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0 章
,没有人来关心他。那些宠爱的疼溺的细心,似乎都随着那些破裂的玻璃碎片,一起消失不见了!
他觉得喘不过气来,于是他爬起身,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家门,不知道这一跑却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他不知道自己出了什么事,只知道当他醒过来的时候,自己躺在一间从天花板到墙壁都是雪白的房间里,他的nǎinǎi坐在他的床前,红着眼眶看护他,看到他醒了,赶紧叫来了许多穿着白色衣服的人。
“我在医院……”他模模糊糊地想,知觉还没回来,意识也不清醒。他被动地被人抽血,听心音,按压腹部,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病了,或者,出了什么事,但他什么也记不起来。一旦回想,他的脑子便如同被人狠狠地捶了一锤子那样,“嗡”的一声,痛得眼冒金星。
他只记得男人和女人的争吵,记得破碎的家人合照,记得自己跑出家门,记忆,仅仅到此为止,再也没有了。
他失忆了……谁也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事,那时候这个市里正闹着一桩无比轰轰烈烈的连环杀人案件,针对的似乎正是他这个年纪的孩子,但他应该不是遇到了凶手,他毫发无伤,只是莫名倒在某个小巷里,身上的衣物丢失了,他失去知觉。
可能是被撞到了。可能是自己摔到了,或者别的什么……
有许许多多种可能,但都不再重要,因为,除了他的nǎinǎi,再没人来关心他的安危。他出院的那天,只有他的nǎinǎi来接他,她领着他往与以前不同的回家路上走,她说:“小枚,以后你就和nǎinǎi一起住好吗?”
他只是微微愣了一下,随后便很乖巧很乖巧地回答:“好!”只在装作打喷嚏的时候,偷偷擦掉眼角不小心沁出的泪水。
悲哀的十岁!
他的生活从此与前十年做了彻底决裂,从居住环境、家人到自己。他不明白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那么的倒霉。他走路会被人撞到,上街永远要小心jiāo通事故,就连吃个饭都可能在菜里发现钉子……似乎所有的霉运都集中到了他一个人身上一样,他总是不停地受伤不停地倒霉,以至于从某一天开始,他的外号便被叫成了“真霉”。
“看呐,真霉来了!”
“哇,快跑快跑,被他的霉气沾到了,我们也要倒霉的!哈哈哈哈哈哈!”
曾经一呼百应,自此孤身一人。他的身后再没有大群的小伙伴,他依然聪明,但老师除了对他报以同情的目光,也不敢在生活中多靠近他一步。他总是独自地来,独自地走。他依旧活泼而外向,但如今似乎只是为了告诉自己,我没变!一点也没变!
他不肯服输,不愿低头,他不承认十岁以后,便过早地走上了人生的下坡路,所以他拼了命地要把自己的生活,把自己的习惯维持在十岁以前的模样。他那么地努力,但依旧可以体味到被孤立、被排斥的味道,他甚至会觉得,其实十岁以前的那些幸福记忆都不是自己的吧!他是不是其实从来没有过那样甜蜜温馨的过去呢?甚至,会不会他的人生其实是从十岁那年才开始的,否则,他怎么会再也无法享受到那样的快乐生活?
每当他支撑不住,偷偷躲起来发脾气的时候,只有他的nǎinǎi会在屋子里静静地等他,等他生气,等他生完气,等他吃饭,等他睡下去。这个沉默坚强的老人,默默守护着他,成为他十岁以后唯一的支柱,也是唯一要保护的对象!
十八岁那一年,他参加高考,他的目标唯一而确定:警校!
他过去无数次跟同学提起:“我呀,将来一定要做一个专办大案、要案、跨国案件的优秀刑警!”
同学们都笑话他的不自量力,笑话他这么弱不禁风的身板,老是倒霉的运气,怎么能做个刑警?别第一天出勤,就因公殉职吧!
十七八岁的孩子,依旧是不太懂事的年纪,嘻嘻哈哈地就能说出这样歹dú的诅咒来,但是他毫无怨言地接受,没有人知道当时他的心里正是这样想的。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倒霉到莫名其妙离开这个世界,所以不如用自己有限的生命来多为别人做点事,帮助别人活下去,也看看自己的霉运到底到什么程度。”
他定下了这样的目标,顺利考入了警校,通过了地狱一般的学习和训练,而现在,他年纪轻轻却已经成了S市天河区公安局刑警队第四中队的队长,他出生入死,破获了无数起案件,也倒霉无数,却至今仍然活着,他心机难测,手腕dú辣,打击犯罪不遗余力,因为平日总是副吊儿郎当,笑眯眯无害的样子,承蒙队友抬爱,尊称一声“阎王笑”。
这一年,他三十岁,最疼他的nǎinǎi在前年离开人世。他孑然一身,无亲朋相伴,无妻儿相扶,他独自出生入死在与罪恶战斗的第一线。
午后的阳光灿烂,他在街上懒洋洋地经过,并不知道有一场前缘正在等着对他慢慢清算!
梁祝系列3《S市连环杀人事件》作者:尘夜[出书版]
【上册简介】
唐青是只妖,一只有著数千年道行的螳螂妖,
安分守己的经营著他的小酒吧,不偷不抢不惹事,
哪知祸从天降,酒吧后巷发现凶杀案,
而前来调查的警察郑枚,竟是多年前死在他手中的孩子?
随著连续分尸杀人事件不停发生,
唐青隐约意识到,也许当年的恶梦还未结束。
大敌当前,妖鬼两道头头首次联手!
一边和郑枚勾心斗智,一边试图追查诡谲真相,
就在唐青发现自己对郑枚有了好感时,
郑枚体内的「那个人」,却出现在唐青面前……
【下册简介】
一夜之间,两具女尸尽化白骨,
眼看案情抽丝剥茧好不容易有了点著落,
正该严阵以待大敌,郑枚却被唐青弄得心神不定,
——人如何?妖如何?
他们是同类,骨子里与生俱来孤单的宿命!
连环杀人案的真凶落网,
当二十年前的敌人再度卷土重来,
唐青是否还会选择挺身而出!?
身为关键的郑枚,究竟会继续倒楣没好事,
还是能像过去那样,每次都能成功归来!?
精采悬疑的侦办过程,离奇神秘的杀人分尸事件,
《梁祝》系列第三弹——您绝对不能错过!
S市连环杀人事件(上)
S市?午夜十二点?酒吧街
子夜零时,灯红酒绿。
浮华恍若浸在水中金纸片儿,光芒万丈,不堪一击。酒吧街上熙来攘往,人影憧憧,昏昧灯火的窗口中飞出xìng感女歌手浅吟低唱:『来醉来醉,拥我入睡,用你宽阔胸膛做我枕被……』
他跌跌撞撞从酒吧中摔将出来,眼神恍惚,满嘴酒气。
时间夏季,风亦热烫,空气中到处浮动难耐人味,空调外机嘈吵不休,叫人心烦。他扶住建筑外墙,一步步往前捱去,脑袋昏沉,步伐紊乱,好似在腾云驾雾。
先直走,再右拐,总算还记得回家的路。在他眼前出现一条黑暗狭长小巷,巷长不过百来公尺,宽只容两人并排,此刻巷中灯火全无,只有入口一盏仿佛遗世孤立的老式路灯,发出「滋啦滋啦」电流声响,晕出一滩昏黄。
胃中忽而一阵翻江倒海,他反shèxìng地弯下腰去,单手撑着墙面大口大口狂吐起来,连吐数次,方才平静下来,吹着风,混沌的大脑也跟着清醒不少。
看看腕上手表,已是凌晨过半,不久还要上班,他摇摇晃晃起身行路。巷中寂静,远方酒吧喧嚣仿佛隔江传来,沉闷模糊,分辨不清。巷中气味一样难闻,不是酒吧街虚浮的人味酒臭,而是污水粪便与垃圾发酵的臭味。
走着走着,耳中忽而传入「嘁嘁嚓嚓」细微声响,好像老鼠在塑胶袋上活动,又像是什么嚙齿类的小动物正在专心啃咬食物。
听:「嘁嘁嚓嚓,嘁嚓嘁嚓——」
声音极轻,但却规律,缠入耳中,莫名流连不去。他甩甩脑袋,犹豫了一下,到底酒壮人胆,循着声音找过去。
越往里走,声音便越响,那声音从平房区的垃圾堆放处传出,细微却绵延不绝。他走到那砖砌的场子门口,正要往里走,却忽觉心口一阵乱跳,好像那颗不听指挥的心脏,受了什么惊吓,恨不得立刻丢盔卸甲,弃他而去。
「嘁嘁嚓嚓,嘁嚓嘁嚓——」
声音越来越响,好似就在耳边轰鸣。他轻抚胸口,小心翼翼摸进垃圾场,眼前满是重重yīn影,那是垃圾堆成的山。他左右看着,一不留神,踢到一个易开罐,铁皮罐子在场中蹦跶开去,发出成串噪音,噪音中,那细微的声音刹那停了。
「谁,是谁在那里?」
月亮偏在这时候出来,照亮下界。高高低低的垃圾山,满地脏污凌乱,月光一点点铺开,慢而缓,一片一片,从脚尖往前,一直照到那里。
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他无法做出任何反应,只是睁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随后,从他胸腔中发出一声因为超越了极限而演变成闷哼的惨叫,他像疯了一般,不辨东西南北地连滚带爬而去,一路上不知摔倒了几次,却全然不知疼痛!
他看见,暗红色的血,还有一颗,圆圆的人头……
第一章
唐青还没进入酒吧街就已经嗅到了空气中游dàng的不安分因子。抬头看看天色,时间应该未到申时,但从酒吧街的方向已经传来了喧哗的人声,对于惯常在傍晚才苏醒的夜街而言,这本身就是个不正常的讯号。
路旁的绿化带yīn影中一晃闪过好几个小小的灰色身影,似雾似烟,那是被叫做影魅的低等妖怪,低等,并且脆弱,如果在正午的日光下待上半个时辰就会魂飞魄散,所以一般只在夜幕降临后,才会在城市的黑暗缝隙中出现。而此刻,它们却一反常态地活动在了白日的阳光之下。
唐青伸出手,一道灰影在经过他身边时被不可抗拒的力量抓住,发出「吱吱」的仿佛老鼠叫唤的声音,他用拇指与食指掐住它细长如烟的身体,稍稍用力,这低等的妖怪便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像真正的烟霭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唐青皱起眉头,浓厚的血腥味通过死亡影魅最后的生命力传了过来,他掏出手帕擦擦手,随后,大步向「妖」走去。
「妖」是一间打扮成木屋的砖屋,是伪装成普通的特殊,它位于S市酒吧街南北向街道的东北侧,登录在道路系统中的门牌号是「澧水街113号」,这间酒吧包括地上地下两层,每天下午四点开业,四点至凌晨零点的时间段仅仅开放临街的上层,提供一些基本的酒水饮料,JAZZ蓝调,算是间静吧,零点之后直至凌晨两点,开放地下室,为一些喜欢刺激的客人和另一些特殊的客人。
唐青推开「妖」的大门,门口挂着的陶土风铃因为他的动作发出一串短暂而欢快的韵律,使得本来店中的几人在同一时刻抬起头来看向他。被困在吧台中满面愁容的店员因为见到了唐青的身影,刹那眼睛一亮。
「老板,我们老板来了。」他结结巴巴地说着,向唐青挥手,「老板,这几位先生要找你。」
唐青的眼睛扫过站在吧台前的三人,两个穿着便服,一个是制服,三个警察。
他冲店员做个手势:「小侯,你去楼下。」随后拖开一把椅子,「几位先生,这边请。」
◇
马剑站在黄色封锁线旁,抬头挺胸,神气十足,在扫黄组整整混了三年之后,他从今日起终于正式调入S市天水区刑警大队第四中队工作。
有句老话说得好,好男儿,宁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也不可庸庸碌碌,老死安逸!
马剑的梦想,马剑的抱负,都将从今日开始。他抬头眺望远方,远方高楼林立,仿若一片钢筋森林,那其中多少dú蛇猛兽,终有一日将见擒于马剑之手。他无限热情胸中激dàng,眼放精光,威严刚强,如此豪迈澎湃之时,却总有人不识抬举。
「劳驾。」有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来,跟着有个什么玩意轻轻撞了撞马剑的肩膀。
马剑低头一看,愣了愣,跟着「哇」地惨叫一声:「妖怪!」往后退开几大步,险些一个踉跄坐倒在地。
眼前是个人形的「东西」。应该是头的地方却顶着一蓬乱七八糟的玩意,仔细看的话有鱼骨头、鸡骨头、鸭骨头、海带、拖把布等等,那下面露着一张黑不溜秋、绿了吧唧、紫不愣登,七彩杂陈的脸面,一双细长细长的眼睛笑眯眯地弯起来,底下还有一张同样弯起来的代表笑眯眯的嘴,只不过,笑得很狰狞……
「不,不是妖怪。」那个「东西」摇晃着长条的身体,一面往下掉垃圾一面说,「你看,我只是骑车摔了一跤把两个手都摔脱臼了而已。」说着,晃动晃动两条胳膊,「你帮我把手接回去好不好?」
马剑狐疑地望着对方半晌,从头到脚,从鸡鸭鱼骨头海带布一直望到地上的影子……
「哦,有影子啊。」这才终于舒了口气,确信了其人类的身分,紧跟着却忽而想到自己堂堂一个刑警,刚刚居然被怪力乱神吓到,脸上忍不住一烧。
「这位先生,我们警察正在办案,你没事不要跑来妨碍公务,你现在应该去医院而不是来求助于我们。」
「笑眯眯」晃晃身体:「你看,我这样没法去医院啊。」
马剑一想,是啊,人家两手脱臼,最近的医院在几公里外,怎么过去?可是自己正在这儿站岗放哨,闲杂人等不可入内,要是擅自帮人接胳膊,算不算违反组织纪律呢?
「笑眯眯」看马剑不答话,又晃唧晃唧道:「要不,你让于晓乐给我接吧,他肯定答应。」
于晓乐是天水区刑警大队第四中队的法医,为人古怪,不苟言笑,是个典型的怪人。马剑在扫黄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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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喘不过气来,于是他爬起身,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家门,不知道这一跑却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他不知道自己出了什么事,只知道当他醒过来的时候,自己躺在一间从天花板到墙壁都是雪白的房间里,他的nǎinǎi坐在他的床前,红着眼眶看护他,看到他醒了,赶紧叫来了许多穿着白色衣服的人。
“我在医院……”他模模糊糊地想,知觉还没回来,意识也不清醒。他被动地被人抽血,听心音,按压腹部,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病了,或者,出了什么事,但他什么也记不起来。一旦回想,他的脑子便如同被人狠狠地捶了一锤子那样,“嗡”的一声,痛得眼冒金星。
他只记得男人和女人的争吵,记得破碎的家人合照,记得自己跑出家门,记忆,仅仅到此为止,再也没有了。
他失忆了……谁也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事,那时候这个市里正闹着一桩无比轰轰烈烈的连环杀人案件,针对的似乎正是他这个年纪的孩子,但他应该不是遇到了凶手,他毫发无伤,只是莫名倒在某个小巷里,身上的衣物丢失了,他失去知觉。
可能是被撞到了。可能是自己摔到了,或者别的什么……
有许许多多种可能,但都不再重要,因为,除了他的nǎinǎi,再没人来关心他的安危。他出院的那天,只有他的nǎinǎi来接他,她领着他往与以前不同的回家路上走,她说:“小枚,以后你就和nǎinǎi一起住好吗?”
他只是微微愣了一下,随后便很乖巧很乖巧地回答:“好!”只在装作打喷嚏的时候,偷偷擦掉眼角不小心沁出的泪水。
悲哀的十岁!
他的生活从此与前十年做了彻底决裂,从居住环境、家人到自己。他不明白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那么的倒霉。他走路会被人撞到,上街永远要小心jiāo通事故,就连吃个饭都可能在菜里发现钉子……似乎所有的霉运都集中到了他一个人身上一样,他总是不停地受伤不停地倒霉,以至于从某一天开始,他的外号便被叫成了“真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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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肯服输,不愿低头,他不承认十岁以后,便过早地走上了人生的下坡路,所以他拼了命地要把自己的生活,把自己的习惯维持在十岁以前的模样。他那么地努力,但依旧可以体味到被孤立、被排斥的味道,他甚至会觉得,其实十岁以前的那些幸福记忆都不是自己的吧!他是不是其实从来没有过那样甜蜜温馨的过去呢?甚至,会不会他的人生其实是从十岁那年才开始的,否则,他怎么会再也无法享受到那样的快乐生活?
每当他支撑不住,偷偷躲起来发脾气的时候,只有他的nǎinǎi会在屋子里静静地等他,等他生气,等他生完气,等他吃饭,等他睡下去。这个沉默坚强的老人,默默守护着他,成为他十岁以后唯一的支柱,也是唯一要保护的对象!
十八岁那一年,他参加高考,他的目标唯一而确定:警校!
他过去无数次跟同学提起:“我呀,将来一定要做一个专办大案、要案、跨国案件的优秀刑警!”
同学们都笑话他的不自量力,笑话他这么弱不禁风的身板,老是倒霉的运气,怎么能做个刑警?别第一天出勤,就因公殉职吧!
十七八岁的孩子,依旧是不太懂事的年纪,嘻嘻哈哈地就能说出这样歹dú的诅咒来,但是他毫无怨言地接受,没有人知道当时他的心里正是这样想的。
“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倒霉到莫名其妙离开这个世界,所以不如用自己有限的生命来多为别人做点事,帮助别人活下去,也看看自己的霉运到底到什么程度。”
他定下了这样的目标,顺利考入了警校,通过了地狱一般的学习和训练,而现在,他年纪轻轻却已经成了S市天河区公安局刑警队第四中队的队长,他出生入死,破获了无数起案件,也倒霉无数,却至今仍然活着,他心机难测,手腕dú辣,打击犯罪不遗余力,因为平日总是副吊儿郎当,笑眯眯无害的样子,承蒙队友抬爱,尊称一声“阎王笑”。
这一年,他三十岁,最疼他的nǎinǎi在前年离开人世。他孑然一身,无亲朋相伴,无妻儿相扶,他独自出生入死在与罪恶战斗的第一线。
午后的阳光灿烂,他在街上懒洋洋地经过,并不知道有一场前缘正在等着对他慢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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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是只妖,一只有著数千年道行的螳螂妖,
安分守己的经营著他的小酒吧,不偷不抢不惹事,
哪知祸从天降,酒吧后巷发现凶杀案,
而前来调查的警察郑枚,竟是多年前死在他手中的孩子?
随著连续分尸杀人事件不停发生,
唐青隐约意识到,也许当年的恶梦还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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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和郑枚勾心斗智,一边试图追查诡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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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该严阵以待大敌,郑枚却被唐青弄得心神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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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同类,骨子里与生俱来孤单的宿命!
连环杀人案的真凶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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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是否还会选择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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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腕上手表,已是凌晨过半,不久还要上班,他摇摇晃晃起身行路。巷中寂静,远方酒吧喧嚣仿佛隔江传来,沉闷模糊,分辨不清。巷中气味一样难闻,不是酒吧街虚浮的人味酒臭,而是污水粪便与垃圾发酵的臭味。
走着走着,耳中忽而传入「嘁嘁嚓嚓」细微声响,好像老鼠在塑胶袋上活动,又像是什么嚙齿类的小动物正在专心啃咬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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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极轻,但却规律,缠入耳中,莫名流连不去。他甩甩脑袋,犹豫了一下,到底酒壮人胆,循着声音找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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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嘁嚓嚓,嘁嚓嘁嚓——」
声音越来越响,好似就在耳边轰鸣。他轻抚胸口,小心翼翼摸进垃圾场,眼前满是重重yīn影,那是垃圾堆成的山。他左右看着,一不留神,踢到一个易开罐,铁皮罐子在场中蹦跶开去,发出成串噪音,噪音中,那细微的声音刹那停了。
「谁,是谁在那里?」
月亮偏在这时候出来,照亮下界。高高低低的垃圾山,满地脏污凌乱,月光一点点铺开,慢而缓,一片一片,从脚尖往前,一直照到那里。
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他无法做出任何反应,只是睁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盯着,随后,从他胸腔中发出一声因为超越了极限而演变成闷哼的惨叫,他像疯了一般,不辨东西南北地连滚带爬而去,一路上不知摔倒了几次,却全然不知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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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还没进入酒吧街就已经嗅到了空气中游dàng的不安分因子。抬头看看天色,时间应该未到申时,但从酒吧街的方向已经传来了喧哗的人声,对于惯常在傍晚才苏醒的夜街而言,这本身就是个不正常的讯号。
路旁的绿化带yīn影中一晃闪过好几个小小的灰色身影,似雾似烟,那是被叫做影魅的低等妖怪,低等,并且脆弱,如果在正午的日光下待上半个时辰就会魂飞魄散,所以一般只在夜幕降临后,才会在城市的黑暗缝隙中出现。而此刻,它们却一反常态地活动在了白日的阳光之下。
唐青伸出手,一道灰影在经过他身边时被不可抗拒的力量抓住,发出「吱吱」的仿佛老鼠叫唤的声音,他用拇指与食指掐住它细长如烟的身体,稍稍用力,这低等的妖怪便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像真正的烟霭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唐青皱起眉头,浓厚的血腥味通过死亡影魅最后的生命力传了过来,他掏出手帕擦擦手,随后,大步向「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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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的眼睛扫过站在吧台前的三人,两个穿着便服,一个是制服,三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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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剑的梦想,马剑的抱负,都将从今日开始。他抬头眺望远方,远方高楼林立,仿若一片钢筋森林,那其中多少dú蛇猛兽,终有一日将见擒于马剑之手。他无限热情胸中激dàng,眼放精光,威严刚强,如此豪迈澎湃之时,却总有人不识抬举。
「劳驾。」有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来,跟着有个什么玩意轻轻撞了撞马剑的肩膀。
马剑低头一看,愣了愣,跟着「哇」地惨叫一声:「妖怪!」往后退开几大步,险些一个踉跄坐倒在地。
眼前是个人形的「东西」。应该是头的地方却顶着一蓬乱七八糟的玩意,仔细看的话有鱼骨头、鸡骨头、鸭骨头、海带、拖把布等等,那下面露着一张黑不溜秋、绿了吧唧、紫不愣登,七彩杂陈的脸面,一双细长细长的眼睛笑眯眯地弯起来,底下还有一张同样弯起来的代表笑眯眯的嘴,只不过,笑得很狰狞……
「不,不是妖怪。」那个「东西」摇晃着长条的身体,一面往下掉垃圾一面说,「你看,我只是骑车摔了一跤把两个手都摔脱臼了而已。」说着,晃动晃动两条胳膊,「你帮我把手接回去好不好?」
马剑狐疑地望着对方半晌,从头到脚,从鸡鸭鱼骨头海带布一直望到地上的影子……
「哦,有影子啊。」这才终于舒了口气,确信了其人类的身分,紧跟着却忽而想到自己堂堂一个刑警,刚刚居然被怪力乱神吓到,脸上忍不住一烧。
「这位先生,我们警察正在办案,你没事不要跑来妨碍公务,你现在应该去医院而不是来求助于我们。」
「笑眯眯」晃晃身体:「你看,我这样没法去医院啊。」
马剑一想,是啊,人家两手脱臼,最近的医院在几公里外,怎么过去?可是自己正在这儿站岗放哨,闲杂人等不可入内,要是擅自帮人接胳膊,算不算违反组织纪律呢?
「笑眯眯」看马剑不答话,又晃唧晃唧道:「要不,你让于晓乐给我接吧,他肯定答应。」
于晓乐是天水区刑警大队第四中队的法医,为人古怪,不苟言笑,是个典型的怪人。马剑在扫黄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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