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戏法师
CP|W:210|H:300|A:L]]]“…铁马确确实实是名城,据传浮屠王击杀鬼鸟幽啼便是在铁马,而吾顾氏先祖也是从铁马发家…小骨老弟,那泥壶你可要保管妥当啊。”
这大概是顾十方的第九十九次嘱咐,王小骨耳朵都快起茧了,自从宝库回来之后,顾十方就拉着王小骨在偏厅闲聊,明面上说是吃晚饭前随意聊聊让王小骨了解一下铜洲的风土人情,实际上却三句不离泥壶。
王小骨好歹具有现代人基本智慧,在这个世界更算是聪慧狡黠型青年,又怎么会看不破顾十方的那点小心思呢。开始王小骨还装模作样地反问他,“顾老哥不是说那泥壶只是极其普通的普通泥壶吗。”
到后来索性充耳不闻,反正那顾十方也就是碎碎念而已。
顾十方这老狐狸表面上大气,骨子里却小气的很,只是这泥壶又到底是什么宝贝,能让他堂堂的家主都如此在意?
反正不管怎么样,王小骨的忍耐几乎到了极限,再听顾十方墨迹估计会憋出病来,恰好顾老头提到了铜州的界府,也就是他所说的铁马。据顾十方说丝国开国之后分十二洲,洲下设界而治,铁马就是铜洲的界,也算是丝国的边境重镇,屡遭战火却依然“繁华无比”,街市摊贩什么的都值得一看。
再怎么繁华又能如何,比得过天朝帝都否?不过反正这晚饭也别想吃得安生,还不如出去逛逛,至少,能耳根清净点。
“顾老哥,听你那么一说,我当真是想见识一下铁马的风土方物,大哥带我出去走走如何?”
王小骨假意问道,反正他知道此事顾十方一门心思全放在了那个泥壶上。
顾十方当然巴不得王小骨出去,他才好有机会拿回那个泥壶。回来时就见王小骨只回了房间一趟,想来那泥壶也该放在客房里,如此,顾十方当然不会强留王小骨吃晚饭。
“好是好…可惜,大哥今晚还有公务在身,不太方便…”顾十方假惺惺地说,他一介虚侯,哪会有什么公务,此话不过是蒙混王小骨而已,“老哥这有些金圆,你且拿去,铁马街市繁华,老弟务必好好玩乐一番。”
说着,顾十方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取出三枚金币递给王小骨。
王小骨早料到顾十方不会一起去,也乐得清静,顾十方的钱他也照单全收,道了声谢便出了顾府。
王小骨走了没多久,顾十方便迫不及待地去王小骨房间里翻找祭壶,就算是王小骨回来发现泥壶失窃,他也可以说是有蟊贼夜盗,在他的如意算盘里,盗壶虽然说不光彩,却是他无本买卖的最后一步。
“这鬼地方,黑灯瞎火的也没个路灯,哪来什么繁华集市。”出了顾府王小骨倒不知道该往哪走,东西南北黑不隆冬的,也没有路灯,别说是夜市,就连人影都很少见。王小骨索性两眼摸黑,走到哪算哪。
也难怪,其实铜洲并非皇城那般的富庶之地,就连油灯都尚未普及,又何谈夜市?反而由于靠近边境,更因为附近荒野时有盗贼来犯,铁马一般的人家入夜之后都是早早闭门关户。而且铁马地区昼夜温差极大,贫穷百姓人家也没有厚被粗毯,只得关上门来靠炉火取暖。更何况街上的商铺也都早早闭门,平民们即使夜晚出门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不像本源世界那般二线以上城市都是不夜城。
“喂,你这找死的衰人,难道不知道最近不太平么?!”王小骨早听见前面有脚步声,待得脚步声近时,才看清迎面来的是两个身穿皮甲的男人。
“请问是怎么个不太平法?”王小骨轻笑着说,猛兽鬼魂他都见过了,他倒真想要知道还有什么比那些个玩意还不太平。
“我说你,巡逻完交割不就行了,和这衰鬼废话做什么,他要找死就让他死,反正看德性也是个外乡人!”听他的言语像是巡逻的军士,看同伴和个旅人废话更是急的要命,铁马再往西几百里路就是西荒地界,蛮兽之人向来都喜欢在入夜之后出没骚扰,最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街面上一直谣传入夜之后会有鬼怪出没索人贱命,他作为一名巡逻军士当然是希望早交差早回家抱老婆,谁愿意担冒生命危险?
“好,反正我提醒过你了。老费,我们走吧。”
“真是,你管别人死活干嘛,赶紧走!”
两个军士吵嚷着消失在黑暗中。
看来顾十方确实很在意那个泥壶,否则也不会说出这么拙劣的谎话。铁马哪来的繁华夜景,看这两个夜巡的德性,想必稀奇古怪倒是不少。
“唉,哪都有这样的小人。”王小骨不由地叹息。
凡事有得必有失。由于没有光线的污染,天上的月亮又圆又大。银白的月光跟随着王小骨,不至于让他看不清脚下,而且望月赏月也算是种消遣,意境十足。
消遣,对了,我不还有只手机吗?虽然打不来电话,但好歹能用模拟器玩游戏。王小骨无聊的要命,看边上有间破房子,门口的台阶却也干净,便一坐了上去。
“糟糕,也没多少电了…这以后该这么办?”
王小骨打开手机才发现只剩不到一格电了,以他的经验来看,至多不会超过半小时待机时间,要是玩游戏,恐怕顶不了几分钟。
电池在这个时代肯定是无法再生的绝对消耗品,可是…无论怎么省着用,那也只是延长几分钟的使用时间而已,又能如何。
他实在是郁闷,冷冷清清的街,阴风阵阵,自己的生活怎么仍旧是这么无聊透顶呢?
“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
王小骨冷不丁地冒出这么一句,曾经,他固执地错认了这首诗的作者,还为此和女朋友争论过,起先互不相让,后来还特意去图书馆借了本诗集才搞清楚。
这些年轻的往事大概独属于大学时代,王小骨打开图片浏览器,想看看女朋友的照片,但旋即他又关掉了窗口,不但觉得胸口闷的慌,眼睛也有些湿润…俱往矣,有的事情还是不去想的好。
“嘻嘻,嘻嘻,好一句千村薜荔人矢,万户萧疏鬼唱歌!”
背后有人?!
王小骨猛地转过身,月照下,有人正立于台阶之上!
“你是谁?”王小骨站起来,朝着人影大喊。
“嘻嘻,问我是谁,那你又是谁?”来人一副嬉皮笑脸的德性,更奇怪的事,他的穿着打扮不像先前看到的那些铜洲人。可能是印染技术的局限和民风的关系,铜洲上至顾十方这样的望族,下至家奴家丁,无一不是喜穿淡色的衣服,区别身份的也就是衣服的用料不同而已。而这人,穿一件补丁叠补丁的长袍,由一片片布料拼制而成,每块布料都用不同的颜色,月光下花花绿绿的一片,倒有点本源世界里嬉皮士的味道。
“哈哈,我叫王小骨,你呢?”王小骨笑得快扶不起腰来,直笑地流出眼泪,眼泪却停不下来。
“我嘛,名为穷奇,嘻嘻,你又为何哭啊?”那怪衫人披头散发,行为癫狂,脚下却快的很,转眼之间就到了王小骨跟前,还没等王小骨回答,又哈哈大笑起来,
“人都斥我为鬼,皆笑我癫狂,我看,你比我更像鬼,更癫狂,实在有趣极了,哈哈哈哈!”
这怪衫人笑声像是隔了空谷,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他笑到疯时,甚至躺倒在地上打滚,丝毫不在乎旁人怎么看。
这样的人要是在A市的大街上碰到,王小骨肯定是有多远躲多远,而此时,他看了看自己的鞋子,裤子,衣服,摸了摸指节长度的寸头。这副样子在这个世界里不是比这个怪杉人更奇怪吗?
“哈哈!!你说的对,不过,我肯定不会疯到趴地上打滚,”王小骨也跟着笑起来,
“笑或者不笑,疯或者不疯,打滚或者不打滚,又与别人何干呢?”怪衫人不再狂笑,只是坐在台阶之上,冷冷地问道,
“大半夜的,你来这做什么?”
“我做什么,又与你何干呢?”王小骨也学怪衫人的口气,他倒觉得这人虽然古怪,但还算有趣,不似奸猾之辈。
“难道,你不怕鬼?”怪衫人一副似喜非喜的语调。长发遮住了他的脸面,直直地直到颈部为止,根本看不出他的面目表情。
“鬼?对你们来说,我也和鬼差不多吧。”
这倒是实话,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王小骨的存在就是个超自然的现象,何况,王小骨确实是死过一次,划归鬼类也无妨。
怪衫人腾地站起来,盯着王小骨仔细端详了一番。
越是靠近王小骨越觉得这家伙还真有点寒碜,他长发盖面,身穿前后几乎无区别的花花长袍,光着脚丫倒也不嫌冷,这造型让王小骨想起倭国的恐怖片来。
“嘻嘻,那我们倒是有缘了。”半响,怪衫人说道,“来来来,去里面,请你喝酒!”
说着,他闪身进了后面的房子。
这房子从外面看就破落万分,连门都只有半扇,门额上也不知道写了什么字,那匾牌也是歪歪斜斜摇摇欲坠。
酒?顾十方不是说只有异族才喝酒这种东西吗,在丝国,酒被称为是神的诅咒,关于酒的各种怪异传说很多,但大部分都和鬼怪联系在一起,这种东西皇庭当然是借口禁止。
王小骨却是熟悉酒的,自然不信这一套,同为怪人,同为“鬼”,又有什么好怕的?
喝便喝!
“怪衫人,你在哪啊?”
进了破屋,王小骨才发现里面比外面黑的多,屋子也没有院落,进去就像进了罐子一样,黑漆漆惨兮兮,这种格局倒有点像他以前江浙一带乡下的小庙。
“嘻嘻,在你身后!在你身后,来!坐下喝酒,吃肉!”怪衫人缩到剩下的那扇门背后。
王小骨也跟了过去,没想到那怪人似乎早在门背后的空地地上支好了小火堆,火堆上还有个陶罐,正“嘟嘟”地冒着泡,边上放了个陶壶,大概是用来装酒的。
既然他不客气,那我还客气什么?王小骨一坐到火堆边,自顾拿起壶来便喝,只是味道却有点不对劲,
“咦,这酒味还真淡,和水有什么区别?”
“哈哈!那是风水,酒在我这。”
那怪衫人说着就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罐子来,大小和一升容量的瓶子差不多,也不知道他的破衣服怎么藏得住,刚才疯疯癫癫地也没见掉出来。
“啧,什么是风水?”王小骨觉得有点不对劲,刚才自己灌下的是什么玩意?
“莫慌,风水也就是朝露,喝就喝了!”怪衫人顾自打开罐盖,咕咚咕咚地猛灌了几口,“好酒!好酒!”
“怪衫,你说请我喝酒,却怎么还不拿酒过来?”王小骨见他喝的起劲,虽然原本不是很喜好喝酒,但心里却痒的很,急着想尝尝这个世界的酒是个什么味道。
“好,好,只是我刚才不是告诉过你了么,我名为穷奇,戏法师穷奇!”怪衫人这时的语调倒有点正经起来,不再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戏法师是什么,像是那些变完硬币变飞机的魔术师吗?王小骨觉得稀奇,毕竟,这算是他在这个世界接触到的第一个“特殊职业者”,
“哦,戏法师啊,原来你不是鬼。”
“嘻嘻,管我是不是,喝酒,喝酒!”穷奇又猛灌了两口,才舍得把罐子递过来。
王小骨接过一闻,浓烈的酒香中带着醇厚的谷物味,香味奇异扑鼻,一口下去又如火如荼般从喉咙烧进胃里却没有一丝不舒服的感觉,反而觉得周身顺畅无比,着实是好酒!
“这是什么酒?”王小骨问。
穷奇拾了根树枝,从陶罐中叉出一块肉来,一口吞到嘴里,稍稍咀嚼了几下就咽了下去,支支唔唔地说,“这酒名叫绝烈,性如火,猛如虎,当然是难得一见的好酒!嘻嘻,嘻嘻。”
哈哈,酒为绝烈,决裂,好名字。
王小骨又喝了一口,不觉有些飘飘然,待得想喝第三口时,罐子却被穷奇一把抢了过去。
穷奇拿起陶罐,咕嘟咕嘟地灌了几大口才舍得把罐子放下。王小骨再拿过来时,却已经是底朝天了。
“戏法师,哈哈,真是个怪人啊。”王小骨不由得笑了起来。
“嘿嘿,好酒吧?”穷奇添了添嘴唇,乱糟糟的头发如柴草般盖在脸上,三分像人,七分似鬼。
“好酒!”王小骨答道。
“嘻嘻,你喝了我的酒,就该用东西来换。”穷奇话锋一转,指了指王小骨的裤兜说,“我要你那怪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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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顾十方的第九十九次嘱咐,王小骨耳朵都快起茧了,自从宝库回来之后,顾十方就拉着王小骨在偏厅闲聊,明面上说是吃晚饭前随意聊聊让王小骨了解一下铜洲的风土人情,实际上却三句不离泥壶。
王小骨好歹具有现代人基本智慧,在这个世界更算是聪慧狡黠型青年,又怎么会看不破顾十方的那点小心思呢。开始王小骨还装模作样地反问他,“顾老哥不是说那泥壶只是极其普通的普通泥壶吗。”
到后来索性充耳不闻,反正那顾十方也就是碎碎念而已。
顾十方这老狐狸表面上大气,骨子里却小气的很,只是这泥壶又到底是什么宝贝,能让他堂堂的家主都如此在意?
反正不管怎么样,王小骨的忍耐几乎到了极限,再听顾十方墨迹估计会憋出病来,恰好顾老头提到了铜州的界府,也就是他所说的铁马。据顾十方说丝国开国之后分十二洲,洲下设界而治,铁马就是铜洲的界,也算是丝国的边境重镇,屡遭战火却依然“繁华无比”,街市摊贩什么的都值得一看。
再怎么繁华又能如何,比得过天朝帝都否?不过反正这晚饭也别想吃得安生,还不如出去逛逛,至少,能耳根清净点。
“顾老哥,听你那么一说,我当真是想见识一下铁马的风土方物,大哥带我出去走走如何?”
王小骨假意问道,反正他知道此事顾十方一门心思全放在了那个泥壶上。
顾十方当然巴不得王小骨出去,他才好有机会拿回那个泥壶。回来时就见王小骨只回了房间一趟,想来那泥壶也该放在客房里,如此,顾十方当然不会强留王小骨吃晚饭。
“好是好…可惜,大哥今晚还有公务在身,不太方便…”顾十方假惺惺地说,他一介虚侯,哪会有什么公务,此话不过是蒙混王小骨而已,“老哥这有些金圆,你且拿去,铁马街市繁华,老弟务必好好玩乐一番。”
说着,顾十方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取出三枚金币递给王小骨。
王小骨早料到顾十方不会一起去,也乐得清静,顾十方的钱他也照单全收,道了声谢便出了顾府。
王小骨走了没多久,顾十方便迫不及待地去王小骨房间里翻找祭壶,就算是王小骨回来发现泥壶失窃,他也可以说是有蟊贼夜盗,在他的如意算盘里,盗壶虽然说不光彩,却是他无本买卖的最后一步。
“这鬼地方,黑灯瞎火的也没个路灯,哪来什么繁华集市。”出了顾府王小骨倒不知道该往哪走,东西南北黑不隆冬的,也没有路灯,别说是夜市,就连人影都很少见。王小骨索性两眼摸黑,走到哪算哪。
也难怪,其实铜洲并非皇城那般的富庶之地,就连油灯都尚未普及,又何谈夜市?反而由于靠近边境,更因为附近荒野时有盗贼来犯,铁马一般的人家入夜之后都是早早闭门关户。而且铁马地区昼夜温差极大,贫穷百姓人家也没有厚被粗毯,只得关上门来靠炉火取暖。更何况街上的商铺也都早早闭门,平民们即使夜晚出门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不像本源世界那般二线以上城市都是不夜城。
“喂,你这找死的衰人,难道不知道最近不太平么?!”王小骨早听见前面有脚步声,待得脚步声近时,才看清迎面来的是两个身穿皮甲的男人。
“请问是怎么个不太平法?”王小骨轻笑着说,猛兽鬼魂他都见过了,他倒真想要知道还有什么比那些个玩意还不太平。
“我说你,巡逻完交割不就行了,和这衰鬼废话做什么,他要找死就让他死,反正看德性也是个外乡人!”听他的言语像是巡逻的军士,看同伴和个旅人废话更是急的要命,铁马再往西几百里路就是西荒地界,蛮兽之人向来都喜欢在入夜之后出没骚扰,最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街面上一直谣传入夜之后会有鬼怪出没索人贱命,他作为一名巡逻军士当然是希望早交差早回家抱老婆,谁愿意担冒生命危险?
“好,反正我提醒过你了。老费,我们走吧。”
“真是,你管别人死活干嘛,赶紧走!”
两个军士吵嚷着消失在黑暗中。
看来顾十方确实很在意那个泥壶,否则也不会说出这么拙劣的谎话。铁马哪来的繁华夜景,看这两个夜巡的德性,想必稀奇古怪倒是不少。
“唉,哪都有这样的小人。”王小骨不由地叹息。
凡事有得必有失。由于没有光线的污染,天上的月亮又圆又大。银白的月光跟随着王小骨,不至于让他看不清脚下,而且望月赏月也算是种消遣,意境十足。
消遣,对了,我不还有只手机吗?虽然打不来电话,但好歹能用模拟器玩游戏。王小骨无聊的要命,看边上有间破房子,门口的台阶却也干净,便一坐了上去。
“糟糕,也没多少电了…这以后该这么办?”
王小骨打开手机才发现只剩不到一格电了,以他的经验来看,至多不会超过半小时待机时间,要是玩游戏,恐怕顶不了几分钟。
电池在这个时代肯定是无法再生的绝对消耗品,可是…无论怎么省着用,那也只是延长几分钟的使用时间而已,又能如何。
他实在是郁闷,冷冷清清的街,阴风阵阵,自己的生活怎么仍旧是这么无聊透顶呢?
“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
王小骨冷不丁地冒出这么一句,曾经,他固执地错认了这首诗的作者,还为此和女朋友争论过,起先互不相让,后来还特意去图书馆借了本诗集才搞清楚。
这些年轻的往事大概独属于大学时代,王小骨打开图片浏览器,想看看女朋友的照片,但旋即他又关掉了窗口,不但觉得胸口闷的慌,眼睛也有些湿润…俱往矣,有的事情还是不去想的好。
“嘻嘻,嘻嘻,好一句千村薜荔人矢,万户萧疏鬼唱歌!”
背后有人?!
王小骨猛地转过身,月照下,有人正立于台阶之上!
“你是谁?”王小骨站起来,朝着人影大喊。
“嘻嘻,问我是谁,那你又是谁?”来人一副嬉皮笑脸的德性,更奇怪的事,他的穿着打扮不像先前看到的那些铜洲人。可能是印染技术的局限和民风的关系,铜洲上至顾十方这样的望族,下至家奴家丁,无一不是喜穿淡色的衣服,区别身份的也就是衣服的用料不同而已。而这人,穿一件补丁叠补丁的长袍,由一片片布料拼制而成,每块布料都用不同的颜色,月光下花花绿绿的一片,倒有点本源世界里嬉皮士的味道。
“哈哈,我叫王小骨,你呢?”王小骨笑得快扶不起腰来,直笑地流出眼泪,眼泪却停不下来。
“我嘛,名为穷奇,嘻嘻,你又为何哭啊?”那怪衫人披头散发,行为癫狂,脚下却快的很,转眼之间就到了王小骨跟前,还没等王小骨回答,又哈哈大笑起来,
“人都斥我为鬼,皆笑我癫狂,我看,你比我更像鬼,更癫狂,实在有趣极了,哈哈哈哈!”
这怪衫人笑声像是隔了空谷,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他笑到疯时,甚至躺倒在地上打滚,丝毫不在乎旁人怎么看。
这样的人要是在A市的大街上碰到,王小骨肯定是有多远躲多远,而此时,他看了看自己的鞋子,裤子,衣服,摸了摸指节长度的寸头。这副样子在这个世界里不是比这个怪杉人更奇怪吗?
“哈哈!!你说的对,不过,我肯定不会疯到趴地上打滚,”王小骨也跟着笑起来,
“笑或者不笑,疯或者不疯,打滚或者不打滚,又与别人何干呢?”怪衫人不再狂笑,只是坐在台阶之上,冷冷地问道,
“大半夜的,你来这做什么?”
“我做什么,又与你何干呢?”王小骨也学怪衫人的口气,他倒觉得这人虽然古怪,但还算有趣,不似奸猾之辈。
“难道,你不怕鬼?”怪衫人一副似喜非喜的语调。长发遮住了他的脸面,直直地直到颈部为止,根本看不出他的面目表情。
“鬼?对你们来说,我也和鬼差不多吧。”
这倒是实话,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王小骨的存在就是个超自然的现象,何况,王小骨确实是死过一次,划归鬼类也无妨。
怪衫人腾地站起来,盯着王小骨仔细端详了一番。
越是靠近王小骨越觉得这家伙还真有点寒碜,他长发盖面,身穿前后几乎无区别的花花长袍,光着脚丫倒也不嫌冷,这造型让王小骨想起倭国的恐怖片来。
“嘻嘻,那我们倒是有缘了。”半响,怪衫人说道,“来来来,去里面,请你喝酒!”
说着,他闪身进了后面的房子。
这房子从外面看就破落万分,连门都只有半扇,门额上也不知道写了什么字,那匾牌也是歪歪斜斜摇摇欲坠。
酒?顾十方不是说只有异族才喝酒这种东西吗,在丝国,酒被称为是神的诅咒,关于酒的各种怪异传说很多,但大部分都和鬼怪联系在一起,这种东西皇庭当然是借口禁止。
王小骨却是熟悉酒的,自然不信这一套,同为怪人,同为“鬼”,又有什么好怕的?
喝便喝!
“怪衫人,你在哪啊?”
进了破屋,王小骨才发现里面比外面黑的多,屋子也没有院落,进去就像进了罐子一样,黑漆漆惨兮兮,这种格局倒有点像他以前江浙一带乡下的小庙。
“嘻嘻,在你身后!在你身后,来!坐下喝酒,吃肉!”怪衫人缩到剩下的那扇门背后。
王小骨也跟了过去,没想到那怪人似乎早在门背后的空地地上支好了小火堆,火堆上还有个陶罐,正“嘟嘟”地冒着泡,边上放了个陶壶,大概是用来装酒的。
既然他不客气,那我还客气什么?王小骨一坐到火堆边,自顾拿起壶来便喝,只是味道却有点不对劲,
“咦,这酒味还真淡,和水有什么区别?”
“哈哈!那是风水,酒在我这。”
那怪衫人说着就从衣兜里掏出一个罐子来,大小和一升容量的瓶子差不多,也不知道他的破衣服怎么藏得住,刚才疯疯癫癫地也没见掉出来。
“啧,什么是风水?”王小骨觉得有点不对劲,刚才自己灌下的是什么玩意?
“莫慌,风水也就是朝露,喝就喝了!”怪衫人顾自打开罐盖,咕咚咕咚地猛灌了几口,“好酒!好酒!”
“怪衫,你说请我喝酒,却怎么还不拿酒过来?”王小骨见他喝的起劲,虽然原本不是很喜好喝酒,但心里却痒的很,急着想尝尝这个世界的酒是个什么味道。
“好,好,只是我刚才不是告诉过你了么,我名为穷奇,戏法师穷奇!”怪衫人这时的语调倒有点正经起来,不再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戏法师是什么,像是那些变完硬币变飞机的魔术师吗?王小骨觉得稀奇,毕竟,这算是他在这个世界接触到的第一个“特殊职业者”,
“哦,戏法师啊,原来你不是鬼。”
“嘻嘻,管我是不是,喝酒,喝酒!”穷奇又猛灌了两口,才舍得把罐子递过来。
王小骨接过一闻,浓烈的酒香中带着醇厚的谷物味,香味奇异扑鼻,一口下去又如火如荼般从喉咙烧进胃里却没有一丝不舒服的感觉,反而觉得周身顺畅无比,着实是好酒!
“这是什么酒?”王小骨问。
穷奇拾了根树枝,从陶罐中叉出一块肉来,一口吞到嘴里,稍稍咀嚼了几下就咽了下去,支支唔唔地说,“这酒名叫绝烈,性如火,猛如虎,当然是难得一见的好酒!嘻嘻,嘻嘻。”
哈哈,酒为绝烈,决裂,好名字。
王小骨又喝了一口,不觉有些飘飘然,待得想喝第三口时,罐子却被穷奇一把抢了过去。
穷奇拿起陶罐,咕嘟咕嘟地灌了几大口才舍得把罐子放下。王小骨再拿过来时,却已经是底朝天了。
“戏法师,哈哈,真是个怪人啊。”王小骨不由得笑了起来。
“嘿嘿,好酒吧?”穷奇添了添嘴唇,乱糟糟的头发如柴草般盖在脸上,三分像人,七分似鬼。
“好酒!”王小骨答道。
“嘻嘻,你喝了我的酒,就该用东西来换。”穷奇话锋一转,指了指王小骨的裤兜说,“我要你那怪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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