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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章

  ,华毓秀自然懒得管,见他终于没有纠结传授武功的事了,也松了一口气,刚端起饭碗,就听到门口传来一阵轰动。

  “好俊美的公子。”

  “啊,他看我了,他看我了,啊,我要晕了。”

  “他对我笑了,太迷人了。”

  “不知公子来自何方,可否留个住址,他日得空想邀公子前来寒舍做客。”

  “公子,我也要,我也要。”

  华毓秀坐的位置正对客栈门口,抬眼望去,就见一个身穿鎏金边银色暗纹振袖衣衫的年轻公子正被一群燕肥环瘦花花绿绿的姑娘们围成了一团,正含笑着和她们说了什么,很快那群姑娘个个带着笑意和不舍离开了。

  一群人散去,众人才看到那公子背后还有一个身穿黑衣的同伴,年约二十四五,样貌平平,一脸沉稳,看起来非常老成的男人。

  看到这个盛况,华毓秀才体会到,这个国家男女之妨其实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严苛,因为,她看到那些同样在店内用餐的百姓,他们眼中没有鄙夷,没有厌恶,反而是带着笑,一脸看好戏的模样,偶尔个别的男子,还带着几分羡慕妒忌。

  这北境,倒是比较合她胃口。

  收回目光,看了眼剑七,正埋头吃饭,一碗饭很快就见底了,在看看桌上的几碟菜,早已被卷了一大半。

  凤天涯一眼就看见了那个自己要找的人,经过了几天的巡查踪迹,终于在古崖镇赶上了,本来他们要寻找一个人不会如此费力,可是那踪迹却像是被人故意抹去了一般,直到现在看到饭桌上的另一名黑衣人,她终于得到了答案。

  怪不得那暗中保护的人会跟丢,原来夫人身边多了这么一尊杀神。

  只是,剑七,他为何会和夫人在一起。

  而且,看他们的情况,似乎不是一方要挟一方的状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夫人真的将剑七收服了。

  那,那十字剑她不是有望了。

  她侧头看了一眼秦天契,用密语传音道:“秦阁主,帮我个忙。”

  秦天契回看着她,传音道:“什么事。”

  凤天涯笑得讳莫如深,两人对视了一眼,似乎达成了什么协议,秦天契点点头,两人径自往那大堂一角的桌子走去。

  那两人朝着她这个方向越走越近,华毓秀不得不怀疑他们是冲着他们这一桌来的,可看他们的模样行为光明磊落又不像是追杀她的,一时间举棋不定看似无意却又细细留意着。

  “剑七,有人朝着我们来了。”她低声提醒。

  “我知道的杀。”剑七放下了碗筷,眸中冷光幽然。。

  在他们的警惕中,凤天涯二人来到他们桌子的一米处停下,朝着华毓秀拱手施礼异口同声道。

  “属下凤天涯特来接夫人回宫。”

  “属下秦天契特来接夫人回宫。”

  华毓秀微微一愣,和剑七对视一眼,旋即对着二人微微一笑,态度礼貌而疏离,道:“二位公子认错人了。”

  “师父,走了的杀。”这时,剑七拿过一旁的包袱,站起身说道。

  华毓秀应声,朝着二人颔了颔首,举步就要离开,凤天涯从剑七居然叫她师父的惊诧中回过神,连忙唤道:“夫人留步。”

  言罢,她从袖中拿出了两样东西,放在了桌子上,华毓秀看了眼桌上的其中一样东西,脚步蓦地一顿。

  这是……。

  青花瓷瓶。

  形状花纹大小瓶塞都和画中仙给她的一模一样,这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一样东西了,站在一定的距离,都能闻到那一模一样的yào味,如无意外,这瓷瓶瓶底还印着一个复杂至极的青花图腾。

  她心中已然跳跃出一个答案,却仍然不敢相信一般,快速拿过那瓷瓶,往瓶底一看,只觉得整颗心剧烈跳动得厉害,各种情绪jiāo加,一时间,竟然不知该如何是好。

  “凤公子,我想问下,这瓷瓶别的地方可以买到吗?”她死死的攥住那瓷瓶,声音微微颤抖问道。

  凤天涯并不知道她不认识自己宫主,只认为她手中有宫主亲自jiāo给她的回生丹,早已和宫主暗中见过面,甚至对于她居然能答应宫主一路自己历练来北境十分不能理解,同样的,云绯墨也没有特意jiāo代,因此她直接笑着言明了。

  “当然不可以,这种瓷瓶是我们千流宫独一无二的,花纹形状都是我们自己设计的,祥云大陆,只此一家,宫主不是有jiāo过夫人一只吗,现在夫人总该相信我们是千流的人了吧。”

  华毓秀心中陡然一震。

  真的是他。

  一时间,她怔愣在了原地。

  仍记得,他第一次洁白无尘出现在她面前时,她那双移不动的眼睛里倒映着的身影。

  那手心里传来的冰凉温度,清清冷冷,却灼热了她那一颗冰冻无比的心。

  满山枯木,瞬间遍地花开。

  青涩年华,情丝缠绕于指。

  春色秋夜,持绢闻香念人。

  柔情绵意,凌墨挥洒跃然

  却不知,幻成空,空成梦,梦成虚,虚成散,蓦然间,帘眸低垂,缠绕于指的红丝,解开了结,正轻然垂落,消散了一地。

  画中仙,云绯墨,如今字字念来,竟是满心的涩然。

  他救她,不是在意,而是义务。

  而这一切,皆是他亲手设局,为了让棋局更加富饶兴趣,不惜亲自踏入棋中,伪装成正义使者,给她这颗从一开始就被他掌控在手心的棋子,聊以希望,添以寄托,让她越战越勇,供其观赏。

  他却不知。

  他于她,曾是无可替代不可亵渎的存在,他于她,是蕴藏心中的无限美好幻想,他于她,是漫天乌云密布中所透露而出的一缕和煦阳光。

  画中仙,云绯墨,当两者合二为一,现实打破了幻想,她突然发现,她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

  不。

  也许,从一开始,她走的就不是属于自己的路。

  既然错了,那便回头吧,为的是,不让自己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最终踏入深渊,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你们认错人了。”华毓秀神情淡漠将瓷瓶放回原处,看向剑七道:“剑七,该走了。”

  千流宫,再也不必去了。

  不是吧,这都不信,这夫人的疑心病也未免太重了,凤天涯暗自想着连忙抄起桌上的令牌,唤住她道:“夫人,这瓷瓶不足为证,这令牌你总该相信了吧,这是千流每个阁主的贴身令牌,是宫主特地命令我们接你回宫的,夫人有什么疑虑尽管言明便是。”

  她转向一旁的秦天契,没好气道:“秦阁主,你傻愣着干什么,你倒是说句话啊,赶紧把你能证明你身份的东西全部jiāo出来。”

  “不用了。”华毓秀制止了他想往怀中掏东西的动作,面无表情道:“我不是你们口中那尊贵无比的夫人,我只是一个四处逃亡的可怜人罢了。”

  这是什么意思?

  凤天涯一愣,又赶紧追了上去,将他们拦住,定定的看向华毓秀:“夫人,这么说来,你不是质疑我们的身份,恕我冒昧,我看夫人似乎有什么心事,若你有什么顾忌可以跟我说,天涯都会为你解答,可行,又或者……夫人亲自去问问宫主,夫人一路艰辛到了北境,难道不是为了寻找宫主的吗,那为何现在又望而却步了呢,夫人是个勇敢的女子,这实在不像是夫人平时的作风。”

  她之所以会拿出青花瓷瓶,就是希望夫人能看到熟悉的信物从而相信她,现在看来,怎么反倒因为这瓷瓶弄巧成拙了,要是出动了两个阁主连接人这么简单的任务都完成不了,让他们二阁颜面何存,将来何以担当重任。

  所以,这次,不管她愿不愿意,她都务必把她带回千流宫,哪怕要逼她用强硬的手段也在所不惜。

  华毓秀心头涩涩一笑。

  她怎么了?她也不知。

  尽管心知跟着他们前往千流宫才是上上之选,可一想到画中仙就是云绯墨,她就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就连一向清晰的思绪都仿佛被缠绕了无数打了死结的绳索一般,混乱得无法清理也挣脱不开。

  画中仙会是何种身份,她想了千万种可能,却唯独没有想过他居然会是云绯墨这种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

  表面上,画中仙离她更近了,甚至就站在了她触手可及的位置,事实上,画中仙却早已消失不见。

  看似有情却是更无情,在一切都有预谋的情况下,就连曾经带给她的那美好的相遇都成了虚假的可笑之物。

  在被欺骗之后,难道自己就这样一走了之吗,不,她不能走,她不甘心。

  云绯墨还欠她一个解释。

  ☆、往事如潮

  “我们跟你们走。”华毓秀深吸了一口气道。一开始那事实的冲击太大了,让她一下子乱了分寸,而现在,她清楚的知道,她还没有强大到能让自己意气用事的时候。

  剑七瞥了她一眼,也没说什么,只当是默认了她的做法。

  “那太好了。”凤天涯扬起了一抹迷人的笑容,“天涯早已经准备好了,不知夫人是要现在启程,还是休息一下再走呢。”

  华毓秀不作他想,直接答道:“现在启程吧。”早一天见到那人,也好早一天解开她心中的疑虑。

  凤天涯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微笑道:“夫人随我来。”而后退居华毓秀一步之地,尾随身后,几人走出了门口,就见大门侧边青石板上停留了一辆装饰既不豪华也不普通的紫檀木大马车。

  “原本只以为有夫人一人,故才准备了一辆,四人一辆马车太过拥挤,对夫人也不方便,天涯这就去准备。”凤天涯笑着解释,转而对身后的秦天契说道:“秦阁主,你驾车技术胜过我,就麻烦你一路护送夫人了,我们随后就到。”

  秦天契点头说好,两个人对视一眼,眼中流传的信息不言而喻。

  华毓秀看了剑七一眼,刚想说些什么,凤天涯已然抢先一步来到剑七面前,笑道:“这位兄弟,那就麻烦你随我一同去买辆马车了,我记得不远处就有一个马车买卖场,一起去吧。”

  剑七神色淡淡嗯了声,直接忽略掉华毓秀的目光,跟随凤天涯一同前往,不一会,便消失在了街道转角处。

  “夫人,我们先走吧,凤阁主做事一向有分寸,不会耽搁的。”秦天契一面说着一面从马车上拿出一张小凳子,放在了地上,示意她上车。

  华毓秀望了眼那街角,挥去心中那一点异样的感觉,踏着凳子上了马车,一掀开车帘,见到车内的布置,微微讶异。

  四周帘子放下,整个马车内还是如同白昼般明亮,眸光转动,才发现是车厢每个角落都镶钻了一颗鸡蛋般大小的夜明珠,正散发着柔和又舒心的光芒,一张火红色的毯子铺满了整个马车,内里设置了一个一座软塌,上面铺了一层厚厚洁白的绒毛毯,和一个月牙色绣花枕头,一坐上去,软绵绵很是舒服,车内还放了一张桌子,桌上摆放了一套釉色为樱花色的花纹茶具,以及用精美瓷瓶装的十种茶叶,和数十盒不同的点心,一个烧水的火炉,许是车内还放了什么她没发觉的东西,六伏天,一进来,没有反倒闷热,反而十分清凉舒适。

  自逃亡以来,华毓秀还是第一次享受到了如此高等的马车,一时间,还真有点无所适从,特别是看到自己污脏的鞋子踏在了红毛毯上留下了一个灰扑扑的脚印之后,还略微尴尬,想想她在现代什么高级待遇没享受过,不是千金却胜过千金,而现在不过才经历了几个的艰难生活,却仿佛把她身上的光辉菱角全部都磨光了,曾几何时,她变成了这等卑微的人了,居然让她生出了,她不应该匹配如此高贵的事物想法。

  “秀秀,哥哥虽然现在还什么都没有,但是,只要有我在的一天,我就会让你成为我高贵的公主。”

  自那时起,她哥哥就像是为了实践他的诺言一般,拼了命的努力,从被星探发现之日起以一个不入流的明星一路成为演艺圈的重量级人物,她的生活越来越好,她的依靠越来越强大,她和哥哥的资产也越来越多,他们成功进入了上流社会,甚至成了不少人巴结讨好的对象,她差点就忘了他们还是孤儿时的那段艰辛的日子。

  她想,不管她表面上再过高贵骄傲,其实,她的骨子里,流淌着的还是低入尘埃的血,啊,她想起来,她小时候还曾和她哥哥联合起来偷过楼下那个小卖部的面包吃。

  那个小卖部的老板娘是个挺着一个水桶腰的中年fù女,有着一头发黄的泡面头,年老珠黄,却总是打扮得很妖艳,时常涂抹着颜色鲜艳的口红,拿着一把古铜镜子在照来照去,那个老板娘很讨厌他们,长相讨喜的他们,在这个女人手里从来都讨不来一分的同情。

  后来有一天,这个老板娘突然把自己的小卖部给砸了,把很多好吃的都扔在了胡同里,很多孩子上前一哄抢,她和哥哥也抢了不少,出乎意料的,那个老板娘没有阻止他们,在他们又惊又喜的目光中,失魂落魄走出了胡同,那一天,她没有再穿花里花哨的衣服,也没有再抹口红,手中的古铜镜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出了他们的视野。

  再后来,那老板娘就消失了,再也没有回来过,听周围的大人们说,那一天,她是跑去跳湖了,纵身一跃,湖水很深,很急,连尸体都没捞着,最后一个中年男人带着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和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回来接收了那老板娘的铺子,将铺子关掉后专卖给其他人了。

  她和哥哥都小,完全想不明白,衣食无忧的老板娘怎么会这么想不开,唯一遗憾的是,他们再也不能偷那老板娘的面包吃了。

  华毓秀也不明白怎么会想起这快要被记忆尘封起来的事情,但有一点,她的思绪却渐渐清晰了,她和哥哥每次都能那么顺利的偷到面包,或许都是被那老板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纵容的,那小卖铺就那么小,怎么可能不被发现呢,只是,她和哥哥从来都不知道,每次拿到面包后就偷偷的躲在角落里,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笑着说那老板娘是个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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