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0 章
。
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划了这样一个地方。
洛小七认识我,她叫欢颜为欢颜姐姐,还特别羡慕她,说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欢颜。
她家境跟欢颜差不多,父母都离世了,本有个弟弟也被薛老头子给害了。但她身上有种很乐观的精神,脸上始终透着对生活的渴望和激情。
我提到三叔的时候,洛小七眼神多了几分暖意,我感觉这丫头喜欢他。只是,以三叔的xìng子,是绝不会接受她的,且不说他心里还有欢颜,单就他那cāo蛋的人生,就不是一般女孩子能理解的。
道明来意,我对洛小七并没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接给出一张空白支票买她的肝。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因为这世上很少人会对金钱无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讲了句令我汗颜的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搞得这样市侩做什么?我和秦先生有数面之缘,救他义不容辞。”
我满脸尴尬地道,“或许会有xìng命危险,你知道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忽然莫名让我心酸。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谊,可以让她如此坦然面对生死。
活体捐肝这种事,就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危险也有百分之五十。还有捐肝后的种种危害和负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就比如父亲,当年若非切了肝,以慕连清的医术他是能活下来的。所以后来三叔坚决不让小浩辰给他捐肝,也就是处于这方面的担心。
洛小七肯定明白捐肝后的危害,可她并不在乎。我在想,如果三叔最终知道这事,他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和洛小七敲定捐肝一事过后,她叮嘱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三叔知道,一定要瞒着。我其实也是这个意思,否则三叔这一生都会心怀愧疚的。
我把洛小七接到了野战医院,筹备手术。这是我最放心也最安全的地方,不过cāo刀的人还是慕少卿,他这人虽然有点儿心术不正,但医术确实好。
捐肝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筹备。洛小七就在野战医院里住着,每天定时定量地摄入一些营养元素,为手术做准备。
在手术的前夕,她私底下跟我说,如果手术中她真的十分倒霉地死去了,谁也别说,就偷偷把她烧了丢海里,就魔都东海码头那地方。
我问她为何要丢东海码头,她纠结了很久才告诉我,那地方离三叔的别墅最近,她想陪着他。
我听后沉默了很久,很慎重地答应了她。而后她就笑了,那一脸璀璨的笑容就像春风一般,暖到了人心坎里去了。我忽然间很怜惜这丫头,她比我小九岁,却活得比我大气。
从头至尾,三叔都不晓得我和洛小七这约定,他真以为我从黑市上找到了肝,所以抱着一种没所谓的态度接受了手术。他还跟我说,如果手术中他一不小心嗝屁了,不要把他埋葬了,就洒在海里面。
他的想法和洛小七惊人的相似,但意思不一样,他说他一生作孽太多,进入大海中洗涤一下肮脏的灵魂。往后有机会轮回转世了,也能投一个好人家。
他说到“好人家”三个字时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眸光中那淡淡的不屑和凉意,令我心里十分难受。秦家带给他的伤痛,恐怕这辈子都抹不去了。
本身这一场手术感觉上是十分顺利的,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有医术精湛的慕少卿,成功率即使没有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七八十。
但我们都估算错误了,洛小七在取肝过后就出现了休克,陷入了深度昏迷。整个野战医院肝病科的权威都参与了抢救才把她抢救过来,但她身体却十分糟糕了。
手术过后,我才晓得她曾经得过再生xìng贫血,取肝诱发了她的病因。不得已,我让家族里面所有人都来检查,准备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
最后是小浩辰匹配度高,取了他的干细胞才阻止了洛小七的病情。等她病情稳妥过后,慕少卿才告诉我,当初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人就是三叔,这大概就是缘分了。
手术过后,三叔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但洛小七却一直住在重症病房里养病,足足养了大半年才彻底痊愈,但整个人瘦得都没有人形了。但她很亢奋,她说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应该做的事。
第721章 漠飞说5
三叔恋上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在这儿过上了与世无争的日子。他说喜欢这里的清净和平凡,都市的喧嚣已经吸引不了他的兴趣了。
其实我晓得,他只是不想呆在有欢颜的城市,会触景生情。他之所以选择放手,并非是因为多疼惜我,而是为了欢颜,他不想她那样为难。
和欢颜几经风雨,我终于给了她一个我认为的与众不同的婚礼,婚礼在桃花源举行,整个婚礼的布景和策划都出自三叔的手笔。他说,只想用这种方式祝福我们。
婚礼上,他为我们拉了一首曲子,叫《追梦人》,特别的应景。我骑着马带着欢颜见到了他,但他始终没有正面欢颜,跟我们说“曲终人散,祝我们白头偕老。”
从他嘴里讲出这句话实属不易,我不是他,但能感同身受。欢颜落泪了,特别的伤心,我明白她的百感jiāo集,也看出来她的如释重负。
三叔是一个洒脱的人,他放弃了一切荣华富贵,毫不犹豫选择了隐居。这可能是最适合他的生活,所以我也没有再劝他回到繁华的都市中来。
我接手了秦家的产业,再次成为了秦家的掌舵人。随着世家的陨落,秦家的结构瓦解了,我不再背负来自家族的压力,也摆脱了那边人的牵制。
秦家持续了好几十年的风起云涌,因为三叔的隐退而平静。
我跟他的这场较量中,说不上谁胜谁负,但不可否认的是,若非他让我,我们可能还在斗。我没有他那样的心胸,也没有那气度,或许若干年后,我才能修到他那样的境界。
这一生,因为三叔我受益匪浅,事业、爱情,都是他的推波助澜才促成了我如今的人生。不管动机如何,但我内心深处确实特别感谢他。
尤其是欢颜,在想,如果没有她的出现,没有她为我生儿育女,我的xìng子可能更加张扬跋扈。我都不晓得最终会有怎样一个人生,但一定不会如现在这般幸福。
秦家祖辈中,从来没有过真正的爱情存在,因为我们的祖训提倡的就是门当户对。而从古至今,能够与秦家匹配的门户几乎凤毛麟角,所以祖辈们的婚姻都算不得完美。
年少的时候总看到父母同床异梦,所以我十分排斥没有爱的婚姻。也正因为如此,在遇上欢颜之前的二十多年,我都很洁身自好,我不想走父亲的路子。
我一直渴望的婚姻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就算没有荣华富贵也能执子之手到白头。其实这种渴望很奢侈,因为现如今这世道太浮躁了,想拥有一段完美的恋情和婚姻是很难的事儿。
因为三叔的一步错棋,我过早地为人父,为人夫,也过早地享受到了天lún之乐。所以他是我的恩人,是我和欢颜和孩子们这个小家的恩人。
我很爱欢颜,很爱我的孩子们,是他们的出现,才让我从一个冷漠的商人变得有血有ròu。我总在想,欢颜的出现到底是三叔制造的一个意外,还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答案。
所谓“家和万事兴”,这真的一点儿没错。
以往很多人怕我,公司的员工,我的对手,客户,包括宅子里的下人们看到我都不敢正眼看。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说我看起来温暖多了。
我不置可否,心中有爱的男人,自然瞧着顺眼多了。
少欧也搬回了老宅子居住,他和莲凤的婚礼是欢颜一手cāo办的,算不得奢华,但肯定别具匠心。
一般情况下,男人可能在结婚过后都比较有担当,少欧现在俨然成了我的得力助手,我就把成业集团彻底jiāo给了他,他做得也如火如荼。
我让阿飞想办法为薛宝欣减了刑,再有几年她就可能被放出来了。至于大姑和二叔,我就没有那么仁慈了,这两个人心思完全扭曲,即使善待他们也未必会领情。
但薛宝欣不一样,她是少欧的母亲,父亲的女人,我不看僧面看要佛面的。再有,少欧的转变能直接影响到她,她就算不痛改前非也影响不到我什么,毕竟现如今公司的CEO是她儿子。
秦家族人中,最风骚的要数漠枫了,他的心境可能变了,没有再因为我而发疯发狂。他全身心投入到了赛场中,那简直所向披靡,每个赛季的奖台上都有他的影子。
只是他始终孤身一人,也没听见任何绯闻。我不敢去问他这个事情,兴许日子久了,他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或者男人就出现了。对于他,我始终心怀愧疚。此生我能给他的东西都给了,却独独他想要的我给不起。
漠枫可能明白我这种复杂的心境,所以每次回来看到我都装着十分开心。只是从他的眼底,我仍然觉得有几分落寞在里面,也不晓得何时才会散去。
秦家大抵就是这个情况,没了世家的头衔,族人们就消停了许多,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一亩三分地,也没有再窥视别人的东西了。前车之鉴,应该还是刻骨铭心的。
经历过风霜的洗礼后,秦家不再是那样遥不可及。我准备搬到当年跟欢颜求婚的婚房里居住,把这老宅子对外开放,让市民们看看他们眼中神秘的古宅到底是什么样的。
这想法遭到了师父的强烈反对,他说不管古宅如何神秘,都是秦家祖辈流传下来的。即使世家光环不在,但这名门世家的气势绝不能丢。
我对此无言以对,就没再提把古宅对外开放一事了。但我还是坚持搬到了婚房里,因为这地方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家,我和欢颜,和孩子们的小家。
讲真的,有个挚爱的妻子,有一堆可爱的孩子,这种日子可能是男人有生之年最完美的追求。每天下班回家都能看到他们一张张笑脸,这是种无法言喻的幸福。
所以我自然而然就会想到,这一切都是三叔给我的,于是就更关注他的消息。他还是热衷于过那种闲云野鹤的日子,在桃花源那边隐居。
三叔追问过我,他的肝源到底是谁提供的。其实我猜他可能知道了洛小七给他捐肝的事情,只是想要进一步求证罢了。我告诉给了他,并让他就在桃花源那边还债好了。
他没有再理会我,但确实留在了篱落沟,帮着洛小七一起带领他们的村民们致富奔小康。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见过洛小七那样的女孩,她仿佛天生有着用不完的理念和抱负,做什么都雷厉风行。
我觉得,她这样的女孩遇上xìng子淡漠的三叔,反倒是一种互补。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三叔的心始终在游离,没有在她身上停留过。
不过,虽然他们两人感情上没什么进展,但三叔却带着洛小七满世界遨游,看尽人世繁华。我偷偷打过电话给他,问他是不是想通了,想要找个人安安静静过日子了。
他回了我一句很凉薄的话,“当一个人心怀感恩的时候,就无论如何都产生不了爱情!”
我不赞同这话,若不然古代怎么会传下一个“以身相许”的词语。我怂恿他,既然是为了报恩,那何不以身相许呢?这样我们大家都不为他cāo心了。
他狠狠鄙视了我一把,说如果我对欢颜不好,他随时都可能以追求者的身份为她保驾护航的。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打电话给他自讨没趣。
话说回来,欢颜十分看好他们俩,她说洛小七是个特别能感染人的女孩,哪怕是冰块儿遇到她都能融化几分。三叔xìng子内敛,和她在一起总会被潜移默化的。
对此我不置可否,欢颜可能至今都不晓得三叔爱她有多深,她从头至尾都如飞蛾扑火般爱着我,所以对那份感情从没有了解过。
试问,一代枭雄能为她转xìng回头,若非是真爱又怎么做得到。不过我没有跟欢颜分析这问题,我又不是傻帽,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终归,男人的情怀不是女人能猜得透的,有些东西到死都不会忘记,有些东西却如过眼云烟瞬间即逝。若非三叔彻底放下了欢颜,否则他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接受洛小七,不管她如何优秀。
所以,在始终看不到三叔和洛小七修成正果的时候,欢颜跟我说了个馊主意,她说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按照三叔当年对付我们的办法对付他们俩。
我听后强烈阻止了她!
三叔是个成熟男人,有着比我们更成熟的思想和行事作风,如果我们真的用这方式让他和洛小七jiāo集,他可能会厌恶我们,甚至连带的厌恶洛小七。
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如果是上天注定的话,他们一定会走到一起的。
……
我们的故事大抵就是这样,有爱恨情仇,有喜怒哀乐,风风雨雨这么多年,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三叔留给欢颜的那两句话:孽火流年与你同,繁华散尽我先行。进不敢再爱,退无法相忘,愿你安好!
这世间痴情的男人很多,但如三叔这般执着且疯狂的人我是没有看到过。所以我特别希望他的余生能被某一个女人填充,让他享尽一世繁华。
(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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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她约在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里,这是在当初认定欢颜是我妻子不二人选时决定的,因为看到书上说桃花象征着爱情,我也不知道要如何对妻子才叫好,就策划了这样一个地方。
洛小七认识我,她叫欢颜为欢颜姐姐,还特别羡慕她,说十里八乡的人都羡慕欢颜。
她家境跟欢颜差不多,父母都离世了,本有个弟弟也被薛老头子给害了。但她身上有种很乐观的精神,脸上始终透着对生活的渴望和激情。
我提到三叔的时候,洛小七眼神多了几分暖意,我感觉这丫头喜欢他。只是,以三叔的xìng子,是绝不会接受她的,且不说他心里还有欢颜,单就他那cāo蛋的人生,就不是一般女孩子能理解的。
道明来意,我对洛小七并没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直接给出一张空白支票买她的肝。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因为这世上很少人会对金钱无视。
她盯着我看了很久,讲了句令我汗颜的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搞得这样市侩做什么?我和秦先生有数面之缘,救他义不容辞。”
我满脸尴尬地道,“或许会有xìng命危险,你知道这其中有很多禁忌。”
“我不怕!”
铿锵有力的三个字,忽然莫名让我心酸。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情谊,可以让她如此坦然面对生死。
活体捐肝这种事,就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危险也有百分之五十。还有捐肝后的种种危害和负面作用,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了的。
就比如父亲,当年若非切了肝,以慕连清的医术他是能活下来的。所以后来三叔坚决不让小浩辰给他捐肝,也就是处于这方面的担心。
洛小七肯定明白捐肝后的危害,可她并不在乎。我在想,如果三叔最终知道这事,他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
和洛小七敲定捐肝一事过后,她叮嘱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三叔知道,一定要瞒着。我其实也是这个意思,否则三叔这一生都会心怀愧疚的。
我把洛小七接到了野战医院,筹备手术。这是我最放心也最安全的地方,不过cāo刀的人还是慕少卿,他这人虽然有点儿心术不正,但医术确实好。
捐肝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筹备。洛小七就在野战医院里住着,每天定时定量地摄入一些营养元素,为手术做准备。
在手术的前夕,她私底下跟我说,如果手术中她真的十分倒霉地死去了,谁也别说,就偷偷把她烧了丢海里,就魔都东海码头那地方。
我问她为何要丢东海码头,她纠结了很久才告诉我,那地方离三叔的别墅最近,她想陪着他。
我听后沉默了很久,很慎重地答应了她。而后她就笑了,那一脸璀璨的笑容就像春风一般,暖到了人心坎里去了。我忽然间很怜惜这丫头,她比我小九岁,却活得比我大气。
从头至尾,三叔都不晓得我和洛小七这约定,他真以为我从黑市上找到了肝,所以抱着一种没所谓的态度接受了手术。他还跟我说,如果手术中他一不小心嗝屁了,不要把他埋葬了,就洒在海里面。
他的想法和洛小七惊人的相似,但意思不一样,他说他一生作孽太多,进入大海中洗涤一下肮脏的灵魂。往后有机会轮回转世了,也能投一个好人家。
他说到“好人家”三个字时很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眸光中那淡淡的不屑和凉意,令我心里十分难受。秦家带给他的伤痛,恐怕这辈子都抹不去了。
本身这一场手术感觉上是十分顺利的,因为天时地利人和,再加上有医术精湛的慕少卿,成功率即使没有百分百,也有百分之七八十。
但我们都估算错误了,洛小七在取肝过后就出现了休克,陷入了深度昏迷。整个野战医院肝病科的权威都参与了抢救才把她抢救过来,但她身体却十分糟糕了。
手术过后,我才晓得她曾经得过再生xìng贫血,取肝诱发了她的病因。不得已,我让家族里面所有人都来检查,准备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
最后是小浩辰匹配度高,取了他的干细胞才阻止了洛小七的病情。等她病情稳妥过后,慕少卿才告诉我,当初给洛小七捐赠造血干细胞的人就是三叔,这大概就是缘分了。
手术过后,三叔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但洛小七却一直住在重症病房里养病,足足养了大半年才彻底痊愈,但整个人瘦得都没有人形了。但她很亢奋,她说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应该做的事。
第721章 漠飞说5
三叔恋上了我为欢颜建造的桃花源,在这儿过上了与世无争的日子。他说喜欢这里的清净和平凡,都市的喧嚣已经吸引不了他的兴趣了。
其实我晓得,他只是不想呆在有欢颜的城市,会触景生情。他之所以选择放手,并非是因为多疼惜我,而是为了欢颜,他不想她那样为难。
和欢颜几经风雨,我终于给了她一个我认为的与众不同的婚礼,婚礼在桃花源举行,整个婚礼的布景和策划都出自三叔的手笔。他说,只想用这种方式祝福我们。
婚礼上,他为我们拉了一首曲子,叫《追梦人》,特别的应景。我骑着马带着欢颜见到了他,但他始终没有正面欢颜,跟我们说“曲终人散,祝我们白头偕老。”
从他嘴里讲出这句话实属不易,我不是他,但能感同身受。欢颜落泪了,特别的伤心,我明白她的百感jiāo集,也看出来她的如释重负。
三叔是一个洒脱的人,他放弃了一切荣华富贵,毫不犹豫选择了隐居。这可能是最适合他的生活,所以我也没有再劝他回到繁华的都市中来。
我接手了秦家的产业,再次成为了秦家的掌舵人。随着世家的陨落,秦家的结构瓦解了,我不再背负来自家族的压力,也摆脱了那边人的牵制。
秦家持续了好几十年的风起云涌,因为三叔的隐退而平静。
我跟他的这场较量中,说不上谁胜谁负,但不可否认的是,若非他让我,我们可能还在斗。我没有他那样的心胸,也没有那气度,或许若干年后,我才能修到他那样的境界。
这一生,因为三叔我受益匪浅,事业、爱情,都是他的推波助澜才促成了我如今的人生。不管动机如何,但我内心深处确实特别感谢他。
尤其是欢颜,在想,如果没有她的出现,没有她为我生儿育女,我的xìng子可能更加张扬跋扈。我都不晓得最终会有怎样一个人生,但一定不会如现在这般幸福。
秦家祖辈中,从来没有过真正的爱情存在,因为我们的祖训提倡的就是门当户对。而从古至今,能够与秦家匹配的门户几乎凤毛麟角,所以祖辈们的婚姻都算不得完美。
年少的时候总看到父母同床异梦,所以我十分排斥没有爱的婚姻。也正因为如此,在遇上欢颜之前的二十多年,我都很洁身自好,我不想走父亲的路子。
我一直渴望的婚姻就是一生一世一双人,就算没有荣华富贵也能执子之手到白头。其实这种渴望很奢侈,因为现如今这世道太浮躁了,想拥有一段完美的恋情和婚姻是很难的事儿。
因为三叔的一步错棋,我过早地为人父,为人夫,也过早地享受到了天lún之乐。所以他是我的恩人,是我和欢颜和孩子们这个小家的恩人。
我很爱欢颜,很爱我的孩子们,是他们的出现,才让我从一个冷漠的商人变得有血有ròu。我总在想,欢颜的出现到底是三叔制造的一个意外,还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答案。
所谓“家和万事兴”,这真的一点儿没错。
以往很多人怕我,公司的员工,我的对手,客户,包括宅子里的下人们看到我都不敢正眼看。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说我看起来温暖多了。
我不置可否,心中有爱的男人,自然瞧着顺眼多了。
少欧也搬回了老宅子居住,他和莲凤的婚礼是欢颜一手cāo办的,算不得奢华,但肯定别具匠心。
一般情况下,男人可能在结婚过后都比较有担当,少欧现在俨然成了我的得力助手,我就把成业集团彻底jiāo给了他,他做得也如火如荼。
我让阿飞想办法为薛宝欣减了刑,再有几年她就可能被放出来了。至于大姑和二叔,我就没有那么仁慈了,这两个人心思完全扭曲,即使善待他们也未必会领情。
但薛宝欣不一样,她是少欧的母亲,父亲的女人,我不看僧面看要佛面的。再有,少欧的转变能直接影响到她,她就算不痛改前非也影响不到我什么,毕竟现如今公司的CEO是她儿子。
秦家族人中,最风骚的要数漠枫了,他的心境可能变了,没有再因为我而发疯发狂。他全身心投入到了赛场中,那简直所向披靡,每个赛季的奖台上都有他的影子。
只是他始终孤身一人,也没听见任何绯闻。我不敢去问他这个事情,兴许日子久了,他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或者男人就出现了。对于他,我始终心怀愧疚。此生我能给他的东西都给了,却独独他想要的我给不起。
漠枫可能明白我这种复杂的心境,所以每次回来看到我都装着十分开心。只是从他的眼底,我仍然觉得有几分落寞在里面,也不晓得何时才会散去。
秦家大抵就是这个情况,没了世家的头衔,族人们就消停了许多,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一亩三分地,也没有再窥视别人的东西了。前车之鉴,应该还是刻骨铭心的。
经历过风霜的洗礼后,秦家不再是那样遥不可及。我准备搬到当年跟欢颜求婚的婚房里居住,把这老宅子对外开放,让市民们看看他们眼中神秘的古宅到底是什么样的。
这想法遭到了师父的强烈反对,他说不管古宅如何神秘,都是秦家祖辈流传下来的。即使世家光环不在,但这名门世家的气势绝不能丢。
我对此无言以对,就没再提把古宅对外开放一事了。但我还是坚持搬到了婚房里,因为这地方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家,我和欢颜,和孩子们的小家。
讲真的,有个挚爱的妻子,有一堆可爱的孩子,这种日子可能是男人有生之年最完美的追求。每天下班回家都能看到他们一张张笑脸,这是种无法言喻的幸福。
所以我自然而然就会想到,这一切都是三叔给我的,于是就更关注他的消息。他还是热衷于过那种闲云野鹤的日子,在桃花源那边隐居。
三叔追问过我,他的肝源到底是谁提供的。其实我猜他可能知道了洛小七给他捐肝的事情,只是想要进一步求证罢了。我告诉给了他,并让他就在桃花源那边还债好了。
他没有再理会我,但确实留在了篱落沟,帮着洛小七一起带领他们的村民们致富奔小康。说真的,我从来没有见过洛小七那样的女孩,她仿佛天生有着用不完的理念和抱负,做什么都雷厉风行。
我觉得,她这样的女孩遇上xìng子淡漠的三叔,反倒是一种互补。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三叔的心始终在游离,没有在她身上停留过。
不过,虽然他们两人感情上没什么进展,但三叔却带着洛小七满世界遨游,看尽人世繁华。我偷偷打过电话给他,问他是不是想通了,想要找个人安安静静过日子了。
他回了我一句很凉薄的话,“当一个人心怀感恩的时候,就无论如何都产生不了爱情!”
我不赞同这话,若不然古代怎么会传下一个“以身相许”的词语。我怂恿他,既然是为了报恩,那何不以身相许呢?这样我们大家都不为他cāo心了。
他狠狠鄙视了我一把,说如果我对欢颜不好,他随时都可能以追求者的身份为她保驾护航的。自此之后,我再也没有打电话给他自讨没趣。
话说回来,欢颜十分看好他们俩,她说洛小七是个特别能感染人的女孩,哪怕是冰块儿遇到她都能融化几分。三叔xìng子内敛,和她在一起总会被潜移默化的。
对此我不置可否,欢颜可能至今都不晓得三叔爱她有多深,她从头至尾都如飞蛾扑火般爱着我,所以对那份感情从没有了解过。
试问,一代枭雄能为她转xìng回头,若非是真爱又怎么做得到。不过我没有跟欢颜分析这问题,我又不是傻帽,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终归,男人的情怀不是女人能猜得透的,有些东西到死都不会忘记,有些东西却如过眼云烟瞬间即逝。若非三叔彻底放下了欢颜,否则他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接受洛小七,不管她如何优秀。
所以,在始终看不到三叔和洛小七修成正果的时候,欢颜跟我说了个馊主意,她说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按照三叔当年对付我们的办法对付他们俩。
我听后强烈阻止了她!
三叔是个成熟男人,有着比我们更成熟的思想和行事作风,如果我们真的用这方式让他和洛小七jiāo集,他可能会厌恶我们,甚至连带的厌恶洛小七。
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如果是上天注定的话,他们一定会走到一起的。
……
我们的故事大抵就是这样,有爱恨情仇,有喜怒哀乐,风风雨雨这么多年,我记忆最深的就是三叔留给欢颜的那两句话:孽火流年与你同,繁华散尽我先行。进不敢再爱,退无法相忘,愿你安好!
这世间痴情的男人很多,但如三叔这般执着且疯狂的人我是没有看到过。所以我特别希望他的余生能被某一个女人填充,让他享尽一世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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