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章
钝,而且动作迟缓,如果没有能发出震耳yù聋的响声,并且,喷出火焰的步qiāng,他们简直不值一提。
这天夜晚,它闻见了步qiāng特有的那股火yào昧儿,不过它饿得发疯,为了填饱肚皮,就是有十二支步qiāng正对胸口,它也不在乎了。它绕了一个大圈,又绕到莫里森和梅瑞姆的“下风头”。因为他们如果闻见它的气味,它便没有希望把他们抓到手了。努玛虽然饥不择食,但因为老,还是很狡猾。
密林深处,还有一个人同时闻见了人和狮的气味。他抬起头,抽了抽鼻子,又偏着脑袋,仔细地听了起来。
“快点儿,”梅瑞姆说。“放开缰绳跑它一程。夜间的大森林美极了。天高地阔,任我们自由驰聘。”
莫里森踟躇不前,他不愿意在姑娘面前表现得那样胆小,一个比他更勇敢的人,是不会为了顾及自己的面子,而让一位姑娘做出无谓的牺牲。他压根儿就不应该想到自己。可是尊贵的莫里森先生是个“私”字当头的人,他总是首先想到自己的利益。他早就计划好要把梅瑞姆哄出来,并且在离那幢房子比较远的地方跟她单独谈话。这样,如果梅瑞姆听了他的建议生气的话,还能有足够的时间,向她赔礼道歉,挽回自己的面子。当然,他觉得成功的把握很大,不过有备无患。谨慎一点总不会出什么差子。
“你用不着怕什么狮子,”梅瑞姆看见他有点儿犹豫不决,笑着说。“先生说,这一带已经两年没有发生过狮子吃人的事儿了。野味有的是,努玛用不着非得拿人ròu充饥。再说,猎狮子的人很多,见了人,它们宁愿躲得远远的。”
“哦,我不是怕狮子,”莫里森回答道。“我只是想,在森林里骑马,可是太不舒服了。下面有灌木丛,头顶有树枝,在这儿兜风可是太没有意思了。”
“那么我们徒步走,”说着梅瑞姆就要翻身下马。
“啊,别!”莫里森吓了一跳。“还是骑马走吧。”他抖了一下缰绳,马儿向黑乎乎的森林走去。他的后面紧跟着梅瑞姆;前面,老狮子努玛躲在树丛里,正伺机猛扑过来。
在那辽阔的原野之上,一个孤零零的骑手——汉森,看见梅瑞姆和莫里森渐渐消失在暮色之中,恶狠狠地骂了几句。他一直从庄园跟踪到这儿。两个年轻人走的那条路正好通往他的宿营地,因此,万一被他们发现,汉森可以从容不迫地加以解释,而不露出半点儿破绽。不过,莫里森只想着谈情说爱,一直没有回头张望,自然无法发现这位汉森先生。
现在汉森拨转马头,径直朝莫里森·贝尼斯和梅瑞姆刚钻进去的丛林驰去,已经全然不顾是否会被他们发现。他之所以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是看到贝尼斯行动诡密,和自己劫持姑娘的计划极为相似。他企图通过某种办法,“扭转乾坤”,达到自己的目的。至少和他们有所接触,弄明白贝尼斯有没有把梅瑞姆姑娘弄到手。另外一个原因是,他知道有一件事情头天晚上已经在他的宿营地泄露了出去。这件事他没有在先生的庄园里提起过,生怕对他的行为引起不必要的怀疑,更怕先生的黑人朋友们跟他的奴仆聊起这件事,露出马脚。他在庄园谎称,他们一半人马已经落荒而逃。如果先生手下的人和他的随从相互信任了,这种谣言很快就会扩散出去。
头天晚上他不在宿营地的时候还发生过一件事情,他也没有在庄园里提起。那就是,他的人马正在篝火四周坐着,连一点儿先兆也没有,一只很大的狮子突然翻过很高的鹿砦,跳到人群中,咬倒他的一个伙计。仅仅因为大伙儿对这位倒霉的朋友相当忠诚,同时个个勇气十足,才使他“狮口脱险”,幸免于难。后来。大家用燃烧的树枝、长矛、步qiāng,一顿猛打,才赶跑了那只饥饿的猛兽。
汉森由此得知,有一只吃人的狮子跑到了这一带,而且是一只已经年迈的老狮子。它夜晚出没在平原和山岭之中,到了白天就藏在凉爽的大森林里。半个小时之前,他听见一只饿狮怒吼,现在他毫不怀疑,这位食人者正潜步追踪梅瑞姆和贝尼斯。他一边咒骂那个英国人是个地道的傻瓜,一边用刺马针顶着马的两胁,向他们飞驰而去。
梅瑞姆和贝尼斯来到一块面积不大的林中空地。那只老狮子卧在离他们一百码远的灌木丛里,一双黄绿色的眼睛紧紧盯着这两个年轻人,尾巴尖儿激动得发抖。它估算了一下它与猎物之间的距离,拿不定主意是该现在就扑过去,还是等他们一直走到嘴边儿,再一口把他们咬死。他非常饿,但也非常狡猾,不敢轻举妄动,丢掉这块已经到了嘴边的肥ròu。如果昨天晚上,再耐心地等一会儿,到黑人们都睡觉之后再下手,也不至于又饿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
狮子身后不远的一棵大桥上,还有一个人闻见了努玛和人的气味。他在树枝上打了一个盹,现在懒洋洋地坐了起来。树下,有一个笨重的巨大的身影在黑暗中慢慢地走过来走过去。树上的人发出一个喉音很重、声音不高的信号,然后跳到那个宠然大物的脊背上。他对着那个蒲扇大耳说了句什么,大象坦特便抬起长鼻子上下左右地晃动着,嗅弥漫在枝外间的那种气味。骑手又对它说了句什么—一也许是命令?坦特转过笨重的身子,向努玛和骑手发现的那个陌生人——塔玛干尼慢慢地走了过去。
他们向前走着,狮子和它的猎物的气味越来越浓、努玛这时候已经很不耐烦了,还得等多长时间才能吃到这块已经到嘴边的肥ròu呢?它凶狠地抽着尾巴,几乎要嗷叫起来。可是莫里森·贝尼斯和梅瑞姆还骑在马背上在那块林中空地聊天儿,对已经近在眼前的危险一点也没有察觉。
他们的马并肩站在树下。贝尼斯坐在马背上抚摸着梅瑞姆的手,情话绵绵。
“跟我到lún敦去吧,”莫里森·贝尼斯极力劝说。“我可以找人护送我们。用不了一天咱们就能神不知鬼不觉赶到海岸。”
“为什么非要走这条路呢?”姑娘问。“先生和‘MyDear’不会反对我们结婚。”
“我还不能跟你结婚呢,”莫里森先生解释道。“你不明白,得首先履行一些手续……,不过,一切都会办好的。我们先到lún敦,我不能再等了。如果你爱我,就该跟我一起走。你原来与之为伍的猿是怎样看待这种事儿的?它们难道也非要明媒正娶不成?它们像我们一样地相爱。如果你还和猿生活在一起,不是也要像它们那样成双配对过日子吗?这是自然法则。人类主观臆想的法律是不能取代上帝创造的法则的。婚姻不过是一种形式,只要真诚相爱,结婚与否并无区别。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自己。别的还有什么可考虑的?我愿意把生命献给你,你难道就不能为我做出一点小小的牺牲?”
“你爱我?”姑娘问。“到了lún敦之后,你就跟我结婚?”
“我发誓!”他大声说。
“我跟你走,”她轻声说。“尽管我不明白有什么必要非走这条路。”她情不自禁地向他靠了过去。他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热烈地吻着她那丰润的唇。
就在这时,大象坦特的长鼻子拨开了空地边赣大树浓密的枝叶。莫里森先生和梅瑞姆只顾卿卿我我,缠缠绵绵,既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一个笼然大物已经近在眼前,倒是老狮子努玛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坦特宽阔的脊背上坐着的那个男人—一克拉克,看见了偎倚在莫里森怀里的那个女人。不过这个女人衣着华贵,体态潇洒,克拉克做梦也不会想到她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梅瑞姆。在他的眼里,这对情侣不过是一个塔玛干尼和他的配偶罢了。然后,努玛发起了进攻。
老狮子生怕坦特吓跑它的猎物,大吼一声,从它的藏身之地跳了出来。大地为之震颤,两匹马刹那间呆若木鸡。莫里森·贝尼斯吓得脸色煞白,浑身冰冷。皎洁的月光下,狮子已经张开血盆大口向他们猛扑过来。尊贵的莫里森先生控制不住酥软的肌ròu,屈从了他那个“自然法则”或曰求生本能的意志。刺马针猛踢坐骑的两胁,缰绳勒转了马头,眨眼间他已经向那一片开阔地飞驰而去。
姑娘的坐骑惊恐地嘶叫着,蓦地举起两只前蹄,然后跟在莫里森先生的坐骑后面狂奔起来。狮子穷追不舍,姑娘十分镇静。不过还有一个人也镇定自若,就是骑在大象脊背上的克拉克。看到这场似乎专门供他取乐的“喜剧”,小伙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于克拉克,这幕“喜剧”的主角不过是被努玛追赶的两个塔玛干尼。努玛肚子饿了,它完全有权利捕杀他们。不过这两个人里有一位是fù女,克拉克心中奔涌着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究竟为什么。他也说不上。现在,所确的塔玛干尼都是他的敌人。他作为一个野兽已经在丛林中生活了很长时间,感觉不到那种与生俱来的博爱与人道的冲动。可是在这个姑娘面前,仁爱之心又蓦地bào发出明亮的火花。
他喝令坦特快跑,同时举起手中沉重的长矛,向已经腾空而起的狮子扔了过去。这时姑娘胯下的骏马已经跑到空地对面的树木之间。在这儿,狮子显然更容易捕捉到它。可是这头愤怒的老狮子似乎更想吃马背上的姑娘。它就是为了把她咬下马,才扑过去的。
努玛一双利爪抓到马的臀上,姑娘像一道闪电,从马背上飞身跃起。攀上头顶的树枝。克拉克惊喜地叫了一声。
努玛的肩膀被克拉克的长矛刺中,从拼命挣扎的骏马身上滚落下来。马儿因为甩掉了姑娘和狮子这样两个“包袱”,“轻装前进”,飞奔而去。努玛挣扎着想把肩膀上的长矛弄掉,可是无济于事,只得身带长矛,继续追赶它的猎物。
克拉克骑着坦特又回到丛林偏静幽深之处。他不愿意让别人看见,也确实没有人看见他。
汉森快要走进森林的时候。听见狮子可怕的怒吼,心里明白,进攻开始了。不一会儿便看见尊贵的莫里森先生从森林里发疯似地跑了出来。他伏在马背上,两条胳膊紧紧搂着马脖子。靴子上的刺马针不停地踢着马肚。眨眼之间,另一匹马也跑了出未。不过马背空空,不见了骑手的踪影。
汉森呻吟了一声,断定梅瑞姆她已经被狮子从马背上拉了下去。他恶狠狠地咒骂了一声,两腿一夹马肚,向大森林冲去;希望能把狮子从它的猎物旁边赶走—一他手里的步qiāng已经压满了子弹。不成想,那只狮子像一阵旋风。紧跟在姑娘的坐骑后面窜了出来,汉森十分纳闷。他知道,如果努玛已经抓到姑娘,就不会再追赶马儿或者别的什么玩意了。
他勒往马缰,瞄准狮子开了一qiāng。狮子蓦地在小路上停下,回转脑袋在肚子上面的伤口上蹭了一下,便倒在地上死了。汉森跑进森林,大声叫喊姑娘的名字。
“我在这儿呢!”前面一株大树繁茂的枝叶间传来梅瑞姆的声音。“你把它打死了吗?”
“打死了,”汉森回答道。“你在哪儿呢?你可是差点儿送了命。这一次教训,夜里再也不要到森林里闲逛了。”
他们一起向庄园走去。路上碰到莫里森先生骑着马慢慢地走了过来。他解释说,他的马惊了,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勒住。汉森笑了笑,想起这位莫里森先生刚才用刺马针踢着马肚,拼命逃奔的狼狈相。不过他什么也没说。他让梅瑞姆坐在他的身后,三个人骑着马,默默地向庄园走去。
19-yīn谋
克拉克从丛林里钻出来。拔出扎在努玛身上的长矛。他仍然微笑着,很以刚才目睹的场面为快。但是有一件事情搞得他心烦意乱——那个女人怎么会那么敏捷地从马背上一纵身便跳到头顶的大树上。这个动作更像玛干尼所为——更像他死去多年的梅瑞姆。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啊!死去的梅瑞姆!他的亲爱的小梅瑞姆!他很想知道这个陌生的姑娘在别的方面是否也像他的海瑞姆。一种急切的、想见到她的感情在他的心底激dàng。他直盯盯地望着那三个从原野里走过的骑马人,心底闪过一个跟踪他们的念头。可他没有动,只是站在那儿,眼巴巴地望着,直到夜色完全笼罩了他们的身影。这位来自文明社会的姑娘。和那个身着卡其布制服的衣冠楚楚的英国青年,唤醒了克拉克蛰伏多年的记忆。
几年前他还梦想着再回到文明世界。可是梅瑞姆的死,带走了他所有的希望和理想。现在他只想在寂寥中苦度余生,离人类越远越好。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掉转头向丛林走去。
大象坦特生xìng敏感。离那三个陌生的白人如此之近很不放心,再加上汉森开了一qiāng,更觉得无安全可言,早已掉转头,迈着方步摇摇晃晃地走了。克拉克回来找它时,早就没了踪影。不过克拉克对此并不在意。坦特经常这样不打招呼就溜之乎也。他们经常一个月也不见一次面。因为克拉克很少自找麻烦专门去找这位大块头朋友,今天他也不想。相反,他在一棵大树上找到一个树杈,舒舒服服地躺下,睡起觉来。
庄园里,先生在门廊下碰到三位“冒险家”。他半夜醒来,听见旷野里传来一声qiāng响,很是奇怪。后来他突然想到那位他一直当作客人看待的汉森先生,或许在回宿营地的路上碰到了意外,连忙爬起来去找工头。工头说,这天下午汉森是在他这儿来着,可是几个小时以前就已经走了。从工头屋子里回来,先生发现马厩的门开着,他察看了一下,发现梅瑞姆平时最喜欢的坐骑不见了,贝尼斯经常骑的那匹马也没了踪影。先生立jiāo想到那qiāng是莫里森·贝尼斯打的,忙又把工头叫起,正准备到丛林里找他们,看见那一行三人,穿过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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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夜晚,它闻见了步qiāng特有的那股火yào昧儿,不过它饿得发疯,为了填饱肚皮,就是有十二支步qiāng正对胸口,它也不在乎了。它绕了一个大圈,又绕到莫里森和梅瑞姆的“下风头”。因为他们如果闻见它的气味,它便没有希望把他们抓到手了。努玛虽然饥不择食,但因为老,还是很狡猾。
密林深处,还有一个人同时闻见了人和狮的气味。他抬起头,抽了抽鼻子,又偏着脑袋,仔细地听了起来。
“快点儿,”梅瑞姆说。“放开缰绳跑它一程。夜间的大森林美极了。天高地阔,任我们自由驰聘。”
莫里森踟躇不前,他不愿意在姑娘面前表现得那样胆小,一个比他更勇敢的人,是不会为了顾及自己的面子,而让一位姑娘做出无谓的牺牲。他压根儿就不应该想到自己。可是尊贵的莫里森先生是个“私”字当头的人,他总是首先想到自己的利益。他早就计划好要把梅瑞姆哄出来,并且在离那幢房子比较远的地方跟她单独谈话。这样,如果梅瑞姆听了他的建议生气的话,还能有足够的时间,向她赔礼道歉,挽回自己的面子。当然,他觉得成功的把握很大,不过有备无患。谨慎一点总不会出什么差子。
“你用不着怕什么狮子,”梅瑞姆看见他有点儿犹豫不决,笑着说。“先生说,这一带已经两年没有发生过狮子吃人的事儿了。野味有的是,努玛用不着非得拿人ròu充饥。再说,猎狮子的人很多,见了人,它们宁愿躲得远远的。”
“哦,我不是怕狮子,”莫里森回答道。“我只是想,在森林里骑马,可是太不舒服了。下面有灌木丛,头顶有树枝,在这儿兜风可是太没有意思了。”
“那么我们徒步走,”说着梅瑞姆就要翻身下马。
“啊,别!”莫里森吓了一跳。“还是骑马走吧。”他抖了一下缰绳,马儿向黑乎乎的森林走去。他的后面紧跟着梅瑞姆;前面,老狮子努玛躲在树丛里,正伺机猛扑过来。
在那辽阔的原野之上,一个孤零零的骑手——汉森,看见梅瑞姆和莫里森渐渐消失在暮色之中,恶狠狠地骂了几句。他一直从庄园跟踪到这儿。两个年轻人走的那条路正好通往他的宿营地,因此,万一被他们发现,汉森可以从容不迫地加以解释,而不露出半点儿破绽。不过,莫里森只想着谈情说爱,一直没有回头张望,自然无法发现这位汉森先生。
现在汉森拨转马头,径直朝莫里森·贝尼斯和梅瑞姆刚钻进去的丛林驰去,已经全然不顾是否会被他们发现。他之所以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是看到贝尼斯行动诡密,和自己劫持姑娘的计划极为相似。他企图通过某种办法,“扭转乾坤”,达到自己的目的。至少和他们有所接触,弄明白贝尼斯有没有把梅瑞姆姑娘弄到手。另外一个原因是,他知道有一件事情头天晚上已经在他的宿营地泄露了出去。这件事他没有在先生的庄园里提起过,生怕对他的行为引起不必要的怀疑,更怕先生的黑人朋友们跟他的奴仆聊起这件事,露出马脚。他在庄园谎称,他们一半人马已经落荒而逃。如果先生手下的人和他的随从相互信任了,这种谣言很快就会扩散出去。
头天晚上他不在宿营地的时候还发生过一件事情,他也没有在庄园里提起。那就是,他的人马正在篝火四周坐着,连一点儿先兆也没有,一只很大的狮子突然翻过很高的鹿砦,跳到人群中,咬倒他的一个伙计。仅仅因为大伙儿对这位倒霉的朋友相当忠诚,同时个个勇气十足,才使他“狮口脱险”,幸免于难。后来。大家用燃烧的树枝、长矛、步qiāng,一顿猛打,才赶跑了那只饥饿的猛兽。
汉森由此得知,有一只吃人的狮子跑到了这一带,而且是一只已经年迈的老狮子。它夜晚出没在平原和山岭之中,到了白天就藏在凉爽的大森林里。半个小时之前,他听见一只饿狮怒吼,现在他毫不怀疑,这位食人者正潜步追踪梅瑞姆和贝尼斯。他一边咒骂那个英国人是个地道的傻瓜,一边用刺马针顶着马的两胁,向他们飞驰而去。
梅瑞姆和贝尼斯来到一块面积不大的林中空地。那只老狮子卧在离他们一百码远的灌木丛里,一双黄绿色的眼睛紧紧盯着这两个年轻人,尾巴尖儿激动得发抖。它估算了一下它与猎物之间的距离,拿不定主意是该现在就扑过去,还是等他们一直走到嘴边儿,再一口把他们咬死。他非常饿,但也非常狡猾,不敢轻举妄动,丢掉这块已经到了嘴边的肥ròu。如果昨天晚上,再耐心地等一会儿,到黑人们都睡觉之后再下手,也不至于又饿了整整二十四个小时。
狮子身后不远的一棵大桥上,还有一个人闻见了努玛和人的气味。他在树枝上打了一个盹,现在懒洋洋地坐了起来。树下,有一个笨重的巨大的身影在黑暗中慢慢地走过来走过去。树上的人发出一个喉音很重、声音不高的信号,然后跳到那个宠然大物的脊背上。他对着那个蒲扇大耳说了句什么,大象坦特便抬起长鼻子上下左右地晃动着,嗅弥漫在枝外间的那种气味。骑手又对它说了句什么—一也许是命令?坦特转过笨重的身子,向努玛和骑手发现的那个陌生人——塔玛干尼慢慢地走了过去。
他们向前走着,狮子和它的猎物的气味越来越浓、努玛这时候已经很不耐烦了,还得等多长时间才能吃到这块已经到嘴边的肥ròu呢?它凶狠地抽着尾巴,几乎要嗷叫起来。可是莫里森·贝尼斯和梅瑞姆还骑在马背上在那块林中空地聊天儿,对已经近在眼前的危险一点也没有察觉。
他们的马并肩站在树下。贝尼斯坐在马背上抚摸着梅瑞姆的手,情话绵绵。
“跟我到lún敦去吧,”莫里森·贝尼斯极力劝说。“我可以找人护送我们。用不了一天咱们就能神不知鬼不觉赶到海岸。”
“为什么非要走这条路呢?”姑娘问。“先生和‘MyDear’不会反对我们结婚。”
“我还不能跟你结婚呢,”莫里森先生解释道。“你不明白,得首先履行一些手续……,不过,一切都会办好的。我们先到lún敦,我不能再等了。如果你爱我,就该跟我一起走。你原来与之为伍的猿是怎样看待这种事儿的?它们难道也非要明媒正娶不成?它们像我们一样地相爱。如果你还和猿生活在一起,不是也要像它们那样成双配对过日子吗?这是自然法则。人类主观臆想的法律是不能取代上帝创造的法则的。婚姻不过是一种形式,只要真诚相爱,结婚与否并无区别。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自己。别的还有什么可考虑的?我愿意把生命献给你,你难道就不能为我做出一点小小的牺牲?”
“你爱我?”姑娘问。“到了lún敦之后,你就跟我结婚?”
“我发誓!”他大声说。
“我跟你走,”她轻声说。“尽管我不明白有什么必要非走这条路。”她情不自禁地向他靠了过去。他把她紧紧搂在怀里,热烈地吻着她那丰润的唇。
就在这时,大象坦特的长鼻子拨开了空地边赣大树浓密的枝叶。莫里森先生和梅瑞姆只顾卿卿我我,缠缠绵绵,既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一个笼然大物已经近在眼前,倒是老狮子努玛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坦特宽阔的脊背上坐着的那个男人—一克拉克,看见了偎倚在莫里森怀里的那个女人。不过这个女人衣着华贵,体态潇洒,克拉克做梦也不会想到她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梅瑞姆。在他的眼里,这对情侣不过是一个塔玛干尼和他的配偶罢了。然后,努玛发起了进攻。
老狮子生怕坦特吓跑它的猎物,大吼一声,从它的藏身之地跳了出来。大地为之震颤,两匹马刹那间呆若木鸡。莫里森·贝尼斯吓得脸色煞白,浑身冰冷。皎洁的月光下,狮子已经张开血盆大口向他们猛扑过来。尊贵的莫里森先生控制不住酥软的肌ròu,屈从了他那个“自然法则”或曰求生本能的意志。刺马针猛踢坐骑的两胁,缰绳勒转了马头,眨眼间他已经向那一片开阔地飞驰而去。
姑娘的坐骑惊恐地嘶叫着,蓦地举起两只前蹄,然后跟在莫里森先生的坐骑后面狂奔起来。狮子穷追不舍,姑娘十分镇静。不过还有一个人也镇定自若,就是骑在大象脊背上的克拉克。看到这场似乎专门供他取乐的“喜剧”,小伙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于克拉克,这幕“喜剧”的主角不过是被努玛追赶的两个塔玛干尼。努玛肚子饿了,它完全有权利捕杀他们。不过这两个人里有一位是fù女,克拉克心中奔涌着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究竟为什么。他也说不上。现在,所确的塔玛干尼都是他的敌人。他作为一个野兽已经在丛林中生活了很长时间,感觉不到那种与生俱来的博爱与人道的冲动。可是在这个姑娘面前,仁爱之心又蓦地bào发出明亮的火花。
他喝令坦特快跑,同时举起手中沉重的长矛,向已经腾空而起的狮子扔了过去。这时姑娘胯下的骏马已经跑到空地对面的树木之间。在这儿,狮子显然更容易捕捉到它。可是这头愤怒的老狮子似乎更想吃马背上的姑娘。它就是为了把她咬下马,才扑过去的。
努玛一双利爪抓到马的臀上,姑娘像一道闪电,从马背上飞身跃起。攀上头顶的树枝。克拉克惊喜地叫了一声。
努玛的肩膀被克拉克的长矛刺中,从拼命挣扎的骏马身上滚落下来。马儿因为甩掉了姑娘和狮子这样两个“包袱”,“轻装前进”,飞奔而去。努玛挣扎着想把肩膀上的长矛弄掉,可是无济于事,只得身带长矛,继续追赶它的猎物。
克拉克骑着坦特又回到丛林偏静幽深之处。他不愿意让别人看见,也确实没有人看见他。
汉森快要走进森林的时候。听见狮子可怕的怒吼,心里明白,进攻开始了。不一会儿便看见尊贵的莫里森先生从森林里发疯似地跑了出来。他伏在马背上,两条胳膊紧紧搂着马脖子。靴子上的刺马针不停地踢着马肚。眨眼之间,另一匹马也跑了出未。不过马背空空,不见了骑手的踪影。
汉森呻吟了一声,断定梅瑞姆她已经被狮子从马背上拉了下去。他恶狠狠地咒骂了一声,两腿一夹马肚,向大森林冲去;希望能把狮子从它的猎物旁边赶走—一他手里的步qiāng已经压满了子弹。不成想,那只狮子像一阵旋风。紧跟在姑娘的坐骑后面窜了出来,汉森十分纳闷。他知道,如果努玛已经抓到姑娘,就不会再追赶马儿或者别的什么玩意了。
他勒往马缰,瞄准狮子开了一qiāng。狮子蓦地在小路上停下,回转脑袋在肚子上面的伤口上蹭了一下,便倒在地上死了。汉森跑进森林,大声叫喊姑娘的名字。
“我在这儿呢!”前面一株大树繁茂的枝叶间传来梅瑞姆的声音。“你把它打死了吗?”
“打死了,”汉森回答道。“你在哪儿呢?你可是差点儿送了命。这一次教训,夜里再也不要到森林里闲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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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从丛林里钻出来。拔出扎在努玛身上的长矛。他仍然微笑着,很以刚才目睹的场面为快。但是有一件事情搞得他心烦意乱——那个女人怎么会那么敏捷地从马背上一纵身便跳到头顶的大树上。这个动作更像玛干尼所为——更像他死去多年的梅瑞姆。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啊!死去的梅瑞姆!他的亲爱的小梅瑞姆!他很想知道这个陌生的姑娘在别的方面是否也像他的海瑞姆。一种急切的、想见到她的感情在他的心底激dàng。他直盯盯地望着那三个从原野里走过的骑马人,心底闪过一个跟踪他们的念头。可他没有动,只是站在那儿,眼巴巴地望着,直到夜色完全笼罩了他们的身影。这位来自文明社会的姑娘。和那个身着卡其布制服的衣冠楚楚的英国青年,唤醒了克拉克蛰伏多年的记忆。
几年前他还梦想着再回到文明世界。可是梅瑞姆的死,带走了他所有的希望和理想。现在他只想在寂寥中苦度余生,离人类越远越好。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掉转头向丛林走去。
大象坦特生xìng敏感。离那三个陌生的白人如此之近很不放心,再加上汉森开了一qiāng,更觉得无安全可言,早已掉转头,迈着方步摇摇晃晃地走了。克拉克回来找它时,早就没了踪影。不过克拉克对此并不在意。坦特经常这样不打招呼就溜之乎也。他们经常一个月也不见一次面。因为克拉克很少自找麻烦专门去找这位大块头朋友,今天他也不想。相反,他在一棵大树上找到一个树杈,舒舒服服地躺下,睡起觉来。
庄园里,先生在门廊下碰到三位“冒险家”。他半夜醒来,听见旷野里传来一声qiāng响,很是奇怪。后来他突然想到那位他一直当作客人看待的汉森先生,或许在回宿营地的路上碰到了意外,连忙爬起来去找工头。工头说,这天下午汉森是在他这儿来着,可是几个小时以前就已经走了。从工头屋子里回来,先生发现马厩的门开着,他察看了一下,发现梅瑞姆平时最喜欢的坐骑不见了,贝尼斯经常骑的那匹马也没了踪影。先生立jiāo想到那qiāng是莫里森·贝尼斯打的,忙又把工头叫起,正准备到丛林里找他们,看见那一行三人,穿过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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