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节
天天。”
天天因为刚做完手术,又受到了惊吓,几乎昏睡过去,很无力的乖乖的的趴在邦彦的怀里,“爸爸呢爷爷呢”小孩子破碎的声音楚楚可怜。
“爸爸没事,他是去陪爷爷了。”
“那爷爷呢”天天的声音有点哽咽,他虽然只有9岁,但是她很聪明,她明白什么是生死,她还听到了爸爸从未有过惊慌的声音。
“乖,不怕,一会爸爸就回来了,叔叔阿姨先陪你一会。”
“爷爷呢”天天穷追不舍。
“他可能也会来看你。”
“他真的会来”天天充满希望的看着周邦彦。
周邦彦不忍心欺骗她也不忍心伤害她只能说,“叔叔也不知道。”
天天明白了周邦彦在安慰她,想着爷爷和爸爸离开的背影,哇的一声哭的撕心裂肺。
“还有救护车么这边还有两个人需要去医院。”周邦彦对郑艾平说。
“没有了,他们两个也不太严重,开我的车去医院吧。”
“这样,你们三个先去医院,请留下电话,我们事后会联系你们,剩下的人跟我们去警察局吧。”
孙海平在救护车上就没有了呼吸,任凭霍思邈怎么抢救也无济于事,血流的太多了,也没有合适的血袋,临走之前,孙海平握住了霍思邈的手,虚弱的说,“抽屉里有一封信,告诉你妈,我爱她。”
作者有话要说:
hapter14尾声,七年后
萧雨遥从复旦大学的行政楼走了出来,开车驶向了云山医院,她开的不急不缓,晒着暖洋洋的余晖,温暖的笑着,她习惯性的揉了揉右手的手肘,七年了,有的时候还会疼,七年前的那件事终结了她的行医生涯,当时部长的行为已经够成了犯罪,但是他们没有起诉部长,不是因为胆小怕事,而是他们认为这样的结局才对得起孙海平的死,也能让那天活下来的所有人真正的得到救赎,她接受了部长帮她安排的职位,在复旦大学做财务总管,也算做回了她的老本行。
那天晚上,周邦彦一直陪在她的身边,然后在12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向她求婚了,礼物只有两只玫瑰和一枚一点都不花哨的1克拉钻戒。但是她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因为那种红是她最爱的颜色,邦彦懂她,知道她要什么,虽然他们在之前并没有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是他们几乎默契了10年。这么多年他们两个磕磕绊绊的走过来都明白这个组合近乎完美,今天晚上终于等到了周邦彦不用加班,她准备接了邦彦一起去学校接他们的小欣然,然后顺便去祝贺一下考上北医的天天。
因为都是独生子女,郑艾平和晓蕾去年又要了一个孩子,一开始扬扬极力反对,但是后来看到可爱的妹妹,放下了所有的反对,每天放学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妹妹的婴儿床前逗的妹妹咯咯直笑。
于莺莺如愿以偿的留在了美国,嫁给了一个阳光帅气的外国小伙,两个人做的都很出色,进入了让所有人都羡慕的冷泉港实验室,克里克,dna之父旗下的分子生物实验室。
或许是因为那场原谅,也因为孙海平泰然赴死的气魄,所有的生活再次走上了正轨,部长和院长在那次事件之后引咎辞职,霍思邈因为工作出色,亦或是部长对他的补偿,在45岁就当选了云山医院的一把手,郑艾平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神经外科的主任。
不过最让霍思邈开心的还是天天的高考成绩,全上海前20,虽然北大清华的本部都能进,但是天天还是选择了北医的临床8年制,因为她对爸爸的崇拜。
难得有时间,一家三口在广场里放风筝,风筝飞的很高,在微风里红色的风筝的尾巴款款飞扬。
“天天,你要飞到北京去了”小护略有醋意的说。
“肯定还会回来了,上海可是风水宝地。”天天说的很愉快。
一阵风吹了起来,霍思邈趁机把风筝放得更高一些。
霍思邈和天天都出神的望着风筝,不约而同的想起了七年前孙海平的那段话。
霍思邈从兜里拿出一个银色的打火机,烧断了风筝线。
红色的风筝乘风飞扬,霍思邈和小护拦着天天的肩膀,目送着美丽的风筝,飞向他们不知道的远方。
作者有话要说:
c番外接chapter4我读懂了艾平
当我的孩子离开我的时候,我感觉我的身体只剩下了躯壳,以前那些重量通通不属于我了,那个小小的生命我甚至还没有发出第一声啼哭就离开了我,而看到平平被堵在角落里痛打,我甚至觉得那一拳拳都打在了我的心里,但我还是没有过去拦住大哥,失去了孩子,这个时候他们和我一样痛彻心扉,艾平只是不巧的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一个错误的地点。
忽然我想起了我和他分手的理由,那时候的艾平就是现在的我吧,虽然拼命的想要冲过去,但是太多的顾忌又使我们止步不前,那一瞬间我觉得我读懂了平平,明白了当时的他为什么甚至要帮着领导劝我,人生在世牵挂太多,无法让所有人都满意。
那天晚上我老公闹完事被带到了派出所,我没有陪他一起去,而是留下来想多看艾平几眼,我这段婚姻其实是父母的愿望,当时正好和艾平赌气就答应了下来,自己并没有掺杂太多的感情,我想无论和艾平分手还是相聚,我始终是爱着他的。
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自私的留了下了,偷了一夜的肩膀。
后来不顾家里的反对,我毅然的离了婚,无论艾平会不会再次接纳我,我都知道,我的婚姻不应该是现在这样,在那天晚上我明白了什么是真爱,我甚至有点庆幸孩子的离去,谢谢他给了我第二次寻找真爱的机会,否则为了孩子我的一生也会牵牵绊绊的和他走下去。
我又动用了爸爸的关系回到了云山医院,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去神经外科,虽然我回去是去找艾平的,但是不想把他逼的太紧,毕竟当时选择离开的是我。
番外接chapter4她是我的玫瑰part2
从小到大无论走到哪我都会带着一本书lepetitprce小王子,这是一本充满哲理的童话,和莺莺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一度不敢打开我曾经最爱的一章,那里有一段话:
因为我给浇过水的是她,我给盖过罩子的是她,我给遮过风障的是她,我给出除毛虫的只把两三条要变成蝴蝶的留下也是她。我听她抱怨和自诩,有时也和她默默相对。她,是我的玫瑰。
我觉得在这段话里我就是小王子,而晓蕾就是那朵玫瑰,她会有刺,也会含苞待放,会羞赧微笑,也会绽放美丽,我觉得我心甘情愿陪在她身边,在她生气的时候做她身边的沙包,在她开心的时候做那朵玫瑰的叶子。
莺莺则是一个非常自立的女孩,有点像萧雨遥,很有追求也有理想,但有时却让男人望而却步,莺莺懂得我的需要,会为我遮风挡雨,但是作为男人我更愿意成为一支玫瑰可以依靠的山峦。所以当莺莺去美国的时候我顺理成章的和她分手了,对我来说,或许也是一种解脱。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再次遇到了晓蕾,又一次的成为了她的依靠,我很有成就感,感觉那支玫瑰又回到了我的手里,后来我听说晓蕾和老公离婚之后又回到医院当护士的时候,心里的激动,就像一个孩子失而复得了他最喜欢的玩具,我再一次和晓蕾相处,那种兴奋幸福一如从前,半年后我们走入了婚姻的殿堂,然后有了孩子郑枫扬,小孩子也不知道随谁,淘气的让人难以置信,家里的灯啊,杯子啊都被他打坏过,他甚至还拆过家里的电脑。可能是没有老二的魄力,也不太能管得住他,晓蕾经常不靠谱的和孩子一起淘气。
不过还好扬扬的成绩一直都在班级的中上游,所以我也不太管,实在黔驴技穷的时候,我就把扬扬带到单位让和他坏到一块的老二好好磨磨他,不过小孩子还真是奇怪,每次扬扬遇到天天就会变的很乖跟着天天到处跑,一点也没有平时霸王的感觉,或许这就叫一物降一物。
我和晓蕾都很享受婚姻生活,虽然奋斗了56年才在上海买了一套不到60平米的房子,不过晓蕾很理解我,并没有要求我住在她家的大房子里,而是陪着我一起奋斗,我在这件事上很感谢她,我知道我们是天生的一对,默契的天衣无缝。后来我没有在联系莺莺,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几年前的一个神经外科的研讨会上,她最为报告人出现在讲台上,才华横溢,真的不愧是女中豪杰,那次她和萧雨遥同台报告,无论从paper的水准还是英语的程度她都丝毫不逊色,但是据我所知她现在还是单身和雨遥一样。
我感谢现在的生活,我有时甚至会想如果晓蕾的孩子没有在那天晚上意外的离开,我们会不会在一起,晓蕾曾亲口告诉我如果没有那个意外,就算她爱我也不会回来找我,我理解她这种选择,也觉得这样有责任心敢作敢当的晓蕾是我真正的爱人,就因为如此,我们才会在一起。
晓蕾是我一辈子的玫瑰。
番外他们都是孩子by刘晨曦
我在神经外科混了这么多年,感觉身边的人都像是我的孩子需要关心,需要照顾。别看老二天天阳光灿烂,插科打诨,但是其实他的心里脆弱的很,他需要外柔内刚的小护帮他撑起一片天地。
而老三这么多年一直是中规中矩走了过来,起起伏伏有惊无险,但他自从和晓蕾结婚之后,我能感觉到他的成长,他不再是那个到处左右逢源孩子了,开始一点点变的有担当有责任。
老苏虽然不大,但是看起来已经和我差不多了,科里我最同情的就是老苏,他没有老二的运气,没有邦彦的才华,没有老三那样清明,也没有萧雨遥笑看人生的魄力,所以他活的很累,竭尽全力拼搏才到今天这个位置,他弄不到正当的灰色收入,但是又被生活所迫,老婆工作不稳定,孩子高考不理想送出了国,所以只能收红包,收回扣,我们都知道,但是在院长面前我和老二也都在极力保护老苏,因为他为了今天实在付出了太多。
每次看到萧雨遥和周邦彦就能让我想起年轻时的美小护和霍思邈,他们两个当时就是这样不咸不淡的十年然后走到了一起,我也真心的希望能够有一个人给萧雨遥幸福。她至今未嫁的原因很荒谬,她对别人太好了,她对同事的好甚至和我对文谷差不多,这样的人让人望而却步,而她在学术上的才华又让很多追求者相形见绌,所以至今都没有人站在她的身旁。
邦彦是那种典型的让人羡慕嫉妒恨的人,一辈子几乎顺风顺水,没有什么风浪,他长的很英俊,会弹琴,会写歌,动手能力极强。在科里这几年女朋友真是没少处,我见过的就有三四个,但是几乎没有一个正常靠谱的,都是一些长的漂亮但是不学无术的人,哎,也不知道这孩子什么时候能开窍认真的面对生活。
小满和杜丰生也进入了正轨,做手术越来越靠谱了,不会再让我和老二胆战心惊,假以时日我想科里的年轻人应该会带领云山神外真正的走出去,走到世界医学的舞台上叱咤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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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不怕,一会爸爸就回来了,叔叔阿姨先陪你一会。”
“爷爷呢”天天穷追不舍。
“他可能也会来看你。”
“他真的会来”天天充满希望的看着周邦彦。
周邦彦不忍心欺骗她也不忍心伤害她只能说,“叔叔也不知道。”
天天明白了周邦彦在安慰她,想着爷爷和爸爸离开的背影,哇的一声哭的撕心裂肺。
“还有救护车么这边还有两个人需要去医院。”周邦彦对郑艾平说。
“没有了,他们两个也不太严重,开我的车去医院吧。”
“这样,你们三个先去医院,请留下电话,我们事后会联系你们,剩下的人跟我们去警察局吧。”
孙海平在救护车上就没有了呼吸,任凭霍思邈怎么抢救也无济于事,血流的太多了,也没有合适的血袋,临走之前,孙海平握住了霍思邈的手,虚弱的说,“抽屉里有一封信,告诉你妈,我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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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周邦彦一直陪在她的身边,然后在12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向她求婚了,礼物只有两只玫瑰和一枚一点都不花哨的1克拉钻戒。但是她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因为那种红是她最爱的颜色,邦彦懂她,知道她要什么,虽然他们在之前并没有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是他们几乎默契了10年。这么多年他们两个磕磕绊绊的走过来都明白这个组合近乎完美,今天晚上终于等到了周邦彦不用加班,她准备接了邦彦一起去学校接他们的小欣然,然后顺便去祝贺一下考上北医的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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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因为那场原谅,也因为孙海平泰然赴死的气魄,所有的生活再次走上了正轨,部长和院长在那次事件之后引咎辞职,霍思邈因为工作出色,亦或是部长对他的补偿,在45岁就当选了云山医院的一把手,郑艾平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神经外科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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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有时间,一家三口在广场里放风筝,风筝飞的很高,在微风里红色的风筝的尾巴款款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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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还会回来了,上海可是风水宝地。”天天说的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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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思邈和天天都出神的望着风筝,不约而同的想起了七年前孙海平的那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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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的风筝乘风飞扬,霍思邈和小护拦着天天的肩膀,目送着美丽的风筝,飞向他们不知道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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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老公闹完事被带到了派出所,我没有陪他一起去,而是留下来想多看艾平几眼,我这段婚姻其实是父母的愿望,当时正好和艾平赌气就答应了下来,自己并没有掺杂太多的感情,我想无论和艾平分手还是相聚,我始终是爱着他的。
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自私的留了下了,偷了一夜的肩膀。
后来不顾家里的反对,我毅然的离了婚,无论艾平会不会再次接纳我,我都知道,我的婚姻不应该是现在这样,在那天晚上我明白了什么是真爱,我甚至有点庆幸孩子的离去,谢谢他给了我第二次寻找真爱的机会,否则为了孩子我的一生也会牵牵绊绊的和他走下去。
我又动用了爸爸的关系回到了云山医院,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去神经外科,虽然我回去是去找艾平的,但是不想把他逼的太紧,毕竟当时选择离开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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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无论走到哪我都会带着一本书lepetitprce小王子,这是一本充满哲理的童话,和莺莺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一度不敢打开我曾经最爱的一章,那里有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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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在这段话里我就是小王子,而晓蕾就是那朵玫瑰,她会有刺,也会含苞待放,会羞赧微笑,也会绽放美丽,我觉得我心甘情愿陪在她身边,在她生气的时候做她身边的沙包,在她开心的时候做那朵玫瑰的叶子。
莺莺则是一个非常自立的女孩,有点像萧雨遥,很有追求也有理想,但有时却让男人望而却步,莺莺懂得我的需要,会为我遮风挡雨,但是作为男人我更愿意成为一支玫瑰可以依靠的山峦。所以当莺莺去美国的时候我顺理成章的和她分手了,对我来说,或许也是一种解脱。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再次遇到了晓蕾,又一次的成为了她的依靠,我很有成就感,感觉那支玫瑰又回到了我的手里,后来我听说晓蕾和老公离婚之后又回到医院当护士的时候,心里的激动,就像一个孩子失而复得了他最喜欢的玩具,我再一次和晓蕾相处,那种兴奋幸福一如从前,半年后我们走入了婚姻的殿堂,然后有了孩子郑枫扬,小孩子也不知道随谁,淘气的让人难以置信,家里的灯啊,杯子啊都被他打坏过,他甚至还拆过家里的电脑。可能是没有老二的魄力,也不太能管得住他,晓蕾经常不靠谱的和孩子一起淘气。
不过还好扬扬的成绩一直都在班级的中上游,所以我也不太管,实在黔驴技穷的时候,我就把扬扬带到单位让和他坏到一块的老二好好磨磨他,不过小孩子还真是奇怪,每次扬扬遇到天天就会变的很乖跟着天天到处跑,一点也没有平时霸王的感觉,或许这就叫一物降一物。
我和晓蕾都很享受婚姻生活,虽然奋斗了56年才在上海买了一套不到60平米的房子,不过晓蕾很理解我,并没有要求我住在她家的大房子里,而是陪着我一起奋斗,我在这件事上很感谢她,我知道我们是天生的一对,默契的天衣无缝。后来我没有在联系莺莺,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几年前的一个神经外科的研讨会上,她最为报告人出现在讲台上,才华横溢,真的不愧是女中豪杰,那次她和萧雨遥同台报告,无论从paper的水准还是英语的程度她都丝毫不逊色,但是据我所知她现在还是单身和雨遥一样。
我感谢现在的生活,我有时甚至会想如果晓蕾的孩子没有在那天晚上意外的离开,我们会不会在一起,晓蕾曾亲口告诉我如果没有那个意外,就算她爱我也不会回来找我,我理解她这种选择,也觉得这样有责任心敢作敢当的晓蕾是我真正的爱人,就因为如此,我们才会在一起。
晓蕾是我一辈子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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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老三这么多年一直是中规中矩走了过来,起起伏伏有惊无险,但他自从和晓蕾结婚之后,我能感觉到他的成长,他不再是那个到处左右逢源孩子了,开始一点点变的有担当有责任。
老苏虽然不大,但是看起来已经和我差不多了,科里我最同情的就是老苏,他没有老二的运气,没有邦彦的才华,没有老三那样清明,也没有萧雨遥笑看人生的魄力,所以他活的很累,竭尽全力拼搏才到今天这个位置,他弄不到正当的灰色收入,但是又被生活所迫,老婆工作不稳定,孩子高考不理想送出了国,所以只能收红包,收回扣,我们都知道,但是在院长面前我和老二也都在极力保护老苏,因为他为了今天实在付出了太多。
每次看到萧雨遥和周邦彦就能让我想起年轻时的美小护和霍思邈,他们两个当时就是这样不咸不淡的十年然后走到了一起,我也真心的希望能够有一个人给萧雨遥幸福。她至今未嫁的原因很荒谬,她对别人太好了,她对同事的好甚至和我对文谷差不多,这样的人让人望而却步,而她在学术上的才华又让很多追求者相形见绌,所以至今都没有人站在她的身旁。
邦彦是那种典型的让人羡慕嫉妒恨的人,一辈子几乎顺风顺水,没有什么风浪,他长的很英俊,会弹琴,会写歌,动手能力极强。在科里这几年女朋友真是没少处,我见过的就有三四个,但是几乎没有一个正常靠谱的,都是一些长的漂亮但是不学无术的人,哎,也不知道这孩子什么时候能开窍认真的面对生活。
小满和杜丰生也进入了正轨,做手术越来越靠谱了,不会再让我和老二胆战心惊,假以时日我想科里的年轻人应该会带领云山神外真正的走出去,走到世界医学的舞台上叱咤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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