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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与事分开。

  优秀的谈判者总是有备而来,兜里装着必要时可随时离开的充足理由。这个理由不能显得你被动或者表示你无能为力作出决定。在这里,唐布尔似乎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且正着手准备下一次谈判的时间。他不仅表现得信心十足,而且控制着谈判的进程。

  一旦离开谈判桌,唐布尔就可以分析所得的信息,与自己的“委托人”保罗商量对策,同时思考该作什么样的决定,并确保自己没有任何疏忽。

  在谈判桌前坐得太久会消磨掉对原则谈判的坚持力。当唐布尔带着新方案重新回到谈判桌前时,他可以做到对人温和而对事决不手软。

  “我来告诉您对于您提出的理由我有哪些不解。”

  唐布尔:让我来告诉您,哪些地方我没能理解您所给的每月多收134美元房租的理由。您提出的理由是对公寓做了修缮和改进。根据租金管制核查员的说法,只有在房屋修缮上花了1.5万美元,才能每月多收134美元房租。我不知您在房屋修缮上花了多少钱?

  我必须指出,我和保罗并不认为公寓的维修花了1.5万美元。您答应修补地毯上的窟窿,到现在也没有兑现;客厅地板上的洞也没补好。厕所老是出问题。这些只是我们发现的一部分毛病。

  分析:进行原则谈判时,你应当在拿出任何方案之前说出自己的理由。如果事后提出理由,只会被认为是为主观立场进行的辩解,而不是适用于任何方案的客观标准。

  第43节:如果对方不合作怎么办?(8)

  唐布尔首先解释他的理由,表明自己愿意接受对方的说理,同时意识到自己有必要说服琼斯太太。如果唐布尔一开始就提出方案,琼斯太太也许根本就懒得再听后面的理由,心里早就盘算着怎样反驳对方了。

  “公平的解决方案可能是……”

  唐布尔:鉴于我们已经讨论了所有的情况,对保罗和我来说公平的解决办法应该是,退还多付的房租,您认为这样公平吗?

  分析:唐布尔提出的不是他的建议,而是一个值得双方共同考虑的公平选择方案。他并没有声称这是唯一公平的解决方案,但确实是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他的措辞虽然明确,但并没有使自己陷入一种立场,招致别人的反对。

  “如果同意……如果不同意……”

  唐布尔:如果我们现在能达成协议,我和保罗可以立即搬出去。如果我们不能达成协议,那么按照房租管理局核查员的说法,我们可以拒付房租而继续住在公寓里,或者诉诸法律取回我们多缴的租金,并按三倍的损失赔偿,当然还有诉讼费用。我和保罗都很不情愿采取这两种方案。相信我们能够与您公平地解决这件事,让双方都感到满意。

  分析:唐布尔正设法为使琼斯太太接受自己的方案提供方便。因此,他一开始就讲明这个问题的解决完全取决于琼斯太太接受议和。

  这番话最具技巧xìng的地方是让对方知道,如果协议不成所面临的替代方案。唐布尔是如何让对方明白这一点(他希望琼斯太太在作决定的时候对这一点有所考虑)而又不至于让谈判陷入窘境?他以核查员这个法律权威的建议作为替代方案的客观标准,使自己与建议分开。他没有表示非要采取行动,相反,他只是说有采取行动的可能,并强调自己不愿意采取过激行动。最后,他确信自己有信心达成双方满意的协议。

  唐布尔的最佳替代方案可以是既不留在公寓,也不诉诸法律。他和保罗早已租下一套公寓,本意上很乐意现在就搬出去。打官司也会非常麻烦,因为他们都很忙,即使打赢了,也会得不偿失。唐布尔的最佳替代方案也许就是搬出公寓,也不再把多付的670美元放在心上。由于他的最佳替代方案不如琼斯太太想象的那么有吸引力,所以他并没有透露出来。

  “我们很愿意在您最方便的时候搬出去。”

  琼斯太太: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搬出去?

  唐布尔:只要我们同意您按租期收取适当的房租,我们很愿意在您最方便的时候搬出去。您希望我们何时搬走呢?

  分析:由于意识到有望达成双赢协议,唐布尔表示愿意就满足琼斯太太利益的方案进行讨论。正如后来所印证的,双方的共同利益是,唐布尔尽快搬出公寓。

  在协议中考虑琼斯太太的利益,不但增强了她的利益观念,而且也为她留了面子。一方面,尽管需要破费,但考虑到接受的是一个公平方案,琼斯太太也会感觉良好。再者,她可以说她使房客提早搬出了公寓。

  “和您打jiāo道非常愉快。”

  唐布尔:琼斯太太,我和保罗很感谢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我也很高兴能公平圆满地解决最后的问题。

  琼斯太太:谢谢,唐布尔先生,祝你过一个愉快的夏天。

  分析:唐布尔以一段谢辞结束了双方的谈判。由于成功地解决了问题,双方的关系没有受到伤害,因此,没有哪一方会觉得受到欺骗或感到愤怒,也没有哪一方会破坏或不重视协议的履行。双方为将来的合作保持了良好关系。

  不论你是像唐布尔一样使用原则谈判和谈判柔术,还是由第三方通过独立调解程序解决问题,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即便对方开始不愿意,你能够让对方与你进行原则谈判。

  第44节:如果对方使用卑鄙手段怎么办?(1)

  第八章如果对方使用卑鄙手段怎么办?

  (驯服难对付的谈判者)

  原则谈判固然很好,但如果对方存心骗你,或是想把你弄个措手不及,你该怎么办?如果对方在你正要达成协议时又提高要价,你又该怎么办?

  人们可以运用种种手段和计谋占你的便宜。每个人都略知其中一二,例如谎言、心理攻击以及其他各种施压手段。这些手段是违法和不道德的,或者是让人感到不快的,其目的都是帮助使用者在非原则意志较量中“赢得”某些实际利益,我们称这种手段为诡计式谈判。

  在意识到有人在对自己耍弄伎俩并进行讨价还价时,多数人会有两种反应。第一种属于正常反应,即忍气吞声。搅局毕竟不是件好事。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前你权且相信对方,或者发顿脾气,决定以后不再跟他们打jiāo道。但现在,你寄希望于最好的结局而保持缄默。多数人是这么做的。他们希望由于自己的让步,对方也会妥协而不再得寸进尺。这种方法有时灵验,但更多的时候却不起作用。英国首相张伯lún1938年面对希特勒的谈判诡计所作的反应便能说明问题。当时张伯lún认为达成协议已不成问题,但希特勒却又提高了要价。在慕尼黑,张伯lún为避免战争作出了一系列让步。结果,一年以后二次大战bào发。

  第二种普遍反应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漫天要价,你就把价格压得奇低;如果对方骗你,你也以牙还牙;如果他们威胁你,你以威胁回敬;如果他们固守立场,你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表现得更加固执己见。其结果是要么一方退步,要么谈判就此破裂,后一种情况更为常见。

  这种伎俩并不足取,因为它不合乎对等原则。这种计谋只是由一方设计使用,另一方则被蒙在鼓里,或是知道真相也会忍着。我们在前面讨论过,对于单方面的实质xìng建议,最有效的回击是,分析建议所依据的原则的合理xìng。诡计式谈判策略实际就是谈判程序的单方面建议,关系到谈判各方如何进行谈判游戏。为了应对这样的情况,你应该从谈判程序开始进行原则谈判。

  如何商定谈判规则?

  当对方使用诡计时,商定谈判规则有三个步骤:发现诡计,揭穿诡计,质疑诡计的合理xìng与可取xìng谈判就围绕这三步展开。

  要采取应对措施你必须先了解情况。要学会识别哪些是欺骗伎俩,哪些是故意让你难受的计谋,哪些会使对方陷入立场之争而不能自拔。通常,诡计一旦被识破,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效力。比如,对方为了破坏你的判断力,对你进行人身攻击。看清这一点后,对方的努力也就白费了。

  在识破对方伎俩后,明白地向他们指出:“乔,也许是我搞错了,但我看你和特德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在演戏呀?如果你们需要时间,理顺你们之间的分歧,尽管说。”指出对方的伎俩不仅让伎俩本身失效,也让对方担心会惹恼你。对于对方的诡计,一个简单的发问就足以让他们罢手。

  然而,揭穿诡计最重要的目的是你有了一个协商游戏规则的机会,这就是第三步。这种协商针对的是程序xìng问题,而不是实质xìng问题,其目的仍然是有效、愉快地达成明智协议(这里是关于程序方面的协议)。总之,使用的方法仍然是一样的。

  把人和事分开。不要因为对方使用了某种你认为不正当的手段,就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假如他们产生抵触情绪,就更难放弃该手段了。由于心怀不满,他们还会在其他问题上找麻烦。你应对诡计本身提出质疑,不要怀疑对方的人格。不要说:“你故意把我放在朝阳的位置。”而应直接针对问题:“我觉得阳光照得我眼花,分散我的注意力。如果问题还解决不了,我想早点离开回去休息一下。我们是否能重新调整一下日程?”改变谈判程序比改变你与之打jiāo道的人容易。不要为了教训对方而转移谈判的目的。

  着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场。“你为什么要在媒体面前坚持自己的极端立场?你是不是害怕别人的批评?或者是不想改变自己的立场?如果咱们都这么做,这符合我们的共同利益吗?”

  为共同利益创造选择方案。建议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谈判。“在达成协议或谈判破裂之前,我们能否做到都不向媒体发表任何声明?”

  坚持使用客观标准。最重要的是遵从原则。“让我坐在低矮的椅子上,背对着大门,这有什么道理吗?”试着使用对等原则。“明天早上你来坐这个位置如何?”把计谋背后的原则视为“游戏规则”。“我们每天轮流往对方身上溅咖啡怎么样?”

  第45节:如果对方使用卑鄙手段怎么办?(2)

  你的最后一招是,使用你的最佳替代方案,离席而去。“我感觉你对双方认为能达成协议的谈判方式似乎毫无兴趣。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我说错了,我随时愿意再谈。否则,只有法庭上见了!”如果你有足够的理由离席而去,比如对方在事实真相和授权问题上故意欺骗你,如果他们确实希望达成协议的话,他们完全有可能将你请回谈判桌。

  一些常见的诡计策略

  诡计策略可以分为三类:故意欺骗、心理战术和在立场上施压。你要准备措施应对这三种策略。下面以常见实例介绍对付各种诡计所适用的原则谈判。

  故意欺骗

  最常见的卑鄙手段要算对事实、权限以及意图的歪曲。

  虚假事实。最老套的谈判诡计应算是对事实作明显虚假的陈述:“这辆车只行驶了5 000英里,车主是从帕萨迪纳来的老太太。她驾车时速从来没有超过35英里。”被虚假陈述蒙蔽会带来很大的危险。那么有什么防范措施呢?

  把人与事分开。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要相信别人。这并不意味着把对方看成骗子,而是说把谈判与信任问题分开。不要让别人把你的疑虑视为人身攻击。没有谁会仅仅因为你说了银行有存款,就把汽车或手表卖给你。正如商家按常规要检查你的信用卡一样(“因为周围靠不住的人太多了”),你也可以用同样方式对待对方所说的话。验证对方凿凿有据的陈词可以遏制其yù行欺骗的动机,降低你上当受骗的风险。

  模糊的权限。对方要让你相信,他们和你一样,有全权作出让步的决定,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在对方尽可能给你施加压力,让你认为可以拍板定夺时,他们却说必须把协议拿给他人批准。这就是所谓让他们“再咬一口苹果”的诡计。

  这确实是一个圈套。因为只有你有权作出让步,那么就只有你让步了。

  不能只因为对方在和你谈判就认为他们拥有全权。一名保险公司的理算师、律师或销售商可能会让你觉得,他们和你具有同样的灵活xìng。实际你会发现,被你视为已经达成的协议,在对方眼中只是进一步谈判的基础。

  在互相让步之前,首先确定对方的权限。问一句:“你在谈判中有多大权力?”这是完全合理的。

  如果对方含糊其辞,你可能希望与真正管事的人谈判,或是表明你这一方保留重新考虑任何提议的同等自由。如果对方出乎意外地宣布把你认定的协议作为进一步谈判的基础,你要坚持对等原则。“那好,我们可以把这份协议视为双方都没有承诺的草案,你回去和你的老板商量一下,我也把问题留到明天,看是否有什么需要改动的地方。”或者你可以说:“如果你的老板明天同意了这份草案,我也没有其他意见。否则,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令人怀疑的意图。如果怀疑对方有不遵守协议的意图,你可以把遵守协议本身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假设你是一名律师,在离婚谈判中代表妻子一方。你的委托人认为她的丈夫即便答应给孩子抚养费,也不会照付的。每个月去法庭打官司耗费的精力和时间可能会使她放弃为此努力。你该怎么办呢?把问题讲明,用对方的反驳来作保证。你可以对丈夫的律师说:“我的委托人担心,孩子的抚养费根本就是一纸空谈。与其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不知是否可以给她房子的产权?”对方的律师会说:“我的委托人是完全值得信赖的,我们可以写个保证,他会按时支付抚养费。”此时,你可以回答说:“这不是信任的问题,你能保证你的委托人会付钱吗?”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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