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血
鲜血淋漓的丸子放在黑碗里,上面还淋了些油状的糊状物,丸子本身的碧绿在琥珀色油物之下更显得妖艳可疑。。cOm
莫非这是颗苦胆?
王小骨想起读小学那会得水痘时就吃过的蛇胆,血淋淋地放在玻璃杯里,虽然混着白酒却依然腥味无比,闭着眼睛才敢吞下去,那种苦中混杂着腥的恶心味道让人终生难忘。
现在,眼前又有那么一颗苦胆,与小时候老爹逼他吞服不同,拿着黑碗的姑娘正诚惶诚恐地看着他。
王小骨躺在一个木台上,身下垫了张草席上,昏暗的房间里只点了盏油灯,火光如豆苗一般,些许照亮了房间的一角。
而那个美眉正弓着腰,双手端着装苦胆的黑碗凑到王小骨的眼前,眼巴巴指望着王小骨能吞了它。
“公子,快服下龙胆吧。”
姑娘卑躬屈膝,畏手畏脚的样子让王小骨觉得好笑,更搞笑的是,她称碗里那玩意为龙胆。
龙胆?
神龙飞凤,都是想象之物,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吗
,
“哈哈,开什么玩笑,世界上哪来的龙啊。”王小骨不由得笑起来。
美眉立刻显露出慌张的表情,“公子别开玩笑,这可真是货真价实的龙胆震神丸,你不信的话…我这就去叫家主过来。”
什么,家主?
王小骨脑子里突然浮现出零碎的片段—“家主”在这个世界中一般为对于氏族领袖的尊称。
“奇怪,我怎么会知道呢?”
王小骨有些纳闷,知识就像是突然从脑海中蹦出来一样。
“而且,我记得是在树林里追一个美女,跑着跑着就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弹飞了起来,该不会是传说中的人肉黑店吧,眼前这东西是什么龙胆增肥丸?”
“你…你别过来啊。”王小骨摸了摸口袋,想找那把军刀,但是他发现自己换穿了一件奇怪的长衣,摸上去有种腻滑的感觉。
“我的衣服呢?!”王小骨大吼一声从木台上跳了下来,脚刚触底,一股冰冷的寒气便从脚底上直窜上来。
,连鞋子都给剥走了!
旁边的妹子吓的不轻,也不知道这怪人着了什么魔。她不过是一个女仆,只听说家主带了个怪人回来,其他的事情又怎会知道。
只是,向来吝啬的家主似乎比较重视这位公子,再三吩咐一定要看着他把药吃下去。
要是家主要责罚起来…倒霉的可还是她自己。
她心里害怕,不禁小声哭了起来,眼泪在她鸡蛋般光滑的脸蛋上滑落,微红的嘴唇紧抿着,颤抖的双手还是端着那个黑碗,摇曳的火光下,她的样子更显得楚楚动人。
唉,也是个漂亮的姑娘,王小骨有点看呆了,开始埋怨自己不懂怜香惜玉,反而显得手足无措起来。
不就是颗苦胆嘛,管它是龙还是别的什么,吃就吃!
“好了,你别哭,我吃就是了…”他一把抢过妹子手上的黑碗。
咦?这碗倒挺沉,摸上去还凉丝丝的,大概是陶土之类材质。
他把碗凑近嘴边,这气味,这卖相,加上浓烈无比的腥臊味,顿时让他有放弃的打算。
只是,美眉还在边上低眉顺目,眼巴巴地看着他呢。
唉,红颜祸水,恐怕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真理,王小骨心一横,把碗里的东西往嘴里一倒,闭着眼睛就将那龙胆咽了下去。顿时一股凉意顺着食道不断往下,直到胃里才停住,就像是生吞了一颗苦胆口味的冰块,嗓子眼里还直冒苦气。
苦味似乎扎根在了他的舌苔上,像是嚼了一大块浓缩的黄连,又苦又涩的滋味久久不散,这玩意,即使做成胶囊他都不愿意再吃!
“啧啧,好苦啊…”
王小骨苦得直咂舌,没想到美眉却扑哧一声,轻笑着指了指床头,“呵呵,公子怎么直接吞啊,喏,水在你边上。”
王小骨这才发现草席上还放了个大碗,也不怕失了形象,举起碗一阵猛灌之后唇齿间的苦味才稍稍消散一点,只是腹中却凉意更甚,也不知道这胆丸是个什么名堂。
其实龙胆震神丸是铜洲地区的一种特产,取用的是冰龙身上的苦胆。冰龙虽名为龙,实际上只是一种体型较大的蜥蜴,喜寒冷阴湿之地,只在铜洲凛威山上驻巢栖息,它的苦胆在丝国算是种稀有的药材,但在铜洲地区,却只是一味散热祛湿的凡药。
一番折腾之后美眉从王小骨手里接过黑碗,微微欠身示意,便要往屋外走。
“你去哪?!”王小骨还是一头雾水,急忙叫住她,不知怎么回事,潜意识里对她多了一丝信任。
“家主吩咐过,等你醒了就让我过去禀告。”美眉小声说道。
到底谁是家主?磨磨唧唧的。这里面肯定有些古怪。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王小骨问。
“顾莲。”美眉微微一笑,便走了出去。
顾莲…顾影自怜。
名字倒是很好听,只是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她怎么叫我为公子呢,唯唯诺诺的样子更让人觉得别扭。
王小骨下了床,也顾不上脚底发凉,摸摸索索地走到门边,俯下身藏在门轴边,只是那淡淡的灯光显得有点碍事。
“不管怎么样,先下手为强总是王道,”他摸到灯台边,对着灯芯轻吹了口气,没想到这灯芯还有防风的功能,一吹之下居然没有熄灭。
王小骨这才瞥见灯台边着的木片,一头宽,一头窄,形状象个勺子,大概用来灭灯的。
拿木片挑灭了油灯,王小骨摸回门边,悄悄伏下。
不一会门口便传来一阵脚步声,听声音,还不只一人。
这可有点棘手,是冲出去挟制一个当人质呢,还是先静观其变?
“咳咳!”,一阵莫名其妙的咳嗽声,
“年轻人,你醒了吗?”听声音倒像是一位老者。
“醒了,醒了!”王小骨脱口而出,他还算是个文明人,虽然经过豹子一战之后潜意识里早信奉了先下手为强主义,但对待人总不能像对待野兽那般吧?更何况对方还算以礼相待。
也许是场误会。
“请进吧。”王小骨退回木台上,应声道。
吱呀,门开了,一位老者走了进来,后面还跟了个拿油灯的丫头,也长的眉清目秀,却不是刚才喂药的那位顾莲。
丫头重新点亮了屋里的油灯,又从边上拿过一条圆柱状的凳子,向老者欠身行了个礼便退了出去。
门外吹来一股野风,摇曳的火苗让人神情恍惚,对于王小骨来说,更是恍若隔世一般。
“这老头看起来也不像坏人,”王小骨心想,
昏黄的油灯虽然照不亮整间屋子,但好歹也能让屋子里的人见到彼此,那老者身着一件土黄色的长袍,衣服胸口的部位还隐约有火红色的标记,满头灰发梳成一个高高的发髻,几缕灰白的发丝垂过肩膀,面容苍老憔悴但眼神却透露着一派威严,俨然是一副德高望重的长者模样。
这老者正是顾氏家主顾十方。
“真是惭愧啊,吾等在郊外设陷阱打猎,误伤了小兄弟…”顾十方见气氛有点尴尬,先开了口。
“打猎?我只记得我当时在追一位姑娘,追着追着就不知被什么力量掀飞了出去。”这倒也是实话实说,王小骨实在回忆不起来有打猎这一节。
顾十方皱了皱眉头说,“你说的姑娘正是小女。难道她有什么地方得罪了小兄弟吗?”
“不,不是。我当时在森林里迷了路,走了很久都没看到人,看到那位姑娘就想向她问路。没想到她见了我就跑…”王小骨心想那姑娘既然是这老者的女儿,这么说来还是自己冒犯在先才惹人误会,刚才还厚颜无耻地想伏击他,实在是有些汗颜。
随便在大街上追一妞的那可是流氓,王小骨可不想当流氓,至少表面上不想。
“恩,原来如此…那还真是误会一场,还望见谅。”顾十方起身弯腰向王小骨行了个礼。
王小骨忙跳下木台,“没事,没事!我还要多谢你们把我从那破林子里来呢,只是…”
顾十方心里一惊,但还是不动声色地说,“无妨,小兄弟有话直管说。”
“只是…我那些…随身的东西呢?”王小骨还为自己的小人心思羞愧,支支唔唔地说道。
顾十方先前还以为王小骨起疑,听他这么说倒是宽下心来,指了指王小骨身后的木台,“小兄弟的随身物品已经整理妥当,尽数收在这床下的暗格中了。”
原来,这木台下还有一个暗格,看来真是错怪这老人家了,王小骨心里愈发觉得愧疚,抽出暗格一看,里面果然整整齐齐收着他的东西。不过,除了军刀之外,其他暂时都用不着。
最没用的还是这三百块钱,就是这些个东西曾经在精神和物质上全面“奴役”着王小骨的生活,谁不想发财?现在刀可以防身,手表救过他一命,手机再不济还能当砖头砸人,而这三百块钱还不是废纸而已。
钱这种东西,果然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索性烧了爽快!王小骨抽出那三百块钱,靠近油灯就想一烧了之。
顾十方心里一惊,差点没喊出来,忙过来拉住王小骨,“别,小兄弟,你这是干嘛!”
那慌张的样子,让王小骨一愣,这不就是以前的自己吗,就是换了在一个星期前,谁说要烧他的百元大钞,那他绝对会和人家拼命。
趁王小骨愣住的瞬间,顾十方赶紧抢过那三张钞票,“这可是宝贝啊,小兄弟你怎么舍得烧掉呢?”说着还撩起袖子仔细擦干净落在钱上的油灰。
这也不能怪顾十方财迷,在这个世界里造纸术还是个稀罕玩意,更何况为了防伪现代纸币运用的是最高新的印刷技术,在顾十方眼里,这三张小小的纸片绝对称的上精美绝伦。他虽然远地流侯,但好歹也算见过世面,皇庭的墨画,南地的木刻画,甚至西荒蛮族的莎草画也见过,不过从来没见过这么精美绝伦的画作,举国的画师工匠,有谁能有如此高超的技艺?房屋前的树木,人像的细节都栩栩如生,而且三张画的图案居然一模一样,还有比这更难办到的吗?简直就是稀世珍宝啊!和这件宝贝比起来,他收藏的各种奇巧工艺品都是废物一般,既然如此,又怎么能坐视王小骨烧了他心爱之物呢?
钱真是好东西,到哪都是硬通货,顾十方的反应让王小骨惊讶不已,感叹于钱的魔力,看来这老人家也是贪浮财好颜色之辈,那不如…
“呵呵,这套明镜血图的确算是宝贝,若是家主你喜欢,我就把它送给你吧,当是救我一命的谢礼。”王小骨顺水推舟,胡诌了一个明镜血图出来,用在那三张百元钞票上也算贴切,试想,人世凡间,谁不是为了这小小的纸片付出心血耗尽人生呢?
原来这宝贝叫明镜血图啊,三像如明镜,图色红似血,倒还真是贴切,只是如此宝贝这小子真舍得吗?刚才他作势要烧莫不是试探我吧?顾十方一脸的不信,
“此话当真?”
“当真。”王小骨笑着说,“我刚才一时糊涂,差点毁了这宝贝,既然家主识宝,还不如由家主来保管,如果家主不愿意的话,我只有勉为其难地收回了…”
他装作不舍的样子作势就想拿回那三百块钱。
王小骨真有点佩服自己的急智,胡诌起来还像回事,演戏当然要演全套嘛。
顾十方眼睛发绿,赶紧掏出一块锦帕,把那三百块钱小心翼翼地包在锦帕之中又小心翼翼地塞回怀里。
“那就,多谢小兄弟了!”说完,他又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又道,“明天小兄弟也去吾家的藏室之中取几件宝贝罢,至于这图,老夫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好说,好说。”王小骨笑着回应,也不知道这老头藏了些什么好东西,不过以他们的文明水平来看,顶天了不过是金银之类吧,现在他孑然一身,钱财还真是身外之物,
“还没请教尊姓大名?”
“哎呀,疏忽疏忽,老夫祖姓顾,名十方,号火王第九,敢问小兄弟?”顾十方露出得意的神色,报名号向来是顾氏家族最喜闻乐见的传统,就连火王这个尊号都加上数序代代传承。
“姓王,名小骨。”
顾十方一听王小骨这名字,心里暗暗发笑。本当他来历不凡,从名字看却和贱民流民的庶字无几,粗俗得很,若真是有来头,想必也是屠狗贩肉之类的爆发户。
丝国人向来重视祖辈名声,而姓名字号就如同是一个人的名片,无论做什么,出身姓名都是敲门砖,换句话说就像是我们的学历文凭,要是做些底层的活计倒还罢了,若是想要当官,有个良好的出生和姓名字号更是首要的条件。
也难怪顾十方要鄙视王小骨,他这名字,众然是贩夫走卒之家,也是不屑取的。
当然,表面上顾十方还是不动声色,虚与委蛇,“原来是小骨老弟啊,好名字,好名字。难得你我如此投缘,不如就此结为兄弟,老弟意下如何?”
我倒,这老爷子都把自己拉成兄弟了,真他妈好笑,看来钱的威力真不小,还能让这么一位“家主”屈尊越辈。王小骨暗暗发笑,
“好是好,不过十方大哥,我还有事相求。”
王小骨刚醒过来,有一件事,倒是耿耿于怀。
“小骨老弟有事尽管开口。”顾十方虽然急着回去慢慢欣赏那明镜红图,但还是强压住性子。
“小弟我一天没吃饭了,不知道…”既然这老头有意装逼,那我也就不客气了,王小骨厚着脸皮说道。
顾十方还当是什么事,看来这人果然粗鄙,
“怪大哥疏忽,立刻安排厨房上酒菜,不过大哥另有要事,不能相陪了。”
说完,便起身告辞。
“大哥且慢,小弟尚有一事。”
顾十方心里不悦,表面上自然得一团和气,只得停下脚步,说道,“小骨兄请说。”
“请问,我的衣裤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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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这是颗苦胆?
王小骨想起读小学那会得水痘时就吃过的蛇胆,血淋淋地放在玻璃杯里,虽然混着白酒却依然腥味无比,闭着眼睛才敢吞下去,那种苦中混杂着腥的恶心味道让人终生难忘。
现在,眼前又有那么一颗苦胆,与小时候老爹逼他吞服不同,拿着黑碗的姑娘正诚惶诚恐地看着他。
王小骨躺在一个木台上,身下垫了张草席上,昏暗的房间里只点了盏油灯,火光如豆苗一般,些许照亮了房间的一角。
而那个美眉正弓着腰,双手端着装苦胆的黑碗凑到王小骨的眼前,眼巴巴指望着王小骨能吞了它。
“公子,快服下龙胆吧。”
姑娘卑躬屈膝,畏手畏脚的样子让王小骨觉得好笑,更搞笑的是,她称碗里那玩意为龙胆。
龙胆?
神龙飞凤,都是想象之物,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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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开什么玩笑,世界上哪来的龙啊。”王小骨不由得笑起来。
美眉立刻显露出慌张的表情,“公子别开玩笑,这可真是货真价实的龙胆震神丸,你不信的话…我这就去叫家主过来。”
什么,家主?
王小骨脑子里突然浮现出零碎的片段—“家主”在这个世界中一般为对于氏族领袖的尊称。
“奇怪,我怎么会知道呢?”
王小骨有些纳闷,知识就像是突然从脑海中蹦出来一样。
“而且,我记得是在树林里追一个美女,跑着跑着就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弹飞了起来,该不会是传说中的人肉黑店吧,眼前这东西是什么龙胆增肥丸?”
“你…你别过来啊。”王小骨摸了摸口袋,想找那把军刀,但是他发现自己换穿了一件奇怪的长衣,摸上去有种腻滑的感觉。
“我的衣服呢?!”王小骨大吼一声从木台上跳了下来,脚刚触底,一股冰冷的寒气便从脚底上直窜上来。
,连鞋子都给剥走了!
旁边的妹子吓的不轻,也不知道这怪人着了什么魔。她不过是一个女仆,只听说家主带了个怪人回来,其他的事情又怎会知道。
只是,向来吝啬的家主似乎比较重视这位公子,再三吩咐一定要看着他把药吃下去。
要是家主要责罚起来…倒霉的可还是她自己。
她心里害怕,不禁小声哭了起来,眼泪在她鸡蛋般光滑的脸蛋上滑落,微红的嘴唇紧抿着,颤抖的双手还是端着那个黑碗,摇曳的火光下,她的样子更显得楚楚动人。
唉,也是个漂亮的姑娘,王小骨有点看呆了,开始埋怨自己不懂怜香惜玉,反而显得手足无措起来。
不就是颗苦胆嘛,管它是龙还是别的什么,吃就吃!
“好了,你别哭,我吃就是了…”他一把抢过妹子手上的黑碗。
咦?这碗倒挺沉,摸上去还凉丝丝的,大概是陶土之类材质。
他把碗凑近嘴边,这气味,这卖相,加上浓烈无比的腥臊味,顿时让他有放弃的打算。
只是,美眉还在边上低眉顺目,眼巴巴地看着他呢。
唉,红颜祸水,恐怕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真理,王小骨心一横,把碗里的东西往嘴里一倒,闭着眼睛就将那龙胆咽了下去。顿时一股凉意顺着食道不断往下,直到胃里才停住,就像是生吞了一颗苦胆口味的冰块,嗓子眼里还直冒苦气。
苦味似乎扎根在了他的舌苔上,像是嚼了一大块浓缩的黄连,又苦又涩的滋味久久不散,这玩意,即使做成胶囊他都不愿意再吃!
“啧啧,好苦啊…”
王小骨苦得直咂舌,没想到美眉却扑哧一声,轻笑着指了指床头,“呵呵,公子怎么直接吞啊,喏,水在你边上。”
王小骨这才发现草席上还放了个大碗,也不怕失了形象,举起碗一阵猛灌之后唇齿间的苦味才稍稍消散一点,只是腹中却凉意更甚,也不知道这胆丸是个什么名堂。
其实龙胆震神丸是铜洲地区的一种特产,取用的是冰龙身上的苦胆。冰龙虽名为龙,实际上只是一种体型较大的蜥蜴,喜寒冷阴湿之地,只在铜洲凛威山上驻巢栖息,它的苦胆在丝国算是种稀有的药材,但在铜洲地区,却只是一味散热祛湿的凡药。
一番折腾之后美眉从王小骨手里接过黑碗,微微欠身示意,便要往屋外走。
“你去哪?!”王小骨还是一头雾水,急忙叫住她,不知怎么回事,潜意识里对她多了一丝信任。
“家主吩咐过,等你醒了就让我过去禀告。”美眉小声说道。
到底谁是家主?磨磨唧唧的。这里面肯定有些古怪。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王小骨问。
“顾莲。”美眉微微一笑,便走了出去。
顾莲…顾影自怜。
名字倒是很好听,只是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她怎么叫我为公子呢,唯唯诺诺的样子更让人觉得别扭。
王小骨下了床,也顾不上脚底发凉,摸摸索索地走到门边,俯下身藏在门轴边,只是那淡淡的灯光显得有点碍事。
“不管怎么样,先下手为强总是王道,”他摸到灯台边,对着灯芯轻吹了口气,没想到这灯芯还有防风的功能,一吹之下居然没有熄灭。
王小骨这才瞥见灯台边着的木片,一头宽,一头窄,形状象个勺子,大概用来灭灯的。
拿木片挑灭了油灯,王小骨摸回门边,悄悄伏下。
不一会门口便传来一阵脚步声,听声音,还不只一人。
这可有点棘手,是冲出去挟制一个当人质呢,还是先静观其变?
“咳咳!”,一阵莫名其妙的咳嗽声,
“年轻人,你醒了吗?”听声音倒像是一位老者。
“醒了,醒了!”王小骨脱口而出,他还算是个文明人,虽然经过豹子一战之后潜意识里早信奉了先下手为强主义,但对待人总不能像对待野兽那般吧?更何况对方还算以礼相待。
也许是场误会。
“请进吧。”王小骨退回木台上,应声道。
吱呀,门开了,一位老者走了进来,后面还跟了个拿油灯的丫头,也长的眉清目秀,却不是刚才喂药的那位顾莲。
丫头重新点亮了屋里的油灯,又从边上拿过一条圆柱状的凳子,向老者欠身行了个礼便退了出去。
门外吹来一股野风,摇曳的火苗让人神情恍惚,对于王小骨来说,更是恍若隔世一般。
“这老头看起来也不像坏人,”王小骨心想,
昏黄的油灯虽然照不亮整间屋子,但好歹也能让屋子里的人见到彼此,那老者身着一件土黄色的长袍,衣服胸口的部位还隐约有火红色的标记,满头灰发梳成一个高高的发髻,几缕灰白的发丝垂过肩膀,面容苍老憔悴但眼神却透露着一派威严,俨然是一副德高望重的长者模样。
这老者正是顾氏家主顾十方。
“真是惭愧啊,吾等在郊外设陷阱打猎,误伤了小兄弟…”顾十方见气氛有点尴尬,先开了口。
“打猎?我只记得我当时在追一位姑娘,追着追着就不知被什么力量掀飞了出去。”这倒也是实话实说,王小骨实在回忆不起来有打猎这一节。
顾十方皱了皱眉头说,“你说的姑娘正是小女。难道她有什么地方得罪了小兄弟吗?”
“不,不是。我当时在森林里迷了路,走了很久都没看到人,看到那位姑娘就想向她问路。没想到她见了我就跑…”王小骨心想那姑娘既然是这老者的女儿,这么说来还是自己冒犯在先才惹人误会,刚才还厚颜无耻地想伏击他,实在是有些汗颜。
随便在大街上追一妞的那可是流氓,王小骨可不想当流氓,至少表面上不想。
“恩,原来如此…那还真是误会一场,还望见谅。”顾十方起身弯腰向王小骨行了个礼。
王小骨忙跳下木台,“没事,没事!我还要多谢你们把我从那破林子里来呢,只是…”
顾十方心里一惊,但还是不动声色地说,“无妨,小兄弟有话直管说。”
“只是…我那些…随身的东西呢?”王小骨还为自己的小人心思羞愧,支支唔唔地说道。
顾十方先前还以为王小骨起疑,听他这么说倒是宽下心来,指了指王小骨身后的木台,“小兄弟的随身物品已经整理妥当,尽数收在这床下的暗格中了。”
原来,这木台下还有一个暗格,看来真是错怪这老人家了,王小骨心里愈发觉得愧疚,抽出暗格一看,里面果然整整齐齐收着他的东西。不过,除了军刀之外,其他暂时都用不着。
最没用的还是这三百块钱,就是这些个东西曾经在精神和物质上全面“奴役”着王小骨的生活,谁不想发财?现在刀可以防身,手表救过他一命,手机再不济还能当砖头砸人,而这三百块钱还不是废纸而已。
钱这种东西,果然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索性烧了爽快!王小骨抽出那三百块钱,靠近油灯就想一烧了之。
顾十方心里一惊,差点没喊出来,忙过来拉住王小骨,“别,小兄弟,你这是干嘛!”
那慌张的样子,让王小骨一愣,这不就是以前的自己吗,就是换了在一个星期前,谁说要烧他的百元大钞,那他绝对会和人家拼命。
趁王小骨愣住的瞬间,顾十方赶紧抢过那三张钞票,“这可是宝贝啊,小兄弟你怎么舍得烧掉呢?”说着还撩起袖子仔细擦干净落在钱上的油灰。
这也不能怪顾十方财迷,在这个世界里造纸术还是个稀罕玩意,更何况为了防伪现代纸币运用的是最高新的印刷技术,在顾十方眼里,这三张小小的纸片绝对称的上精美绝伦。他虽然远地流侯,但好歹也算见过世面,皇庭的墨画,南地的木刻画,甚至西荒蛮族的莎草画也见过,不过从来没见过这么精美绝伦的画作,举国的画师工匠,有谁能有如此高超的技艺?房屋前的树木,人像的细节都栩栩如生,而且三张画的图案居然一模一样,还有比这更难办到的吗?简直就是稀世珍宝啊!和这件宝贝比起来,他收藏的各种奇巧工艺品都是废物一般,既然如此,又怎么能坐视王小骨烧了他心爱之物呢?
钱真是好东西,到哪都是硬通货,顾十方的反应让王小骨惊讶不已,感叹于钱的魔力,看来这老人家也是贪浮财好颜色之辈,那不如…
“呵呵,这套明镜血图的确算是宝贝,若是家主你喜欢,我就把它送给你吧,当是救我一命的谢礼。”王小骨顺水推舟,胡诌了一个明镜血图出来,用在那三张百元钞票上也算贴切,试想,人世凡间,谁不是为了这小小的纸片付出心血耗尽人生呢?
原来这宝贝叫明镜血图啊,三像如明镜,图色红似血,倒还真是贴切,只是如此宝贝这小子真舍得吗?刚才他作势要烧莫不是试探我吧?顾十方一脸的不信,
“此话当真?”
“当真。”王小骨笑着说,“我刚才一时糊涂,差点毁了这宝贝,既然家主识宝,还不如由家主来保管,如果家主不愿意的话,我只有勉为其难地收回了…”
他装作不舍的样子作势就想拿回那三百块钱。
王小骨真有点佩服自己的急智,胡诌起来还像回事,演戏当然要演全套嘛。
顾十方眼睛发绿,赶紧掏出一块锦帕,把那三百块钱小心翼翼地包在锦帕之中又小心翼翼地塞回怀里。
“那就,多谢小兄弟了!”说完,他又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又道,“明天小兄弟也去吾家的藏室之中取几件宝贝罢,至于这图,老夫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好说,好说。”王小骨笑着回应,也不知道这老头藏了些什么好东西,不过以他们的文明水平来看,顶天了不过是金银之类吧,现在他孑然一身,钱财还真是身外之物,
“还没请教尊姓大名?”
“哎呀,疏忽疏忽,老夫祖姓顾,名十方,号火王第九,敢问小兄弟?”顾十方露出得意的神色,报名号向来是顾氏家族最喜闻乐见的传统,就连火王这个尊号都加上数序代代传承。
“姓王,名小骨。”
顾十方一听王小骨这名字,心里暗暗发笑。本当他来历不凡,从名字看却和贱民流民的庶字无几,粗俗得很,若真是有来头,想必也是屠狗贩肉之类的爆发户。
丝国人向来重视祖辈名声,而姓名字号就如同是一个人的名片,无论做什么,出身姓名都是敲门砖,换句话说就像是我们的学历文凭,要是做些底层的活计倒还罢了,若是想要当官,有个良好的出生和姓名字号更是首要的条件。
也难怪顾十方要鄙视王小骨,他这名字,众然是贩夫走卒之家,也是不屑取的。
当然,表面上顾十方还是不动声色,虚与委蛇,“原来是小骨老弟啊,好名字,好名字。难得你我如此投缘,不如就此结为兄弟,老弟意下如何?”
我倒,这老爷子都把自己拉成兄弟了,真他妈好笑,看来钱的威力真不小,还能让这么一位“家主”屈尊越辈。王小骨暗暗发笑,
“好是好,不过十方大哥,我还有事相求。”
王小骨刚醒过来,有一件事,倒是耿耿于怀。
“小骨老弟有事尽管开口。”顾十方虽然急着回去慢慢欣赏那明镜红图,但还是强压住性子。
“小弟我一天没吃饭了,不知道…”既然这老头有意装逼,那我也就不客气了,王小骨厚着脸皮说道。
顾十方还当是什么事,看来这人果然粗鄙,
“怪大哥疏忽,立刻安排厨房上酒菜,不过大哥另有要事,不能相陪了。”
说完,便起身告辞。
“大哥且慢,小弟尚有一事。”
顾十方心里不悦,表面上自然得一团和气,只得停下脚步,说道,“小骨兄请说。”
“请问,我的衣裤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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