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3 章
,嘴中念道:“白云重出日,紫煞再现时,莽莽武林间,大乱从此始!”
王怜花停下了笑声,依然弯着眉眼,笑眯眯的望着天机老人,自顾道:“老和尚随口编的一句瞎话,二十多年了还在说,怎么就偏偏记不得王某人,你们难道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天下大乱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快快完结,开新坑。
ps:双、飞,长、qiāng,都是敏感词,所以只能中间加个顿号,要不然敏感词太多这章就给自动锁了。
第60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四
无论是诸葛刚还是西门柔,都是因为收到一封‘九月十五,兴云庄有重宝将现……’的信,才来到兴云庄,王怜花当然猜的到这是谁搞的鬼,如此大费周章引江湖武林人士来兴云庄为难林诗音,目的不过是为了利用林诗音引出李寻欢,好要他们为了宝藏秘籍自相残杀,顺便除去李寻欢。
写这封信的人,除了林仙儿没有别人。
两年前,她联合龙啸云想收买沈岳杀李寻欢,被王怜花骇走之后,还不死心,这两年来又与金钱帮的少帮主上官飞搅合在一起,若非如此,凭上官金虹的胆识与脾xìng,怎么会相信这种胡言乱语的话,又怎会让金钱帮的人搅和进这趟浑水来。
上官金虹人还未进城,就已经暗中给自己树立这样强大的仇敌,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现在的王怜花可不是当年的时候,趟个浑水还要偷偷摸摸的,现在他可是江湖前辈,想做大事情当然要光明正大的。
王怜花要见林诗音一面,李寻欢已下定决心要和阿飞隐居,该断的情缘就断的彻底些,别人的感情他不好chā手,只不过是想去兴云庄走走,至少也住一晚上,等过了九月十五再说。
第二天一大早,王怜花睡了一觉,才从小酒馆里走出去,到了兴云庄。
孙驼子从小酒馆里追出来,喊道:“王老前辈请留步!”
李园刻着那副对联的铁门早已生锈,王怜花停下脚步,孙小红跟在孙驼子后面偷偷打量着王怜花,一双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王怜花笑道:“我是姓王,但我好想并不算老。”
孙小红‘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似乎觉得这位江湖上人人都闻风丧胆的武林前辈也没有那么可怕,而且好想还很可爱。
她从孙驼子身后走出来,笑道:“二叔,王前辈哪里老了,我看他根本比我大不了几岁嘛。”
孙小红自然是笃定了王老前辈不能和她一个小姑娘生气,何况她说的的的确确是实话,眼前这个爷爷和二叔口中所谓的王老前辈,根本一点都不老,听闻他的年纪比那李探花还要大上几岁,可的的确确还像个小伙子,和阿飞一样还是个十分英俊的美少年。
“你们跟着我难道是怕我也去抢兴云庄的宝藏?或者说你们是想知道李寻欢的下落?”
王怜花对这个长得很漂亮又十分聪明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很有好感,对这种喊他一声前辈的女孩子,他就不会用色眯眯的眼神来看人家,他年轻那会儿的确是好色,但也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毕竟老前辈还是要有个老前辈的样子的。
孙小红听到李寻欢的名字脸色红了红,虽然被王怜花看穿心思但她并不害羞,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自古美人爱英雄,这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
王怜花对这种男女之事还是很通透的,孙小红真是个好姑娘,原本无论是配阿飞还是李寻欢都不错,可惜的是偏偏叫阿飞和李寻欢看对了眼,这能有什么办法呢。孙驼子看到孙小红的反应,开口为她解围道:“王前辈,我没想到你还能回来,十二年前的救命之恩……”
“我早说过,当年救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何况为了王某人的一句承诺,你已在这几乎不见天日的小店里擦了整整十二年桌子,一诺千金,让人敬佩。”王怜花想起当年自己来李园的情景,转眼间已不知发生多少生离死别、惊险离奇的事情,想起自己如今的处境与地位来,也算是幸运。
孙驼子这种一句承诺能守十几年的好汉,总归是令人佩服的,王怜花自认为他自己绝对做不到如此。看见孙驼子这铁打的汉子因为自己几句话眼角湿润,王怜花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不是就是当初沈浪与熊猫儿惺惺相惜时的感觉,他说不清楚,这种感觉他可能还要花很长的时间去思考去体会。
他挥挥手,道:“你走吧,带着小红回家去,你的家人已经等你太久了。”
“我不走,当初说过在这里守十五年,就是十五年,少一天少一个时辰也不行!”孙驼子很固执,王怜花只能告诉他:“过了九月十五,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兴云庄的秘籍了。”
兴云庄自两年前那场战事之后,便日渐消沉,龙啸云两年前已不知所踪,林诗音遣散了所有下人,诺大的庄园,萧索的无人问津。
九月十五的夜黑的很早,圆月藏在乌云中若隐若现,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是林诗音的生辰,林仙儿就算准了今日龙啸云会在今日赶回来,也算准了李寻欢定然不放心还会再回来看林诗音一眼。
萧索了两年的兴云庄终于又热闹了起来,显然上官飞并没有将王怜花的话放在心里,他还是带人来了李园,除了金钱帮还有兵器谱排名第四的嵩阳铁剑郭嵩阳有点知名之外,其余的都没听说过。
王怜花不认识郭嵩阳,但是孙小红却认得,孙小红年纪虽轻,但对江湖上的名派武功却是如数家珍,王怜花久不局江湖虽身兼各门各派的独门武功路数,但认识的大多是些父辈人物,要看这些后辈还得靠孙小红来提点。
其实王怜花根本不需要知道这些人谁是谁,但见孙小红如何都要跟着他,也就让她跟着了。王怜花本是来李园看戏的,他和孙小红坐在梅林旁边小楼的屋顶上,能将整个庄内的情景看的一清二楚。
孙小红瞪着大眼睛瞧着王怜花,觉得他这一身绯衣在黑夜里也是那么耀眼,她想起之前爷爷给她讲过上一辈沈浪等人的精彩故事,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听闻王老前辈年轻的时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可孙小红左看右看也觉得他不像个坏人,反而觉得他很有趣。她知道这样和这些江湖前辈说话的机会不多,所以一直都在找机会。
黑夜中上官飞绣了金线的黄衫闪着光,孙小红看着他,开口问:“上官金虹是不是想杀李寻欢?”
王怜花抬头望了望月色,心里算了下时间,随口回道:“这是必然,没有一个想称霸武林的枭雄会放任这样一个强大的对手活在世上,不管用哪种方式,哪种手段,他总会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代价去除掉这个后患。”
“所以,前辈您今天是来保护林诗音,而并非来找她问罪的对不对?”孙小红知道兴云庄的确有武林秘籍,但却不是沈浪的秘籍,而是王怜花的,当年王怜花将自己毕生绝学,《怜花宝鉴》jiāo给林诗音的事情,她也听孙驼子说了,她本来以为王怜花是来找林诗音私藏秘籍讨个说法的,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王怜花嗤笑一声,道:“保护?我从未保护过别人,这里也没有一个人有资格让我王怜花来保护。”
孙小红不死心,又说:“您是怕上官金虹用林诗音和龙小云威胁李寻欢。”
“怕?笑话,他们的死活与我何干,让我害怕的人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入了黄土,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在丐帮之中翻云覆雨、来去自如,什么金钱帮、银钱帮的还入不了本公子的眼。”
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金钱帮势力虽盛,却还无法与势力雄厚的丐帮抗衡。
江湖中又有几人知晓,沈浪与王怜花如今的关系到了何种地步,王怜花十步之内必有沈浪,沈浪十步之内必有王怜花,若是你只看到其中一个,那另一个也定在此,如果看不到他,他多半是藏起来了不想你见他,或者是他去做另外一件更危险却非做不可的大事了。
沈浪一跺脚,江湖仁人志士争向跟随,天云令出手,天下邪魔莫敢不从,他二人无论是谁重出江湖,必然有威震天下的力量。
小小金钱帮,何值一提。
王怜花又抬头望了望月色,觉得时机好像差不多了,他心情不错,对孙小红道:“我不过是为了一个人。”
孙小红的眼睛亮了亮,赶忙道:“是为了李寻欢?”
王怜花‘哼’了一声,冷声道:“呵,他好大的面子。”
孙小红奇怪的问:“那是为了谁。”
“自然是我那好外甥。”
“外甥?”孙小红的好奇心被王怜花一句话点燃了,“前辈的外甥是谁?和李探花有什么关系?”
王怜花回头看了看孙小红,像前辈一样嘱咐道:“小丫头,一口一个李寻欢,你可千万莫要爱上他,江湖水深,及时收手还来得及,千万别溺的太深,他已经和我外甥携手隐退江湖了,过了今晚,你就见不到他了。”
孙小红愣了下,她聪明伶俐,听王怜花的话立马就猜出这说的是阿飞,可是携手这个词用的总感觉哪里不太对,不待她开口再问,王怜花用眼神示意她,她再不看戏,就连李寻欢的最后一面也见不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倒计时。
第61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五
此刻兴云庄内,郭嵩阳和金钱帮的人已经斗了起来,混乱之际,李寻欢果然出现了,王怜花就知道他绝不可能乖乖待在白云山庄。郭嵩阳杀掉上官飞带来仅剩的几位高手之后,就要与李寻欢比武,李寻欢推脱不得,只好应战。
这必然是一场冠古绝今的精彩决斗,孙小红担心李寻欢,也不想错过这场比试,便告别王怜花,跟了上去。
王怜花并不担心李寻欢会输,郭嵩阳的剑法虽快,却快不过小李飞刀。
上官飞的金线衣还在黑夜里闪着金光,立在冷香小筑门口徘徊。
看见三人走远,王怜花才从腰封里拿出一只骨哨,放在嘴边,而后就听一阵凄凉的哨音划破夜空,寥寥夜色下的兴云庄刚刚归于平静,突然又被这恐怖的哨音撕裂,就如同无数鬼魅幽灵在这夜空飘dàng,紧接着四面八方都响起了这哨音,上官飞不知这究竟是何物,想瞧一瞧是谁在装神弄鬼,刚转头就看见了绯衣飘飘的王怜花正在理他不远处似笑非笑的瞧着他。
上官飞忽然想起来,先前这绯衣青年对自己说的话,突然从袖中拿出一副子母钢环,长啸一声子母环自掌中飞出,这本是一对要命的武器,可惜上官飞的武功并不到家,王怜花不躲不闪,依然站在原地望着他笑,但那飞出的子母钢环却已经被他用三根手指捏住。
上官飞瞪着他,王怜花又笑了笑,只动了动指头,那子母钢环便向着上官飞而去,待上官飞发觉要躲开时,那钢环已经将他撞飞了出去,跌在地上爬不起来。
王怜花笑道:“你现在起来,快往回走,说不定还能赶上见你父亲最后一面,我猜他这辈子恐怕都入不了城了。”
兴云庄内忽然出现了上百个身穿黄衣服的人,手里拿的武器也各式各样,一看就是金钱帮的走狗,有人将白日里小酒馆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上官金虹,上官金虹放心不下上官飞,便派最先入城的手下,都去兴云庄保护少帮主,他们原本受上官飞的命令在庄外等,听见那刺耳的哨音,见上官飞受伤才都赶了进来。
王怜花好像就是要等他们全都出来一样,原本平静的夜空忽然刮起了夜风,刮得他那绯红的长袍猎猎作响,他还是不动,只微笑着将右手举到了头顶,在场之人面面相觑,都不知他是合用意,上官飞早已被他们扶起来带了出去。
王怜花的手忽然落了下来,就在他的手落下来的一瞬间,夜空中忽然有无数箭矢狂风暴雨一般席卷而来,带着冷如骨髓的杀气与划破黑夜的嘶吼,冷冽的箭尖无情的穿透黄衫之下覆盖的ròu体,黑夜中泵出的鲜血染红了黄色的金线,夜风吹过,热血由滚烫变得冰凉,绝望的惨叫声夹杂了凄厉的哨音,响彻整个庄园,一时之间,兴云庄几乎变成了人间炼狱,一具又一具鲜活的生命随着时间逝去。
林诗音关上了窗户,不忍听这凄惨的喊声,泪水一行又一行的从她的脸颊滑落,她已承受不住这种痛苦,紧紧搂着也骇得脸色发白的龙小云,捂脸痛哭。她看见了来的人是谁,她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她在这里已经住不下去,她已决心要带着自己的孩子远离武林纷争,离开李园,离开中原。
王怜花的脸上突然又有了那种残忍的笑容,他想,有些事情是沈浪这种身怀侠义精神的人永远都做不出也做不到的,如果沈浪真的在此,他定不忍心看这血流成河,但是江湖就是这样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被所谓的侠义仁心所感染,有些人就只能用更残忍的方式去消灭他们,一念之仁,后患无穷。
何况,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资格见识沈浪仁义侠心的,他的仁义只留给自己就够了。
一轮箭矢消失之后,庄院里能站起来的人已经剩不下几个,能跑的快的躲过箭矢的几人也定不会活着走出兴云庄,黑夜笼罩下的院中有那中了几箭没有死透的伤者苦苦哀嚎,王怜花就站在梅树下,冬天开过的腊梅还没有全部凋谢,稀稀的月光透过乌云照shè在梅花枝头,透过绯红的衣衫投下一道道斑驳的残影,躺在地上哀嚎的人还未看清那红衣人容貌,只觉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似乎夹杂着凄冷的月色,刺进了自己的血液,冷的彻骨,鲜血洒在盛开的腊梅上,红的耀眼。
王怜花随手将手中的长剑扔掉,冷着脸抬起右手招呼一声,便有无数黑衣人从四面八方蹿了出来,有的在屋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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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停下了笑声,依然弯着眉眼,笑眯眯的望着天机老人,自顾道:“老和尚随口编的一句瞎话,二十多年了还在说,怎么就偏偏记不得王某人,你们难道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天下大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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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四
无论是诸葛刚还是西门柔,都是因为收到一封‘九月十五,兴云庄有重宝将现……’的信,才来到兴云庄,王怜花当然猜的到这是谁搞的鬼,如此大费周章引江湖武林人士来兴云庄为难林诗音,目的不过是为了利用林诗音引出李寻欢,好要他们为了宝藏秘籍自相残杀,顺便除去李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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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她联合龙啸云想收买沈岳杀李寻欢,被王怜花骇走之后,还不死心,这两年来又与金钱帮的少帮主上官飞搅合在一起,若非如此,凭上官金虹的胆识与脾xìng,怎么会相信这种胡言乱语的话,又怎会让金钱帮的人搅和进这趟浑水来。
上官金虹人还未进城,就已经暗中给自己树立这样强大的仇敌,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现在的王怜花可不是当年的时候,趟个浑水还要偷偷摸摸的,现在他可是江湖前辈,想做大事情当然要光明正大的。
王怜花要见林诗音一面,李寻欢已下定决心要和阿飞隐居,该断的情缘就断的彻底些,别人的感情他不好chā手,只不过是想去兴云庄走走,至少也住一晚上,等过了九月十五再说。
第二天一大早,王怜花睡了一觉,才从小酒馆里走出去,到了兴云庄。
孙驼子从小酒馆里追出来,喊道:“王老前辈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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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笑道:“我是姓王,但我好想并不算老。”
孙小红‘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似乎觉得这位江湖上人人都闻风丧胆的武林前辈也没有那么可怕,而且好想还很可爱。
她从孙驼子身后走出来,笑道:“二叔,王前辈哪里老了,我看他根本比我大不了几岁嘛。”
孙小红自然是笃定了王老前辈不能和她一个小姑娘生气,何况她说的的的确确是实话,眼前这个爷爷和二叔口中所谓的王老前辈,根本一点都不老,听闻他的年纪比那李探花还要大上几岁,可的的确确还像个小伙子,和阿飞一样还是个十分英俊的美少年。
“你们跟着我难道是怕我也去抢兴云庄的宝藏?或者说你们是想知道李寻欢的下落?”
王怜花对这个长得很漂亮又十分聪明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很有好感,对这种喊他一声前辈的女孩子,他就不会用色眯眯的眼神来看人家,他年轻那会儿的确是好色,但也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毕竟老前辈还是要有个老前辈的样子的。
孙小红听到李寻欢的名字脸色红了红,虽然被王怜花看穿心思但她并不害羞,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自古美人爱英雄,这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
王怜花对这种男女之事还是很通透的,孙小红真是个好姑娘,原本无论是配阿飞还是李寻欢都不错,可惜的是偏偏叫阿飞和李寻欢看对了眼,这能有什么办法呢。孙驼子看到孙小红的反应,开口为她解围道:“王前辈,我没想到你还能回来,十二年前的救命之恩……”
“我早说过,当年救你不过是举手之劳,何况为了王某人的一句承诺,你已在这几乎不见天日的小店里擦了整整十二年桌子,一诺千金,让人敬佩。”王怜花想起当年自己来李园的情景,转眼间已不知发生多少生离死别、惊险离奇的事情,想起自己如今的处境与地位来,也算是幸运。
孙驼子这种一句承诺能守十几年的好汉,总归是令人佩服的,王怜花自认为他自己绝对做不到如此。看见孙驼子这铁打的汉子因为自己几句话眼角湿润,王怜花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这种情感是不是就是当初沈浪与熊猫儿惺惺相惜时的感觉,他说不清楚,这种感觉他可能还要花很长的时间去思考去体会。
他挥挥手,道:“你走吧,带着小红回家去,你的家人已经等你太久了。”
“我不走,当初说过在这里守十五年,就是十五年,少一天少一个时辰也不行!”孙驼子很固执,王怜花只能告诉他:“过了九月十五,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兴云庄的秘籍了。”
兴云庄自两年前那场战事之后,便日渐消沉,龙啸云两年前已不知所踪,林诗音遣散了所有下人,诺大的庄园,萧索的无人问津。
九月十五的夜黑的很早,圆月藏在乌云中若隐若现,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是林诗音的生辰,林仙儿就算准了今日龙啸云会在今日赶回来,也算准了李寻欢定然不放心还会再回来看林诗音一眼。
萧索了两年的兴云庄终于又热闹了起来,显然上官飞并没有将王怜花的话放在心里,他还是带人来了李园,除了金钱帮还有兵器谱排名第四的嵩阳铁剑郭嵩阳有点知名之外,其余的都没听说过。
王怜花不认识郭嵩阳,但是孙小红却认得,孙小红年纪虽轻,但对江湖上的名派武功却是如数家珍,王怜花久不局江湖虽身兼各门各派的独门武功路数,但认识的大多是些父辈人物,要看这些后辈还得靠孙小红来提点。
其实王怜花根本不需要知道这些人谁是谁,但见孙小红如何都要跟着他,也就让她跟着了。王怜花本是来李园看戏的,他和孙小红坐在梅林旁边小楼的屋顶上,能将整个庄内的情景看的一清二楚。
孙小红瞪着大眼睛瞧着王怜花,觉得他这一身绯衣在黑夜里也是那么耀眼,她想起之前爷爷给她讲过上一辈沈浪等人的精彩故事,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听闻王老前辈年轻的时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可孙小红左看右看也觉得他不像个坏人,反而觉得他很有趣。她知道这样和这些江湖前辈说话的机会不多,所以一直都在找机会。
黑夜中上官飞绣了金线的黄衫闪着光,孙小红看着他,开口问:“上官金虹是不是想杀李寻欢?”
王怜花抬头望了望月色,心里算了下时间,随口回道:“这是必然,没有一个想称霸武林的枭雄会放任这样一个强大的对手活在世上,不管用哪种方式,哪种手段,他总会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代价去除掉这个后患。”
“所以,前辈您今天是来保护林诗音,而并非来找她问罪的对不对?”孙小红知道兴云庄的确有武林秘籍,但却不是沈浪的秘籍,而是王怜花的,当年王怜花将自己毕生绝学,《怜花宝鉴》jiāo给林诗音的事情,她也听孙驼子说了,她本来以为王怜花是来找林诗音私藏秘籍讨个说法的,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王怜花嗤笑一声,道:“保护?我从未保护过别人,这里也没有一个人有资格让我王怜花来保护。”
孙小红不死心,又说:“您是怕上官金虹用林诗音和龙小云威胁李寻欢。”
“怕?笑话,他们的死活与我何干,让我害怕的人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入了黄土,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在丐帮之中翻云覆雨、来去自如,什么金钱帮、银钱帮的还入不了本公子的眼。”
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金钱帮势力虽盛,却还无法与势力雄厚的丐帮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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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浪一跺脚,江湖仁人志士争向跟随,天云令出手,天下邪魔莫敢不从,他二人无论是谁重出江湖,必然有威震天下的力量。
小小金钱帮,何值一提。
王怜花又抬头望了望月色,觉得时机好像差不多了,他心情不错,对孙小红道:“我不过是为了一个人。”
孙小红的眼睛亮了亮,赶忙道:“是为了李寻欢?”
王怜花‘哼’了一声,冷声道:“呵,他好大的面子。”
孙小红奇怪的问:“那是为了谁。”
“自然是我那好外甥。”
“外甥?”孙小红的好奇心被王怜花一句话点燃了,“前辈的外甥是谁?和李探花有什么关系?”
王怜花回头看了看孙小红,像前辈一样嘱咐道:“小丫头,一口一个李寻欢,你可千万莫要爱上他,江湖水深,及时收手还来得及,千万别溺的太深,他已经和我外甥携手隐退江湖了,过了今晚,你就见不到他了。”
孙小红愣了下,她聪明伶俐,听王怜花的话立马就猜出这说的是阿飞,可是携手这个词用的总感觉哪里不太对,不待她开口再问,王怜花用眼神示意她,她再不看戏,就连李寻欢的最后一面也见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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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飞欢】剑客多情十五
此刻兴云庄内,郭嵩阳和金钱帮的人已经斗了起来,混乱之际,李寻欢果然出现了,王怜花就知道他绝不可能乖乖待在白云山庄。郭嵩阳杀掉上官飞带来仅剩的几位高手之后,就要与李寻欢比武,李寻欢推脱不得,只好应战。
这必然是一场冠古绝今的精彩决斗,孙小红担心李寻欢,也不想错过这场比试,便告别王怜花,跟了上去。
王怜花并不担心李寻欢会输,郭嵩阳的剑法虽快,却快不过小李飞刀。
上官飞的金线衣还在黑夜里闪着金光,立在冷香小筑门口徘徊。
看见三人走远,王怜花才从腰封里拿出一只骨哨,放在嘴边,而后就听一阵凄凉的哨音划破夜空,寥寥夜色下的兴云庄刚刚归于平静,突然又被这恐怖的哨音撕裂,就如同无数鬼魅幽灵在这夜空飘dàng,紧接着四面八方都响起了这哨音,上官飞不知这究竟是何物,想瞧一瞧是谁在装神弄鬼,刚转头就看见了绯衣飘飘的王怜花正在理他不远处似笑非笑的瞧着他。
上官飞忽然想起来,先前这绯衣青年对自己说的话,突然从袖中拿出一副子母钢环,长啸一声子母环自掌中飞出,这本是一对要命的武器,可惜上官飞的武功并不到家,王怜花不躲不闪,依然站在原地望着他笑,但那飞出的子母钢环却已经被他用三根手指捏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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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云庄内忽然出现了上百个身穿黄衣服的人,手里拿的武器也各式各样,一看就是金钱帮的走狗,有人将白日里小酒馆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上官金虹,上官金虹放心不下上官飞,便派最先入城的手下,都去兴云庄保护少帮主,他们原本受上官飞的命令在庄外等,听见那刺耳的哨音,见上官飞受伤才都赶了进来。
王怜花好像就是要等他们全都出来一样,原本平静的夜空忽然刮起了夜风,刮得他那绯红的长袍猎猎作响,他还是不动,只微笑着将右手举到了头顶,在场之人面面相觑,都不知他是合用意,上官飞早已被他们扶起来带了出去。
王怜花的手忽然落了下来,就在他的手落下来的一瞬间,夜空中忽然有无数箭矢狂风暴雨一般席卷而来,带着冷如骨髓的杀气与划破黑夜的嘶吼,冷冽的箭尖无情的穿透黄衫之下覆盖的ròu体,黑夜中泵出的鲜血染红了黄色的金线,夜风吹过,热血由滚烫变得冰凉,绝望的惨叫声夹杂了凄厉的哨音,响彻整个庄园,一时之间,兴云庄几乎变成了人间炼狱,一具又一具鲜活的生命随着时间逝去。
林诗音关上了窗户,不忍听这凄惨的喊声,泪水一行又一行的从她的脸颊滑落,她已承受不住这种痛苦,紧紧搂着也骇得脸色发白的龙小云,捂脸痛哭。她看见了来的人是谁,她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她在这里已经住不下去,她已决心要带着自己的孩子远离武林纷争,离开李园,离开中原。
王怜花的脸上突然又有了那种残忍的笑容,他想,有些事情是沈浪这种身怀侠义精神的人永远都做不出也做不到的,如果沈浪真的在此,他定不忍心看这血流成河,但是江湖就是这样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被所谓的侠义仁心所感染,有些人就只能用更残忍的方式去消灭他们,一念之仁,后患无穷。
何况,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有资格见识沈浪仁义侠心的,他的仁义只留给自己就够了。
一轮箭矢消失之后,庄院里能站起来的人已经剩不下几个,能跑的快的躲过箭矢的几人也定不会活着走出兴云庄,黑夜笼罩下的院中有那中了几箭没有死透的伤者苦苦哀嚎,王怜花就站在梅树下,冬天开过的腊梅还没有全部凋谢,稀稀的月光透过乌云照shè在梅花枝头,透过绯红的衣衫投下一道道斑驳的残影,躺在地上哀嚎的人还未看清那红衣人容貌,只觉眼前闪过一道白光似乎夹杂着凄冷的月色,刺进了自己的血液,冷的彻骨,鲜血洒在盛开的腊梅上,红的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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