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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他愣了愣,瞬间便了语气:“难道要叫翾翾”

  我们真的已经熟到这份上了么我发誓并没有“我叫宋翾飞。”我再次将名字重复了一遍。结果他跟没听到似的:“翾翾太奇怪了,叫翾飞吧。”

  面对一个随时可以沉浸到自己世界里的人,我能说什么呢我很快地就妥协了:“随你。”

  于是他很高兴似的微抬起下巴,眯着眼睛笑开了。那模样有点儿像炫耀捡到了肉骨头的小狗。这样的比喻虽然略微过分,但是贴切,何况我只是在心里想想,他听不到,所以怎么想都无所谓吧。他常常笑,所以其实我很早就注意到他笑的时候都习惯性地扬着下巴,好像不这样就笑不出来一样。这样的小习惯让他的笑看起来带了层自信,显得更加阳光有活力,也颇具感染力。他生了一双天生的笑眼,一笑就弯成了新月,不得不承认,有些小帅。不过再帅也比不上薛帅,比不上阿爹和师兄,没错

  他好想忘记了先前的那点儿不愉快,什么不会轻易原谅我的话全都抛到了脑后,他说这儿太危险了,不要在这里久待,容易出事。“你要去哪儿”

  “往南。”

  “这里有很多条路的,你不说清楚不好选路啊。看你好像挺急的,绕路耽误时间也不好吧”

  我觉得他说的似乎也挺有道理的,于是说:“洞庭。”

  谁知这家伙脚步都踉跄了:“你要去洞庭湖”

  不知道这句话为什么会让他有如此大的反应,他是有仇人在那里么我疑惑地望着他。他喝了口酒冷静了一下这是他的原话,抹了抹嘴巴:“你不早说”

  为什么要告诉他以及,早说不早说,“有区别”

  “哎哟,那里是丐帮的总舵,是我老家,我在上头除草种田喂猴子的年岁比你活的时间还长,没人比我更熟悉了回家的路我怎么可能不清楚,我带你走近路你也不至于跑到洛道来被一群尸人围攻啊”秦凯风这个话痨,一开说就停不下来,我觉得头疼不已,很想一巴掌让他闭嘴,可是人家对我又没什么恶意,照他的话来说他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这么对他也不厚道,有违苍云之风。世间之事总是难以两全的,唉。

  我静静地听着没接话,他丝毫没有注意我其实没怎么听进去,手舞足蹈地自顾自说个没完,抱怨完了我没早点儿告诉他要去他老家就开始介绍他老家的风土人情:“洞庭湖可大了,坐船上岛都要好久岛对面就是那个岳阳楼,孟襄阳就是在那里看了我们那儿的风景才写出那什么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的。”这语气听起来像整个洞庭湖都是他家的一样。“岛上头有可多的桃花了,一到春天就像在桃花海里面一样,里头的桃花猴全都鬼精鬼精的娥皇女英的墓也在上头,师姐们总喜欢跟师妹讲她俩的故事”

  从他的一堆废话里面我拣出两句过了过脑子,发觉其实丐帮的生活还是很辛苦的,要耕田种菜喂猪喂鸡练拳耍棍,还要执行很多任务,而且丐帮弟子也不是以乞讨为生的。说到这个,秦凯风义愤填膺了起来:“那些可恶的叫花子冒充丐帮弟子到处惹事,把我们的名声都搞臭了简直就是败类我们都是自力更生的人,才不是摇尾乞怜的狗”

  而我只能默默地表示,完全不了解。可是他是那种不管你什么反应,自说自话能力一流的家伙,我怀疑他是不是前多少年都没说过话,现在就凑到一堆说了。我真这么问了,他就真答:“师姐以前的确说我话少,后来她说这样不行,我得多说话,然后我就多说话了。”

  所谓的一句话毁终身,他的师姐硬生生地把一个有能力做个安静的美男子的家伙教成了让人烦不胜烦的开口跪,这样的结局实在是太残酷。

  秦凯风对我那极为不配合的冷淡敷衍丝毫不以为意,他说十句话我能回一个字就差不多了,可是他一路上都兴致勃勃。也托他的福,我这一路过得可热闹了每天有一百只鸭子在你耳朵边叫唤能不热闹么

  “这个可以卖钱么”我拔了一棵草问他。

  他终于住了嘴,一看:“哦,可以,煮汤味道不错。”

  是野菜。野菜的价钱没有药草高,不过能卖钱就可以了。

  南方多山野,山野就意味着有好东西,在雁门的时候我也常常会跟师姐们上山采药。苦寒的雁门也能长出那么多好药材,南方这种温润柔和的地方好东西更应该成倍地长。我手里拿着跟扫蛇的棍子,继续往前“开疆拓土”。秦凯风在后头大叫:“小翾飞,你别走那么快啊”我理都懒得理他。

  我们两个穷人一块儿踏上了去洞庭的旅途姑且算作旅途吧,秦凯风说去打工赚钱慢了,还不如去挖药材来卖。我想想挺对的,便砍了些竹子编了背篓,立刻就开工。也并不是在所有的山上都能找到合心意的东西,也可能遇到些危险,例如某次我们就遇到了老虎。这段刺激的经历最后以我一个盾把它砸飞告终,可是在这个结局之前是秦凯风抓着我的手在丛林里飞奔。春天,万物生发,四处枝枝丫丫,一路磕磕绊绊,我的腿上被刮出了好多小伤口,他小题大做地去药店买药膏给我涂上,花光了所有的钱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到现在都在这么苦逼地采药的原因之一。我其实并不是很在意留下伤痕这种事,对于军人来说,伤口就是勋章,没有哪个常年呆在战场上的人不受伤的。而秦凯风格外正经地说:“你是女孩子啊,还这么小,别留伤疤,留了就不好看了。”

  “反正也没人看。”大家都一样,还兴谁嫌弃谁不成

  “我看啊。”他一边抹一边说。

  我默默地抬眼看他,随后一抬脚,砰一下把他踢得八丈远。秦凯风摸着下巴龇牙咧嘴地走回来:“你干嘛踢我踢也是不给踢脸的”

  “流氓。”

  “流氓吗流氓吗要不要我流氓给你看看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流氓”他恶狠狠地蹲到我的面前。

  我盯着他默然不语,手抓紧了刀柄。

  他下巴一抬,高傲地说:“大爷我对你这个才十岁的小破孩儿完全没有一点兴趣”

  不管怎么说,这句话都让人听了很不舒服。我斟酌了一下,觉得还是赏他一个盾好了,然后他又飞出去了

  我在前头走着,哗啦啦地打了半天草,一回头,后头居然没人了。左看看右看看,真的没人了。我看看手里新拔的草,有些愠怒,我又不认识这些东西,他居然还敢偷懒,卖出去毒死人了得吃官司的想罢运气于腹,一声大喝:“秦凯风”

  过了会儿,回应遥遥地穿过密林而来:“诶”我看向声源方向,只见顶着一头乱毛上头还沾了好几片叶子树枝的他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匆匆跑了过来。

  我很多时候都觉得他像一种动物,例如说,狗。我其实并不喜欢把人比喻成动物,我认为这是个侮辱,可是面对秦凯风,我觉得我不这样做才是侮辱,他实在是太像一条大型犬了,格外温顺的那种。尤其是此刻,我都依稀看到了他身后摇动的尾巴。

  “你猜我找到了什么。”把草编蚱蜢塞到我手里,双手撑在膝盖上脸对脸地跟我说。

  我看了看手里的物件,把刚摘的药草递给他。“什么”

  他就随便地看了一眼,丢进我背后的背篓里:“温泉哟”

  温泉我一愣。

  “哈哈,今晚可以好好地泡澡了。”他仰天长啸。

  我听了也要泪目了,只是没有将这激动狂野地表现出来,说实话我是在心里呐喊的终于可以洗澡了

  作者有话要说:  做任务整个人都是崩溃的,迷路迷得那叫一个爽,进秘境里头居然连个鬼都没有然后还是不想码字不想码字,啧啧。

  c陆

  秦凯风带着我欢快地下了山,往集市一站,几下吆喝着草药就全卖光了,剩下的野菜我们就留着自己吃。我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他跟来来往往的人谈笑风生,真是天花乱坠,那气场里真的开着一朵朵在跳舞的小花。我这个位置大概能看到他三分之一张脸,就算我再嫌弃他也不得不承认,他笑得很好看,来来往往的姑娘们没有一个不多看两眼的,如果他不是这样一身破烂的话,大概会有人上来搭讪两句。

  我缩在后头,抱着刀倚着盾,手头玩儿着那只草编的蚱蜢,时不时关注一下生意他倒是随时随地都在跟人家推销,卖没卖出去又是另外一回事,所幸,很快就卖完了。他走到我身边坐下,摊开粗糙的大手开始数钱,一枚两枚铜钱的撞击发出格外好听的声音,最后他大手一挥:“走吃好的去”

  我赶紧拽住他:“这是路费。”

  他笑呵呵地揉巴揉巴我的头:“钱没了可以再赚,现在这心情过了可就没了。”

  这真是我听过的最有道理的道理。好,吃饭就吃饭,我也远离油水好一阵了,今儿个可劲儿吃些好

  在餐馆里大快朵颐了一顿,不知道为什么里面的人都以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我们。吃完之后把没吃完的烤鸡打包带走,我嘴巴和手都啃得油腻腻,秦凯风绕到隔壁的小酒店去打了壶酒,又拎着我去夜市里买了点儿小吃然后才重新踏上了山路。

  树林黑黝黝的,我顾着吃鸡没怎么看路,就跟着他走了。他在唱歌:“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西南北”响亮的高音回荡在微风簌簌的林子里,褪掉了原本那层诡异的阴森。

  我把最后一根鸡骨头扔掉,拽了拽前面的人:“刚才来过这里吧”

  他勾着酒葫芦回头:“没错,就是这边,跟着我就对了,我可是号称从来不迷路的人。”

  不过是号称,我摘了路边的宽叶草擦了擦手,当然没有擦干净。满手的油可握不住刀和盾,我离开它们一秒钟都不成。“喂”我正想问他有没有什么可以擦手的东西,脚下突然就一陷。左脚踩到一个坑里一崴,我整个人就往左边倒去,下意识地抓我的刀,想往地上戳。有点儿糟糕的是戳是戳中了,可是我倒的地方居然是个坑,我手滑没抓住刀柄,一下子就掉坑里了。下落的时间不长,然而落地时那巨大的冲击和压倒东西的牙酸声音还是让我脑子一嗡。

  这大概是个捕兽坑,下头林立的是些竹片,还好我将盾垫在我的身体下面,否则不知道会不会被戳出一身的洞。这底下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我的脚扭得有些狠了,动一动都疼。

  “小翾飞,你在哪儿啊”上头传来秦凯风的声音。

  “我在地下”我大喝一声。

  “什么哪儿”

  “坑里”

  “啥哪儿”

  “”他这是要气死我么,我一咬牙放了一串袖箭。

  不多时传出一阵惨嚎:“啊,扎到我了”

  “”这头蠢货

  最后还是他跳下来把我救上去了。我一坐到地上就咬牙切齿地说:“我的盾”

  他愣了愣,又跳了一回,把我的宝贝盾带了上来:“我说你刚才挣扎个什么呢,又不是让你丢了它不要。”

  我一把抢过,怒瞪他:“兵器怎么能丢战场上丢兵器是要命的”

  他挠了挠脸颊,一脸天真道:“这儿又不是战场。”

  世界观不同怎么能愉快地玩耍我不跟他说了

  看我有点儿生气了,他咳了咳,问:“还要去泡温泉吗”

  难道你会因为咬了舌头就不睡觉了么

  “呃那走吧。”他一帅酒葫芦就站了起来。

  我撇了撇嘴:“脚扭了,走不动。”

  他眨巴眨巴眼,复又蹲下来:“我瞧瞧。”

  “嘶”

  “碰一碰就疼,挺严重的啊。至少半个月走不得。”他微微皱了皱眉,“要想早点儿好的话就别逞强乱跑哟,最好动都别动我可是提前警告你了哟。”

  我咬咬唇,没说话。为什么我就听出他的语气里是一股幸灾乐祸

  他拍了拍手,转了过去,语气轻松:“上来吧,我背你去好啦,等会儿就去给你找药。包个两三天保证一点儿后遗症都没有。”

  我看着他的背,略无语,最后还是慢吞吞地撑着半边身子努力站起来,虽说我的所属是苍云,按理说作为把受伤当吃饭的军人忍痛什么的都是小事,不过我只上过一次战场,唯一的一次,看着苍云几乎覆灭。

  就在我奋力地抗击大地对我的爱的时候,我突然就被抱了起来。对不起,不是传说中的横抱,而是像抱小孩儿一样的抱法还是单手的我一愣,看到他放大的脸时脸一红。难得见到他的严肃脸,那双琥珀色的眸子因为光线问题而变得黑黝黝的,只一点高光,阿娘曾说,这样的就叫目若点漆。没有傻呆呆笑容的俊脸再配上这样一双眸子,看起来真的不一样了。

  可是接下来,我看到他张开唇色微白唇线分明的嘴巴,最终吐出的二字:“好重。”

  咔。

  我的感动我的欣赏一下子全都随风消散了好想手撕了他,我忍了又忍,终于只是一巴掌拍到了他的脑袋上:“闭嘴”

  他向前一屈身,我就向后一仰。天空和树影迅速地滑过我的视界,几乎都已经能看到不远处地上长的草了,我被狠狠地一扯,脖子被托住。窒息的同时我清楚地听到我的腰发出咔嚓一响,才从我的视界里淡出的景色重新回到了我的视野中。我抱着秦凯风的脖子,眼泪都挤出来那一瞬真的没法儿呼吸了。

  “好险好险,你早该好好抱着的嘛。”他扶着我脖子的手放了下去。

  我气得浑身发颤,现在不仅是脚扭了,连腰都闪了秦凯风我们俩上辈子是有仇么

  温泉是秦凯风先泡的,他泡好了之后就去山里头找草药,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怕倒是不会,蒸汽氤氲里,我舒舒服服地靠着温泉壁闭目养神。雁门附近没有温泉,那里没有这样的柔婉,处处都是冷硬的黑色和无边的血色。唯一的开阔水源地是映雪湖,但是我平日里都有各式各样的训练,阿爹阿娘也总有任务在身,所以很少能去到那边。即使去了也不能下去泡,夏天那水也是冰凉冰凉的。

  我低头看着泛着波澜的泉水,伸手捧了一捧。清澈的水就这样溜走,只留下掌心的小小一点。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跟我的同袍们一起享受这样的温泉,大家一块儿泡得舒舒服服的,说说话,吃吃东西,闹一闹,多好。可是没有这个机会。我们是戍边的军人,不能随意离开驻地,何况我们现在被朝廷抛弃,军粮军饷兵器补给全部都要自己解决,奚人扰边,狼牙掣肘,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不能有一点放松。

  我仰头看着这无月的星空,今上被蒙,权臣掌权,奸贼当道,整个大唐已经陷入了一片迷雾之中,不知会走向何方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要的只是安禄山的人头,只是报仇而已。

  燕帅说,奸臣当道的国,未必对得起兄弟们的牺牲。而我们背负着死去的兄弟们的使命,就要堂堂正正地生c死。为了奸佞,为了将我们排除在外视为弃之的李家去拼命,做梦去吧我们需要做什么,为了什么而做,这一切全部都跟以前不同了。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这般作想,但我明白,雁门之役之后,我们所守护的就不再是那座我们曾效忠的庙堂。

  秦凯风去的时间有些长,长到我胡思乱想得连头都疼了。我摸摸自己的脸,烫得惊人,身体软绵绵的没多少力气,同时还被蒸汽蒸得很不舒服。我想从水里爬出来,脚下一滑,直接扑到了水里。跌进去的时候我呛了一大口水,鼻腔里传来一股辛辣的刺痛,我手忙脚乱地扑了两下,接着什么东西就拽住了我。

  虽然我晕乎乎的,但是神智还算清醒,这会儿能过来救我的除了秦凯风根本不作他想。所幸的下去的时候还穿了贴身的衣服,否则,呵呵。

  “没事吧”

  喝了好多温泉水,那味道搅得我胃里一阵翻涌,秦凯风又在我背上拍了两下,我脸由红转青,跪在池边哇啦啦地就吐了出来。

  他又在此刻发挥了那好死不死的话痨属性:“怎么能泡到水里去洗澡还能把自己给洗没了你脚扭了还这么乱扑扑,能不能消停点儿啊我这么辛苦地去给你找药,回头都白费了”

  我搞不清他到底是在心疼他的劳动力还是在心疼我,但是管他是哪个,先给我闭嘴吧

  最后秦凯风鼻孔里塞着草纸,上头隐隐渗出点儿红,左眼眶红了一圈儿,蹲在我面前一言不发地给我上药。捣烂的药草散发出一股诡异的味道,观感也甚瘆人。他就用这样看到就避之不及的草渣渣和撕成一条条的软布仔细地包好了我的脚踝,手法很棒,做得很熟练。

  回程的时候我还是像被抱小孩子一样地抱在他怀里,我懒洋洋地不想动,双手揽着他的脖子。他一摇一晃地下山去,将我的睡意给晃了出来。我靠着他肩膀眯起了眼睛,生出了一种我是被阿爹抱着的错觉。刀和盾被他背在背后,我的手臂垂下去就可以碰到,冰冷坚硬。我记起阿爹带我去广武城吃猫耳朵的那天也是这样,那天他的刀柄上还缠了两条红绸子,下了点儿小雪,我脑袋上顶了他给我粗粗绑的小辫儿,头绳是阿娘用师兄打回来的兔子给我做的兔毛球。可是现在抱我去吃猫耳朵,给我梳辫子做头绳的人都不见了,再也见不到了。

  我盯着我愈发残破的陌刀,不争气地模糊了视线。秦凯风侧头的时候头发蹭了我的脸,我没心情理他,随后他在我的背后轻轻地有节奏地拍起来,很合我们在战后常哼的那首歌

  雪落雁门,

  葬我忠魂。

  泠泠清酒,

  濯濯郁芬。

  望君入梦,

  解我忧愤。

  以血为祭,

  慰我长恨。

  作者有话要说:

  c柒

  那天在回程的路上我就趴在秦凯风身上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我们缩在避风的山洞里,他躺在稻草上,我趴在他身上,他的手揽着我的腰,下巴抵着我的脑袋,流了我一脑袋的口水。

  趴着睡觉的姿势很难受,我动了动僵硬的身体,发现他大概是把我当成酒葫芦或者叫花鸡了,搂得死紧,挣了半天居然没挣动。鉴于他昨天为我包扎的恩情,最后我没有一拳把他打醒,而是又趴了回去,脸颊贴着他光溜溜的皮肤,那种近距离接触的温度格外地微妙。其实我很讨厌跟别人肌肤相亲,但说实话,秦凯风真的很难让人讨厌。

  我的脸朝着洞口的方向,晨光三拐两拐地拐进我的眼底,柔弱而稀薄。打了个哈欠,我闭上了眼睛,一睡就又睡了过去。再次醒来是在路上,秦凯风在嚼什么东西,咵吱咵吱的。我勉强睁开眼,日头挺大的,尽管他的帽檐帮我遮了一部分,我还是觉得酸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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