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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 章

  的红樱。

  “菡萏她,终究是个不错的姑娘。”

  她曾经无意间听到过宋清玉对自己的评价。那时小轩窗,一人坐在窗内,一人立在窗外,有月,有风。

  菡萏脸红,蹑手蹑脚的逃离开去。

  这话的说者意兴阑珊,听者幽幽南山。

  (呼~好不容易赶上了时间,想找个清静的地方码字的确不大容易,索xìng终究是码出来了。看看时间,还没迟到,还好。最令影子欣慰的是最近虽然忙乱,但是码字码的还算顺心,应该不负众爱妃~嗯嗯~

  现在去吃口饭,回来继续,努力)

  正文第三十一章这烧钱的早餐

  感谢zggdzjlhlzxy亲的粉红票

  李兴有一个习惯,每天早上他都会去城中最大的酒肆吃早餐。

  这个习惯并没有什么特别,几乎每一个游手好闲、家境又不错的男子都会采取这种消磨时间的方法。但李兴打心底不适应,他仍旧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当这种冤大头。

  因为是常客,李兴今早一进门便得到了极为殷勤的招呼。仍旧是二楼第三个靠窗户的位置,仍旧是一碗豆花、三根油条、两张刚刚烙出的馅饼。酒肆的小厮点头哈腰的应下,也不唱菜,而是蹬蹬蹬几步转身下楼,跑到街角去买东西去了。

  酒肆就是酒肆,又哪里会有这些东西的存在?所谓早餐,不过是小厮帮忙跑腿罢了。

  只是跑堂的小厮的确手脚利落,从街角到酒肆怎么也有三十余丈的距离,小厮全用跑的,一碗满满的豆花却能端的七平八稳,不洒出一分。可想而知,他必定是做惯了这种营生的。

  若是自己在外面买,一碗豆花一文钱,三根油条一文,两张饼两文,但小厮送到李兴面前时,笑容可掬的道:“承惠,十文钱。”

  来回不过二白丈的距离,跑个腿儿便附加了六文钱进去。若是说起来,这必然是全天下最贵的一双腿了。

  李兴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但很好被掩饰下去。他如同那些暴发户一般用鼻孔看人,从怀中摸出零零碎碎十余枚铜钱,随手往食案上一扔,很是大气的道:“都拿去,多余的算是打赏的。”

  小厮顿时眉开眼笑,嘴里的逢迎话又多了不少。

  李兴表面上哼哼哈哈的应着,仿佛很是享受的模样,但内心中却在ròu痛。不说别的,就说打自己出府后,为了刻意营造出这么一个习惯,多花了多少银钱进去?若是将这些银钱都攒起来,能给儿子做多少件新衣服。

  一旁的小厮察言观色,也发现李兴有些意兴阑珊。他立时住了嘴,左顾右盼后低了头,有些暧昧的凑到李兴身边,道:“李爷这几日是不是有心事?城南那边新开了一家院子,里面请的全都是十四五岁的清倌儿,能歌善舞的,李爷要是有兴致,不妨哪日去那边玩玩儿。”

  李兴本在想几个月都没见过面的儿子,闻言便是猛地一怔,抬头便瞧见小厮正对着自己挤眉弄眼,那面目十分的滑稽。

  下意识的往左边瞄了瞄,果然,那个座位上的客人已经起了身,状似无意的向自己这边走来。

  因为方才小厮压低了声音与自己对话,这人就以为自己是在与他暗通消息么?

  李兴在心中微微冷笑,却不做什么洗刷嫌疑的事情,反而是“将错就错”,向着小厮勾了勾手指,刻意的压低了声音,一脸严肃的问道:“此话当真,在何处,跟爷仔细说说。”

  盯梢之人见李兴表情严肃,愈加坚信自己的判断,便慢慢悠悠的在李兴身边打着晃,竖起耳朵仔细去听。但他毕竟不是天赋异禀的人物,在李兴刻意压低声音之后,他又哪里能够听得清明?

  见李兴有些意动,小厮却是满脸的兴奋之意,急忙低声快速的解释道:“都是吴越那边弄来的好货色,价钱公平。只是刚开的院子,还没攀上原涉水的高枝,所以做起事情来有些小意,不敢大张旗鼓,这才没有打出名头来。只是那家的东家与我有些干系,所以就让我帮忙请些李爷这样的豪客。”

  原涉水此人颇不简单,虽然建康城内的世家大族可能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混迹于江湖的黑白两道却是对这个名字极为敏感。此人若是发了话,就连城内最大的帮派也要退避三舍。说白了,原涉水此人,建康教父是也。

  做青楼赌坊这种生意,自然不能不与原涉水打好招呼,这小厮说的倒也不假。

  李兴看了那小厮一眼,心想你小子的如意算盘打得倒是极响,说白了不过是赚些外捞,也不知若是你将我介绍了去,那边要给你多少银钱。

  又看了那边一脸猴急神色的盯梢者一眼,李兴心中一乐,便开始一脸神色郑重的向小厮细细询问起地点来。

  那盯梢的见二人一人一句甚是熟练,小厮脸上喜色渐丰,心中的假设可信度又提了三分,而他便也愈加心急了三分。

  不多时,李兴该问的都已经问完,小厮强调了三次,去的时候一定要提及自己的名字,这才准备重新投入到现在的工作中,美滋滋的转身。

  “哎呦,这位郎君,您可是要什么东西?”这一回身便撞在了那盯梢人的身上,小厮忙后退一步,诚惶诚恐。

  “嗯?嗯对对”那盯梢人,怕自己的身份被人瞧出,急忙转动脑筋,指了指窗户外面,街角上的一家做面线小面摊,道:“那家的面线似乎不错,你给我弄一碗上来。”

  小厮满脸堆笑的应下,转身便去。盯梢者重新做回自己的食案旁,偶尔抬眼瞄一瞄李兴的动作。

  李兴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感觉着那道盯着自己的视线,不免觉得有些好笑。他心想这人也着实敬业,自己在建康吃了多少顿早饭,他便跟着自己吃了多少顿。而且又换衣衫,又换座位的,生怕自己认出他来,也真是极费心神了。

  只可惜自己今日的举动给了他一个错误的怀疑对象,这位粮帮派出的下属,怕是要多做不少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了。

  想到这里,李兴便觉得心神有些舒畅,喝了那么一小口豆花,似乎觉得有些格外的美味。

  小厮去了又回,手中多了一碗猪脚面线。盯梢之人随手洒了十余个铜钱,没滋没味儿,一脸苦大仇深的吃了起来。

  李兴又笑,懒得再去管他,却因为那小厮提起的女人,从而想起了自己的女人。

  这么久没见到她了,她过得好不好?在府里有没有受欺负?那懦弱地xìng子有没有改变几分?李兴不知道,他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知道。

  他原以为自己会老婆孩子热炕头,简简单单的度过一生。但上天却不允许他平凡,或者说,是小娘子不允许他平凡。

  粮帮,粮帮。李兴并不明白小娘子贩粮的用意,但他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在的这个位置,又多么的重要。自打来到粮帮,几乎每时每刻他都无法从粮帮的视线中脱身,每次出门,身后都要跟着几条尾巴。

  若是连出恭的时候都有人盯着,这样的生活必然不会太美妙。

  但李兴从未想过抽身而退,因为他自认为只是一个卑微的人物,所有如今的锦衣玉食都是因为小娘子的存在而存在着。

  他并非贪图富贵的人,当他第一天按照郗路所教的方法进入粮帮内部,与粮帮的长老、管事们谈判时,他便知道,自己的肩上扛起了一个多么沉重的负担。

  负担有时不单单是一种重量,也会是附加着信任感带来的暖意。

  君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李兴虽然是一个小人物,但他的骨子里,却始终带着这样的信念。

  他想过家,想过女人,想过自己的儿子,但他从来没有为此而放弃自己在粮帮的任务,仍旧万分谨慎的实行着,昼夜不停。

  李兴所做的的确是一个极难的事情,他要跟谢家时时联系,却又不能让粮帮的发现,所以每到这个酒肆时,他的神经都会下意识的紧绷起来。

  那盯梢人猜测的不错,这个酒肆,的确是商量好传递信息的地方。但问题是,传递信息的方法每次都不一样,这次会用什么,连李兴自己都无从知晓。

  消息什么时候来,怎么来,对李兴来说,这些都是未知数。他只是奉令养成了这样一个烧钱的习惯,每天一早在酒肆的二楼,望着下面的浮华。

  “这位郎君,买点果子可好?”

  忽然有人跟自己说话,正在出神的李兴微怔着回身,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一个衣衫褴褛、提着竹篮的半大男孩儿。

  竹篮里都是些水果,但男孩儿明显有些心粗,不同种类的果子都被他摆放到了一起,所以竹篮看着有些凌乱。

  看着男孩儿的花脸上那双亮晶晶的眸子,李兴觉得男孩儿有些可怜,笑着道:“你急着用钱?你卖什么东西,我全都买下来就是。”

  男孩儿眼睛顿时一亮,甚至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磕磕巴巴的道:“娘、娘亲病了,要钱治病,家、家里没钱。”

  一个很俗套却很真实的故事,李兴微微叹了口气,似乎是从男孩儿身上看到了自己以前的影子。

  “需要多少钱,你说说看。”李兴也不嫌男孩儿身上脏乱,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

  “汤、汤yào要一、一百文,家里、家里只有这点果子了,我、我就拿出来卖……”

  男孩儿竹篮里的果子其实已经腐烂了大半,半点卖相也无。李兴叹气,从怀中摸出一颗碎银子,塞到了男孩儿手中,道:“我全都买下了。”

  男孩儿目瞪口呆,长这么大他的一双手就从未摸过银子。他学着当铺朝奉的模样,将银子放在嘴里用牙狠狠的咬了咬,好疼。

  李兴温柔的笑了笑,拍着男孩儿的肩膀道了声:“去吧。”

  “这位郎君,您好人有好报老天爷祝您发大财”男孩儿的祝福粗劣的可以,但却字字真心实意,带着哭腔。

  李兴又安慰了几句,男孩儿才回身下楼去。只是在男孩儿转身,露出后背那满是污迹的衣衫时,李兴的心脏猛地一缩。

  正文第三十二章逃与桃

  “路叔,李兴的事情就麻烦你了。毕竟是常年在外的兄弟,身边不知会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要抽身就一定要一击即中,绝没有第二次机会的。”

  这天夜里,谢道韫与郗路在无人的院子里碰面,小心商讨着郗路北上的事宜。

  “小娘子放心,建康虽然人多眼杂,但也恰恰好在人多眼杂,依照着李兴的身手,十成的把握不敢说,九成九总是有的。”说到这里,郗路笑了笑,道:“其实不过是抽身罢了,相比之下哪里会有前几次碰面危险?我看小娘子你担心的也有些过了,李兴这人也是要头脑有头脑,要武功有武功的。”

  谢道韫知道郗路是在安慰自己,便随意的“嗯”了一声。

  听出这个“嗯”字里有敷衍的味道,郗路摇了摇头,苦笑道:“小娘子,不是我说你。在你眼中,是不是武功不如你的就不是高手,头脑不如你的就很笨。小娘子你可知道,虽然李兴与你单打独斗不一定能赢,但若是将他扔到江湖上,李兴他完全可以做地界内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谢道韫微微哑然,想了想发现,自己身边熟悉的似乎都是极厉害的人物,不论是朋友还是敌人,若是一个个的单独拎出来,的确可以让大地震上三震,但每日每日这样看着,竟不觉得有多少名堂了。

  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谢道韫点头道:“路叔你说得对,我这个毛病的确不大好,不是自己亲手办的事情就觉得不放心。嗯,这个得改改,确实需要改改。”

  谢道韫心想,自己如今这个xìng子,怕也是因为前世的缘故。毕竟前世做的都是冲锋陷阵、刀尖上起舞的事情,总是习惯xìng的将自己推到前线去,做些体力上的劳动,甚至若是长时间没有任务,还会觉得有些手痒。这个习惯今世仍是没有什么变化,以至于自己手下分明有大把的人可以使用,可自己却完全将他们当成了看家护院的小角色。

  微微感慨了一下,谢道韫心想,自己果然不是运筹帷幄之中的人,这种事情还是谢安叔父来做才更有味道。

  “跟李兴说一声,还要委屈他一段时间。三个月,再在外面等三个月,确定身后没有任何尾巴了,他便可以回家和老婆孩子团聚。”谢道韫说道:“已经着人在建康城外置办了一间普通民房,让他先行住到那里便是。只是让他平时行事注意些,花钱的时候斤斤计较一点,别露出什么马脚。”

  郗路又是一阵摇头,笑道:“瞧瞧,瞧瞧,小娘子你就是一个cāo心的命儿,这么点小事都要细想。放心吧,李兴也不是吃素的,这些事情他都懂的。”

  谢道韫也笑,点了点头。

  “只是,我总是担心一件事情。”郗路微皱了眉,“后面的事情都好办,即便是在八九双眼睛下偷偷的潜入李兴的房间,同李兴一道离开也不是什么极难的事情,只是有一件……万一我去找他,他那夜恰好不再,或是没有做好撤离的准备,没办法立时就走,那该如何?”

  “放心吧,”听郗路提起这件事,谢道韫却是有些轻松的笑了笑,“知会的事情,已经有人提前去做了,只要你后日准时行事便是。”

  ……

  ……

  李兴买下那篮子水果时,已经是谢道韫与郗路对话的两天后。

  他随手提着那竹篮,像往常一样带着身后的尾巴,逛了大半个建康城。走饿了便随便找一家酒楼用饭,吃饱喝足后便回了自己的小门小院。

  李兴进了自家的院子,眼睛四处的打量了一下。虽然一切东西都没有变化,但他也清楚的很,这房里的东西又被翻查了一遍。

  每天一遍,风雨无阻,就如同跟踪自己的那条尾巴一般,李兴不得不感慨,粮帮为了查出自己身后的主家,实在是下了太大的功夫。

  但这种努力明显是没有作用的,事实上,李兴每天在街上无聊闲逛,就是为了给这些人足够的时间来查探自己。

  小娘子说过,想要让自己的秘密不暴露出来,不该将它死死的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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