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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节

  色的,同样的黑色皮夹克,窦唯从前也总穿的类似的一身衣服,摇滚圈儿里的标准行头。甚至,他也背了一个类似的浅棕色皮囊,只不过他的那个是单肩的,斜挎在后面,那上面班驳的痕迹说明,要么,它跟随过主人很久,要么,他总是把它随处乱扔。唯一与曾经的窦唯不同的是,他更高大些,还有,那时侯他的头发是短的,长及耳畔类似于鸡毛掸子的那种尤其从背面看去。当然,其实他留那样的头发也一点儿都不难看,只不过那样就不能打一百分罢了,要不然我可不会“凑合”事实上,我爸妈在第一次见到郭大炜的时候曾经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因为在我这个宝贝女儿的百般“折磨”下,他们对自己的成龙快婿的标准早已降到了最低点:只要别留着一头男不男女不女的长头发。可是他们的这点儿满足也没能维持多久,因为很快,在我的撺掇鼓励下,郭大炜的头发也“固执”的“飞扬”起来了当然,那决不是我单方面的意愿。很多年我都是这样,象中了邪似的喜欢看男孩子留长头发,这种莫名其妙的偏好连我自己也找不到症结,只能归结于血液中流淌着对于古代及更远的原始部落的遥想,或许从这一点上看,我的确是属于比较怀旧的一类吧所以我本人的发型也才会如此“顽固不化”的“坚持”到今天。

  当一个人开始留意有关于另一个人的某些细节时,那是不是该算是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信号呢这是我在回忆中发现的疑点,因为在那之前,郭大炜的衣着打扮好象从来就没给我留下过印象,翻看前面,也从没有过那方面的描述。可是写到这里,他在那个晚上转身离去的背影却的确十分清晰的跃然于纸上,于是在顺其自然的敲击着键盘的很久之后的此刻我忽然意识到,也许就是在那一刻里,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种子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埋入土壤,只需静静等待雨和阳光;就是在那一刻里,他在我眼里已经不再只是一个可以倾诉的模糊对象,而还原成了一个完全的整体,一个瞒有味儿的男人。那么,有关我和他的一些是不是应该从那一刻算起呢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证明了郭大炜曾经坚信的判断:他说,他那天转身离去时从我的眼神里读出了东西。他坚持认为其实我们是同时开始的,只不过两个人都觉得不太可能罢了。“不可能明明是你酒壮怂人胆儿吗说实话,我觉得你开始的办法挺不高级的,甚至还有点儿无耻”,“天地良心我那天根本没计划过什么,真的”,“反正是你先追我的”,“好好好,我无耻行了吧您现在没后悔吧”这当然是我们后来的玩笑话,不过郭大炜这个人真是挺少见的,表面上看起来粗心的一塌糊涂,成天丢三落四的,可他细心起来,还真没几个人比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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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当初我可是死不认帐的,因为那时候的我明明正执拗的盯着另一个地方,我以为这辈子根本不会爱上另一个人,我以为我的心就快死了。可是那天我的确什么也没想,有味儿也不代表着就该立马冲过去找人谈恋爱呀,何况明明知道人家另有所爱,而且很爱再说,我说过了的,在爱情方面我压根儿就不是个主动出击型的人。那天下了班儿我没去找郭大炜,那可跟什么好不好意思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也压根儿没到那种“情况”。其实我本打算去的,反正也不想“清醒”着回家,可快下班儿的时候贝贝来了,说组好了麻局,三缺一正等着呢,于是我就被拽走了。那种情况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从前郭大炜有时候也会中间改奔别的地方,然后有的混我就玩儿自己的去了,我们的关系也没必要另行通知;没的混我就会去找他,因为知道他肯定还在外边儿混事实上,我和郭大炜认识以后,让我们迅速成为朋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两都正需要有人陪着一起混,而且都是特别需要反正打发时间罢了,总不能大夜里一个人在外边儿晃悠吧,尤其我,一个大姑娘家

  可是事情却有变化了。第二天晚上,他没去伊甸园,当然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他本来也不是天天“长”在那儿。快下班儿的时候,他呼我,我回了电话,他又在国贸的啤酒屋,问我要不要过去。我去了,这一回到真有点儿奇怪了,他就一个人,而且,一见面我就被逗乐了,因为他的鼻子上方蒙着一块儿醒目之极的大纱布,而用来固定那块儿纱布的胶条则迫不得已只能在两只眼睛中央呈“x”形交叉。他那天的那幅样子实在是狼狈透了,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因为隔着那些纱布和胶条,两只眼睛大概一时很难适应,导致他看我的眼神也怪透了。不仅如此,他的两只手上也都缠着纱布,有点儿象米老鼠。我笑得停不下来,好半天才捂着肚子直起腰:“你干吗去了怎么都这样了还不老老实实在家待着”,“打架了。好笑吗”,他若无其事的回答:“你喝什么”,“橙汁”,他招手叫来服务生:“一杯橙汁,再来四份一uble的jackdanneils”,“你疯了没事儿吧你”,“怎么了怕我付不起帐啊”,他低头找了找,从桌子底下拎出他的皮囊这到是证明了我的判断,原来他真是把包随便乱扔的,拉开拉链:“你看,够了吧”,我低头看了一眼,里面除了几捆没拆封的一万块,还有一大堆散钱,就那么纵横交错的胡乱在包里堆着。“干吗带这么多钱出来”,“放心了吧”,他把包扔给我:“趁我现在还清醒,这个暂时交给你保管。可千万别弄丢了,要不咱两可就都得当人质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少喝点儿,这可不是啤酒”。我的确有点儿担心,因为服务生刚刚撤掉了四个空杯子。“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四份儿吗”,他不理我,只管说他自己的:“有人觉得四是死的意思,再一d一uble就是八,他们说这两个数尤其不能碰上,因为一合起来就是死吧。我还真不信我今天还就要这两个数了,看它们能把我怎么样”,看起来他已经大了,我左右看了看,发现不少人都在往我们这桌看,吧台上的两个老外还直冲他伸大拇指头,还示意我把他们的“敬意”转达给他。他居然也察觉了,他冲他们举了举杯,一仰头,新上来的四杯之一就见了底儿。这回我是真的担心了,他却放下杯,开始讲故事了:“知道我为什么打架吗我今天晚上出来的时候,我坐的那辆车的出租司机一不小心碰了一辆自行车,你要注意我的用词,是碰,真的就是轻轻碰了一下,我亲眼看着的,当时那个小伙子正和一个姑娘在街边聊天儿,车就支在路边儿上。人肯定是没事儿的了,因为根本就没在车上,车其实也没什么事儿,就蹭了一下把。司机态度特别好,赶紧下车赔礼道歉,可那男的二话不说,抬手就抽了人家一巴掌,也不知道他是在和女朋友闹分手心情不好呀还是一向就那么横不过不管怎么说也不能动手打人吧那司机估计是什么大兴房山那边儿的,一看人就特别老实,也没敢还手,那男的居然没完没了,还打人家。”,他停了一下,拿起第二杯酒喝了一口,“然后呢”,“然后我就参战了。”,“结果呢”,“结果你都看见了,两败俱伤,女的送男的去医院,司机送我去医院。不过我还是赢了,最后我把那男的按在地上,让司机好好的抽了他两巴掌。”他做出一幅洋洋得意的样子。“佩服佩服这种人就应该有人教训,不过没想到你还挺爱多管闲事儿的”,“你不知道,要是你看见那场面也会忍不住的,实在太气人了谁让我倒霉碰上了呢”。“可是你都这样儿了还不赶紧回家,干吗还往这儿跑”,他不说话了,只是低头端起酒杯,和我的杯子碰了碰,然后一仰头,第二杯也见底儿了。“你别再喝了,这对伤口不好”,“我又不是女的。”,他笑了笑,又把第三杯酒挪到眼前:“我今天特别想喝酒,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就舍命陪一回英雄吧,也让我做完好事儿平衡平衡。唉,我可从来没求过你呦我先声明,要是一会儿我喝多了挺讨厌的,你可别烦我”,“我又不是不知道你喝完酒什么样儿”。他又笑了,沿着桌面把杯子又推过来跟我的碰了一下:“我发现,你到算是我碰到的一个红颜知己。”,“高抬了我只求你今天别太大了”。我们不再说话了,一个喝酒,一个喝橙汁,又进入了往常一贯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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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象想起什么来似的又说:“唉,你饿了吧我请客,去楼上消夜”,“我可不去,你都这样儿了,太丢人,还是少点儿人看见吧”,“这你可犯了一个立场性的错误。你要知道,你现在是和一个九十年代的活雷锋在一起这是你的荣幸”,“那我也嫌丢人”,“我又了解了你一点,原来你是一个如此以貌取人的人”,“唉,别贫了真的,赶紧回家吧,要不然一会儿喝大了我可搬不动你。”,说着话的工夫第三杯眼看也见底儿了,他那天喝酒的架势有点儿不同寻常,我开始害怕了。

  那是我第一次碰上他喝得连我都不认识了,后来酒吧打烊了,两个服务生帮我把他扶了出来,想送他回家吧,可是只知道他住在方庄,也不知道具体的楼门号,何况那是他和她的家,我送他算怎么回事儿呀没办法,只好陪他在路边儿坐着。已经是十二月中旬了,坐在街边儿不一会儿人就被冻透了,我又冷又乏,他却仍然人事不醒,只管象打了败仗似的垂着头坐着。天已经快亮了,每一个经过的人都在用看猴儿似的眼神看我们两,看看我,看看他,再看看他脸上醒目的纱布,然后再看回来。那次,因为伤口被冻着了,再加上过多的酒精,他的鼻梁上方留下了一小块疤痕,当然,他是完全不在乎这些的,后来他还说:这是我们爱情的证据,因为我和他就是那一天开始的。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没办法,只好叫住一辆出租,暂且把他带回自己家。路上他下车吐了一回,然后清醒了一些,我问他要不要送他回家,他摇了摇头说:我没有家。

  那是郭大炜第一次去我那儿,也是我自搬离窦唯那儿之后第一次在那种被称为家的地方与除了窦唯以外的另一个男人单独相对。然而,那个例外的开始却跟柔情蜜意没有一丁点儿关系,正好相反,那天早晨我面前的那个男人好象很久都没有弄清楚我是谁,自己又是在什么地方。而且,他几乎不理睬我,只管一言不发的坐在客厅中的某个沙发上,依旧十足的一副打了败仗的样子。他垂着头,我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可是我知道那种完全把胃当成了酒器往里玩儿命倒的办法一定不会让谁的身体好受;至于他心里在想什么,虽然不得而知,但是我猜想,他的那个地方大概也正同他脸上和手上的伤口一样在隐隐做痛吧。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些,因为我也象那样的喝过酒,虽然仅仅一次,可是那已经足够让我体会到这一点:过量的酒精不但不能让人麻木,反而会让原本就痛的地方更加清晰和更加疼痛。

  我猜想郭大炜那天那样不顾一切的往死里喝一定是因为又出了什么事情,那的确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倒没有想到那居然跟我有关。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张咪从别人那儿听到了有关我和他的风言风语,又反过头来兴师问罪,他一时又是委屈又是郁闷,一气之下就再次离家出走了。怪不得他那天带了那么多钱,原来他是打算租房子不再回去了的。后来郭大炜曾经很坦白的告诉我:就是在那天迈出家门的一瞬间他还是爱她,甚至直到那以后很久,也包括和我在一起的一段时间。他说那天他一边打开家里的保险柜,拿出部分眼下必需而且自己也可以心安理得带走的钱,一边觉得自己的心在被撕扯成两半,那当然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因为留下的钱恰好象他不能带走的那部分心,是更多的一半儿。可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真的得走了。”他说的这一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那的确已经是很久以后了,以后到我们终于都愈合了曾经的伤口并且开始再次相信爱情在我和郭大炜开始的时候他的确那么说过,说我们是“凑在一块儿疗伤”,我们之间的爱情。那天晚上,他抱着我,在我的追问下谈起那段往事,直到那时侯,我依然可以听得出他说那句话的语气里不由自主流露出的失望。

  当然,那天早晨我并不了解这些,郭大炜也什么都没对我提起过。我甚至不知道他在前一天晚上对我发出的邀请已经不同于往常:后来郭大炜承认说他那天晚上确实很想见我,而且只想见我一个人。他说当他离开家坐上出租车,茫然于夜的都市而不知何去何从时,忽然就意识到了那个念头的存在。他说那一刻他甚至有种犯罪感,因为仅仅是在半个小时之前他还确信自己完全是被女朋友冤枉了。“可是那时侯我们之间确实是清清白白的呀你说呢所以我又坦然起来了。”,“后来就打了那场架,从医院出来之后本来打算先去一个朋友那儿好好睡上一觉的,可是不知怎么搞的那个念头又冒了出来,而且觉得今天非得把这件事儿办了不可。也许当时我是想弄清楚我和你之间是不是真的象别人传说的那样发生了爱情吧。”,他是这么认为的。他说要不是自己女朋友的“提醒”他还真的没想到过去“分析”我们之间的所谓关系,他说后来在他一个人坐在那儿一边等我一边抱着自我检讨的心态严肃认真的把我和他之间还没有什么关系的关系真的当成一件事儿煞有介事的分析了一通后还真发现了那么一点儿微妙的变化,“那种变化恰恰也是发生在前一天晚上,在我跟你说完再见转过头去的那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你那天的样子让人觉得有点儿心疼。”,“我那天是什么样子”“又美好又无助。”。同样是在我们都对对方敞开心扉的某个晚上,他在黑暗中沉默了一会儿就说出了这么六个字,那更象是我爱用的形容词儿,可是他的确那么说了,大概是觉得那么说更容易让我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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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在一起,就会有些潜移默化的影响。然后,他更紧的搂住我:“你知道吗那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那时侯张咪刚刚离婚,一个人带着一个小女孩儿,从很远的地方来到我们相遇的那个城市。那时侯我也刚到那儿不久,一切都还没有头绪。那时侯的她也是那个样子。我这么说你不会生气吧”遥远的往事让人不知不觉就有些忘情,他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打算收住话题。我心里是有点儿酸,可是我没有生气,反而哭了。回头想起来,郭大炜身上最让我留恋的地方就是他的坦诚。谎言虽然动听,可是爱情里面最重要的,应该是这个吧。“那天晚上,我一边往外走一边想,那个女孩儿,她不快乐,应该有个人好好的爱她。可是,我没有想到那个人会是我。”

  不能否认,在我和郭大炜开始的时候,我们的情感之中的确存在一些相怜相惜的成分,可是,我知道那绝对不仅只是那样的原因,因为,纯粹的怜悯,是绝对不可能产生爱情的,如果你不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因为美好而被牵动的讯息。如果你施舍过一个真正的乞丐,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不过,相通的心境确实曾经促使我们不由自主的越走越近。就是在那个早晨,郭大炜的样子也同样的触着了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让我怎么去形容呢他那天的样子,到更象个迷路的漂亮孩子。后来,他又吐了一次,把他从洗手间扶回到客厅的沙发上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脸色苍白得吓人。情不自禁的,我开始照顾他。那时侯我还没有什么照顾醉酒的人的经验,那个家也实在有点形同虚设,一应全无,我能提供给他的,也只不过是一杯白开水和一条热毛巾而已。因为考虑到他的手上也缠着纱布不太方便,我干脆撩开他的头发,替他敷脸,并且小心着避开伤口上的纱布,我看见他的脸上展露出孩子对于母亲或者病人对于医生的顺从和感激,他就那么目不转睛的看着我。“还疼吗”我轻轻揭开某个胶条,看了一眼伤口,然后问他。他没有回答,却冲我笑了一下,那笑容稍纵即逝,然后他摇了摇头。那是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注视他,他的眼睛确实很漂亮,棕色的瞳人,睫毛是黑色的,又长又浓密,而在那一刻里,它们向我传递的讯息,竟是那样的一览无余,清澈见底。当然,我依然不能称之为爱情,可是,它们当中盛满的一个生命对于另一个生命的允许,仅仅是因为获得了那么一点点的照料就呈现出的信任和爱意却正是两个原本互不相干的生命之间最难得也最易逝的东西。是的,我知道那个东西,我一直在找它,不论从前,现在还是将来,只要我活着。我了解那个东西,了解它的美好也了解它的易逝,因为一再获得的欣喜也让我一再承受过失去。我早已知道大凡美好的东西都特别脆弱,可是,那仍然是我在这苍茫的人世间,在孤独跋涉的旅途上寻找的,最渴望的。没错,这是一个孤独的旅途,我们孤独的来,也终将孤独的去,可是,在路上,我们不是获得过吗那个早晨我就获得过,我再次体会到了被那样一种目光注视的欣喜,当面前的那个男人就是用那样的神情看着我的时候,不管他在那一刻是否清楚我究竟是谁,也不管他究竟是出于怎样的心意,我都无法不动容。就是那样,我觉得自己和面前的那个男人的距离被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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