段时,先开价者具有先发优势。还以上述例子为例,如果财主b懂得博弈论,他完全可以改变这个游戏规则,将自己的开价作为最后的成交价。还是财主b先出价,但是不允许平民a讨价还价。若平民a不同意这个价格,财主b就坚决不再继续谈判来购买平民a的这件古董。这个时候,只要财主b的出价略高于300两银子,甚至说等于300两银子,平民a也一定会同意这个价格而将古董卖给财主b。如果他不同意,就意味着买卖不能成交,他一文钱也拿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爹的病情恶化。讨价还价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现象:非常想得到某件商品的消费者,往往会以高于自己心理价位的价格购得所需之物;急于甩货转行的商店老板,通常也会以较低的价格卖出自己的商品。总而言之,越是急于结束谈判的人将会越早妥协,作出较大的让步来促成谈判的成功。综上所述,可以概括出讨价还价的两大基本特征:首先,必须知道谁向谁提出了什么条件。如果有可能,要尽量采取后发制人的方法,根据对方的行动来行动;其次,还要知道,假如双方不能达成一个最后的协定,将会导致什么后果。这个后果相对于自己于上一轮博弈中作出让步所产生的结果孰轻孰重。若前者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大于后者,则选择在上一轮博弈中妥协,接受对方的条件;若前者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小于后者,则应坚持到底,绝不让步。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充分了解这个博弈的规则。三c不患贫而患不均制度或叫游戏规则,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人类在不断选择c琢磨的过程中形成的。好的制度往往浑然天成,可以说是既清晰又精妙c既简洁又高效,令人为之感叹。类似于上面所讲的分蛋糕博弈,分粥游戏则进一步说明了良好规则c良好制度的重要意义。7个工人被一个老板长期雇用,他们构成了一个共同生活的小团体。每个人的地位都是完全平等的:干一样的活,住同一个工棚,吃同一锅粥。问题就出在这一锅粥的分配上:因为地位平等,他们要求平均分配;因为自利即常算计自己的利益,自利在这里是一个中性词,而非贬义词的本性,他们每个人又都希望自己多分一点儿。7个工人试图采取非暴力的方式,通过制定一个合理的供给制度来解决每天吃饭时遇到的大锅饭问题:在没有称量用具和刻度容器的情况下,公平地分食一锅粥。
第83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追根溯源,分配其实是任何一个时代c任何一个社会都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在中国传统中有这样的思维:不患贫,而患不均意思是说,人们能够忍受贫穷,但却不能忍受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等。现代经济学通常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生产什么c如何生产和如何分配。可见,分配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板块。作为理性人,每个人都想多分配一点。现实社会中发生的许多争吵,大到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领土c领空c领海等争端,小到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当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一方或双方认为分配不公平而引起的。公平分配是所有人都追求的目标,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首先,在分配之前应确定一个分配的公平标准。符合这个标准的分配就是公平的;否则便是不公平的。其次,要明确一点,公平并不是平均的当然,有的情况下公平即是平均。一个公平的分配是,各方之所得应与其付出成比例,是其应该所得的。再来看我们现在要说的这个分配问题。7个工人发挥了各自的聪明才智,试验了不同的方法,总体来看,博弈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粥方法:第一种方法:随意指定一个人负责分粥事宜。很快大家就发现,正所谓权力导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这个人总是为自己分的粥最多。可能是这个人太过自私吧,换一个人试试,结果仍是不尽如人意,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最好。为此,7个人彼此尔虞我诈,不择手段地想要得到分粥的特权,风气越来越坏。可见,并非是人之过,而是制度之弊也第二种方法:7个人轮流主持分粥,每人1天。这一制度是针对上一制度中人的自私本性而专门设立的,等于是承认了每个人为自己多分粥的权力,同时也给予了每个人为自己多分粥的公平机会。虽然这种制度是平等的,但是结果却很不好: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在自己主持分粥的那天吃得饱而且撑得难受,其余六天都要忍饥挨饿,造成了粮食的极大浪费,而且在这种制度下,很容易导致大家相互之间的加倍报复,矛盾也越来越激化。第三种方法:选举一位大家都信得过的,所谓品德高尚的人主持分粥。起初,这位品德尚属上乘的人基本还能一碗粥端平,公平分粥。但几天以后,他就开始为自己和拍他马屁的人多分一些粥。看来,这也不是最好的方法,还得寻找新的c更好的分粥方法。第四种方法: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和制约机制。在这种分粥制度下,公平基本上做到了,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当粥做好,分粥委员会成员准备分粥时,监督委员会成员经常会提出各种异议,分粥委员会往往又据理力争,互不服从。等到矛盾得到调解,可以分粥时,粥早就凉了。可见,这种制度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大家经常要吃凉粥,实在谈不上是一个好方法。
第84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第五种方法:只要有意愿,谁都可以主持分粥,但是分粥的那个人要最后一个领粥。可以说此种方法是第二种方法的改进版,同田忌赛马一样,只是调换了一下7个人的领粥次序。但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7个碗里的粥就像用科学仪器量过一样,几乎每次都一样多。因为每个主持分粥的人都认识到,如果他分的这7个碗里的粥的分量不相同,那么他必定将享有最少的那一碗粥。这一方法的成功之处就是利用人的利己性达到了利他的目的,从而实现公平分粥的目标。从分粥游戏最终形成的制度安排中可以看到:以制度来实现利己利他绝对的平衡是不可能的,但好的制度至少应该有效地抑制利己利他绝对的不平衡。良好制度的形成可以说是一个找其整体目标与个体目标的纳什均衡的过程。分粥游戏规则的形成即为这一过程的集中体现轮流分粥的这一互动之举使人们既认识到了个人利益,同时又关注着整体利益,并且找到了两者的结合点。良好制度的形成也可以说是一个达成共识的过程。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必须建立在参与者广泛共识的基础之上,没有人会积极遵守自己不同意的规则。并且经过大家都同意而制定的契约往往更能增强大家遵守制度的自觉性。现实中许多制度形同虚设,主要原因就是在其制定的过程中没有征求组织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仅凭管理者的一面之词而定,缺乏共识。良好的制度是保障一个组织正常运行的轨道,因为它所产生的约束力和规范力使其成员的行为始终保持着有序c明确和高效的状态,从而保证了组织的正常运行。四c自卑皇帝的游戏规则朱元璋前身是一个造反的穷苦农民,凭着自己的努力和适时的局势,从社会的最低层一跃成为全国最高统治者。他在开创大明朝,成为名正言顺的大明皇帝之后,骨子里仍不免有一些不是皇家血脉的自卑感,这从其制造的一系列大大小小c五花八门的文字狱中便清晰可见。明朝建立之后,统治阶级内部存在多种矛盾,其中之一就是旧地主阶级的封建文人与红巾军发迹的朱皇帝之间臣属关系的矛盾。一部分封建文人不服农民出身的朱元璋的统治,谢绝新朝的征召,坚决不做新朝的官吏,这引得朱元璋的深切痛恨。朱元璋便用尽一切方法,如特殊法律c监狱c死刑,以致抄家灭族等来镇压这些人的大胆抗拒,逼迫他们出来做官。在和知识分子斗争的过程中,朱元璋特别注意文字细节和他自己出身经历的有关禁忌,吹毛求疵,造成了洪武时代的文字狱。文字狱使得大批文人学士冤枉致死,有人将其形容为腥风血雨一点儿都不过分。
第85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所谓禁忌,含义是非常广泛的。例如朱元璋从小过穷苦的生活,做过和尚。和尚的典型特征就是光头。因此,不但光c秃这类字对他是犯忌讳的,就连僧这个字,他也觉得很刺耳。推而广之,连和僧音近的生字,他也十分讨厌。又如,他早年参加红巾军,是当中的一个小兵,红巾军在当时元朝政府和地主c官僚的口头上c文字上,是被叫作红贼c红寇的,曾身为红巾军一员的朱元璋,最恨人骂他是贼,是寇,推而广之,连和贼字形音相像的则字,他看着也有气了。在古代,地方三司官和知府c知县c卫所官员,在逢年过节及皇帝c皇后的生日,还有皇后c太后上尊号c册立等重要节日和庆祝活动时,都要上表祝贺。所上表笺照例由学校教官代作,都是一些礼节性的陈词滥调,因为说的都是拍马屁的颂扬话,朱元璋很喜欢阅读。另外,朱元璋还认为从这些文章里可以看出官员们对皇帝和朝廷的态度,因此十分注意臣下所上的这些表笺。他对这些文章咬文嚼字,果然发现了许多地方都有和尚贼盗的痕迹,都像是存心骂他的。有的成语转弯抹角一揣摩,也像是损他的。他老是用自己的政治尺度c文化水平来读各种体裁的文字,盛怒之下就把做这些文字的文人一概拿来杀了。文字狱的著名例子,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替海门卫长官作谢增俸表,文中有一句为作则垂宪;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撰贺冬至表的仪则天下;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二使作正旦贺表的建中作则朱元璋把所有的则都念成贼,认为他们是有意讽刺自己,遂下令将他们一一诛杀。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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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为了达到公平,任何游戏都有自己的规则。有了规则的游戏,才可能保证好人的胜出,才可能使社会达到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才可能产生道德c法律等人类必须服从的社会规则,否则社会就无法实现公平c正义了。但是,在这场生死阄博弈中,坏大臣做了手脚,使游戏应有的规则遭到了无情的践踏,也使好大臣丧失了选择利于自己的策略的机会。如果好大臣还是一成不变地按照先前所定的规则抓阄定生死的话,他无论怎么抓,都必死无疑。在无权力制定规则的情况下,好大臣只好通过有限的条件来变换规则:变抓阄为吞阄,以此来保住自己的生命。二c谁分的谁要后拿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某一件东西的情形,这就涉及了公平分配的问题。这不,有位年轻而聪明的妈妈就碰到了这种情况。这位妈妈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大刚,小儿子叫小刚。由于家长平时的溺爱,养成了两个儿子斤斤计较和毫不体谅别人的坏毛病。有一天,妈妈买回一块形状很不均匀的冰激凌蛋糕,想作为两个儿子的夜宵。问题随之而来了:由于是两人共享一块蛋糕,需要将蛋糕切成两块,但两个儿子又都是极其自私的人,都想要分得比较大的那一块。妈妈就有点犯难了:自己再怎么努力地去平分蛋糕,也总会有一些大小之别,吃到小块的那个肯定会抱怨说分得不公平。但这是一位聪明的妈妈,她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把分蛋糕的权力下放给两个儿子,他俩谁都可以分蛋糕,但是谁分蛋糕谁就要后拿。在这种制度设置之下,如果切得不公平,得益的必定是不切蛋糕而先挑选的那一方,切蛋糕的一方只能拿到较小的那一块,但他也无法怪别人。因为蛋糕是自己分的,要怪只能怪自己分得不好,自己没有遵守程序规则,没有按照规则办事。大刚和小刚期望的是一半对一半的分配方案,而最可能实现这种方案的就是妈妈提出的让一方负责将蛋糕切成两份,另一方先挑选。但是,这个看似公平且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实施时还是存在一些阻力。大刚和小刚很快会发现,切蛋糕这活是一块烫手的山芋,由于技术不到家,将蛋糕切得不一样大的机会很大,从而使不切蛋糕而先挑选的一方得益的机会很大。所以他俩谁都不愿意做切蛋糕的一方。聪明一词加在这位妈妈身上,一点也不过分,针对他俩都不愿意先去切这块蛋糕的情况,她又想出了另一种分配蛋糕的规则。假设蛋糕总量为1,让大刚和小刚各自同时报出自己希望得到的蛋糕的份额。如果两人所报出的份额相加总和不超过1或者等于1,双方就得到自己要求的份额;如果超过1,就重新报份额,直到不超过1或者等于1为止。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块冰激凌蛋糕,假如双方迟迟没有达成共识,蛋糕将完全融化,谁也得不到。
第81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在这种制度设置下,这个两人博弈的纳什均衡点有无数多个,只要两人所报出份额相加之和小于1或者等于1的组合都是均衡结局,比如12,12;23,13;34,14而最严酷的莫过于大刚要1,小刚只能要0,这也是纳什均衡,反过来也成立。在这种如果两人所报出的份额相加超过1,就重新报份额的情况下,分蛋糕的博弈就不再是一次性博弈,而演变成为一个动态博弈。事实上,这也就形成了一个讨价还价博弈的基本模型。在经济生活中,小到日常的商品买卖,大到国际贸易乃至重大政治谈判,都存在着讨价还价问题。比如,中国加入一成员国提出一个要求,中国要作出接受还是不接受的决定,若不接受,可以提出一个相反的建议,或者等待发达国家重新调整自己的要求。双方陆续对对方的反应作出反应,轮流提出还价要求这一次又一次讨价还价的过程就组成了一个谈判的过程。谈判是一种像跳舞一样的艺术,这种艺术的成功并不是消灭冲突,而是如何有效地解决冲突。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商品买卖的讨价还价的故事。在古代,有一个极其孝顺的平民布衣a,因老爹生病多年,为了筹备给爹看病的银子,不得不将家中祖传的一件古董拿到当地一个财主b家中去卖。这件古董在平民a看来至少值300两银子,财主b认为这件古董至多值400两银子。如此看来,这件古董的成交价格将在300400两银子之间。这桩买卖的交易过程可以是这样的:因为财主b是买主,所以由b先开价,平民a根据财主b的出价选择成交或者还价。如果平民a选择成交,则按照财主b的出价交易顺利结束;如果平民a认为财主b的出价较低或者他认为财主极想得到这件古董,更高的价格财主也可能会接受时,就会选择还价。此时,如果财主b认为多花点钱买这件古董值或者他认为平民a可怜而想多施舍一点的话,就会同意平民a的还价,此笔交易就会按照平民a的还价价格成交。如果财主b不接受平民a的还价,则买卖没有做成,这也是交易结束的一种结果。根据两个人对这件古董的评价价值不同,只要平民a在第二轮博弈中的还价不超过400两银子,财主b就会选择同意还价条件。只要财主b在第一轮博弈中开出的价格不低于300两银子,平民a也可能会选择成交。当然,因为这里面有一个期望收益的问题,所以即便是财主b开出的价格不低于300两银子,平民a为了获得更大收益也可能会选择还价。比如,财主b开价350两银子购买这件古董,平民a要是同意的话,只能卖得350两银子;如果平民a不接受这个价格而选择讨价还价,将价格提高到380两银子,因为这个价格仍然在财主b的期望价格之内,他仍然会同意平民a的这个价格,花380两银子购买此古董。很显然平民a会选择还价。
第82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如果你足够细心和有刨根究底精神的话,你就会发现:当谈判的多阶段博弈控制在双数阶段时,后开价者具有后发优势。比如,在这个买卖古董的博弈中,是由财主b先开价,平民a后还价,并且成交价为平民a的出价,结果平民a就可获得最大收益。当谈判的多阶段博弈控制在单数阶段时,先开价者具有先发优势。还以上述例子为例,如果财主b懂得博弈论,他完全可以改变这个游戏规则,将自己的开价作为最后的成交价。还是财主b先出价,但是不允许平民a讨价还价。若平民a不同意这个价格,财主b就坚决不再继续谈判来购买平民a的这件古董。这个时候,只要财主b的出价略高于300两银子,甚至说等于300两银子,平民a也一定会同意这个价格而将古董卖给财主b。如果他不同意,就意味着买卖不能成交,他一文钱也拿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爹的病情恶化。讨价还价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现象:非常想得到某件商品的消费者,往往会以高于自己心理价位的价格购得所需之物;急于甩货转行的商店老板,通常也会以较低的价格卖出自己的商品。总而言之,越是急于结束谈判的人将会越早妥协,作出较大的让步来促成谈判的成功。综上所述,可以概括出讨价还价的两大基本特征:首先,必须知道谁向谁提出了什么条件。如果有可能,要尽量采取后发制人的方法,根据对方的行动来行动;其次,还要知道,假如双方不能达成一个最后的协定,将会导致什么后果。这个后果相对于自己于上一轮博弈中作出让步所产生的结果孰轻孰重。若前者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大于后者,则选择在上一轮博弈中妥协,接受对方的条件;若前者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小于后者,则应坚持到底,绝不让步。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充分了解这个博弈的规则。三c不患贫而患不均制度或叫游戏规则,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人类在不断选择c琢磨的过程中形成的。好的制度往往浑然天成,可以说是既清晰又精妙c既简洁又高效,令人为之感叹。类似于上面所讲的分蛋糕博弈,分粥游戏则进一步说明了良好规则c良好制度的重要意义。7个工人被一个老板长期雇用,他们构成了一个共同生活的小团体。每个人的地位都是完全平等的:干一样的活,住同一个工棚,吃同一锅粥。问题就出在这一锅粥的分配上:因为地位平等,他们要求平均分配;因为自利即常算计自己的利益,自利在这里是一个中性词,而非贬义词的本性,他们每个人又都希望自己多分一点儿。7个工人试图采取非暴力的方式,通过制定一个合理的供给制度来解决每天吃饭时遇到的大锅饭问题:在没有称量用具和刻度容器的情况下,公平地分食一锅粥。
第83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追根溯源,分配其实是任何一个时代c任何一个社会都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在中国传统中有这样的思维:不患贫,而患不均意思是说,人们能够忍受贫穷,但却不能忍受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等。现代经济学通常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生产什么c如何生产和如何分配。可见,分配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板块。作为理性人,每个人都想多分配一点。现实社会中发生的许多争吵,大到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领土c领空c领海等争端,小到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当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一方或双方认为分配不公平而引起的。公平分配是所有人都追求的目标,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首先,在分配之前应确定一个分配的公平标准。符合这个标准的分配就是公平的;否则便是不公平的。其次,要明确一点,公平并不是平均的当然,有的情况下公平即是平均。一个公平的分配是,各方之所得应与其付出成比例,是其应该所得的。再来看我们现在要说的这个分配问题。7个工人发挥了各自的聪明才智,试验了不同的方法,总体来看,博弈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粥方法:第一种方法:随意指定一个人负责分粥事宜。很快大家就发现,正所谓权力导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这个人总是为自己分的粥最多。可能是这个人太过自私吧,换一个人试试,结果仍是不尽如人意,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最好。为此,7个人彼此尔虞我诈,不择手段地想要得到分粥的特权,风气越来越坏。可见,并非是人之过,而是制度之弊也第二种方法:7个人轮流主持分粥,每人1天。这一制度是针对上一制度中人的自私本性而专门设立的,等于是承认了每个人为自己多分粥的权力,同时也给予了每个人为自己多分粥的公平机会。虽然这种制度是平等的,但是结果却很不好: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在自己主持分粥的那天吃得饱而且撑得难受,其余六天都要忍饥挨饿,造成了粮食的极大浪费,而且在这种制度下,很容易导致大家相互之间的加倍报复,矛盾也越来越激化。第三种方法:选举一位大家都信得过的,所谓品德高尚的人主持分粥。起初,这位品德尚属上乘的人基本还能一碗粥端平,公平分粥。但几天以后,他就开始为自己和拍他马屁的人多分一些粥。看来,这也不是最好的方法,还得寻找新的c更好的分粥方法。第四种方法: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和制约机制。在这种分粥制度下,公平基本上做到了,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当粥做好,分粥委员会成员准备分粥时,监督委员会成员经常会提出各种异议,分粥委员会往往又据理力争,互不服从。等到矛盾得到调解,可以分粥时,粥早就凉了。可见,这种制度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大家经常要吃凉粥,实在谈不上是一个好方法。
第84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第五种方法:只要有意愿,谁都可以主持分粥,但是分粥的那个人要最后一个领粥。可以说此种方法是第二种方法的改进版,同田忌赛马一样,只是调换了一下7个人的领粥次序。但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7个碗里的粥就像用科学仪器量过一样,几乎每次都一样多。因为每个主持分粥的人都认识到,如果他分的这7个碗里的粥的分量不相同,那么他必定将享有最少的那一碗粥。这一方法的成功之处就是利用人的利己性达到了利他的目的,从而实现公平分粥的目标。从分粥游戏最终形成的制度安排中可以看到:以制度来实现利己利他绝对的平衡是不可能的,但好的制度至少应该有效地抑制利己利他绝对的不平衡。良好制度的形成可以说是一个找其整体目标与个体目标的纳什均衡的过程。分粥游戏规则的形成即为这一过程的集中体现轮流分粥的这一互动之举使人们既认识到了个人利益,同时又关注着整体利益,并且找到了两者的结合点。良好制度的形成也可以说是一个达成共识的过程。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必须建立在参与者广泛共识的基础之上,没有人会积极遵守自己不同意的规则。并且经过大家都同意而制定的契约往往更能增强大家遵守制度的自觉性。现实中许多制度形同虚设,主要原因就是在其制定的过程中没有征求组织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仅凭管理者的一面之词而定,缺乏共识。良好的制度是保障一个组织正常运行的轨道,因为它所产生的约束力和规范力使其成员的行为始终保持着有序c明确和高效的状态,从而保证了组织的正常运行。四c自卑皇帝的游戏规则朱元璋前身是一个造反的穷苦农民,凭着自己的努力和适时的局势,从社会的最低层一跃成为全国最高统治者。他在开创大明朝,成为名正言顺的大明皇帝之后,骨子里仍不免有一些不是皇家血脉的自卑感,这从其制造的一系列大大小小c五花八门的文字狱中便清晰可见。明朝建立之后,统治阶级内部存在多种矛盾,其中之一就是旧地主阶级的封建文人与红巾军发迹的朱皇帝之间臣属关系的矛盾。一部分封建文人不服农民出身的朱元璋的统治,谢绝新朝的征召,坚决不做新朝的官吏,这引得朱元璋的深切痛恨。朱元璋便用尽一切方法,如特殊法律c监狱c死刑,以致抄家灭族等来镇压这些人的大胆抗拒,逼迫他们出来做官。在和知识分子斗争的过程中,朱元璋特别注意文字细节和他自己出身经历的有关禁忌,吹毛求疵,造成了洪武时代的文字狱。文字狱使得大批文人学士冤枉致死,有人将其形容为腥风血雨一点儿都不过分。
第85节:第七篇做规则的制定者:秩序不是不可改变
所谓禁忌,含义是非常广泛的。例如朱元璋从小过穷苦的生活,做过和尚。和尚的典型特征就是光头。因此,不但光c秃这类字对他是犯忌讳的,就连僧这个字,他也觉得很刺耳。推而广之,连和僧音近的生字,他也十分讨厌。又如,他早年参加红巾军,是当中的一个小兵,红巾军在当时元朝政府和地主c官僚的口头上c文字上,是被叫作红贼c红寇的,曾身为红巾军一员的朱元璋,最恨人骂他是贼,是寇,推而广之,连和贼字形音相像的则字,他看着也有气了。在古代,地方三司官和知府c知县c卫所官员,在逢年过节及皇帝c皇后的生日,还有皇后c太后上尊号c册立等重要节日和庆祝活动时,都要上表祝贺。所上表笺照例由学校教官代作,都是一些礼节性的陈词滥调,因为说的都是拍马屁的颂扬话,朱元璋很喜欢阅读。另外,朱元璋还认为从这些文章里可以看出官员们对皇帝和朝廷的态度,因此十分注意臣下所上的这些表笺。他对这些文章咬文嚼字,果然发现了许多地方都有和尚贼盗的痕迹,都像是存心骂他的。有的成语转弯抹角一揣摩,也像是损他的。他老是用自己的政治尺度c文化水平来读各种体裁的文字,盛怒之下就把做这些文字的文人一概拿来杀了。文字狱的著名例子,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替海门卫长官作谢增俸表,文中有一句为作则垂宪;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撰贺冬至表的仪则天下;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二使作正旦贺表的建中作则朱元璋把所有的则都念成贼,认为他们是有意讽刺自己,遂下令将他们一一诛杀。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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