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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

  ,把杆压断了;另一个皮肤黝黑身体结实的女孩则在背越式跳高时跃出太远,落在了垫子外面的柏油地上,摔了个半死。这些事情永远也不会发生在平庸的平身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庸的平,在十年之后,跟我坐在了同一张饭桌前。我一进门就发现了她,但没认出来。我这人有间歇xìngjiāo际障碍,大部分时候我能跟任何陌生人侃侃而谈,但有些场合我又会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比如,在遇见理应认识却没认出来的熟人的场合,我总是把头一埋,装看不见。这种时候,我连逻辑推理的能力都失去了:很显然,桌上其他人我都认识,而我来之前已经看了网上的名单,但我却没有推导出坐在我对面这个周身放shè着奇妙光辉的女xìng就是平庸的平。

  我先跟高中时最熟的人打招呼。有一个一米九的大块头是我高中时最好的朋友,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断了联系。我俩就像分手的情侣一样固执地谁也不肯先联系对方,就这么耗了十年才见面。一位名叫霍壮壮的同学后来当了警察。这位霍壮壮——并无恶意——脑袋稍微有点问题,高中时让老师几乎变成了精神分裂。但他打架是一把好手。他跟我关系一般,因为我打架老是逃跑。当年身材高挑的班花如今打扮得活像一个东南亚风俗从业者,一动脸上就掉粉渣儿。文科班的一个不太熟的男生给语文老师带来了两本他的小说,此人高中时的外号叫“费斯坦但提勒斯雷斯林”,记xìng不好真记不住。有个胖子,当时我们都叫他“吕榴莲”,因为他的体味很重。其实他是个很善良很温和的人,从不因此跟任何人起冲突。此人现在是一家旅行社的老板,平日里的工作就是坐着头等舱到全球考察路线。令人欣慰的是,这次聚会的发起者不是他(否则太令人沮丧了),而是一位我们都很喜爱的老师。老师问我现在做何营生,我只好讪讪一笑道:“做IT。”当时我真想汪汪叫几声再摇摇尾巴。

  我们这一桌上,几乎每个人都能拿出个全年级之最或全班独一份来。例如,费斯坦但提勒斯雷斯林是唯一出了书的人。拿自己的书给语文老师看简直有一种艺成下山报了父仇回来见师父的感觉。吕榴莲是唯一开了公司的人,还是班上第一个有孩子的。跟他要好的女生开玩笑地问他女儿是不是叫吕四娘,他只是温厚地笑笑不语。霍壮壮是我们班唯一的公务员,而我这个从搞政治头一份的大学里毕业的人竟然不是。班花现在成了唯一的二nǎi,这事儿是在厕所里听那个大块头说的,而大块头是唯一入了外国籍的人。我是唯一一事无成的人。但是我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久。这不是因为我不在乎虚名,而是我一直在想对面那个面容姣好、神情淡定的穿着奇装异服的女人是谁。饭快要吃完了,我突然想起来:这不是平庸的平吗!怎么穿成这副样子了!

  这时,吕榴莲问平庸的平:“王平现在哪里发财啊?穿这么精神!”平庸的平一笑,我忽然想起她高中时唯一的特征:笑的时候总是矫情地捂着嘴把头扭向一边。但是因为那时候看到她笑的机会太少了,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而现在这个臭毛病已经没了,她笑得既美又坦然,还很温柔,没有任何多余的肢体动作。“我现在做安保工作,”她说,“吕老板需要安保的话可以找我。”

  她所说的安保工作,实际上就是保镖。我的上苍,平庸的平现在成了女保镖。她解释完什么是安保之后,举座皆惊,大家七嘴八舌地问了起来。老师问:“你穿的是制服吗?”因为她穿着一件明显是定做的极为合身的黑西服,白衬衫,深咖啡色领带,完全是一身精干的男装,这就是我前面说她奇装异服的原因;她的头发留长了许多,在脑后扎了一个很高的马尾,发梢很少晃动。她没化妆,也没戴任何首饰,包括戒指。她回答老师说:“这不是制服,不过我已经习惯这么穿了,活动比较方便。”又有人问:“你给什么老板保镖啊,危险吗?”平庸的平说:“这是秘密,不过算不上危险。国外的业务比较危险,今年已经不做了。”大伙又惊道:“国外的!你还给外国人保镖吗?你会说外语吗?”这简直是一个白痴问题,平庸的平回答说:“说得不好,不过日常工作用的内容上,可以说六国语言。”大伙又问道:“你有qiāng吗?”平庸的平笑道:“霍警官在这里,不好说。”我拍拍身边的一米九,问道:“这样的,你能打得过吗?”平庸的平眼睛向上看了1秒钟,然后淡淡地道:“这样的,不超过六个的话问题不大。”一米九一阵脸红。我又问:“霍壮壮这样的呢?”我这么问是有道理的,因为一米九外强中干,没打过架;而霍壮壮从上学的时候就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凶狠绝lún。平庸的平想了一会儿说:“像这种受过专业训练的,我们一般选择保护突围,不发生正面冲突。”霍警官哈哈大笑起来,堪称青年警察的标准笑法。

  末了,老师问平庸的平:你是怎么想到去当保镖的?

  平庸的平首先纠正了老师的用词错误:“是安保,不是保镖。安保涉及路线设计、岗位布置、人员调动、设备使用、应急反应、护送和突围、伤病急救等多个方面的业务素质,并非能打就行。”接着她说:“初衷很简单,我不想再当平庸的平了。”

  平庸的平说,她的前半生受够了王平这个平庸的名字的摧残。作为一个每天被人称呼无数次的代号,以及一个每天要在作业、卷子、证件、合同上签无数次的符号,这个“平”字不断地在暗示她:“我是个平庸的人,我的爸爸妈妈希望我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所以她的前二十年都在为成为一个平庸的人而努力。而且她干得不错,在这方面。说到这里她摊开右手指向霍壮壮说:“霍警官受到名字的暗示,不是成长得很健壮吗?”她又摊开左手,指向费斯坦但提勒斯雷斯林说:“刘成章不是顺理成章地成了一个在写作上成就斐然的作家吗?”说到此处我才想起那厮原来叫刘成章,亏我读聊斋里面的牛成章时没想起他来。

  关于平庸的平怎样成为一个保镖的故事,并没有什么展开的价值。里面无非是一些宿命跟巧合,以及对宿命与巧合的奋力反击。总之,平庸的平在意识到这个平庸的名字让自己真的成了一个平庸的人之后,决定改变这个局面。她尝试过很多行业,每个都干得不长,因为她发现一旦开始工作,就会成为一个平庸的文员、平庸的财务或平庸的行政,这些是她想都不愿意去想的。但是她前二十年打下的基础实在是太平庸了,并没有一技之长,想要摆脱平庸,看来要剑走偏锋才行。后来她看了《百万宝贝》,顿时开悟,再后来就是非常励志的传奇故事了,太长,不讲了。同学老师听到这里大多热泪盈眶,只有我因为没看过那部尽人皆知的电影而面无表情。看来我还是餐桌上唯一没有文化的人。当时我在想的是:这么半路出家的保镖真的靠谱吗?但是转而想到二十出头才学武最后却跟秦叔宝齐名的尉迟敬德,又觉得自己应该摆正心态。

  【“文】老师又问:“那你现在改名了吗,那个‘平’字?”

  【“人】王平说:“没有,我现在又喜欢这个字了。”

  【“书】老师似乎松了一口气,笑道:“没错,名字里有个‘平’,并不是说人就一定平庸。”

  【“屋】吕榴莲说:“是啊,三国里有个双qiāng将董平,一百单八将里我最喜欢他了。”

  霍壮壮说:“那他妈是水浒。”

  大家说这些话的时候,毫不夸张地说,我眼前浮现出的画面是一个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海里有很多很多鱼:有霸气威武的鲨鱼,有体格庞大的鲸鱼,有说不上好看但色彩鲜亮特征分明的小丑鱼,有形状骇人的翻车鱼,有优雅的七彩神仙鱼,有翩然飞舞的蝠鲼,还有一种数量最多种群最大的,叫热带鱼。这种热带鱼,你不知道它的学名,你一时间甚至想不起它的颜色和体形,因为它总是混在各种各样特征鲜明的其他鱼中间,成为它们的背景,或食物。一个海底世界的景象里如果没有这种鱼,就会感觉空dàngdàng的;但它们存在的价值,你却连想都懒得想——此乃世上最平庸之物。平庸的平原来便是这种鱼,现在变成了威猛而又优雅的鲨鱼。我跟妻子在马尔代夫见过一次野生的鲨鱼,虽然很小,但其父辈的镇定自如、旁若无人的优美泳姿却已经学了个十足,令人过目不忘。现在,平庸的平就变成了这种鱼。而我似乎成了那种名字、颜色和形状都让人记不清楚的热带鱼,在这世界上有千千万万像我这样的鱼,我们负责组成世界的背景。

  讨厌的人(2)

  基本上,每个人都有讨厌的人,并且不止一个,而是一类,或几类。当你认定一个人是你讨厌的人时,接下来的人生中会接二连三地遇到这种人。就好像你开着车,一出门就碰见一个闯红灯过马路的浑蛋,或是一个强行并线的白痴,那么后面的整个路程中都将充满了这种浑蛋或白痴。著名的墨菲定律中好像没有这条,我觉得可以加上。随便举一个例子:有一回,妻子给我讲了一个她最讨厌的人——高中时班上的一个好学生。差学生一般都讨厌好学生。(差学生也容易跟差学生结婚。)然后她讲了一两条这位好学生的先进事迹,虽是我认识她至少是四五年的事,但在我听来,会心不远,因为我们班上也有这种好学生。并且,当我认识到班上有这种人之后,我的学生生涯就不断地遇到这种人。

  在讲妻子遇见的那位好学生之前,先来讲讲我遇见的。这是仿《拍案惊奇》的体例,先扯一段废话,然后讲一个小故事,以防后面要讲的故事直接出现太过影响读者情绪。因为我遇到的这些好学生,只是零星地干过一些令人发指的勾当。当然,就算他们不干这些事,光是看他们那副坐得笔直的身板儿、举手回答问题时扬起下巴露出热切期待着一场大雨的旱獭般的神态,就够讨厌的了。

  可以想见,这类讨厌的好学生绝不会是班长。世上没有讨厌的班长,至少我没遇到过。班长都是威风凛凛、机智幽默、热心体贴,而又玉树临风或亭亭玉立的。我与班长的这种关系,学术上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我们全班的斯德哥尔摩患者,一同排挤那些讨人厌的好学生的日子,真是大快人心。

  比如说,当年我们班有个女生,特别喜欢紧盯着老师留作业。这位女生就是上课时坐得特别直的类型,她坐在我的斜前方,腰背挺得像鼓起的帆;夏天里,透过质量极差的校服背心,可以看到其背中非但没有脊椎鼓出来,反而凹进去一道圆滚滚的山沟,内里热气蒸腾。下课时老师忘了留作业,或是原本就没有打算留作业,这是常有的事,而这位女生则必然要在此时大喝一声:“老师!您还没有留作业!”搞得教室内气氛十分尴尬。有一天,英语老师令大家做分组阅读讨论,自己在行间溜达。踱至该女生身畔,只听她一字一顿地说:“老师!我觉得我们应该多搞些小测验!”这一句话真把我身体里的水分都惊出来了,等老师走了,我低声冲她喊:“你疯了吗?”她一甩马尾巴,说了句:“现在是英语课,讲英文!”我说:“Are you fucking insane?”她大概没听懂,又一甩马尾巴,扭过头不说话了,空气中留下一片香香的波纹。

  类似的还有一位男生,但是其待遇不怎么好;对于讨厌的男生和讨厌的女生,我们排挤他们的手段也不尽相同。一般,我们对讨厌的女生采取“狎亵之”的策略,而对讨厌的男生则采取“捉而槌之,挞数十”的态度。这人是数学课代表,每逢周一jiāo作业时,只要看到有人在抄数学作业(别的课并不管),这厮不是出声制止,而是去叫老师来抓现行。老师也是,大早上的又没你的课,来那么早干吗?不消说,一定是早有预谋。突然有一回,我眼看着他出了教室,没有一分钟竟然回来了,面部表情痛苦,走路十分艰难,使劲并拢双腿,像憋不住尿似的。我猜肯定是被人“捉而槌之”了。第二天早上,有个男生大喇喇地走过去,从他桌上已经收上来的一摞作业里翻检了一番,挑了一本,回到座位上有滋有味地抄了起来,而他则全程都趴在桌上,假装睡觉。

  现在可以讲讲我妻子遇到的那一位好学生了。按照妻子的讲述,坦白地说,这是一位优秀的女生,按当时的标准来说,可称得上是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就是对自己的认知稍微有些问题。她觉得自己出落得一朵芙蓉也似,闭月羞花,每当在班里走动,就要吸引全班男生的目光,所以还是少动的好。这是真的,她只要一走,他们班上的男生大半都会跟着看。但据我妻子说,那是因为这孩子是一个天生的破坏狂,医学上似乎是称之为“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她所到之处,必定伸手把途经桌上的零碎儿捏个遍,抓起笔随手胡写两字,抄起铅笔刀chā在橡皮上——“哦,天哪,橡皮!”我妻子回忆时突然说道,活像刚从一个噩梦里醒来。那孩子只要看见橡皮,不管是谁的都要将其分筋拆骨,大卸八块。要是谁桌上有个水杯水瓶,准会被她一转身间扫落在地,因为她总是用花样滑冰的动作转身。如果有人桌上太过干净,什么都没有,她准要摸摸这人的头发,或揪揪衣领。当有人恼怒地发出警告声时(从牙齿间“嘶”地猛吸一口气,再一皱眉更佳),她就眨一眨右眼,或者吐一吐舌头。她吐舌头时,准要两手背后,再向后弯起一条腿,把身体侧向一边,好让头发垂下来。

  她对自己的名字也相当自信,最享受的时光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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