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心将它展平,左看右看,喜上眉梢。
“要你管!第一次收到情书哦,哈哈,嘿嘿,好开心。”
边笑,她还不识相地趴到书桌上,侧着头问他:“我的脸真像苹果吗?”
他冷哼一声,嗤道:“熟透的烂苹果!”
讨了没趣,她头一偏,不再理他,一个人抽着肩膀,不时傻笑。
那节课,莫向与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不停地拿眼看她,可是沉浸在喜悦中的她一点自觉也没有,笑,不停地笑。
终是没忍住,在本上写下问题,推到她面前。
“喜欢他?”
“不讨厌。”
“做他女朋友?”
“考虑考虑。”
“啪”一声,他抓回本子,不再理她。
可他眼角的余光,还是控制不住地瞟向她的方向。
十二岁的她,胸部已开始发育,有次他无意间碰到,她痛得跳起来“哇啦”乱叫,那时候,他才开始关注男女生理结构的不同。现在这么小,就有人来写情书,再过段时间,是不是就有人来求婚了?
想到这一点,他再也坐不住,下课铃一响,他就离开了教室。
当他是去上厕所的君莫惜也没在意,直到上课铃声又响,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竟然逃课了。
放学后,在校园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他,倒是在图书 室后面的小树林里碰到了那个写情书给她的男生,脸颊肿了一块,遇见她,捂着脸想躲过去,君莫惜一下挡到他面前,略带羞涩地说:“那个,那封信,我看了,我想我们……”
没等她说完,那男生就往后退了两步,“对、对不起,我那封信,我是想托你送给小梅的,你别误会。”
“误会?”
君莫惜愣了两秒,挽着袖子就冲到他面前,“你早上明明说是写给我的!”
男生忙向后又退了一步,“我……你听错了,我没说。”
怕她又跳到面前,他抓起地上的书包就冲出了小树林。
“胆小鬼!我又不喜欢你,你跑什么跑?”
啊啊啊,太气人啦,她有那么次吗?怎么会被这样的胆小鬼喜欢上?可恶!
“很失望啊?”
正冲着树桩发泄的君莫惜,听到身后幸灾乐祸又略带嘲讽的声音,吼:“别烦我。”
吼,她哪里失望,只是自尊心很受伤。
“傻瓜,那样的人有什么好生气的,给他一拳,他就吓得屁滚尿流,一点不坚定,孬!”
听到这话,她“霍”地转身,只见他懒懒地倚着树干,额前刘海搭下来,遮住了脸上可疑的肿。
突然地,心情就好了起来。
“你找他打架了?”
蹦到他面前,抬手想拨开他头发,却被他用手掌格开,他不自在地挪步走在前面,不耐烦地叫:“走了,回家!”
“哦。”
哈哈,好好学生,竟然逃课去打架,原因还是为了一封无厘头的情书。
君莫惜一边掩嘴笑,一边欣赏他挺得笔直的僵硬背影。
没想到,他这么闷骚啊,哈哈,好好笑。
自情书事件后,两人之间虽然没有明说,可是心里都有了异样的情愫。
虽然他还是时不时爱欺负她,时不时气得她哇啦乱叫眼泪流了一缸又一缸,可是,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了。
因为,后来的欺负,都是源于她收了谁的礼物读了谁的情书。
虽然她收下这些,有时是出于礼貌,有时是不便拒绝,可是在他看来,都是她可能对对方有意的表示,所以,很闷骚地生气。
这样打打闹闹升了高二,她因为和他作对,体重直线飙升,成了人人侧目的“肥妞”。
在她肥硕的过程中,她再也没有收过情书或礼物,反观他,倒是一年比一年更受欢迎。
她的占有yù,到了这时,才姗姗来迟。
每当他笑笑地收下叠成心形的纸张,她就好几天不理他。
虽然哄她要费一番工夫,可是,能看到她终于开了“情窍”,他就玩得乐此不疲。
他的有意鼓励,终于煽动了一个大胆的女生。
那个女生冲进他们教室,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白:“莫向与,我爱你。”
喊完,热情地冲到他的座位,搂着他脖子,亲了他一口。
当时,身为他同桌的君莫惜,很不幸地被她顺带圈进了胳膊被圈夹在了她和他之间,眼睁睁地超近距离地看着她的嘴唇在他嘴唇上弹跳一下,就像是播放慢动作,离开后,他的唇上多了一块淡粉色的唇彩印,亮亮地发着光,刺目而耀眼。
他似乎很享受,以从未给过她的温柔向那女生微微一笑,“谢谢。”
“啊”那女生兴奋地尖叫,攀着他的肩又要亲上来。
君莫惜“霍”地站起,像一道平地拔起的高山,挡住了她的“进攻”,“对不起,你影响到我了。”
女生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她的大块头,嘲笑道:“被影响到的人,该是我才对吧。肥妞儿,你天天坐在我家帅哥身边,不要太倒他的胃口哦。这身肥ròu,太影响心情指数了,是不是啊,帅哥?”
莫向与站起身,勾着嘴角抓过君莫惜的手,拿她的手指抹去他唇上残留的唇彩,笑笑地说:“很抱歉,这肥妞比你还合我的胃口。”
说着,他勾过傻傻愣愣的人儿,旁若无人地吻上她的唇。
而她在反应过来后,“啪”一声推开他的脸,眼中泪花闪烁,“你不是说亲我跟亲猪一样吗?”
“唔,”他痞痞地笑,“什么时候?你是说,在星星湖边的那个初吻?好吧,我承认,其实,亲一头猪的感觉还挺不错。”
是从那天开始,他们成为校园情侣的吧。
曾有好事的同学戏称他们是“一朵鲜花chā在了牛粪上”,他是鲜花,她是牛粪,为此她哭着叫他“滚开”,他则跑去把那同学胖揍了一顿,此后再也没人敢在她背后嚼舌头。
那些人哪里知道她瘦的时候有多可爱多美丽多危险,想当初他为了减少竞争对手颇费了些脑子,他故意激她,故意把她当麻袋扛来扛去,故意拿美食诱惑她,故意骗她吃得肥肥胖胖。这样的她,很安全,不会有男生打她的主意,为他节省了不知多少自卫反击战的精力。何况,胖胖的她,软软ròuròu的,抱起来不知道有多舒服,那些人才体会不到小猪女友的妙处。
当然,这些,都是他私藏的体验,他才不会告诉别人。
那是一段很美好很美好的时光,一想起,心里就似冒出了嫩芽,在嘴角开出笑眯眯的花。
然后,水到渠成的,在毕业考结束的那一天,他们在小木屋私订了终身。
那一晚,他在小木屋里点了好多红蜡烛,远远看去,就像红霞被凝结在了树梢,小木屋里透着红光,宛若新娘子的喜房。而她不知道从哪儿找了块红盖头,搭在头上,害羞地坐在榻榻米上,拘束不安。
那是他第一次和她玩扮家家游戏,玩得很投入也很认真。
两个人虔诚地拜了天地,拜了住有高堂的老宅,互相对拜,然后挑了盖头,喝下jiāo杯酒,洞房。
烛光下,两个人不时笑场,有时是因为他的笨拙,有时是因为她的。
而,人的天生本能,很快地就让他们进入了状态,笑声没有了,剩下的全是紧张。
传说中,第一次,是很痛很痛的。他怕弄疼了她,她怕被弄疼。
小心翼翼地,他还是进入了她,那一刻,她觉得似被火红的烙铁烙了,火辣辣的疼,用腿夹住他的腰,阻止他的深入,而他僵在她身体里,进退维谷,额上冒着汗,拼命克制。
然后,他也感觉疼,轻轻抽出来后,看到上面的血,不知道是她的还是他的。
两个人神经兮兮地端来蜡烛,寻找各自的伤口,结果不但什么也没找着,反而被蜡油烫到,手忙脚乱后,两个人搂在一起,笑成一团。
笑着笑着,他们又吻在一起,慢慢探索对方身体的秘密,最后终于成功地愉悦地jiāo付了彼此,从少男少女晋身为男人女人。
他总是计划得很好,他总想尽快娶到她,可是她总是让他的计划横生变数。
四年前,她演了一场戏,将他逐到了大洋彼岸。
四年后,她醉了一场酒,醒来后却玩离家出走。
君莫惜,你该知道我有个“凡事不过三”的原则,我可以容忍你的任xìng让你放弃我两回,但,这是你最后的任xìng,待我逮到你,就算是用绑的,我也要把你绑上礼堂。
第十七章 离家出走
更新时间:2013-10-29 12:00:06 字数:7683
中央商务区的金融街,高楼林立,寸土寸金。
有家私房菜,就开在金融街最黄金的地段,位于十字街口的拐角,这里的平均租金是四十元一平米一天,照此均价,这家占地一百多平米的底商铺子,一个月的租金至少要十二万,再加上水电煤气和其他杂费食材费,一个月不备上二十万,简直应付不来。
可是,老板娘却将小店经营得风生水起,应付起来游刃有余。
老板娘叫罗锦素,二十九岁,第一次见到她,君莫惜还以为看到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她静静地坐着就是一幅画,看到她,很温柔地对她微微一笑,那一笑就似春风拂面,轻易就抚平了她的紧张。
“阿锦老板娘,这就是我的闺蜜,为爱逃跑的阿宝姑娘,请暂时收留则个。”
阿灿大大咧咧地坐到罗锦素身边,顺带把阿宝也勾过去,三个女人挤在沙发上,嘀嘀咕咕,很快就混熟。
有家私房菜,从此有了三名员工,一个老板娘,两个服务生。三人都很懒散,一天只做两顿饭,一顿只做一桌酒席。如果有商务订单,一般五千元起价,老板娘亲自拟菜单,亲自掌勺,阿灿和阿宝负责打下手。没有商务订单时,她们会在门口贴出菜单,接受拼饭预订,一桌十五人,人均六十元标准,通常由阿灿和阿宝负责组织联络练厨艺,这类单子利润很低,纯粹为攒人气。
君莫惜在这里做了一个月,私下算了一笔账,感觉小店根本是入不敷出。
阿灿悄悄说:“这房子是阿锦买下来的,不算房租的话,我们是可以收支平衡的。”
阿锦很爱喝红酒,每天客人散去后,她都会端出酒杯邀她们小酌一口,这时候,君莫惜就会躲开,因为,酒,很轻易就勾起她不愿触摸的记忆。
阿灿的追夫计划进展得很不顺利,每天喝酒时都要吐吐口水,不把那个不开窍的小狗男大骂一顿,她晚上就睡不着。阿锦经常听她一边骂一边笑,常常笑得掉眼泪,大叹“年轻真好”。
阿灿可不吃她那一套,递个白眼过去,嗤道:“少来,说得你好像老太婆一样。阿锦,你才二十九,不知道的人以为你才二十四五,所以,不要在我们面前装前辈。”
君莫惜抱着水杯直点头,她很喜欢老板娘呢。
老板娘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可是她从来不讲,每当话题扯到她头上,她都会笑着揉乱她们的头,一笑带过。
晚间的闲聊,是三个女人最享受的消遣。
这天晚上,阿灿一边剥虾仁,一边继续臭骂小狗男。
“小气鬼,喝凉水,打破缸,割破嘴,娶个老婆吊死鬼,生个儿子一条腿。”
君莫惜抬手指着她,笑骂:“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哪有自己咒自己的!”
阿灿“哼”一声,牛气哄哄地道:“老娘才不嫁给他,他就是用五十米的加长林肯来迎,老娘都不屑看他一眼,哼,臭小狗男,有什么了不起,一天到晚鼻孔朝天,老娘才不在他一棵树上吊死,老娘明天就琵琶别抱。”
君莫惜好笑地摇头,“真酸哪!老板娘,这话我们好像听了有一百遍了吧。”
阿锦笑着伸出二根手指,纠正:“不,两百遍。”
“喂,你们两个,人家这么悲惨,你们还落井下石,看我不堵上你们的嘴。”
阿灿一个利落翻身,君莫惜就被压在了沙发上,两人闹成一团,笑不可抑。
当阿灿不小心将手中的虾仁塞进君莫惜的鼻孔,君莫惜突然猛力将她推开,手忙脚乱爬下沙发,掩着嘴冲进了卫生间。
听着从卫生间传出的干呕,阿锦和阿灿面面相觑,一人一个扒在门框上,异口同声地问:“你,不会是怀孕了吧?”
闻言,君莫惜扶着洗手池的手一抖,人差点就栽到了地上。
三秒钟后,她冲到了对街的yào店,再回来时直接把自己关进了卫生间,任她们怎么敲门,她也不理。
不知道过了多久,卫生间的门缓缓打开,君莫惜低头出来,一言不发地蜷进沙发,脸白如纸。
看到这种表情,阿锦叹了口气,走过去轻搂住她的肩,柔声劝:“回去找他吧。”
不!她把脸埋进膝盖,拼命摇头。
这件事,谁知道都可以,就是他不可以。
阿灿瞪了她一会儿,咬牙切齿地掏出手机,“我给他打电话,臭小子,别以为他是少爷,他就敢胡作非为,我和他没完!”
“别,”君莫惜抬起头,一把夺下她的手机,哑声道:“我、我亲自和他说,你别管了,求你。”
那一晚,她蜷在沙发上,宛若石像。天色发白时,她转了转僵硬的脖子,如行尸走ròu般走了出去。
在医院门口徘徊了很久,她走进去,挂号,排队,化验,确诊。
当医生问:“这孩子,要还是不要?”
她捏着手指,嗫嚅了很久才开口:“我、我……”
医生抬眼看了看她,打断她的话:“头胎,我们一般建议你生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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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笑,她还不识相地趴到书桌上,侧着头问他:“我的脸真像苹果吗?”
他冷哼一声,嗤道:“熟透的烂苹果!”
讨了没趣,她头一偏,不再理他,一个人抽着肩膀,不时傻笑。
那节课,莫向与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不停地拿眼看她,可是沉浸在喜悦中的她一点自觉也没有,笑,不停地笑。
终是没忍住,在本上写下问题,推到她面前。
“喜欢他?”
“不讨厌。”
“做他女朋友?”
“考虑考虑。”
“啪”一声,他抓回本子,不再理她。
可他眼角的余光,还是控制不住地瞟向她的方向。
十二岁的她,胸部已开始发育,有次他无意间碰到,她痛得跳起来“哇啦”乱叫,那时候,他才开始关注男女生理结构的不同。现在这么小,就有人来写情书,再过段时间,是不是就有人来求婚了?
想到这一点,他再也坐不住,下课铃一响,他就离开了教室。
当他是去上厕所的君莫惜也没在意,直到上课铃声又响,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竟然逃课了。
放学后,在校园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他,倒是在图书 室后面的小树林里碰到了那个写情书给她的男生,脸颊肿了一块,遇见她,捂着脸想躲过去,君莫惜一下挡到他面前,略带羞涩地说:“那个,那封信,我看了,我想我们……”
没等她说完,那男生就往后退了两步,“对、对不起,我那封信,我是想托你送给小梅的,你别误会。”
“误会?”
君莫惜愣了两秒,挽着袖子就冲到他面前,“你早上明明说是写给我的!”
男生忙向后又退了一步,“我……你听错了,我没说。”
怕她又跳到面前,他抓起地上的书包就冲出了小树林。
“胆小鬼!我又不喜欢你,你跑什么跑?”
啊啊啊,太气人啦,她有那么次吗?怎么会被这样的胆小鬼喜欢上?可恶!
“很失望啊?”
正冲着树桩发泄的君莫惜,听到身后幸灾乐祸又略带嘲讽的声音,吼:“别烦我。”
吼,她哪里失望,只是自尊心很受伤。
“傻瓜,那样的人有什么好生气的,给他一拳,他就吓得屁滚尿流,一点不坚定,孬!”
听到这话,她“霍”地转身,只见他懒懒地倚着树干,额前刘海搭下来,遮住了脸上可疑的肿。
突然地,心情就好了起来。
“你找他打架了?”
蹦到他面前,抬手想拨开他头发,却被他用手掌格开,他不自在地挪步走在前面,不耐烦地叫:“走了,回家!”
“哦。”
哈哈,好好学生,竟然逃课去打架,原因还是为了一封无厘头的情书。
君莫惜一边掩嘴笑,一边欣赏他挺得笔直的僵硬背影。
没想到,他这么闷骚啊,哈哈,好好笑。
自情书事件后,两人之间虽然没有明说,可是心里都有了异样的情愫。
虽然他还是时不时爱欺负她,时不时气得她哇啦乱叫眼泪流了一缸又一缸,可是,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了。
因为,后来的欺负,都是源于她收了谁的礼物读了谁的情书。
虽然她收下这些,有时是出于礼貌,有时是不便拒绝,可是在他看来,都是她可能对对方有意的表示,所以,很闷骚地生气。
这样打打闹闹升了高二,她因为和他作对,体重直线飙升,成了人人侧目的“肥妞”。
在她肥硕的过程中,她再也没有收过情书或礼物,反观他,倒是一年比一年更受欢迎。
她的占有yù,到了这时,才姗姗来迟。
每当他笑笑地收下叠成心形的纸张,她就好几天不理他。
虽然哄她要费一番工夫,可是,能看到她终于开了“情窍”,他就玩得乐此不疲。
他的有意鼓励,终于煽动了一个大胆的女生。
那个女生冲进他们教室,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白:“莫向与,我爱你。”
喊完,热情地冲到他的座位,搂着他脖子,亲了他一口。
当时,身为他同桌的君莫惜,很不幸地被她顺带圈进了胳膊被圈夹在了她和他之间,眼睁睁地超近距离地看着她的嘴唇在他嘴唇上弹跳一下,就像是播放慢动作,离开后,他的唇上多了一块淡粉色的唇彩印,亮亮地发着光,刺目而耀眼。
他似乎很享受,以从未给过她的温柔向那女生微微一笑,“谢谢。”
“啊”那女生兴奋地尖叫,攀着他的肩又要亲上来。
君莫惜“霍”地站起,像一道平地拔起的高山,挡住了她的“进攻”,“对不起,你影响到我了。”
女生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她的大块头,嘲笑道:“被影响到的人,该是我才对吧。肥妞儿,你天天坐在我家帅哥身边,不要太倒他的胃口哦。这身肥ròu,太影响心情指数了,是不是啊,帅哥?”
莫向与站起身,勾着嘴角抓过君莫惜的手,拿她的手指抹去他唇上残留的唇彩,笑笑地说:“很抱歉,这肥妞比你还合我的胃口。”
说着,他勾过傻傻愣愣的人儿,旁若无人地吻上她的唇。
而她在反应过来后,“啪”一声推开他的脸,眼中泪花闪烁,“你不是说亲我跟亲猪一样吗?”
“唔,”他痞痞地笑,“什么时候?你是说,在星星湖边的那个初吻?好吧,我承认,其实,亲一头猪的感觉还挺不错。”
是从那天开始,他们成为校园情侣的吧。
曾有好事的同学戏称他们是“一朵鲜花chā在了牛粪上”,他是鲜花,她是牛粪,为此她哭着叫他“滚开”,他则跑去把那同学胖揍了一顿,此后再也没人敢在她背后嚼舌头。
那些人哪里知道她瘦的时候有多可爱多美丽多危险,想当初他为了减少竞争对手颇费了些脑子,他故意激她,故意把她当麻袋扛来扛去,故意拿美食诱惑她,故意骗她吃得肥肥胖胖。这样的她,很安全,不会有男生打她的主意,为他节省了不知多少自卫反击战的精力。何况,胖胖的她,软软ròuròu的,抱起来不知道有多舒服,那些人才体会不到小猪女友的妙处。
当然,这些,都是他私藏的体验,他才不会告诉别人。
那是一段很美好很美好的时光,一想起,心里就似冒出了嫩芽,在嘴角开出笑眯眯的花。
然后,水到渠成的,在毕业考结束的那一天,他们在小木屋私订了终身。
那一晚,他在小木屋里点了好多红蜡烛,远远看去,就像红霞被凝结在了树梢,小木屋里透着红光,宛若新娘子的喜房。而她不知道从哪儿找了块红盖头,搭在头上,害羞地坐在榻榻米上,拘束不安。
那是他第一次和她玩扮家家游戏,玩得很投入也很认真。
两个人虔诚地拜了天地,拜了住有高堂的老宅,互相对拜,然后挑了盖头,喝下jiāo杯酒,洞房。
烛光下,两个人不时笑场,有时是因为他的笨拙,有时是因为她的。
而,人的天生本能,很快地就让他们进入了状态,笑声没有了,剩下的全是紧张。
传说中,第一次,是很痛很痛的。他怕弄疼了她,她怕被弄疼。
小心翼翼地,他还是进入了她,那一刻,她觉得似被火红的烙铁烙了,火辣辣的疼,用腿夹住他的腰,阻止他的深入,而他僵在她身体里,进退维谷,额上冒着汗,拼命克制。
然后,他也感觉疼,轻轻抽出来后,看到上面的血,不知道是她的还是他的。
两个人神经兮兮地端来蜡烛,寻找各自的伤口,结果不但什么也没找着,反而被蜡油烫到,手忙脚乱后,两个人搂在一起,笑成一团。
笑着笑着,他们又吻在一起,慢慢探索对方身体的秘密,最后终于成功地愉悦地jiāo付了彼此,从少男少女晋身为男人女人。
他总是计划得很好,他总想尽快娶到她,可是她总是让他的计划横生变数。
四年前,她演了一场戏,将他逐到了大洋彼岸。
四年后,她醉了一场酒,醒来后却玩离家出走。
君莫惜,你该知道我有个“凡事不过三”的原则,我可以容忍你的任xìng让你放弃我两回,但,这是你最后的任xìng,待我逮到你,就算是用绑的,我也要把你绑上礼堂。
第十七章 离家出走
更新时间:2013-10-29 12:00:06 字数:7683
中央商务区的金融街,高楼林立,寸土寸金。
有家私房菜,就开在金融街最黄金的地段,位于十字街口的拐角,这里的平均租金是四十元一平米一天,照此均价,这家占地一百多平米的底商铺子,一个月的租金至少要十二万,再加上水电煤气和其他杂费食材费,一个月不备上二十万,简直应付不来。
可是,老板娘却将小店经营得风生水起,应付起来游刃有余。
老板娘叫罗锦素,二十九岁,第一次见到她,君莫惜还以为看到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她静静地坐着就是一幅画,看到她,很温柔地对她微微一笑,那一笑就似春风拂面,轻易就抚平了她的紧张。
“阿锦老板娘,这就是我的闺蜜,为爱逃跑的阿宝姑娘,请暂时收留则个。”
阿灿大大咧咧地坐到罗锦素身边,顺带把阿宝也勾过去,三个女人挤在沙发上,嘀嘀咕咕,很快就混熟。
有家私房菜,从此有了三名员工,一个老板娘,两个服务生。三人都很懒散,一天只做两顿饭,一顿只做一桌酒席。如果有商务订单,一般五千元起价,老板娘亲自拟菜单,亲自掌勺,阿灿和阿宝负责打下手。没有商务订单时,她们会在门口贴出菜单,接受拼饭预订,一桌十五人,人均六十元标准,通常由阿灿和阿宝负责组织联络练厨艺,这类单子利润很低,纯粹为攒人气。
君莫惜在这里做了一个月,私下算了一笔账,感觉小店根本是入不敷出。
阿灿悄悄说:“这房子是阿锦买下来的,不算房租的话,我们是可以收支平衡的。”
阿锦很爱喝红酒,每天客人散去后,她都会端出酒杯邀她们小酌一口,这时候,君莫惜就会躲开,因为,酒,很轻易就勾起她不愿触摸的记忆。
阿灿的追夫计划进展得很不顺利,每天喝酒时都要吐吐口水,不把那个不开窍的小狗男大骂一顿,她晚上就睡不着。阿锦经常听她一边骂一边笑,常常笑得掉眼泪,大叹“年轻真好”。
阿灿可不吃她那一套,递个白眼过去,嗤道:“少来,说得你好像老太婆一样。阿锦,你才二十九,不知道的人以为你才二十四五,所以,不要在我们面前装前辈。”
君莫惜抱着水杯直点头,她很喜欢老板娘呢。
老板娘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可是她从来不讲,每当话题扯到她头上,她都会笑着揉乱她们的头,一笑带过。
晚间的闲聊,是三个女人最享受的消遣。
这天晚上,阿灿一边剥虾仁,一边继续臭骂小狗男。
“小气鬼,喝凉水,打破缸,割破嘴,娶个老婆吊死鬼,生个儿子一条腿。”
君莫惜抬手指着她,笑骂:“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哪有自己咒自己的!”
阿灿“哼”一声,牛气哄哄地道:“老娘才不嫁给他,他就是用五十米的加长林肯来迎,老娘都不屑看他一眼,哼,臭小狗男,有什么了不起,一天到晚鼻孔朝天,老娘才不在他一棵树上吊死,老娘明天就琵琶别抱。”
君莫惜好笑地摇头,“真酸哪!老板娘,这话我们好像听了有一百遍了吧。”
阿锦笑着伸出二根手指,纠正:“不,两百遍。”
“喂,你们两个,人家这么悲惨,你们还落井下石,看我不堵上你们的嘴。”
阿灿一个利落翻身,君莫惜就被压在了沙发上,两人闹成一团,笑不可抑。
当阿灿不小心将手中的虾仁塞进君莫惜的鼻孔,君莫惜突然猛力将她推开,手忙脚乱爬下沙发,掩着嘴冲进了卫生间。
听着从卫生间传出的干呕,阿锦和阿灿面面相觑,一人一个扒在门框上,异口同声地问:“你,不会是怀孕了吧?”
闻言,君莫惜扶着洗手池的手一抖,人差点就栽到了地上。
三秒钟后,她冲到了对街的yào店,再回来时直接把自己关进了卫生间,任她们怎么敲门,她也不理。
不知道过了多久,卫生间的门缓缓打开,君莫惜低头出来,一言不发地蜷进沙发,脸白如纸。
看到这种表情,阿锦叹了口气,走过去轻搂住她的肩,柔声劝:“回去找他吧。”
不!她把脸埋进膝盖,拼命摇头。
这件事,谁知道都可以,就是他不可以。
阿灿瞪了她一会儿,咬牙切齿地掏出手机,“我给他打电话,臭小子,别以为他是少爷,他就敢胡作非为,我和他没完!”
“别,”君莫惜抬起头,一把夺下她的手机,哑声道:“我、我亲自和他说,你别管了,求你。”
那一晚,她蜷在沙发上,宛若石像。天色发白时,她转了转僵硬的脖子,如行尸走ròu般走了出去。
在医院门口徘徊了很久,她走进去,挂号,排队,化验,确诊。
当医生问:“这孩子,要还是不要?”
她捏着手指,嗫嚅了很久才开口:“我、我……”
医生抬眼看了看她,打断她的话:“头胎,我们一般建议你生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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