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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节

  纯的人。在见到王佳芝之前,苏雪倩这样猜想。暗杀易先生的方式有很多,她偏偏选了最笨的那一种。既然已经到易公馆借住,骗易先生喝杯有毒的咖啡,或者溜进易公馆厨房把药下在他每日必喝的养生茶里,岂不比费尽心思的枪杀方便地多

  她们那个所谓的计划几乎愚蠢到异想天开的地步。一群没有经验c缺乏指导c瞎拼乱凑的剧团成员,居然就妄想将学校里的剧台搭到特务头子的眼皮子底下去,甚至连情报的真假都辨不清。女人的贞操何其珍贵,王佳芝在不知道易先生马上就要离开香港的情况下就西里糊涂地交给了押妓的梁润生,若之后没有同上海的地下工作者搭上线,她的这一番牺牲,岂不是成了丢进江里的小石子,连声响儿都没听见,瞬间便沉了底。

  甚至还有评论家说,王佳芝之所以答应去扮演“麦太太”,是因为爱慕邝裕民的缘故。这就更加荒谬了。心上人把她送上猥琐男的床时她不知悔悟,等木已成舟后又来懊悔,真是蠢笨到家了。

  “刚刚你在楼下看到的那个人叫王佳芝,我妈在香港认识的,上个礼拜才搬来借住。”易明兰依在易公馆屋顶天台的西式栏杆上,一边舀冰激凌一边同闺蜜王雅媛扯闲篇,“她都做了五六年的麦太太了,还同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似地,开个玩笑都会脸红。”

  “扑哧。”王雅媛忍不住笑出来,打趣她道,“她哪里能有我们易小姐见过的世面多呢你虽比她年轻,交过的男朋友却多,没准是她的两倍也说不定。”

  “哪里止两倍”易明兰笑嘻嘻地抗议。她今天穿了条橘子橙的高开衩旗袍,若隐若现的白腿从左右两边的缝里漏出来,若有男人在旁边,保证又要给勾了魂去,“不是我小看她,她这种人,怕是从头到尾就谈过她先生一个朋友吧你不知道,昨天我写不出作业给她看到,她同我说上课最好记笔记。切~记笔记我打赌她以前肯定是好学生,黑板上的字全得一字不漏地记下来的那种,端着老师的话当圣旨,整天只知道读书读书读书做学生的时候不敢早恋,毕业了听大人安排随便找个人家落户,哈,一辈子就这么完了。”

  她说得有趣,王雅媛咯咯咯地笑了好一阵,拿吃过的勺子在玻璃盏里调戏冰激凌:“哎,你说,李子涵今天到底会不会来”王佳芝只是个打过照面的陌生人,不值得她花精力去八卦她的闲事。王雅媛今天到易公馆做客,是特地跑来看李子涵的笑话的上礼拜月考出成绩,易明兰数学没及格,就有知道她同李子涵之间暧昧的好事者怂恿她找“男朋友”补课。易明兰为了面子答应下来,又嫌亲自去请跌份,就托了相熟的同学带话过去。李子涵虽然恨她说风就是雨的脾气,也早断了风花雪月的想法,可到底是初恋,当着同学的面也不好太不给她留面子,只好说“等以后有了空再给她讲题。”

  这是一句明显的托辞,拒绝的意味十分明显,可惜易明兰自视甚高,好好的话听到她耳朵里,就成了欲拒还迎的把妹手段。她咂着嘴说:“他恼我上回不还他书,肯定是要扳回一城出出气的。等气过了心平了,他也就雨过天晴了。”

  今天是月考后第一个休息日,她笃定他耐不住,肯定会来。

  她已经想好了法子,等他来了,照例还是要逗弄逗弄他,免得他得意过头。恋爱么,就是要这样你来我往地才有趣。

  苏雪倩弯下腰,将方才从两位大小姐那里收来的冰激凌杯丢进木盆,滴两滴清洁液,默默地看着它们漾开,散成油状的细小液珠飘在水面上。

  平静的水,映出斜挂在墙角的一件碎花蓝袄。一刻钟前,易先生的手还抚在它的开襟处,正如色戒中写的:“这是他的惯技,表面上端坐,暗中却在蚀骨,一阵阵麻上来。”

  王佳芝咬咬牙,也学他,慢慢将手从他的衣裤交接处探进去。

  未参与暗杀计划之前,她的确是如易明兰说的那样,规规矩矩地上学放学,生活干净地好像蔚蓝如洗的天空似地。可是如今她打定主意要牺牲自己,勾引魅惑的那一套,只要她乐意,也能学个七八分。剩下那三分,由她的美貌来弥补,足够了。

  易明兰小瞧了她。你来我往的游戏只要是个女人,都会玩。像王佳芝这种美到远远瞧上一眼就能让男人心生遐想的女人,更会玩。

  趴在易先生的肩头,王佳芝放柔了身体,纤细的手指滑过他的皮肤,一点点地挑拨他的:“我小姐妹来信,说看到我先生玩舞女。”她说她要报复他。

  易先生笑着安慰:“他不知惜福。”女人么,就是别人家的怨妇玩起来才特别带劲。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易先生深以为然。

  可惜偷不像抢那般容易,它见不得光,所以,必须得躲到隐匿处才能成事。

  关键时刻,易先生刹住车,恋恋不舍地放开王佳芝的娇体道:“她们都在楼上呢,现在不大方便。过两日吧,待你我都有空,你到静安寺路西摩路口的咖啡馆去等,我派车来接你。”

  王佳芝撅起嘴,涂地红彤彤的艳唇一张一合地,诱人的很,引地易先生恨不能扑上去一口吞下:“把我的火勾起来,又不肯帮我灭你说,你怎么赔偿我”她问他讨一只新看上的镯子,墨玉带翠,摆在百货商店里最显眼的地方,需用十根金条去换。

  金银首饰是戏台上的道具,没了这些,戏就演不下去。易先生是特务,阳光下的他风度翩翩,风光无限,暗地里却是个审慎阴沉之极的人。他喜欢看电影,却因为怕暗杀,七八年没进过电影院。他太多疑,太小心,所以她得给自己披上贪图富贵的外衣,用女人普遍的贪图富贵迷惑住他,才能将计划进行下去。

  易先生果然上当。他是风月场老人,于金钱上并不计较,爽快地答应将镯子买下来送她。王佳芝顿时放下了心,琢磨着计划终于往前突破了一步,该找个机会同邝裕民他们打个招呼,好提前有个准备,免得到时手忙脚乱。

  易先生最后摸一把王佳芝的脸,双方才依依不舍地惜别。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苏雪倩从阴影里走出来,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

  c示威

  去裁缝店取裙子的路上,苏雪倩觉得自己的脑子里好像被某位神秘人物植入了芯片型放映机,不断回放易先生与王佳芝的限制级画面。

  苍天厚土作证,她真不是故意要偷看的。透过闲置的储物室的窗户恰好可以望到王佳芝的房间,她只是被心血来潮的易太太派去打扫,居然就撞上这样一出活色生香的好戏。

  她听不见他们说话,但是借助于小说,她完全可以脑补出他们的谈话内容。

  已经勾搭上了啊苏雪倩很兴奋,作为一个被无数狗血小说荼毒长大的孩子,亲眼见证色戒中的爱情令她无比激动,她身上所有的八卦细胞都被方才那场前戏唤醒了。

  按照书里的安排,正剧会在英美人的公寓里上演,那场戏,苏雪倩注定是看不到的。事实上,哪怕是易先生与王佳芝在易公馆里的眉来眼去,若不是她事先知道剧情,也不会注意到。易先生太过老奸巨猾,他偷吃的手段花样多的很,随便甩出几样都是一套一套的。王佳芝也十分谨慎小心,但凡有易太太c易明兰在的场合她总是低眉竖眼的,规规矩矩的商家少妇做派,所以才能让易太太没有顾忌地把她邀请到家中同住。

  王佳芝平常话不多,“会咬人的狗不叫”,说的就是她这种人。

  苏雪倩努力回忆了一遍小说内容,如果她的记忆没有出错,那么暗杀失败当天王佳芝一开始是同易太太c马太太等人在易公馆里打麻将的,之后易先生回家,两人才约好双双金蝉脱壳,在外面的咖啡馆碰面。

  苏雪倩发现了等待已久的机会。

  易先生是汉奸,苏雪倩如果跟着他们一家混下去恐怕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都不会有机会看到。所以从受雇于易公馆的那天起,她就计划着逃跑。

  问题是,怎么逃

  易公馆没有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她可以在买菜c购杂货c扔垃圾等等等的任何时候随意外出,总之借口多得是。难点在后面易先生迟早是会发现她开溜了的,作为一个特务头子,发现家里不明不白少了人,头一个反应是什么当然是查只要她还逗留在上海,就是把上海翻个顶朝天他都会把她揪出来。

  所以,苏雪倩要么不跑,要跑就要跑得远远的,非得跑到易先生的手够不到的地方,她才能安全。

  苏雪倩仔细做了考量,最终选定河北作为自己的避风港。晋察冀,那是后世有名的红色根据地,易先生管不到的地方。而且,猴子曾说起陈耀曦的地盘在冀北,那边有很多他生死之交的兄弟,“受过曦哥恩惠的人多如牛毛,只要一提小天王的名号,个个肯为他两肋插刀。”若有幸结交到一两个,对她多少也是照应。

  当务之急,是准备好足够的钱。俗话说一分钱难死英雄汉,吃饭要钱,住宿要钱,买火车票要钱,什么都要钱。苏雪倩如果身无分文,将寸步难行。

  凭心而论,易公馆的工资水平在同类岗位中算是比较高的,可是却要攒满一年才给发,苏雪倩怕自己等不起。于是她只好把主意打到王佳芝身上。

  王佳芝既然假扮富家太太,身边必然有钱防身。在小说里,暗杀失败后她马上就被易先生的手下枪毙了,中间并没有时间回易公馆收拾东西。如果苏雪倩能抓住这个空挡到王佳芝房间里搜一搜,肯定能赶在易先生安排的清理人员上门之前找到钱。

  这些钱将成为苏雪倩在河北开始新生活的原始资金。

  当然,最理想的情况是陈耀曦没被罢工牵扯到,安全服完六个月的刑期后带她一起离开,但是苏雪倩并不敢抱太大的希望。她得做好两手准备。万一他死了,她就得靠自己的能力跳出易公馆这个火坑。

  想到这里,苏雪倩就没赶着往裁缝店里去,而是拐进另一条巷子,闪入书报亭中猫腰翻起报纸来。

  “孙中山发表讲话,详解三民主义。”“霞飞路品美服饰店开张大吉,恭迎各方贵宾。”“周璇深夜抵沪,歌迷蠢蠢欲动。”“美国爱乐乐团交响乐门票热卖中,欲购从速。”

  直翻过四个版面,苏雪倩才在“时政消息”里找到感兴趣的报道:

  大学生示威东洋纱厂罢工引发连锁反应

  本报讯11日上午,上海街头爆发大规模示威,要求当局释放扣押的九名东洋纱厂工人。据粗略统计,大约有数千名学生走上街头,他们高喊“拯救包身工”c“反剥削反压迫”等口号,手持标语,抗议政府与纱厂迟迟不做出正面回应。上海警察局派出三十余名警力维持秩序,当场逮捕六名学生,场面一度陷入混乱。截止发稿时,仍有部分学生在市政厅门口静坐示威。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这则简讯仍旧没有点出被抓捕的工人姓名,所以苏雪倩仍旧不晓得陈耀曦他们到底怎么样了

  她皱眉,无意识地望着报纸呆想了好久,直到老板娘的鸡毛掸子“啪”一声打到手上才惊叫回神。

  “不要脸的小瘪三,敢来蹭报纸,哼,五分一张都不肯掏么x的,x娘又不是开善堂的”老板娘气势汹汹地瞪她,唾沫横飞,一手叉腰,一手挥舞着鸡毛掸子在她面前点点点。

  “对不起,对不起”苏雪倩连忙扔下报纸,撒腿就跑。

  她的确没钱买报。而且即使有钱,她也舍不得浪费在买报纸上。老板娘是小本经营,赚钱也不容易,所以,她不该还口,理应生受了这顿骂。

  一气儿跑出十米开外,苏雪倩还听到背后中气十足的臭骂声:“死丫头,以后再敢来白看,x娘打断你的狗腿”

  苏雪倩飞一般冲出她的视野。

  因在书报亭耽搁了会儿,苏雪倩到裁缝店的时候就有点晚。冯裁缝的徒弟小凤坐在店门口洗晚间吃的菜,看到她来,惊讶道:“怎么跑地气喘吁吁,好似背后有条恶狗在追似的。”

  也差不多了苏雪倩缓口气,笑说:“时间迟了,我就跑着过来了。明天易小姐有宴会,穿的是条蓝裙子,她想到你这里也正有一条蓝的在改,就急吼吼地催我来拿。”

  “又开宴会。”小凤嘟囔着站起身,将手在围裙上随意抹了抹,拿着笸箩领着苏雪倩往店里走,“这回又是个什么宴”

  苏雪倩摇头:“我也不晓得,好像是易太太还是易小姐朋友的宴,反正易小姐要出席。”

  易明兰不爱读书,生活的主要乐趣就来自于参加各种各样的宴会,小凤同她打了两年多交道,早就见怪不怪,不在意地将她的裙子从一个塑料袋子里抖出来,说道:“好像是这条吧,你看看是不是要这样改”

  苏雪倩仔细查验了一番,果然是易明兰要的样式。

  小凤把裙子叠好,撇嘴道:“就你们易小姐难伺候,这么点事还非要师傅出面,本来我做做足够了的。”

  苏雪倩劝慰说:“她认准了冯师傅的手艺,轻易不肯变更的。”

  小凤晓得易明兰的挑剔,把裙子往苏雪倩手里一扔,气愤道:“哼,我也不稀罕。她最擅长鸡蛋里挑骨头的,同一件东西,师傅做出来的就什么都好,我做的就是下三滥,切~我才没这么笨,才不要去招惹她的是非。”

  苏雪倩看着她爬到矮凳上,忙走过去帮她扶住,以防她摔下来:“怎么没见冯师傅,他不在店里吗”

  “到佟家去了,就是住在洋式石库门巷堂房子里的那家。”小凤一面从大摞的材料中翻找验货收据,一面同苏雪倩闲扯,“说起来你可能也见过,佟先生跟易先生是旧识,佟太太长得”她停下手认真想了想,挤出一个形容词,“很白。”

  苏雪倩摇头,表示自己不认识这两个人。

  “也是,佟太太不喜欢交际,别说你,连我都没见过几次。”苏雪倩一个多月前才到易公馆报到,小凤本也没指望她认识,只是嘴碎惯了一时刹不住车,顾自说道,“佟先生在鸿益染织厂给英国人做事,家里底子薄,惯会精打细算,也不晓得师傅为什么这么给面子,每次都亲自去给佟太太量尺寸,本来让我去做就好了么”

  小凤碎碎叨叨地又拉一些家常,费了好大会儿工夫方找到蓝裙子的收据,叫苏雪倩看过后画了押,恭送她出门。

  作者有话要说:

  c相亲

  第二天易明兰突然想吃牛排,于是她的好女仆苏雪倩一大清早便起了床。她到菜场买来最贵最新鲜的牛肉,只取后腰上极小一块,放到平底锅上略过下火,三成熟,血淋淋地盛到金丝雕花的小盘中,边上缀上精美的萝卜花。

  不放盐,不用糖,不淋酱汁,易明兰矜持地拿起西餐刀,小心翼翼地将它切成围棋子大小的块状,送入口中细嚼慢咽。

  牛血从切口处渗出,沿诡异的纹路缓缓蔓延,顷刻将雪白的餐盘上画出鲜红的图案,又触目又恶心,引得苏雪倩的胃不由自主地翻江倒海起来这场景,跟野蛮人直接吃生肉也差不多了。

  很难相信易明兰会喜欢吃这种东西,而且,据说已经吃了五年。

  “牛排就是要这么吃,才能尝出真味道来”她得意地拿西餐叉戳牛排,假装自己没有被浓重的牛膻味熏倒,颇为热心给苏雪倩上启蒙教育课:“这是英国皇室的吃法,牛排煎地越生代表越有品味你刚来所以不懂,但是,既然做了我家的佣人,以后就要多学着点儿,可不能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一样给我丢脸。”

  苏雪倩无视从她口中飙出的血红色标点符号,规规矩矩地应了声“是”。

  什么是所谓的“血盆大口”,今天她终于见识到了。

  其实,易明兰又知道些什么呢,她甚至连大本钟是哪个国家的标志物都不清楚,更别说英式牛排的正确吃法了。“牛排越生越有味道”的论断是她从王雅媛那里听来的,至于王雅媛是从哪里听来的,就不在她考虑之列了,反正她相信王雅媛的说法没错就是。易家还在香港的时候,易明兰在寄宿女校念书,教英文的ssisse是个禁欲主义者的事实。

  易太太看着女儿笑,慈爱非常:“鬼灵精,就你说法儿多。”

  “妈”易明兰撅着嘴撒了一句娇,指挥苏雪倩去衣柜里取一条束腰的银蓝短裙。易太太怪道:“怎么穿这件,银蓝的哪里有大红的惹眼我看前天我同你一道去买的那条及膝的红裙就很好。”

  “才不要”易明兰笑嘻嘻道,“我晓得你打什么主意,准是又惦记着把我往哪个臭男人怀里送呢哼,我偏不让你们得逞。从来就只有我挑别人的,就不该有别人来挑我的时候”

  她的眉神气地上挑着,虽不算好看,却画满了这些年被男人们宠出来的自信。

  易太太噗嗤笑出声来:“只是介绍你认识认识,我又没说什么,值得你这般跟我对着干”

  易明兰摇头晃脑,站到镜子前将那条银蓝短裙比着身体打量,笑吟吟地说:“那你说说,这回是谁是姓张家的公子还是王家的少爷”她已经到了可以订婚甚至结婚的年纪,近段时间半推半就地被易太太带去见过几个男人,初时觉得好玩,新鲜感一过,就提不起兴致了。

  易太太告诉她:“是程武洲,他家从清朝手里就是皇商”

  “我不要。”易明兰不屑道,“一个商户家的儿子,门楣还没我高,我才不要呢。”

  易太太欣慰地看着容光焕发的女儿,笑容满面。她是信奉“女人把自己摆地越高越有男人爱”的开明妈妈,很赞成女儿傲娇一些。可是,程武洲的条件这么好,放弃实在可惜。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犹豫了片刻,易太太决定还是劝一劝易明兰,“程武洲家现在是卖军火的,不是官,胜似官,经营地极其红火”

  “反正我不稀罕。”易明兰下巴微抬,对着镜子转身一百八十度,扭过头来从背后看裙子的效果,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他再横也能有俞浪澎横吗,俞浪澎上礼拜可说”

  “他说什么”易太太眼睛一亮,抓住女儿的手着急上火地追问。俞浪澎她听说过,生了一副好样貌。他留过洋,父亲俞德贵是警察局局长,舅公在商务部任部长,有钱又有势。女儿若能跟了他,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归宿。至于坊间风传的那些以他为主角的风流韵事,同易先生周旋了一辈子的易太太是不会放在心上的,男人么,有哪只猫儿不偷腥呢

  但她越好奇,易明兰越要把话留着半截,卖关子道:“哼哼,我就不告诉你”

  易明兰同俞浪澎处得极好,因对方是个浪荡公子哥,两人可谓是臭味相投,目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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