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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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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剑三行将归雪

  作者:纪辞微

  文案

  在墨色苍云席卷之下,穿透这片大地的阳光终将到来。

  我不知道失去的还能不能重新回来,也不知道我到底能不能看到这片大地落满阳光的样子,我只知道,这个世界于我已经失去了颜色。

  除了雁门那淹没一切的白以外,便是无边无际的黑。

  遇到他之后,我的世界依旧是漆黑一片,不过我选择了去相信。

  作死丐哥x面瘫盾萝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欢喜冤家游戏网游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翾飞,秦凯风┃配角:┃其它:剑三,苍云,丐帮

  c壹

  我又做梦了。

  又梦到了那天,雁门关的雪好大好大。下雪之前,阿娘摸着我的头说:“要变天了。”我看着阴霾的天,下巴搁在被我插到地里的盾上点头,这天可不就是要下雪了么。

  阿爹从外头走进来,看到我和阿娘排排站着,笑道:“这是在作甚”顺便揉了揉我头上那簇洁白的毛毛。

  我扭过头:“揉乱了就不好看了”随后气鼓鼓地瞪他。

  阿爹和阿娘同时笑起来,全军都这一个打扮,无所谓好看不好看。阿爹笑得够了,双手齐上把我脑袋顶上的毛毛弄得更乱了:“关心这茬儿白毛不如瞧瞧你的陌刀,看它都成什么样了,你是拿去劈柴去了么回头等我给你打把新的。”

  然后我就醒了。我一伸手就摸到了身旁冰冷的长刀,握住它冻得跟冰一样的刀柄,我将它拿得过来些,把头轻轻靠在了上面,就像我挨着阿爹的肩膀一样。这里没有雪,然而雁门的那场雪从落下开始就从未在我心里停过,纷纷扬扬,铺天盖地,再没给我剩下什么。

  燕帅说,在墨色苍云席卷之下,穿透这片大地的阳光终将到来。我不知道失去的还能不能重新回来,也不知道我到底能不能看到这片大地落满阳光的样子,我只知道,这个世界于我已经失去了颜色。除了雁门那淹没一切的白以外,便是无边无际的黑。

  一切,都没有了。

  雁门关,苍云军,薛帅,阿爹,阿娘,全都没有了。葬在我们自己的雄关之外,葬在,看不到尽头的雪野里。

  我无法忘记我是怎么被他们护着杀出重围的,全都是血,都是我熟悉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他们一个又一个地倒下,红色的热血溅到我的身上,带走了落雪带来的冰凉。苍云几千人,到最后竟然就只剩下了不足百人。我呆呆地看着满目皆白,连哭都哭不出来。

  后来我们上书帝京,今上却说,安禄山平乱有功,薛帅治军无方,玄甲苍云军从此断粮饷。苍云军成了朝廷的弃子,我们从小孤山到东海,北到西室韦部,西到大雪山,整整十年百战百胜,忠心耿耿地守护了大唐十年,却落到这样一个地步。

  我还记得不久之前,薛帅还摸了摸我的头,说我长大了肯定会像燕副帅一样。燕副帅那时跟军师一起都在薛帅身侧,她一贯冷俏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军师说,苍云迟早交到我们手上,所以要好好练刀好好舞盾。

  那天他们的话让我热血沸腾,我甚至在雪地里多舞了整整一个时辰,可是在残旗之下,猎猎血风,我扶着受伤的师兄麻木地说出誓言,却觉得连血都要冻起来:“苍云所属,皆为同袍兄弟姐妹,当誓死相护。凡因私欲叛国c背信c不义c害名者,皆为苍云锋刃所向。”我的同袍,我的兄弟姐妹我没能护住他们,是他们誓死护住了我。

  我对燕帅说,我想回乡看看。阿爹和阿娘都是南人,家在洞庭湖边。他们都是苍云的战士,入军后就再未回去。他们在军中相识相恋,最后结为夫妇,再有了我。小时候阿娘总是对我说洞庭风光,说是我一定要回去看看。我长在军中,知道一入军营生死便不再由己,战场上赌的就是命,稍不留神命就没了。我想,或许日后我将不再有机会去一次洞庭湖,去看看那里的湖光山色是不是像孟襄阳说的那样,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燕帅沉默了许久,轻轻点了点头。于是我便孑然一身地带着我染着血的盾和砍出缺口的陌刀上了路。

  南国不如雁门酷寒,一年有三个月都在下雪,然而却阴冷潮湿,我很不习惯。对着破庙顶发了会儿呆,我终于微微蜷起身体,并且打算把盾挪近些挡风,然后突然发现自己旁边居然还坐了个人。

  是个叫花子,身上是青红的花绣,歪着头靠在佛龛上,嘴角边挂了一丝哈喇子,下巴冒出些胡渣渣。他抱着一个葫芦,塞子没塞上,酒就从葫芦嘴里滴出来。我尽量轻手轻脚地坐起来,发现我就躺在一滩酒里头,难怪冷得我的梦里都在下雪。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

  我透过破庙那漏风的窗户朝外头看,发现天还没亮。因为是阴天天上没有星星,所以我没法儿判断时辰,恰好此时我的肚子叫了一声,于是我知道了,马上就要天亮了。我靠着佛龛坐了会儿,想着等会儿去找个什么活计做。我身上一枚铜钱都没有,必须去弄点儿钱买个馒头填肚子。这一路我都是这么饥一顿饱一顿过来的,虽然军中的伙食不怎么样,可是至少三餐不愁,一个人在外才知道,原来吃个饭也是这么不容易。但是燕帅他们估计也不好过,毕竟军粮军饷什么都没有,还有受伤的兄弟们,其实我走了大概还为他们减轻了些负担。

  我在这儿想些有的没的,饿肚子的感觉就越来越明显。当我饿得胃都在抽搐的时候,我终于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睡得跟死猪一样的叫花子身上。当然不是说我要吃他,我可没有吃人肉的爱好,我只是想着他们是乞讨的,身上大概有些钱。我可以,嗯,借,没错,我可以借点儿钱来买点儿早饭,吃饱了多做些活儿把钱还了,还可以攒点儿盘缠以便上路。

  作为一个当兵的,我的行动力一贯很强,我当即放下刀和盾跪到这人的身边,开始掏他的腰包。钱袋子就挂在腰带上,我掂了掂,里头居然有些碎银子。走了那么一路,对钱没什么概念的我也知道了这年头的物价,当即感叹原来讨饭也是个这么能赚钱的活儿。一边把银子往外掏一边考虑着我要不要也去找个碗来往街上一蹲,然后这个想法立马就被否定了,我堂堂苍云战士岂能做出这种事薛帅曾教导我们,只要有一口气在就不能做有辱气节的事,要靠双手战到最后。

  我只拿了些铜钱就把钱袋重新放了回去,一抬头,发现这个叫花子不知何时醒了,应当醒了有一会儿了,此刻正双目清明地看着我。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破窗透了些微光进来,映得他眸子亮晶晶的。

  我的动作一下子顿住了,面无表情地跟他大眼瞪小眼半晌。他眨了眨眼,看了看我的手又重新看向我的脸:“你”

  这人的反应到底是有多迟钝既然连话都说不出,那就没有必要给他说话的机会了,我抬手就直接一拳揍向了他的脸。我手上套着手甲,这么一拳过去,他几乎是连抽都没有抽一下就吧唧一声倒在了地上,鼻血和酒葫芦里的酒同步地往外流。我的膝盖都沾上了一些酒,冰凉的液体让我觉得很讨厌,几乎是立刻的,我揣好银钱,抓起刀和盾直接踢开破庙的门,一头扎进了晨光里。

  吃了一顿好的,填饱了肚子有了力气之后一切都顺利得很,我在米店兢兢业业地搬了一个上午的米,几乎都忘了我早上打劫了一个叫花。中午得了歇,掌柜见我小,便先给了我半天的工钱,我去买了两个肉包子,坐到墙根便开始吃。

  肉包子的肉很香,看来掌柜并没有用那种都没人要的肉坑人,还是很厚道的。几乎是风卷残云地吞完了一个,我意犹未尽地舔舔手指然后去解决另一个,刚刚咬下第一口便发现有哪里不对劲。我停下动作抬眼一看,此刻面前竟蹲了一个人,而这个人赫然就是先前被我打晕在破庙的叫花。他的鼻子有些青,还有跟我的手甲形状吻合的细小伤口,这些东西无一不在昭示着我其实该是他的仇人,可是他对着我却笑得跟花儿一样。

  都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我抢c啊不,借了他银子又打了他,按理说怎么都是仇人了吧,他怎么还能对我笑成这样呢不会是脑子有毛病吧

  我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打量我,我随时提防着他可能的动作,在他开口的一瞬间差点儿挥拳,谁知道他居然傻了吧唧地问我:“包子好吃吧”

  我一愣,看着他一脸纯真的笑靥如花,旋即皱起眉,想抢包子,做梦吧用嘴一叼,我的拳头朝着他的眼睛招呼过去,他毫无防备地挨了这一下,凄厉地哀嚎一声缩成一团,差点儿滚到地上。我三口把包子吃完,拿起刀盾,走人。

  这是我跟他的第二次见面,依旧这么凶残和血腥。

  作者有话要说:  被鸡腿子洗脑然后萌上了这对,作死的丐锅锅和面瘫的盾萝,然后一冲动我就开文了开文了开文了

  c贰

  我觉得跟我见了两次就被打了两次的他一段时间内大概不会再凑上来了,谁知当天晚上我就又遇见了他。我的钱根本不够住店,所以只能继续过风餐露宿的生活,我再次回到了郊外的那间破庙,远远的就看见一个人蹲在门口低着头不知道在干什么。走近些我就看清,居然又是他。

  而那人明显也看到了我,他抬起手来冲我挥了挥,还亲切地跟我打了声招呼:“哟。”

  我站在庙门口的空地上一时间不知道要做何反应,只能冲着青了一只眼眶的他颔首,他见我回应了,笑得更加开心,这便站起来朝我走过来。这时脑子里冒出这样的想法他是来找揍的么然后我发觉我的手痒了

  我直直地盯着蹦蹦跳跳朝我过来的叫花子,把刀往地上一插,随时准备给他一拳,不过在他离我大概五尺的时候停了下来。我看着他双手捂胸好像我马上就要轻薄他一样的动作,眉梢不由得抽了抽,啊c啊,谁会去想去欺负一个弱兮兮的叫花子啊,我可是c苍云的人啊我捏了捏手甲,嘎嘣作响。

  “你拿了我的钱还要打我,这是什么意思啊”他的声音响亮而利落,听起来还不错。

  我冷眼看着他,在怀里掏了掏,摊开手给了他五枚铜钱。

  他愣了愣,估计是没想到我那么好说话,只顾着惊讶都忘记来拿钱了。我又把手往前伸了伸,他往后退了退。

  “”还是很想揍他怎么办

  阿娘教导我,做事不能光凭拳头,要对别人态度温和,要好好说。我懒得说话,就好好地看着他,看着眼前这个挺干净的叫花子一脸惊讶地小心挨近我,把铜钱一枚一枚地拈过去收好。

  我瞄了瞄他似乎又沉了一些的钱袋,心想不就是三个包子的价钱么,抠门。把抬得有些软的手收回去,我把刀盾握在手中,径直进了庙里,反手关上了门。

  “嗷”

  我疑惑地回头,又转回来。寻了个风小些的位置,抱来墙角的稻草铺好,刀盾都放在身边,随后躺了下来,我听见全身的骨头都在咔咔作响。做了一天的活,疲惫的身体此刻放松下来,睡意一会儿就来了。不过我不敢睡得太熟,毕竟是一个人在外头。耳朵里听到些朦朦胧胧的声音,我强打起精神听了一会儿,发现那声音很快就消停了,这就勉勉强强放下心来。抬手捂了捂钱袋,里头的钱不多,两顿饭而已。我想着明日多做些工,再攒几顿饭的钱就可以继续上路了。

  第二天早上我从重复了不知多少遍的梦里醒来的时候,看到身旁不远处还是躺了那个叫花。我坐了会儿等着天亮,这段时间他没醒,估计是做了什么好梦,笑得傻兮兮的。我抿了抿唇,不由得有些羡慕,我也想做点儿好梦啊,至少,不要再梦见那些血雨和残肢断臂了

  天光乍现时我提了刀盾去等着城门开,随后去寻了活计,一个上午就这么挥汗如雨地过了。得了工钱,我仍旧在午间买了两个包子坐在墙根吃,拳头大的肉包子还是那么美味,唯一与昨天不同的不过是身边多了一只脏兮兮的猫。它的眼睛是漂亮的青蓝色,它用这样一双蛊惑人的眼睛盯着我,轻声地喵了一声。

  它也是饿了。我看了看手里还剩大半的包子,掰了一块沾了肉沫沫的皮给它。它嗅了嗅,愉快地将它咽了下去,随后又看着我舔舔嘴巴,喵。我心一软,就这样跟它一人一口地将一个包子分而食之。

  第二个包子我不打算分给它了,因为只吃一个包子我根本没法儿饱。我吃不饱就干不好活,干不好活就不能赚足够的钱,不能赚足够的钱就养不活自己,养不活自己也就养不活猫,就到不了洞庭,也回不了苍云,没法儿为我的父母和同袍报仇。我不能死,我要死,也要等安禄山那个畜生死了之后。

  我埋头咬了第一口,然后,手里的温度突然就这么不翼而飞了。我抬头,一个比我身边的猫还脏的小孩儿疯跑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边跑还一边把包子往嘴里塞。我默默地看着他消失在人潮里,没动。最后同猫对视了一眼,叹了口气。就算追上他我也没的吃了,难道还要他吐出来就算他吐出来我也是不可能吃的。我往后头一靠,看着宽宽的屋檐,一时间头脑空白。

  所以说我今天就吃了半个包子而已,猫儿没走,后爪挠了挠耳朵,同我一块儿思考着人生。我伸手轻轻摸了摸身旁满是缺口的陌刀,同时在心里安慰自己:出门在外,饿肚子难以避免,饿过去就不会觉得了。

  午后的阳光微暖,尽管就吃了个半饱,我也还是有些昏昏欲睡了。我垂头看着身侧瘦小的猫咪,一道拉长的阴影瞬时将我们俩都笼住了。我复又抬头,觉得这样的抬头垂头颇为消耗体力,然后,一双带笑的琥珀色眸子映入我的眼帘,当然,我的重点其实是在递到我面前的那个热气腾腾的包子上的。

  目光在这阴魂不散的叫花子身上和他手中的包子上徘徊了两遍,我没动。他维持着弯腰的姿态,脸上的笑容未变:“吃吧。”

  为什么我觉得此刻有种“嗟,来食”的即视感我面无表情地瞪了他半天,最后在饿感和那样不惹尘埃的目光中败下阵来,不吃白不吃。伸手拿过,掰了一小块丢给猫咪等它吃得一脸意犹未尽后就大口大口地喂到自己嘴巴里。他在我身边坐下,也拿了个包子在啃,一边啃还一边说:“这儿的包子就是又便宜又好吃。”

  我默默听着,在心底回了一句,我就是冲着便宜去的。结果我怀疑我是不是把这句话说出口了,否则他怎么会一个人接着说那么多话呢

  “这猫真脏啊,是野猫吧”

  “你真好心,还给它吃的。不过为什么对我这么凶,打得我的脸到现在都青一块紫一块。”

  “你是从哪儿来的啊这么小,怎么在郊外住着不回家”

  “我叫秦凯风,顺凯风以从游兮的凯风,是丐帮弟子。你叫什么”

  “咦,你怎么都不说话呢我不是坏人啦,还是你不会说吗”

  我偏头直直地望进那双眸子里,依旧一言不发,他用期待的眼光看着我,我用平静的目光回答他。最后我随便擦了擦手,拿起陌刀和盾,走了。

  “喂,下次别再被抢东西啦人家抢了你的你就要去夺回来呀”

  他在我身后遥遥地说着,声音依旧元气满满。我觉得比起他,大概我更像个小叫花。他无拘无束逍遥行走天地,我却乞求苍天予我一线生机。

  晚上我拿着为数不多的工钱回到破庙的时候,叫花子依然在,身边还跟着一只白色的猫。他不知在哪儿去找了个锅,燃了堆火在煮什么东西。我站在庙门口不知要不要进去,那只猫见了我,施施然地走过来,在我脚下溜了一圈儿,细细地叫了一声。我看到它青蓝色的眸子,认出它就是中午求投喂的那只,洗了毛就改头换面了呢。

  “你回来啦。”叫花,呃,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应该叫秦凯风。好吧,秦凯风,他拿着把汤勺,笑嘻嘻地冲我打招呼。

  什么叫回来啦,别搞得我是在这儿定居的一样。而且这样自来熟的语气是个什么意思,我们压根不熟行吗

  “站着干什么,进来呀。”他又说,脚边的猫咪很配合地叫了一声,我抽了抽嘴角,终是迈了进去。

  进去之后闻见的香味更浓郁了,肚子好像更饿了。我很忧郁地铺好了稻草放下刀和盾,打算用睡眠解决饥饿问题,刚坐下就被他叫住:“过来吃饭吧。”

  我一愣,环顾四周发现这里除了我跟他两人外加一只猫之外真的没有其他人。秦凯风冲我笑:“新打的鸽子,新鲜又好吃。”

  觉得略有些不真实,我的本能以压倒性的优势胜过理智驱使我奔着食物而去,然后我坐到了火堆旁边,猫咪已经埋头开吃了,那模样欢快地让人嫉妒,我似乎都看到它脑袋上开出的一朵朵温暖的小花花我发誓从未见过这般模样的猫,说好的高贵冷艳呢

  作者有话要说:

  c叁

  我吞吞口水接过他递给我的小破碗开始吃肉喝汤美妙得有些不真实。鸽子肉很嫩,煮得酥烂,汤很鲜,很好喝。这大概是我离开苍云以来吃的最好的一顿了。我嚼着肉,恍惚间忆起一个很可笑的问题,为什么我一路走来就从未想过除了赚钱买饭还有打猎这一途呢我这一身功夫对付人大概有问题,对付兔子小鸟一类的总归是轻松的。我为什么,就这么蠢呢我端着碗,看到鲜亮的汤头倒映着我木然的脸,心里都快哭了。

  秦凯风坐我旁边吃得哧溜哧溜的,好像碗里不是略显寡淡的鸽子汤,而是什么山珍海味。这样一来,我就觉得更饿了,到后来几乎是抢着喝完了最后一口。没有抢得过我的秦凯风哭丧着脸收了锅碗瓢盆,而我则重新点了火,抱膝坐在旁边看着跳跃的火光发呆,已经洗白白的猫咪窝在我身边优哉游哉地打哈欠。

  他回来之后没说话,我就更不说话了好像到现在我都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我其实蛮感谢他的,他给了我包子,给了我一锅鸽子汤,我只是想起了从前的事,所以不怎么想说话。

  雁门苦寒,物资不足,没什么好东西,买个酒都要去广武城,要打个牙祭什么的就只得趁休沐日出去打猎。我还小,阿爹不准我跟着去,所以每次我都在营地里留守等着他和叔叔伯伯哥哥们带回各种各样的猎物,有时是雪兔,有时是狍子,有时是狐狸,有时甚至是熊。晚间他们就在营外的空地上点火,这些动物的毛皮都剥下来做袄子披风,阿娘还曾经单独用毛毛为我做了个束发的小球球,然后肉什么的就分部位烤啦煮啦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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