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
起,换上了家居服,就这么抱着笔记本窝在被窝里玩。
读者的留言都特别欢乐,评论区炸开了一片。
原因是她被今天的电话打击了以后趁着在酒店休息的时间把情节改了一小段,大概是让女主狠狠地满足了花痴心一把,情人节收到了仰慕已久的男主的礼物,继而在深夜和男主在小巷子里确认了关系。
我的发奋图强之路由此开始。
她的读者都表示剧情不是关键,关键的是终于在一起了终于在一起了啊
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评论区还是有新评论显示,于籽觉得挺满足的,一条条点开来欢乐地回答。
门铃却突然响了,就一下,在于籽走过去的途中没再响过。
这里的酒店设备只能说是一般,连猫眼都没有,她也不敢胡乱开门。
最重要的是她不出声居然外面的人也不出声。
想了想还是拿出手机打开微信寻求帮助。
远水不能救近火,要求救当然只能找就住在隔壁屋的李淮,不然这求救有什么卵用。
征服天下鱼子酱:淮山,在啵
还想着他要睡着了真没人回就直接拉开门好了反正现实又不是小说哪里来那么多的脑洞大开的情节。
那边居然很快就回了。
大金毛和大淮山:嗯。
征服天下鱼子酱:能出来一下么,有人敲我门,酒店没有猫眼不敢开门把人晾在外边好像又真不厚道
这次回复得有点慢。
大金毛和大淮山:然而你已经不厚道了是我。
征服天下鱼子酱:我错了
智商为何如此捉急。
更可怕的是智商如此捉急的于籽你是如何考上的
李淮有些无奈地一手放在裤子口袋里一手垂着拿着屏幕还亮着的手机。
于籽已经脸烫地不行了。
“于籽你就真的不考虑出声问一问是谁吗”李淮又气又笑,“还有其实我觉得如果你开了门哪怕真的外面就是个坏人也会被你吓到的。”
于籽听了第一句话以后就被自己蠢到了,然而第二句反应了一会就明白了,赶紧回头冲进洗手间,十几秒后才跑回来恢复正常。
刚刚那一脸白面膜的样子也是够级别吓人了
于籽吸了口气平定自己丢人无数次后的情绪和表情,准备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李淮你怎么过来了”
李淮:“想问你去不去天台玩”
“我觉得我确实是挺适合去天台玩的”于籽又想起今天无数次的逗比表现都忍不住自我吐槽了,叹了口气。
李淮听出了她的意思,笑得云淡风轻:“刚刚在窗台看到星空很干净,要么去看看。”
就像早上看日出那样。
于籽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既然今天没能看成徐恒大帅哥,那么和隔壁这位帅哥上去一块看星星也是可以填补内心的伤的。
好啦,李淮帅归帅,但是只是旅途中的朋友。
把房卡相机手机拿出来以后就直接去了天台,李淮穿得t恤和运动裤随意却还算能出门,于籽就一身家居服但想着没人这么奇葩大晚上也上天台就没去换。李淮不是拘束在条条框框中的人,相处起来很随和,也没有说什么。
他上一次看着这个年纪的姑娘穿着家居服在他面前走动还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但所有思绪都在这里被他打断,没有进行没必要的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 某函数表示旅游是最容易产生jq的哈哈哈,祝各位看文愉快。ps事实上我一直在纠结我这到底是轻松还是正剧谁能帮我判断下
c淮山和山药
天台就像是他们俩的秘密基地,没人会过来,就像眼前景色全世界就只有他们俩欣赏到了。
这种活在自己小世界的感觉还是蛮不错的。
没有想象中的满天星空,只有稀稀疏疏的几颗星辰。
然而在北上广,哪里还有星星可以看,稀稀疏疏的几颗,在他们眼中也是美的。
“就连我的老家,现在也是看不到星星了呢”于籽说得很轻,有点感伤,“所以在我的小说里,从来男女主住的城市都一定要有大片的星空。我是不是特别亲娘”
的确挺亲娘的。
“我其实很想知道,你那个结局,辞昭和长庚算在一起了吗”李淮看着她,眼睛里映着星辰。
辞昭和长庚,就是她出道第一本古言的男女主,恋爱过程和曲折,最后亲娘大人还给了个朦胧的结局。
当时完结后也有很多小女生读者痛哭,说为什么作者大大可以那么狠心,不让他们更加明白直接地在一起。包括许愿,这姑娘当时完结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在评论区狠狠地吐槽了作者的狠心一顿。
青春言情小说,小姑娘成长不可缺失的一部分。
然而看这个的男生唔,这个真比较少。
“你居然看过这什么情况”于籽整个人都给惊讶了,“淮山你知道我现在是有多震惊吗。”
李淮白了她一眼:“我前女友可喜欢你的书,书柜里好多,爱屋及乌投其所好,也就把你的书给看了。本来没太深刻的感觉,前几天发现你就是那个作者,晚上又重新看了一遍。”
这个说法不错。
“那是我的黑历史”于籽把围巾整个盖住了头,“那本书结局一出来,就被我的读者吐槽了。”
“那如果现在重新给你机会写结局,你会让他们怎么样。”他问得很平静。
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
问的,其实也就是作者自己的态度。
对待一段历经坎坷最后已经彼此有些失望的感情,你会怎么做。
“我还是会这么写,”于籽想了想,把围巾拿了下来,清亮的眸子特别坚定,“还是希望他们能幸福一点,但是朦朦胧胧就好了,我觉得他们回不去最初那样。”
辞昭和长卿中间误会太多,经历的失望的人,终究是回不去最初那样的。
爱得深刻,伤得深刻。
他想了想,点头赞同。
心里有些怅然,像是看到了自己和林笙的影子。
我们都失望了,我们回不去了。
于籽的眼睛很好看,人又生来爱笑,黛眉轻挑,笑了:“哎,我说你啊,是我知道的第一个看我书的男人,而且看得那么仔细。”
又补充:“我给你签个名儿不”
李淮笑了,点头赞同,把手机递给了她。
她有些愣住,签名拿手机干嘛。
“有笔吗可以签在这上面,”李淮笑,“这么有意义,以后就不换手机了。”
您这手机不便宜吧,那么随便真的好吗。
“笔是有的,”于籽还没怎么回过神,从口袋里拿出来了一支油性笔,“别说我逗比,但是我一直挺相信能遇到读者顺便给签个名的,所以不管穿什么衣服都会习惯性带支笔,也可以做记录。”
姑娘笑靥如花,干净得像一杯水的脸上带着遇到忠实粉丝的兴奋,耳根因为兴奋而有些微红。
“真签了啊,擦不掉的。”于籽抬头看了他一样,确认一下。
“没事,签吧。”李淮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低头看着身前小姑娘低头在白色手机的后面签名。
清秀隽永的字迹,不被约束在条条框框之中,自成风格。
白底黑字,虽然有点突兀,但是真的好看。
名字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心形,李淮的目光饶有趣味地定格在了那里。
于籽抬头看他,发现他正在看那个小心形,自己都觉得有歧义,赶紧解释:“这心形是每次签名都会带的装饰不要想多”
心虚地看了他一眼。
“没想多,挺好看。”他好笑地看了她一眼,说得云淡风轻。
好吧这对话确实是说完以后怎么听都是我想多了一样
于籽你真是出息啊,晚上十二点还没过就出糗那么多次了。
“不准笑我,”于籽低声说道,“你再笑我我就把你的网名贴上我的公众号去,让我的读者们都去笑你。”
小姑娘清脆的声音里带着威胁和笑意。
李淮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如今的感觉,竟然像是艳遇而不是偶遇了。
而我不知道,我想多了没有。
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半夜。
勤劳的当地人总是睡得着,这里的夜晚没有丽江的纸醉金迷夜夜笙歌,这里只有能把人淹没的宁静。
一切感触取决于心灵,倘若你的心不能平静,就会被这里淹没人的宁静化作寂寞淹没。
其实豁达一点,被淹没又如何。
最近的事有点多,一个人在酒店房间里,李淮把热水冲进茶壶里,眉头有些蹙起。
他曾经以为林笙就是他命中注定的人,然而在这个物质世界,人心会变。
他和林笙四年的感情,如果不是年初的事情,也许真的会领证结婚。
而林笙在年初的时候,真的给了他重重一击。
如此清纯的姑娘,却被生活压力压制而背弃感情。
“压力太大,我不想再拼下去了。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觉得我已经厌恶了。”
年初的时候,林笙是这么他说的。
他挽留,换来的却是坚持和一遍遍的重复观点。
他期望的是好聚好散,然而并不是这样,林笙希望他把之前两个人一起买的房子卖了,钱平分。
这似乎太过于残忍,卖掉回忆,换来纸币,然后平分,一拍两散。
而林笙似乎感触并不太大,如今的朋友圈已经开始时不时会晒出现男友的照片。
而在这个时候,于籽的出现,那种青春的气息却让她眼前一亮。
无关年龄,于籽和林笙一样大,只是身上的拼搏劲很不同。
他似乎动心了,他也许真的会去追她。
毕竟,他们的缘分不止在这里而已
没什么目的地玩着手机,下意识就去了于籽更文的网站一棵树。
虽然一棵树自己公司的网站做得并不大,但是主题很明确,里面的写手全是小清新文艺路线,总之无一重口味,氛围倒是很好。
于籽之前提到自己工作情况的时候就告诉了他自己是在一棵树写文,而这次,是他第二次上这个网站了。
于籽的个人版面很简单,甚至没有放出自己的照片而是用一张毛茸茸的贵宾狗的图片代替。狗狗被人抱着,看不到抱着狗狗的人的样子,只有一只白皙的手,纤细的手腕上系着一条简洁的银手链,末端有两颗粉色水晶。看到这条手链,李淮就知道这是于籽的手了。
李淮看到这不经意地笑了,别看姑娘天天淮山淮山地笑他,她自己也是喜欢狗狗的。
别哪天我家大金毛都去勾搭你家小贵宾了
他点进了她正在更新的文的评论区,里面热热闹闹的一片,卖萌打滚求翻牌都有,可闹腾。
最上面的几条还是于籽回复了的,显示的时间就是两分钟前。
这么晚了还没睡呢,李淮暗叹。
芒果菠萝蜜:鱼子酱大大请翻牌昨天看完新更新的那章整个人都热血沸腾了,只是为什么都快完结了都没有滚床单差评话说哎鱼子酱大大,你过往的所有文不管出版的没出版的那么多,竟然全部都没有一丢丢的船戏大大真心好纯洁少女呀少女
鱼子酱:翻牌话说作者大大只有122岁你们就让我去写那些真的好吗人家还年轻真心不会写船的,卖萌g,看我真诚的眼神儿
热干面爱鱼子酱:死忠粉在此表示昨天去上海旅行特地去了一趟上海交通大学就是为了瞻仰一下大大的母校来,赞我的高考成绩出来高五十分
鱼子酱:赞你,虽然我的高考就像上辈子的事儿那样了,但是还是想赞你哈哈妹子我可以说我非常宣你的id吗
底下还有很多没有来得及被回复的。
古墓派小橙子:话说有谁见过于籽大大真人嘛我总觉得是个美铝好想知道到底长怎么样
唐宋元明清:等新番外已经等到想哭,大大你不可以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啊泪奔
文综倍儿棒:于籽大大我就是来说晚安的a
李淮看了好大部分的评论整个人都乐了,果然这儿是她的黑历史聚居地。
纯洁得不会写船戏c喜欢和粉丝儿玩c少女心爆棚真是萌够了。
李淮鬼使神差地申请了一个账号,在弄清楚怎么用以后,在她的评论区也留了个留言。
短短两个字:晚安。
和于籽道晚安的人很多,于籽通常看到了也会回。
他这个很普通的留言很快就淹没在了茫茫评论中。
第二天清晨,他起得早,起床以后就想起昨晚的留言,上了一棵树的网站看她有没有回复。
果然回复了。
大金毛和山药:晚安。
鱼子酱:晚安。么么哒
还带卖萌的,而且明显没认出是他。
李淮笑了,一直重复阅读着这短短几个字。
难道,于籽同学你真的不觉得这个id号似曾相识吗。
事实上于籽只知道淮山叫淮山而不知道淮山也叫山药
怪我咯。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妥妥的南方人,某函数表示身边的银都说淮山就是山药,也去百度了一下,虽然是有小区别但是其实也就那东西。笑话说也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也不造这两名字居然是一个东西你们咧,有人和某函数握个爪么
c存着小心机
跟团的内容并不多,很快就结束的旅程。
李淮帮她把行李箱抬到车上,顺便问着:“于籽你在丽江是住在古城里”
于籽点点头,仰头喝了些水继续说:“我住北门那边,你呢。”
“那应该比较近,我那客栈也在北门附近,”李淮坐了下来,“该不会同一家吧你那家叫什么名字”
“允枫,”于籽看李淮那表情,瞬间明白了,“哎哟我发现我俩的缘分真是够够的啊”
“也是好事,之后的行程可以一直一起走,”李淮笑了,“你在丽江还玩几天”
“主要我请假过来的,所以再玩三天就就得走了。”于籽回答。
巧得很,李淮也是三天后就要走了,约定干脆一起去机场。
很快两个人就约好了回客栈以后三天行程可以一起去玩。
泸沽湖两天,拉市海茶马古道一天,然后就得回去了。
允枫客栈的院子特别美,木质秋千安置在枝叶茂盛的树下,摇椅用彩色塑料条制成,掌柜家的大金毛还时不时会过来一块玩。
回到客栈的时候还是傍晚,把行李放好以后,两个人干脆在凉快的院子里坐坐。
六点了,要是在他们住的城市里,天已经暗了一半,然而这,不到八点是不会天黑的。
大金毛不怕生,蹭在了于籽腿边趴着,李淮弯腰去摸它的柔顺毛发。
“你家那大金毛叫什么名字呢”于籽剥着花生壳问了句,“好乖的。”
“麦子,因为毛的颜色比较偏小麦色,”李淮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我家麦子最喜欢的小伙伴叫阿宝,两只金毛一块玩的样子可可爱了。”
于籽跟着笑了起来:“原谅我写小说多年,你一这么和我说,我反应到的是他们俩的西皮叫宝麦得,咱俩就是宝麦党了,下次我见到麦子一定要告诉它这个消息。
“哎,我待会带你去一个酒吧好不好,那里唱歌的人都唱得超级棒,而且我现在也有点饿了,先去吃点什么垫垫肚子呗。姐姐请客,”于籽看到李淮作出的夸张表情,笑着用手包拍了下他后背,“得了,姐姐不劫财也不劫色”
两个人笑了好一会才起身。
六点多,对于夜夜笙歌的夜生活还太早,酒吧里很安静,为数不多的客人安静吃着自己面前的小吃,听着角落里的男生唱歌。
还是那么好听,可是声音已经不一样。
果然真是错过了,已经换人了,她找不到那个男生了。
一瞬间好失落,于籽瘪了瘪嘴。
于籽没看菜单,都是李淮点的。
她一直撑着头看角落里的那个男生,一样的看不清容貌。
虽然错过的经历告诉她一定要抓住机会不然人海茫茫你根本不能把人家找回来的道理,但是这个男生唱得好听却不如上次的男生,于是乎于籽连上去要微信号的冲动都没了。
她咬着服务员刚刚送过来的橙子的吸管,好无奈好可怜的样子。
“要不要我去帮你问人家微信号”李淮打趣道。
于籽很快地摇摇头:“不要。唱得虽然好听但是绝对没有上次我来的时候那个男生唱得好听你知道吧,那男生真的是唱歌好听到虽然看不到脸你都觉得他一定很帅那种”
李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认同了小姑娘的看法。
“算了不花痴了,反正都找不回来了。”于籽毅然决然地对自己下了狠话。
不能想了,全中国那么大,哪还找得回来啊
他没接话,看到她身后有人走过来,很快就起了身,走了过去。
有点突然的举动,他也什么都没说,于籽有些愣,只是看到他揽着上来的那个男子的肩膀走到了一边。
都是又高又瘦的人,这么看背影,真的好养眼。
什么鬼于籽你敢不敢更花痴点。
那边,是两个年轻男人的交谈。
“嘿,你小子又有新欢了啊让我去瞅瞅好看不好看”傅辰笑着往那边探头,对上了于籽的目光,点了点头打了招呼,“哎哟不错啊你,这姑娘长得和林笙有得一拼。好样的,千万不要被林笙毁了自己啊”
“扯远了,才认识几天,挺聊得来,”李淮重重推了下傅辰的肩膀,后者有些吃痛开始抱怨,“哎,特地过来交代你的,别让她知道我之前在你这帮忙唱了几天歌。”
“为啥啊,”傅辰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真心是榆木脑子,不知道女生都喜欢长得帅的c打球的c弹吉他唱歌的男生啊”
李淮故作神秘没再多说只是往回走的时候随便应付了句:“那个留着有机会放大招的时候用。”
哟呵。
回来的时候于籽正在吃薯条,一根接着一根,一点也没有后顾之忧。
最怕的就是女生吃个薯条还扭扭捏捏怕胖什么的,略矫情。
“来点不味道挺好,”于籽拿起一根薯条蘸了番茄酱递到李淮手里,“认识的啊”
“嗯,老朋友。”他简单带过。
于籽却突然反应到了什么,有些兴奋地拍了拍桌子:“他在这工作么你能不能帮我问一下他知道不知道那天在这唱歌的男生叫什么名字”
清澈的目光带着浓烈的希冀,他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忽悠过去。
正在犹豫的时候,傅辰端着三杯柠檬汁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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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毛和大淮山:然而你已经不厚道了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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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为何如此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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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淮有些无奈地一手放在裤子口袋里一手垂着拿着屏幕还亮着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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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淮:“想问你去不去天台玩”
“我觉得我确实是挺适合去天台玩的”于籽又想起今天无数次的逗比表现都忍不住自我吐槽了,叹了口气。
李淮听出了她的意思,笑得云淡风轻:“刚刚在窗台看到星空很干净,要么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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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籽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既然今天没能看成徐恒大帅哥,那么和隔壁这位帅哥上去一块看星星也是可以填补内心的伤的。
好啦,李淮帅归帅,但是只是旅途中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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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一次看着这个年纪的姑娘穿着家居服在他面前走动还是一年前的事情了。
但所有思绪都在这里被他打断,没有进行没必要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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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就像是他们俩的秘密基地,没人会过来,就像眼前景色全世界就只有他们俩欣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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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想象中的满天星空,只有稀稀疏疏的几颗星辰。
然而在北上广,哪里还有星星可以看,稀稀疏疏的几颗,在他们眼中也是美的。
“就连我的老家,现在也是看不到星星了呢”于籽说得很轻,有点感伤,“所以在我的小说里,从来男女主住的城市都一定要有大片的星空。我是不是特别亲娘”
的确挺亲娘的。
“我其实很想知道,你那个结局,辞昭和长庚算在一起了吗”李淮看着她,眼睛里映着星辰。
辞昭和长庚,就是她出道第一本古言的男女主,恋爱过程和曲折,最后亲娘大人还给了个朦胧的结局。
当时完结后也有很多小女生读者痛哭,说为什么作者大大可以那么狠心,不让他们更加明白直接地在一起。包括许愿,这姑娘当时完结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在评论区狠狠地吐槽了作者的狠心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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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看这个的男生唔,这个真比较少。
“你居然看过这什么情况”于籽整个人都给惊讶了,“淮山你知道我现在是有多震惊吗。”
李淮白了她一眼:“我前女友可喜欢你的书,书柜里好多,爱屋及乌投其所好,也就把你的书给看了。本来没太深刻的感觉,前几天发现你就是那个作者,晚上又重新看了一遍。”
这个说法不错。
“那是我的黑历史”于籽把围巾整个盖住了头,“那本书结局一出来,就被我的读者吐槽了。”
“那如果现在重新给你机会写结局,你会让他们怎么样。”他问得很平静。
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
问的,其实也就是作者自己的态度。
对待一段历经坎坷最后已经彼此有些失望的感情,你会怎么做。
“我还是会这么写,”于籽想了想,把围巾拿了下来,清亮的眸子特别坚定,“还是希望他们能幸福一点,但是朦朦胧胧就好了,我觉得他们回不去最初那样。”
辞昭和长卿中间误会太多,经历的失望的人,终究是回不去最初那样的。
爱得深刻,伤得深刻。
他想了想,点头赞同。
心里有些怅然,像是看到了自己和林笙的影子。
我们都失望了,我们回不去了。
于籽的眼睛很好看,人又生来爱笑,黛眉轻挑,笑了:“哎,我说你啊,是我知道的第一个看我书的男人,而且看得那么仔细。”
又补充:“我给你签个名儿不”
李淮笑了,点头赞同,把手机递给了她。
她有些愣住,签名拿手机干嘛。
“有笔吗可以签在这上面,”李淮笑,“这么有意义,以后就不换手机了。”
您这手机不便宜吧,那么随便真的好吗。
“笔是有的,”于籽还没怎么回过神,从口袋里拿出来了一支油性笔,“别说我逗比,但是我一直挺相信能遇到读者顺便给签个名的,所以不管穿什么衣服都会习惯性带支笔,也可以做记录。”
姑娘笑靥如花,干净得像一杯水的脸上带着遇到忠实粉丝的兴奋,耳根因为兴奋而有些微红。
“真签了啊,擦不掉的。”于籽抬头看了他一样,确认一下。
“没事,签吧。”李淮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低头看着身前小姑娘低头在白色手机的后面签名。
清秀隽永的字迹,不被约束在条条框框之中,自成风格。
白底黑字,虽然有点突兀,但是真的好看。
名字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心形,李淮的目光饶有趣味地定格在了那里。
于籽抬头看他,发现他正在看那个小心形,自己都觉得有歧义,赶紧解释:“这心形是每次签名都会带的装饰不要想多”
心虚地看了他一眼。
“没想多,挺好看。”他好笑地看了她一眼,说得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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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籽你真是出息啊,晚上十二点还没过就出糗那么多次了。
“不准笑我,”于籽低声说道,“你再笑我我就把你的网名贴上我的公众号去,让我的读者们都去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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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淮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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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不知道,我想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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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豁达一点,被淹没又如何。
最近的事有点多,一个人在酒店房间里,李淮把热水冲进茶壶里,眉头有些蹙起。
他曾经以为林笙就是他命中注定的人,然而在这个物质世界,人心会变。
他和林笙四年的感情,如果不是年初的事情,也许真的会领证结婚。
而林笙在年初的时候,真的给了他重重一击。
如此清纯的姑娘,却被生活压力压制而背弃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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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太过于残忍,卖掉回忆,换来纸币,然后平分,一拍两散。
而林笙似乎感触并不太大,如今的朋友圈已经开始时不时会晒出现男友的照片。
而在这个时候,于籽的出现,那种青春的气息却让她眼前一亮。
无关年龄,于籽和林笙一样大,只是身上的拼搏劲很不同。
他似乎动心了,他也许真的会去追她。
毕竟,他们的缘分不止在这里而已
没什么目的地玩着手机,下意识就去了于籽更文的网站一棵树。
虽然一棵树自己公司的网站做得并不大,但是主题很明确,里面的写手全是小清新文艺路线,总之无一重口味,氛围倒是很好。
于籽之前提到自己工作情况的时候就告诉了他自己是在一棵树写文,而这次,是他第二次上这个网站了。
于籽的个人版面很简单,甚至没有放出自己的照片而是用一张毛茸茸的贵宾狗的图片代替。狗狗被人抱着,看不到抱着狗狗的人的样子,只有一只白皙的手,纤细的手腕上系着一条简洁的银手链,末端有两颗粉色水晶。看到这条手链,李淮就知道这是于籽的手了。
李淮看到这不经意地笑了,别看姑娘天天淮山淮山地笑他,她自己也是喜欢狗狗的。
别哪天我家大金毛都去勾搭你家小贵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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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上面的几条还是于籽回复了的,显示的时间就是两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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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子酱:赞你,虽然我的高考就像上辈子的事儿那样了,但是还是想赞你哈哈妹子我可以说我非常宣你的id吗
底下还有很多没有来得及被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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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两个字:晚安。
和于籽道晚安的人很多,于籽通常看到了也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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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他起得早,起床以后就想起昨晚的留言,上了一棵树的网站看她有没有回复。
果然回复了。
大金毛和山药:晚安。
鱼子酱:晚安。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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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淮笑了,一直重复阅读着这短短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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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籽点点头,仰头喝了些水继续说:“我住北门那边,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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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我请假过来的,所以再玩三天就就得走了。”于籽回答。
巧得很,李淮也是三天后就要走了,约定干脆一起去机场。
很快两个人就约好了回客栈以后三天行程可以一起去玩。
泸沽湖两天,拉市海茶马古道一天,然后就得回去了。
允枫客栈的院子特别美,木质秋千安置在枝叶茂盛的树下,摇椅用彩色塑料条制成,掌柜家的大金毛还时不时会过来一块玩。
回到客栈的时候还是傍晚,把行李放好以后,两个人干脆在凉快的院子里坐坐。
六点了,要是在他们住的城市里,天已经暗了一半,然而这,不到八点是不会天黑的。
大金毛不怕生,蹭在了于籽腿边趴着,李淮弯腰去摸它的柔顺毛发。
“你家那大金毛叫什么名字呢”于籽剥着花生壳问了句,“好乖的。”
“麦子,因为毛的颜色比较偏小麦色,”李淮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我家麦子最喜欢的小伙伴叫阿宝,两只金毛一块玩的样子可可爱了。”
于籽跟着笑了起来:“原谅我写小说多年,你一这么和我说,我反应到的是他们俩的西皮叫宝麦得,咱俩就是宝麦党了,下次我见到麦子一定要告诉它这个消息。
“哎,我待会带你去一个酒吧好不好,那里唱歌的人都唱得超级棒,而且我现在也有点饿了,先去吃点什么垫垫肚子呗。姐姐请客,”于籽看到李淮作出的夸张表情,笑着用手包拍了下他后背,“得了,姐姐不劫财也不劫色”
两个人笑了好一会才起身。
六点多,对于夜夜笙歌的夜生活还太早,酒吧里很安静,为数不多的客人安静吃着自己面前的小吃,听着角落里的男生唱歌。
还是那么好听,可是声音已经不一样。
果然真是错过了,已经换人了,她找不到那个男生了。
一瞬间好失落,于籽瘪了瘪嘴。
于籽没看菜单,都是李淮点的。
她一直撑着头看角落里的那个男生,一样的看不清容貌。
虽然错过的经历告诉她一定要抓住机会不然人海茫茫你根本不能把人家找回来的道理,但是这个男生唱得好听却不如上次的男生,于是乎于籽连上去要微信号的冲动都没了。
她咬着服务员刚刚送过来的橙子的吸管,好无奈好可怜的样子。
“要不要我去帮你问人家微信号”李淮打趣道。
于籽很快地摇摇头:“不要。唱得虽然好听但是绝对没有上次我来的时候那个男生唱得好听你知道吧,那男生真的是唱歌好听到虽然看不到脸你都觉得他一定很帅那种”
李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认同了小姑娘的看法。
“算了不花痴了,反正都找不回来了。”于籽毅然决然地对自己下了狠话。
不能想了,全中国那么大,哪还找得回来啊
他没接话,看到她身后有人走过来,很快就起了身,走了过去。
有点突然的举动,他也什么都没说,于籽有些愣,只是看到他揽着上来的那个男子的肩膀走到了一边。
都是又高又瘦的人,这么看背影,真的好养眼。
什么鬼于籽你敢不敢更花痴点。
那边,是两个年轻男人的交谈。
“嘿,你小子又有新欢了啊让我去瞅瞅好看不好看”傅辰笑着往那边探头,对上了于籽的目光,点了点头打了招呼,“哎哟不错啊你,这姑娘长得和林笙有得一拼。好样的,千万不要被林笙毁了自己啊”
“扯远了,才认识几天,挺聊得来,”李淮重重推了下傅辰的肩膀,后者有些吃痛开始抱怨,“哎,特地过来交代你的,别让她知道我之前在你这帮忙唱了几天歌。”
“为啥啊,”傅辰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真心是榆木脑子,不知道女生都喜欢长得帅的c打球的c弹吉他唱歌的男生啊”
李淮故作神秘没再多说只是往回走的时候随便应付了句:“那个留着有机会放大招的时候用。”
哟呵。
回来的时候于籽正在吃薯条,一根接着一根,一点也没有后顾之忧。
最怕的就是女生吃个薯条还扭扭捏捏怕胖什么的,略矫情。
“来点不味道挺好,”于籽拿起一根薯条蘸了番茄酱递到李淮手里,“认识的啊”
“嗯,老朋友。”他简单带过。
于籽却突然反应到了什么,有些兴奋地拍了拍桌子:“他在这工作么你能不能帮我问一下他知道不知道那天在这唱歌的男生叫什么名字”
清澈的目光带着浓烈的希冀,他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忽悠过去。
正在犹豫的时候,傅辰端着三杯柠檬汁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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